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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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叫什么名字啊?”剌夫气喘嘘嘘地问道。
“达蒙。”
“就这?只叫达蒙?”
“达蒙·格雷姆武夫。”
“嗯。这名字不是喜气洋洋的那种,为什么你们家人给你起这个名字?他们当时一定心情不佳,嘿?也许天还在下着雨呢?或者也许是一只狼把他们农场上的牛马都给杀了?你从哪儿来的呀?”
达蒙没做任何回答,尽管他已筋疲力尽了,但实际上他仍在加大步子,而那两个坎德人只有跟在他后面几码远的份儿。那幽灵女人的幻影总是不停地在他的脑海里重现,不停地鞭策他向前,使他不停地提出一个问题又一个问题。
“一个庄严伟大的追求。”他半压低声地咕哝道,“雪尔海,我的命运,也许我这样做有点疯狂,听从一个鬼魂的命令,也许整件事都是我想象出来的。”
“他又在自言自语了,布莉斯特。”
“别作声,走快点,剌夫。”
达蒙手里有张这个国家的地图,是他在十字城从一个替人抄写书籍的人那买的,他要用它来找那座坟墓,他原本打算在坟墓那呆长些时间的,也许是几天吧,来思索、考虑一下,是什么促使他要到那儿来,然后再考虑考虑,在他的余生中他将做点什么?他根本没料到会有这个鬼魂。
他边走边看着那张地图,这是一张绘制得很有艺术的地图,制图者相当精心地用油墨描绘出了名胜所在地,以及穿过索拉斯城南面、在海文市和奎灵诺斯市附近的森林的途径,但是白瑞尔统治着那里,达蒙很高兴,那幻景指引他的是远离那动物而不是奔向它。
地图上也指示了一条从索拉斯通往新港的路,可不幸的是,看上去那是一段相当远的路程,要是制图者的比例尺是准确的话,那么到那里去至少要花上两、三天的时间。
也许在那以前我就能走丢他们俩了,他心想。于是他打个哈欠,回头望望,看见那两个坎德人正喘着大气,他们必须睡会儿觉的。
达蒙也必须睡一会儿,那晚早早地他就挑了路边一块空地,旁边还有条小溪,这样他就可以洗个澡,把尘土从衣服上洗洗干净了。就休息几个小时,他告诉自己,我要在天亮前就起身,那两个坎德人一定还在打鼾呢,也许那时我就要重新考虑一下这整件事,再决定回头。
达蒙的梦里充满了各种战争场面的影像,人们扭曲的尸体被扔在浅浅的、没有任何标记的坟墓里,一滩滩粘乎乎的血迹在地面上到处都是。过去总是这样的,但是今晚有点儿不同,那个幽灵女人闯入梦中,在那些成堆的尸体上飘游,她向他靠近,因而打断了恶梦,“雪尔海。”她不停地说,“你的命运。”这几个词在他脑袋里不断回响着,直至他的疲劳到无以复加。他醒来时已是日上三竿了,主要是他闻到了烤兔子和鲜果子的香味。
“他呀,甚至睡觉都自言自语。”剌夫小声说道,“我都纳闷他是不是一直都醒着,我还以为农夫都是日出而起的呢。”
“希望您睡了个好觉!”布莉斯特快活地对他说,“我们把早餐最好的一部分留给您了!还热着呢。”
“我自己逮着的。”剌夫赶忙插言,“用我的抓兔子羹匙!”
“还有你的陷阱。”布莉斯特平静地添了一句。
达蒙的肚子开始咕咕地叫了,兔肉闻起来可比他背包里的干鹿肉要香多了,于是他说:“多谢。”就自己动手了。在他大嚼之时,坎德人继续唠叨个不停。
“我们还没正式介绍过呢。”剌夫鼓起胸脯,指了指他的同伴,“这位是布莉斯特·宁柏芬格斯,她比我大许多;我叫剌夫·唐格漠普,我原来是南亚苟斯的芝港人,但我不知道芝港现还是不是叫做芝港,或者甚至还是不是港口了。现在那周围都是冰天雪地,我怀疑船还能不能进得了,要是没有船那还叫做什么港口呢?你看,自从那条大白龙迁居到此——真是很大的一条龙——整个国家就开始变得极寒了。我不喜欢严寒,我没有足够的冬衣御寒,而且我不是特别喜欢龙——即使以前我实际上从没见过龙,我怀疑,要是我见过的话,我就不会在这了。于是不管三七二十一,我决定在我冻僵以前应当出去再说。所以我就搭上这条船来这儿了。嗯,我实际上是来到索拉斯了——在十字城靠岸后——因为索拉斯这个名字听起来这似乎会是一个不错的地方,我就在索拉斯呆了一阵,我看到那有些其他的坎德人,是他们告诉了我关于坟墓,关于泰索何夫和所有一切事情。正是在那我遇到了你和布莉斯特。我也从来没到过雪尔海,听起来也像是一个不错的地方。”
“我原是坎德摩尔人。”布莉斯特乘剌夫喘息的机会接过话来,“玛丽斯来时我就离家出走了。我想提醒索兰姆尼亚的骑士们注意那条红龙,在我完成这个使命之后,我发现我无家可归了,都是因为玛丽斯。于是,我决定周游世界。”
达蒙在最后咬几口兔肉之间对布莉斯特微微地笑了一笑。
“你呢?”剌夫坚持问道,“你是农夫吗?布莉斯特认为你是个农夫,嗯,是我这么认为,她也许同意我这看法。你养猪还是养牛?或是种玉米?我还猜不透这部分,你是怎么样到坟墓去的?为什么你老是自己跟自己说话呢?”

