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集 恶灵无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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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神之眼第四集皇者陵墓
第五集红色大雨第六集天人的终点第七集暴雨实验第八集战鼓若响
第九集蝴蝶效应第十集山雨欲来第十一集拨云见雾第十二集众生之源
第十三集暴走进化第十四集未来的指标第十五集迷途、殊途、归途第十六集谢幕曲(全书完)
实体书第一集钥石融合
第一集钥石融合
文案:
神,主宰万物的力量,微妙而无法预知的,超绝的;钥,通常指用来开锁的工具,也代表著重要的关键。
现在,你有一个改变自己平凡命运的机会,接受“钥石”的融合,你将进入一个新世界,至于你是否能在那里实现自我呢?这就必须靠你自己的努力了……
所以,别再犹豫了,翻开这本书,接受“钥石”吧……
冷暮充满意味地看著那只黑豹,他早发现了这只奇怪的动物,正因如此,他才能即时帮朔华躲过这致命的一击。
“这是什么动物?”很显然,在这星球土生土长的扎克与裘风,都没看过这种明明像豹,额头上却长了一只螺旋般犄角的生物。
朔华盯著那黑豹隐藏在胸前的一个云状记号,立刻就有了某一个猜想。“不会吧!这么快就遇到了另一个?而且还是一只动物?”
“钥石!”冷暮同样有看到那个隐隐约约的记号,很肯定地说出了朔华心中的想法。
楔子
神,主宰万物的力量,微妙而无法预知的,超绝的。
钥,通常指用来开锁的工具:也代表著重要的关键。
这两个词所代表的事物,乍看之下似乎并没有任何的关连,但他们却奇异的有著同样的暗示。
神的力量是主宰万物的,神的来源,神的模样,神的所有一切都隐藏在一层又一层的船说与故事之下,对于人们来说,代表著不可预知。
钥,也相同,没有人知道,在钥匙转动之后,得到的会是什么。
但,你知道吗?
有些国家认为神只有一个,而有一种语言,在字典神的发音是唯一的存在:而钥这东西,一个锁就只有一副钥匙,它,也同样是唯一的。
来到这里已经有多少天的时间了?
倚在小饭馆后院的躺椅上,慵懒地将依然属于少年纤瘦修长的身体舒展开来,今天的天色很好,虽然微凉,但是有阳光晒在身上,尤其他身上搭著深色的衣服,在吸收大量的热能下,整个人暖烘烘的,感觉懒洋洋第十分舒适。
不过,这样的舒适维持不了多久,一个瘦小的人影,在他预料之中打开饭馆厨房与后院连接的大门,小小的脑袋东张西望了一下,看到躺椅上那个躺得正舒服的人之后,开心的笑容泛上脸庞,很快地把门关上小跑步到躺椅旁。
“朔华!朔华!爹地叫你了,今天晚上好像会有不少客人,爹地要你帮忙准备一下。”小手摇摇那还不十分宽厚的肩膀,却不敢将他遮盖在脸庞上的布帽给掀开来,天知道她有多么想再次好好地看看那一双漂亮得不可思议的双眼,尽管在相处了这么久的时间之后依然仍有点冷淡,但是那一点冷淡并不抹煞掉它们原本该有的风采。
“知道了,你先回去,我等一下就过去。”他可以从布帽底下瞧见那一双充满厚茧的小手,指尖的部分有不少的脱皮,那是每一天要帮忙洗碗所累积的“战果”。
像蕾莉纱这样认真工作的女孩子,在这个小镇上可以时常看见,毕竟这里不是什么奢华的大城市,很多孩子都是从小就开始帮父母亲工作,长大后男的十个有九个是继承家业,女的则是嫁给同一个小镇上的男人。
和他过去的世界还真是不同。
过去地球上的小孩都被宠坏了,绝大多数即使已经到了成年,依然不晓得什么叫做粗活。
说起来,他有一半也算是那一类的小孩。
没做过太多粗活的那一半,至于被宠坏?
在他母亲去世过后,他就开始不懂这两个字所代表的意义。
“一起回去。”
蕾莉纱很坚持,她才不想要让朔华一个人经过厨房,让那些端菜干活的女还有机会黏在他的身边,朔华对别人对他的看法,不晓得是因为他毫不关心,还是因为他神经迟钝,如果不用言语确切跟他说明白,他总是一副完全无法理解的状况。
叹息,取下布帽,一双大海般湛蓝的双眼立刻如蕾莉纱所意地呈现在她眼前,从她在小镇郊外遇到他的那一天起,她就迷上了这样总是深邃难懂得一双眼,尽管那时的朔华模样看起来在狼狈不过,尽管那时他连一句最简单的菲嘉语都不会说,她还是深深地被这样的一双眼睛所吸引,因此完全忘了父亲的告诫,擅自领了一个陌生男人回家,并在父亲皱紧眉头的状况下,在阁楼清出一个小房间,还有帮自家饭馆找了一个每一种工作都会一点的能干帮手。
就这样,半年之后,爹地看见朔华时通常都是眉开眼笑,当然,在确定这个少年对自己女儿没有影响的情况下才会有这样的表情,而朔华也用自己的劳力换去了那一身狼狈,并且令人惊讶地学会了菲嘉所有的语言,包括那些她听都没听过的奇怪用语。
“不走吗?”说要一起走的人,不晓得看著他在发呆什么。
“恩?喔!好,走吧!”幸好爹地不在,不然又要瞪她了。
一头雾水地看著小女孩满脸通红,朱朔华习惯地将布帽给戴上拉下,用阴影彻底遮住鼻头以上的面目。
回头看了一下远处因为坐骑宾士而出现烟沙滚滚的景象,难得递嘴角勾起浅浅一笑。
差不多了。
半年的时间已经够了。
从离开森林到小镇工作,已经有了半年的时间,基本的东西该学的他都早已经学会,差的只是等待一个绝佳的好时机。
现在时机已经来临。
从今天晚上开始,这个小镇将会因为一年一度的庆典开始聚集许多来自各地的商人与佣兵,他等的就是这一刻,站稳脚步后的出发前一刻。
毕竟,他选择离开遥远的地球,来到这里,为的可不是在一个饭馆帮工一辈子。
他想要,试试看另外一种,完全由自己所控制的人生是什么样的感受。
尤其,在他获得新能力的时候。
第一节
西元2045年西洋某私人小岛
在大西洋上买一个岛屿,这样的事情对一些有钱有势的人家来说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要在岛屿上做什么事,更是别人所管不著,基于麻烦少碰的道理,就算隐约猜测到也许可能在进行的啥不法交易,也不会有人真的以为邪不胜正,正义有一天会占领群世界,然后呆呆的去检举。
在这些为数众多的岛屿中,彼此有一个共识,那就是管好自己的事情就好。
这个岛屿也一样。
在六十多年前,这一个岛屿已经被人所买下,取名叫做轩辕。
老实说,即使这一个名称被叫到烂了,但却不能否认它有漂亮的笔划,和好听的发音,跟一个最值得取深究的源由。
轩辕代表的所有华人血统里最古老的一脉血缘,也许在今天,有多少人真正承袭了这一个血脉而值得怀疑,但无法否认的是,只要好好的去看过历史或是读过小说、玩过game的人,在听见这两个字时,都很清楚它所代表的意义何在。
朱朔华就非常清楚。
他从开始学字,第一个学到的不是自己的名字,而是这两个字,只因为他的长辈们说,他们是轩辕的传人,至于为什么姓朱而不干脆就叫轩辕算了,是因为中国自古以来子从父姓的习惯,在数百年他们这一脉的女性先祖也许姓轩辕,但嫁了个丈夫之后孩子可就不这么跟著姓了。
不管如何,反正爷爷当时看著他的眼神是那么严肃认真,要他不相信自己的确是轩辕一脉也难。
长到现在已经有十八年的时间,见过爷爷的次数十根手指头就可以数出来,除了爷爷是当今的族长威望太高之外,也因为他不过是一个不受重视孩子。
他的家不仅继承了轩辕这两个字,还非常严谨的继承了古老国家中最悲哀的门第观念。
他的母亲是个法义混血的希腊人,有著一头灿烂的金发和深蓝色的双眼,在她少女时代,是备受众人所宠爱的美人,若非父亲在她二十岁就把她给娶回了家,否则肯定会让众多的追求者从爱琴海排队到另一头的埃及去。
而他的父亲则是爷爷的第五个孩子,也是三房的长子,在这岛上没有什么一夫一妻制,很多事情规定是规定,但是要怎么生活,私事政府也管不著,爷爷的三房,也就是奶奶,是当时为了事业利益结合的中美混血美人,带著庞大的嫁妆进入了这个经永远淹没自己姓名的大家族,生下他的父亲,一个高大英挺除了笔挺鼻梁之外完全看不出有外国血统的男子。
也正因如此,父亲并不认为自己有任何需要被这个家族所排挤的一部份,只要他够强,接下爷爷的权力他自然也有可能。
而他朱朔华不是,在五官上他像年轻时候的奶奶,虽然五官都相当立体,却有著东方特有的柔和,因此若是不看他的肤色跟他的双瞳的话,他看起来就是个在漂亮不过的东方少年,但偏偏他还有一双像母亲跟增祖母一样的深蓝双眼,及奶油白的肤色。
那让他在这个家里显得格格不入,就像当年的奶奶跟母亲一样,在这个家里不是被当成透明人,就是被当成低了一等的公民一般。
于是恶性循环,因为他的模样,得不到太好的指导,无法练成太好的家族武术,也就更令人瞧不起,十八年来可以说是没过过啥特别值得高兴的日子,尤其在他的母亲过世之后。
一个备受众人宠爱的美人理应得到的是什么?
在他母亲心中,真的以为和他父亲相爱,可以就像童话故事里的公主王子一样永远过著幸福快乐的生活。由于当时她太年轻就嫁给了父亲,所以根本就没真正体悟到这个世界有残酷的一面,所谓幸福的婚姻,只维持了三年多的时间,她的不解世事,和他享要争夺全位的野心,在同样生活的空间中显得格格不入。
他的父亲,每当自己为了往上爬而必须踩著别人的鲜血往前走时,心中良心对自己的苛责,无法对总是纯真以为自己丈夫完美如神话的她诉说;而他的母亲,看著周遭一个个对自己并不友善,只能默默努力却怎么也等不到忙碌的丈夫看自己一眼、安慰自己一句。
每到了夜深人静,只能寂寞地看著远方时,彼此之间的距离也就一天比一天更加遥远。
他们彼此,曾经都是彼此心目中最接近幸福象征的另一半,犹如童话故事里会出现的另外一个王子公主,然而时间成了打破童话这一个泡沫的巨锤。
那时候朱朔华还很小,小得连自己的父亲母亲是如何走到这一地步都不清楚,当他有记忆开始,那栋和母亲一起居住的屋子里就很少出现父亲这个角色,所有的一切,都是他长大后,从母亲口中,从父亲的眼神里慢慢猜测而出。
在这样的一场爱情故事里,他并不恨谁也不怪谁,毕竟在接触过这个家族的一切之后,他比他的母亲更懂得社会中的人情冷暖,也不敢去奢望一个不常来探视自己的父亲会对长子有多大的宠爱。
是的,长子。
他的父亲朱培华至少在一个地方,从来不曾负过母亲,在他母亲还在世的时候,朱培华不曾有过第二个女人,直到朱朔华十岁,母亲过世的第二年,一个能干贤慧的女子才介入了这一家子的空间,并且在同一年的十二月,生下了朱培华的第二个儿子,婚后第四年又生下一个女儿。
朱朔华前十八年的人生,可以说是上天没有给他任何可以受到这个家族重视的机会。
于是,他只能靠自己,读过触手所即能得到的知识,至于这个家族最重要的武学………
别傻了!
轻轻拨了一下他全身上下最具东方特色的黑色直发,骨架并不粗壮的他拉著显得有点超出他所能负荷的行李,看不远处深蓝色的直升机降落在停机坪上。
今天是他刚满十八岁的日子,也是要准备告别这个小岛的日子,由于他的不受宠,因此他没有什么特权及假日可以离开这个小岛度假,整整十八年的时间,都在这一个大概十七公里宽,二十一公里常略成长方形的岛屿度过,要不是他的个性并不好动,而且对他这个勉强称得上少爷的人物在物资上可以达到“标准给予”的状况之下,他早把这岛屿的每一根草都取好了完全不会重复的名字。
因为他没有离岛度假的特权,因此也就剩下到十八岁成年仍一事无成因此被放逐的“特权”。
他可以带走所有任何属于他的东西。
问题他的东西除了电脑之外就是书,不然就是一堆当年和母亲一起培养而产生兴趣不断栽种的植物。
这些东西很难搬。
所以他只能放弃,将衣物、生活用品全装箱成一个超大型的行李箱之后,剩下的就是贴身收好的存折,里面有过往的零用与压岁钱跟父亲念在曾经爱过母亲份上给予的补助,毕竟这还是一个大家族,而且是非常有钱的大家族,就算存折里的钱对这个家来说少得连个零头都算不上,但是绝对够他好好生活很长一阵子了。
拉扯著行李箱,卖力在螺旋桨高速运作下拉到机门前,然后看著那有点……好吧!非常有难度的高度………
“可以麻烦帮我放进去吗?”他对一旁高大身穿黑色西装外套的保镖很客气的微笑。
然后一点也不讶异他在发现他这个少爷连扛行李箱上机的能力也没有时,眼中闪过的轻蔑。
朱朔华心中冷笑,这只能怪这笨蛋空有一身体力却没半点脑袋,也不想想如果他是属于那群受到重视可以进而学习家族武学的少爷,他会在刚满十八岁的今天一个人提著行李箱来搭这种最简单的直升机吗?
而那个行李箱的重量,基本上已经和一台比赛用的重型机车没啥两样,一个没学过武学的普通人,扛得上去才有鬼,他能从主屋拉扯到这里就已经很了不起了,他最好祈祷等一下直升机不会因为载重量过高而飞不起来。
第二节
很显然,他是过渡担心了。
事实从他现在安然无恙的处在大城市里的一个小公寓里就知道。
这是他第一次出门,难得有机会看到那种人来人往、车水马龙的景象,但他一点也不兴奋,也不觉得高兴。这里的空气脏得他差点无法呼吸,可以说是坐著以后大概再也没有多少机会可以搭的家族派车下车后,几乎是用冲的冲进公寓里打开空调后才稍微能大口吸气。
这就是都市,想到要在空气这么遭的地方继续生活下去他就觉得是不是该去买个氧气罩免得随时昏倒在街道上。
因此将公寓整理好,并且把带来的东西都放到自己的位置上,已经是七、八天前的事情,这期间他全是叫外卖过生活,然后其他的时间全用来上网,继续他平常在岛上就已经做过不少回的网游大业,那是他过去唯一的消遣。
“无聊,这样的生活跟在岛上有什么两样。”
高挺的鼻梁上挂著3D立体显像镜片,这是十多年前的发明,可以让电脑或电视画面成为3D影像,用来玩game或是看影片的最佳伙伴,朱朔华现在就是用著它在玩已经完到腻味的onlinegame,画面中的自己正毫无意义的在树林里对一堆无辜的小鸡乱砍。
事实上除了厌恶外头的环境品质之外,不想出门的最大原因在于,他提不起兴致去做些什么。
现今社会人们的地位、经济、政治可以说是已经达到了一种瓶颈的阶段,何时会崩溃或是改革没人能知道,但绝对不是这个时候,不是他现在所处的这种时刻,在这些领域上就算获得最高的权位又如何?不过是像他的爷爷或是父亲一样,为这些身外之物搞得连笑都不由心。
他相信人活在这世界上,可不是为了要给自己筑一道又一道的城墙直到死为止。
那科技、宗教?
研究更高的领域?救济贫苦受难的人群?
真抱歉,他虽然称不上是什么邪恶的人,可在朱家多年的耳濡目染之下,他从不否认自己的自私,他只想让自己活得更好。
挑三捡四地,于是才会在这么多天来的时间里,依然想不出自己在这短短的一生里,究竟可以做些什么才不会愧对自己,白白活这一遭。
他实在不是个冲动的人,而且实际的有点缺乏人性。
‘既然如此,想不想试看看过另一种生活?’
当手中点击萤幕上的某一个广告时,一个再温和不过的声音突然在耳边响起,彷佛在回答他心中的疑问一般。
太过刚好的一个问句,让朱朔华愣了一会儿,然后才想起自己刚刚按下的广告栏,心想八成又是哪一个onlinegame的广告开头,不过这声音还真是棒,竟然……让他想起小时候母亲对他说故事的情景。
‘呵!这可不是广告,我很认真的在问你,想不想试看看另外一种方式去过人生?’
……………怪广告……
“还真像是有人在我耳边说话,这是怎么办到的?我可不记得我买的音响有好到这种程度。”
‘既然如此,你为何不试著相信我是真的?’
朱朔华也许不是什么全世界最聪明的人物,可却也不是笨蛋,没有广告可以做的这种程度,也没有可能出现如此恰巧的对话。
取下鼻梁上的3D立体显像镜片,将耳中的耳机一起取出,果然,那声音依然在耳边发出柔和的轻笑,至于他刚刚点击的画面,什么也没有,空白一片。
“我可以解释成我撞鬼了?”
从小他就是那种天塌下来也不见得会叫一声的个性,对于这种有点类似灵异现象的情况,一张五官分明的脸蛋毫无表情对空气发言。
“嗯……依照现今这个世界所能给予的解释,可以说是也可以说不是,说是,是因为你们对于无法预知的东西绝大多数时候一律称之为鬼,那么,我就属于这一类,说不是,是因为我还没死过,依然活著,因此理论上来说,我不是鬼。”
“麻烦讲重点。”
不知从哪传来的声音,轻轻地笑。
“重点我不是一开始就说了吗?”
深蓝色的眼瞳在眼眶中转了一圈。“试看看过另一种生活?”
“没错。”
“那请解释这一句话的意思,顺便,如果可以的话,我不想对空气说话,那感觉很像疯子。”
语毕,一个再熟悉不过的身影出现在他身前,瘦高的身材,白得像是吸血鬼一样的脸上有著蓝幽幽的双瞳,柔软而干净的黑发有点长,稍微盖住了额头及两颊,一看就知道懒得整理,极为俊美的脸庞上充满著漠视一切的神情,这模样他已经看了十八年的变化,想不熟悉都难。
“我并不觉得这样讲话会比跟空气说话好过。”他奶奶的,那跟镜子说话有什么两样。
于是,那个和朱朔华模样完全如出一辙的身型耸耸肩,下一瞬间又变成了放到人群里很难找到那张脸的平凡模样。“这有差吗?反正我们只是将进行一番对话而已。”
“我高兴。”朱朔华坐在依照人体工学设计的电脑椅上,悠闲地将双脚抬到桌子上。
照理说,这样的姿势做起来不但不优雅,而且应该还显得粗鄙才是,偏偏从小生活在那种连吃饭都要讲求姿势的家中,这样小混混般的姿态他做起来却再自在慵懒不过。
“好吧!我长话短说,我手上的这一颗东西,你可以叫他钥石。”手一转,手心出现一颗看起来不甚起眼的黑色石头。
“钥匙?”
“应该是石头的石,不过随便,你想那么叫也可以。”又是一副无所谓的态度,非……常没有信服力。
“你一定不是推销员。”弄了半天,他至少可以确定这一点。
那平凡的脸笑了一下,继续说。“就像它的名字一样,它像一把钥匙,负责开启物种的某一项能力,与它融合,可以让自身的某一项能力加强,至于加强到什么样的程度,那就要看个人的发展,但……”刚刚那一颗不知从哪变出一颗石头,甩手往上一抛又落下,抓入手中的同时又消失,看著自己空空然的手心一眼,起身走到公寓的阳台边,打开落地窗,一股污浊的空气立刻压过空调弥漫在不算太大的房间中。
“这样的环境,你觉得能有什么发展?”
朱朔华皱眉,伸手取出遥控。“啪!”地一声,刚刚才打开的落地窗又自动关上。
“你不能再说得简单一点吗?”
“呵!以你们这个世界的话来说,就是因为这一颗钥石选中了你,所以我负责来邀请你加入一场类似你们所说的onlinegame,只不过在这一场game,不是让你操纵替身去进行,而是你本人进入,在这一场game中,除了钥石所能给予的帮助之外,从我这里你也可以取得一些简单的说明,当然,那只在一开始。”
“我懂了,你的意思是说,这颗石头选中了我,所以我有权力去参加一场生死游戏?”
“可以这么说。”
“我可以放弃?”
“可以,和这一颗钥石同调的,并不一定只有你一个,我可以再去寻找。”虽然那会让他多花点时间。
“那如果我答应的话,玩到一半想退出怎么办?”
“我说过,这是另一场人生,你认为退出一个人生的办法是什么?”
“我懂了。”
“那答案呢?”
朱朔华看著那人眼中毫无任何心机的眸光,除了平和之外,还带著点令人难以去度量的深远,就好像一个充满智慧的人,手中持著一个机会,等待你去选择。
如果不是这个“人”的演技实在太好的话,那么他的确就是没有任何的意图……至少没有害他的意图。
这种突然来临的事情,照常理来说,不是以为自己遇到了一个神经病,就是会考虑个把个月的时间,毕竟这严重关系到自己的将来,机会选择了就无法重来,虽然说这个人说那会像是个游戏,但,也只是像,最终还是要用生命去做赌注啊!
反正他从来就不是一个“常人”,在这个世界他也找不到太多东西让自己的生活有意义。
他对改善别人的生活或是创造一片自己的事业都没有多大的兴致,但若是可以改变自己,看自己的实力可以增长到什么样的地步,去真正认识这世上除了地球这一个生活圈之外,还有什么更大的空间,那这会是最好的机会。
与其无趣的老死,不如五光十色的活过年经岁月。
“好,什么时候?”
听见朱朔华的回答,来人满意地笑了。“既然你同意了,那马上就可以执行,在送你离开这里之前,有几件事情要做,其中一件自然就是让你准备一下,看是不是要带些什么离开,要告诉什么人也许永远都不再回来,另外一件,也就是最重要的一件,就是让钥石与你融合。”
语毕,不等朱朔华回答,原本放在身旁的手突然一甩,一个深蓝带黑色的光芒突然朝朱朔华的额头飞去,朱朔华只觉得额头一痛,然后无比寒冷的气息瞬间从额头开始蔓延,那种冷,冷到让人感到剧烈的疼痛,疼到了一种无法忍耐的地步时,变成麻木。
天杀的混蛋!
就算他答应了这件事,也要让他有个心理准备啊!
Fuck!
