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潜火(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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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北京奥运会开幕只剩下二十多天了。i.
K佬打来电话,先问起东方晴的近况,我说,还是没消息,如果再过几天仍然联系不上,我打算去一趟锦绣城。K佬认为,还是应尊奉“稍安勿躁,静观其变”这八个字为上策,对方来头不小,这趟浑水很深,孤身一人去锦绣城打探消息绝对不是一步好棋,很可能是自投罗网。我就灵机一动,开玩笑说,上次我陪他去勇闯了一趟狼窝,他欠下我一个人情,这回他应该陪我去深入一回虎**,两下里才算扯平。K佬干笑了两声,没做正面的回应。在电话中,三言两语商量不出个结果,我们就没有再多费唇舌往下讨论。K佬话题一转,说是夏清荷如约而至,已从美国洛杉矶飞到北京,来看奥运会。K佬努力掩饰自己的得意之情,怕触动我敏感的神经,但我还是在第一时间就察觉到他内心抑制不住的快乐。几家欢喜几家愁,世事如此,原本正常。
K佬提议,我们开车去香山散散心,他带上夏清荷,我当电灯泡吗?他说,你带冬麦啊!我觉得不妥,东方晴还在心头悬着挂着,上不着天,下不着地,此时叫冬麦充当替补,于情于理不合,再者说,冬麦忙着应对奥运会开幕式的排练,也不知她是否有空闲。K佬诚心诚意拉我去香山游玩,我也确实想去京郊幽静的景区逛逛,香山无疑是个绝妙的选择。
“哥们儿,莫非你还有一副封建时代的旧脑筋?带冬麦去香山玩玩,有什么不妥的?这就叫对不起东方晴?靠,这会儿,指不定东方晴正与那位副市长耳鬓厮磨,肌肤相侵,你操心,那副市长可是操人!兄弟,你早点醒醒吧,冬麦才是正宗的金镶玉,她才是奥运会金牌,值得你去拼搏和珍惜!”
K佬就是这副德性,一张吃过屎的臭嘴,但他话糙理不糙。这么多天过去了,东方晴一直没回复我的短信和邮件,我着实恼怒,她是否在那位贪官的芙蓉帐里度**?嫌疑可不小。她的身心究竟是在挣扎,还是在享受?也说不准。在情侣之间,猜疑是最烈性的蛊毒,一旦发作,后果堪忧。
“那我就先约一下冬麦。”
星期六,冬麦正好休息一天,她听说我们要去香山玩,觉得主意不错,很开心,半秒钟都没迟疑,一口就答应下来。
七月间,天气晴朗,叨绿色奥运之福,北京的灰尘明显见少,空气清新多了,居然可以看到水晶般纯净湛蓝的天穹。夏清荷一身清凉装,显出高挑的身材和丰胸圆臀,她的蓝色眸子非常澄澈,赛似响晴天的高原湖泊。K佬往这位美国美人跟前一戳,就像个美国唐人街的帮会头目,他戴副大墨镜实在是太英明太恰当了。冬麦身穿一套淡绿色条纹衣裙,类似于淑女屋的风格,青春的主调,活泼而又不失稳重,脚下仍是一双白色板鞋。冬麦的精神状态很好,脸色红润,笑靥如花,可能是最近练健美操的缘故,她的姿态优美动人,行走时,具有舞蹈的韵律感。
我开车,冬麦坐在副驾驶位,K佬和夏清荷坐在后座。一路上,K佬闲不住嘴,使出浑身解数,给夏清荷介绍香山的历史掌故。早在一千年前,北方的辽国、金国的皇帝就瞄中了香山,在这里设置行宫。清朝康熙、乾隆皇帝在位期间,正是国力鼎盛时期,尤其是乾隆皇帝,风流快活,特别注重感官享受,他喜欢游山玩水,在北京西郊玉泉山、万寿山和香山陆续建成五处大型园林——静宜园、静明园、清漪园、畅春园和圆明园。静宜园即位于香山,规模宏伟,极其壮丽。1860年,英法联军纵掠北京各大名园,1900年,静宜园惨遭兵燹,原貌十去其七,后来虽屡次修复,仍难以恢复旧观。夏清荷对那段中国遭受外侮的历史知之甚少,兴趣也不浓,她好奇的是香山为何叫香山?这道题目当然难不倒北京通。K佬说,香山之所以叫香山,原因有两个:一是得名于最高峰的钟乳石,其形状酷似香炉,原本称为香炉山,简称香山;二是得名于古代漫山遍野的杏花,花开时香气馥郁,使得此山成为名副其实的“香山”。解答这类低端的问题,K佬觉得不过瘾,他便另找由头,故作惊人之语,称香山是爱情之山,与香山相关联的爱情故事不仅多,而且奇。