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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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去英国留学,我不赞成,但我不会阻扰。是你自己做出的决定,你自己为自己负责。说得再明白些,就是,你要去英国,可以。但我不会给你一分钱。自己凭自己的能力生存,或许你可以吃软饭。”父亲打儿子,难道还会不知道打在哪里最有效吗。
“吃软饭?什么意思?”
“你和柳红衣的事,三年前我就知道。你想去英国,不就是为他吗?”刘红军的老爹和自己的儿子没有必要绕圈子。
“是!我是为他。”有其父必有其子。
“那么我问你。你的语言怎么样?你会说,我会学。但是需要时间。我不支持你,你的经济来源哪里来?你会说,我自己赚。那我再问你,你到英国到底是去干什么的?到时你就知道,你仅仅是在为生存而挣扎,你与柳红衣的差距会越拉越大,最终你会失去自我。当你不再是刘红军的时候,当你失去了让柳红衣为你感到骄傲的资本的时候,你们的感情就结束了。避免这种情况发生的唯一办法就是让柳红衣来养你,供你生活,读书。我想他既有这个能力也会非常愿意,但你能吗?你的自尊心受得了吗?这口软饭你吃得下吗?”这话,比一颗“花生米”的威力大多了!
刘红军沉默。
“红军,爸爸告诉你。男人,最重要的是要有一个强大的自我,尤其当你爱着一个和你一样强大的男性的时候。你爱对方,因为爱他而让他瞧不起你,你做得到吗?感情是一时的。现在分手,也许会很痛苦,但是忍一忍就过去了。如果你去了英国,时时刻刻痛苦的都将是你,最后的结果是,你既失去了自己,又失去了爱情。我就这么多话,你自己决定。”
柳红衣,刘红军,二十二岁,特种军事学院毕业。
柳红衣独自回到了英国,刘红军留在了中国。
刘红军继承父业,进了海军学院,专修潜艇。
柳红衣继承父业,进了英国皇家空军。可却是二年之后的事情。
这二年,刘红军是个活死人。
这二年,柳红衣好几次,差点为那逝去的爱丢了性命。
第一年他隐居苏格兰。一个人在黑暗中承受着相思和病痛的折磨。他父亲替他办了几次入学手续,有一次都在去学校的路上了,他又折回了苏格兰的小屋。不行!那种痛到骨髓的相思随时都能把他击倒,他仍然没有勇气面对新的生活。他开始“痛恨”那三年,那几乎没有和刘红军分开过一秒钟的三年时光。那时时刻刻相依相偎的习惯,感觉,舒适,温馨,爱意……how*to*quit*it!

一个房间后的二红,如果不是公共集会,他们几乎很少在众人面前出现。虽然是只有俩人的空间,但却经常是一个晚上两个人,谁都可以一句话也不说。躺在床上,柳红衣枕着刘红军的肚子,或是胳膊,一人一本书,一个姿势有时能持续一个钟头。困了,把书一扔,搂着另一个的腰阿,胳膊的就是一小觉。另一个照常不误的看自己的东西。
静,意味着一种永恒。动,才是变化着的。柳红衣和刘红军在一种完全静止中,相互需要着。一个只要存在,就能使另一个感到安心,甚至幸福。这种静,就象表面看不见流动的激流暗涌的河水,比惊涛骇浪的洪水可怕得多!想斩断,想忘却……可能吗?
第二年,那间和刘红军只睡过二夜的房间,再也不能一解柳红衣的相思的饥渴,他开始疯了一样的回北京。旧公寓早就卖掉了,只有住旅馆。他是多么想再回一次那间公寓,因为那里有他过去所有的幸福。他知道刘红军一定不在北京,可还是会在刘红军家附近流连。他对自己说,我只看他一眼,就一眼!看到了,我就再也不回中国了!见不到刘红军,他就一次次的给自己往复伦敦·北京的借口。常常在旅馆睁开眼时,不知身在何处。手里攒着的手机,被手心的汗浸得象从水里捞出来的一样。那个熟悉的号码就在眼前,只不过是轻轻地一按而已。可是按下之后呢?又能改变什么?柳红衣其实什么都想得很明白,他只是和刘红军一样,控制不住自己的心而已。
漫长的四年里,汤姆斯·考里昂结束了学业,接管了整个家族。他再也不是那个小柳红衣二岁的邻家小弟,他成了一个王国真正的king!
从汤姆斯十八岁的生日party,到柳红衣毕业,柳红衣都一直跟刘红军幸福着,根本就没回过家。黑白两道的大家族,掌管,写出来只是简单的两个字,这其中的艰辛和付出,是汤姆斯本人以外的人无法想象的。其实大家族的领袖,就像中国的旧皇帝一样,他们从生下来的那一刻起就不属于自己。享受高高在上的成就感的同时,牺牲的,离自己远去的东西数不胜数。尽管四年来汤姆斯得到了很多也失去了很多,但他心中初恋的那份情感,他一直在默默地坚守着。
皇帝可以一直暗恋着他初恋的小情,但这并不代表着他就可以不娶皇后,不要后宫三千。此理放之四海皆准!
汤姆斯大学毕业,正式接管家族之时也成了他的大喜之日。他专程回了趟苏格兰,请柳红衣的父母参加他的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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