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远水(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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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不出所料,我晚上失眠了,辗转反侧,迷迷糊糊,身体就像一只大大的救生圈,纵然双手用力摁着它,也无法沉入水底,那种漂浮的感觉可不好。平日,我早晨八点钟起床,洗漱后,还能去附近的校园里跑跑步,跑完步回家,冲个澡,那清爽的感觉,只怕神仙也要羡慕。我吃完早餐,坐到电脑前,在键盘上一连敲上两三个小时,那快意也不输给遨游乐海的钢琴王子郎朗。这段日子,我上网明显增多,神思恍惚,睡眠不太好,早上睡懒觉的时候居多,结果把跑步也给荒废了。我正在翻“烧焦了的煎饼”,冬麦打电话过来,告诉我一个好消息,她如愿以偿,成为了北京奥运会的志愿者,她说,她还报名参加了学校艺术体操队,也被教练挑中了,双喜临门呢,她要请我晚上去泡吧。我说下午再定,我没睡好,头有点疼。她又说,要不然我请你去看场电影,《蓝莓之夜》上映了,听说很好看。我对“听说很好”的东西总是持一种怀疑态度,当然,冬麦约我看电影,她在兴头上,我不忍给她泼冷水,便答应下来。
接完冬麦的电话,我一看时间,乖乖,上午十一点钟了。我到厨房下了一大碗面,用西红柿蛋汤作浇料,我喜欢这种吃法。两餐合成一餐,省事。有时,我想,哪一天,人要是不用为吃饭的事儿费心费力,这世界肯定会少去若干烦恼,也就会失去大部分乐趣,中国商场和官场的许多运作都需要借酒桌为舞台,“吃饭”二字后面藏着社会关系学,那学问高深莫测。所幸我只是闲云野鹤,没有什么场面上的应酬,不必虚与委蛇,不必假意逢迎,不必打通关节,更不必借他人的酒杯,来浇自己的块垒。我吃饭就是最本质意义上的吃饭,我喝酒就是最本质意义上的喝酒,自己开心,就算大功告成。
有人说,写作需要四个基本条件的支持:一是身体好,二是环境好,三是情绪好,四是感觉好。我倒是没这么苛求。对于我来说,写作就是一种自然而然的习惯,就如同有的人习惯眨眼睛,有的人习惯摸耳朵,有的人习惯翘二郎腿,没什么理由可说。不讲远了,就讲现在吧,我坐在电脑前,身体状况不算很好,昨晚失眠,脑袋还有点晕晕沉沉;环境是不错,窗明几净,我住在小高层的二楼,抬头就能看到小区里的石榴树,上面大个的石榴已经绽裂;情绪也说不上有多好,毕竟生活中没有特别令人欢欣鼓舞的事儿;至于感觉,那是我心中的源头活水,还没有枯竭的任何迹象,我就全指靠它,把一部又一部长篇小说写完。要是哪天我丧失了语感和灵感,就算是身体好,环境好,情绪好,有这三好垫底,我也没法儿再吃写作这碗饭。
《桃木匕首》是我创作的第一部历史题材的长篇小说,会不会砸锅呢?我对它的前景并不是很担忧,我所做的先期准备,阅读太史公司马迁《史记》中的《吴太伯世家》、《越王勾践世家》、《伍子胥列传》,以及《越绝书》、《吴越春秋》,都很充分。老实讲,我不会跟在史书的后面亦步亦趋,《三国演义》是七分史实、三分虚构,我则会按五分史实、五分虚构的比例去勾兑。“历史小说”,这四个字,一半是“历史”,一半是“小说”,本来就是各占百分之五十的比重。关键之关键是,我绝对不会重复前人的历史观。在化玉帛为干戈的血腥战争中,我找寻和珍重的始终是宝贵的人性,我决不会肉麻地颂扬(尤其不会盲目地拔高)一将功成万骨枯的“盖世武功”和“超凡霸业”。
