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堕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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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顶的太阳光很足,照射的我几乎睁不开眼,我靠在街边的一家小水吧店面前,喝着刚要的冰冻可乐。
街上迎面走过来一身黑色装束的两男一女三个人,也来到了我所在的小水吧前要着饮料。那女孩还用极其高傲,以为她是公主的眼神斜瞟了我一眼。
呀哈!很有型么?你很拽很酷?一群伪歌特们,还自以为有多了不起。
看着他们惨白的面孔,血红的嘴唇,还有全身上下一成不变的黑色装扮,外加颈上带着的金项链,我就在心里暗乐,这就是歌特了?怎么就让我想起那些,一天到晚标榜着自己是非主流、朋克、雅痞之类的,其实连那些东西根本是什么都不知道的人!
“傻啊你!”女孩瞟了眼喝着可乐的我,对她的同伴说道,“我哪要可乐了?我要的是矿泉水!”
看着三人我委婉的一笑,然后礼貌的问道:“哥特族?”
三人中的高个男孩似乎很喜欢我这么称呼他们,立刻对我一笑说道:“你也知道歌特?”
飞快的将手里的冰可乐一饮而尽,连擦拭嘴边残留液体都来不及,我将放在脚边的滑板勾到脚下,先做好了逃跑的准备。
“大哥,记住了,歌特族很有品味的,不要以为你们穿成这样就很歌特了,歌特族在穿衣打扮上非常讲究,不会穿的像你们这么随意、简朴,哥特族是不会带天使项链的,他们最热衷的项链莫过于一个大大的亮眼的十字架。歌特族是只透不露的,姐姐您都露肚皮了,还有,歌特族是不会笑的,他们永远只有一种表情,那就是面无表情!因为这样才能显出他们与众不同的生活态度和格调。最后,我没有猜错的话,你们在家里都睡床吧,最标准的哥特族是睡棺材的,知道吗?再见,伪歌特们!”
说完此话,我踩着滑板迅速开溜,身后传来了疯狂的咒骂声,而我此刻脸上却露出了一抹开心快慰的笑容。
好玩,太好玩了!
飞快的踩着滑板,我在街上没有目的的穿行。脚下的滑板是我抢来的,跟着大伙一起出去“扫荡”时抢来的。忘记了滑板真正主人的模样,我现在记得的,只剩我得到这个滑板后很爽很酷的心情。
我是个坏女孩,我想这就是人们对我这种女孩的评价吧,而且每想到被我欺负的人,那种欲哭无泪的表情,我就觉得我坏的无可救药。我确定我就是人们眼中那种自甘堕落、不学好的女孩子。除了打架我还喜欢抽烟,其实并没有觉得香烟有多好抽,可是看着男人们随心所欲的点燃香烟时,我就在问,女孩为什么不能随心所欲?女孩为什么不能抽烟,女孩为什么抽烟就一定要受到谴责、批判?
好吧,如果非要批判,那就批判吧,让所谓的正义的吼声来的更响亮些吧,反正我也听不进去。
也许有人会问,你不是很拽很坏吗,那你怎么不去吸粉?对不起,那东西我吸不起,而且就算能吸起,我也不会沾它个一分一厘的。就算我再不上进,我也能判断出,哪些东西是好的,哪些是不适合我的,我还不想那么败家,我还不想尝试那种家破人亡的活法。所以,身上时刻揣着包香烟,对我来说已经足够了。
校不是我爱去的地方,我连高中都没有考上。这让我彻底成为了这个社会的底层份子,一个连高中都考不上的人,似乎没有什么社会价值了。这个结论是我从我老师鄙夷的眼光,我父母悲伤的眼光,我邻居嘲讽的眼光中得出的。
这也不怪我,谁叫那些讲课的老师们,个个都像念经的和尚一样!当每天都要面对无休止的苍蝇般的嗡嗡叫时,我选择了溜号,我去学校的主要任务就是欣赏言情小说,接收署名为“小妖”的情书,所以高中那庄严的校门,我只能用眼睛的余光瞅瞅过瘾。
初中毕业后,再也搜刮不到言情小说,收不到情书的日子,对我来说痛苦难捱,想起以前在学校,时不时的就折磨那些春心初动,对我频频示好的男生,让他们琢磨不透我的心思,天天盼回信,却就是不给答复的日子,心里就觉得开心,觉得有趣,觉得过瘾,觉得好玩。
初中毕业后,在父母的一番教训之后,我以惨淡的中考成绩和昂贵的学费为代价,被安排进了一座私立高中继续就读。
“看看你花了多少钱?别人家的孩子都知道给自己家里赚钱,你呢?你不会赚钱也就算了,家里人还要倒贴给你这么多的钱供你读书!”