已经痛到搞不懂自己究竟是在咒骂谁,一**袭来的痛楚逼出全身大汗,若是有人上前仔细一瞧,还可以发现在流出汗水之后,本来就过于白晰的肤色竟然开始呈现如玉一般的光泽,如雪一般不带任何色泽的净白。
这样的改变不是突然的,是慢慢、慢慢在几乎让人无法察觉的情况下演变,对于这样的变化,站在一旁静静看著的人并没有太多的讶异,虽然每一颗钥石给人带来的变化都不尽相同,但这样的转变已经可以说是小儿科的了。
到最后,剧痛反覆在这一个纤瘦的少年身上袭击,每当朱朔华忍不住痛楚想要呐喊尖叫时,更剧烈的的爆炸便又从脑海里深处穿刺而出,骇然地发现疼痛席卷全身时竟是什么也无法叫不出声,就连翻滚想要抒发也做不到,尽管他可以看得到自己的身体在剧烈颤抖,甚至脑子也可以清晰地去咒骂,偏偏四肢百骸就是动也无法一动,直到再也难以忍受这种非人的疼痛,意识开始渐渐模糊到完全失去思索的讯息。
第三节
一个瘦削的人影静静地站在充满的无数墓碑的空地上,将依然垂著露水的鲜花,轻轻地摆放在那个简单的大理石方形墓碑前。
一阵风吹来,将一头乌黑的发卷起,露出底下雪白秀美的脸庞,高洁的额头上,有著细细长长的一道蓝色菱状痕迹,像胎记一样烙印在上头,在光线下隐隐约约间还可以看到有宝石般的光芒流动,这一道画在额间的痕迹,让这样一张只能用漂亮来形容的脸增加了不少英气与冷肃的气息。
这一道东西,就是所谓的钥石,当钥石与身体彻底融合之后,会像胎记一样显现在身上的某一部份,有些人很明显,有些人几乎无从察觉,他的算是明显的一种。
在他醒来之后,这个世界变得与众不同,如果说过去这个世界曾经让他感到厌烦,那么现在所感受到的就是无趣与悲哀。
他从钥石里得到的,是脑域的极限扩张,打开电脑,能瞬间将所有打开的资料过目不忘地既在脑海中,以前曾经经历过的许多事,原本以为早已经忘怀,现在却件件分明,大从他第一个学会说的话是哪句,小至婴儿时期身上所穿的衣物,竟然没有一样不清晰如昨日重现。
曾经有科学家说,所谓的遗忘,并不是真正的失去那一段记忆,而是随著时间过去,不常取出来回想的回忆,会渐渐地放在角落,然后不知道该从哪里提出去。
除去脑中的记忆,不同的脑域看到的世界也就不同,这世界上的每一样东西,在他看起来都彷佛出现了数位,一个个濒临危机的数字,他可以轻而易举地计算这个世界还剩下多少日子,如果在这样继续下去的话。
原本这该是一个充满生趣的地方,却让人类给破坏殆尽。
怪不得曾经有一个作家说,人类才是这世界上最可怕的病毒。
原本他想问是不是就仅此而已,他从钥石融合获得的就是智慧与反应的扩张,但以他此刻的脑袋,这个答案不需要太过思索也能明白,脑域的扩张所能获得的,绝对不仅仅于此,因此他闭上了嘴,很快地出门,将户头理所有得前都领出来,然后花得一干二净。
买来的东西,全让他放进了钥石的空间里。
钥石乍看像一个宝石,当它融合之后耗尽所有的能源,剩下的就只有一个小小的空壳,那个空壳有著一个空间,空间的大小,依他此刻能发挥多少的能力来决定,至于空壳的本身,他可以随意存在与体内或是释出。
感觉就像是game里头主角常会拥有的空间格,他目前只能开启大约长宽高各四公尺也就是四立方公尺的大小,因此他将买来的东西几乎塞满了所有位置。
在做完这些事,最后他回到了这里。
当轩泽………也就是将钥石交给自己的人,告诉自己要和什么人解释也许永远都不再回来时,他想到的只有一个,而且还是一个已经去世很久的人——他的母亲。
“就一个人类的长相来说,你母亲相当美丽。”轩泽弯身仔细看了一下墓碑上的照片,右手摩挲方正的下巴,虽然他今天的外表和上次那平凡的模样又有很大的不同,可平和沉稳的气质依然不变。
“谢谢。”对于很多事情,他都冷淡,只有对母亲,即使是旁人小小的一个称赞,他也会在瞬间柔和。
“你长得很像她。”
“她也常常看著我这么说,然后担心将来我的女友会不会因为妒忌我的模样而把我甩掉。”也不想想那时候他才几岁,就在担心这样的问题。
“是吗?那你有一个很好的母亲,至于我……早已经忘了我母亲是什么模样,太久了,我只记得她是一个不管什么事情都听丈夫吩咐的人。”
“太久?”
“你觉得我活多久?”
“你觉得我答得出来吗?”姑且不论他变来变去的模样,单单是对话,也就刚才那么一句有提到他自己。
轩泽耸耸肩,不晓得从哪里变出一根未点燃的烟,放在嘴边深吸一下,烟头一下子就冒起了红光。
“其实我自己也没算过,我只记得上次来这里开门的时候,是一个姓……”颇为困扰地想了一下。“好像是姓刘的在当皇帝。”
“那还真是够久的了。”意思说如果以地球上人类的演算法,他的年龄绝对是从四位元数字起跳。“开门是什么意思?”
“就是帮钥石找到主人,然后送这些新人到一个我们预定好的星球。”
“换句话说,这一个……人生游戏并不是第一次?”
“当然不是,事实上以你们的西元来计算的话,平均大概每三、四百年左右,就会有人来开一次门,直到这一颗星球毁灭或是根本就没有人适合钥石为止,不但如此,这一颗星球过去也曾经被当成初始领域,孕育出不少的人才。”
朱朔华皱眉,想了一下,大概可以了解他话里的意思。
“钥石到底是什么?”从他所得到的一切,奥妙得令人难以置信。
“一颗星球的核心,每一颗能孕育生命的星球,最中心点都会有一颗钥石存在,当一颗星球即将毁灭前的那一瞬间,我们就会取出里头的钥石,那里头蕴藏了这宇宙间最令人难以解释的奥妙。”
“没有生命的星球就没有?”
“没错。”
“是谁先开始将钥石与生命体融合的?”他不认为地球上的人类会是唯一的宠儿,必然在其他的星球上,还会有适合与钥石融合的生物,因此他才会说生命体,而非人类。
轩泽轻轻地一笑。
“我希望你将来能有机会去找到这个答案。”
“意思是说你并不知道?”
“就像之前所说的,这一切都会像是你们所谓的onlinegame,在game开始之前,通常不会有太多的答案告诉你,你不妨可以把这个问题的答案当成一个目标,那也许会是一个不错的开始。”又是那带著许多疑问的笑容。
朱朔华不可置否地冷哼一声,开始怀疑起自己是不是误中了什么奇怪的陷阱里去。
“你直接回答我不可告知不就好了。”
“那倒不是,我只是认为你自己去找答案,对接下来的发展来说,会有比较顺利的开始。”那根不晓得是不是真实的烟,在短短的不到三分钟的时间,一下子就烧到了接近手指的地方,只见他很习惯地在这个时候深深地吸了一大口,然后扔下踩熄,接著仰头慢慢地将那一口烟给吐了出去。
“那什么时候走?”
“问你。”
“我?什么时候都没问题。”该做的他都做完了,既然许多更隐密的事情不能一一解说,那还待在这里做啥?
“这……可是你说的……”
来不及思索他脸上突然出现的诡异笑容是怎么一回事,突然间,朱朔华的背后出现了一道像是黑洞一样的异空间,他连回头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都来不及,就被一只刚刚还夹著烟的手轻轻一推,一瞬间,跌入了那个未知的黑洞空间,看著那张该死的笑脸离自己越来越远。
“他……妈……的……”
一句经典的世界通用语,变成了他离开地球的最后一个讯息。
而那之罪魁祸“手”对这距离别词,就像来时一样随意,蛮不在乎的耸耸肩,倏地消失在地球表面上。
“忘了说,希望你玩得愉快……恩……好像听不到了……”
第四节
他是从半空中掉下来的。
大概十五层楼左右的高度。
因此他很严重的怀疑,在进行这个生存游戏的第一个关卡,是不是就是在这种高度下跌下来还有办法活著。
幸好在钥石的启发之下,他脑筋跟反应动得比谁都还要快,一发现自己在半空中的那一瞬间,眼睛立刻瞄好下方的景色,火速从自己的空间中取出一条冬暖夏凉,耐用不容易损坏的被子,迅速将两端裹在手上,然后瞄准。
一阵火辣辣的疼从两边的肩膀、手肘传到脑中,痛得额头青筋凸起,感觉身体几次剧烈的晃动,然后慢慢止息。
睁开双眼,果然如自己所预料的一样,挂在一颗高大的树上,岐出的粗大树之不但顺利挂住他的被子,还在他身上划出不少血淋淋的痕迹。
他妈的痛得要命!
估计一下自己目前的高度,大概还剩下七、八公尺的高度,下头是草地,摔不死人,于是慢慢、慢慢地松开手,让自己的身体又稍微落下一点之后,放开。
“碰!”
不是很大的一声,但是够疼了,他绝对相信此刻他身上撞到的地方肯定乌青一片。
大概看了一下身边的环境,阳光普照,绿意盎然,似乎短时间内是不会有什么太大的危险,赶紧趁机再从空间里取出一堆的伤痛药膏,疵牙咧嘴地将身上所有的伤处确实做好消毒上药包扎的工作。
“看来不但掉下来的方式很想让人破口大骂,连所在位置都不告知一声的这种态度,最好别让我有机会在看到他,不然看一次老子揍一次。”当然,最后一句话是建立在对方乖乖站在原地让他打的情况之下,不然以双方之间的实力,连吐口口水在轩泽身上有没有办法达成都有问题。
“这到底是什么鬼地方?”
处理好身上所有的伤口,这才真正地有机会好好去打量一下身边周遭的环境,乍看之下很像是地球上的某一个森林,但是依照他记忆里的植物百科图鉴里,这里的有些植物虽然很像,却又和地球上的略有不同。
认不出某修植物的大名,也许可以说是没记全,有遗漏,可当他放开身子想要舒展一下或是走几步看看时,便更可以确定这里绝对不会是地球。
引力不太相同。
这里的地心引力似乎比地球还要来得大一些,虽然不会说大到无法行动,但是严重干扰到动作之间的灵敏性是绝对的。
最好这该死的不会有太大的影响。
他在地球上就已经不是属于那种体质过人的类型,钥石所帮他启发的百分之百都跟脑部有关,所以现在即使地心引力这方面有了一点点差距,对他来说等于是无形之中增加他的生存困难度。
不管如何,反正人都来了,怎样找出口比较重要。
在之前,轩泽说过,传送通常都是传送到某个村子的附近,不直接降落在村子,是为了避免还没开始新的人生,就被当成怪物给乱枪打死,所以选择的地点绝对是隐密的。
脑子很快地就动了起来,双眼一晃,瞧见某处草地有几处草叶发黄的的痕迹,就决定是这个方向了。
那些草之所以发黄,稍微注意看便可以看到从中间有被压过的痕迹,依照大小范围来看,大概是一个成年男子的脚印那么大,而且一路前进的方式并不凌乱,每一步都像是小心翼翼踏稳之后才踏出,才造成这样彻底的压痕。
感觉就像是猎人正在跟踪猎物的感觉。
逆著这个方向,也许可以找到村落或是小镇………在这之前……
朱朔华比了一下类似十字的动作,嘴里嘀咕著阿密陀佛最好不要倒楣到还没找到猎人所在的村落,先遇上被猎人追捕的野兽。
第五节
通常,人们都是这么说的。
好的不灵,坏的灵。
在走了半天依然走不出森林,满身大汗累得像条狗时,他还在心里想著应该不会有更倒楣的事情发生了。
结果,他是错的。
由于双脚实在是已经酸得几乎举不起来,因此在跨过一个不大的石头时,还是被绊了一下,整个身体五体投地地往前一趴,与地面接触到的肌肤都火辣辣得疼,痛得他开始不停地破口大骂。
说是破口大骂,其实声音听起来跟刚生出来的小猫实在是没啥两样,因为他连骂人的力气都找不到,干脆就这样趴在地面上默哀。
然后突然地感觉到贴著地面的耳朵好像听到了什么奇怪的声音,于是赶紧撑起身体张大眼睛四下张顾。
除了风吹过树叶时所发出的沙沙响之外,并没有其他更可疑的声音,刚刚耳边的声响彷佛只是过渡疲劳之下的幻觉。
但是,别说朱朔华本来就不是笨蛋,在经过钥石改造后的脑袋之灵活更不可能没发现怪异的地方。
连小鸟的叫声也没听见半点。
慢慢、慢慢地爬起身,缓步移动到一株高大的树旁,背紧靠著那高大个树干,然后从钥石空间中取出一把用来剁骨头用的锐利长刀,这是他唯一能买到合法的武器,虽然和小说中男主角的长剑比起来显得有点不伦不类,可这毕竟是自己目前唯一的依靠。
心里还在怀疑自己剩下这么点力气拿著这把刀可以砍几下,下一瞬间就瞧见不远的地方,原本只能望见一片绿色的深处,竟然出现了灰色的影子。
可以说是连犹豫都不曾,刚刚还拿著刀想要奋战的手,在一个转身之后,收起长刀用尽剩下的力气,死命地往树干上爬。
远方的灰影似乎看出了他的意图,像风一样地冲上前,一下子就来到了刚刚朱朔华原本站立的地方,敏捷的身型往前一扑,锐利的爪子狠狠地在树干上烙出爪痕,坚硬的树皮跟著落下。
如果说事情就这样结束,朱朔华那时候反应也就不会那么快了。
一道爪子没有击中目标,下一道爪子立刻扑上,马上就在那一只挣扎往上爬的腿上狠狠地画了下去。
人肉有树皮那么坚韧吗?
自然没有。
原本好好穿著裤子的小腿上,立刻皮开肉绽,鲜血随著爪风飞溅,那一股更加浓郁的血腥味,引得爪子的主人开始兴奋地咆哮。
被爪子抓上的那一瞬间,朱朔华差点没大叫出声,但是他只是咬著牙,连看都不看下方一眼,奋力地往上爬,因为他知道若是看了,绝对只有死路一条,如果现在能够及时爬上树干,那还有活命的机会。
“吼!”
一爪得逞,底下血腥的双眼固然得意,但这样一点点的血液,怎么可能满足得了饥饿的肚皮。
朱朔华可以清楚听到,那巨大的体型一个接著一个往上扑空的声音,尤其是哪一张张锐利的颚骨咬空的声音,差点让他全身战栗发软,整个身体打从深处冷了起来。
像是知道再无机会用爪子把猎物给抓下,一只只巨大的灰影往后退了几步,然后用力冲上,“碰!”地一声,狠狠撞上巨大的树干,那力道之强,让整棵树都摇晃起来。
要命!这是啥怪物,竟然力气大到可以把两人合抱那么粗的大树给撞得摇晃。
他双手死命抱住树干,手指紧紧扣在树干上的凹凸处,每次感觉树干摇晃一下后,立刻往上扣一点距离,然后如预料地下一个撞击又是让整个树干一晃,依照这样谨慎的节奏,指尖的力道几乎可以掐进树皮,一点一点地往上爬,在不晓得过了多久的时间之后,终于让他给爬上了可以支撑住全身身体的树干,然后从空间中取出一条长裤,用两个裤管牢牢地绑在树干上,免得一个没坐稳给掉下虎口。
这时他才有机会检查自己的伤口跟看清楚下面的一堆灰影究竟时啥怪物。
狼?
不完全像。
下面仔细一数大约十八只的灰色野兽,乍看之下很像是狼,但是体积却比他所知道的狼还要大上将近一倍,看起来也不像狼那般是一种孤傲凶残的美丽生物,鼻子有点朝天,若是在大上那么一点,看起来会像山猪头,一深灰色的毛皮似乎十分的坚硬适合冲撞,怪不得刚刚那撞击力道会那么强。
这可不是一件好事,照他们这样撞下去,这棵树搞不好会被撞倒也不一定。
他该怎么办?
现在他身上最缺乏的就是武器,谁让他在地球的那个年代武器管制实在严格,而他又不是什么黑色会人物,也没有那么多的钱去购买,最多买买菜刀或是镰刀,其他什么枪炮之类的东西,以他这种平凡的小市民,能看到就很稀奇了,更别说买到手。
紧紧攀住树枝,努力搜索钥石空间里能派得上用场的用品。
扫把?
太阳能电风扇?
多功能舒服椅?
他妈的,他带来的东西还真的是生活化!
除去衣服跟日用品,全都是一些清洁打扫用具……
等等!清洁打扫用具?
突然想到刚搬到公寓时为了彻底清洁房间而买的一大瓶东西还没用完,被他很节省地塞进空间里。
从空间取出那一大罐的铁罐,眉头皱得死紧瞪住。
这东西有用吗?
X蟑!蟑螂!蚂蚁!通通死光光!
一瓶超大容量的喷雾杀虫剂………
第六节
对他们那时代已经对各种药剂身经百战的昆虫来说,不过是小case的杀虫配方,可是对抗药性进化不如昆虫的人类来说,这东西不用吃上半瓶还是会死人的,尤其是喷到脸上时那种刺激跟味道。
抽慉著嘴角,打开瓶盖。
“呲~~~~~”
一阵很熟悉的味道立刻传遍四周,像白雾一样的药剂迅速散布在空气中,一点一点落下,洒在底下怪兽张大的嘴里,凶狠的眼睛中。
“吼~~~~~~”
激烈的哀嚎声不断狂吼而出,前面几只眼睛被喷洒了许多药剂得凶兽,痛苦地在地上打滚挣扎,比较周边的几只也因为那过于刺激的味道而影响敏锐无比的嗅觉,不断地做出喷气的动作。
朱朔华战战兢兢地看著这些野兽的反应,手里不停歇地像四周喷洒大量的药剂,一下子之间似乎的确有效地终止了这些野兽的撞击。
不会吧?
真的有这么毒?
就在他以为可以这么逃过一劫的时候,因为痛苦而紧闭双眼的凶兽停止打滚哀嚎,开始发了疯似的不断往前冲撞,有些成功地状在树干的中心点,有些依然无法确认方向的凶兽则是直接冲撞到同伴的身上,然后不顾敌我的开始狂咬。
瞧见开始有凶兽互残时,朱朔华呆了一下,还没开始有机会庆幸作战成功,底下几只撞击成功的凶兽让树木产生巨大的摇晃,那力道之猛让朱朔华差点攀不住树干摔了下去,不自觉放开抓著杀虫剂的手固定自己的身体,接著耳边听见物体掉落的声音之后,才反映到自己做了啥傻事,竟然把仅存唯一有用处的防身武器给丢了出去。
Shit!
双眼死命瞪著那已经滚到战圈外的杀虫剂,在几下猛烈撞击时心里的懊悔更是让他恨不得一刀砍了自己,在这样下去他肯定会在这棵树倒了之后落入那一堆恶心的嘴巴里变成一块块肉削。
眼睛死瞪著那一罐仍然缓缓滚动著的杀虫剂,刹时间内突然忘记了底下依然处于狂暴状态的凶兽,如果双眼可以杀人的话,那么那一罐坚硬的杀虫剂恐怕早已经被刺穿数百个洞。
谁都没料到的是,杀虫剂没有刺穿数百个洞,但是竟然却在他的目光底下,轻轻的抖了一下,然后立了起来。
见鬼了!
空无一人的草地上是谁有能力把那一罐东西给立起来的?
那些野兽?
不可能,它们还在发疯地想办法要把他给撞下来,那现场唯一除了那些野兽之外的生物………
是他自己吗?
脸上的表情一下子从惊愕到疑惑,又从疑惑慢慢、慢慢地转为恍然大悟,原本睁大的双眼,专注地注视著那一个长罐,然后似乎整个空间中有什么东西晃动了一下,原本立在草地上的长罐,在眨眼间回到朱朔华的手中。
果然,脑域的开阔,除了在动脑筋之间的记忆力予领悟力增加之外,脑波似乎也变强了,强到可以在一个意念之间,移动一个物体,换而言之,他绝对可以再发现自己其他的潜发技能。
要不是此刻依然危机重重的话,他早就已经大笑出声,原来他也有变成超能力者的一天,可惜已经没机会上电视骗骗钱,勾著嘴角,轻轻地按下手中长罐的按钮,在意料之中的听见底下哀嚎的声音。
慢慢地,攻击停了下来,反应敏锐的凶兽察觉那些喷洒下来的物体对自己所产生的伤害,依然幸存的几只缓缓将高大的体型往后移动,虎视眈眈地瞪著树上那一个让它们曾经以为弱小的生物。
朱朔华稍微松了一口气,底下内圈的草地上充满著被撕裂的肉块尸体,要不是他早已经看惯了平常恐怖电影里的画面,恐怕自己那个脆弱的胃早已经开始翻滚,但,那血腥味道毕竟依然令人作恶,他赶打赌自己接下来的几天恐怕会对肉食有种反胃感。
现在该怎么办?他不能继续耗在这里,手中的杀虫剂迟早会喷完,那些过度聪敏的野兽恐怕很难在让它们有机会像这样疯狂,不靠他们自相残杀的话,这杀虫剂也杀不了他们,而且这么浓的血腥味,要是引来更难缠的其他肉食性动物的话,那就更凄惨了。
看看手中的真空压力罐,上面有著很清楚刺目的易燃烧警告,心里想著是不是有可能利用一下。
不试白不试,反正他随时可以收回来。
瞄准方向,集中注意力,手臂一扬,双眼锐利瞪著飞出的罐子。
“爆!”双唇一张用力一吼。
坚固的真空压力罐哐当一声掉了下来,在凶兽间滚了一下。
虽然没成功,倒是让凶兽吓了一跳,后腿一弹,往后退了几步。
可恶!他就知道不会那么容易。
幸好没人在旁边观赏,不然一定会觉得自己像个白痴。
一个念动,罐子再度飞回手中,被吓退了几步的野兽再度慢慢靠近。
瞄准方向,同样的动作再一次,只是这一次的专注力又更加强了一些,连刚刚那一句爆都忘了喊,瓶子再度匡啷一声落在凶兽之间,只是这一次凶兽不再“上当”,眯起双眼,前脚一扑,压住了滚动的长罐,也许如果它能思考,心里必然正想著这下子扣押了那小子的武器,他死定了。
朱朔华管不了那么多,或者说他也忘了这么一回事,他只是清楚感觉到自己的意念,似乎又让周围的气息晃动了一下,很轻微,但他感觉到了……
刹时,被压在爪子下的长罐突然猛烈地爆开,尖锐的铁片像子弹一样刺穿野兽的身体,随之而来的还有凶猛的火焰四处缭绕,异样的气体在不到一秒的时间散布整个范围。
朱朔华早有准备,在他感觉到周围气息晃动的一瞬间,他不怕死地从大概两层楼半高的树枝上跳下,刚刚被爪子抓破包扎的伤口崩裂,鲜血再度涌出,将用来包扎的衬衫给染成一片艳红。
现在却管不了那么多,他必须跑,幸运的话也许在刚刚那一次的爆炸就将所有的凶兽全部杀死,或是让它们伤到没有太大的攻击能力,可若是不幸的话,也许连一只都没死,甚至那些铁片跟火焰也完全没影响到它们的行动。
依他现在的能力,即使不晓得那铁罐里的液体剩下多少,铁罐厚度有多厚,他引起的爆炸有多强,但他也可以知道要让那些野兽完全失去追杀他的可能性是几乎等于零。
他只盼望能让他找到一条出路,或是能有一次一只解决那些野兽的机会。
第七节
到底跑了多远的路,他完全记不得,只觉得眼前的景色一棵又一棵的树不断自身边越过。耳边似乎可以听到那些凶兽的嘶吼,偏偏杂乱的小路上只看得见他一个人的身影,难道那些吼声只是他的幻觉?
他不知道,因为他不敢往后瞧,怕这么一瞥眼间,脚下慢了那么几步,自己就成为那些锐齿下的牺牲者。
脑子里不断重复著,不要追过来!不要追过来!
除了这句话之外,再无其他。
慢慢地,他似乎真的感觉到那些嘶吼声越来越遥远,不清楚究竟是自己的耳朵在失血过多的情况下失去听觉,还是真正的没有声音。
不管怎样,他庆幸,自己还没倒楣到家,在夜晚之前,他及时找到了一棵更为高大的树,用尽最后的一点力量爬了上去,同样将自己固定在树干上后,才真正终于吁了一口气。
之前那些似乎不是幻觉,一只只可怕的野兽很出乎意料之外的没有追上来,让他得以跑出一段距离,虽然不晓得为什么,但是他还没傻到跑回去去找寻原因。
看来刚来到这个世界,一开始就已经危机重重,一点也不像网路小说中的主角,一开场就可以很YY地拿枪扫射或是遇到什么最高等级的召唤兽。他只有他自己一个人,和母亲去世之后一样,只有自己一个人过著总是自言自语的日子,然后渐渐地连说话也失去了兴趣,久而久之有一天会发现,彷佛开始忘了怎么开口说话。
从空间中取出一些干粮,他带的东西基本上都是很生活的用品或是一些特别的科技小零件,至于其他什么特别的工具或是武器,一来找不到门路,二来他也没那个钱买。
不过他总是得到了一样特别的东西不是吗?
