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情欲爆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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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庄致远命令回到山庄督促铁血队加强操练,作好随时挥戈上海滩的准备,丁彪心里充满着跃跃欲试的冲动。在回山庄之前,庄致远向他和元大畏详细分析了目前上海滩的局势,对他们,养兵千日,用兵一时,这支铁血队伍能否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很快就要到了见真章的时候。只要一击出功,他们就将以胜利之师走进大上海,结束隐居生活。
自从在清楚状态下把孙怡香作为自渎时想象的对象,丁彪每见到庄致远,就愧疚不安。庄致远把他救出来已经三年多了,他还寸功未立,竟又对老板的女人产生了罪恶念头,因此极想有机会为老板立功赎罪。
去年的中秋,庄致远是来山庄与铁血队员们一起过的,当晚住在山庄,当然也宠幸了孤苦的孙怡香。但今年的中秋,庄致远即使不参加华金亭的中秋赏月,也不会来山庄。与华金亭较量的序幕已经拉开,没有极特殊事项,庄致远一般不会离开上海。
丁彪与铁血队员们聚在一起饮桂花酒吃月饼之后,又巡查了一遍山庄后,立即想起几乎幽禁在小楼的孙怡香。过去中秋等节假日,庄致远都让孙怡香参加一起聚餐,今年庄致远虽然没来,按常规,丁彪应恭请她参加一起赏月,但因为心中有鬼,害怕与她面对,因此没敢去邀请,只吩咐把桂花酒和月饼送去她小楼。孙怡香还特意问,为什么丁彪不亲自送去。
因此,丁彪内心深处,对孙怡香又产生了一种深深的愧疚,心里更加骚乱不安,只好跳进水中,让秋夜清凉的水浇灭心中的烦躁。
当他闭着气把自己完全潜泡在水中到了极限后,猛然冒出时,在飞溅的水花中,突然晃见到岸上有一个白得耀眼的身体。当他稳住身子,定睛看去,顿时吓得魂飞魄散。
月光下的孙怡香,一丝不挂,又仿佛披着一层银色轻纱,象个梦幻中的仙女,正一步步走进水中。隐隐中,丁彪还听见她嘴里含糊不清在念着什么。她念的是李商隐的诗:“嫦娥应悔偷灵药,碧海青天夜夜心。即使丁彪听清楚了,也明白不了这诗句的意思。
看着清冷的秋水浸过她修长的双腿,浸过了她的腰身,最后浸过了她的头顶,水面上只浮着乌黑发亮的青丝。
“不要——”丁彪惊恐大叫一声,挥臂拼命向她游去。此时他还没意识到她是冲着他来的,而以为孤苦伶仃的中秋夜,她萌发了轻身念头。
当丁彪游近时,孙怡香从秋水中冒了出来,抱紧了他。
“孙姐,你——”抱着她滑腻如脂的玉体,丁彪惊恐的话还没说完,他的嘴就被她牢牢堵住,接着滑腻的舌头就如鱼般地游进了他的口腔。他的脑子如同被雷击中,顿时一遍空白,世上的一切禁忌,全都彻底消失。
他们狂吻着完全沉到了水底,当他们冒出水面换气之后,孙怡香又独自潜下,含住了他的雄壮。与身俱来一直潜伏在心底的反叛精神使孙怡香完全豁出去了,她要为自己的命运再作一次抗争,哪怕从此粉身碎骨,她也在所不惜。
当他们在岸边草地完成了**交融之后,丁彪才后怕起来,浑身不由自主颤抖起来。
“我都不怕,你一个大男人怕什么?”孙怡香冷静地说。
“我是个畜牲!”丁彪自责道。“老板对我有救命之恩,我还这样对你,你是老板的女人啊!我真他妈猪狗不如!该死!”
“第一,我曾经是他的女人,但同在不是了,他已经明确对我说,只要有我喜欢的男人,就把我嫁给他;第二,他也不可能知道;第三,即使知道了,是我主动勾引你,与你无关,就象当年我主动向他投怀送抱一样,他要千刀万刮,我去承受。”孙怡香表现出了一个女人追求幸福的勇气。“去把我的衣服拿过来,替我穿上吧。”
孙怡香的冷静,让丁彪心境稍稍平静,走去拾起她丢在地上的衣服,帮助她穿上时,他的手仍然不由自主在颤抖,但一接触到她滑如凝脂的肌肤,刚才在迷乱中还没多少体味到的**又在体内蠢蠢欲动。
“你也穿上衣服吧,秋夜已经很凉了。”孙怡香温柔地说,已感觉到了他升起的**。“这一步我们已经走出了,悔恨自责都无济于事,是死是活,听天由命。但越这样,我们就应该越是抓紧时间享受生命的美妙。”
“只好如此了。”丁彪叹道。
“把我抱回去,我们到床上去,我还要。”孙怡香毫不掩饰地说。“你好象是第一次,刚进去就放了。到了床上,孙姐一定让你好好享受。”
于是丁彪横腰把她抱起,快步跑向她住的小楼。
这一夜,丁彪终于体会到了**的美妙,也感到自己成了一个真正的男人。
当清晨他从小楼溜出时,他脑海里只有一个念头,只要庄致远需要,他愿意用生命来为自己的赎罪,但孙怡香这个女人,他永远也不放手,他要与她同生共死。
孙怡香和丁彪都认为,他们这深更半夜万簌俱静下的偷情,除了月宫嫦娥亲眼目睹,再也不会有第二人知晓,只要他们谨慎从事,已把她放弃的庄致远不可能会知晓。
