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女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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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女巫
我站在百里城的祭台上,风呼啸着刮来。我的斗篷经不起大风的诱惑,瑟瑟作响,拼命挣扎着想要逃脱。我俯视祭台下顺从的平民,他们一律跪在地上不敢抬头,等待着他们的巫师也就是我,给他们祈福。我得意洋洋的摇晃着手中的魔杖,这是一根破破烂烂的魔杖,从我曾经的“母亲”手里继承而来。这的确只是一根再也普通不过的魔杖,我曾多次想要把它扔掉换个新的。
但城里的平民们从来不敢嘲笑它的破旧,他们用瞻仰的眼神看着它,称它古老。有时候我会觉得好笑,这是一群多么可爱的人啊,不管他们私下里如何勾心斗角阴奉阳违,但到了我的身边,乃或者离我十米开外的地方他们也会瑟瑟的发抖,毕恭毕敬的称呼我,巷西师。一群活该卑躬屈膝的迷信者。
做为百里城的师,我承担了百里城所有的祭祀活动。我是百里城百年来最年轻的师,甚至比我“母亲”还要早了十年。也许我该感谢我的母亲,那个曾经沉浸在和酒精里的女人,没有她的堕落,我不会这么早就接下师的担子。
这是我自成为师以来第一次承担年度祭祀,这是北方人最为盛大的祭祀活动,祈福之后人们还要大宴三天,以示对神明的感激。我想象着其他城市里师和我在同一时刻舞动魔杖的样子,几百名法师摇晃着那根本就不能通神的魔杖招摇撞骗。
也许是我呆立的时间太长了,当我那可爱的小助手爱丽丝拉我的衣袖时,我看到有一大半人悄悄抬起头胆怯的盯着我。我急忙挥了挥魔杖,人们重又低下头去。
祭祀开始。爱丽丝帮我把供奉天神的食物端上祭台,我偷偷捏了一小块提来米苏塞进嘴里。那是一种脆皮小糕点,平时用来做搭配咖啡的点心。这种蛋糕在百里城只有那座圆顶蛋糕屋的胖老板会做,今天拿来用作祭餐肯定更是精工细料。
的确美味。我的小助手爱丽丝看到了我的小动作,她冲我坏坏一笑,然后自己也捡了块迅速塞进嘴里。
祭餐摆放整齐,我和爱丽丝向后退出几步。我向祭坛周围的锣鼓手点点头,顿时锣鼓喧天。
现在平民们可以抬起头了。他们仍然跪在地上,但祭祀仪式的规定已经允许他们在这个时候伸出长长的脖子看我手中的魔杖,看它如何在一瞬间迸发出一道蓝色的光芒,作为人于神的信差飞向天堂,请求天神宽恕他们的罪行,赐福于他们。
虽然这是我第一次以师的身份主持年度祭祀,但从小到大我已经见过十几次我的“母亲”如何挥动魔杖的样子了。右手举起魔杖指向天空,左手搭在胸口,嘴里念念有词。“注意,在念咒语的时候一定要故意把时间拖长,那样人们才会相信你正在和天神进行交流。”这是我的“母亲”在一次醉酒后教给我的,她说这话的时候冲我打了个响亮的饱嗝,刺鼻的酒臭味喷向我,直接造成了我一个星期的食欲不振。
抬起右手,指向天空。锣鼓手规矩的停止了吹奏。左手慢慢搭在胸口,念咒。Dgadbaleankertsa…第一遍,我故意把咒语念错了一个音节,第二遍,接着再来第三遍,第四遍第五遍。看来时间足够长了,在第七遍的时候,我把咒语大声吼出来:dgadbaleankertra!
