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渡远荆门外 139 两男一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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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两男一女(上)
白面神笛陆调像只野鹿,鹿这种野兽虽然是庞然大物,但他必须避开老虎,当他看到捡捡被一双剑眉虎眼的男子一阵风似的摄去后,他以为捡捡的情人是只老虎,虽然捡捡曾告诉陆调,他就是大诗人李太白。陆调才没有跟太白拼杀,而是采用了友善的避开,因为,他知道虎眼男子李太白毕竟是捡捡的情人。
但是,野鹿也不是弱者。
并非弱者的陆调在爱的森林里根本不需要搏杀,他觉得只要有一线曙光,有一丝希望,他就要鹿角闯进捡捡的心扉,不过时间未到,只好暂且避而远之。
他跑到一家偏僻的店子里悄悄住下来。
他很久没有吹笛了,因为他再也没心思抚弄心爱的魔笛,反之,他天天挽起衣袖在店里练书法,练着,忽然捉起刀,吸了口气,在笛子上刻写了个“等”字。
等!等!等!
等什么?
那天,他一赌气走了,只是不想当面跟太白争抢捡捡,因此,他要等有一天,机会来临……便发此这般......他默默的刻着个“等”字。
他能等到这一天吗?
他终于吹笛了!
他要用魔笛的呜呜告诉周围的人,自己是一头会吹魔笛的野鹿,但这时,野鹿的性子却极为平和,它只吃青草和树叶,从来不伤害虎眉虎眼的大鹏鸟,更不伤害弱小的捡捡。《汉书》上说:“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那是说秦朝失去了天下,群雄并起,大家争夺,而陆调只不过暂时失去了捡捡,他丝毫也用不着跟李太白计较,尽管他的对手是灵力通天的大诗仙,他相信最后能取胜的一定是他的宝笛。
他跟一位素不相识的光头食客在店子里拱拱手,吩咐小二切来两盘熟牛肉来下酒。两个各喝了几杯。酒,酒,酒,酒化解了他心中的闷气,但酒也能使好汉变成坏人,甚至变成一只黑色的幽灵,因此,陆调幽灵般藏匿在铁女寺暗中窥察着太白和捡捡的一举一动......
他要杀死太白吗?
而有幸遇到捡捡的太白的却并未感觉到这一点,他虽然从陆调冒火的眼神里看到了仇恨,但情火一旦从他身上燃烧起来,一旦包围了他的身体,也包围了捡捡的身体,一张虎脸,一张杏子脸,两张脸便同时在火焰中晃荡......他们觉得爱的火花正在从空中飞下来,温暖着他们的身体,辐射出一种湿润的能量,向对方扩散开来,把他们变成无数条在空中游动的小鱼,他们在爱河里忘乎了一切。
他们手挽手走到城西白马桥边,桥上有一朵云,云成了他们的载体,载着他们在江陵的上空翱翔。桥上有风,风在撩动他们的长发,潭里有水,水摩擦他们的**。
他们双双坠进了白马桥下的爱河里。
最后,太白变成了一只鹰从河上起飞了,他驮着捡捡,他们在一旦飞上天穹,便不再是鹰,也再不是大鹏,而是两个远去的黑点......
两个黑点同时消失了吗?
哦哦哦!
一个情梦。
太白从梦中醒来,突然不见捡捡,哦呀,捡捡到底离我而去......他猛地锤打了着脑袋,一**坐下来不停喝酒,喝着喝着突然哈哈哈大笑,自言自语说:好,你既然舍不得陆调?你就走吧!爱,虽然是我的权利,然而,也是你的权利,但是,当爱产生了隔膜时,还能爱吗?有人说情可情,不可尽情;爱可爱,不可尽爱。当世事、人事、道事和儒家建功立业之事随着酒兴哗啦啦涌出来时,强列的冲击着太白的思绪,他的感官告诉他:走!不能再泡在爱河里了,否则要被淹死!

去画扇峰向司马大师讨教治国安邦之法吗?
还是直接上京城呢去?
不,最好是先杀死陆调。
不能!也许陆调并未抓走捡捡,而是捡捡自己投怀送抱了?
太白忐忑不安的等到第二天,也是庙会的最后一天,他跟指南、弥猛猛、灵丹丹、老苍头一起吃了早点,相邀上街,一行人拥着瞎瞳瞳老人顺西门,沿城楼出宣仁坊信步行走了约一里,踱到铁女寺,适逢七月十五,寺前庙会,因为天气晴好赶庙会的人才特别的众多,买东卖卖的嘈嘈杂杂。
哦,没想到捡捡来了!
太白马上跑上前抓着捡妹子的手,当他得知捡捡是从陆调那里挣脱了绳索走回来的时,他什么话都没有说了,他们肩并肩走了好一阵才说话:
“没伤害你吧?”
“没有。”
“为什么要绑架你。”
“他说要跟我了断。”
“你们了断了吗?”
“我说我爱的是太白哥哥,他便把我放了。”
“你以为他真的会放过你吗?”
“我也担心,他仍潜藏在荆州,若真的想放我,他会动身去金陵的。”
两个担心陆调还会来骚扰甚至挑衅,但太白毕竟惊喜捡捡暂时得到了解脱,他捋起捡捡的衣袖看了看被绳子勒出的痕迹,还好,并未掉皮,于是轻轻挨了挨她的脸,挥挥手说:“别怕,他再敢动你一根毫毛我就饶不了他。”他们走到摊前,太白眼睛一亮,他看到一种万字形曲线回纹图案的织锦,拊着她的肩头问:“喜欢吗?”他觉得突然失而复得的喜悦只有用物质才能表达。
当捡捡说出“喜欢!”二字时,聪明的摊主马上说只要十个铜哥儿一尺,李白二话没说“买!”捡捡却不急于表态,她看看这种质地,那种色泽,又说这是贡品,那是苏绣......顺着捡捡的意思扯了一身衣服,两种色泽不同的裙料,又给瞎瞳瞳老人扯了身青衫儿。也替指南、灵丹丹、弥猛猛各买了衣物,寻到一家缝衣店做了。
一间琳琅满目的手饰店里出现在眼帘里,他突然觉美人若能佩上几件手饰将会锦上添花,将会人是真正的超级美人。
捡捡的的秀发稠密光滑,乌亮亮的垂在洁白的颈上。
太白是最具审美眼光的风流才子,他觉得美丽的女人是一首诗。
人间的至美莫过于大自然的造化,女人是天地间的精灵,是天帝的杰作,更是大自然造化的产物。
而捡捡?
她是大唐皇帝的跟宫妇们快乐的产物或者私生女么?
她是瞎瞳瞳从御宫的墙角边捡来的,如果不是宫女私生的,谁会将她悄悄弃之于墙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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