范蠡迫不得已,接下了这道棘手的活计,只有区区数十天时间,他要将西施、郑旦等一百名越国的村姑培训成一流的淑女。他担任总教习,文种和王后担任他的左右助手。本来王后不必亲自出面,找个宫中的女官即可顶班,但王后一定要亲力亲为,肩负起繁重的任务,她这样不辞劳苦,是要给越国的百姓做个示范,大王卧薪尝胆,王后旰食宵衣,越国百姓有目共睹,有耳共闻,一定知所感奋,戮力尽忠,万死不惧。他们三人的具体分工是这样的:文种负责给美女灌输纪律和团队精神;王后负责指导美女练习繁文缛节的宫廷礼仪,掌握取悦承欢谋求宠幸的技巧;待到初步训练完毕后,范蠡负责教导这一百名美女各种才艺,比如击壤投壶弹琴下棋,还有比清歌曼舞这些才艺更高端的机智,即如何察颜观色,如何随机应变。
在一百名越国美女中,西施的名气最大,她的容颜姿态也确实最美丽。西苎萝村前,有一道清浏的溪水,村里不少人都在这里浣纱,久而久之,一同浣纱的姐妹就发现了一个有趣的事儿,只要西施浣纱,那些平日最调皮的鱼儿就会一一沉入水底,凝然不动。换一个人,那些鱼儿就游走了。这种现象可谓屡试不爽。有人说,“西施太美丽了,鱼儿见了她,也跟喝醉了酒似的,想游都游不动”。这话一传十,十传百,起初是四乡八邻知道,后来,连范蠡都听说了。他不相信天底下竟会有这样的奇事。他游历列国时,貌若天仙的大家闺秀和王宫中的后妃,他见过不少,莫非乡野的小家碧玉还能更加出色?他起初是不相信,即使听得耳朵起茧了,他仍然将信将疑。
范蠡骑着白马,到西苎萝村走过几遭,却不巧得很,他一次也没见到西施。不是西施出去走亲戚了,就是西施生病没出门,再后来,吴越两国交兵,西施全家逃进了会稽山。范蠡与西施缘悭一面,这位浊世翩翩佳公子颇感惆怅。有眼尖的小姐妹告诉过西施:“范公子骑着白马来苎萝村走过三四趟了,只怕是他远道而来,专为欣赏姐姐的美貌呢,可惜始终没能见到姐姐的影子,要不然,他看傻了眼,准定会从马上掉下,瘸着腿,非要在西苎萝村住下来养伤不可,哈哈哈……”西施假装嗔怪道:“你快别乱说啦,人家范公子见多识广,眼界好高,哪能瞧得起我这种只会浣纱的乡下女子?”小姐妹撅着嘴,嘴里没吭声,心里可不服气,她不相信范公子的眼睛真能长到头顶上去,再说,西施姐姐心灵手巧,要是生长在富贵人家,什么样的活计学不会?哪一点会比那些大家闺秀差呢?
范蠡与西施,昔日缘悭一面,今朝相见恨晚,最可惜的是,两人见面的地点已不是在西苎萝村的溪水边,而是在会稽的越王宫里。这哪是一位能在乡野中找到的朴实村姑呢?电光火石的一霎那,范蠡的头脑中只鲜明地蹦出两个字——“璧人”。有的美女体貌温润如玉,神态则难免有所欠缺;有的美女神态温润如玉,体貌则难免有所欠缺。西施的体貌温润如玉,神态也温润如玉,通身实为浑然无可挑剔的全璧。似这般体貌和神态皆臻极品的美女,虽然范蠡曾游历过天下十二国,广见博闻,他也是头一次亲眼见到。传说不虚啊!西苎萝村溪水中的那些游鱼曾经饱餐过西施的秀色,沉醉过许多回,它们果真是天底下最幸运的鱼儿。然而今时不同往日,纵然范蠡愿意化做那清溪中的游鱼,也已是枉然,今生今世,西施不可能再回到西苎萝村,不可能再去临溪浣纱。
将西施——这位堪称无瑕完璧的美女——送给吴王夫差去享用?仅仅是这个念头——暴殄天物,就使范蠡的胸口如遭木杵重重一击。命运就是这么残酷吗?上天把她谪放人间,却让他充当她的“恩师”,教导她去取悦吴王夫差那个狂妄自大的家伙,为的是用她的衣香鬓影激活那匹种马的**,用她的丝巾罗帕蒙住那头公牛的眼睛,用她的花唇玉户埋葬那位霸主的雄心。范蠡感到有生以来最大的郁闷。
“乡女拜见范大夫,范大夫生病了吗?脸色可不大好呢。”
西施轻叩贝齿,范蠡听到的是琅琅如环珮相击的清音。西施的目光异常清澈,那是能令范蠡解渴的目光,甘冽似深山中的甘泉,不曾沾染半点尘垢。
“可能是偶感风寒,无大碍的。西子,你在王宫中生活,与这么多陌生的姐妹相处,习惯吗?”