一道蓝色的光芒迅速凝结在我的魔杖顶端,接着脱离魔杖凝成一团激射向空中。目瞪口呆的平民们张着蛤蟆般丑陋的嘴,一直到再也不见了蓝光的踪影才恢复平静。铺天盖地的锣鼓声再次想起,跪了一下午的人们挣扎着想要站起来,但大部分尝试都以失败告终。人们只好席地坐在祭台下的广场上一边揉捏着膝盖一边高声欢呼,欢呼新的祝福的到来,欢呼也许会风调雨顺的新一年。
爱丽丝帮我收拾了行囊,我们要回到城东的城堡里。作为一个神秘的,受到万众敬仰的巫师,我们不能和平民保持过分亲密的关系。这也是“母亲”曾苦口婆心的教导过我的,我一直视这句话为真谛,所以我只能告别美味的食物,窝进我那巍峨的城堡里嚼乏味的牛肉干。
小爱丽丝今年只有12岁,是个活泼可爱的小姑娘。她叫我哥哥,可是我们没有半点血缘关系。就像“母亲”收养了我一样,她在我15岁的时候把当时只有8岁的爱丽丝领了回来。
“母亲”不喜欢孩子,她虽然收养了我们,但她只当我们是两个奴隶。她用寄生咒在我们身体里寄养了十几根铁钉,白天我们要在诺大的城堡里做牛做马,晚上她便催动咒语,把我们钉在她的卧室的天花板上。
但“母亲”一直自恃为一个博爱仁慈的女巫,每当有客人来访她总会把我们叫到她的身旁,亲切的抚摸我们的头,称我们“小可爱们”,让我们叫她“母亲”。所有人都知道女巫有两个可爱的孩子,所有人都知道女巫一直很疼爱她的孩子们,只有我和爱丽丝知道她的歹毒和残忍。但这一点也成了我最终杀掉她的有利条件,因为城里的人都知道,我和爱丽丝是两个多么听话的孩子。我们怎么忍心杀掉我们那慈祥的母亲呢?
我们的“母亲”有一个美丽的名字,罗斯,玫瑰花。她也的确像玫瑰花一样,热情奔放。我至今还记得她年轻时的面容,那是一幅多么妖娆的面孔啊,甚至连玫瑰花见了她都要羞的弯下腰。年轻时候的她不但拥有倾城的容颜,更有着睿智的头脑。她率领百里城守备军打败了谋反的兽人奴隶,她铲除了为害北方各城的黑巫师泰坦,他还成功的破解了流传四百余年的元素迷咒,使短距离内的瞬间转移成为可能。如此种种,都证明她是一个如何伟大的女巫。但她死掉了,就如同她轻易的弄死一只有翼精灵那样,我轻易弄死了她。
她是在我很小很小的时候收养我的,小到我都不记得当时的情形了。她说她第一次见到我是在城东一个小巷西头,作为纪念,她便我起了巷西这个名字,这个没有任何寄托的代号。
她告诉我那是一个大雪飘飞的日子,那天她去参加百里城主的寿宴,在回城堡的路上发现了襁褓中的我。当时的我只有几个月大小的样子,裹在一件毛色纯正的裘皮大衣里,小脸冻的通红。她很喜欢那件裘皮大衣,在那个荒凉的年头,裘皮大衣是不可多得的奢侈品。她从这件华贵的裘皮大衣判断,我肯定是某个富商巨贾的孩子,所以她便收养了我,期盼着某一天我的父母会找上门来,并给她一大笔酬劳。
但神明对于她的“好心肠”的回报是吝啬的,十几年来没有一个稍微显得有些派头的绅士或者太太来向她打听我的来历,十几年如一日,她只能将珍爱的裘皮大衣卖掉维持生计。所以她对于我的印象很坏,从我七岁开始她便教我如何为她服务,起初是端茶倒水,等我再长大一点便是包括打扫七层楼高的城堡在内的体力活。而且稍不留神,她那根用兽人的脚筋制成的皮鞭便毫不留情的抽在了我的身上。