钥石的能力。
转眼远远望著不远处在月光下盛开的小花,当注意力越来越集中,彷佛天地间就只剩下他跟那朵花时,像是佰合一样的花朵轻轻地凌空飞起,缓缓地飞到朱朔华的手中。
整个过程连一分钟的时间都不到,他已经抓住了这种能力的诀窍,只要经过时间的粹练,相信要形成惊天动地般的攻击并不是不可能。事实上,他想到的更多,从一开始发现这个能力之后,他立刻联想到地球上所谓的特异功能人士,有的人可以隔空取物,像他现在所做的一样,有些人可以空手生出火来,那是不是同样同理可证?
盯著手中的白花,上面有著一滴水珠,在月光下晶莹剔透地格外美丽,如果可以再多一点的话,像这样洁净清澈的水,喝起来想必爽口无比。
想著,白花花瓣上的水珠轻轻震动一下之后,令人眼睛几乎难以察觉地,慢慢转了起来,除了自转之外还在同一个花瓣上转圈,每转一圈,水珠就变大了一些,从小小如米粒的大小,变成小指指头那么大,然后渐渐地,洁白的花瓣似乎再也承受不了重量,水珠一个滚动下滑,落入了中心的花蕊中,接著一个呼吸之间,如斗状的花朵中央,盛满了像刚刚哪滴水珠一样晶莹的清水。
朱朔华微笑,他证实了自己的想法,现在的能力还并不是很强大,但是只要他想,他就能做得到,去控制这个世界中的事物,以及能量。
他喜欢自己这个能力。
只要努力就能掌空一切的感觉很好,至少对于未来的一切,目标似乎是更明朗了一些。
似乎只要是人,就会喜欢那种掌空一切的感觉,差别只在于,有野心的人,他想掌控的是人心,喜欢那种将每个人都摆布在自己手里,乐爱享受那种高高在上无人能敌的优越感。
他也是人,却不是有什么大野心的人,他所有的野心都放在于如何让自己可以过得更好,他不想掌控别人的生活,他想掌控的是自己的生活,而不是那么轻易地去随著所谓的命运摆动。
想起离开地球前,轩泽眼中似有若无的了然,看来他今天所经历的一切,他的心境将会有什么样的变化,早已经都在他的预料之中。
闭上双眼之前,他确定一下自己身上的伤口是不是都包扎好消过炎,然后期望许多事情除了好还可以更好,然后有一天,换他用那样的微笑去看待一切。
第八节
一个美丽的女子一双明亮水蓝的大眼,静静地注视著他,那一双彷佛总是藏满深情的眼瞳,有著对他的无限宠爱。
这样的一双眼睛,他再熟悉不过,即使事隔多年,他依然记得这样的一双眼睛,属自己那个总是纯真去看待这个世界的母亲。虽然自己是父亲的孩子,虽然自己的父亲辜负了她,但是对于他这一个唯一的儿子,母亲的双眼里从来就没有任何迁怒的怨恨,一直都是细心照顾他,宠著他,爱他。
他喜欢这样的母亲。
但他心里很清楚,就算自己有著和母亲相像的容貌,但个性却永远也不会像母亲那样。
母亲那样的个性,只会在这个现实的世界里,默默消逝,让愧对她的人,永远也不会明白哪深藏在心里的怨其实有多么深。
有太久的时间,不曾在梦见过妈妈。
多久?
事实上,从母亲去世之后,他就不曾梦见过,至少在他的记忆里,不记得曾经有过,也许就是怕见到母亲的容颜中,会带著任何的不甘与不快乐,他希望母亲在去世之后,可以拥有和在活著时不同的生活,那就是幸福……
此刻如此的突然出现在他的梦里,是为什么?
伸手,让母亲伸出的手轻轻抓住,只是过去总是能让那一双柔夷包覆住的小手不在,梦里的自己是现在长大的模样,他可以清楚瞧见自己修长的手指,宽厚的掌心,与母亲的手交叠,然后像过去母亲包覆自己一样,他将那一双柔白给握在双手掌心。
“妈妈,你看,华儿长大了。”
母亲笑了,很久很久没有瞧见母亲这样开怀的笑容,像是放下所有的一切,再也没有其他负担。
双眼凝视著这样的笑容,朱朔华突然之间明白了,明白为什么在这么多年之后,他会再度梦见他最深爱的妈妈。
原来,他一直是母亲最后的牵挂,在去世前的那一刻,父亲的负心对妈妈来说,再也不是心中最沉重的忧,那一种对人世的无法忘怀,来自于他,来自于对这个唯一孩子的关怀,怕他一个人在那样庭院深重的家族里,会和她一样一辈子也难以去寻找真正的人生,犹如被囚禁的鸟,无法高飞。
如今,拥有钥石的能力,来到了这个再没有何家族关系的世界,那一层无形的牢笼,再也无法影响他的想法、他的生活,即使在面对多大的困难,他都可以用尽自己所有的力气与心思去面对。
就像在对付那一群弑血的野兽一样,他的人生全交由自己决定,不论是生是死。
很难得的,朱朔华总是冷淡的脸庞,露出了笑容。
“妈妈,你看著,我会让自己拥有一双坚强的翅膀,用自己所努力得来的一切,好好去面对将来的人生,去看看这一个变化万千的世界,所以,你再也不用担心,华儿会将过去的束缚抛开,好好的去过生活,即使将来要面对的一切是多么困难重重,但我绝对不会轻易的放弃。”
梦里的母亲点点头,取出被朱朔华握在掌心的手,然后展开双臂,最后一次将自己最牵挂的孩子给抱在怀里。
那种只有母亲才能拥有的馨香与温暖,怀念得几乎令他落泪,在这一刻他只希望这样的梦可以久一点、长一点,然后梦醒之后,他会带著这样的温暖,好好走自己的路。
一下子,梦里的自己,化成当年那总是过于成熟的男孩模样,圆润白晰的双臂揽住母亲的颈子,在那美好的怀中,安心地闭上双眼,笑著做一个梦中的梦。
妈妈,请给我最后一次的拥抱……
等明天……明天醒来,我会勇敢的跟你说再见……
再见!并且不再挂念………
第九节
由于做了一个好梦,因此虽然全身僵硬痛到不行,朱朔华还是带著笑容迎接新世界生活的第二天。
“痛死了。”
由于昨天的情况实在是过于紧急,因此在处理伤口上有点过于草率,因此全身上下不但隐隐做疼,每一个伤口处还有点发热,看来是发炎了。
小心揭开包裹伤口的布条,从空间里拿出一罐矿泉水跟一个急救药箱,忍著痛把红肿的伤口快速清洗上消炎药粉,然后用剩下的水灌进几颗消炎药锭,希望这可以让伤势缓和一些,要是再让这些伤口恶化下去而发烧,他可不确定自己还有办法跟这个森林恶斗。
昨天是夜晚,在黑暗的状况下视力有限,所以没发现自己究竟是跑到了什么样的地方,只记得依照一开始观察的方向,往有可能出现村落的位置跑。现在四处一望,才发现自己似乎闯进了一个像是仙境一样的地方,由于身处的这一棵大树相当高,因此他可以瞧见不远的地方,有个湖泊在光线照耀下显得波光潋滟,而湖泊的四周为充满著各式各样的花朵跟小草,湖边还有一个小木舟。
看来他的方向是正确的,昨天的那些野兽也许是明白在过来就是人类的领域,因此才就此却步,当然,也有可能是其他的原因,不过不可能回去察看的他自然永远都不会知道真相。
反正,也不会是什么太重要的真相。
辛苦挣扎著僵痛的身体,从树上爬下来,蹒跚地往湖泊走去,一路上所看到的花朵跟一些小草,让他疑惑了一下脸上路出不可置信的表情,在心里稍微挣扎了一下之后,还是决定停下脚步仔细看看。
拔下一个长著对称长叶的草,放到鼻间闻了一下,然后从空间里取出一个小铲子,慢慢小心不伤害植物根茎地挖了起来,没多久一株人形根茎物带著许多须根从土堆里拔了出来。
人参!
而且看叶子的数量,绝对是超过六年生的野参,而且这个大小有点惊人,要是放在地球的中药店让那些老药师看了,恐怕会惊讶地阖不上嘴。
看来,这个世界跟地球虽然有某些不同的地方,但是也有相同之处,看看这人形根茎,不论是模样还是味道,都和以前他所尝到的味道一模一样。
想了一下,把塞满的钥石空间清出一个角落,把那些那顺手带上现在看起来似乎不太可能有用处的家用品给扔掉,开始拔起这附近每一种他认得的药草,在他出发之前,为了不浪费自己这种刚得到不久的过目不忘技能,可背了不少的书,自然不可能漏掉东方最具权威的药草学,没想到立刻就派上用场。
一下子美丽的湖泊在一些小角落处立刻就多了几个小窟窿,一开始小窟窿的增加速度并不快,但随著时间慢慢过去,朱朔华受伤的身体开始觉得无比劳累,根本找不到太多的力气去挖这些草药,后来想起自己还不太熟练的念动力,于是渐渐地,如果有人在旁边看著,就会发现第一个小时,有一个铲子在半空中飞舞,不断著铲出泥土,然后药草飞到一只修长苍白的手中突然消失。第二个小时,铲子被丢在一旁,朱朔华坐在湖边,目光所看著的地方,泥土奇异地不断从大地中拨离,直到完整的药草再度被收到钥石空间。第四个小时,同样的情景发生在两处到三处的地面,凡是朱朔华眼力所及的角落,瞬间快速地增加窟窿的数量。
“快死了。”
本来以为可以像这样不断进步下去,然后直到塞满之前所清出来的空间,没想到却遇到了障碍,虽然这障碍不见得都是不好的结果。
第一个障碍,是他发现这种运用注意力与意念的行为,并不是可以无穷无尽的进行下去,它乍看之下似乎不花任何的体力,实际上当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开始头昏脑胀、恶心想吐、四肢无力时,他就知道为什么以前在网路上曾经看到有学生说用脑是最花体力的一项工作,每次考试前后常要准备大量食物才能撑过去,考完更是可以吃下比平常多份量的食物。
至于第二个障碍,是他填不满那些多出来的空间,他发现随著他运用脑域的成熟度越高,力量越强,空间也开始慢慢变大,虽然不是很多,但是对于药草这一种小东西来讲,几乎可以说是就像是一个无底洞,怎么也塞不满。
他很乐意看到自己的空间越来越大,但这意味著他一开始锁订定的目标必须稍做一下改变才行。
躺在湖畔边稍微修习片刻,等待昏眩感过去,时间已经过了中午,肚子也开始咕噜咕噜作响。
看来他还是必须先找到村庄,空间里的干粮或许不少,不过既然轩泽说落点不会离太远的话,那么他相信在瞧见这个明显有人迹的湖泊之后,他没必要去浪费那些也许在将来会很有用处的干粮。
很辛苦拖著几乎剩下多少体力的身体,重新确认一下方向之后,嘴角不由地浅浅一勾,如果朱朔华能瞧见这时候自己的模样,他必然会发现这时候的自己跟过去有多大的不同。不再是浑浑噩噩没有目标,不再是空空洞洞缺乏斗志,那一张俊美无比的脸庞,拥有著过去少见的自信与光彩,尽管脚步蹒跚,身上满是伤痕,然而踏出去的每一步,却是令人惊讶的沉稳,就像是身为周遭的一切,都长握在他的手中一样。
也许这时候的他,还没有轩泽那充满著对人世间透彻的清晰与安和,但已经开始拥有一个非凡的人物所能拥有的光彩……那种相信自己能力的信念。
第十节
蕾莉纱每天早上都会到小镇旁的森林里去摘一些可以食用的野菜,别看每一天所能摘的野菜实在是不多,但是很奇怪的,野生的菜类吃起来格外有种香味,特别受到客人的欢迎,因此家里饭馆后头虽种了不少的菜类,她依然每一天在早上很早的时候就会拿著篮子到森林边去摘采。
而今天稍微有点不同,早上摘的野菜正好在最后一批商队离开时吃完,可是镇上的牧师一项有到他们餐馆用晚餐的习惯,她爸爸也都会特别为牧师准备一份早上留下来的野菜,没想到今天负责挑捡菜叶的小将一个没注意,把最后的一份野菜递给主厨,等到最后一批商队离开,大家需了一口气开始整理厨房时,才发现这个问题。
所幸问题不难解决,小镇几乎就盖在森林边,她只要不要在太晚的时候出门,在这种纯朴的小镇上一个人行动,不管什么时间,都没有太大的危险。
因此她跟父亲吉达说了一声之后,立刻提著菜篮来到森林的边缘,心里想著快点摘好一人份的野菜就赶快回去,多摘也没用,间隔太久的时间,野菜到了隔天就不新鲜了,所以并不会为了省隔天早上的工作而多摘取一些。
结果这种每天都要进行至少一次的例行作业,竟然差点把她给吓坏了。
在平常她摘野菜的地方,竟然有一个少年辛苦的倚著树干喘息,身上的衣服虽然怪异了一些,但是在那被野兽抓过的痕迹衬托下,便显得不足为道,尤其那透著血液的布料,和脸上苍白发青的颜色,更不难猜出这个少年曾经在森林里头经历了什么。
蕾莉纱可能是个纯朴的的乡村少女,但并不代表她没有见识,由于家里工作的关系,她从小就接触过各式各样的人物,对于陌生人她并不会有太多的恐惧,尤其她所看到的这一位,不过是一个狼狈伤痕累累的少年,一看就知道不会有太大的攻击力,因此她深吸一口气,快步的向前跑到少年的身边探看。
“那个,你还好吧?需要我帮忙吗?”
朱朔华喘著气,他早听见有人靠近自己的声音,只是实在是太过于疲累,没有多余的体力去观察靠近自己的人究竟是谁,尤其在听见那悦耳充满关怀的声音之后,他确信自己终于能够有一个安稳一些的环境去好好照顾这一身大大小小的伤痕。
“那个,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知道这句话说了也没用,因为刚刚女孩所说的话,分明就是一种他完全没听过的语言,不过他只是单纯的不想在这个世界一开始,就成为一个不懂礼貌的小子。
果然,蕾莉纱对她所说的话一头雾水,大概可以猜想到这个少年也许来自于一个特殊的部落或是国家,因此她干脆伸出手,扶住那似乎已经开始摇摇欲坠的身体。
“啊!你在发烧,一定是这些伤口的关系。”一接触到朱朔华的肩膀,一双手马上就可以感觉到破损的衣物底下,那苍白的肌肤正散发出惊人的高热。
“你必须快点休息,我带你回我家,晚上牧师正好会到我家餐馆用餐,他可以帮你看一下伤口帮你治疗。”明知道自己说出的话这少年可能一个字也听不懂,但是她觉得在这种时候,他应该最需要有人在旁边关怀,她过世的妈妈曾经说过,身体不舒服的时候,也是人最脆弱的时候,所以不管朱朔华听不听得懂,她都开始用最轻柔的话语开始鼓励他往村镇的方向走。
“我叫蕾莉纱,你呢?你叫什么名字?”
怕他不懂,将自己的名字又重复了几次,然后指指自己,没想到这样的动作,竟让她有了长大后的第一次心动,朱朔华原本一直低垂著头抬了起来,顺著她的手指看向她,他那双继承母亲的深蓝眼瞳,就这么直直地望进蕾莉纱的心里,即使到老,也一辈子忘不掉。
朱朔华别说那已经被钥石提升了不少能力的脑袋,就是在过去也不是笨蛋,稍微听了一下,就知道蕾莉纱的意思,对于这个善良的女孩子,他也不好老是扳著一张脸,更何况很可能接下来的日子,还要靠她帮些忙,于是他扯了一下脸上几乎僵硬掉的脸皮,露出还算是不太怪异的笑容。
“朔华,我的名字就叫做朔华。”
朱这个姓,他觉得有没有已经没有太大的差别,若是一定要提,只因为他还欠著这一家子把他从小养到大的那几分钱,虽然这几分钱并不能弥补那么多年来母亲的失望。
朔华………
蕾莉纱一下子就将这样一个字眼给记在脑海,瞧见那张好看的脸正对自己笑著,饶是从小就以更看惯了各种男人的她,一张秀丽的脸庞也红了起来,若是让她那老把自己女儿当成男人婆的老爸看到了,八成会以为发生了什么可怕的天灾**。
朱朔华没注意到她的脸红,因为在她的扶持下,他终于真正清楚的瞧见了前方不远的小镇,一栋栋木造的房子并没有什么经过设计的美感,样式纯朴的就彷佛一个个堆叠的积木。
不过即使是如此,他还是被这样的情景给感动了。
在地球上,由于人类的科技始终尚未达到畅游宇宙的境界,因此逃脱不了太阳系这一块地域的人类,虽然心里清楚著也许在遥远的星际那一端,也许有著和他们一样拥有智慧的生物,但其实在缺乏刺激的生活中,却总是盲目地以为地球是世界的中心,地球是全宇宙唯一的一块天堂一样。
如今,当自己真正亲眼瞧见另外一个不属于地球任何一个角落的文明时,心中那一个被封闭的块垒,就这样崩塌。
这里,一样有文明。
身边的女孩,一样和自己一般拥有修长的四只,共同的五官与一样的脑袋。
其实,他来到的这个地方,并不是真正完全的陌生。
感动的同时,也松了一口气。
他不觉得自己是个容易怯懦的人,不过当你来到另外一个世界,心里想著也许要跟一堆拥有怪异模样的外星人相处时,心里若是不会感到忐忑不安,那才奇怪,现在放下了最后的一点担心,原本死命支撑的身体就突然软了下来。
“咦?你怎么了?”
蕾莉纱觉得肩膀的重量徒然增加,原本还有些恍神的脑袋马上回过神来,发现刚刚还看著自己的脸庞突然垂了下来,原本就已经苍白发青的脸庞现在更是连一滴血色都找不到。
深吸一口气,庆幸自己从小在家里劳动所培养出来的体力,几乎是拖著比自己还要高上一点少年,辛苦地往家的方向前去。
不晓得……会不会被老爸给骂惨了…………
第十一节
何止骂惨了。
当吉达大叔瞧见自己女儿不过是到外面绕了一圈,竟然就拖抱著一个男人回家时,那几乎可以传到云端的大吼声,马上就让小镇上的人知道蕾莉纱带了一个陌生少年回家的事实。
“我什么时候教过你去外面转一圈带男人回家了?”
“你是没教过我怎么带男人回家,但是倒是让我在八岁的时候就知道怎么洗男人的内裤!”
拜托,自从母亲去世至今也有将近十年的时间了,老爸的个性她比谁都还要清楚,怎么可能会怕他那单纯只是面恶,其实不太凶狠的个性。
“你你你!翅膀长硬了就想飞了是不是?这么跟你老爸说话!”
就算这个时间饭馆里没有几个人在,吉达依然忍不住望了一下四周,确定没有人听见之后,才松了一口气,不过一张老脸还是红得像喝醉酒似地。
“哼!要是翅膀硬了就想飞,早几年就飞了,怎么还会在这里帮你这个中年大叔洗袜子、叫你起床、在你想妈妈乱喝酒的时候拖你回床上睡,说起来拖著男人跑搞不好就是你帮我养成的习惯。”
“你!你!你!”
粗大的手指指著自己伶牙俐齿的女儿,一句话都反驳不出来,这到底是谁教出来的小孩!
“那个,我看吉达啊!就依蕾莉纱的意思,先照顾一下这可怜的孩子,你们看看他还在发烧,你们这样吵下去,到时候就不是蕾莉纱拖个男人回家那么简单,要是死在你们饭馆,看还有几个人敢上门吃饭。”
其实早在门口就听见了这一对父女两很宝的对话,碍于吉达的面子不出声而已,但是想起这么多年来他们两个人吵架对骂的方式可以维持半天的时间,为了自己的晚餐著想……当然,也为了那个少年的伤势著想,他还是进门出声阻止两人继续下去这种将**曝光在所有人面前的对话。
“啊!牧师,你赶快过来帮我看一下朔华怎么了,他刚刚才昏过去不久。”
听他这么一出声,两个人的反应一个是鼻孔朝天哼气,另一个则是冲上前拉著他的手,把人给拖到朔华身边。
牧师在心里哀叹………这可不是他期待的反应,怎么就没有人先想到他忙了一天,晚餐还没用呢?
不过职责所在,牧师还是上前看了一下这个躺在椅子上的少年的情况,确定他只是单纯因为伤口发炎跟体力透支造成的发烧之后,才转身跟著急的蕾莉纱要了一份晚餐……说起来,他还是忘不了他的晚餐就是了。
“那牧师,他情况怎样了?”
“不要紧,看来他把自己的伤口处理得很好,甚至比小凯的技巧还好,等一会你晚餐帮我送来之后,到小凯那里拿一份退烧药,大概到明天一早就会好多了。”小凯是跟在他身边学习简单医药常识的孩子,等小凯长大,自己老了的时候,也许这个小镇上牧师的职位就会由这孩子继承,就像许多年前的他一样,也是这样从老牧师的手中接下位置。
“老爹,你去厨房跟波果吩咐一下牧师的晚餐,野菜在这,我先去找阿凯拿要。”不等两人答应,纤细的身子已经冲出饭馆大门,留下愕然的两个大男人跟一个躺在椅子上的少年。
“这孩子,说风是风说雨是雨的,吉达,先把这男孩子背到你们的空房间休息吧!”
吉达哼声,先拿著菜篮去给厨房里的波果准备一下晚餐,然后走回来的时候牧师还可以瞧见他一脸不甘愿又碎碎念的表情,尤其在抬起朔华的上半身,看清楚朔华的模样之后更是一脸铁青。
“女大不中留,女大不中留,养了她这么多年,竟然就这么为了一个漂亮的男孩子跟老爹吵架,一点看男人的眼光也没有,看看这张脸、这么轻的身体,哪比得上我们这些健壮粗犷的好男人,要知道好看的男人最不可靠,要是哪一天………”背著人上楼一路抱怨,要不是有牧师在一旁看著的话,他恐怕会直接把身上的人给丢出去。
“吉达,我看你就认命吧!蕾莉纱她都快十八了,也该是找个好男人嫁掉的时候,你总不能让她陪我们这些老头子一辈子你说是吧!”
