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世外桃源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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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王群每次刷新一百头血色尸王,每三个小时刷一次。每头尸王的经验值是二十点,这样经过现实中五天五夜的连续奋战,我终于升到的十六级。每次剿灭尸王群之后,总会捡到一些各种颜色的宝石。后来看看数量太多了,便觉得也不会很值钱,所以红色的都拿来喂了丑小鸡,其他的先留着,反正也不占地方。而其他东西一个都没有爆出来,亏我还增加了1点物品掉落几率呢,结果还不是一样,所以为了不让背包的空间浪费我,只有拼命采药往里面塞。
其实总的说来这个还算不错了,有花有草环境优美,又有补充生命的野花,还有一只现在除了吃只知道睡的丑小鸡跟我作伴,而且刷怪的时间间隔又很短,掉落装备的几率不知道比外面那些野僵尸高了多少,至少在这个岛上,称之为世外桃源绝对不假。
就这样到了系统第二次维护的时候,我欣喜地迎来了二十级,“海底捞月”这一招,已经被我练习得炉火纯青,纯到无论从任何角度,我都可以将匕首送进尸王的致命点。大概被别人知道了只会传为笑话吧。
丑小鸡可能是每天吃了睡睡了又吃的关系,也从一个拳头长到两个拳头那么大了。可是身上的羽毛还是那样稀稀拉拉几根,肚皮倒是圆滚滚的。怎么说呢,越来越丑了。
下线之前我抽了点时间看可看排行榜,除了夜鹰又升了二十级达到八十级之外,其余的变动都不大。我不由得再次佩服那个叫做夜鹰的人,现实中二十天的时间,升到了八十级,平均一天两级,这个放到哪个游戏中都是绝对震撼的。
还有一个轰动整个游戏的消息,那便是在系统即将关闭前的一分钟,系统公告说第一块行会令牌已经出现。
行会大概所有玩过网游的人都知道,不外就是一个或者几个十分厉害的人得到一块可以建立行会的凭证,然后召集一大帮不是很厉害的人,带领他们一起打怪一起升级一起赚钱一起杀人,如果实力够的话,还可以攻打某个城市然后行会老大当上城主坐在那里享受整个城市的税收提成。
其实这也是一个赚钱的好办法,但是想要当上城主的话要是没有雄厚的经济基础做铺垫是绝对不可能的。光是收买人心就是一笔不菲的支出,而这些投资得到的回报到底有多少谁人心里都没有底。所以经常有人说:建会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当然,你有钱得不得了愿意把钱往水里扔我也没有办法,是不是?
下线之后,我上了银梦的官方论坛上走了一圈,热门的话题不外以下几个。
第一便是不同新人村玩家相互所说每个新人村的情况,我翻了半天也没有看到那个叫做“冰之陷阱”里面的人出来吭半句,看来我们这种人在四十级之前,只能默默无闻忍气吞声了。

第二便是关于刚刚爆出来的行会令牌了。帖子才发出来不到十分钟,回帖都已经超过了三万。其中大多数是想一睹其风采的,还有一部分是想要收购的,剩下的便是像我这样闲着无事看热闹的。看来人还是群居的动物啊,这么喜欢凑在一起玩么?一个行会那么多人,能够得到实质性好处的不就那么一小部分吗?干嘛为了一点小恩小惠便要拼命去完成别人的梦想?又没有说要和列强开战,理想都埋没在屠杀自己同胞身上,这样的行会我看着就不爽。
第三便是有银梦之“神雕侠侣”之称的第一美女“明月香”小姐和银梦超级富豪“红色火焰”的合影,不知道是哪个高手偷拍到的。本来我是没有什么兴趣的,不过闲着无聊便点开看看这银梦等级第二第三的人物长的是什么样子,以免以后撞破头还不知道是谁。
不看不要紧,一看便让我的所有停顿了至少十分钟。照片上那位穿着纯白色长袍、高举一柄雕刻着美人鱼的法杖、背后闪耀着耀眼光芒的人,不就是让我睡觉都在思念的
——阿月。
而紧紧挨着她的,是拿着一把红缨枪的家伙
——红色火焰!
心里就像平静的湖水被投进了一颗石子,而这颗石子是属于比湖还要大的那种,一下子将我心里的血全部榨干了。
我恨不得一拳将电脑捣个稀烂,但是最后我还是忍了下来,这样做除了用愚蠢还能用什么形容。
思虑片刻之后,我打开了我的私人相册,从我剿灭尸王的若干张照片之中,选了一张只能看到背影,肩膀上站着一只小鸡,手里拿着两柄寒光闪闪的匕首,前面是一百头列着整齐方队的血色尸王的照片发了个新帖,名字就叫——摩天轮。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这样做,可能是我在嫉妒那个叫做红色火焰的人,想要抢一抢他的风头。虽然不一定能够抢得过,毕竟人家至少穿的都比我好看,一身盔甲金光闪闪,红缨枪又是榜上有名的武器,还有等级也是全银梦第三,看看人也长得可以。
我对阿月天真的幻想,这一刻开始破灭。
敲门声响了起来,我一开门便看见一个大大的酒瓶,大得可以装下二十斤酒,然后紧跟着是师父傻笑的脸。
“人生失意需喝酒,莫使酒杯空对月。”
天,谁个听得懂他在说什么。不过既然想喝酒的时候便有酒,我也丝毫不客气,咕咚咕咚便是几大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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