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集(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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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集(十一)
我把弄着手上这支笔,通体不锈刚所制,油光发亮,找不到一丝杂色,精巧的笔帽与挂勾盈盈堪握,并没有性别的突兀,想象曾经有只美丽的手与这支笔早夕相依,内心便有一种温馨的甜蜜
“你到底在那纸上写了什么,留下了什么?”这不知是许强第几次问我了,见他心有不甘的眼神,我笑笑不答,记者的事几乎是不了了之了,前去询问,都说正在调查,后来追问的人越来越少,王晗答应我有事会通知我,所以我也就没去,暂时把精力全身心投入了学习中。
我和王晗有三四天没见了,生活又恢复了原有的真实的平淡。
那张纸下面写的是:谢谢你的笔,我收下了,这里是500元,你先拿去还你的同学吧,就当是借你的。
当然放下的那包东西是我的奖金。
要是收不回来,拿500元钱买一只旧钢笔倒也是一段佳话,我沉侵在回忆中,面上有难以掩饰的得意。
鲜花,掌声,镁光灯。
大厅、人群、签售会。
记者,“请问天书作家,你到达今日的成就,成为文坛一代宗师,你有什么想特别想感谢的人或物呢?”
“当然有”,我清清嗓子,“我最感谢是一只笔”,说完从西服上衣口袋中抽出一只笔,“就是它,古朴中带着率真,小巧而不失庄重,就是这支笔,伴我渡过了无数个不眠之夜”。
“请问这支笔是怎么得来的呢?”
“是一个红颜知己”,我陷入了回忆,“送给我的礼物”。
“是生日礼物还是定情信物?”
“都不是,是我获得市征文竞赛第一名,她不知从何处知晓,然后送我的,那是第一次获得异性的礼物。从而激发了我创作的热情,获得今日在文坛上的成就。”
、、、、、、
“天书,有你的信”,保安推着白日梦的自己。
“我的信”,我还沉侵在刚才的想象中,茫然接过保安手中的信,因为得奖的原因,我几乎成了学校的名人了,一般来信 都是保安交给班主任,而鲜有直接送达学生手中的。
娟秀而不失稳重,得体中带矜持,一看就知道是沉侵在爱河的女人以一种仰慕的心情写下的,许强凑过头来。
“你少来”,我一把推过他,“公民有权”,我并不急拆信。
“今天周末呢,有什么安排?”

“能有什么安排,去踢球吧!”
“还是不要吧,我觉得张军对你不怀好意呢!他可不是来补习的,听说他是来复习以后去应付高考的,所以大家都让他三分。”
“去,怕他不成,我可是练武的!”
“看你的信去吧,说不定佳人有约呢!”
一个人回到宿舍在床上躺下,我开始研究那封信。
淡雅的小花,蓝色的线条,镶着粉色的边,娟秀挺拨的字体,似曾熟识。会是谁呢?
对了,邮戳,是本市寄来的。
猜那么多干嘛?看内容不就知了。
不经意识得君之风采
才明白什么叫思念
风里雨里思君之心不减
终悟得一个字:缘
盼今夜10点
校后大门
见君一面
以慰相思
望君垂怜
、、、、、、
看完这封信,我心中有荡气回肠的感觉,曾几何时,我也很认真地全心全意去喜欢一个人,放下自尊,放下骄傲,只因为信缘。
不管结局如何,全身心投入一次,这封信道出了这样的心声,如我的曾今,有我的过去。说真的,我眼湿湿的,我不觉得这是一封发自异性的求爱信,而象是发自我内心的独白。
爱就是如此,无方无依,却无法放开,一个晚上我心神不定,做什么都觉得有什么放不开,放不下,我真的很想见信中的对方,哪怕就一面,再无结局!
到了九点,同学们三三两两回到宿舍,而我却无处可去,又不敢睡觉,怕错过了头,从而伤害了一颗真挚求爱的心。
我开始假想对方的样子,一定是长发飘飘,且袭地的长裙,身段曼妙,声音悦耳,有两只灵动而狡诘的眼,象极了我记忆中的某个人,谁哩?王晗?不会吧,怎么会无端端又想起她,最好还是雨香吧!
我开始假想对话的内容:对方一定会问我平时喜欢做什么,我则答看书,平时喜欢玩什么,我则答足球,喜欢什么颜色,我则答蓝色,喜欢什么花,我则答蓝色妖姬,喜欢什么树,橄榄,喜欢吃什么,回锅肉,喜欢什么书,读者文摘,喜欢什么样的女性,温柔,善良且有些主动,象你这种、、、、、、
然后对方会在我的对话中化作挠指柔,那接下来就应该、、、、、、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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