来到一向无人使用的阁楼小房间,吉达把人粗鲁地丢在小床上,牧师只好苦笑著帮忙把朔华的姿势移动好,拉出柜子里的被子替他盖上。
“我又没有要她陪我一辈子,我也知道她一个没结婚的女孩子家老呆在这种龙蛇混杂的地方不好,但是你知道,我们身为父亲的人总是希望她可以找到一个好男人嫁了……像这一个………就免了,怎么看怎么像个少爷”他就是不满意女儿带回来的这个少年模样就是了。
“你干嘛这么排斥这孩子,这世界上成功的人可不见得都跟你一样是孔武有力型,事实上有大多数的名人都是像这孩子一样斯斯文文的,人啊!光靠有力量是不够的,脑袋才是最重要。”看这孩子身上的伤口,可以猜想是怎么从野兽的手中逃出,能从野兽口终生离的孩子,而且将自己伤口处里的这么好,想必一定是个有能力照顾自己甚至是照顾别人的人,他倒不像吉达那样这么排斥,也许自己的职业也是用不到什么体力,光靠脑子帮忙的关系。
“就是这样我才不喜欢,最好他伤养好之后就快点走,我这里也没多余的钱去养一个不能干活的人。”
除了这孩子实在跟他预期的女婿模样差太多之外,重要的是他不认为自己那其实很单纯的女儿,会适合像这样踩在社会地位阶梯上端的人,那就像一朵简单朴素的小花,摆放在满是宝石绸缎的房间一样突兀。
他总觉得这个男孩子的出现,总有一天会伤了他女儿的心。
他们所生活的半湖小镇,并不是一个十分繁华的地方,但每年经过小镇的各式各样人物,其中不乏像这少年这样看起来出身高贵的人家,他们不需要说话,甚至是默默地待在角落,你总是那么容易地就可以感觉到他们的不一样,即使他再多么的不甘愿,即使他清楚自己这一辈子是怎么努力的过活,但是心里一直就是有个声音,清清楚楚的告诉自己,在人生的金字塔上,你永远也越不过他们的肩膀。
这样的声音,年纪越老时越是清楚,渐渐地习惯自己以为看开,其实不过是选择漠视。
他的女儿是最令他骄傲的宝贝,也是他心目中最好的小女孩,只是不得不咬牙承认,这样的宝贝,站在这样的人身旁,永远也不会有光芒。
他宁可自己的女儿是绽放在小镇中最受宠爱的小花,也不愿她在众花中却感到寂寞。
对凡事比吉达还要看得开的牧师,轻易地从他的目光得知他的想法,抬手在他宽厚的肩膀上拍了拍。
“吉达,孩子的人生是他们自己的,如果不希望蕾莉纱的将来拥有后悔,那么,让她自己去选择。”
上天赋予人类的,并不只是选择的权力,还有走下去的勇气。
勇于走自己所选择的路,哪天抬头,心里的那片天空,才会如眼睛所看见的那一片蓝一样,多采多姿。
第十二节
朱朔华睁眼。
没想到自己竟然会透过明亮的玻璃窗瞧见蔚蓝的天空,柔柔的光线斜斜地照射而下,那种熟悉的温暖,教他几乎忘记这里已经不是过去他所熟悉的世界。
轻轻地,抬起手,碰到那一片明亮的窗,看似无瑕,其实仍有些细微的不平,而且颇厚,要不是光线充足的话,恐怕外头的景色会是一片模糊,还不是很进步的技术。
蕾莉纱手中捧著水盆,刚进阁楼的小门,就瞧见那俊美的少年正伸出修长的手指抵在她和妈妈最喜欢的小天窗上。
“那是我小时候,爸爸为了讨妈妈欢心,狠下心跟路过的商人买的,整个小镇,就只有我们有,爸爸为了能让这么小小的窗子可以瞧见所有景色,还量了好久的距离,在夜晚可以轮流瞧见双月轮流划过星空,很美很美………啊!我忘了你听不懂我说什么……”瞧见朱朔华转头,用疑惑的眼神望著她,才想到之前曾发生的沟通问题,一张俏丽的脸庞不由地红了一下。
“来!你已经昏睡了快一天的时间,先清洗一下伤口吧!”指指他身上的伤口重复说了几次。
朱朔华没有反对,事实上他也很讨厌自己现在身上的狼狈,于是很快地解开身上的束缚,接过蕾莉纱手中的毛巾,仔细地清理身上所有灰尘,没注意到蕾莉纱好不容易消退的绯红再度晕上双颊。
不过这可怪不了朱朔华,毕竟在他所处的环境,只要不三点全露走在大街的话,其他遮体的布到底有多大,也没有多少人会好奇脸红,但是对只看过自己父亲打赤膊的蕾莉纱来说,根本就是在考验心脏的强壮,她觉得瞧见那属于少年特有的纤细与健壮并融的身体,那一瞬间她的心脏差点没从喉咙给蹦了出去。
“混蛋!你在做什么!”
其实一直偷偷跟在蕾莉纱身后的吉达,反应慢了一拍,瞧见朱朔华脱衣服的那一刻,一把怒火先烧到脑门,然后被烧焦的脑袋也不知道转多少圈,才让嘴巴找到声音大吼出声,不过一切都已经来不及,他那纯洁可爱的宝贝,竟然连遮也没遮,直直的盯著一个陌生少年的胸膛脸红。
天知道再如何泰山崩于前而不动声色也禁不起这突然的如雷一吼,朱朔华差点没从床上跳了起来,睁大双眼瞪著勉强把自己高大身体塞进阁楼小门的壮汉,那模样跟驱邪的钟魁像有得一比。
小床旁边有个被吓得更厉害的。
这根本是心脏连续双重考验,猛拍著胸口,蕾莉纱开始怀疑自己心脏刚刚是怎么撑过那一刻活到现在。
“臭老爸!你要吓死我喔!吓死了以后谁帮你洗内裤!”语毕,一个小阁楼里同时有两个人脸色胀红。
一个是觉得面子被女儿丢光的吉达,然后排除完全听不懂两人说话的朱朔华,另外一个自然是忘记朱朔华听不懂他们说话的蕾莉纱。
天啊!她在他面前说了什么没气质的话?
快杀了她吧!
蕾莉纱遮住脸庞差点呻吟出声,然而从指缝中瞧见朱朔华疑惑的表情,这才想到他根本就听不懂他们的对话,暗地里吁了一口气。
不过,由于两人表情实在是生动无比,朱朔华不难猜出他们之间的对话可能关系到什么羞于见人的私事,可惜语言不通听不懂。
看来,现在最重要的,是必须先学会这个世界的用语,他相信这对他来说并不难,语言的一开始都是死背的东西,而他目前的脑袋最不缺乏的就是背诵的能力。
想了一下,从空间里取出一个装饰用的胸针,那可以说是他自己少数的装饰品之一,以前参加家族之间的聚会时,父亲让人送来的礼物,为了不让他给他丢脸。
他不晓得这东西在这个世界算不算珍贵,在地球的价值观中,光是上面的小钻石跟丹泉石就值不少钱,更别提那出自于大师之手的手工了,在这文明仍不算进步的世界中,它的细致度应该可以价值不少才是。
结果,父女两人根本是眼珠子差点没滚下来,尤其是曾经去过大城市历练过的吉达,连从贵族身上也不曾见过做工如此细致的装饰品,上面的银色细丝如发一般,一线一线交错成为菱形的网,网上中央部分相牵著以深深浅浅蓝色为基调的宝石,正中央一只由银丝镶嵌著蓝紫色丹泉石的蜻蜓斩著双翼彷佛随时都会朝天际飞去。
“这好漂亮!”
女孩子都是喜欢这一类闪亮的装饰品的,尤其这一款设计是为了搭配三件式西装礼服而造的,因此略成中性化,男女皆可使用。
“这是?”接过朱朔华递来的胸针,蕾莉纱小心翼翼,深怕摔坏了。
他知道这是一个问句,也可以猜出意思,于是指指床铺,比一下吃饭的姿势跟翻阅书籍的模样。
“你是说,这要用来代替住宿吃饭的费用……还有学习?”幸好这里的确是有书这样的东西,也幸好蕾莉纱够聪明,要不然换成吉达,那烧焦的脑袋可以猜出吃饭这个动作就已经不容易了。
也不管朔华听不听得懂她的理解,蕾莉纱迅速地转身面对小床旁边的一个木箱,取出脖子上一直挂著的一条项炼,用上面垂挂的钥匙将锁给打开,掀开箱盖露出里头的几样陈旧物品。
这箱子是母亲过世之后她整理出来的,有母亲几件留给她的珍贵衣服还有亲手缝制的玩具,跟几本从经过商人手中买下的童书,上面有图画又有文字,应该最是和给刚学习语言的人看。
“可惜,书很贵,所以就这几本,等你先看懂了这些,我再从我房里拿一些故事给你。”把书递给他,很高兴地看著那一双手翻开纸张,看著他的视线到哪儿,还出声告诉他怎么念。
来看看病人的情况怎样的牧师,瞧见这一幕,还有脸上表情多端的吉达,心里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尤其在发现那很认真的听蕾莉纱读书的少年,竟然在翻过一本书之后,就已经记住所有的发音与内容之后,他更了解到老朋友的担心,也许终将成真。
第十三节
后来,吉达拒绝了朱朔华得那一份胸针,他太清楚那有多珍贵,在这个小镇,并不适合拥有太珍贵的东西,哪可能会带来灾祸,任何一个平凡人家拥有无价之宝,没有保护它的能力,只会引起抢夺。
蕾莉纱也一样,她想的不像父亲那般深远,虽然很喜欢那样美丽的饰品,但是她带他回来只是一片诚心,并不需要任何的报酬,如果真的要报酬的话,也只是希望可以常常看见朔华的笑容,还有那一双漂亮的双眼。
于是,朱朔华也不坚持一定要把东西给送出,但他不想欠任何人恩情,于是身体稍微好一点的时候,开始在这不大的饭馆里开始帮忙,甚至将记忆中的一些美味食谱,一样一样教给了饭馆里的厨子跟蕾莉纱,造成每一个经过小镇的商旅及佣兵,都慢慢地知道了这个小镇,拥有多么美味的菜肴,让所有人都会停下来,即使是吃个茶点也好。
蕾莉纱最喜欢的,也就是这个时刻,因为厨子跟她两人厨艺程度不同,朔华并不是一起教导,通常都是在用完晚餐后的时间,所有人整理完杂务之后,两个人会一起待在厨房里,从要准备的材料,到各种添加调味料的多寡,他会站在她的身边,一样一样教给她知道。
虽然有时候,她会看著他说话的双唇发呆,然后一样东西也没记进脑袋,换来一锅会吃坏肚子的诡异料理。
虽然有时候,老爹会很碍眼的站在门口,每次两个人稍微靠近点,他就不识趣的开始碎碎念甚至大吼。
虽然两个人的谈话仅止于这东西要煮多久,为什么要现在放进锅里。
但是,她真的很高兴,因此每一次就算忙到眼花撩乱,整个厨房被她给弄得乱七八糟,半夜还要收拾,可她总是笑眯眯的,尤其当她成功的做好他所教导的菜肴时,色香味俱全的食物进入他的口中,换来赞赏的笑容,她觉得自己的一颗心都飞了起来。
不得不承认自己很花痴,但有什么关系,对自己喜欢的人做傻事,那不是很美好的一件事吗?
因此就算吉达在怎样不满意,两个人还是在小小的空间里,相处得十分愉快,一个得到了小小的幸福,一个则是趁著教别人做菜时,自己也可以多多学习这地方的语言和一些生活习惯。
于是在这种将自己融入环境的方法下,朱朔华只花了不到一个月,就将这世界的语言讲得流畅如当地居民,并不时地在饭馆空闲的时间到牧师的家中,借阅一本本每年由教会及小镇税金拨下来的珍贵书籍。
对这一件事,牧师很乐见其成,他是一个爱书必且乐爱学习之事的人,可惜这小镇上的人们愿意花时间在书本上的人实在不多,小凯的理解力又缺乏了些,因此朱朔华的出现,让这些书籍发挥了最好的功用。
除此之外,朱朔华还是一个好学生,很多书本上没有的东西,他都会一一询问实践,并且在脑中加以记忆发挥举一反三的能力,让他这个临时的老师格外有成就感,几乎忘记这孩子来到这小镇不过才多久的时间,把他当成自己孩子似的只要一找到什么珍贵的资料或是知识,第一个动作就是找人把朔华给从饭馆叫来。
由于不管是饭馆,还是牧师工作的场所与住家,都是小镇上居民常跑的地方,因此朱朔华的存在,一下子就传遍的整个小镇,尤其是许多极少见过像他这样气质的女孩,三不五时就会假装经过饭馆,要不然就是手中一有什么书籍,就脸红红地过来询问要不要看。
这让蕾莉纱很困扰,有种自己珍藏的宝贝被人给发现的懊恼,只能安慰自己同住一个屋檐之下,自己可以瞧见的朔华,比别人还要更多。
他的融入,为这个小镇上的气氛带来一点热闹,虽然他自己也不是很清楚为什么会这样,不过对于此结果,他乐见其成,并且满心感激这些小镇居民的热心。
只是,他融入这个小镇里并不代表他将来会成为这小镇的一份子,事实上,有许多的事情,小镇上的居民并不知晓。
第十四节
小镇居民不知道的是,朱朔华取代了蕾莉纱每天一大早起来到森林摘采野菜的工作,除了真的是摘了不少可食用的野菜之外,药效甚佳的药草也摘了不少,而且都是已经人的速度完成,回来时只要特别注意,就可以发现他脸色比平时还要苍白。
阳光下,如玉修长的手指在空气中一抓,眼泪般大小的水珠凝结在两指之间,滑落掌心,掌心向上手臂往上一抬,翻转手背向上往下一挥,突然间,好似下起了区域性的小雨,一下子打得树叶哗啦哗啦作响。
练习了数月的时间,将注意力汇聚成一个意念只要一眨眼的时间,这个意念可以移动物体,可以凝雨成冰,可以聚热成火,感觉上,就有点像是西洋故事中所谓的魔法,只是不需要咒语而已。
可这样的能力并不强,要分等级的话,他就像是olinegame里的见习魔法师,可以移动像自己身体重量的物体,可以小范围降落婴儿拳头大的冰刨,还能发射大概是保龄球大小的火球。
这样的力量,一个健美先生,一把枪或是一台快速制造冰块的机器就可以办到并不稀奇。
他来到这个世界可不是为了当一个健美先生或是强力制冰机而已。
于是他又想到是不是咒语真的可以加强这些技能的强度?
一开始,念咒完全分散到他的注意力,别说是力量增强了,连之前的一半都不到,换而言之,那些他随口念出的咒语一点用处都没有。
实验了数次之后,他想到中国的道术、印度的渡化,甚至是日本的阴阳术,似乎都有个固定的真言或是口诀,那么咒语这东西,是不是并非随意创造就可以?
将这个想法,与每一次念动时四周气息的晃动联想在一起,也许是声波可以配合或是改变脑波的念动?这样就能更有效率地完成他想完成的事?
就像疯狂的研究家一般,他用尽所有他所知道的语言,一次一次以不同的高低起伏反覆念诵,在试了几次之后当他抓住声波与感觉似乎融合在一起的那一瞬间,差点用一个棒球那么大的白色火球把小山坡给毁灭,他就知道他成功了,哪一种语言都可以,只要音调顺著念动的波辐做改变,更为精进的法术便呈现在他眼前。
坚毅的薄唇终于带上胜利般的浅笑,明了为什么有些科学家会被人说为疯狂,因为当他成功的那一瞬间,他一点也不在乎那小山坡是不是会被毁灭,甚至有种再来一次的冲动,毕竟一个成功的毁灭,有时候更能带来对自己成就的虚荣。
但为了避免被镇上的人发现,因此只好更深入森林去实践,现在的他已经不是那么怕再度遇上那些凶狠的野兽,甚至可以带些新鲜的野味回饭馆,一路上所发现的药草多得惊人,他通通放进了没有时间流动的空间中,等待用得上的那一天。
这个世界,在医药方面的成果可以说是非常低落,每每只要有瘟疫形成,为政者能做的唯一措施就是隔离或残酷地杀戮。
他不是什么好心肠的慈善家,但如果有一天,像蕾莉纱所在的这样一个小镇,若是经历了这样的事,他不否认自己会进自己所能的去解救每一份生命。
“风!”
一阵大风袭来,吹动高高枝干上的果实,一个个鲜红模样像是水梨的果子,纷纷快速从上头落下,在接近地面的一瞬间,又一颗颗飞到朔华的手中,然后消失进入他自己的空间中。
此刻,若轩泽在一旁看著,必然会露出嘉许的笑容,不到半年的时间,每一样技能都熟悉的如同呼吸一般习惯,那要花费多大的精力与智慧?
朱朔华不需要他人的称赞,他自己知道自己的进展,尤其在面对可以瞧见自己模样的镜子时,额上那一到菱形的痕迹,能力每经过一次的突破,就会发现它的颜色又更深了些,这数个月下来,它深得像是夜空一般,偶尔在光线下还会闪烁著丹泉石一般的光芒。
他很好奇,再接著,它会有什么样的变化?会不会凸出额头,或是在这一张苍白的容颜上蔓延。
不管结果如何,他确定自己下一个目标,绝不会是在这里等待答案到来,轩泽在一开始所给予的极少提示中,他知道如果想要更进步的空间,他必须在这颗星球上去获得些什么,而这些什么光靠他一个人的努力是不太可能达成。
他需要同伴。
需要和他一样拥有钥石的同伴。
第十五节
半年的时间已经够了。
今天晚上开始,这个小镇将会因为一年一度的庆典开始聚集许多来自各地的商人与佣兵,他等的就是这一刻,站稳脚步后的出发前一刻。
一大早进入小镇的商贩便开始慢慢增加,为了应付这么多的客人,所以他有很好的理由在森林中多待了一些时间,将该取的东西全放进自己早已经扩张得犹如两个篮球场合并那么大的空间,然后和过往每一天一样练到脸色苍白几近力竭才停止。
刚刚,他是趁著用过饭后午睡的时间将精神给补充回来,可惜热闹的时候,饭馆不可能有太多的时间,只好在心中叹息,跟在蕾莉纱的身后往饭馆的大堂走去。
“朔华,你快过来,不是跟你说过今天很忙吗?还到后面去睡觉!快来帮我把这些客人带到他们的房间,然后刚刚还有一队佣兵团说要点你最近刚教给蕾莉纱的那些菜,今天早上摘的菜都用光了,麻烦你再去森林一趟。”
每次这些佣兵一来,最忙得就是他这个负责开酒的,男人嘛!只要一休息就免不了喝点小酒,尤其朔华在三个月之前教他酿的酒最近刚酿好,没想到一开坛时,那浓郁的香味,还有简单过滤之后的干净得不可思议的琥珀酒色,叫在场的所有人酒虫都痒了起来,可以说是只要会喝酒的人都点了一杯,连明知道自己正在工作中的吉达,也偷偷喝了一杯,在这种太阳高照的气候下,那种润滑爽口的口感,还有细致的不可思议的泡沫,马上就让火热的身体得到抒解,可惜得是,如果可以去除掉那苦味的话就更好。
朱朔华瞧了那酿的十分成功的啤酒,在看了一下每一张桌上几乎都已经喝得快干净的酒杯,叹了一口气。
看来这时代不但是医药落伍,就连造酒也同样落伍,不冰的啤酒都可以喝得这么痛快,还真是服了这些人。
转身,跑到地窖中,确定没有人跟下来之后,将一桶水给凝结成冰用力提了上去。
“啤酒不是这样喝的!”用利用小刀凿开不少碎冰块放在锡杯中,将酿好的啤酒给倒了进去。
“那,再试试!”
吉达吞了一口口水,也不管自家的地窖啥时候有冰块了?锡杯一举,酒一入口马上就察觉其中的不同之处,不但一样润滑爽口,连最后的一点涩味跟苦味都变得淡薄且有著啤酒花所该有的香气。
“好!”再度忘了工作中不喝酒的规矩,豪迈地将那一杯爽口无比的冰啤给干杯,大手用力一擦,嘴角边的泡沫一起送进嘴里。
朱朔华苦笑,将所有的冰块全敲碎,放在一个大水桶中,然后将所有干净的锡杯全放进里头,再将酒谭里的酒倒进大铁瓶中一起放入,这些杯子,都是他在发现这个星球竟然也有盛开的啤酒花之后,一边回忆造酒的方法一边请人打造的。
尽管啤酒并不是什么需要陈年发酵的美酒,深度也不如任何一种陈年酒来得高,但,没有人能否认的是,当在炎炎夏日里工作一天,最想要畅饮的酒类,必然是啤酒无疑。
所以,一个能让人生更丰富的享受,就该拥有他最正统的喝法。
“老板!我也要,我再一杯!”
“这里也是,通通再一杯!”
“这里也是,老子还没喝够,刚刚已经够爽快了,这一定更好!”
看朱朔华忙碌的动作,所有人终于从吞口水的状态中回复,赶紧想办法想从那看起来似乎只能再倒出个七、八杯的铁瓶中抢到自己的一份。
“放心,都还有,大叔,其他的啤酒要先冰镇过先等等,至于这几杯先让阿加帮忙分一下,我有事情想跟你还有蕾莉纱说。”
在这个小镇上的日子,他很感谢这一对父女,虽然吉达有时候对他不太友善,但是他可以明白那是护女心切,也不得不说,吉达大叔这么做是正确的,他没办法给蕾莉纱什么。姑且不论喜欢不喜欢蕾莉纱,重点是他来这里一开始就有著目标,而这目标,无法让蕾莉纱这样一个善良单纯的女孩去参与,而他与他们之间虽然模样是那样的相像,可这宇宙间,难以预料的事情太多,模样相像,并不代表他们身上的每一份基因都是相同的,他不知道自己若是与这里的女孩结合,会有什么样的结果。
所以在地球,许多古代的神话传说中,神与凡人的结合,通常是不允许的。
他不自认为神,可,在轩泽透露的支言片语中,他也可以轻易猜测。
每隔数百年,轩泽他们便会开始寻找可以和钥石相容的人,而这些人来自于宇宙间大大小小的星球,想必模样也不尽然相同,过去地球曾经像这一颗星球一样,被当成一个目标大陆,一个他们称之为初始领域的场所,那么,便不难推测那些神话故事的由来。
当然,这也仅是推测,他会去找,去找同样拥有钥石的人,来证实自己的想法。
第十六节
“为什么?这里不好吗?”
当朱朔华表达自己有可能会趁著这一次小镇庆典各城市商贩聚集的时候,找个商队一起离开时,吉达的表情是了然而不意外,而蕾莉纱立刻就露出一副好像眼泪就快要掉下来的表情,颤抖著瞬间苍白的双唇轻轻地开口询问。
“这里很好,蕾莉纱,但在这个小镇上像这样过一辈子,并不是我一开始来到这里的愿望,我很喜欢平淡的生活,但那必须在经历更多的刺激之后。”如果在那时候,他还记得这个小镇,这个小镇也还有蕾莉纱这个女孩的话,他会回来。
蕾莉纱咬牙。
她想说那我陪你去!
但是她哪来的资格说这句话,从她将朔华带回小镇之后,两人之间的互动,最多就像个朋友或是兄妹,不管是看著她的眼神,跟她说话的语气,或是和她一起时的一举一动,他总是不曾给过任何可能的暗示,两人之间始终存在著距离。
她再笨也能懂得朔华对她根本没有意思,但她总是想著,如果像这样一直对他好,也许有一天,他会慢慢一点一点的把心放在自己身上,没想到在这个微小的希望却破碎得如此彻底。
“一定……要走吗?”她忍住泪,忍不住想再问这么一次,彷佛多问了这么一次就有机会获得不同的答案一样。
“嗯!蕾莉纱,谢谢你这些日子来的照顾,如果没有你,我想我不会那么快地去适应这里的一切。”
他想学字学说话,是蕾莉纱辛苦一字一句教他的,也是她提供了他一本本珍贵的书籍,和一个可以容身的住处,若不是蕾莉纱一心一意地让他留下,那么,小镇的人即使纯朴,也不会那么容易就接受了他这样一个陌生人的存在。
因此,对于蕾莉纱所给予他的,他满怀感激,但……他心里清楚,蕾莉纱想要的,是再多的感激也无法给予的。
这些时间蕾莉纱亲手帮他做衣服,打扫房间,有空就陪著他一起说说话,那满眼的爱慕,即时是迟钝如他,也很难不去发现。
“那是应该的………”蕾莉纱低头,轻轻地摇了一下,然后整个房间陷入了沉默。
她不要他的感激。
她不要………
“我……先下去帮忙,阿加一个人……会忙坏……”久久,哑著声音,蕾莉纱终于抬起头,一张俏脸笑得灿烂,只是眼眶中的红,却瞒不了有眼睛的人。
朱朔华还想说些什么,却哽在喉间,只能看著蕾莉纱转身很快地跑出房门,那轻轻的脚步声是那样的快、那样的急。
吉达看著女儿的背影消失在眼前,叹了一口气之后转过来看向一脸不忍的朱朔华。
“我要跟你说谢谢。”
“没什么,我只是付出点劳力与想法而已,就算没有这些,我相信你也能在这个小镇上过著不错的生活,况且是你收留了我,像这样有吃有住的地方,可不是说有就有。”
“不是为了这个。”
“……那个的话就不用多说了。”他自己决定的事,没必要换来感谢这种东西。
“不,我还是要道声谢,谢谢你体谅我这个为人父亲的心情。”
吉达他知道自己不是个聪明的人,可是这么多个月的相处之下,他也能看出朔华之所以把自己跟蕾莉纱之间的界线画得如此清楚,有一大半的原因都是他,想来一定是他看出了自己的想法,所以才会那蕾莉纱的心情假装视而不见,更选择在这样的时刻仓促离开,以他的聪明才智跟所拥有的财宝,他可以选择更好更安全的方式才是。
“你想太多了,我只是想离开而已,大叔,该下去帮忙了,我也去摘一些野菜……然后,我会晚一点回来,我想好好的看这一场庆典。”
就像他刚刚所说的,他不想要吉达大叔的感谢,他不过是自私地想要走自己的路,那种清高的想法,不是他这种人会有的,就算是,也绝不是第一位。
“我知道了。”
既然别人不需要自己的感谢,一向擅长与人交际的吉达自然不会傻得去坚持,对于像朱朔华这种看似十分冷漠的人,将那分心情放在心中,永远记得就好。
高大的身体转身,在要离开房间的那一瞬间又转了回来,脸上带著高深莫测的笑容。
“那个,我不问你怎么能在这种时候弄出冰块,也不会想知道森林里湖泊四周的小坑洞是怎么回事,但,你在离开之前,能不能至少教我一下怎么在你离开之后,还能继续卖这种冰凉的啤酒?”满是胡疵的大嘴,突然大刺刺地笑了起来,露出一口黄牙,这小子所做的一些事情,他并不是完全不知道啊!
