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伴君了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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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沉一艘便宜的小船,在紫山屏的人生之中就如同打了一个喷嚏,或者揉了下眼皮那么简单,他根本就不会记在心上
但是紫山屏没有想到,正是这晚的一件小事,在他以后争夺帝位的过程中对他产生了致命性的严重后果。
以大齐朝等级森严的贵贱之分来说,以堂堂大齐朝三殿下、裕亲王的身份,不说是弄沉一个仅值几钱银子的小船,就是将这金水河上所有“小划子”上偷听歌曲的游客全部掀到河里喂鱼,了不起也就是被宗人府罚几个银子,下几个月的“禁足令”。
而且四重灵侍的三殿下,本就是神塔守护者天佛教火宗高徒,和天佛教关系极为紧密,据说在天佛教的暗中支持下,其在大齐朝朝野中的势力根本就不逊色于太子紫山驲。
可是,这个小划子的沉没,对河岸上的夜来和明秀带来的后果却是另一幅模样了。
特别是龙夜来。
明秀呆呆地看着哭得伤心欲绝的夜来,一时间手足无措。
女人是水做的。明秀再次被曹雪芹曹大家对女人的构成所下的准确定义而折服。
看着越哭越起劲的夜来,明秀甚至开始臆想,那哭倒长城的孟姜女或许并不仅仅只是一个传说。最大的可能是,砌好的长城内填满了役夫的尸体,被孟姜女奔涌的泪水冲刷后,因为根基不稳就轰然坍塌了。
直到矮矮胖胖的唐大婶前来接班,得知小划子已经被一只怪兽吞没后同样放声大哭时,明秀终于弄明白了。
明秀掏出兜里的碎银和铜板。
明秀虽然穷,但是和唐大婶和夜来相比较,却也算是“富有之人”,因为他兜里的碎银竟然有八钱之多。
唐大婶坚决拒绝拿走所有的钱,她很是欢喜地拿走了六钱碎银子。当明秀知道唐大婶家还有三小孩后,还是执意送给她五个铜板,倒引得唐大婶一个劲儿的道谢,临走时非常热情的欢迎夜来和她的“男朋友”一起到她家去玩,弄得明秀暴寒不止。
夜来害羞的连说不是。而热情的唐大婶却哈哈大笑地说没关系,而且肯定地说,过两天等她重新买一个小划子后,夜来还是可以来给她替班,如果夜来还有需要的话。
送走欢天喜地的唐大婶。经过她一番插科打诨,明秀和夜来的关系也变得那么微妙起来。
至少明秀是这样感觉的。
虽然他对这种“怪叔叔”的感觉很是警惕,但是这十六岁的身体却又不受控制地受到这种奇怪感觉的吸引。
“咕噜!”一个奇怪的声音打破了两人之间的尴尬。
明秀好奇的四处寻找,夜来却涨红了脸,扭着碎花衣角说:“秀哥哥,别,别找了。是我肚子饿的。”
手里还有两钱银子和十多个铜板,每人吃掉一碗飘满葱段和油花的馄饨,夜来还吃掉了一张油炸飞饼,一共也才花了十个铜钱。
走进馄饨摊子时,闻到飘满各种调料和骨头汤的油腻香味。而一坐在夜来身旁,明秀却只能闻到夜来身上那种分辨不出的花香,淡淡的,却极是好闻。
“秀哥哥,对不起,你,能不能还帮我买一碗馄饨?”吃完飞饼的夜来脸上有了些神采,突然间却很难为情地说,“东方爷爷,还没有吃饭呢,他病得好厉害。我真是太贪吃了。对不起,叫你破费这么多。”
“老板,帮我装一碗馄饨,嗯,飞饼不错,也来一份。”明秀笑道,“夜来,别和秀哥哥客气了。我唱歌引来大鱼吞了你的小划子,你不找我要精神损失费,我还要谢谢你呢。”
“秀哥哥,那不是大鱼,那是火狟鲨,四级中品妖兽。”感激地提着馄饨和飞饼的夜来,很认真地纠正道。

明秀惊讶地看着夜来:“你,怎么知道的?难道说,你是塔修士?”