远的就不说了,就说现代,北洋政府总理熊希龄,人称“熊凤凰”,民国初年他在这里开办香山慈幼院,卸职后,他老夫聊发少年狂,在六十六岁上娶了三十三岁的才女毛彦文为妻。这毛彦文不简单,是清华研究院名教授吴宓的梦中情人,他为毛彦文写了几百首爱情诗,也未能俘获她的芳心,熊希龄在香山创办一桩慈善事业,即让毛彦文大受感动,甘愿许以终身。熊希龄老牛吃嫩草,一树梨花压海棠,消息传开,在当时成为轰动全国的花边新闻。1925年,丁玲与胡也频在香山同居,开始了爱情之旅,尽管财政吃紧,两人手头拮据,但他们能在香山的白云窝里谈情说爱,仍然比神仙快活一百倍。香山历来都是疗养的胜地,1923年,大才女、大美女林徽因在香山养病,林徽因身边的追求者多如过河之鲫,徐志摩和梁思成两位悍将都在其列,他们定下一个公平竞争的赌赛:谁能以最快的速度从北京城买到刚上市的苹果送给林徽因,就证明谁最有能力和资格爱她。此后,梁思成驾驶摩托车从西山飞驰电掣而去,由于速度太快,在北平街头发生了车祸,被北洋政府交通次长金永炎的汽车撞倒在地,协和医院紧急诊断的结果是,梁思成左腿骨折加脊椎重伤,虽经全力抢修,仍难免残疾。“祸兮福之所倚”,这场车祸便使梁思成因祸得福,别人流汗他流血,林徽因流泪,他一举胜出,林徽因非他不嫁,徐志摩等人都只能瞠乎其后。
K佬的记性好,口才也不逊,而且比五星级宾馆的厨师更会添油加醋。他在后座侃侃而谈,冬麦和夏清荷听得津津有味,只有我暗自发笑,这小子睁眼瞎掰的本事确实堪称一流,他居然把梁思成车祸致残的原因归结到如此浪漫的求爱方式上去,真够有想象力的。
我们一路向上,游了香山寺、梦感泉、双清别墅、阆风亭、西山晴雪碑、玉华山庄等处。冬麦对自然景观兴趣盎然,一年前,她曾跟几位同学游过香山植物园、碧云寺和卧佛寺,她的好奇心特强,遗憾的是,她长这么大,没来看过红叶。K佬与夏清荷挑选了一条僻道,我们约定在鬼见愁会合。我想,他们要亲热,多点自由才行。冬麦高兴与我独处,没有旁人,她的谈兴顿时高涨,她先问了我一个浅显之极的问题:
“费哥,到香山来,最好的季节是秋天吧?”
“是啊,秋天赏红叶是香山最重要的节目,应该说是它的保留节目。”
“这些树叫什么名字?叶子居然能红得像丹霞,像鸡血石。”
“它们叫黄栌,乾隆年间才移植过来的,到现在,山上大约有十万株左右,形成大片林子,当树叶漫山红遍的时候,就像是一场无法扑灭的情火。”我触发了诗兴,居然出口成章。

“费哥,为什么你说它是‘一场无法扑灭的情火’?”冬麦满眼疑惑,若换成东方晴,她肯定不会这么问我。
“红叶传情啊!那么多红叶,能传无数人的情,所以我叫它‘情火’。大学时,我有位同班同学,他每年都要郑重其事,来采摘正宗的香山红叶,夹放在情书中,寄给他远方的女朋友。”
“他真浪漫!他女朋友一定很爱他。”冬麦微笑时,脸颊上有两个圆圆的酒窝,她的牙齿像白瓷一样光洁,像编贝一样整齐。
“初恋时不懂得爱情,毕业后不久,他女朋友另择高枝,两人就分手了。三年前,他跟夫人带着小孩来过一趟北京,正好是十月底,他夫人想到香山看红叶,他却不情不愿,说是跑大老远去看满山的红叶,真是傻得无药可救了!红叶太单调,没什么好看的;再说,颐和园里同样有红叶看。冬麦,你猜,他这是什么心理?”我出了一道考题给冬麦。
“事隔多年,他可能是不愿意触景伤情;对啦,还有一种可能,他内心并不爱他的夫人。这两个答案,应该是二者必居其一。”冬麦对自己的答案很有信心。
“这两个答案都不对,我后来问过他,他的回答是:‘以前我做得够蠢的了,现在去香山,就算那些红叶不会嘲笑我,我也无地自容。’你说,他的回答绝不绝?”
“他的话似乎有点莫名其妙,送红叶给女朋友怎么叫蠢呢?就算他们分手了,回想起来,应该仍旧浪漫温馨才对啊!”冬麦摇了摇头。
“世上绝对没有两片相同的树叶,也绝对没有两颗相同的心。女人最怕被人说丑,男人最怕被人说蠢。有时,明明是感情受伤,某些男人却感觉智力受挫,这就难怪了,他认为昔日的浪漫行为不值当,是做了一件不折不扣的蠢事。”
“我还是不明白。”
其实,我也没弄明白,那位睡在我上铺的仁兄究竟是怎么回事,反正他就是懊悔自己曾经做了一桩蠢事。
我们不急不慢地爬山,冬麦从路边捡起几枚小石子,用手轻轻抛接,玩了一会儿,她停下来,掠了掠鬓发,抿了抿嘴唇,然后问了我一个敏感的问题:
“费哥,晴姐最近好吗?”