朱朔华惊讶地睁大双眼,然后看著那一双坦然直爽的双眼,笑了开来,没想到两人之间的超龄友情,竟然会是在这种即将离别的时候才开始。
“那可能要在地窖里头再挖个更深的洞……看来,在我离开之前,似乎还要忙到深夜呵!我应该控告你压榨劳工。”
“反正也不是头一天。”想起那好喝的酒,他可以在加几层厚度在脸皮上没关系。
轻笑,走上前,修长的手抬高,搭在吉达的肩膀上,一个高壮粗犷,一个纤瘦修长,一个的脸总是不修边幅凶恶的模样,一个却是干净斯文却冷漠,两极化的个体,此刻脸上带著一样的笑容,像是多年老朋友似地,一起离开小小的阁楼,留下偏西的日头,柔和的阳光斜斜地照进那暖暖的小床上。
第十七节
蕾莉纱他们所身处的小镇,是位于菲嘉国的东南方,在越过旁边面积广大的森林后,是菲嘉国最大的港口,但是由于这个时代的科技仍属落后,造船跟海外远航几乎都只有少数财势惊人的世家才能拥有,最大的船也不过长二十公尺,数量用一只手的手指头就可以轻易数出来,因此虽然说是最大港口,规模仍然不属于那种可以跟首都比拟的大城市。
不过这样也就够了,可以说是对远方国家的交易,都是由这一个港口进行,所以来来往往的商人数量非常惊人,造就蕾莉纱所处的小镇即使偏僻,但却有还算不错的经济,若是肯学习的人,像是朱朔华,从这些商人跟佣兵的口中,便可以得到不少的知识。
从这些人的口中,他知道一个叫做裘扎克的佣兵团。
裘扎克的历史已经有三十多年的时间,它的规模并不是菲嘉国最大的佣兵团,却是实力最强悍的,每一次出任务,结果永远都是最完满,损伤人数永远都是最少,因此裘扎克的成员可以说是十分固定,每一个都是身经百战的悍将,有人为此尊称他们为不死兵团。
这一次,他们同样来到这一个小镇上,要将刚从海外国家购入的大量货物安全送抵菲嘉首都那不勒玛,今天晚上他们全停留在小镇上最大的一家旅馆,本来他们似乎是为了美食而想停留在吉达的饭馆休息,但是毕竟吉达的饭馆是以喝酒吃饭为主,能容纳居住的房间有限,这一次运送的货物又极为珍贵,所以裘扎克可以说是全员出动,人数之多,根本不是吉达的饭馆可以应付,所以只好住在镇中心的旅馆。
朔华在做完所有的工作之后,马上就来到了镇中心的旅馆,今天中午他在饭馆里有看到裘扎克的佣兵团团长,所以他很确定在旅馆大门旁边吸根烟杆,全身一身土黄色俐落装扮,模样毫不起眼的中年男子,就是他要找的物件。
“小家伙,有事?”
当朔华的双眼一放在他身上时,马上就发现了这个少年的存在,和他目光中的意图。
“我想要跟著你们到首都。”
“怎么,在小镇上呆腻了?”他早就从镇民的口中知道这少年的存在以及身份,到一个地方就要掌握所有的消息,一向是他们裘扎克能在多次危难中求得一线生机的原因,所以打从他发现吉达的饭馆多了这么一个少年时,他便已经让人打听清楚。
“这似乎不是你该知道的问题,我没兴趣将私人**对一个老男人倾诉。”他并不是有求于他们,他只不过是来给一个机会,没必要接受这种无聊的盘问。
“你讲话的方式还真像是个没礼貌的贵族。”
“礼貌这东西对你有用吗?”
“是没有。”
“那我又何必浪费心力去对你经营这么一个没用的东西?”
“啧!现在又像是个精明的商人了,说吧!你认为我为什么要答应你你的要求?”
“我并不是有求于你们,我只不过是来给我们双方一个机会,一个你我都有好处的机会。”他不做没自信的事,他会一开始就选择这一个最大的佣兵团时,就已经有了最好的准备。
“裘风。”咬著烟杆的嘴角,懒懒地翘起。
“朔华。”举起手,手臂在裘风伸出的臂膀上轻轻一撞,这样的姿势,在这菲嘉国中,代表著交易可期的意思。
“我大概是年老糊涂,才会答应你。”
直起靠在墙上的身,原本看似平常的身材一下子变得高壮,粗糙的布料下可以感觉那隐约鼓起的精壮肌肉,跟刚刚比起来,谁都会认为此刻的裘风会比较像个佣兵。
“跟我来吧!只有我考虑还不成,你还必须先问过三个人,最好是你提的条件能让他们心动。”
摇摇头,转身往旅馆里头走,一边经过旅馆的大堂换来许多团员奇怪的眼神,一边满脑子无法置信地往楼上走。
老实说他有点槁不太清楚自己怎么会答应这个少年的要求,尤其这孩子的身材看起来似乎在劳力上无法贡献太多,到时候若真的有什么危险,也不晓得能不能帮上忙或是保护自己。
是因为这孩子眼中的冷漠与自信吗?
还是那种他无法忽略的气质,那气质跟他认识的‘那位元’,还真有点异曲同工之妙。
“三个人?副团长,这一次雇用你们的雇主,还有?”其中两个身份倒是不难猜,因为只要稍有接触裘扎克的人都知道,裘扎克的决策者,大多是由团长裘风,副团长扎克两人负责,再来就是要从旅程中间加入队伍的话,自然还必须获得原雇主的同意,至于第三个人,他倒是没听过有任何风声。
朔华跟在他的身后,他知道大堂中的佣兵团团员正用计算的双眼打量自己,但他并不是很在乎别人怎么看自己,也不想花费太多心情去猜测他们的想法,此刻他们的想法,并无法给他什么帮助。
“你可以称为我们的客卿。”
“原来裘扎克还有客卿这个位置。”
“我瞎说的。”
朔华笔直的剑眉扬起,对他这种不负责任的说法很难表示抗议。
瞧见他的表情,裘风笑了一下,深深觉得这少年虽然一样冷漠,但是比起他想起的那位,显得有人气许多。
“但是你可以参考,喂!见客啦!”来到旅馆二楼的最后一间房门前,门也没敲一下很“直爽”地直接踹开,同时像老鸨似地叫了一声。
“他妈的!你能不能不要每次有生意就这么叫!该死的,我干!”
“你是正在干没错。”
一个正在床上做活塞运动的中年俊男拉起被单吼了一声,不过照他继续运动不曾停顿的动作看来,其实他也不是很在意被外人旁观,尤其另外不远处的一张床上,根本就还仰躺著一个手中拿著书,身材极为高大的男子。
朱朔华跟在裘风的后头,进去混乱的房间,冷冷的看了床上哼哼直叫的女人一眼,浑圆尖挺的胸部弥补她那张画著浓妆依然平凡的脸,尤其晃动之间还可以从被单里瞧见隐隐约约的曼妙身材,在这样的小镇上已经可以说是极品。
“裘扎克的副团长是个暴露狂?”厌恶地用脚将桌边的椅子踢倒又抬起,原本还在上头的内衣裤立刻落在地板上,眯著双眼,考虑要不要坐下去。
“可以这么说,他一向有被观赏的癖好。”裘风很顺口的接下去。
“你认为进房不敲门的人有说这话的资格吗?尤其这人不但不敲门还看得很爽!”扎克哼了一声,用力朝底下蛇一般缠绕自己的身体一顶,抹著胭脂的艳红的双唇一个尖喊,晶莹的液体自红肿的双唇滑落,终于结束了其实已经不晓得继续多久的运动。
“既然有这么火热的活春宫可以看,我为何不放过?那,这个小子说要搭我们的便车到首都。”嘴上的烟杆拔了下来,指指终于决定还是站著的朱朔华,他对一个老男人的内裤沾过的椅子实在是不感兴趣,尤其这条内裤一看就知道还没洗过。
那女人也知道他们在谈正事,很识趣地下床穿上衣服,懒懒地朝扎克伸出手。
“亲爱的,太现实是很伤人的心的。”一张俊脸摆出可怜兮兮的模样,但值得同情的成分,从女人依然高举的手就可以想见一般。
于是,四个闪烁的银币从挂在一旁的大衣落入纤细的小手中。
小手玷了一下重量,将银币收回已经有些皱掉的裙子里,然后摇了一下手后放到嘴边给予一个妖媚的飞吻。
“亲爱的,下次再来找我。”
“当然。”自认风流无敌的副团长大人,笑起阳光灿烂的模样回以一吻。
然后,碰地一声,门给随手带上。
“你答应了?什么条件?”一点也不在乎自己精壮的身子在陌生人面前招摇,**裸地走到朱朔华的身边弯腰,检起刚刚被人踢到地下的内衣裤穿上,一身味道活像是怕人不知他刚刚进行了什么事情一样。
“老实说,我不知道。”
“什么?”通常老裘会带人来看他的活春宫,必然是他已经同意的状况下,但在连条件是什么都不清楚的情形下同意,这还是第一次。
“我们佣兵团什么时候开始决定要行善事了?”
裘风耸耸肩,眉毛一挑看了朔华一眼。
“这个就是酬劳。”将一个小小非常不起眼的物体放在桌上,黑黝黝的根本看不出个所以然来,但朱朔华却知道他们会知道这是什么,而且也绝对不会拒绝他的交易。
“飞空石!”
“你从哪弄来的!”
两个人都喊出了声音,除了那个在角落床边阴影中的人依然无动于衷地在看他的书。
该到手的东西,就绝对要收好。
一瞧见交易的专案,扎克笑了一下,根本连问都没问朔华一声,直接将石头给收进了口袋,要知道,进了裘扎克佣兵团副团长口袋的东西,向来是进去容易出来难。
朱朔华也没阻止,他既然能弄到这么一块,必然还有多的,只是他不会笨到傻傻全放出来。
他会发现这种石头,就是在森林里东挖挖西凿凿时发现的,从牧师家里的古书里有记载几样特殊的物品,这石头就是其中一样,虽然黑黝黝的毫不起眼,但是从它的名字就可以猜出它的效用,凡是用上一点飞空石制造的装备,可以提升自身的速度,让动作硬是比别人快上一拍。
然而在危急存亡之秋时,这一拍就是最大的生存机会。
所以对在血腥中讨生活的人来说,飞空石可以说是无价之宝,偏偏这东西少得很,没有矿脉,通常挖下一整座山,顶多也只能发现几颗,就算连裘扎克如此知名的佣兵团,也没真正见过飞空石的模样,有机会看到的都是已经制造成装备的模样,此刻裘风跟扎克的身上就各有一样。
“还有吗?”
“剩下一块,我另有打算。”朱朔华半真半假的说,但通常也就是这样的话才有人相信。
“是吗……那哪天不想要的时候跟我说一声。”虽然知道不太可能,但他还是先预定下来,刚刚捞进口袋的那一块,这一次应该可以做上七、八件的好装备了。
“既然东西扎克都已经收下了,那代表你已经说服了我们两个,剩下的两个,其实我们可以帮忙解决雇主哪一边的问题,至于最后一个,冰暮,你说呢?”裘风眉毛往一直都不曾说话的那一个人影一递,暗示朔华最后一个物件就在那里。
那高大的人影这才放下书,起身,往前走一步,然后薄薄的双唇只说了一句话。
“同意。”
比朱朔华还要大上一倍的修长手掌张开,一道深蓝色泛著宝石光泽的闪电纹路深深地印在雪白的手心中。
看见那一道熟悉的光泽,朱朔华不由地启唇,两个字就这么从口中流泄而出。
“钥石…………”
第十八节
他之所以找一个强大的佣兵团,为的就是在强大的佣兵团中能有较多的机会去见识各式各样的场合与危险,通常越是危险奇怪的地方,越是能遇到奇特的人,其中有些也许和他一样,同样拥有开启自身能力的钥石。
这是他的希望。
没料到的是,这一次老天非常的配合,竟然在一开始就达成了他希望的初步。
“钥石?不会吧!这么巧,他就是你要找的人?”很显然,裘风跟扎克两人也知道冷暮的目的地,因此同时一脸惊讶的为这个巧合而感叹。
朱朔华讶异的同时,双眼打量著这一个也许是他将来伙伴的人,然后赞叹。
老实说,他自己虽然没有自恋癖好,但是在和母亲多年的相处之下,基本的审美观还算是不太差,甚至可以说是有点高,毕竟天天和母亲那一张美丽的脸相对,所以也就不知不觉的受到影响,变的挑剔了些。
而冷暮,他打从心里赞叹这一个男人的美,那种充满阳刚与阴冷的矛盾之美,如果有玩过老游戏2005年魔兽世界online的人应该都很清楚在里头人物的造型,冷暮就像脸部被美化十倍的银发夜精灵,异常高大修长的身材,每一块肌肉都恰到好处的展现出它的力量却不夸饰,宽肩窄腰长得惊人的腿,是男人都会希望自己有这样的身材,一身黑色的高领削肩背心伏贴在线条分明的肌肉上,不知道是什么材质的白色手套有著银色滚边线条,贴身长裤跟长靴一样是黑的。
至于那张脸,魔兽的夜精灵太过粗犷,冷暮同样立体的脸庞却柔和许多,而且每一个五官都像是精心打造般的完美,没有一丝缺陷的五官组合在一起,也许都是比较偏向于长型的关系,看起来有点阴冷,实际上被那一双好像一点感情也没有的眼睛看到时,的确也有背脊发凉的感觉。
看起来和这个星球二十来岁的年轻人差不多,不过若说有什么不同的话,就是那一身有点诡异的肤色,明明是像白种人一样的白晰,可是却带著一点点的青,不注意看的话并不容易发现。
他不是这个星球上的人,也不是地球上的人。
朱朔华在打量冷暮,冷暮同样再看著他,刚刚朱朔华进门没多久,在动作间露出额上的长菱形蓝痕时,他就已经知道他和自己一样,是被一群莫名其妙的人给送到这个星球来试试另一种人生际遇,不说话,只因为他不认为被送到这里来的人没有愚蠢之辈,就算有钥石有如何,他对蠢人没有兴趣。
所以他默默的听,然后决定。
只是………他没料到他这么小只………
刚刚由于是半躺在床上,在加上朔华本身给人的气势,因此他只觉得他看起来比自己瘦小,没想到一站起来,才发现这家伙连自己的下巴都没到,肩膀有没有他一半都是个疑问,由其他和自己一样穿著一身黑,里头是简单的白色衬衫,外面罩著黑色短外套,线条例落的长裤跟靴子,一看就知道那一身衣物和自己一样都是来自于各自星球上的产物。
“你们星球上的人都像你这样小只?”
虽然还不认识,但朱朔华已经从一个问句领略到了两个事实,一个是证实冷暮不是地球人,另一个则是这个人说话的毫无掩饰………
“虽然不是最高,但已经不矮了,你呢?”他也不过十八,超过175算不错了。
“一样。”问完问题,回答就变得简洁有力。
朱朔华庆幸自己不算笨蛋,了解他的意思是他在他们的星球一样算高,但却不是最高的。
他们两个人的认识,不晓得这样算不算是好的开始?
“星球是什么?”扎克很好奇的问,他认为既然冷暮认识,那他们也就可以算伙伴,而伙伴之间是没有秘密的。
冷暮对于他的问句,别说是回了,连看都没看他一眼,直接回到他的床上继续看他的书,很显然他跟朱朔华都有同样的想法,要在这个世界开始,就必需从文化背景上打好基础。
朱朔华看了那只穿著内裤的人一眼,然后转头跟裘风说明天出发的时候,麻烦到吉达的饭馆去找他,他要先回去准备收拾东西,说完,人就直接越过扎克的身边,视若无睹的从房门离开。
扎克张嘴,指指自己又指指那个已经走得不知人影的人,然后一脸愤怒地偷瞄冷暮一眼,最后用难以置信的语气询问裘风。
“这什么意思!我们是伙伴不是吗?他们这什么态度,我是副团长耶!副团长耶!懂不懂得尊敬长官!”
裘风扬眉,抽出嘴上的烟杆,敲了那内裤底下微露羞颜的小弟一下,瞬间房间传出鸡猫子鬼叫声,下面的团员们还以为发生了什么恐怖事件,纷纷冲上来,没想到就看见自家的副团长正捂著他亲爱的小弟乱跳。
“亲爱的副团长大人,下次麻烦你先将那位兄弟藏好之后,我们再来讨论尊敬这两个字的由来。”裘风摇摇头,决定再到外头吸一会烟杆,一边走著,一边忍不住问自己,几十年前,他究竟是发了什么疯,竟然会跟这个丢脸的人组成佣兵团?
究竟是为什么………唉………
第十九节
朔华刚踏出旅馆的大门,就看见蕾莉纱坐在外头的阶梯上,小小的脸庞望著天上闪亮的星空,一双手握在一起,紧紧、紧紧的十指交握。
他在心里叹了一口气,知道她坐在那里是为了什么。
“蕾莉纱,你怎么在这?”心里知道答案,并不代表说得太明白会比较好。
他说话的声音很轻,但是还是把坐在那头不知道在想些什么的女孩给吓了一跳,连忙从阶梯上站了起来,拍拍裙摆的灰尘,然后对著他露出一张非常美丽的笑脸。
蕾莉纱其实只是有一张清秀俏丽的脸蛋,但不晓得为什么,那种努力让对方开心安慰的笑容,竟然会是那样打动他的心。
“我在等你,我想说,你也许明天就要走了,可是这是镇上难得的庆典,所以……陪我逛逛好吗?当作是这个小镇留给你的最后一个回忆。”也是我对你最后的一个回忆………
朱朔华不想拒绝,而且很难得的对她笑了,他打从心里希望这个女孩子可以过得开心。
“那就要麻烦你带路了。”
“当然!”摸摸鼻子,一脸舍我其谁的表情,再度让他莞尔。
“来吧!我们先去看看牧师那儿,牧师叔叔这个人最没创意了,每次庆典的时候,用的都是同一招,将光明女神给摆在外头,让谁可以顺利在女神面前一口气念完千言祷词,谁就可以得到一本书的奖赏,你的记忆力哪么好,当然要去扫一下牧师叔叔的面子,最好把他最喜欢的那一本‘众神故事’给赢走,一定可以看到他垂头丧气的模样。”
蕾莉纱用力闭上双眼,然后咬牙,在心里祈祷千百遍之后再睁开双眼,希望自己有足够的勇气!
突然感觉到自己的手被那一双熟悉的粗糙小手给拉住,紧紧的握在掌心,朔华垂眼瞧见那小小的耳根,早已经红得好像快滴出血来,而那一张假装找寻方向的脸,小小的贝齿下,双唇却是一片死白。
她在害怕,害怕他连这样一个小小亲密的动作也会拒绝。
倔强得令人心疼的女孩。
反握住那只小手,感觉它在掌心里震动了一下,双唇上的压迫终于消失。
“我可不想让牧师大叔恨我。”
“这样他才会永远记得你麻……不然……你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有可能再回到这里。”最后的几个字,几乎是含在嘴巴里。
“你说什么?”
“没什么……啊!你看那个,看那个,那个是菲嘉国最好吃的龙果,我小时候有吃过一次,是老爹趁妈妈不注意的时候买给我的,很甜喔!”
“真的吗?我买几个,回去你可以跟大叔一起吃。”
“不要啦!那很贵耶!”就是因为很贵,所以老爹才瞒著妈妈偷买,可是老爹不晓得,她偷偷藏了一点给妈妈吃,妈妈只是笑著,看著外头忙著帮商人抗下行里的老爹微笑。
“没关系,我想吉达大叔他说不定没吃过。”不让蕾莉纱有拒绝的机会,朔华立刻拿出一般人家可以吃上七、八天的两个银币,买下四颗鲜红色有著龙麟般外皮的果子,只有拳头大的鲜红果实,看起来半透明,里头的种子可以隐约瞧见,非常的漂亮。
蕾莉纱接过四颗龙果,粉红色的双唇不由地笑了一下,她想起那时候老爹偷偷把果实拿给她瞧时,的确是只有那么一颗,虽然说小时候的自己要分享给老爹时,那粗犷的笑脸猛摇头说自己已经吃过了,而且还吃的很饱,现在一想,也明白那天阳光下果冻般晶莹的果子,是唯一一颗。
“谢谢,你也一起吃。”
所以她决定收下他的好意,那么多年的时间,老爹终于有机会可以尝尝看那年她跟妈妈所尝到的甜美。
朱朔华接过龙果,咬去外皮,再咬了一口果肉,的确甜得满口清香,口感竟然有点像是地球的哈密瓜味道。“很好吃,你也吃吃看。”
蕾莉纱擦擦果实外皮,学朱朔华一样将外皮给咬开,接著一口甜蜜的味道从舌蕾传到心里。
她一直以为自己可以忍住,假装若无其事。
没想到一直忍著的泪竟然为了这样一口甜蜜,噗簌而下。
“蕾莉纱………”朔华停下脚步,他心里知道这眼泪是为了什么,却无法去安慰。
“我没办法离开。”
她抬起头,鲜红的果汁将两片唇瓣染成美丽的胭脂红。
“我想过要跟著你离开这个小镇,但是却没办法……因为…因为爸爸在这。”她反覆问过自己,她知道自己有多么的喜欢这个男孩,但为什么走不出去?
为什么走不出去这个小镇?
直到刚刚那一瞬间,那甜蜜的滋味让她想起这一辈子里,除了他,还有一个多么重要的男人,而那个男人,是用了多少的爱照顾自己。
“我很喜欢你,很喜欢,从来没有这么喜欢过,但是这样的喜欢也许还不够强大,没办法抹灭掉爸爸在我心里的重要,所以我只能假装不在乎。”用力地喘著气,管不了来来往往参观庆典的人,看向自己的讶异眼光,至少让她,把心里的一切都说出口,就像妈妈曾经对她说的,只要自己曾经去做过,也许有一天会后悔,但因为是自己选择的,至少不会有遗憾。
小小的烟火,在头顶绽放,这时的烟火也许还不是很进步,但在这种只有小油灯,月儿比什么都皎洁的时代,却显得更加明亮与美丽。
朱朔华从来没被人像这样告白过,尤其是这种离别前的告白……虽然会发展到目前的状况,并不是他的错,但还是对她感到些微的歉疚。
“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会喜欢我,我并不是一个好人。”在这几个月的相处之中,除了像兄妹一样的关怀之外,他并没有再多给些什么。
“但是,我很谢谢你喜欢我,请原谅我只能对你这么说。”没办法再多,也许有一天他也会懂得这种爱,但不是现在,不是蕾莉纱……
“我知道。”
“你是个好女孩。”
“我知道,只是我也很清楚像我这样的好女孩并不是你需要的。”
“蕾莉纱……”
“我并不是在自暴自弃喔!”闪耀著泪痕的脸庞,坚强的撑起微笑。“我这是在安慰自己,并不是我不好,事实上我觉得自己是这小镇上最棒的女孩子。”
朔华紧握住那长满厚茧的小手,想起那个总是一大早就起床叫起所有人的身影,捧著一堆的脏衣服在村子不远的小河边清洗的模样。
“不,蕾莉纱,你不只是这小镇上最棒的女孩子,我相信在菲嘉这一个国家里,你也会是最棒的女孩其中之一。”
“谢谢!所以不是我不够好对不对?”