她有时候也教我一些咒语,毕竟有些事情用咒语来完成更为简捷。但那只是一些简单的蓝色咒语,她刻意回避掉了任何带有攻击性质的红色咒语。但我并不愚蠢,有时候她会在不经意的情况下在我身边展示攻击咒语,我当然不会傻到在那种时候还安心做事,她的每一次施展对于我来说都是一次最好的教材。当然,如果她知道我在偷偷学她的咒语的话,肯定又少不了一阵皮鞭。
十几年来的耳濡目染对于像我这样一个饥渴的学徒来说还远远不够,女巫在爱丽丝来到城堡的前一年便开始修习带有诅咒性质的紫色魔法,我知道如果这样下去我永远没有机会打败她,但庆幸的是,女巫收养了可爱的小爱丽丝。
爱丽丝和我一样是个可怜的弃儿,她从南方的一座小镇随逃荒的队伍来到百里城乞讨。在南方的时候她也是以乞讨为生,但在那种熟悉的环境里还会有好心人救济她一点食物,来到百里后她才见识到大城市里人情的冷漠,没有人关心她的死活,幼小的她只能和几只流浪的野猫抢夺食物。但一个只有八岁的女孩子怎么比得过野猫的速度呢?所以在来到百里一个星期后,她昏死在一座垃圾堆上,而我们的母亲,好心肠的罗斯法师救了她。
就像收养了我一样,“母亲”没有因为爱丽丝的可爱而包容她,爱丽丝几乎每天都要挨上一顿女巫的鞭子,而且“母亲”还给她分配了一大堆于年龄根本不相称的体力活。在爱丽丝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试图逃跑未遂后,“母亲”照着我的样子在爱丽丝的身体里根植了十几棵铁钉。
可以说,爱丽丝对于女巫的仇恨不亚于我。她是个古灵精怪的小女孩,她总是在女巫面前亲切的叫她“母亲”,即使女巫打她打的再狠她也从不流露丝毫怨恨的表情,然后在不经意间便偷偷学来了我琢磨很久都没有学会的咒语。我一直很佩服这个可怜的小女孩,她是多么的坚强啊。她总是在没有女巫的地方一遍一遍的祈求我,亲爱的哥哥,请你,等到我长大之后,让我,亲手杀了她。
但是亲爱的爱丽丝,我怎么等得了那么长的时间呢,我已经忍耐了她太久太久,而且我已经长大了,我会亲手,替你也替自己杀了她。
我说过,女巫年轻时是一个妖娆的女子,我记得那些日子总有很多腰缠万贯的富商,学识渊博的巫师和各座城池里的达官显贵期盼着,期盼着有朝一日能够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但那时候的她也是一个高傲的女子,她同样有着自己的期盼,她希望找到一个完美的男人,完美到无与伦比,完美到毫无瑕疵。她从功成名就的那天起就开始期盼,但似乎神明并没有打算造就出她心中的白马王子,她从三十岁等到四十岁,整整十年,年华在眨眼间消逝,容貌在时间的洪流里淡然,没有了绝世的容颜,只剩下空虚的躯壳。
在她生命的最后几年里,已经没有什么值得她去期盼,去守候。她知道即使这时候那个完美的王子出现自己也无法得到他了,她除了百里城主和北方联盟颁发的象征荣耀的各种证书奖杯外,年华和美貌都丢失了。没有了王子,甚至连那些低三下四的富商权贵都不再光顾她的城堡。可以说,她一无所有了。
所以在她选择了堕落。在她四十岁过后,她开始往城堡里带各种各样的男人。小商贩,军官,混混,龙蛇混杂,几乎每天都会换一个人。
