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章、耀金(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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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间真有一些“魔咒”应验如神。逃不脱的宿命,一次又一次强加在某人的头上,就算你万分不情愿地称之为“魔咒”,也找不出更站得住脚的说法。
在北京奥运会的射击场上,男子50米步枪三姿的决赛正在进行,很难说,这场决赛扣人心弦,因为美国名将马特•埃蒙斯前9枪全是高水平发挥,他的成绩遥遥领先,只要最后一发不出现重大失误,他就能顺利夺得金牌。但马特•埃蒙斯是一个典型的悲剧人物,四年前,在雅典奥运会上,这位美国名将在同一项目的决赛中,成绩同样是遥遥领先,金牌同样是唾手可得,然而鬼使神差,他却犯了一个最业余也最低级的失误,最后一发居然脱靶!这一次,马特•埃蒙斯卷土重来,志在必得,却重蹈覆辙,他的最后一发竟然只有可怜巴巴的4.4环,最终名列第四,与奖牌无缘。马特•埃蒙斯满眼沮丧,他把头深深地埋入爱妻卡捷琳娜的怀中,这位捷克射击名将、北京奥运会首金获得者安慰丈夫:
“命中注定还不是时候。”
解不开的“魔咒”一定要惩罚某个人,那就是“命中注定”。中国奥运代表团占尽天时、地利、人和,高居金牌榜第一位,应属情理之中的事情,一举跃升为世界体育第一强国,也是众望所归,水到渠成。然而,我真正关心的不是谁拿到了金牌,也不是美国“飞鱼”菲尔普斯能否在短道泳池中捞获八枚金牌,创造新的纪录和神话,我关心的只是命运之神在激烈的竞技场上所发挥的魔力,人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与命运之神掰腕抗衡?
K佬在开幕式上见到的邻座并不是我和东方晴,而是我父母,他大惑不解,打电话来反复追问,究竟是什么原因让我将百年一遇的大好机会拱手相让?真就良心发现,决心做一回孝顺儿子?不会吧。我轻描淡写地回答他,东方晴这回已玩**间蒸发,我也不知道她的去向,她何时才会浮出海面?很难预测。但我并没有讲明此事的前因后果。K佬一连说了三句“这太不正常了”,便劝我节哀顺变,这小子表面上把这事看得很严重,心底下何尝不是窃窃私喜?东方晴骨子里不悦服他,他骨子里也同样不悦服东方晴。北京奥运会无疑是头号的催情剂,K佬与夏清荷进入了热恋阶段,我笑他就像一只苍蝇掉进了肉汤钵里,他也乐呵呵老实认账,还透露出奥运会后他要与夏清荷共结连理,移民美国的一揽子计划。
确实很奇怪,我内心已迅速归于平静,东方晴的“躲猫猫”并没有太影响我的心情,它的严重性比预计的要轻微得多。我自问,我是不是一个痴情的人?我算不算一个深情的人?答案出来,竟然模棱两可:也许是,也许不是。我记得一位大学时期的朋友曾说过这样一句话,令我印象深刻:“如果一个人**过剩,上帝迟早会惩罚他,因为他比一位酒后驾车的司机更疯狂,也更危险;上帝只肯嘉奖那些慎用**的智者,这样的人就算坠入爱河,也不会呛水呛到两眼翻白。”我与智者比肩而立,明显还短缺几分底气,但我不是为情发飙的疯子,则是毫无疑问的。
现代舞蹈的开创者、美国美人伊莎多拉•邓肯应算为爱而生的人,她有个著名的理论我很赞同,那就是“以病医病”,即用下一场爱情的灵药医治上一场爱情遗留的创伤和痛楚。Et然而我与东方晴并没谈及分手,还不到“以病医病“的时候,那么眼下我与冬麦的交往算不算是一种精神上的背叛?