抬手,摸摸她的头顶,心里很想多为她做点什么。
“是的,不是你不够好……我唱一首歌给你听好不好?在我们去牧师那儿的路上。”一首算是我替你唱的歌。
‘睁开眼我的天空一片星海
还以为这里就是爱你的未来
为什么黑暗之中充满期待
却传来更多沉默的无奈
忘不了爱只剩下手心里的温度
才知道幸福只是短暂的幻影
我走在迷雾花园里寻求爱走过的记忆
半清醒半迷醉来去的痕迹
梦醒突然发现已经不是原来自己
一颗心徒留下错误的相遇
落花有意流水太无情
有缘相遇擦身又分离
琴声悠悠辗转到天明
最爱的人你在哪里
落花有意流水太无情
最爱的人你在哪里’
以前妈妈,会把他带在身边,一边摆弄温室里的花花草草,一边听从音响里传来一首又一首的歌曲,各式各样五花八门的歌曲,可以说是全世界的语言都有,但记忆力还算不错的自己,听过一次两次,也就记得那一首首的歌,以前,他只唱过给母亲听,现在在这个奇异的天空下,重新翻成另外一种语言唱给这个喜欢自己的女孩听又何妨?
很悲伤的歌,但………能将悲伤唱出来,不啻也是一件幸福……
不远处,牧师瞧见两人,扬手对他们呼唤,朱朔华微笑,轻轻放开那只他永远也不会忘记的小手。
为什么黑暗之中充满期待
却传来更多沉默的无奈
忘不了爱只剩下手心里的温度
她看著他的背影,握紧仍残存著属于他的温度的手,紧闭的双唇张启,将那首从不曾听过的歌,轻轻地念了一次。
“牧师大叔!我们要来赢走你的宝贝了喔!”
张开双手,就像他所知道的一样,她不需要安慰,刚刚的一首歌已经残忍却又温柔地把她从梦里带回。
第二十节
原本在森林里的时候,朱朔华就觉得这个世界的许多生态跟他的故乡地球很像,在离开了小镇和裘扎克佣兵团行走一段时间之后,马车外的风景真有一种好像回到地球远古时代的感觉,不论是植物、动物、地形和气候变化,都和地球极为类似。
“你的星球跟这里像不像?”他开始想是不是那些能孕育生命的星球,都有类似的特征。
今天他和冷暮一起坐在马车外吹风,这让佣兵团的人颇为惊讶,因为冷暮平常几乎不怎么和人亲近,在佣兵团待了这么久的一段时间,甚至还有人没跟他说过半句话,没想到这一路上下来已经有三天多的日子,这两个外型都出色且跟他们不太一样的人,竟然会像好朋友似地几乎都在一块行动。
而扎克跟裘风两人在见过他们两人相遇的那一刻,早已经把他们归类为同一个地方来的,所以倒不是很惊讶。
“类似,不完全相同,我们那没卫星。”
他知道他说的是月亮,这几天的相处,他已经可以很容易猜出那简短字句下代表的意思,也许也正因如此,冷得像块冰的冷暮对他的靠近,不但不排斥,更是有问有答。
其实朔华不知道的是,冷暮对他对自己毫不恐惧或是自卑等等负面情绪的态度感到奇特,所以不但没排斥他的靠近,更进一步的稍微修改一下自己对人态度。
当然,稍微。
在别人看起来,他不过是从一天一两句话,变成一天十一、二句的差别。
“他妈的,还真的有不要命的。”
突然,在马车边的一个佣兵团员轻叫了一声,朔华跟冷暮两人同时转头朝前方望去,可以瞧见地平线的地方有烟尘滚滚,一看就知道有大队人马正往这里过来。
“怎么知道是来找碴的?”这三天来,他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场面,尤其是对方距离还算遥远,既然连人都看不清楚了,怎么知道是来劫货的。
“没有信号,为了避免突然的袭击危险状况发生,在同一条路上两队人马相遇时,一定会燃放属于该兵团或商队的信号弹,像我们的裘扎克信号弹射向半空,会连续出现红蓝两色的烟,对方一看见就知道我们的身份,如果没有恶意的话,他们也会施放信号弹。”
而现在对方不但没有信号出现,还来势汹汹。
“信号弹不能作假吗?”这种确认方式一听就知道并不保险。
“靠记忆力,每一个佣兵团或是商队出发的时候,一定会向经过的各工会登记,身为一个好的团长和商人,就必须将有可能遇到的商队信号给记住,如果出现那种其实应该在远方的商队信号,那就是作假,再来就是靠判断力,毕竟作我们这一行的,难免都比较危险一点,要赚大钱,就要冒这种风险。”
后来回答朔华的,是骑马到后头吩咐队形的扎克,这时候他一向赖痞模样的表情,变得严肃且充满信服力。
“冷暮,一样冲前面?”冷暮的行动虽然他可以吩咐,但并不代表他一定会照著做,不过若是冷暮不照著做,几乎可以肯定都是因为他的主意比自己好,所以对他这种会让人误以为没有团队精神的态度,裘风跟扎克两人向来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冷暮点点头,直接就在驾马的座位上站起身,头轻轻地转了一下,旁边的人都可以清楚听见那骨头与骨头之间喀拉作响的声音。
“你呢?要参加?还是乖乖躲在马车里?依照我的建议,最好是躲在马车里会比较好。”转头看向朔华,扎克并不认为她那一身纤瘦的身材可以在敌我双方杀伐上有任何的贡献。
“不参加,也不躲马车,事实上,我对看戏比较有兴趣。”他不想现在就在所有人面前施展他的能力。
那有可能会被当成怪物,而且实际上他的能力也还没强到可以瞬间加入战场,那是yy小说里主角才有可能做到的事,而此刻,反正他已经付了佣金,自然他可以选择不用付出劳力。
“这并不是一个好主意。”
“放心,我可以跟你保证等打完之后,你还可以看到我在这。”
“尸体?”
“我该谢谢你的预告吗?”
“不客气。”
在前面都可以听到两人无厘头对话的裘风,很干脆的翻了翻白眼,都什么时候了,这两人竟然还有时间在后面聊起天来。
看了一下往这里冲来的队伍,看人数绝对是他们两倍以上,至于等级……
“是青色。”
远远的就可以看见那清一色的衣服,青色是他们的名字,之所以叫青色,除了因为他们山寨位于青色山脉中的某一处之外,还因为每次出来抢的队伍都穿著青色的短衫长裤。
“真是棒呆的对象。”扎克语带讽刺的说。
谁都知道青色盗贼团一向是有名的狠辣,姑且不论他们个人的杀人放火能力强不强,至少他们砍起人来的时候,没人见过他们有心软的时候,对于稍微小一点的商队或是佣兵团来说,他们是最不想遭遇的对象。
朔华书不会白看,在饭馆的日子不会白待,他听过太多次从佣兵们口中知道的青色盗贼团。
“你想我会看到你的尸体吗?”
扎克觉得这句话听起来还真是要命的熟悉。
“放心,在你先风干之前,我应该还来得及帮你祭拜一下。”
很虔诚地做出祭拜的动作,刀,就这么突然出现在还在合十的手中,银色的刀柄印出一张嗜血的脸庞。
“开、动、了!”
第二十一节
抢劫这种东西,并不是向电视剧一样还要彼此打个招呼,甚至还可以问问为什么抢自己的原因,抢劫的本质向来是快、狠、准。
黄色沙尘滚滚,窒息的杀气在短兵交接前一刻弥漫扩张开来。
裘风还没来得及说上一声“冲!”,一个高大修长的黑影带著舞动的银芒横空划过。
朔华没来得及看清楚冷暮是怎么办到的。
当他身影停下的那短短一瞬间,最前方的两匹马跟上头的两个盗贼,已经头部以诡异的方式曲折,七孔不断渗出鲜血地躺在地上。
由于事情发生的实在太快,后方的几个盗贼没来得及反应过来,自己跨下那高大的骏马,已经踏著沉重的马蹄,瞬间将自己生死未卜的同伴给踩得稀巴烂,红红白白的脑浆喷上马匹。
朔华还是第一次真正看到这种场面,以前的电影归电影,都知道那是假的所以震撼感比较没那么大,现在第一次看到这种可以归类为恐怖最高级的场面,他不否认自己是忍了半天才把胃里的东西重新塞回去。
远处已经杀进敌阵的冷暮完全没有这一类的困扰,脸上冷酷的表情变都没变,一双脚像是踩在风里一样,修长的身体穿梭在快速奔腾的马匹之中,当拥有蓝色印记的掌心贴在骏马脖子的一瞬间,整个人顺著手心下压的力道跃起在半空中翻了半圈,才放开的掌心又贴住马匹身上的盗贼脖子。
仅仅这样一个接触的动作,刚刚还在宾士的马匹上,喊著杀人的盗贼就像刚刚发生过的画面一样,掌心碰过的地方突然没骨头似地凹折,七孔溢出鲜血。冷暮看也没看一眼,半空中翻转的身体落地,矮身伏地,长腿由右往后方一个扫堂腿,后方被同伴死前模样吓到的盗贼,在马匹疼痛嘶喊之下跌落马背。
冷暮等的就是这个时机,盗贼还没感觉到落地时该有的疼痛,一只冰冷宽大修长的手就这么握住他的颈部,他想要惊叫出声,声音却被遏止在突然间如火烧灼般的疼痛中,然后什么也叫不出声,呼吸不到一丝一嚎的空气,背后同伴努力想要停止马匹的惊恐神色很奇怪地印入瞳孔之中。
他为什么会看得到后面焦嗥那张丑脸?
为什么他会痛得连自己的身体都无法控制?
红红白白的物体溅上焦嗥的脸,他亲眼看著自己的爱马在老友胸膛上踩下,飞溅而出的却是诡谲压在背与地面之间的脑浆。
一双眼睛冷冷地看著自己,一点也不曾对他刚刚所做的事情感到任何不忍或是愧疚。
这个银发的高大男子,不晓得用什么样的方式,折断他老朋友的脑袋,脖子好像失去了骨头,只剩下一层皮肉接系著那硕大的脑袋。
饶是杀人不眨眼的他,也不禁为这种令人背脊发凉的杀人手法感到恶心和恐惧。
“混!蛋!我要杀了你!”
一股寒意直冲脑门,他觉得自己的脑袋好像在那一眨眼间崩坏了什么一样,用力抓起身上足足有两个手臂合起长的大刀,在空中旋了半圈,带起一阵呼啸而过的旋风,夹带许多不知名的情绪,砍向和自己宾士马匹擦肩而过的俊美男子。
冷暮对他的吼叫,一点表情也没有,钻过两匹对他冲来的骏马之间,在大刀尚未砍上身时,抓住其中一匹马的尾巴,右脚用力一蹬,整个人随著用力的反方向飞旋半圈,以马尾巴为轴,修长的脚从后方踹下马匹上的盗贼,稳稳地坐在因疼痛而抬起前蹄的马背上。
“还真像是在看电影。”
朔华对冷暮那惊人的身手佩服得不得了,之前才觉得他像魔兽世界里的夜精灵,现在又出现了老电影磨戒里那金发精灵灵巧的身手,就好像双脚踏在风上头不受任何重力影响一样,把杀人动作变成了最优美的舞蹈。
虽然舞蹈之下的背景实在是令人胃肠翻搅。
“小伙子,你不怕吗?”一旁商队的马夫吓得面无血色,全身抖得让朱朔华怀疑他骨架快要散了。
“有什么好怕的?”突然想起什么秘密一样,嘴角露出很难下定义是什么情绪的笑容。“你知道吗?我在我妈去世之后,就常常一个人看这些东西,我还看过一个人,怎么活生生的把一个男人的脑袋给剖开,挖出脑浆然后上奶油煎煮之后喂给那个男人吃。”
随著那说秘密的轻言细语一字一句传入脑袋,原本就已经看起来快要崩溃的马夫,干脆直接吐了出来,而且每想起刚刚所说的那画面,在对照传入耳中的尖叫与鼻间的血腥味,原本好像已经吐完的胃袋,又开始痉挛干恶不停。
“可怜的大叔,我觉得你直接昏过去可能会比较好过一点。”可不是每个人都有机会一边看著脑浆内脏四溅的场面,一边联想‘人魔’里的经典画面。
那似乎变成了提醒,话刚说完,刚刚还扶著马车门吐的车夫大叔果然碰的一声倒了下去,吓了原地保护商队的佣兵一跳。
“怎么了?有人偷袭吗?”
刚刚挂在嘴角上的笑容,再度扬起。“没什么,大叔他只是为吃自己内脏脑浆的画面,感到过于激动雀跃,我刚跟他说之前……”
果然,再度看到一片脸色刷白的场面。
唉呀!多么美好的世界,这个星球的人还真是单纯可爱呵!
第二十二节
“扎克!少给脸不要脸了,以前是看你们运送的东西没好货色,给个面子给你,放你们一马你们才有机会逃过一条小命,不然你以为我们会怕了你们这破烂佣兵团吗?”
说话的人十分显眼,跨下那一匹马比旁边的还要大上一倍,高大粗壮的身材穿著一身由青色组成的花俏衣服,几乎把头上的毛全剃掉的脑袋,上头还画著鲜艳的图腾,彷佛活像是怕人不晓得他的身份一样。
“哼!你不就是怕了才龟缩到现在才出来?要不然凭你哪一身抹布缝全身的破衣服,别人还找不到你吗?”
卡蜡斯庌最恨人家提到他的衣服,其实他也不是什么审美观特异的人,之所以穿这么奇怪的一件衣服,不过是单纯的因为“惧内”,所有人都知道他怕老婆,因此即使每次妻子为他缝缝补补的衣服看起来实在是很令人无法苟同,碍于妻子发火起来可以让他在卧房外跪一整夜,比之这种面子全无的丢脸事,他宁可穿上妻子口中所谓“很威风”的衣服。
因此当有人提到他的衣服时,不管人家是不是仅止于好奇,他都会觉得是在嘲笑自己惧内的个性,因此通常干脆一个刀子下去,直接把脑袋给砍了比较快,久而久之,在菲嘉国理跑生活得人都知道他这样禁忌,极少有人会故意去说这种路令他发狂的话。
不过如果扎克会怕卡蜡斯庌发狂的话,那么他也就不是裘扎克的副团长了,老实说,他从以前开始当佣兵知道卡蜡斯庌这个禁忌之后,就一直有一个小愿望,每年生日的时候甚至会祈祷一次………
那就是当面“称赞”一下卡蜡斯庌的衣服,看传说中的“疯狂图腾”生起气来究竟是什么模样。
因此,当话一说完,瞧见卡蜡斯庌那张脸的表情时,扎克真想放下手中的刀,捂住“小嘴”发出喔喔喔!的赞叹声。
那张大脸原本上面就画著诡异的图案,天晓得那是哪一个部落民族的刺青,现在被扎克这么一个夸奖,图案底下的颜色一下子青一下子白,最后一副好像就要喷出血来的艳红。
他终于知道“疯狂图腾”这个措号是怎么来的了,这图腾的颜色还真是他妈的丰富自然。
“啧!啧!啧!这该怎么说?上帝创造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视觉艺术吗?”
“噗!”打到他旁边的裘风忍不住喷口水。
“我想应该更正为上帝赋予个人魅力中最值得挑战的脸部视觉效果。”由于战线已经退到了后方,因此朔华很自然地参与了这一场艺术评论大会。
“这个词我喜欢。”
可惜卡蜡斯庌没打算让他喜欢太久,顶著一张充血的脑袋,挥舞著大刀,驾著马狠狠地朝扎克的脸上扫了下去,这一下要是中奖,所有人绝对有机会可以见识一下脑部横切面图解。
朔华可以瞧见那瞬间的火光。
刺耳的金属交击声刺入耳中,带起身体表面一阵鸡皮疙瘩,靠得进一点的人几乎想吼叫出来把那种发自身体深处的不爽快给发泄出来,然而却掩盖不住随之而来的呐喊声。
扎克迅速地回刀挡住,但是力道实在是过大,连另一手的刀鞘都交叉档在前方,却还是承受不了那惊人的力量,整个人顺著卡蜡斯庌的刀势被打得横飞七、八步之远,若不是裘风早已经注意跟在身边解决掉一旁偷袭的武器的话,他现在早变成刚刚赭红色地毯上残缺肢体的一部份。
他奶奶的,他终于知道为什么赞美别人衣服这件事为成为一件传说故事了,这卡蜡斯庌赶情是巨人族的杂种不成,不然哪来这么大的力道。
心疼地看著他珍惜无比的爱刀竟然被打出了一个缺口,脑中已经把那个图腾杂种给分割成十八段。
“懦夫,有胆子说出口,没能力跟我打是吧!我早说过裘扎克不过是个空有名气的三流佣兵团了。”
“那你今天就准备死在三流佣兵团的手中,如何?”一副很好商量的口气,然而从卡蜡斯庌后方偷偷袭来的刀芒却一点也不见温和,在刚刚扎克定住后退的身子时,裘风已经绕到了卡蜡斯庌身后,稳稳地砍出一刀。
他不觉得光明正大的英雄作风,会比狡猾多诈的平凡小人物活得长久。
这一刀实在来得太阴险,卡蜡斯庌根本就没注意到,一直到皮肉感到刀风临身的时候,他才反应过来赶紧往前一扑接著翻身下马。
热烫的鲜血,一下子洒满刺著图腾的狰狞脸庞,他瞧见跟随自己多年的爱马,一颗沉重的头颅调落在他脚边。
根本来不及愤怒,连续将四周敌人穿喉而过的朔华,已经找到了空闲,一只箭就这么朝他的喉咙射来,又狠又急。
卡蜡斯庌这辈子当盗贼有三十一、二年的时间,头一次这么狼狈,连举刀的机会都没有,为了躲这一箭,干脆直接在地上坐了下去,并且连续打滚就怕又有下一个攻势接著而来。
朔华也没辜负他的猜测,趁所有人都还在看著卡蜡斯庌狼狈的模样,也不见他取箭,箭桶里的箭矢几乎是一根接著一根在他的意念之下飞射而出往卡蜡斯庌的弱点部分刺下去。
“吼!”
那种空有武力却无法施展,甚至只能拿来翻滚的感觉,不是很多人有机会尝试,卡蜡斯庌气得干吼起来。
就在他翻滚的速度跟不上朔华射箭的速度时,眼看一只箭就要射在他的脖子上,一只黑色模样像是豹类,头上却长著角的巨大动物不晓得从哪里扑了上来,锐利的双颚咬住箭矢,接著冲向了车顶上的朔华。
第二十三节
意念行事最大的优点就在于快,想到什么就可以做到什么,但最大的缺点也是在于想到什么就可以做到什么。
当瞧见黑豹朝自己扑来的时候,缺乏战斗经验的朔华微微一愣,脑袋空白的这一时间里,完全忘了要反击,偏偏他的攻击都取决于一个脑袋,若是脑袋忘了该怎么做,那就更别提在这个星球上根本就是接近残障人士的身体了。
于是只能眼睁睁地瞧著尖锐的爪子划向自己的喉咙,刚刚还反应不过来的脑子居然突然间开始想起自己竟然只能活过十八个岁月这个即将成为既定的事实。
一只手拦住了尖锐的利爪,冷酷俊美的脸庞竟然一反过去平淡的表情,微微地皱起了眉头。
黑豹似乎感觉到来人的不好惹,以及被抓住的前爪有些冷入骨髓异样的感受,马上将利爪往内一勾,试图将爪子刺进这冷酷男子的手腕上。
冷暮放开手,将朔华给拉到身后,一双锐利的银灰色双瞳充满意味地看著那只退回卡蜡斯庌身边的黑豹。
他早发现了这只奇怪的动物,基本上再乱的局势他都可以轻易看透,更别提瞥眼间那躲藏在后方蠢蠢欲动的身影,正因如此,他才会即时帮朔华躲过这致命的一击。
“这是什么动物?”很显然,在这星球土生土长的扎克与裘风都没看过这种明明像豹,额头上却长了一只螺旋般犄角的生物。
没看过?
朔华盯著那黑豹隐藏在胸前的一个云状记号,立刻就有了某一个猜想。
不会吧!
这么快就遇到了另一个?
而且还是一只动物?
“钥石。”冷暮同样有看到那个隐隐约约的记号,很肯定地说出了朔华心中的想法。
“咯咯!我还以为可以很容易就灭了这佣兵团,没想到一个小小的佣兵团竟然还会有两个伙伴在呀!”娇嫩充满魅惑的声音,竟然从黑豹的口中吐出,原本锐利的翠绿色猫瞳,饶有兴味地来回瞧著冷暮与朔华两人,下一瞬间,头部与四只的黑色毛发收入了肌肤底下,脖子与四只抽拔,直到跟人一般的长度时,突然站了起来,两颗浑圆尖挺的胸部从毛发中弹跳而出。
扎克的双眼才刚瞪了起来,口水开始分泌之际,抽长的纤纤玉手凭空抓出了一见艳红色的长袍,长袍迅速披在身上包覆住美丽胸口同时,一张妖魅五官分明的倾城脸庞终于完全显露在众人眼前。
“妖怪!”
“恶魔!”
菲嘉国就像朔华所生存的地球一样,在种族之中除了黑人、白仁、黄种人跟红种人这一类的差别之外,别无其他,精灵、龙、妖精这一类的生物顶多从神话故事里可以听见,因此当眼睁睁看著一只豹从雄壮的身体变成曲线婀娜多姿美艳少女时,所有人瞧见这一个景象的人都吓坏了,手中的武器差点全调落在地。
青色的盗贼虽然知道首领身边有个不寻常的动物在,但却从来没有见过它突然变身的模样,同样全傻在当场,只有卡蜡斯庌依然是一脸怒火,狼狈地从地上爬起来,拍掉身上的大量灰尘。
“我并不觉得我们像是同伴。”
和见到冷暮时的感觉不同,这看起来大概二十岁左右的少女尽管美丽非凡,但是他就是莫名其妙地打从心里厌恶,而且奇怪地有一种非常熟悉的感觉,像是以前就曾经见过她一样。
对于朔华听起来并不和善的话,少女一点也不在意,轻轻地拉了一下肩膀上滑落的衣袍,手中再度取出一个宽大的腰带系上,在后方打了一个大蝴蝶结,蝴蝶结的尾端金色铃铛叮当叮当响亮。
艳红的衣袍底下,丰满胸部左上方,一朵云状的深蓝色纹路在阳光下微微显出淡淡的光芒。
朔华及冷暮一看就知道这少女根本就是故意的,故意好像这四周除了她自己之外再也没有其他人,慢条斯理地整理自己的仪容,穿好了衣袍,打腰带,打好了腰带现在竟然开始梳起一头乌黑的秀发来。
旁边的人目光在改变,从刚刚还当她是恶魔的恐惧表情,目光渐渐涣散,然后开始沉迷于她将秀发挽上头,露出皎白后颈的风情,张大的嘴里只差没留下口水来而已。
朔华不耐地在马车上坐了下来,他一向不喜欢女人花太多时间在梳妆打扮上,现在他终于知道哪种熟悉感是从哪里来的了,他们朱家里的许多贵妇跟大小姐们都有同样的气质,好像一天不在外头招蜂引蝶就浑身不爽快似地,有时候连举起高脚杯尾指在透明地杯上转了一圈,慢慢扬起的动作,都带著一层又一层精心设计过的暧昧。
他不否认这样的风情的确是很美,也很惹人心痒难搔,但是看多了,会有一种喘不过气来的感觉。
“我叫妲塔,你们呢?”
看得出她的动作并没有迷惑这两个人,她长睫扇了扇,若无其事地介绍,头上的发已经挽好,垂下的浏海丝丝错落在额上与颊上,更趁著底下可以说是奢华的美感更加迷离。
朔华看了冷暮一眼,看不出个所以然来,因此也就不指望他会替自己回答一切。
“朔华,冷暮。”
“你们从那个星球来的?我是说你们怎么称呼自己的星球?”