收到录取通知书后,这是等待我的唯一“通告”。
“那就不要上嘛!反正我也不是的料!”我顶嘴说道,毕竟我也有表达自己思想的权利吧。
“不?不你能干嘛?就你这样你能干嘛?你想去乞讨还是去要饭?”
每当耳边传来这样的话时,我总会沉默,因为这话打击了我的自尊心,可是它也是一句实实在在的话,不我能干嘛?答案就是,我什么都做不了!连我都上不好,我还能干嘛?
我没有有钱的老爸老妈,没有有钱的帅气男友...等等,也许有过,但是也被不会计算将来的我一脚踢开了。不懂爱情的我,只觉得被告白,是件让我心里很甜美、很舒服、很滋润的事情,可是每当跟男孩子一起走过几条街,我就会心生厌倦,觉得这男生怎么这么多毛病,譬如:
他的鞋怎么这么老土?
以前没发现,今天才看到他的鼻梁竟然有点歪,眼睛还这么小,头发还这么脏!
为什么他总是不停的吸鼻子?难道是鼻炎?
就这德行也想跟我牵手!每一个我收到情书后,写了“好”的字条,换来的结局都是不到一周就提出分手的结局。我觉得在恋爱这一点上,我很有潜力挑战“樱木花道”,区别是我是主动方,他却是个地道的被动方,挨甩的那一个。
就这样,初中我成了毒瘤,尽管我还没有享受过爱情的甜美,却已经被人敬而远之,背后传言我是情场老手!我那叫个气呀!我这个连KISS都没有过的人,就被这么平白无故的给“玷污”了。
高中的日子也不好过,入学后我才发现原来我已经“臭名远扬”。初中时总会和“无业浪荡女”混在一起的我,除了频繁的更换身边的男生脸孔外,另外一大爱好,使我扬名的主要原因就是——旷课滋事。
遥想当年,有着不良少女之称的我们,总会窝在某某学校的门外,看着穿戴漂亮阔气的某人,会候在隐蔽角落处对其实施打、骂、抢。
人们似乎管这叫犯罪!谁管它犯不犯罪!反正看着那些比我生活的好,比我穿的好的人我就来气。
打她一两下怎么了?反正打她的人也不止我一个。要抓?要抓一起抓好了,又不是只抓我一个,我怕什么,再说,那时的我还属于未成年呢,抓我?哪那么容易啊!
就因为这些原因,使我在私立高中,从入学到已经结束的高三,整整三年高中时间里,竟然没交到一个朋友。在那所私立高中,我成了众人避之不及的“SARS”,成了课本中的周处除三害中三大害之一,更成了学校领导及教师眼中的另类。
我想他们都巴不得我早点退学或者结业吧,现在他们如愿了。这个夏天我终于离开了那个万恶的高中,终于结束了被人们誉之美好的高校生活,因为我已经读满了三年,哈哈哈,先为我自己庆贺一下,以后再不用被关在这没有自由,没有快乐的地方了。至于以后我能干什么,我心里只有三个字:不知道。不过我不会发愁,因为有老爸老妈在,我就不会饿死、不会冻死。
想到这里,我皱起了眉头,忽然想起了“啃老族”这个让我深感羞耻的名字,羞耻就羞耻吧,我有什么办法呢?我天生就是个一无是处的人,世界上总得有我这样平凡的人存在不是吗?如果没有我这样的人,那么怎么显出领袖、偶像的伟大。
我为我是一个小人物而感到羞耻,我也为我是一个小人物而感到欣慰。
在属于我这个小人物的一点点幸福,一点点自由中,我踩着滑板,反戴鸭舌帽,盯着那照在我脸上的阳光,徜徉在温暖的光线中。直到一阵音乐传进我的耳朵里,我才停下了来回画着曲线的滑板。
很强劲的音乐,那强有劲的重低音正撕扯着我的耳膜。
酷毙了!
“K-BOY!K-BOY!”
乐曲中的合音响起,我立刻明白了,这一定就是那个目前最热门的偶像团体K-BOY新出的舞曲。
K-BOY,那个从I’mkg街舞大赛中脱颖而出的组合,不但勇夺周冠军、月冠军、季冠军,更包揽了年度总冠军的HIP-HOP团队,那个帅哥成堆,技巧高超的街舞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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