奥运会期间,我和冬麦一起观赏了多场比赛,她喜欢的项目是游泳、网球、篮球、艺术体操,我对于体育的爱好是广谱的,只要不观看中国男子足球队的拙劣表演就行。田径比赛,我们也会去看,因为短道上有国宝刘翔的110米栏的“大片”上演。但我们看到刘翔跛着脚宣布退赛的那一幕,跟所有的观众一样感到惊愕,感到不可思议。许多人都认为自己被刘翔忽悠了,他们大喝倒彩,国家体育场内发出震耳欲聋的嘘声。事已至此,也没什么好说的,冬麦当场问我,刘翔是真伤,还是诈伤?我说,只有天知,地知,刘翔知,他的教练孙海平知。不过我愿意相信他是真伤,按照常情常理推测,没有谁会愚蠢到选择这个黄道吉日,选择这个亿万观众瞩目的特殊舞台,冒着身败名裂的风险表演诈伤,将自己置于道德的刀俎之下。在家门口,刘翔承受的心理压力太大了,夺金才是功臣,其它结果都是罪人,谁扛得起这样的万吨铁闸?其实,奥运会只是一种成年人的体育游戏,一向以“贵在参与”相感召,但东道国的金牌战略使运动员的心态不再轻松。现代奥运会的倡导者顾拜旦先生在他的《体育颂》中极赞体育是“天神的欢娱,生命的动力”,而事实上,体育早已变成一项获利丰厚的商业动作,与生俱来的功利色彩成为了它脸上醒目的胎记,谁也无法将这块民间命名的“鬼掌印”遮没掉。
冬麦没再问起我和东方晴的事情,她很享受目前的状况,在她们这些“新新人类”看来,恋爱时出现强劲的竞争对手,太正常了,无非是一场比拼硬实力和软实力的PK大赛,没什么大不了的,也没什么好谦让的,后发先至,后来居上,才叫了不起。我小看了冬麦的攻击力,她常把那句“爱拼才能赢”挂在嘴上,她具有强烈的好胜心。在胜负两重天的世界里,爱一个人是不自由的,很可能是在参与一场旷日持久的拉锯战。
奥运期间,我没让自己的心思瓦解涣散,仍能坐在电脑前玩一玩文字魔方,《桃木匕首》的创作已到了关键时刻,我得攒劲把它完成。长跑运动员跑马拉松,最艰难的阶段是第二个十公里和最后一个十公里。作家写长篇小说也是如此,最后几万字往往会像压垮骆驼的那捆稻草,让人喘不过气来。好几位大作曲家的名下都有一部《未完成交响曲》,残缺之美似乎能超过完整之美。作家的长篇小说未完成,则始终是块心病,令人引以为憾。
冬麦要做《桃木匕首》的第一读者,先睹为快,在电脑上阅读我的小说初稿。她常问我,故事情节下一步该怎么发展呢?我说,我也不知道。这怎么可能?她将信将疑。事实上,真就是这样,原定的构思可能很脆弱,在写作的过程中会被我颠覆或者放弃。说怪不怪,历史尚且是无厘头的,何况一部小说。
明眼人不难看出,伍子胥的双陆大寿成为了他命运的分水岭,从此以后,他与命运掰腕子,就再也占不到半点上风,他的大智大勇终归敌不过命运的凛凛神威,他的生命只剩下不到一年时间,已是风中的残烛。
自从夷光宫建成后,吴王夫差就很少夜宿别处,西施不愿给后宫众妃嫔留下恃宠专房的印象,常常对吴王夫差连哄带劝,要他到其他妃子处兴云播雨。别的妃嫔也就认命,郑旦却是头一个忍不下这口气的,她无从发泄,便虐待手下服侍她的宫女和阉人,只要她看谁不顺眼,或谁做错了事,就活该遭罪,大冷或大热的天,也得跪在外面,还得吃鞭子。西施让宫女送给郑旦一些时令鲜果,郑旦也不吃,而是任其烂掉,最终扔弃。

眼下,西施丢了王子,最高兴的便是郑旦。西施病了,病得很重,吴王夫差心忧如焚,顶好的医师和顶好的药物也难治心病。经此一劫,西施容光瘦减,憔悴不堪。通常说“母以子贵”,也可能“子以母贵”。吴王夫差溺爱小王子,不过是是爱屋及乌,他有那么多后宫美女,想要造人,是顶容易不过的事情,他名下已有五个王子,七个公主,他宠幸西施,小王子才显出他的重要性。小王子人间蒸发后,吴王夫差也伤心了好一段日子,但他的痛苦不及西施的百分之一。何况他要疗伤止痛很容易,为长夜之饮,或抱住郑旦温香软玉般的**,一宵快活,绰绰有余。郑旦很会抓机遇,她为吴王跳艳舞,唱艳曲;她为吴王吹箫,行房时花样百出;她还亲手为吴王掏耳朵,拔白发,讲些小笑话。只要吴王临幸,她就千娇百媚,千依百顺,对宫女和阉人也小恩小惠不断。吴王夫差怕看西施的泪眼,怕听西施的呻吟,怕感受夷光宫的凄苦气氛,所以他更愿意去郑旦的宫室宿夜。
太宰伯嚭没有收到太傅府的请柬,缺席伍子胥的双陆寿宴,被当众抹了面子,这样一来,两人公开交恶已路人皆知。伯嚭工于心计,他要在吴王身边安插耳目并不容易,但要交结宫闱中的人物还是不难的,郑旦就是一个上佳人选,她能给吴王夫差扇枕头风。郑旦深知伯嚭是吴王夫差的心腹大臣,也热脸相迎,两下通了款曲,把共同的敌人确定为伍子胥和西施。
这天,吴王在郑旦宫中尝鲜藕,郑旦还让厨房准备了几样河鲜。吃饭时,吴王夫差一时兴起,夸赞郑旦就像湖藕,心眼通透,肉质鲜美。郑旦有了题材,立刻借题发挥。
“大王,世人都赞荷花美,有谁肯赞湖藕鲜的呢?”
“寡人这不是赞了吗?”