“塔修士?不,我不是,我是‘神弃之体’。”夜来语气平静,淡淡答道。
又一个神弃之体?
不是说“神弃之体”在塔修士中是万中无一的么?
明秀冥冥中似乎抓住了什么,却又无法更加明了。脑中那一丝灵光闪现让他大脑瞬间有了一种要窒息死亡的恐怖感觉。
并肩而行的明秀侧脸看见,夜来的脸上又掉落了一些泪珠。
她又哭了。
明秀的心却也开始隐隐作痛。自己不幸,还有一个疼爱自己的母亲,在自己落魄颓废的时候,能够用她瘦弱的肩膀呵护自己。
而这小女孩,却是一个孤儿。明秀没有追问什么,但是他能想象得到,灵塔崩溃的那一瞬间,夜来所承受的痛苦、恐惧与无助。
“夜来,别哭。秀哥哥也是‘神弃之体’。但是,你看,秀哥哥对未来却绝不会失望的。”他轻轻扶住夜来的双肩,低头凝视着她朦胧的眼睛,很坚定地说:“天佛弃我,我意凌天。我就不信,这世上就只有这一条路可行。”
夜来同样震惊地凝望着明秀。
自己是万中无一的神弃之体,被天佛抛弃的人,塔修士中的低贱者。谁知道机缘巧合下遇见的一位可亲的哥哥,竟然也是有着同样惨痛经历的人,同样背负着难以忍受的耻辱行走在这世上。
可是他的歌,他却能用那淌血的心唱出那么欢快的歌曲,让人激动,让人难以抗拒。
“秀哥哥,你唱的歌真好听。夜来也想学。”
“夜来,这样才乖。让我们开心的歌唱,快乐地生活。记住,当我们悲伤的时候,就唱一首快乐的歌。你会发现,生活会变得更加美好起来的。”
“来,夜来,秀哥哥教你。”
白云在蓝蓝天空无所事事悠悠荡荡
贝壳懒懒地睡在海浪怀里摇摇晃晃
每次见你出现在海边我会莫明莫名紧张
心就像窗台风铃被风吹得团团乱转
你的笑你的笑你的笑
还在我心里
我的心我的心我的心
又在哪里
……
明秀一句一句认真的教,夜来认真地学唱着。
她羞涩的声音变得更加清脆,生涩的歌曲也渐渐变得更加流畅。
她的脚步欢快起来。
唱着唱着,在欢快跳动的节奏中,她“看见”自己又回到了那不久前的家园。
落日余晖下,失踪的父亲和母亲手挽手的在花园中散步,而自己则戴着那顶最心爱的花帽子,在他们身后追逐着飞舞的白蝶。
母亲,秀哥哥说的没错,我要唱歌,唱快乐的歌,唱秀哥哥教我的快乐的歌。
歌声中,我可以看见你,看见父亲,看见我们的家。
唱歌可以让我快乐,母亲。是的,我将不再悲伤,不再失望。
天佛弃我,我意凌天。
母亲,你听见没有,这是秀哥哥说的。
天佛弃我,却又让我得以遇见东方爷爷,得以遇见秀哥哥。
可见这天佛终也不是这天。
我终不要这天佛,不要这所谓的神的眷顾。
我意凌天。
我要跟随秀哥哥,跟着他唱快乐的歌,做快乐的人,和他一起走一条新的道路了。
当两人歌声响起的时候,一条血红色的细影追寻着歌声从天际飘飞过来。
与此同时,金水河中的甲板上跌坐的老妪,嘴唇轻轻地蠕动几下后,因为灵力使用过度而昏睡过去,不过,嘴角却带着满意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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