“这些姐妹待我热忱周到,我真有点不好意思,许多本该我做的事情,都有人抢着做了,我落得清闲,倒是有点不自在,我在家勤快惯了,不做事,心里头慌。”
西施说话不急不慢,语气从容不迫,神色温柔似水。范蠡心想,若是自己头一次去西苎萝村时有幸遇见西施,会是怎样的情形呢?他肯定一见钟情,她呢?或许也会情窦初开,那时订亲,就算未娶,他也不会像文种这样把自己心爱的未婚妻奉献出去。他会想方设法带着西施离开越国,随便到哪个国家哪座城郭住下,他凭借自己的智慧去经商,逐什一之利,准能发家致富。有一位情投意合的爱侣相伴,与她生几个聪明健康的小把戏,然后结交一群意气相投的友人,食有粱肉,饮有醇酒,听有丝竹,观有雩舞,言笑晏晏,如此悠游卒岁,虽身处乱世,而安于磐石,人生百年,乐莫大焉!可恨上天不肯使人如愿,三次去西苎萝村,居然三次扑空,因此留下人生的大憾。
面对越国最著名的范蠡大夫,西施的心思并不复杂,可说是极其单纯。在他面前,她骨子里竟有点油然而生的自卑,这是在别人面前,哪怕在越王勾践面前,她都没有的感觉。范蠡长身玉立,气度不凡,学问出众,机警过人,虽是文雅之士,却有英武之风。比较而言,文种相形见绌,文种显得矜持,内敛,不够奔放,不够从容,范蠡则临危不惧,处变不惊,总是游刃有余。西施把范蠡当作先生看,他什么都懂,什么都不在话下,令她敬佩。西施几天前刚满十七岁,她只去过很少的几个乡村,到越国的京城会稽来,这就像是一场春天的梦。十岁那年,她梦见过一个陌生的大城市,车马辐辏,人烟密集,热热闹闹,熙熙攘攘,美丽繁华得像是传说中的海市蜃楼。这个梦,她没讲给任何人听过,因为她相信,她要是讲了,别人会认为她是瞎编的。也就在十岁那年,有一位叫壶成的算命先生经过苎萝村,他说,村子的上空有一股蜃气,这里必定要出一位王宫的妃子,他似乎还有很多话要说,却把那些话硬生生地咽了回去,只自言自语地说,“天意不可违,天机不可泄”。村民对这位峨冠博带的怪人也没多大兴趣,更没人问他是什么样的天意和天机。壶成在溪边见到了西施,他感叹道:“这小女孩容貌如此俏丽,倾国倾城又有何难?荆棘丛生吴王殿,麋鹿乱走姑苏台,一切都应在这小女子的身上,唉,时哉命也!”

