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懒懒的高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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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蓝的天空,火红的云,绿绿的草原,清澈的水。草原的夕阳是美丽的,在那一望无际的草原上,没有山峰的遮挡,没有房屋的阻碍。你才能看这火红的太阳慢慢的拖这臃肿的身子缓慢的陷入地平线,映红了满天的彩霞,给绿色的草原上涂抹一层艳丽的光辉。
一个简单的被单铺在柔软的草地上,牧野风和飘雪个站一边,依然在沉沉的睡着,牧野风浓重的鼾声,还有沉重的喘息,骤起的眉头表明,似乎他现在正在做着一个并不是那么美丽的梦。而一边的飘雪,嘴角含笑,泪水,即使是在梦中也有一滴一滴的不断的从眼角滑落。一个甜蜜的幸福的梦?可以流出眼泪的梦么?
“我说优雅,他们你认识?真是麻烦!我们很忙诶!”一个俊朗的少年一脸的英气,却操着懒洋洋的语气,问一边捧着一把奇异的刀,正在来回的抚摸的头发乱糟糟的少年。
眼皮都没抬一下,继续在刀面上来回的滑动,仿佛并没有听到俊朗少年的问话。
“你吱一声行不?那可爱的小妹妹就算了,这个男的我们还是处理掉吧?一看他就知道不是什么好鸟!”见乱头发的少年没有答理他,俊朗少年却只是耸了耸肩膀若无其事的继续说道。
“女的,随便,男的我认识?”一点感情都没有的语调,就像是自言自语。
“什么?这么可爱的小妹妹怎么能随便呢?啧啧,你看看这漂亮的眼睛,多大啊,肯定是水汪汪的,你看小巧的鼻子,多可爱啊?还有,还有,你看性感可爱的小嘴,多么美妙啊?哎呀,最好的就是她娇笑的身材了,啧啧,真是极品啊!你用野兽的眼睛看美女吧?”听到这样的回答,俊朗的少年,一扫刚才懒洋洋的语调,用一种貌似纯艺术的语调对这乱头发品评飘雪的优劣点。不管任何一个女孩如果不听语气听到这样的话,肯定会以为这是一个色狼了。可是,如果听到他的语气,又会迷惑,这样的语气,就像一个贵族在对朋友赞美他的一件收藏品。
乱头发的少年的眼神终于从那把奇异的长刀上转移到了俊朗少年那张语气高贵,但是一张贱贱的欠揍的脸上,突然露出一个笑容给他,这个笑容很真挚,只有仔细查看才能从那微微扭曲的嘴角发现一丝的诡异:
“真的?烂仔!你在仔细说说她的好处,让我仔细的看看?如果你说的好,还真让我看出一点门道的话,说不定我会考虑,考虑哦!”
被称做烂仔的俊朗少年,咋一听这样的话,一脸的惊喜,似乎他几十年的愿望简单的实现了一般,神经大条的根本没有想什么,显然他的第六感并没有那么灵光,就开始滔滔不绝的诉说飘雪的皮肤是多么的细腻,五官的配合是多么的精密,身体的比例是多么的黄金,睡着的样子是多么的可爱。说到兴奋处还舞舞爪爪的瞎比划着,一点都没有感觉到气氛的变得越来越诡异。
那危险的气息,那火山即将爆发的征兆,吐沫横飞的样子,将他那张俊朗的脸,还有那一身像极了贵族的气质破坏的一干二净,变成了一个超级大色魔,还是最闷,最骚的那种。
不知道什么时候乱头发少年走到了他的身后,轻轻的拍了拍他的肩膀,他也只是随意的抖抖肩膀,连一个停顿都没有的继续对飘雪评头论足。使劲的拍了拍他的肩膀,终于引起了还在长篇大论的,不耐烦的停下了嘴中的话,一脸不满的看着这个阻止了他的少年,看到的却是一根指头!
顺着指头的方向看过去,烂仔身体一僵,然后倏然的放松了下来,一股贵族气质油然而生,面目变得及其自然,然后微笑着及其有教养的说道:
“你醒来了?怎么样,没有感觉到什么不适吧?”只是说话的时候看着那愤怒的眼神,话语到底还是透露除了一点的不自然。
一边的少年,朝着醒来听到烂仔胡乱的说话一双眼睛气得喷火的望着烂仔,恨不得吃了烂仔的牧野风微微的一笑,说道:
“我们又见面了!”
牧野风看着眼前这个微笑的少年,左眉扬了一扬,嘴角划过一抹笑意,轻轻的恩了一声,叫了声:
“优雅!”