“不知道,我们有一段时间没联系了。”我尽可能使语气显得平稳。
“怎么可能呢?”
“天各一方,什么都有可能。”
冬麦注意看了一下我的表情,奇怪,并非我佯装,确实很平静。
“你们为什么不联系呢?闹别扭了吗?”
“……”我没吱声,只摇了摇头。
我意识到,我心里并没有把冬麦当妹妹看,真若是那样,我肯定会说出缘由,没必要向她隐瞒事情的真相,冬麦心地善良而又单纯,她绝对不会用世俗的眼光来评判我和东方晴的感情。其实,我是喜欢冬麦的,程度如何还说不准,至少,我很喜欢跟她在一起,很喜欢看她笑,很喜欢听她问这问那。我和她的感情之所以没有茁壮成长,是因为我没有让它享受足量的雨露和阳光,没有精心地培植与呵护,而是用一块石板压着破土的笋尖。一个人同时爱上两个人是完全可能的,就像一棵树长出两根枝桠是完全正常的。现代人的爱情旁逸斜出,暗香浮动,不足为奇,发生在我身上就有点不寻常,我一直认为自己在爱情方面心无旁骛,是专注专一的,但东方晴的隐形使冬麦显影,我对冬麦的喜欢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喜欢,她的青春美貌,温暖明亮的性格,都深深地吸引我,她没有复杂的社会关系,没有糟糕的感情经历,就像一张洁白无疵的画布,等待一支灵动的画笔,来勾勒线条,布置颜色。
“费哥,你还爱她吗?”
我当然还爱东方晴,我不能自欺欺人地否定这一点。我点了点头,随即又摇了摇头,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你为什么要摇头叹气?”冬麦关切地问道。
“我感觉很累。”我的回答避实就虚,有点不着边际。
爱情是灵与欲的结合,是生命的极致体验,其特性是短暂和热烈,其天敌是厌倦和迁移,古往今来并没有很大的不同。爱过还要爱,痛过不怕痛,正是生命力旺盛的表现。古典爱情注重绵长隽永的意味,在念想上滞留的时间多,在“灵”字上运用的心思多,其特点为“慢”——慢工出细活。现代爱情注重狂热奔放的体验,在感官上沉溺的时间多,在“欲”字上花费的工夫多,其特点为“快”——快刀斩乱麻。二者相比之下,还是古典的爱情更刻骨铭心,机会难得,逮住了,决不能放手,“之死矢靡他”。现代爱情有太多的迁移变化,过程已经失语,结局唯有无言。我最欣赏的爱情犹如行云舒卷,流水潺湲,行其所当行,止其所当止,不勉强,不刻意,不扭曲,自自然然,轻轻松松,相宜而合,不欢则散。但欣赏别人容易,自己做起来难啊!这就叫知易行难。
“费哥,我能理解你,爱一个人确实很累,尤其是单相思。”冬麦的话弦外有音。
我们到了鬼见愁,好一阵子都没见到K佬和夏清荷的身影,我们又在山顶转悠了一圈,这才发现他们在一块隐蔽的大石头后,正啃得不亦乐乎,两人孜孜不倦的劲头令我佩服。冬麦朝我扮了一副鬼脸,我们又绕到鬼见愁的东面去,看群山起伏,峰青岚翠,这鬼见愁虽然陡峭,游人却都以征服它为乐,我看没一个游人是愁眉苦脸的。又过了一阵,K佬和夏清荷终于现身了,夏清荷满面春风,洋溢出生命的喜悦,K佬深一脚浅一脚,倒像是有几分醉意。
下到半山腰,冬麦不小心踩到一个小坑洼里,崴了脚,我帮她揉了揉,还是消除不了肿痛。我搀扶着冬麦走,K佬提议由我将冬麦背下山去。
“费浪,别人英雄救美,你何不来个猪八戒背媳妇?这样宝贵的机会难得哦,浪费可耻!”K佬逮准机会,从旁打趣
“这就是英雄救美,我相信,费浪绝对有骑士风度!”夏清荷也推波助澜。
“费哥,路还这么远呢,你背不了的。”冬麦的话更像是在使用激将法。
“来,冬麦,我背你,大哥背小妹,不喝酒也醉!武松醉了能打虎,宋江醉了能杀人,我醉了能背一口袋冬麦!”
“那我因祸得福了!”冬麦的双手攀住我的肩头,她的呼吸喷在我的脖颈,痒痒的,却出奇地舒服。我背着她,脚步轻快,倒是把K佬和夏清荷拉在身后。
“费哥。”
“嗯。”
“我感觉到你的心‘砰砰砰’跳得好快!”
“是吗?你崴了脚,会影响排练,怎么办?”我故意岔开话题。
“现在,我要是还为明天的排练操心,就不是冬麦,而是傻得象烧麦啦!”冬麦调皮的语气中充满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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