她的生活里除了出席各种祭祀活动外只剩下一件事,在酒吧里喝的昏天黑地然后带男人回城堡。她甚至连向往已久的诅咒咒语都忘记了修习,一大堆崭新的咒语书堆积在她的卧室里,目睹了和她做过爱的每一个男人的丑态。
有时候我和爱丽丝也会为她感到可怜,爱丽丝没有见过年轻时的女巫感受就要浅了点,而我目睹了女巫颓败的整个过程,我见证了女巫的每一个遭遇,也许我该拍拍她的背,安慰她,鼓励她,但我做不到,可怜归可怜,仇恨不会因为怜悯减退半分。况且她对我和爱丽丝的态度越来越差,有时候她甚至会把瘦小的爱丽丝往死里打,我知道我必须抓紧时间多学一些咒语,学那些可以置人于死地的咒语,然后施展到她的身上。
爱丽丝是个很聪明的小女孩,她来自南方,继承了南方人的机智和灵敏,有时候一些刁钻的咒语她也能轻易的破解其中的奥秘。而且她很会讨好女巫,即使女巫打她打的再恨她也会用笑脸面对,所以在那个夏天,她获得了清理女巫的卧室的工作。
女巫的卧室里除了一张床外摆满了咒语书,书架接到天花板上。以前女巫除了晚上会把我们钉在卧室天花板上外,白天从来不让我们靠近卧室半步。她一直是自己清理自己的卧室,因为她怕我们会偷走她的咒语书,然后学会红色攻击咒语杀掉她。
但她毕竟已经老去了,往日的繁花似锦已经不复存在,剩下的枯枝败叶也只能躺在泥土里长吁短叹。她怎么能放我亲爱的小爱丽丝进她的卧室呢?这是她自己的过失,如果要怪罪,他只能去怪罪那些夺走她的理智的酒精,尼古丁和男人。
爱丽丝顺利的进入了我们那好心肠的“母亲”的卧室,然后将她的卧室打扫的一尘不染。当然,在爱丽丝离开卧室的时候,她没有忘记在怀里揣上那本我描述过的咒语书。
那是一本有着紫色封皮的精装书,封面上用金粉烫着元素诅咒四个大字。在四个大字的下方还有一颗骷髅头,在魔法效果的作用下发出幽蓝色的光芒。

我在咒语书里找到了寄生诅咒破解这一节,因为想要杀掉女巫,我们必须解除身上的寄生诅咒,否则在女巫死亡的一刹那,她寄养在我们身体里的那些铁钉会在一瞬间要了我们的命。
但我低估了寄生咒语的威力,我捧着咒语书研究了好几个月都没能弄明白那些鬼魅般的咒文代表什么意思。我早就知道寄生诅咒是一种高级的魔法,修习起来肯定很困难,但我从来没有想过记载诅咒咒语的文字已经不再是简单的通用语,而换成了复杂的巫师专用语。我的信心瞬间消失了一大半。
但我亲爱的妹妹,我的小爱丽丝是多么机灵啊,她再次动用她那灵活的脑瓜儿,在一个女巫虽然喝的大醉但没能带回来男人的傍晚打听到了有价值的信息。
我们从女巫那里得知,巫师专用语作为保证巫师神秘感的最后一道屏障,一直被视为巫师界的高度机密,但那些鬼魅般的咒文虽然难得一见,可只要成为掌管一城祭祀活动的师便可以从巫师联盟那里得到一本《巫师辞典》,这本巫师辞典上详细的记载着每一个巫师专用语的文字。
可是,亲爱的好心肠的母亲,您为什么没有一本这样的辞典呢?您可是掌管百里城祭祀活动的师啊。爱丽丝这样问道。
谁说我没有,我可是,我可是百里城的,大,师,女巫打着饱嗝结结巴巴的说,我当然会有,有一本,辞典。
那我怎么从来没有见过呢,我亲爱的母亲?爱丽丝问。
哈哈,你,你这个小鬼头,我的好女儿。我怎么,怎么会让你见到它呢,它,它可是象征,象征,大,师地位的凭证。所以我把它藏了起来,对,藏,藏了起来。
那您如果需要她该怎么办呢?
