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传奇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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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北下南,左西右东。圣京左防兵马署位于城西,距离我的家很远,我要走一大截才能到,不过幸好圣京到处都有代步的马车,而我出门时茉莉看我被打得实在太惨,怕我撑不到军营,就好心的给了我一个银币,打算让我雇个马车把我送过去。我感激地望了一眼茉莉,心想关键时刻还是要靠朋友帮忙,谁想茉莉接下来的一句话差点把我噎死:“记得下次回来时把找回来的钱给我。我的钱也让紫铃没收了。”
当我一瘸一拐地赶到军营的时候,队伍已经集合完毕正在点名。队长狠狠瞪了我一眼,那恶毒的眼神,似乎要把我吃了。原先我还不清楚队长为什么一直看我不顺眼,时常用厌恶的眼神瞪我,而且时不时还把我叫出去跑个二十公里越野,不过昨天我总算知道了实情,原来一直都是紫铃搞的鬼,她冒充是我的老婆,楚楚可怜地去队长那里告了我一状,说我在外面养了一个小老婆,还要休了她,偏巧队长是个出了名的“情比金坚”,最看不惯始乱终弃的男人,轻易就听信了紫铃的谗言,对我一直抱有偏见,就连每个月十六号发的军饷,都不交到我的手里,而是直接交给我那所谓的老婆。
“黑帝斯!”果然,队长见我差点迟到,立刻逮到了整治我的把柄。
“队长!”我跨出队列,向站在我们五百多号人前面的队长行了一个绝对完美的军礼。行军礼是我的专长,好像就有那天分,任谁都挑不出我的毛病。有一次队长从我旁边路过,忽然又想起我对不起家里那个结发妻子的事,于是把我叫住,命令我在正午的骄阳底下立正、稍息,美其名曰校验我的军资。当时队长打着伞,时而捋一捋两撇被老婆逼着修理得整整齐齐的胡须,时而挠一挠早已花白的头发,一直陪着我站了三个小时,愣是没有找出我军资中的破绽。
“队长!”我向队长行了一个标准的军礼喊道。
“你知道今天是多少号吗?”队长踮起脚尖大声问,唾沫星子溅到了我的脸上。
“十六号!”我大声回答。
“你知不知道今天要按时归队!”
“知道!”
“那你按时回来了吗?”
“按时!现在还没有击时鼓!”
军中有时鼓,按时报点。初一、十六上午时鼓一响,除非有特令,半个月内任何人都不得出营。
我的话音刚落,就听见咚咚咚鼓响,时鼓在这时敲起。我的嘴角瞬间闪过一丝得意的笑,心想看他怎么下台。
不料队长嘿嘿一笑,冲着台下大声说道:“从今天起,每月初一、十六,第七小队提前三刻钟归队,违者,二十公里越野三天!”说完还挑衅地看了我一眼,脸上露出得意的笑,比刚才的我笑得更灿烂。
“是!”第七小队的兄弟们一齐喊道。服从是军人的天职,从我来的第一天起,队长就谆谆教导我们要服从上级的命令,即使上面的命令荒唐透顶,我们也要无条件的服从。记得有一次队长考我们对命令的服从性,在一个暴雨夜里把我们拉到校场上,命令我们以嘴咬鼻,虽然大家明知道队长的命令苛刻到根本无法实现,但诚如一代代军人流传下来的那条金科玉律,服从是军人的天职,我们没有丝毫犹豫地用嘴咬起自己的鼻子来。当然,这不是主要的原因,关键是队长先发制人,以雷霆手段处置了几个稍有怨言的士兵,他的方法很简单,把他们脱光了衣服倒绑在旗杆上,示众一天。军营里不光有男兵,这座占地三十公顷,战斗人员五万的圣京左防兵马署第三营驻地里还有为数众多的女兵,在整个科波多尔大陆,人类在军队编制以及军事化管理上男女平等,稍微有些不同的是,女人多集中在魔法、医疗等部门,武技型女战士不多,而且有也多是些军官。想想吧,赤条条被示众一天,自己的玉体不知会被多少个女人瞻仰,将来还怎么有脸在这一片儿混。其他小队的队长觉得我们队长做得有些过分,得知这件事情后好心来劝他,何必呢,都是兄弟,为什么要搞得像仇人一样?但我们队长就是铁了心,大义凛然的回复他们,士兵就要有一个士兵的样子,这样才能有更多的机会从战场上生存下来。脱光衣服怎么了?丢脸了?想要活就不能要脸面!脸面值几个钱?脸面永远都抵不了士兵的命!在战场上,不服从命令的士兵,下场只有一个,那就是死!今天我是杀鸡给猴看,谁不服从命令,谁就给我挂一天!

军队里最看重资历,在军队里混得时间越长,越受人尊重。即使你当了威名赫赫的将军,见了资历比你高的人,也要老老实实躬身行礼,军队自有军队的一套。
我们的队长是现今整个左防兵马署五十多万人中为数不多的几个老资历,十五岁从军,在军队里一待就是四十五年,而且参加了十年前的平叛,屡建奇功,曾经参加惨烈的仙水河大战,当时双方在北方的仙水河平原投入兵力近两百万,一场大战之后,叛臣紫皖山的虎贲军团全军覆没,而华圣大帝方也仅有三千多人存活,许多名冠一时的猛将都在那场被大陆史官们称之为“仙水河绞肉机”的战役中陨落,队长能活下来绝对是个奇迹。之后,加入敢死队,成功突袭叛军第二大城华陵城,并斩杀城主紫皖空。在接下来的平叛中,队长更是大显神威,斩杀多名敌军将领,最后积功升至华圣帝国著名的十二骧将军之一的蛇骧将军。叛乱平息后调任圣京左防兵马署署长,掌管左防兵马署的五十万大军。不过在接下来的几年中,队长因不会巴结逢迎,得罪了权贵,官职一降再降,最后被打发到第三营第五大队第七小队任队长,在这个职位上一干就是七年。
队长的一生充满了传奇,五十岁以前默默无闻,五十岁以后的风光无限。署里的士兵们因为队长的不平凡经历,也多以他为榜样,对他极为敬重。加之署里绝大多数军官都是他当年曾经带过的兵,因此他家也都不敢得罪他。那天既然队长发了话了,那些劝阻他的军官们也就知趣的闭上了嘴巴。
队长今年刚好六十,明年就要退休了,他曾经跟我们说过,我们是他这一辈子带过的最后一拨兵,因此无论如何都要把我们带好,让我们将来都能在军队里混出个人样来,至少也要做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为此,队长对我们寄予了最后的期望,经常想出一些奇怪的法子训练我们,那天的以嘴咬鼻不光是对我们的考验,同样也是对我们的一次深刻的训练。无论事情做成做不成,在军队里必须服从上级的命令。这是他从十年前的仙水河大战中得到的血的教训,因为那天无论情势多么紧急,他始终听从他的队长的命令,攥紧枪杆,向敌人的中央杀去,在人山人海中执行着那项看似自杀的命令。最后,当他们到达敌人的阵心,并成功斩下高高飘扬的敌人军旗,使得敌人军心大乱,挽救了幸存下来的己方士兵时,整个他所服役的第六小队只剩下了两个人,一个是他,另一个就是他的年轻队长——沧月微澜。许多士兵在面对成群结队杀红了眼的敌人时,将沧月微澜的命令抛到了脑后,而当他们转身企图逃走时,凶狠的敌人用长枪在他们的身上戮出了一个个血洞洞的窟窿。
那天,队长让我们以嘴咬鼻,后果是可想而知的,除了喝了不知多少口雨水外,那一晚上我们什么都没有做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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