但他们大错特错了,一双隐在暗处的眼睛目睹了整个过程。
他是元大畏的六兄弟之一,因此元大畏在天刚亮时就得到了消息。

元大畏曾带着几十个兄弟在上海滩闯天下,又从小混迹街头,为了生存,少不了坑蒙拐骗,极善于察言观色。跟了庄致远后,庄致远一直把他带在身边刻意培养,成心要把他培养成为能独挡一面的助手,他也潜心学习揣摩,进步与日俱增。
在白天云回上海后的这俩天,他察觉到了丁彪的心神不定。让人留心丁彪,并不是怀疑丁彪对庄致的忠诚。丁彪与他一样,他们的生命都不得是庄致远救回的,他们人生的命运已与庄致远的成败密切相连。他深知庄致远经过多年的谋算布局,与华金亭的决战在即,出不得一点差错,以免功亏一篑。
庄致远经常向他灌输,他没想到的,他要争取替他想到;他已经想到的,他要力争去做到。因此,他让兄弟留意丁彪,主要是以防万一。庄致远还反复告诫过他,世上最难测最没定性的,就是人心。他认为丁彪出现心神不定,必定有原因,在没弄清楚这个原因之前,他不得不小心谨慎。
得知丁彪居然与孙怡香偷情,元大畏顿时傻了眼。他也清楚,如果换成自己,在孙怡香这样的诱惑下,也很难心如止水,隐隐对丁彪有几分同情,但这事太大,他不得不向庄致远报告。这事发展下去,会成生什么样的后果,他感到自己根本无法预测。
尽管他也清楚庄致远对孙怡香的态度,也察觉到庄致远对姜青松的妻子叶雪冰一见钟了情,但不管怎么说,孙怡香现在还是庄致远的女人,而且还是惟一的女人。至于梅筱红,他已从梅老汉嘴中得知,庄致远至今仍没碰过她。
凭着他对男人心态的了解,自己女人与部下偷情,绝对是一大不能容忍的禁忌。他不知道一旦庄致远得知后,会是什么状况,但他知道庄致远心里绝对不会好受。他和丁彪,被庄致远视为左膀右臂。庄致远曾对他说,他对他们俩的信任,并不低于他从小一起长大的白天云,在某些方面,甚至过之而无不及。
在一切都在按着庄致远设计的方向顺风顺水发展时,这件事很可能是对庄致远的一个沉重打击。元大畏想到这,不禁犹豫不决起来。
清晨,心情极好的庄致远在花园打了套拳活动筋骨后,进了书房。他前脚进,元大畏就后脚跟进。庄致远一眼就看出了写在元大畏脸上的忧虑和那种欲言又止的犹豫。
“你想说什么?”庄致远在书桌前坐下,看着元大畏问。
“山庄昨晚发生了一件事,我想应该让你马上知道。”元大畏犹犹豫豫地说。
“山庄?”庄致远狐疑地盯着元大畏。
“丁彪兄弟他昨晚同孙——”
“好了,不说了。”庄致远敏锐地明白了他的意思,立即打断他的话,不让他说下去。
“他们是——”元大畏还想说,怕庄致远理解错了。
“孔圣人说,食色性也。记住,就当什么也没发生过。”庄致远再次打断他的话,不让他说下去。“有些事,既然已经发生了,那就是谁也没办法的事。还有几个人知道?”
“只有小金。”
“告诉小金,绝对保密。我坚信丁彪兄弟的忠诚不会因此受到影响,我对他的信任仍然一如既往。女人似衣服,兄弟如手足,衣服可以丢,手足不能断。”
“我明白了。”元大畏恭敬地退出书房。
庄致远的大度,超出了元大畏的想象,但庄致远的平静,却被他看出了破绽。庄致远虽然一脸的淡定从容,如同在说一件与已毫不相关的事,但他发现庄致远的手已在不知不觉中握成了拳,然后又放到了桌下。
他认为没有男人会大度到根本不在乎这种事的程度。庄致远的心到底受了多大的伤,他判断不出,但他对庄致远敬佩,可说是五体投地。
十几分钟过后,庄致远从书房出来,对元大畏说:“你立刻驾车去把丁彪兄弟接到上海来,我有件极重要任务要交给他去办。”见元大畏稍显迟疑,又说:“今天警局查封鸦片馆的行动将实施,华金亭不可能没有反应,我得作好应变准备。”
见庄致远派元大畏驾车来接他去上海,丁彪顿时产生了大祸临头的预感,脸刷地白了。不过,昨晚在床上与孙怡香多次攀上极乐顶点之后,他已经产生了死猪不怕开水的烫的心态。他已死过一次,他现在这条命是庄致远给的,最坏结果,无非就是把命还给庄致远,但不管怎么样,经过昨晚的**交融,他已经是个真正男人了。
“老板说有件重要任务要交给你去办。”
“什么任务?”
“老板没讲,我估计是配合警察局的行动。”元大畏说。“听老板说,在昨晚华金亭的中秋赏月会上,胡九龙公开挑衅老板。”
“狗日的胡九龙!”想起孙怡香的遭遇全都来自这个胡九龙,丁彪狠狠骂道。“难道老板要让他去结果他?”
“不太象。听老板说,胡九龙的挑衅,难堪的是胡九龙。老板稳如泰山的镇定,让胡九龙丢尽了脸,狼狈不堪。不管是明的暗的,胡九龙给老板提鞋的资格都不够。老板真正的对手,是隐在胡九龙背后的华金亭。但我看老板也并不是要让你去对付华金亭。你我都不用瞎猜了,我们走吧,老板会亲自告诉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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