如果需要它,我肯定会,会去取,当然,只有我知道那个地方。只有我知道,它就在这座城堡里。哦,当然还有那些该死的有翼精灵也知道那个,那个,地方。
有翼精灵?爱丽丝冲我眨眨眼,我会意的点点头,然后在爱丽丝再次吸引了女巫的注意力时悄悄的离开了。
有翼精灵是种肮脏的生物,他们曾经是精灵族的一支,但他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投靠了有着同样肮脏血统的兽人族,然后被有着纯正血统的联盟打败,流放到遥远的北方冰原。有翼精灵有着鸟类一样的迁徙习性,每年秋天他们会大量离开北方迁往南方越冬,他们喜欢家族式群居,并且喜欢占地为王,作为百里城仅有的一座城堡,每年有翼精灵都会试图侵占女巫的城堡,但每次进攻都被女巫挫败。有翼精灵的皮有药用效果,所以女巫总是把杀掉的有翼精灵剥皮,然后风干一年的时间卖掉。
而城堡里唯一于有翼精灵有联系的便是地下室里那间通风最好的石屋,那里挂满了有翼精灵的皮。
我用最快的速度冲进石屋,石屋里满是风干的精灵皮,用指头轻轻敲击还能发出邦邦的响声。但我没有时间欣赏那些皮革,我必须用最快的时间找到辞典,因为当女巫醒过酒来,她就不会那么和蔼的跟爱丽丝聊天了。
石屋不大,但为了获得更好的通风效果,几乎每一个石块的接合处都有一条宽宽的缝隙。没有别的办法,我只能每个地方都找一遍。
我早就应该想到女巫不会把辞典简单的放在石头缝里,浪费了不少时间仍一无所获。地面是一块完整的大理石,应该不会有存放一本书的余地。
我蹲在地上苦思冥想,女巫会把辞典放在哪呢?但思绪越来越乱,除了白白浪费时间外仍毫无头绪。但当我抬头看到空中刚才自己用魔法催生出的的光柱时,我苦笑起来。我竟然忘记了巫师最基本的原则,是啊,巫师怎么能离的开魔法呢?
我收起耀眼的光柱,然后掏出魔杖。duakaggla,在漆黑的房间里,魔杖顶端灿放出一道蓝色的光芒。光芒消散后,在魔法显痕咒的作用下一圈白光在几张皮革背后显现出来。
我急忙绕过几张精灵皮,来到那团白光的附近。
魔法真是一种神奇的东西,墙上刚刚还完好无缺的一块大理石,现在已经分成两半,在两块大理石的缝隙中,一本厚厚的黑色封皮的羊皮书安然的存放在里面。
时间有限,我取出羊皮书,然后解除魔法效果之后急忙奔上楼去。
时间刚刚好,当我回到女巫身边的时候她已经准备就寝。爱丽丝满头大汗的搀扶着醉醺醺的女巫,焦急的乞求着她,希望能为我再多争取一点时间。
我找了个地方把巫师辞典藏起来,然后咳嗽了一声吸引了爱丽丝的注意力。
啊,我亲爱的母亲,您的确该睡觉了,我扶您回卧室吧。爱丽丝边说着边回过头来,我向她点了点头。
真是个好孩子,我的好女儿。女巫蹒跚着走进卧室,倒在床上之前,她仍然没有忘记掏出魔杖。咒语一出,我和爱丽丝被牢牢的固定在她的天花板上。
之后的几个月时间里,我和爱丽丝几乎是在挣扎中度过。我们从没感觉日子过的这么快过,我们躲在女巫找不到的地方一个字一个字的解读着寄生咒语的每一个单字,然后在弄懂了整个破解咒的读法后迫不及待的练习。
但即使我们分秒必争的认真修炼,第一次成功破解寄生咒语还是在几个月之后才实现。我们当然不会笨到解开咒语后便在女巫身边招摇,虽然我们的修炼已经小有成就,但我们知道,想要正面打败女巫仍是不可能的。我们把铁钉重新寄养在自己体内,等待着机会。