“臣妾感激不尽,深谢大王的赏爱!”郑旦说完这话,当即离席跪谢。
“爱妃平身,何必躬行大礼?”
“施王妃就是那朵荷花,臣妾只是一截湖藕,大王能看到臣妾的好处,所以臣妾万分感念。臣妾不敢妄议大臣的长短,依臣妾之见,太傅是荷花,太宰则是湖藕,有其名者无其实,有其实者无其名。”说完这话,郑旦方才敛衣而起。
“嗯,爱妃所言有道理。寡人北伐齐国已箭在弦上,近日,齐国派了大夫高无丕来姑胥讲和,自承‘仓库空虚,民人离散’,向寡人示弱,哈哈,太傅说齐国不可伐,得到了也不过是一块立苗不稳的石板田,注定耕而无获,他劝我先取越国,灭了勾践,还一再强调,越王勾践才是吴国的心腹大患。现在越国就剩那么大一块地,我要是兴师南征,就像是大动干戈,只为抢一块肉骨头,岂不被诸侯笑话?越王勾践久已归顺,寡人伐齐,他愿出兵相助。诚如爱妃所言,太宰对寡人忠心不贰,处处为寡人着想。爱妃称太宰为湖藕,太傅为荷花,见解不凡啊!太傅名满天下,是先王最倚重的大臣,对先王的霸业确实有过贡献。但他年纪越大,胆子越小,昔日的雄心壮志都已灰飞烟灭,而且他喜欢倚老卖老,经常将寡人视同小儿,当众出言不敬,令寡人难堪。唉,我有一个不祥的预感,我和太傅,君臣难有始终!”
郑旦听到吴王夫差长叹这一口气,说出这样的狠话,顿时心中有数。她给吴王敬酒,自己先满饮一卮,然后她给吴王出了个主意。
“太傅反对大王北伐齐国,大王何不给他一个难堪,让太傅出使齐国,递交战书?这样一来,太傅肯定能长点记性:在吴国,大王的决定无人可以动摇,谁也别想沮毁!”
郑旦这个主意,吴王夫差听了,当即拍案叫绝,事情就这么定了。
伍子胥奉命出使齐国,去递交战书,这趟差事太不寻常,他对吴王忠谏多次,舌敝唇焦,如同秋风射马耳,吴王夫差始终执迷不悟,若不是对先王的知遇之恩怀有至深的感激,若不是当年自己极力推戴夫差做太子,他准备负责到底,他早就懒得侍候这个被先王评价为“愚而不仁”的昏暴之君了。“知子莫若父”,这话太有道理了,当年伍子胥看走了眼,现在只能自食恶果,他自忖身死不足惜,可先王的基业不久就会毁于一旦,百姓将家破人亡,这令他痛心疾首。
伍子胥将爱子伍绩和家臣华辂叫来,到了该处分后事的时候了。他从壁上取下一把宝剑,抽出半截,寒光照眼,他的神色显得极其凝重和严肃。常言道:“出门看天色,进门看脸色。”伍绩和华辂都是聪明人,一看伍子胥的神气,就知道事态严重。
“我多次进谏,都是枉费口舌,大王还是一意孤行,贪图霸业功名而不知利害,无视心腹大患而妄动干戈。大王令我出使齐国,递交战书,这是故意羞辱我,给我下马威,令我难堪。吴国的国事已不可为,危亡指日可待。老夫自度死期不远,绩儿是我伍家独苗,伍家世代忠烈,岂可成为若敖氏之馁鬼,不享血食之祭?我这次出使齐国,你们与我同行,我打算将绩儿托付给我的好友、齐国的上大夫鲍牧。华辂,你跟随我多年,忠诚信实,乃我伍家头号功臣,以后请你全力照护绩儿,使其成材,毋负伍家列祖列宗!”
华辂听到伍子胥说出一个“请”字,当即扑通一声跪了下去,伍绩也含泪跪在一旁。
“眼下吴国奸慝当权,忠良遭忌,太傅出使归来,必然受害,何不留在齐国,颐养天年?”
“父亲,我赞同华叔的这个主意!”
“你们还不了解我吗?我把名誉看得比生命更重,我要报答先王的知遇之恩,我要对得起先王的在天之灵,一息尚存,我就会大声疾呼,看能不能叫醒那个躺在**上睡大觉的梦中人。”
说话间,一支响箭破窗而入,箭矢没入墙砖,这劲道可真了得。华辂和伍绩要出门追看,伍子胥立刻用手势制止了他们。
“不用追,此人是友不是敌。”
响箭上缠着小布条,取下来看,上面有一行娟秀的字迹:“昏王对太傅已动杀机,请太傅远走高飞,免受其荼毒!”华辂和伍绩看了这行字,都满脑袋雾水,想不出谁能打探到王宫中的核心机密,用这种方式发出警报。伍子胥已猜到来人是谁,应该说,只有此人才会有如此善意,也只有此人才能深入虎**龙潭,准确侦察到吴王秘而未宣的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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