我带蜗牛去散步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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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世界上的天才有两种:一种是以为不努力也能成功的天才,一种是努力使自己更加天才的天才
我嫉妒鄙视第一种天才,认为他们是在丢天才的脸,给愚蠢的人们树立反面教材。比如美国那个天才俱乐部(智商超过150)里做清洁工的人,就是队伍里的败类,鲜汤里的耗子屎。
沙郎?斯通也是,因为她拍了《本能2》。
在我看来,天才就是应该树立一种标志,好比轿车里的劳斯莱斯,香水里的香奈儿,皮包里的路易?威登一样,成为可望而不可及的梦想,被所有人崇拜瞻仰才对。所以天才应该在各方面都出类拔萃,成为女生心目中的“白马王子”。根据这个标准,天才应该比平常人更努力,强悍犹如奥林匹斯十二神,脱缰野马一般拉开与普通人的差距——那差距,要鸿沟得像马里亚纳大海沟一样才有价值。
在这种观念下,爱因斯坦也有点“二”,因为他不修边幅。
达芬奇还算不错,不仅全才,而且画蛋画得深得我心。
所以,我完全够资格作为一个标竿,树立在方彤的面前。
“尽管现在是暑假,你也不许看电视不许玩耍不许打电话,乖乖的跟我学习,我学到几点你就必须学到几点!我没有学习的时候,你也必须学习!”
这样的铁血政策对于一个芳龄十八的少女来说未免太过残酷,但方彤没有说什么,她轻轻点点头,同意了我的建议。
我没想到,这会成为我的灾难。
“鹰飞哥哥,这道题我不会……”
“‘无辜’用英文应该怎么说……”
“这个图形的辅助线应该怎么画啊……”
我要抓狂了。就算问问题也拿点有档次的啊的破烂问题还拿来问我简直是侮辱我的智慧!我面无表情的把一堆教科书——从小学一年级的到高中二年级的课本全部堆放到她面前。
“这个暑假,你先从课本开始看,把这11年来所学的,全部重新复习一遍。”
方彤咬着下唇不吭声,她觉得我拿出小学一年级的课本有点侮辱她。

不喜欢是吗?我抓起小学一年级的课本,随便翻了一页考她:“这个字读什么?”
方彤歪着头看了好半天,一咬牙一跺脚,给我来了个“认字认半边”。
我把掩住的读音给她看,然后好心的安慰她:“这种错误其实每个人都会犯。不过我会错的字只可能存在于《康熙字典》中,而你却连小学一年级的都不会。”
这样的话恶毒得连我自己都忍不住得意起来,方彤一副快哭的样子,她抓过书去,默默的,奋力的读起来。
这个时候,楼下传来召唤我的声音。
“鹰飞!约好打篮球的,去不去?”我的死党煌星在楼下叫我,车铃在夏日里舞动清脆的声响。
煌星是我的死党当中,唯一一个可以算是“门当户对”的朋友。在我来到这个中学以前,是煌星在充当着年级第一以及所有女生心目中“白马王子”的地位,但这个美梦在我到来之后宣告终结。于是煌星与我做了三年的死敌,甚至转班转到我所在的班级,号称“真正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结果他转到我班上后人生依然惨淡,这个天才终有一天嚎泣着要自杀。我告诉他,我比他强不是因为我比他更聪明,而是因为我比他更努力。他终于顿悟了,从此自命为我的生死之交,在我的人生各处甚至是里出现。这个人虽然跟牛皮糖似的但成绩真是不错,是我所有死党中唯一敢在楼下喊我的人。所以组织上常常派他来召唤我,“背着书包去抢劫”,这是组织上对这种“明修栈道,暗度陈仓”行为的亲切称谓。
“马上就来。”我冲着窗外喊了一声,迅速换好衣服,冲下楼去。
互相用变化的各种手势完成我们独特的“见面礼”后,煌星冲着楼上嘟嘟嘴:“那是谁啊,趴在你家窗户上。”
我一抬头就看见方彤趴在窗户上,眼巴巴的看着我们。我知道她也很想出去玩,可是她没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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