岁月真是一个奇妙的东西,它磨平了所有的棱角,淡化了所有的记忆,毁灭了所有的灵魂。女巫已经经不起岁月的摩梭,虽然她只有四十几岁,这样一个本应年富力强的年岁。
那是一个温暖的春天,阳光暖洋洋的。柳树吐出了新芽,有翼精灵和候鸟一起飞过百里城的上空,回到终年严寒的北方冰川。
女巫杀掉了几个有翼精灵,他们在赶回北方的途中从不侵扰沿途的城镇,但女巫骑着那把破旧的扫帚把他们打了下来,她需要更多的精灵皮,因为酒吧里的威士忌已经不再像往年那么便宜了。
她收拾好精灵皮,然后便穿戴整齐钻进了酒吧。那天晚上直到午夜她才回到城堡,酊咛大醉,但却没有男人跟在身边。
爱丽丝把她扶进卧室,她躺在床上掏出魔杖。女巫仍没有忘记把我们钉在天花班上,但当爱丽丝从她的床上飞向天花板时,我已经念出寄生破解咒,爱丽丝重又回到地面。女巫正在颂咏防御咒语,爱丽丝悄悄爬上了她的床。
蓝色的防御结界在女巫的床上展开,裹住了女巫,也裹住了瘦小的爱丽丝。女巫扔掉魔杖鼾声大作,爱丽丝躺在床上坏坏的冲我笑。
我急不可耐的解除身上的寄生咒,然后来到女巫的床头。爱丽丝从床上爬起来,她用魔杖轻轻的触及防御结界,蓝色的光芒慢慢淡去。我蹲在床头,爱丽丝坐在床上,我们一起看着熟睡中的女巫。
亲爱的哥哥,您看,我们的好心肠的母亲,睡觉的样子是多么美丽啊。爱丽丝说。
是的,亲爱的爱丽丝,我对你说过,我们的母亲年轻时可是个倾国倾城的美人。可是时间太残酷了,现在的她连年轻时的十分之一都比不上了。
那么,亲爱的哥哥,您的意思是她已经太老了?爱丽丝眨着圆圆的大眼睛问我。
是的,她已经老了,你看,她的额头上已经布满了皱纹。我伸出手抚摸着女巫的额头,那里曾经是多么的光滑白净啊,但现在已经衰老的惨不忍睹。色斑,皱纹,死皮,象征着衰老的所有东西都汇聚在那狭窄的额头上。
可是我们呢,已经长大了,而且是这么年轻,这么可爱,不是吗?我亲爱的哥哥?爱丽丝双手拖住腮,嘟着小嘴问我。
是的,亲爱的爱丽丝。我吻了吻爱丽丝的额头。所以,我们已经不再需要这样一个母亲了。
那就是说,我们要杀了她是吗,我亲爱的哥哥?
不是我们,爱丽丝,是我要杀了她。你还太小,不能做这种残忍的事情。我拍了拍爱丽丝的头,我总是喜欢拍她的头,她的头发是那么柔软纤细,手触在上面有绒绒的感觉。
那你要怎么杀了她呢?我的好哥哥?爱丽丝趴到床上,双手仍然拖住腮,小腿屈起慢慢的摇晃着。
我没有回应爱丽丝的提问,而是分别捡起两根从我和爱丽丝身体里解除出来的铁钉,仔细的打量着它们。它们已经在我和爱丽丝身体里寄生了很长时间,锈迹斑斑,而且粘连着些许肉芽。
亲爱的爱丽丝,如果把这两颗铁钉寄养在她的脑袋里,她会有怎样的反映呢?我问趴在女巫一侧的爱丽丝。
亲爱的哥哥,我已经知道你要怎么干了。爱丽丝兴奋的摇晃着脑袋,柔软的头发随着晃动轻轻的起伏。
是的,亲爱的爱丽丝,我的妹妹,我已经迫不及待了。
我捋了捋女巫的头发,她的头发很浓密,但曾经漆黑富有光泽的长发,现在已经没有了半点光彩,而且掺杂了些许白发。
如果,我是说如果,我将这两根粘着肉芽的铁钉镶进女巫的脑袋,她会有怎样的反应呢?