西施并不认为自己貌若天仙,她早已习惯了自己的容貌,别人越是夸赞她,她临水照镜,打量自己,就越觉得自己还有些小缺陷,比如眼睛还可以稍大些,鼻梁还可以略高些,嘴唇呢还可以更薄些。但她也确实发现了一些怪事,比如溪水中的游鱼见到她会沉下去;她的皮肤雪白,却怎么晒也晒不黑;夏天的蚊虫很多,却只咬别人,从不咬她;她曾经在路边遇到毒蛇,那条毒蛇却向她点了三下头,然后主动让路,钻入草丛;她到邻村去,没有哪条狗会朝她吠叫。更奇的是,曾有蒋姓和侯姓两家派媒人到施家来订亲,可都还没讲妥,八字没一撇,蒋家的儿子就骑马摔伤了腰,侯家的儿子更倒霉,竟莫名其妙地在家门口被一只狂犬追咬,死于非命。吴越交兵,越国吃了大败仗,这件大事西施是知道的,她和十四岁的妹妹随父母到山中躲藏过一段日子。眼下,越王将她征召进宫,究竟要干什么?她却是一点也不明白。居然在越王宫中见到了名重一时的范蠡,这是一个真正的意外。别人说范蠡骑着白马去过西苎萝村三次,她不太相信,那些邻居都喜欢拿她当话题,动不动就打趣她,什么样的故事编不出啊!居然还编得这么有鼻子有眼睛有眉毛的。及至见到传说中的范蠡范大夫,她确实很开心。毕竟像范蠡这样雄姿英发的年轻贵族以前没见过,她是头一次见识。西施在内心惊叹了好几声,当然没人听得见这美妙的乐音,也无人觉察到她表情上微妙的变化。
真正感到尴尬的是文种,他很难面对郑旦。郑旦是纤美清秀的少女,体貌娇俏,弱不胜衣,宛如风中的柳条,眼神幽楚,若有所梦,眉宇之间似乎栓锁着淡淡的忧愁,格外惹人爱怜。郑旦倒不是一个忧郁的女子,她很喜欢宫中的气氛,这么多姐妹在一些叽叽喳喳,说东道西,永远没个停歇,她就爱这份热闹。应该说,郑旦是很有自知之明的,在这一百名美女中,排名第一的肯定是西施,但没人可以动摇她的名次,排名第二也不错啊!何况是排在自己的好姐妹西施后面。郑旦住在东苎罗村,西施住在西苎萝村,两村紧邻,郑旦与西施之间经常走动,别人夸她们是莲花并蒂,实则她们是惺惺相惜。有一次,西施夸赞郑旦是大美人,郑旦叹了一口气,然后诚心诚意地说:“妹妹的这句夸奖我哪里当得起,我顶多只能算是地上万里挑一的美人,姐姐才是天上人间少见的美女!”
文种与郑旦订亲后不久,吴越战争就爆发了,越军战败后,文种心里怏怏不乐,几乎一蹶不振,是越王卧薪尝胆的苦行和励精图治的远虑使他重获勇气,重拾斗志。他花了一个月时间,绞尽脑汗,为越王制订了“二十年沼吴”的一揽子计划,归纳为“九术”,深得越王的赞许。文种与范蠡最大的区别在于,他是一个政治抱负至上的男人,如果说他是正宗的角色,那么范蠡就只算票友。为了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身家性命,文种什么都可以牺牲。郑旦是美女,也是文种真心喜欢的未婚妻,但为了越国的前途,为了越王勾践伟大的复仇计划,他可以主动舍弃。这件事非同寻常,他必须说服自己,怎样才能说服自己呢?有一次,他带领一队人马到山中打猎,其中一人被毒蛇咬伤了手背,情况十分危急,如果迟疑俄顷,就有性命之忧。众人不知所措,只见那位勇士咬紧牙关,挥剑断臂,尽管流了很多血,人也残废了,但他保住了性命。这件事令文种深受震撼,他面临同样的抉择,毒蛇是吴王夫差,他咬伤了越国,咬伤了文种,越国要么亡,文种要么死,还有一种选择,那就是挥剑断臂,这条手臂就是郑旦,她不可谓不重要,但为了全躯的利益,只好忍痛割舍了。