优雅的颓废!那个陪着牧野风在白虎城练了一年的基本的优雅的颓废,自从牧野风的基本剑法修炼到了他满意的程度以后,去雪山派拜师,才和他分别,在分别之前认了这样一个朋友!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他!还是自己这么狼狈的时候,不知道飘雪是怎么碰到他的,想来如果没有他的帮助,自己也不可能躺在这里,肯定会躺在那满是血水和狼尸的不远处,现在能躺在这里全都拜他所赐吧?最重要的是让飘雪这个让自己疼爱的小女孩远离了那些血腥。

“他是?”牧野风两只眼睛紧紧的盯着那个胡说八道的伪君子,披着贵族皮的色狼!
优雅的颓废貌似很喜欢看着,被他叫做烂仔的少年吃鳖的样子,又是轻轻一笑,顿了一顿才开口对牧野风说:
“这个人面兽心的家伙,叫懒懒的高贵,其实是个不错的家伙,就是。。。。好色!”说着又描了一眼正尴尬的不知如何作出的懒懒的高贵。
“我叫他烂仔,你也可以这么叫他。”
如果牧野风没有听到刚才他对品评飘雪的那段话,几乎可以确定他会以为,名字和人真是配啊!一身的贵族气势,加上那懒懒的眼神和那张欠揍的脸,真正是名副其实。不过现在牧野风就不会这么想了,这,就是一个烂仔!
烂仔这个名字真是太贴切了,人又烂,又是个马仔!一看就是给优雅当马仔的任务,最多也就是一个高级马仔罢了,在不认识的人面前可以装成一个人!
野风看着懒懒的高贵,眼神有点阴阴的,对这优雅说了一个那字。
“我能不能揍他?”虽然是疑问的语句,却是肯定的语气。不论优雅怎么回答,看样子牧野风都打算揍他一顿了。
优雅听到牧野风这么说,笑的更狠了,将他的血溅刀拖在地上,走到了一边,完全一副请便,我看热闹的架势。
“如果你可以起来的话。。。。”
牧野风嘿嘿一笑,以为自己受了重伤就没办法揍他了么?从腰带里拿出石钟乳髓,也不估计他们,向口中滴了一滴,收了起来。盘膝而坐,如果有人将牧野风身上的那些包扎的歪七扭八的破布取掉的话,一定会看到,牧野风的伤处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快速的复原,那些被狼爪爪掉的皮肉也正在不断的翻滚,以正常人百倍甚千倍的速度生长着。
石钟乳髓,果然不凡!只是那皮肉生长的诡异的感觉让牧野风禁不住的心里发毛。那种想象着自己的皮肉翻腾着血嫩嫩的肉芽就像你一盒被挤压着的血红牙膏的模样,让牧野风又想起了昨天晚上鲜血淋漓的场面,只是这次的回忆却没有恐惧的成分在里面,更多的只是平静,平静背后也有对自己的检讨。
在这里不得不说,牧野风在从白虎城出发前,已经联系到了冥王殿,而且成为了冥王殿中的一个冥士,得到了一个冥王殿冥士的腰牌,最低级的冥王殿杀手,不论牧野风在哪里,只要是一个城市,都必须留下自己的记号,然后有就会有人联系他,看看有没有他可以接的任务。
不得不说,牧野风对于冥王殿的规矩还是很喜欢的,除了不可以作奸犯科以外,都很自由,接任务是自己自愿才可以。而且不限制人的自由。完全符合牧野风现在的要求。
当初简单的加入冥王殿的牧野风没有比现在更加清楚当初的决定是多么的草率,以为自己苦练了功夫就可以用来杀人了?事实证明,他练的功夫根本来一群狼都打不过,杀一只狼都会精神失措,如果没有昨天的事情,牧野风贸然的接下一个杀人的任务,最后的结果是可以预见的,失败是肯定的,运气好点或许可以靠这登云逃出去。运气不好。。。
至少现在好了,牧野风知道自己的缺点在哪里,自己根本没有经过实战的训练,和飘雪的对练现在想来和小儿科没什么区别。只有真正的见了血,受了伤才会明白,受到了生命的威胁才明白,功夫重要的部分不但是功力,还有精神!可以说精神比功夫来的还要重要一点,这是牧野风从昨夜大战狼群之中领悟到的东西。
过得半响,牧野风终于起身,身上的伤也好得差不多了,活动了一下筋骨,看着一边若无其事得烂仔,微微得笑了一下,好像忘记了所要揍他的话。
当牧野风当众拿出石钟乳髓的时候,优雅和高贵就已经明白了牧野风真正的接纳了高贵,没什么可以隐瞒的了。所以烂仔这样悠闲,牧野风很高兴他明白了自己的意思。
突然想起什么似的,牧野风问他们两道:
“你们两个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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