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帝国心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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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宇轩呆呆地看着人马战士足有十来分钟,心里的好奇终于得到了点满足,想想自己老是这么盯着人家看,可不是什么有礼貌的举动,一旦闹出些误会出来,对自己可就是大大不利了。于是,将头向下一低,往亚里克城中走去。
虽然,现在亚里克还不断和联邦的军队发生着零星的战斗,但城市里依然很繁华,战火并没有给这座宏伟的城池带来什么损害。走在宽阔的街道上,陆宇轩感觉亚里克的建筑风格和布局基本上与德西瓦尔差不多,可能现在没有战事的缘故,城中居民并不象陆宇轩初到德西瓦尔时那样躲在家里,所以街道上很是热闹。
忽然,陆宇轩觉得有人正在拉自己的衣服,回头看去,正是刚才在城门外和自己交谈的老者,和这个老头还真是有缘。那老者笑嘻嘻地看着陆宇轩:“小伙子,你可真能发呆,居然到现在才进城。不过,我们倒是挺有缘分的,在这么多人的亚里克城里,我们又遇到了。”
陆宇轩见这老头挺有意思的,但心中又不禁暗生警惕:“老人家,我们是蛮有缘分的,只是我现在有急事,没时间陪你了。”
老头的表现和他老态龙钟的样子完全不相符,活象个老小孩,拦着陆宇轩打破沙锅问到底:“你有什么急事放心告诉我,对亚里克城我可是最熟的,而且我这个人是最能干的。但那些不知好歹的家伙居然认为我老了,不中用了,气死我了!”
陆宇轩听到这里总算明白了老头为什么要对自己这么热心,看来他是个寂寞的老人。于是放下戒心道:“老先生,我想在城里找卖马的商贩。”
老头一听,大敢失望,他原以为陆宇轩有什么了不起的大事,搞到最后原来仅仅是为了买马。但有人请教自己总算是小小的满足了一下虚荣心,于是摆着臭架子道:“你可是问对人了,我来告诉你,在亚里克城的西北角上就是马市,很好找的。哦,不,不,很难找,所以我还是带着你去吧。”
陆宇轩怎么敢再劳动他的大驾,要是请他带路,只怕到了马市天也黑了。连忙“磕头作揖”地“感谢”着老头的好意:“不用了,这点小事如果由您亲自出马,简直就是对您能力的亵渎,还是我这个无用的小子自己去吧。”赶紧朝着老头说的方向逃去,只留下那老头站在原地沾沾自喜,看来俗话说的没错:“千穿万穿,马屁不穿”,智理名言啊!
一直往西北方向走去,陆宇轩在高大的建筑里穿行。亚里克城可是真够大的,要不是他从西面的城门进来,估计走到马市就得大半天的工夫。就这样陆宇轩在不能快跑的情况下,也足足用了一个多小时才到了马市,其实要找到这里很容易,因为老远就可以听到马的嘶鸣。这个马市很大,显示着亚里克大城市的地位,陆宇轩游走在马海里,渐渐有点挑花眼的感觉,别看他的骑术在这个时代属于幼儿园级别的水平,但相马的本事可不是盖的,在他的那个时代,赛马很流行,也很普及,所以陆宇轩耳听目染间,慢慢的也学会了不少评定马好坏的标准。
马贩们看见陆宇轩一副行家里手的样子,也不敢过来骗他,倒让陆宇轩反而没了主意。陆宇轩干脆不再一匹匹的认真挑了,而是一目十行的走马观花,他现在宁可相信运气,看中一匹就牵走得了。
逛了近大半个马市,终于一匹浑身漆黑的马吸引住了陆宇轩,那马安静地站着,挺胸昂首一副孤傲不群的样子。陆宇轩见它通体没有一根杂毛,身型高大而又匀称,看来这个养马的人很懂得练马之道,没有让这匹好马长膘,陆宇轩心中不禁对这马升起一见钟情的感觉。
在陆宇轩注视着马的时候,老板走了过来:“先生,您的眼光很不错,可惜这匹马至今都是烈性难驯,而且它的价格也很高,您是不是再看看别的马?”
陆宇轩好容易寻找到一匹能令自己惊艳的马,怎么肯轻易放弃,即使知道这马野性未除,他还是对老板道:“没关系,价钱不是问题,我就要它了。”
老板还想说什么,但看到陆宇轩坚定的神情,也就顺水推舟将这个视为鸡肋的马处理掉算了,当下老板开价道:“本来,这么好的良种马我们得卖20个金币,但由于它还没有被驯服,您就给15个金币吧。”
陆宇轩听着价钱居然感觉太便宜了,他哪里知道这15个金币在加沃帝国可是普通3口之家一年的收入。于是很爽快地答应下来,那准备了一大堆理由要和他讨价还价的老板,一时间竟哑口无言,直到陆宇轩问他商号在哪里时,才回过神来,屁颠屁颠地带着陆宇轩朝最近的商号走去。
亚里克城的商号明显生意要好多了,办理业务的人有序地排着队,陆宇轩作为一个文明人当然也要遵守秩序。看来这个时代人的办事效率快多了,陆宇轩发现在自己还有足够耐性的时候,已经轮到他了。将记帐卡交给工作人员:“我想取15个金币。”就见他在一个晶石上用特殊的笔记下数字,然后将记帐卡往上一放,紧接着就把卡和15枚金币交给陆宇轩。看着手中的记帐卡,陆宇轩发现在没有涂改的情况下,记帐卡上的数字已经改变了,难道又是在变魔术?