文种把自己的决定告诉郑旦的那天,是阴霾四起的日子,后来果然雷电交作,下了一场透心凉的大雨,这个决定何尝不是一个令人透心凉的决定。郑旦听完文种用苦涩的语气讲出心里话,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但她是一个典型的弱女子,打拼天下是男人的豪赌,赌注肯定很大,但她怎么也想不明白,自己的幸福为什么非要充当其中的筹码不可呢?越国的美女还少吗?文种为什么首先想到的只是她?他要带头示范,又是为什么?郑旦最朴素的想法便是:文种并不爱自己,如果他爱自己就会珍惜自己,鸟儿尚且爱惜自己的羽毛,何况是活生生有感情有头脑的人呢?文种的政治抱负和越王的复仇计划,她无法理解。尤其是文种,他若不是厌弃自己的未婚妻,他的举动就无论如何也讲不通。郑旦在人性的范畴内琢磨这个问题的症结,她的小脑袋又如何想得明白,在某些关键时刻,政治是完全反人性的,男人执著的理想和抱负也近乎疯狂,没有什么道理可言。
郑旦不停地流泪,她很奇怪自己的身体里藏着这样一口难以枯涸的泪泉。最终,她想清楚了一点,这件事已由不得她做主,做主的已另有其人,那人甚至都不再是文种,而是越王勾践,文种有言在先,已失去了反悔的权利。于是,郑旦擦干泪水,对文种说:“种大夫,我把命运交给你去决定吧!从今天开始,原来的郑旦死了,一个新的郑旦听天由命。”郑旦的话像一把锋利的小刀,脔割着文种的心头肉。这一刻,文种才猛然意识到,他可能已铸成大错,现在失去了一个心爱的人,将来也许还会失去更多。然而“君子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开弓没有回头箭,这条路他只能径直走下去,究竟是一头走到光明,还是一头走到漆黑?他无暇细想,早已身不由己。
难怪说,作者写小说是“心灵的探险”,要掌控形形色色的人物,却又不能把他们全当傀儡对待,如果只把他们当作牵线木偶,或者当成猴把戏,逗来耍去,那些人物就了无生机了。每个人物都有他自身的性格逻辑和命运轨迹,作者只能顺应其自然,决不能悖逆其规律。表现看去,这并非难事,实际上,这事要做得妥帖如意,只比上帝造人造物略微容易一点。我写小说,别人认为大开大阖,颇为舒畅,其实我时时处处都是如临深渊,如履薄冰。“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给我吃下几副熊心豹子胆,我不敢说这样的大话,但备尝此中甘苦酸辛,我确实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我打开MSN,准备收获一个惊喜,然而雨点儿并没有上线,她照旧处于脱机状态,也没有给我留言。要不要用手机给她发条短信?我拿不定主意。算了,还是谨慎行事为妙,别犯美籍华人理查德的那种错误,落花有情,流水无意,要是被她当作现成的笑料说给别人听,还不笑掉几位男士的黄板牙?我收了线,看看时间,差不多快六点了,上午那碗面居然能支持我辛苦劳作这么长时间,神了!可要命的是,我这会儿才意识到,我把手机改为了静音,冬麦已打了七八个电话进来,全被我的点**神功“静”在那儿。她一定很生气,《蓝莓之夜》眼看就要变成“倒霉之夜”了。
应该还来得及救场,我把电话拨了过去,和弦没响两下,冬麦就接上了线。
“费哥,你没事吧?急死我三条命了!”
“反正你有九条命,少三条没事儿。”
“我又不是猫!我把往后三世的命都透支了!”
“说得这么悲惨啊,那我得想方设法好好补偿你了。今天的晚饭和电影票都归我请客,先抵两条命。”
“电影票已经买好啦!你今天请我吃晚饭,还欠我两条命。”
“那就下次再请你看电影,下下次再请你吃饭,把你的三条命全找补回来。”
“这样子很公平,我举双手双脚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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