“地球。”
冷暮漠然地望了一下四周,刚刚还在你死我活的敌我双方,此刻以他们为中心,一个一个忘记了原来的目的,全看向了这个方向。
这女人,不容易。
“……”
等不到冷暮的回答,她也不生气,一双翠绿的双眼就好像有液体在流动一样绚烂。
“九尾妖狐。”朔华想起了传说中最会魅惑人心的妖怪,眼前的这一个不但有那能力,就连名字,都跟传说中的妲己颇为类似。
“什么?”妲塔对他刚刚说的话反应非常快。
朱朔华笑了,表面虽然还是一片冷淡,但眼中却像是中了什么大奖一样地笑得得意。
“我说,你的原本模样,不是豹,也不是人,而是九尾妖狐。”
“你……”那一双翠绿的双瞳闪了一下。
“原来九尾妖狐是一种种族,而不是修练千年成精的狐狸啊!”一颗星球上全都是故事里的boss级妖怪,光想他就觉得脑袋有根神经在抽。
“你怎么会知道?你看过和我来自同一个地方的人?”那一闪如同一个错误的幻觉一般,此刻翠绿的双瞳充满著天真与好奇,甚至还带著热切,一下子妖媚的女子变成了天真的女孩儿。
“我没看过,你也不太可能认识,根据我们星球计算的方式……”修长苍白的手掌有韵律的拍了四下。“如果这是四秒,我们星球每六十秒为一分钟,每六十分钟为一小时,每二十四小时为一天,每三百六十五天为一年,那个你可以计算一下大概接近两千年前的人物是多久的时间,她们的名字叫妲己、褒姒。”这可是传说中曾被认为是九尾妖狐的大人物呵!
妲塔很明显的能力绝对跟智力无关,因为她在听朔华对时间的描述时,终于皱起那美好的黛眉,最后干脆省略过那些计算,直接将最后两个名字给收进脑子里。
她家族中,女子名字必然以妲开头,而她所知道其他家族的开头音中,褒也是常有的,所以这个少年所说的两人,必然是她的同类没错。
“没听过。”
“我想也是。”你要是认识的话,那不就是老妖婆了。“不过你听没听过不重要,我比较好奇的是,钥石为你增加的能力,是变身?”
看了周遭已经完全忘记自己该干什么的人群一眼。
“还是魅惑?”
妲塔轻轻地笑了。
“这很重要吗?啊!我都忘了,如果想成为伙伴的话,那的确是应该彼此了解一下。”慢慢地,如玉脂一般的长腿,带动鲜红的长袍,随著一步一步前进,里头的景色更是若隐若现地诱人。
“不,我想了解,并不是为了成为同伴。”朔华微微地往后退,而一直前方帮他警戒的冷暮,竟然泛起了极浅的一抹微笑。
他发现自己越来越喜欢跟这个少年相处了,只有他能跟得上自己思考的速度,甚至比他还要快速。
“是吗?那是为了什么?你不喜欢我成为你们的同伴吗?妲塔那么令人讨厌吗?”
才刚说完,眼眶就已经微微地泛红,让原本水汪汪的上扬大眼更加惹人怜惜。
朔华觉得自己额头有某一条青筋在**,这死女人的模样怎么看怎么像他的那些堂姐堂妹,他喜欢看美女,可是对和自己亲戚半斤八两的美人,身体会不自主的产生违和感。
可惜旁边的一群普通人并不这么想,随著妲塔变化可怜的模样,不少人的双眼也开始瞪住他这个让美人伤心的罪魁祸首。
“讨不讨厌是另外一回事,懂得最佳利益的人是不在乎这点小感情,而问题出在哪里,不如你来回答我,第一你左胸上的钥石烙纹为什么会从单一的线条变成两道,再来,第二个问题是,你是需要我的能力来增加你的魅惑术,或是冷暮的能力来增加你的变身能力?”
一开始拥有钥石,烙印在身上的纹路必然只有一道,她的云朵却是由两道纹路构成。
一道变成两道,若是轩泽曾经给他的提示无误的话,那只代表她找到了可以增加钥石能量的物品,或是她吸取了某个人身上的钥石。
钥石要离开身体,唯一的条件就是死亡。
语毕,翠绿得双眸凶光毕露,一双纤细的玉手,珠贝一般的指甲突然暴长,如刚刚豹一般的速度,红色的身影冲向如雕像一般静立的冷暮身前。
第二十四节
宾果!
他就知道妲塔从钥石中获得的进阶能力是变身。
原因再简单不过,传说中的妲己和褒姒虽然都是人形,但是却不曾听说过有什么幻形的能力,而魅惑却是必然,这代表九尾狐天生就懂得魅惑术,而变身也许可能也会一点,而要像妲塔这样迅速且非单一种变化的完全不曾听闻。
如果她能杀了冷暮,获得的自然就是冷暮能够分析各种物质的能力,她在幻化其他物种时自然更佳容易顺利,破坏力也就更强。
“给我杀了他们!”
天籁一般的声音自乳白的颈子中发出,带著点聊人心头的嘶,哑离他们最近的盗贼跟佣兵们都不由自主的将刚刚垂下的武器再度抬起,完全忘记自己刚刚还说过她是妖怪、魔鬼的事实。
“给我醒来,不要忘记她的身份!”运用念力与声波的结合,将带著警告意识的话语震入被魅惑的脑子里。
他猜什么佛门的狮子吼跟自己这一招绝对有异曲同工之妙。
裘风跟扎克立刻清醒过来,接著是心里清楚谁是敌人谁是伙伴意志力坚强的佣兵,力量最弱的商人、工人跟马夫尽管未曾恢复意识,不过前进的脚步停了下来。
妲塔恨恨地瞧著朔华,心里恨不得把他给千刀万剐,如果不是他,单单冷暮一个还有成功的可能,因为她轻易地就可以看出这个冷漠的男人在这种情况之下,说不定连同伴都可以一手掐断脖子而毫不变色,那种残酷可以加深她魅惑术的威力,让深陷其中的佣兵跟强盗,脑海里只剩下这个杀死自己同伴的凶手。
没想到这个小鬼竟然来这一招!
“鸡婆!”
“咦!你也懂这个称呼?还是这个星球语言中本还就有这句话?我还以为我自己创造了新词。”这句话他曾经对饭馆隔壁的曹婆婆说过呀!真怀念。
“该死的低等生物!”
碍于冷暮的动作完全不输给渐渐变化回豹型的她,只能瞧著朔华冷淡的脸庞双眼却故意带著嘲讽,心里的火笔墨难以形容,真的是恨死这个小混蛋。
“我记得低等生物这个名词通常都是用来形容智力比较低下的物种。”说著,瞄了那已经完全变回豹形的妲塔一眼,意思谁智力低下,大家都很清楚。
一边说,一边还把妲塔幻化成豹型之后落下的衣物给收到自己的空间,对于外星人所穿的衣服他颇好奇,之前只是不好意思扒下冷暮的衣服而已。
他这种挑衅的行为,完完全全第将妲塔脑中最后一条理智的神经给爆开,动作更加凶狠起来,尖牙后的喉咙似乎连话怎么说都忘得一干二净,直接吼了起来。
“真可怜,更低等了。”
收完了物品,再度跑回马车车顶上坐下,刚刚那夹带意念的一吼,其实几乎耗费光了他所剩无多的能力,不过除了他自己……或许在多加个冷暮之外,不会有能看得出他原本就苍白的表像内有多乏力。
幸好可以说是佣兵们都恢复了意识,他也就不用太担心自己会被那些依然处于狂热之中的盗贼给分尸。
看了一下四周,妲塔魅惑的功力还不完全到家,除了近距离的盗贼之外,远一点的已经停止战斗,眼中多多少少都带著恐惧的神情看著和冷暮作战的黑豹。
他的设想果然是正确的,这个世界和地球非常相近,像他们这一类的能力者,只要是过于惊世骇俗的,都会被当成异端。
冷暮大概也是因为如此,所以杀人都从脖子下手,直接化去脖子属于钙的成分的话,不解剖还以为被扭断而已,若化去全身的骨头,恶!那一定很恶心。
不过他刚刚明明有看到冷暮抓住了妲塔的手,为什么不化了她的?
脑筋一转。
看来拥有变身的能力,身上的骨骼成分大概也不尽相同了,要杀妲塔,就只能纯靠功夫了。
“杀得了她吗?”
“尽力。”
冷暮一点也不觉得妲塔多了一颗钥石的能量,应付起来就会难多少,胜负这种东西除非是在实力有天攮之别的情况下,否则是没有绝对的答案。
听见他们的对答,黑豹再度向前攻击了几下,突然退回正打在一起的扎克和卡蜡斯庌附近。
“不打了。”
黑豹又成了美女的形象,不过这一次穿衣服的速度快多了,其他人没多少机会一饱眼福。
“跟你们打一点都不划算。”她本来的打算是杀了两人,那个高大男子的能力,她绝对能收回自己的体内,而那少年的能力,也许也能有点帮助,就算吸收不了,以后也可以拿来跟别人换。
偏偏这两个人一点都不好惹。
天生的魅惑术最怕的就是遇到这种冷淡的人,毫无用武之地。
九尾狐其实本来就有变形的能力,但仅限于人形与本形两种,有了钥石之后,她开始有了幻化其他物种的能力,但是却是必须一点一滴摸索,在这个鬼地方活了半年多也才能多幻化出两种型态,直到她遇到了另外一个钥石的拥有者。
没忘记当初给她钥石的人所说的一切。
想要更强,想要进化,就必须得到这个星球上累积数十万年所凝聚而成的能源,再不然,就是杀了其他的钥石拥有者,吸收他们的能力。
天知道那些累积的能源要怎么去找,她只想要脱离这种可以说是贫困的生活,卡蜡斯庌的山寨再如何富有也不过是个山寨,她想要的是像她姊姊所用有的一样。
她想要权势,想要地位,想要将所有人踏在脚下的那一种快感。
所以她魅惑了那个以为自己终于找到同伴的男子,夺到他模拟物种能力的钥石,这样一来,她不仅能幻化物种的外型,还可以拥有物种的能力。
就像豹跑得快,小鸟能飞翔一样。
第一个钥石让她成为徒具外型的物种,第二颗钥石让她内外如一。
而若是她能得到冷暮的能力,那么她就不用在辛辛苦苦去练习怎么变成其他的物种,这个男人所拥有的能力,可以让她轻易看透所有物种的一切,幻化万物再也不是难事。
不过这些都必须在有命的情况下才有用。
算她倒楣,就像看著美味的食物,却发现这食物她啃不动一样。
“那你想怎样?”
“不划算的买卖……自然是不做,不过,我们有一天还会相遇的,到时候在看是谁有能力取出对方身体里的钥石,卡蜡斯庌我们走。”一下子拍开扎克向卡蜡斯庌砍下的长刀,那模样还真像是一个妈妈在挥开小孩子胡闹的玩具一样,让扎克开始怀疑这个看起来还颇为柔弱的女子,其实根本就属于暴力女一派。
“可是……”卡蜡斯庌停手,看看那一车车的货物跟遍地死伤的部下。
“你不想听我的了?”双手缠了上去,尖挺的胸部正好抵在卡蜡斯庌的手臂上,彷佛不经意地磨蹭一下。
卡蜡斯庌忍不住一抖,大手熟练地捞上她纤细的腰身。
“走!”
第二十五节
来的时候有多快,去的时候就有多快。
“我们……只是配角吗?”扎克呆呆地看著如潮水退去的盗贼们,眼睛呆滞下巴合不起来。
他觉得自己多么像个戏剧里过场的路人甲呀!
裘风同样觉得自己的嘴角在抽搐,活了大半辈子,干了数十年佣兵的生涯,第一次遇到这么扯的事情。
“女人……果然是一种麻烦的动物。”跟他家里那个一样,说哭就哭说笑就笑,把他当白痴耍。
最悲哀的是,如果你很不幸地爱上了那个女人,就只能被耍得心甘情愿,就像刚刚的卡蜡斯庌一样。
朔华看了看附近的一片狼籍,大概是因为从开始到结束的时间并不长,所以佣兵团并没有太大的损失,那些尸体几乎都是冷暮跟扎克两个人造成的,尤其是最难善后的那些尸块,扎克自己想办法。
“你刚刚并没有分解妲塔。”
“成分不同,不过再让我握一次。”再让他握住身体任何一部份一次,他就有办法洞悉那一身可以变换的身体究竟是由什么构成。
那女人八成也知道,所以才会撤退的这么迅速。
“下次要握到可不容易。”
冷暮轻轻冷哼一声,修长的脚踢高一块地上的石头,张手接住,然后粉碎成烟灰,又踢起一块,再接,再粉碎。
一旁的佣兵看起来,还以为自家的冷暮大人力大无穷,再看看地上那些脖子扭曲的尸体,不由地握住自己的喉咙,吞了一口唾液。
“拿去。”突然丢过来一些亮晶晶的东西给朔华,朔华眼明手快地接住,手掌心上是一个很小的金块。
“不会吧?”
“这个地方的岩层看来容量不差。”他不过是粉碎了大概三十来块石头,就将里头的黄金含量给抽出成这么大一块,可以吃上一顿好的了。
“你的能力还真是实用。”连发泄情绪都可以养活自己,捏著那一块小金块,收进自己的空间中,他没打算拿去买东西,算是一个小小的纪念。
“恩!那个,请问一下。”
一个娇娇嫩嫩的童音突然在两个人身边响了起来。
朔华跟冷暮两人猛然一转头,竟然发现有一个小鬼在神不知鬼不觉得时候,趴在马车的下头,一双眼睛绿汪汪的,跟那一头绿色的头发相映成趣,还有那一身肤色,不晓得是在泥地上滚的还是本来就这样,是很自然的棕褐色。
“你从哪里冒出来的?”
他们两个人的警戒心不可能差到这种地步,连人就在脚边都没发现,除非这个小鬼有异于常人的地方。
“从地下。”慢慢地爬出马车车底,小鬼头很自然地回答,一点都不觉得这个答案哪里奇怪。
刚刚一个九尾狐女,现在又是怎么了?土拨鼠男孩?
不让他们有开口的机会,小男孩很干脆地爬上马车驾驶座位坐下,一双圆滚滚地大眼看著两个人,笑得很开心的样子。
“我可是等了五百七十一年的时间,终于找到可以当同伴的物件了,我也是钥石拥有者喔!”
两个人全皱起了眉头,这小鬼光是第一句话,就很够份量。
五百七十一年,这是什么样的概念?
“你们不相信吗?”
小小的脸蛋嘟了嘟小嘴,很无可奈何地开始脱起裤子。
“你干什么?”
“给你们看证据啊!”
于是,棕褐色光滑嫩嫩的小屁屁一下子露在两人眼前,而且看趋势,他还打算继续脱下去。
“你……你们两个……”
扎克还在苦恼该怎么埋这一堆尸体时,走到马车前想要取工具,就看著冷暮跟朔华两个人皱眉盯著一个不晓得从哪里滚来的小鬼**瞧,而且那小**还是光溜溜的。
两人回头,小孩也回过头看著扎克。
“我就说你们两个怎么会对刚刚那么样一个大美人面无表情,原来,原来这才是你们的嗜好,天啊!你们竟然有恋童……啊!”
冷暮毫不留情地一脚踹了过去,朔华满脸黑线地在他**著地的同时射出一把箭矢,噗!噗!噗!噗!四声,全稳稳地钉在扎克的要害处,射破了本来就不怎么结实的裤裆,再度露出那已经被众人阅览过的小弟弟。
一边的佣兵跟商人们楞了好长的依段时间,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从刚刚的杀人炼狱到现在这种槁笑场面迅速转换心情,有很长的依段时间,脑袋都是空白,直到扎克狼狈地起身拔箭,冷暮三人进去马车里头,才知道爆笑出声。
“哈哈!副头儿!拜托,这里又没女人,你露小弟出来干啥!”
“副头儿!太慢了啦!美人都走了才展现雄风,人家看不到啦!”
“那个,副团长先生,你想那个美人有没有可能因为你的小弟比较大,而放弃卡蜡斯庌跟你走?不过那个美人不好惹啊!卡蜡斯庌到底是从那儿找来的,那分明是怪物……不过有这样的怪物陪在身边,想想那一对奶……”商人想起刚刚穿衣哪一幕,双手忍不住在空中抓几下,完全忘记自己的风度,开始粗鄙起来。
扎克瞪了他一眼,倒楣地走回自己的马车换衣服,中途还踹了差点笑刹气的佣兵们一下,让他们跌个狗吃屎。
不过是开个玩笑而已,那么狠!
他奶奶的,这两人一点都不好玩。
一边诅咒一边感到下体微风吹过,赶紧找了件裤子换上,心里打算著有没有报复的可能性。
第二十六节
“你们可以叫我树海。”
在确认完脚底心的那一个蓝色圆圈之后,树海穿回裤子跟鞋子,然后很乖巧的模样坐到马车角落的一个软垫上。
“你难道没发现你做错了什么?”
朔华非常怀疑自己是不是该加这个同伴进入队伍。
“啊?做错了什么?”树海一脸疑问。
“你的钥石烙纹既然在脚底心,那脱裤子做什么?”害他们被扎克那个白痴开无聊玩笑。
树海眨眨圆滚滚的大眼,一阵呆滞,然后不好意思地搔了搔头腼腆笑了起来。
朔华脸上是看不出什么表情,实际上他是很想打个落雷在这小鬼的头上。
“嘿嘿!因为我从来没穿过衣服,所以忘了。”他是真的没想到,直接的反应就是脱掉这个动作,至于拖哪里完全没考虑。
“从没穿过衣服?你是什么东西?”
“我是树人,我从树人星来的,没办法我原来的模样实在是不需要穿衣服,所以有点不习惯,真的不是故意的拉!”
“树人?可以变给我看吗?”刚刚一个九尾狐就已经够呛了,现在又来一个可以变身的,他开始怀疑释不是出了小镇,外头拥有钥石的人轻易可以见了。
树海为难地搔搔头。“有点困难,我的原型大概有20个你那么高,五个人才能合抱。”
“那应该不是树人,而是人树吧?”不愧是数百年老树。
“没办法,就算没有跟钥石融合,我们的寿命本来就长,而且没有意外的话,可以一直长。”
“算了,讲重点,你说你已经找了五百多年的伙伴是怎么一回事?”
“说起来其实我是上一批拥有钥石的能力者,但是因为我的钥石并不像刚刚那个九尾一族一样拥有变身的能力,而树人从发芽到成长,想自由转化形体必须经过数百年的岁月,当年我被送到这里,虽然是有遇到一些拥有钥石的人,但是他们没有人能接受带著一棵树到处跑,所以我只好慢慢等待,等待自己可已变**形为止,本来以为自己大概要一个人想办法去找能量,进化自己的钥石能力,结果你们就来了,我这才知道原来能力者并不是只有一次送到这个地方。”一张可爱的脸蛋上,终于露出那经过数百年岁月的沧桑。
当初他只是好奇,好奇在树人星外是不是真的有完全和自己族人不同型态的生物或是生活方式,所以答应了那个人,让自己与钥石融合,没想到这样一个好奇,竟然让自己孤孤单单在陌生的星球上,渡过数百年岁月。
在树人星时,虽然大家因为体积的关系移动缓慢,每次认识的都是附近那几百个树人,必须等到大概六百年的岁月,才能变成另外一种形体自由行动,但是至少有人可以和自己聊天说话,就算每天讲的话题都一样也没关系,至少有人和他说话……
朔华跟冷暮都了解寂寞的感觉。
他们都是同一种人,只是他跟冷暮都是个性跟环境使然,而树海却是逼不得已,当初会那样好奇而愿意去探险的一个孩子,想必是多么活泼,活泼的个性要忍过五百多年的时间,真的是好漫长。
忍不住,伸手摸摸那一头翠绿的发,向孩提时代母亲每次安慰自己时一样,却没想到触感竟然像是在触摸草第一样,刺刺的、充满生机的。
“你,其实还是一棵树?”
“恩!”树海点点头。“我没有九尾湖幻形的能力,能变成这样其实只是改变一下型态而已,本质还是一棵树人。”
“那钥石给予你的能力呢?”
树海笑了,尽管忍受数百年寂寞是一件伤心的是,但是对于钥石所给予他的能力,他却是感到快乐与欣慰。
从空间中取出一棵种子放在掌心,在眨眼间,嫩绿色的翠芽穿出土黄色的外壳,小小的叶片卷曲伸展,越来越大,乳白色的枝干迅速抽拔,玉一般的透明感变得扎实,并解渐渐粗壮变成棕褐色,种子的部分不断慢出一丝一丝细根,紧紧抓住那捧著自己的小手,然后下垂。
那种感觉,就像在看一部小树成长过程的剪接片,将数十年大树的成长生涯,拍成短短一分钟的短片,几次的呼吸之间,美丽的翠绿中冒出一个又一个的花苞,绽放成一朵又一朵的鲜艳红色花朵。
马车才多大的空间,一下子鲜艳欲滴的枝芽横出窗口,在外头一样开出鲜花朵朵。
“啊!你们又在搞什么鬼?为什么马车里面会长花!”刚换好裤子的扎克一出来就看见马车开满花朵的奇异景象,他开始怀疑自己会因为这几个奇怪的人,而开始中年早秃。
朔华发现自己的笑容越来越多,轻轻摘下一朵不知名的花,用凸起的枝干部分,在自己的手臂上画出一道伤痕,鲜艳的血液慢慢地渗出表皮来。
“这也可以吗?”
树海点点头,伸手握住他的手,感觉一阵温暖,耳边好像可以听见自己心跳加速的声音,就连血液在血管流动的感觉,都是那么清晰。
渗血的伤口,慢慢、慢慢愈合,然后再度恢复无瑕。
伸手触摸手臂上消失无踪的伤痕,指尖还可以沾染到刚刚渗出的点点鲜红,只是没有痛楚,也没有任何的伤疤。
就像轩泽所说的……
他就像是参与一场不能用替身的onlinegame,如果说他是魔法师或是道士的话,那冷暮就像高敏捷伤害力强的刺客,树海就是拥有治愈一切能力的牧师。
“喂!我说你们,到底在搞什么?这样怎么出发!”气冲冲地打开车门,扎克差点被眼前的景象给气昏头。
三个年纪看起来都不到他一半的孩子,一脸饶有兴味地看向他,四周则是绽放著一朵又一朵的花。
朔华扬起眉,把刚刚那一朵摘下的花插在他那张惊讶的脸庞边。“抱歉了等一下我们会清干净,这是一点小心意,NPC大叔。”
扎克的嘴巴张了又合,合了又张,几个字卡在喉咙间说不出来。
赶紧深吸一口气。
“他妈的!谁要这什么鬼心意!谁是NPC大叔!NPC大叔是什么鬼东西!”
震耳欲聋的吼声,穿过天际,裘风叹了一口气,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给自己找了个大麻烦。
不过,扎克喊的NPC大叔是什么人啊?
第二十七节
轩泽在他与钥石融合后,曾经大概告诉过他如何增强能力的办法。
想要增强自己的能力,领悟跟力量是并行的。
能力的强弱可以藉由练习或是外在物质增加,但增加到一定的范围,就会遇到瓶颈,这时需要的就是领悟,领悟如何扩张自身的领域,进而去容纳更多的能量,才能施展更大的威力。
“外在的力量一个可以从吸取别人的钥石来获得,但是这一种方法不但残忍还有限制,通常是自己能够了解并运用的能力,有共通性才能吸取,所以在我所知道的几个钥石拥有者里,多数都是选择去寻找增加自己能力的增幅器,增幅器有时候只是一颗矿石,有时候则是一个可以吸取宇宙能量的器具或是装备,这一类的东西不多,但数量也不少,在五百年前有大概将近一百位的拥有者利用这些东西,穿越通道,离开这个初始领域。”
树海坐在旅店客房的地板上,将这几百年来他所看到的一切,简单的说给两个人听。
跟两人比起来的话,他可以说是祖宗级的长者了,至于外表他可没办法,刚能变换外型的一开始,自然是幼体状态。
经过青色盗贼抢劫的一役之后,他们来到了离菲嘉首都还有千里远的一个小镇,这个小镇以生产矿石闻名叫富必喇,所以来来往往的商队不少,外头的大街上,也都是矿石一类产品的买卖,跟吉达他们的小镇比起来,这个大了许多,镇上还有防卫队在管制。
“怎么获得这些增幅器?而且这些增幅器在五百多年前的抢夺下,应该所剩无几不是吗?”
“有些增幅器是可以随著时间过去而增加的,至于其他的,那些送我们来的人,好像每隔一阵子就会丢掉一些。”
丢…掉…一些?