“我最好还是上路了。”达蒙说时,伸手拿起他的背包,然后站了起来,绑好他的剑,说:“我想你们也跟我一块走?”
“当然了!”布莉斯特和剌夫异口同声地回答。
“可是——你们哪也走不了了。”
这三个一齐转身,只见两个可怖的人,在外表上看像是土匪。这一对在达蒙与那两上坎德人平稳交谈时就在他们后边抽出剑了,他们的衣服又脏又破,但是他们穿着昂贵的新靴子,挎着干净的背包,也许是从前面的受害者那儿抢来的赃物;他们手里挥舞着的剑也保护得很好,高个子手中的剑身上装有一把用金丝线装饰边的剑柄,表明它曾经属于一位绅士的。
“走这条路要交过路费。”高个子开口说道,他脸上从眼睛到下巴底划了一道新伤疤,右手的小指头也不见了。“过路费就是把你们所有的财宝交出来。”“然后,只要我们满意了,你们就可以上路干你们的事去。”另一个冷笑着说,他比他的同伙要年轻几岁,脸上的伤痕不那么明显。
“我有羹匙。”剌夫紧紧张张地说着,伸手到他袋子里瞎摸一阵,拿出一把变暗了的羹匙来。
高个子快步向前,只见他向前飞起一脚,把袋子从剌夫手中踢掉了,十几条羹匙飞了起来,在空中旋转,噼哩啪啦地掉在了地上,剌夫赶忙往后退,想躲在布莉斯特身后边。
“我们不要你他妈的什么羹匙!”小的土匪大吼道,接着他咧开嘴笑,露出一排大黄牙,“我们要钢币;交出来——立刻交出来!”
“没有!”从达蒙嘴里边吐出这个词时,他就向后跳开,拔出了他的长剑。只见那把剑在他头顶上划了一圈,在晨日下闪了一道弧光,接着就重重地向那老一点的土匪握剑的手落下,他用剑身的平面打下去的,但使出来的力气却足以解除那人的武装,达蒙认为这个老的威胁更大。
小点的土匪向前迈进,用剑砍了一下空气,想使达蒙退出一段距离,但达蒙抬起剑来迎向那一砍,只见两把剑在空中呼地相遇。
“我喜欢挑战!”年青的嘲笑说。
“我原以为你想活呢。”达蒙驳了他一句,“我们可以收手了,你和你的朋友可以走了,没人会受伤,我也会把这件事给忘掉。”
年轻人大笑起来,向前一刺,想砍达蒙的双腿,但只削着空气。
“小心呢!”布莉斯叫喊起来,她向那老点的土匪摆摆手,他已弯腰捡起了他的武器。
达蒙嘴里大吼了一声,只见他把身子转向右边,把剑在空中划了一个大弧,年轻的土匪毫无准备,仍向前冲,达蒙的武器越过了他的对手的剑,深深地切入那年轻土匪的胸脯。只见他脸上刻出吃惊的表情似的,那土匪,手中的剑落在地上,跪了下来,用手紧紧捂住他束身外衣上越变越粗的血红印子。不一会儿,他向前一头栽下去,他的脸跌进了那堆煮早餐时生的火的余烬里。
达蒙跨过那具尸体,迎向老一点的土匪的冲击,“我重复一遍我的要求。”他咬紧了牙关,嗡声嗡气地说着,同时抬起剑,挡开了一剑恶毒的攻击,“现在收手快逃吧。”
“杀了你我就收手!”那土匪向前逼进,想逼迫达蒙绊倒在他身后的那具尸体上。
但达蒙跳闪到一边去,那土匪靠得很近了,达蒙都闻得到他衣服上散发出来的刺鼻的汗臭味。
匪徒又逼上来,达蒙屏住呼吸不闻那股恶臭,于是低头弯腰,看着那把花里胡哨的剑在他头顶上飞过,就在这一刹那间,他举起剑来,用劲地刺穿了那人的肚子,然后他把剑拔出来时,那人便重重地倒下了。
达蒙难过地摇了摇头,然后他跪在两具尸体之间,垂下头,剑放在一边的地上,双手合十地放在前面,轻柔的微风撩拨着几缕从他扎在脑后的马尾辫松散出来的头发,他虔诚地念叨起来。
“他是不是在祈祷?”剌夫小声地问道。
“我想是的。”布莉斯特说。
“难道他不懂所有的神都走了吗?没有人会听他了。”
布莉斯特抽出一只带有手套的手指,放到嘴巴上,示意剌夫安静下来。
“达蒙身上连擦都没擦一下。”剌夫小声说,“他就把那两个人杀了,甚至连手都没弄脏,而且现在还为他们祈祷。他们是歹人,他还要为他们祈祷。”
达蒙站了起来,捡起剑,大步走向小溪,他把那老剑身上的血冲洗干净,又**鞘中,然后把头发重新扎好。
“你并不是农夫,是吗?”布莉斯特问道。
“不是。”达蒙回答道。
剌夫在他身后又开始喋喋不休了,他在翻找那两个死人的财物,把大部分的硬币装进兜里,还装了其他从那两具尸体上扒下来的有趣的零零碎碎。
“达蒙,你要这把花剑吗?”剌夫问达蒙,“是你挣的,对我来说太长了。”
达蒙摇摇头。
“我敢打赌,它还是有价值的。”剌夫轻声地咕哝了一句。
“也许它至少值去雪尔海路费。”布莉斯特说道,“瞧,达蒙要走了!我们快走。”
“等等我!我还要捡回我的羹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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