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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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里传来对方“呵”的一声冷笑:“要是不愿意听我的电话,直接挂掉就行了,用不着演戏假装糊涂吧。”话语间直透着幽幽的恨意。
这是一个甜美的久违了的声音,谭晶晶最熟悉不过。这种说话的语气很倔强,但是每每在与其争执时,他听着都会立刻变得心软,最终妥协或退让。他曾洋洋得意地在寝室里炫耀,就是这个甜美的声音对他喊出了第一声“老公”;在一段日子里他茶饭不思、精神恍惚,因为声音不在,人儿不在。所以说,这个声音对他谭晶晶而言应该是刻骨铭心,永生难忘的。
就在谭晶晶因为这个声音而万般痛苦的时候,刘梦梦的意外出现拯救了他,令他的爱情之火死灰复燃。这个昔日的“初恋女孩”就像在晶晶心底沉淀了数年之久的一个粉红色的梦,梦醒时分心目中她的形象不知不觉已如发酵老酒,变得愈发完美。对刘梦梦的爱慕和痴迷,成为一股强大的力量奇迹般地将他从爱情的旋涡里拉了上来。通过不懈的努力,他终于和刘梦梦成为了可以谈天说地的好朋友。达到了第一步,晶晶便在寝室里信誓旦旦地表示说:以前错过了,自己后悔了许久许久;这次倘若再不争取,那就是后悔一辈子的事情了。寝室里兄弟看他如此有**,也不便扫兴提醒他什么了。于是,那声音,那人儿也就被暂时搁置脑后了。
此时晶晶才大梦初醒,急忙对准电话解释道:“凝凝,不是这样的,我怎么会不愿意接你的电话呢?你听我说,我们今天上体育课考试1500米。你知道的,我们那个体育老师‘别里科夫’出了名的变态,要是不能达标......实在太累了,所以一时没反应过来。”为了尽情地替自己开脱和辩解,晶晶竟将帽子全扣在体育老师身上了。这‘别里科夫’要是知道了不气得心脏病发才怪。
“原来是这样啊,哎!我们老师可好多了...”也只有单纯善良的冰凝会相信他的鬼话。静默了一下之后,她再开口温柔地问到:“‘棉花’,最近你过的还好吗?”声音很轻,听在心里却能体会到一股极大的温暖。被人关心的感觉永远都是那么美好,尤其是自己在乎的人。
“我,我还好。每天早上因为不用给你买早餐了,就睡睡懒觉,上课的时候去上课。上网偶尔,图书馆嘛,后来去过一次,但待不到十分钟就冲出来了。呵呵,原来一个人去那里感觉是那么的冷清,你知道的,我这个人比较喜欢热闹些...你呢?”尽管努力控制着,音调还是不争气地变低了。原本已经暂忘的点点滴滴此时一下子全涌上心头来。
他逛过学校后面那条小吃街,冰凝对那里一家小店的刀削面情有独钟。有一次竟吃了三大碗,回去肚子痛了半天;他一个人呆坐过科技楼旁边的那块小草地,以前每到星期六早晨冰凝都会把他拉来,选一篇美丽的散文来读,让他静靠在一旁聆听;他还常走去看过校门口眼镜店前的那面大镜子,每次两个人去逛街走过那面镜子时,冰凝总喜欢对着镜子审视一番。看来看去,每次的结论都是:“恩,美女一个!”;还有......
小店的刀削面依旧红火,科技楼旁的草坪依旧青绿,眼镜店前的大镜子依旧静看着人来人往。然而物是人非,那些地方已经不见了昔日羡煞旁人的那对小情侣,听不到他们快乐的欢歌和笑语。
冰凝再次沉默了一会,再开口时声音已经变得哽咽:“......我不好......”
“怎么了凝凝?出什么事了吗?”谭晶晶马上紧张地向问她。
“没有”她的声音依旧哽咽,却已细如蚊吟,:“‘棉花’”想你...好想好想....”说着,她已开始抽泣起来。
此刻纵有千言万语也难形容晶晶的心情,他的心都被点燃了,这是爱才能有的力量:“‘棉花’,我也想你,真的,每天都想。”堂堂顶天立地男儿(晶晶自封)的声音竟也有些颤抖了。
寝室的电话已报废,冰凝不得不跑到楼下的公用电话亭打电话,而谭晶晶则穿着单衣单裤蹲在电话机旁与之互诉衷肠。这一对痴男怨女硬是顶着寒冷在电话里讲了将近一个多小时,直到电话卡被打爆两人才依依不舍say“拜拜”,让人不得不感叹-“真爱无敌”!