我找来了一把青铜锤,那是一把只有拳头大小的锤子,但是用来击碎头骨已经足够了。我一手抓住铜锤,一手将两根铁钉对准女巫的头盖骨,那里是女巫的头发最为浓密的地方,两根铁钉隐藏在这里,如果不去刻意寻找没人能够发现。
三,二,一。爱丽丝替我倒计时。在我的耳朵捕捉到那个最小的奇数后,我用力将两根铁钉楔进了女巫的脑袋。
哦,天呢!爱丽丝惋惜的叫了一声。事实的确让我和爱丽丝都感到失望,女巫甚至连挣扎一下都不要,就这样,静静的死去了。
我扔掉铜锤,失望的看着静静躺在床上的女巫。她就这样死掉了,没有血腥,没有挣扎,没有尖叫,所有一切我们曾经期望过的景象都没有。
我轻轻的抚摸着女巫那张曾经妖娆绝世的脸,亲爱的母亲,您曾经是一个多么伟大的女巫啊,可是为什么,为什么你就这样静悄悄的死去了?甚至连最后看一眼你的两个可爱的孩子都不要。你怎么舍得,怎么舍得就这样离我们而去……
女巫的葬礼在她死后的第七天举行。没有人怀疑女巫的死因,没有人知道她死于她的两个小可爱之手。是的,她的孩子们是多么可爱,多么听话啊,他们怎么舍得杀掉他们慈祥的母亲呢?
作为百里城的师,女巫的葬礼很是隆重。百里城主以国葬的标准安葬了她,甚至连巫师联盟都派出代表出席了女巫的葬礼。但这些又有什么意义呢?她已经死了,她不会看到那些奢侈的随葬品,她不会听到那些堂皇的追悼辞,她也不会听到平民那表演性的嚎啕,一切都随着她的死亡,烟消云散。
女巫死后,她最大的孩子,她那可爱的听话的儿子,也就是我,理所当然的继承了她的所有。她的封号,她的城堡,她的财产都换成了我的名字。
但女巫并没有给我们留下过多的财富,女巫死前几乎把所有的财产都换成了威士忌,除了空荡荡的城堡外,我只能靠出售石屋里那为数不多的精灵皮来维持我和爱丽丝的生计。
唯一值得我们高兴的是,我们可以正大光明的学习那些魔法了,女巫的卧室里有数量可观的咒语书。有了巫师辞典的帮助,我们甚至连紫色诅咒咒语都开始修习。爱丽丝真是个聪明的姑娘,她学的总是比我快,有些时候我甚至不得不去请教这个比我小7岁的妹妹。
时间在不知不觉间流失,转眼女巫已经死去整整一年了。没有女巫的日子是快乐的,虽然我们没有过多的金子,但我和爱丽丝的日子仍过的惬意无比。我们一起整理诺大的城堡,我们一起学习各种复杂的咒语。在爱丽丝的帮助下,我已经通过了巫师联盟的中级巫师测试,现在的我已经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师,我已经有充分的实力挥动魔杖在百里城的平民面前招摇撞骗了。
七层楼高的城堡对我和爱丽丝来说过于奢侈,我们并不需要这么大的房子。所以我和爱丽丝整理了城堡的阁楼,然后将我们所有的财产搬进阁楼,并且封印了城堡的其他楼层。我们搬来了炉灶,修建了壁炉,找木匠打造了两张结实的床,往日脏乱的阁楼,现在已经成了我们干净舒适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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