回到马市,陆宇轩将金币交给了老板,那老板赶紧收好,为了表达对陆宇轩慷慨的回报,老板取出了一套精美的马具安装到马身上,真是人饰衣服马饰鞍,现在的大黑马更显得威武了。陆宇轩看着越来越喜欢,伸手去牵,却不料那马根本就不给他面子,甚至有要狠狠踹他一脚的神色。陆宇轩有点手足无措,要说到驯马,他可是一窍不通,但老板幸灾乐祸的样子让他怎么好意思败给这黑大个?正在进退两难的时候,陆宇轩忽然想到了猎人族的迷心术,那不是对付这家伙最好的办法吗?

走到老板的前面,陆宇轩挡着他的视线,朝大黑马的眼睛看去,强大的精神力顿时锁住了大黑马的心智,心里只觉得陆宇轩就是自己的主人,而且是自己最可信赖的人,渐渐的大黑马由于被人类捕获,而产生的对人类的仇恨慢慢忘却了,它在陆宇轩精神的指引下向陆宇轩走来,驯服地任由陆宇轩骑到它背上。在老板不断揉着眼睛时,陆宇轩催着大黑马趾高气昂从他面前飞速跑过。
离开马市,陆宇轩可不敢再张扬,下了马牵着向城门口走去。尽管如此,一个神采飞扬的美男子牵着一匹神骏的景象,还是吸引着众多或嫉妒或羡慕的眼光。陆宇轩只得加快脚步,低着头顺着城墙根向外溜去,还好并没有仇人发现他,开玩笑这么大的城市那会这么容易就遇到仇敌。
到了城外,那些人马战士已经被安顿好了,大黑马警惕地看着他们,陆宇轩感觉到它的紧张,轻轻拍着它的脖子,蓦然他看到了当初追杀他的那个骑士首领,这家伙现在正安抚着人马战士,看来他在亚里克城的地位可是不低呀!陆宇轩见他还没有注意到自己,连忙骑上大黑马一路狂奔,向西北的多吉行政区赶去。
漫长的征程开始了,陆宇轩给大黑马取了个名字——追风,大黑马倒也不辱没这个名字,他的速度的确是有种可以追风的意思。不过这追风一开始并不是很老实,毕竟陆宇轩没有和它签定契约,而迷心术只能暂时控制它的心神,时间一长追风就会恢复神智,于是陆宇轩只得不停使用迷心术,同时,陆宇轩不断向追风献媚,追风在受了他不少好处后,渐渐的觉得这个家伙还不错,于是也就死心塌地地跟着陆宇轩了。有了追风的代步,陆宇轩轻松了许多,高兴就在追风背上修炼内力,要不就看着路边的风景,感受一下风驰电掣的速度。
途中也不是一直的风平浪静,陆宇轩也遇到过几拨劫道的,但那些倒霉的家伙在拦下陆宇轩后,总是把肠子都悔青了,早知道就是去抢皇帝老儿,也别惹这个家伙。陆宇轩简直就是拿这些劫道的练手,高兴时耍耍他们就罢手,一旦遇到心情不好,这些劫道的就是倒大霉的时候,陆宇轩虽然不会杀他们,但总变着法子的让他们倍受羞辱。于是“黑马坏蛋”的称呼在这个时代的绿林里名声大燥,甚至成为了那些绿林好汉们发誓时最恶毒的诅咒。居然被劫道成为坏蛋,陆宇轩也算是大陆上的第一人了。
其间,万普雷送给陆宇轩的长剑发挥了巨大的作用,陆宇轩为了感谢它的陪伴,给这把长剑也取了个名字——猎首剑,其意义为猎敌首级,同时也有纪念猎人族的意思。虽然这把剑在一路上还没有亲吻过任何人的脖子,陆宇轩还是对这个名字很满意。
万里跋涉终有结束的一天,陆宇轩经过了一个月的时间终于到了帝国的首都——帝国心脏。
首都就是首都,虽然陆宇轩一路上经过的大城市,无一不让他感叹半天,但现在站在帝国心脏的面前,陆宇轩却觉得自己以前的感叹是白白浪费感情。这城市的城墙足足有50米高,上面却没有一点青苔和杂草,那一块块巨大的大小相等的石头紧密地结合着,看上去连针都插不进。出入口设立了4道城门,却全都是金属制造的,看看大门两边的门轴上,没有一点锈蚀的痕迹,可见保养的很是精心。
进到城里,同样是高大的建筑和宽阔的街道,但陆宇轩总感觉和别的城市有什么不同,再仔细看看,原来这里的建筑配合的更默契,可见当时修建这座城的时候经过了细致的设计。继续向城中去,陆宇轩慢慢走到了主干道上,街两旁的建筑更具王家风范,它们不仅比别的城市的建筑更高大雄伟,而且外部不知道用什么材料包裹着,闪闪发射着耀眼的银光。在这片银光的辉映下,街道尽头的景象更摄人心魄,这条街道上并没有那种蜂巢般的建筑,所以一眼就可以看到矗立在城市中央的巨大堡垒,在这堡垒上方露出了里面一座建筑的上半部分和屋顶,而这些部分都披着金黄色的光芒,居然是用一层黄金裹在这些建筑上的,可见加沃帝国为了彰显自己的皇家身份下了多大的本钱。
那座城堡的高度也不低了,估计也有30米左右,占据了这个城市中央大约十平方公里多的面积,真是一座名副其实的城中城。估计这座城堡里就是加沃帝国的皇城所在地了,而那冒出堡垒裹了层黄金的建筑就一定是皇城里最重要的部分——皇宫了。
陆宇轩虽然被这些景象震撼了,但他内心深处却更觉得一种反感,而这种反感会对这个帝国产生什么影响呢?也许会是一颗即将燎原的火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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