第二天早上,谭晶晶第一个爬起床,飞快地穿好衣服便“嗖”地跑出了寝室。众人不明个中原由,还以为这是他对刘梦梦‘大献殷勤行动’持续升温的表现,纷纷摇头叹气,谓之:“已无可救药矣”。到后来才知道,一夜长聊之后晶晶和冰凝竟得以破镜重圆,重归于好,一大清早跑去送上的那份爱心早餐便是两人新的开始。
对于刘梦梦,虽有一丝不舍但谭晶晶最终还是决定放弃了。但他始终没有告诉过刘梦梦自己喜欢她,只是在心里默默想着,能和她做个最知心的朋友,也足够了。
虽然没能和她在一起,但晶晶真心希望她幸福快乐。没有了情感的包袱,谭晶晶感到和她交往起来自然轻松了许多,许多曾一度认为是比较私人和敏感的话题,他都能以比较坦荡的心态去与之交谈和看待了。
终于有一次在上网聊天时,谭晶晶终于忍不住问出了他曾经一直想问却始终不敢问的问题:“梦梦,你有喜欢的人了吗?”字打好,稍微迟疑了一下他便发了过去。虽然晶晶自认为心中已是信念坚定,可在等待回话的这一时间他终究还是按捺不住自己紧张的情绪,心怦怦跳动起来。

和他预料的一样,这次刘梦梦没像先前那样很快回话过来,显然是在有所考虑。十余秒钟过后,她在晶晶QQ里的头像终于跳动起来:“有啊,在大学里我爱上了一个人,虽然见过他只有两次。”
短短几个月大学时光里喜欢上的一个人?刘梦梦是无论什么事情都很认真的一个人,这从上次在食堂里和工人理论的事件便可看得出。那么究竟是什么样的一个人能让保守的她如此倾心,坚定地将“爱”字说出?谭晶晶好奇心顿起,立即打了句文绉绉发过去:“愿闻其详”。
“等一下下”刘梦梦说“一下”却足让他等了将近半个多小时,她用这么久的时间打了很长一段文字过来,当谭晶晶点击头像接收信息时,弹出来的超长消息足足吓了他一大跳。
“我崇尚和期盼柏拉图式的爱情,坚信自己也能拥有一份永恒的爱,我的白马王子一定回出现的。其实,从初中开始就陆续有男孩子来追求,都被我一一拒绝,并不是我高傲,而真的是他们都没有我所想要的那种特别的感觉。
所以从小到大我都没有谈恋爱,时间久了,有时候我都不禁有些怀疑,我真的能得到我想要的爱情吗?又或许我自己原本就是一个注定没有爱情的人?但事实证明我的信念是正确的,我真的碰到了让我心动的人。
第一次遇到他是在“电子电工协会”的一次义务维修活动现场,或许是命运的安排吧,那天我们寝室有个姐妹因为有约会要出去,临走时拜托我把她那个坏了的随身听拿到操场上的维修点去修一下,幸运的是刚好我没事所以答应了。
去到操场上老远我就看见了他,他灿烂地微笑着耐心替同学们服务,周围围满了女孩子,因为他长得真的很好看。我也不知道为什么那天我会耐着性子排进那长长的队伍,等终于轮到我时,面对着他我居然莫名地脸红了。当时我只能感觉到脸滚烫,自己都不知道和他说了些什么,样子十分窘迫。我不记得自己是怎么走回寝室的了,反正脑子里混乱的很。当把修好的随身听交还给我同学时,我竟奇怪地对她说了声“谢谢”,让她惊诧不已。其实现在想来,要不是因为她我可能永远都见不到他了,我真的应该感谢她的。
对于这种生平从未有过的特别的感觉,我心里既害怕又有些许期待。说真的,我没想过还能再见到他,因为世界上很多事情都是要讲缘分的,很幸运缘分让我们再次不期而遇。
那是一个下着大雨的下午,我从图书馆里出来,因为没有带伞只得站在图书馆前凉棚下等雨小下来。看着其他人撑着伞从自己面前悠然走过,我真恨我自己没有听朋友劝告,带上把伞。
雨没有小,反而越下越大,就在我焦急得直跺脚的时候,一个温柔的声音在我背后响起:“这位同学,你是忘记带伞了吗,可以让我送你一下吗?”
这声音似曾相识,好像是......难道是他!我立刻一惊,立即转过身去一看,只见他手里握着把刚撑开的伞满脸微笑地看着我,笑容是那样的迷人,令人无法抗拒。我的心一下急剧跳动起来,说话也变得吞吞吐吐:“..好的,谢谢你”
路上,我们谁都没有说话,气氛有点尴尬。我是因为紧张,而他看上去也很含羞,眼睛一直不敢往我这边看一下。呵呵,真是憨得可爱!
他将我送到了女生宿舍下面,在向他道谢的时候,我猛然发现他右边身子从肩膀到裤脚均已被大雨淋透了。当时雨被大风吹得很斜,为了不让我被淋到,他很自然地将伞移向我,帮我完全遮住了风雨。多么细心的一个男孩子啊!那一刻,我眼睛湿润了,被感动得一塌糊涂。
从那以后,我每天都会想起他,想起和他两次见面的情景。虽然英俊不凡,却是那般的温文尔雅,他就像是童话里的王子一样。我的心很坚定地告诉我,他就是我等待的人......”
面对着这段真诚而直接的告白文字,谭晶晶呆住了。
原来她的内心世界是如此明朗和开阔,看似不食人间烟火的外表之下竟是一颗对爱情执着追求的火热的心,多么清纯的一个人,多么美丽的一颗心呀!还有她所叙述的那个男生,谭晶晶将自己与之对比,实在是自惭形秽啊!凝神静默了片刻,谭晶晶忽然嘴角上扬,脸上露出一丝真诚的微笑,双手飞快地在键盘上打字,向表示她衷心地祝福:“很高兴你终于找到了自己的白马王子,作为老同学和好朋友我真心希望你能幸福快乐。对了,他是哪个系的帅哥啊,叫什么名字,有机会真想认识一下。”
“呵呵,实在不好意思,名字我都还没来得及问清楚,只知道他是中文系大一的,姓萧。不过没关系,我有预感我们一定还会再见面的,一定会的。”
中文系大一...姓萧...电子电工协会...英俊,尔雅...细心体贴...???
“难不成是......My God!!”谭晶晶顿时傻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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