“意思就是说我们是捡他们不要的就是了。”听起来,真不爽快,原来古代所谓的那些神器由来,都是这么来的。
树海搔搔头。“好像可以这么说。”
“算了,再想下去,我会开始怀疑那些人送我们来这里的目的,是不是要我们帮他们回收垃圾做环保,你先说说看怎么去取得那些增幅器吧!”
“先从最简单的说吧,矿石,可以说是每一个矿脉都至少会有一个矿精,而这些矿精就是一种增幅器,属于可以和我们融合的一种,每一种吃起来味道都不太一样。”像是想起矿精的美味一样,树海一双大眼开始神游起来,一张小嘴叭吱叭吱几声,竟然不由自主地开始便回原形,头上不停冒出绿叶跟细枝,才脱下鞋子没多久的脚丫子长出了树根往地板下头钻。
“给我回神!”朔华很干脆的一拳捶下去。
“叩!”
非常扎实的声音,不过痛的人只有一个。
朔华看了一下自己微红的指节,这家伙果然只是换一下外型而已,其实从头到尾都还是一棵树,他刚刚撞的地方是额头,那质感不但不软,还硬得很,完全跟敲击一棵树干时是同样的声音。
“嘿嘿!抱歉,我只是想起之前吃到一颗矿精时的感觉。”
“你不会痛吗?”
“什么?”
“算了,继续说吧!”
“啊?我说完了。”
朔华很想再捶下去,但是想到只有自己会痛的情况下,还是放弃打算。“既然你说完了,那重点呢?另外一种增幅器的取得办法呢?”他隐隐约约抓到一个重点,不过必须由这个家伙来证实,五百多年的经验,可是行动的最好教材。
“另外一种增幅器的取得,必须从各项消息跟传说来推论,我的重点就是,既然已经知道矿精的取得方式,那么何不好好利用一下我们现在的所在地?富必喇的矿脉全菲嘉闻名,不但矿产量丰富,而且质地精纯,再加上开采的时间不过短短不到五年,想必矿精应该还在才是,至少我可没听过这里的矿区曾经出过什么大事。”一张可爱的脸,突然笑得贼贼的,眼中充满已经算计好的得意。
他就知道,活了超过六百年的家伙怎么可能天真纯洁,这棵树表面可爱无害而已,说不定肚子里全都是坏主意。
“你的消息还真是灵通。”
“这当然,只要是有树的地方,我就可以知道消息,现在你们可知道得到多棒的一个伙伴了吧!”
“哼!”
“去!”
这次连冷暮都发出了不屑的冷哼声。
嘲弄归嘲弄,朔华脑袋转了一下不得不感叹地球的人类真的可以说是本能最差的一种生物,从第一个见到的冷暮,再来妲塔跟树海,可以说是每一个人都兼具数种本能,就只有人类,好像除了脑袋之外别无其他,不过这也可能是科技太进步的关系。
科技太过发达,渐渐地人类就开始依赖机械,忘却自身的改造,不然像是爷爷他们,在练过那些已经失传许多部分的武功之后,打起架来应该也不会输冷暮才是。
可惜,他一直都是只能偷偷旁观的那一个。
“冷,要参加吗?”
坐在窗边的高大身影,毫不犹豫地点头。
“那现在该怎么做?”
树海笑了一下。“这该由你来决定吧?”
“我?”朔华扬起剑眉,好奇接下来会得到的答案。
“你不会忘记自己的能力是什么吧?”那张看起来只有七八岁的脸旁,一点也不适合像这样莫测高深的表情,用打的打不痛,朔华考虑是不是该把空间里的小刀拿出来在他脸上刻某某某到此一游。
“看来在你面前毫无秘密可言。”他知道他话里的意思,没忘记自己是怎么来到这个世界的,直接从半空中掉进森林里,而森林理最不缺得的就是树了,全都是这家伙的眼线。
“不尽然,不是每棵树都听得懂人类的话,至少你从半空中掉下来的时候在骂些什么我就不知道。”
“他妈的。”
“啊?”
“我说他妈的。”俊美的脸庞露出再灿烂不过的笑容,了解朔华的人会知道这大概是他母亲去世之后,笑容最“阳光”一次。
不过树海那只有水分流动的纤维里,却感到莫名的阴冷,唯有干笑。“呵呵!真感谢你帮我补充资料的完整性。”
“哪里,我的荣幸,晚上出发。”
第二十八节
看看天色才要进入傍晚,距离深夜还有一段时间,朔华干脆重新穿好衣服到外头绕个一圈,看有没有什么特别的东西可以买,尤其像是一些珍贵的书籍或是任何有可能跟增幅器有关连的物品。
不过他倒是没料到冷暮也跟著他一起出来,就连树海也赶紧穿上鞋子说要去找镇上的同伴聊聊。
“你会被当成疯子。”才走出旅店没多久,树海那家伙就直接在路边一棵看起岁月颇为悠久的大树下“生根”,一双眼睛非常呆滞地看著树顶,只差口水还没留下来而已。
“你懂什么,我这是在跟美人交流。”
美人?他只看到一棵树而已。
“那你慢慢去交流,我先走了。”他不觉得自己跟他一起在树下交流,会突然有什么顿悟,牛顿的理论也要是棵果树才能成立。
于是两人一起丢下那棵努力不让自己真的生根的树,在大街上问了一下路人,转了几个弯就到一条专门卖些奇怪东西的街道。
这里向来是冒险者跟佣兵最常来的地方,有时候可以掏到不少好东西,甚至还有少见的书店。
这个时代还没发明印刷术,书籍都是手抄本,每一本的做工都十分费时,因此价格相当高,买得起的人也不多,所以除非是拥有大量人口的城镇,一般来说不太可能会有书店这种高消费的地方。
而富必喇人口是不多,但流动量大,所以小小一家店面,进的书籍不少,一眼望去应该有千百本之多。
两个人的目的几乎都是一样的,造价高昂的关系,这个时代不用太担心会有什么废话过多的书籍,作者都是尽量用精简的说法来陈述观念,所以看一下书名跟大略翻一下内容就可以知道需不需要,所以两个人抽书的速度快得惊人,让一旁书店的老板瞪著双眼,完全无法估计等一会儿可以有多少的收入。
碰!碰!
两声沉重的声音,书店老板的柜台差点没被那两大叠的书给压垮,而且看两人的目光还在书架上打量的样子,似乎这还只是一部份而已。
“恩,我算一下。”赶紧从抽屉掏出一个颇像是算盘的东西,不过都是下压式,一样十位进位,只是一个银币的话,就往银币那一栏下压一格,压满个位数进到十位数那一格,以此类推,看上去是一排十格总共七排,换句话说只能计算到九百九十九个金币九十九个银币九十九个铜币。
跟中国的算盘比起来,是逊色许多,不过用在这种小店面也已经足够,学习又简单,连四五岁的孩子都可以轻松了解。
在老板忙碌于计算之间,朔华在身后不远的小书柜里,看到了不少发黄的卷轴,而冷暮显然也注意到了卷轴另一边用黏土雕刻的版书,人已经站在那里看了起来。
打开其中的一份卷轴,很多都是地图,或是深奥难明的文章,不少字句连他都要稍微想一下才能够贯彻。
“这些卷轴跟版书,你们也要吗?”
不愧是生意人,老板马上就发现两人的兴趣,赶紧上前说明。
这两种东西的销路并没有书籍好,但是会买的人颇为固定,因为会用这两种东西来书写资料的人,很多都是因为需要大幅的画面,或是特殊、紧急的状况下才会使用。
因此有时候可能根本是毫无用处的一个联络,有时候却代表著一个秘密。
至于是不是无用的联络或是惊人的秘密,就要由买的人来判断甚至是实现。
“全带走。”
这句话是冷暮说的,他跟朔华最大的差别就在于已经跟佣兵团跑了不少的时间,不但非常了解这些东西的价值跟价格,自己也有著惊人的积蓄可以将东西尽数带回。
在原来的世界里,他可是有能力毁掉一个星球的人物,带来的东西自然不会像朔华那样的生活化。
一听见,书店老板马上笑开了脸,赶快回到柜台,一双手飞快地在计算版上猛按,这大概是他开店以来,按计算版最快的一次了。
“小哥,算整数,您的是一十一个金币四十七个银币。”要是让一个小康人家在这里听到,恐怕会吓掉一双眼睛,因为一个环境不错的小康户口,一年也差不多就是十个金币的收入,朔华这一买,就是别人一年份的收入。
“另外,大人您的是二十四个金币五十七个银币。”这一个就更夸张了,是小富人家一整年的收入。
不过两人付起钱来完全面不改色,数也不数,随手放在书店柜台上就是刚好的数目,让书店老板怀疑两人是不是一开始就已经算好价钱,不过怎么可能,这些书上不见得每本都有标价。
“需要我请人帮你们送到旅店吗?”客人最大,于是将心里的疑惑压到角落。
“不用。”朔华手一放在那些书上,一下子就全收到空间里,冷暮也一样。
可怜的老板,好不容易才找到一个角落放好奇心,现在又冒出了更大的一个来。
确定两人都没有还要买的东西之后,朔华先一步走出书店大门。
没想到角才刚踏出去,正好就撞上了一个快步走进来的胸膛。
要命,他是撞上了石头族的是不是?
当朔华被前方健壮的胸膛给狠狠弹回去时,心里觉得自己的鼻子有撞歪的可能性,而且要不是冷暮正好在他背后扶著,说不定还会弹到后面的墙壁上。
“臭小子,你走路是不看路喔!”
最前面那个撞倒朔华的大汉还没说话,后面的几个小喽罗状人士倒先骂了出声。
摸摸自己的鼻子,确定他还在原位,没好气的抬头,富必喇警卫队的制服就这么映入眼中。
“闭嘴!”为首的大汉瞪了后面的几个警卫队员一眼,然后很诚恳地看向朔华。“你没事吧?刚刚是我走太快,抱歉。”
眼神、声音是很诚恳没错,但是朔华直觉地就是不太想根这家伙牵扯太多,一张不算英俊的脸上,却有棱有角五官分明,充满著男性特有的阳刚味,长相身材尽管粗犷,不过身上的衣物却干净异常,一身并不高昂却也绝不便宜的衣服彷佛才刚被浆烫过,几乎找不到一丝绉折,这一种男人绝对不是易与之辈,单单是出身就值得人深思。
“没事。”
在那些警备队员眼中看起来是无礼的冷淡,迅速绕过几个人身边,身后的冷暮更别想要他对陌生人说些什么,跟在后面大脚一跨就是擦身而过。
大汉的双眼,突然与冷暮相对,被他眼中那一种冷得可以冻死人的眼光给愣住,眨眼间回神,就只能望见两人一前一后的背影,快速而从容。
“没礼貌的东西!”
“两个臭小子竟然就这样跑了!”像是对大汉的冷淡,就是对他们的无礼一样,警备队员忿忿不平地喊了起来。
“算了,他们并不知道我是谁。”到底是谁泄漏了他的身份,让这一群狗围在他身边乱叫,吵死人了!
“老板。”
一直缩在角落的老板听见大汉叫住自己,终于松了一口气走出来,刚刚他还真怕两方打起来,这些书可不像桌椅一样摔坏了还可以修还可以重买,哪损失可大了。
“请问需要些什么,大人?”
“你卖的卷轴放在哪里,我全都要了。”每年他都会来这里一趟,只是当时并没有被发现身份,因此老板并未认出眼前这带著数位警备队圆的大人,就是过去几年间那个看似落魄的冒险者。
“啊!您是说卷轴吗?抱歉大人,卷轴刚刚全被刚刚那两位大人给买走了。”什么时候冷门的卷轴变得这么好卖了。
“是吗?”浓眉底下的深邃双眼,锐光一闪。
“大人,需要我们把他们两个给追回来吗?”一旁的警备队小队长一发现可以拍马屁的机会,马上上前悄声建议。
“不用。”要你们这群废物去追,那只会打草惊蛇把事情越弄越糟……不过,他们至少有一件事情可以帮他做好。
“你去弄清楚他们从哪里来,今天会在哪里过夜,要往哪里出发,记得,我要这三个答案就好,别的不准多事,否则,你自己知道,当然,事情办得好的话,奖赏自然会等著你。”
“是,我马上去。”狡猾的笑容从嘴边逸开,随手拉过一个警备队队员,立刻想办法赚奖赏去。
大汉怎么不知道他的心思,冷冷在心里一笑。
那两人……看起来不是好惹的对象…会是哪方面的人物?
第二十九节
夜晚,街道上的灯夫刚将等火给熄灭,三个黑影便已经离开了依然热闹的旅店,其中两个黑影根本就是黏在一起飞跃在富必喇的街道民房上,另一道黑影刚跳下旅店窗口,接触到地面,还看不清楚模样,一下子消失在土地上,只留下几件衣物,不过不到几秒钟的时间,又可以看到一只小手伸出地面,抓住刚刚掉落的衣物,然后再度消失。
“今天早上那个人,不是简单人物。”
因为比起他来,冷暮的速度还要灵巧快上许多,所以朔华让风聚集在两人身上减轻重量后,干脆放松身体让冷暮带著跑。
反正他作势一向是以达成目的为重,并不在乎这样的行为是不是削弱了自己身为一个男人的面子。这儿又没美人又没观众的,完美达成任务比较实际。
“有人来问了我们的行踪。”他在回来旅店的同时,一直在旅店休息的佣兵团员就已经告诉他们这个消息。
“你想他的目的是什么?”
“书跟卷轴。”
“我也是这么想。”
不然他跟冷暮在这个世界时间并不长久,背后也没有什么多大的利害相关,最吸引人注意的能力一直没真正的在人前显现过,所以唯一的可能,就是在书店的那依段时间可能碰触到什么别人认为不该碰的界线。
“看那些警备队员对他的态度,我想必然是属于菲嘉上层的人,和这个世界的官方人员对著干,于我们来说没多大的好处。”
冷暮点点头,一边注意下方是不是有人出现,一边注意脚边不要踏到了什么会惊动屋内人的碎片,身上扛著朔华对他来说,并不是太难的一件事,尤其他很满意身边围绕著风的感觉。
“你能速记吗?”
冷暮摇摇头。
“那把你身上的卷轴跟书都先给我,我先背起来,免得到时候那些人硬要出手。”他不会那么容易就妥协,不过为了避免将来麻烦,逼不得已他还是会把这些东西扔给那位到目前依然不晓得身份的大汉。
冷暮点头。“到了。”
“你们动作也挺快的。”小小的个子像鬼一样从泥地里钻了出来,然后开始穿起麻烦的衣服。
他们来到的是矿坑的主要通道,外面的守矿人还不少,四人一组来回巡逻,洞口摇曳的风灯不是很明亮,所以周遭的景物并没有办法看得很清楚。
“你知道布置吗?”他相信今天傍晚的时候,树海并不是单纯的在和一棵树搭讪。
“守在洞口左右各两组人,每两个小时换班一次,周围巡逻一共六组,能神不知鬼不觉的进去是最好,不然的话就是要把八组人马全解决到,否则我们没办法玩到天亮开工。”
“你能钻进矿坑吗?”
“不能,这里是岩矿区,我是树,不是铁锄。”
“门口总行吧?”
“是没问题。”
“那你移动到门口其中一组旁……”凑到树海的耳边,很快地将简单的计画给说出。
“这样成吗?”树海严重怀疑这个战术的可能性。
“好玩而已。”不成的话他早打算好,干脆通通把人打昏绑起来最快。
“你难道不反对吗?”树海看了一直没说话的冷暮一眼。
也许看在将来有可能成为长久伙伴的关系,冷暮开口回答。“你要问我的话,通通杀光最快。”
树海的脸一下变成枯萎状态。“我早该知道答案的,天知道那时候我为什么会觉得你们两个会是好伙伴,我那时候一定是疯了,要是……”
“去不去?”闯一个矿坑对他们来说一点都不难,难度是在于怎样在不让人发现的状况下完成。
所以他也没真正去动脑子想,也许是因为钥石成为他,他成为钥石一部份的关系,对于那些没有钥石的人,他缺乏一种同类的感受。
“去!去!既然又要钻地,那我刚刚干嘛穿衣服,你们这些人形生物就是奇怪,没事发明这么累赘的东西干啥?”
抱怨归抱怨,乖乖又脱了一次衣服之后,再度钻入土壤中消失。
看著消失无踪的地面,朔华突然很感慨地转头看向冷暮。
“你会不会觉得我这样指使一个老人家,是很不道德的行为?”说起来,树海也六百岁有了。
“你已经做了不是?”
真是直接的答案,抬手摸摸胸口良心可能所在地………
“我刚刚应该顺便叫他帮我预测一下明天天气,听说植物对大自然的变化比之我们来得敏感……”
第三十节
守夜,是一种最无聊的工作,你必须睁大眼睛盯著乌漆摸黑什么都没有的前方,然后在别人全在睡觉的时间打起精神,然后因为是工作,所以不能喝酒聊天打屁。
最可怜的是,这不是一个进步的时代,没有电视可以陪伴渡过这漫长的时间。
崎松做这份工作已经有两年多的时间,勉强还可以算是一个尽责的守夜人,至少他听说过有同伴会趁机聚赌聊天,或是喝点小酒,他则会选择乖乖待在原地直到交接的人来为止。
没办法,虽然这份工作无聊得很,但是薪水还勉强可以维持一家生计,若是不好好做,他一家人恐怕就得要喝西北风了。
通常他这一类的人,最常常向上天乞求的愿望,莫过于掉下一笔意外之财,而且平均每天都至少会想上一次。
所以当他看见离脚边不是很远的地方有一点金光闪烁时,他用力吞了一口口水。
虽然夜晚的风灯很暗,不过他确定自己没看错那一半在泥土里,一半在外头的圆弧状金属物是什么东西。
一枚金币。
他工作这么多年的时间,从来没有机会真正拥有一个金币,一个月的薪水也不过是二十来个银币,如果他从土里取出这个金币的话,等于获得了四个月的薪水还多。
看看一旁眼部接近痴呆同伴,他伸脚踩住了那金色的凸起物,感觉圆弧状硬硬的处赶抵在脚掌心。
“这是什么年头啊!连一双好鞋也买不到,破!”像是在埋怨自己那双已经穿了一年多的鞋子不够坚固,蹲下身在鞋沿地方东扯一下西拉一会儿,偷偷将手指伸到下头,然后从泥土中取出那一没金币,握在掌心。
当他站起身,轻轻地将金币放到口袋里,心中激动的几乎要较出来时,身边的同伴也突然骂了一声脏话,蹲下身去搔自己的脚丫底。
一个人蹲身拉鞋子不奇怪,两个人做就有点巧合,如果一组四人都做出同样的动作时,那就真的有问题了。
于是心中有鬼的四人,摸摸口袋里的金币,眼中游移不定地看著同伴,不知道该说什么时,
崎松竟然在瞥眼间发现矿坑洞口前又是一个金光闪烁。
娘的!今天是什么日子?难道是早上那个贵族来巡察的时候,钱袋破了吗?
他目光定住么模样实在是太过明显,另外山个守夜人也发现了那一到金光,彼此看了一眼,然后又看向另一头的那组人马。
钱这东西,理所当然事先抢的先赢,反正大家都知道怎么一回事了,在瞒也没用。
四个人同时跨步出去,争先恐后地趴向地面,终于还是先看到的崎松率先将地面上的金币给挖了出来。
“你们在干什……”另外一组守夜人,奇怪地看他们发疯一般的样子,接著又瞧见崎松手中的金币,八只眼睛马上瞪得跟牛铃一样大。
“那从哪里来的!”
崎松怎么可能让他们有机会抢过去,第二枚金币赶紧死死地捂在口袋中。“捡到的怎样,这东西本来就是谁捡到就是谁的。”
和他同一组的三个同伴尽管不甘心,不过想起口袋里的那一枚金币,只好跟著赞同点头。
有总比像他们一样都没有好。
看他们四人如此“团结”,另外一组的守夜人这才想起刚刚他们一起蹲下的奇怪举动,因此不甘与妒忌跟随著怒火上升,正想大骂出口,却看到崎松旁边的那一个队员猛然冲到他们身后,其他三个人也跟著扑过去,下一刻又一枚金币在手。
这下子说什么都不能让那枚金币再让他们几个给收走,因此一枚金币都没得到的四人,也跟著离开原位冲了上去,跟他们抢起那一没可以抵过四个月薪水的圆形金属来,完全忘记刚刚还守著的洞口,此刻外头空荡荡的一个人也没有。
恩……也不能说是一个人也没有……
在几个人没注意的小角落,一棵小小的树在风中摇曳,如果耳朵够尖,就可以听见那棵树还会喃喃自语。
“怎么可能?这怎么可能?这么烂的方法居然也能够成功?难道这些人形生物的贪念就这么深?天啊!像这样…唉呦!”
一道黑影从一旁快速卷过,黑影伸出一只苍白的手在树上用力扯了一下,拔下一片小小的树叶,痛的小树不断颤抖,一瞬间差点控制不住本体,只有腰那么高的小树一下子长到胸口高度。
然后那颗胸口高度的小树偷偷“看”了依然在吵架的几个守夜人一眼,确定没人注意这里之后,才哭丧著一张脸把自己的根从土壤中拔出来迅速地一起溜进洞口中。
——钥石融合·完——
实体书第二集恶灵无启
第二集恶灵无启
文案:
抢先买走别人想要的神秘卷轴,又偷挖走别人想要的珍贵矿精后,朔华一行人随著佣兵团出发,准备离开富必喇了。
当然,带走这么多别人想要的东西,而被小镇的警卫队拦下来,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了……
于是,经过一番所谓的“交涉”之后,奸巧的朔华,总算套出了神秘卷轴的秘密……
“如果你都不喜欢的话,那只剩下这个。”炼血掏出一个控制器,轻轻一按,一架大约两百五十公分的人形装甲,立刻出现在眼前。人形机甲弹开外壳,露出里面流动著萤光的线路,炼血一个后退,和装甲合为一体。
“这组人马……真像是从漫画里跑出来的……”朔华头痛地叹气……没想到的是,炼血不是要拿这套装甲来交易,那高大的金属体忽然冲了过来,扛起大型机枪对准三人。
“我老爸说过,如果东西买不成换不成,那就只好用抢的了!”
第一章矿坑
这个时代在矿坑采矿,是一件非常辛苦危险的工作。
一开始矿坑还算浅的时候,只需要付出劳力,用力锄就是,当采矿深度达一定进度时期,矿工就必须进入伸手不见五指的矿坑,靠著一盏盏的灯火辛苦找寻矿脉,并且小心手里铁锄这么一个用力敲下去,不会将成形的矿石给敲成碎片。
因此,矿工的生涯并不长久,这样长期在黑暗中工作非常伤眼力,几乎是才刚进入中年,便已老眼昏花,有的甚至连东西都完全看不到。

而能走到这一步的矿工,已经算是好运了,更不幸的,多的是在矿坑里因为空气燃尽而窒息,也有挖到不名气体引起中毒或爆炸,更有的是被矿坑崩塌埋死的。
所以说,除非逼不得已,不然没有人会自愿做这份用生命做赌注的工作。
朔华他们两人一树进入矿坑后,这样的感触就更深了。
矿坑里味道非常差,而且空气稀薄,黑色的岩壁上,不时有细细的水流流下,在凹陷处慢慢聚集成小水洼,然后往低处流下,要是在这种地方点了灯,再多进来几个人,恐怕呼吸就更困难了些,二氧化碳中毒一点也不奇怪。
朔华伸出手,从矿坑口的地方往内一挥,轻轻喊了一声“风”,瞬间整个矿坑内的空气干净不少,再往前做了一个伸手握住的动作,五指放开的同时,整个内部的矿坑像是照进了阳光,只是这阳光会随著人而移动。
“不错的能力。”
“你要说它生活化的话,我不会介意。”
“一个不错的生活化能力。”树海笑著很快更改说法。
“谢谢。”他早知道这家伙不晓得腹诽他多少次,这次还不抓机会暗笑才怪。
因为除了铁锄之外,没有更进步的采矿工具,所以矿坑虽然已经采了几年的时间,再加上岩石质地坚硬,所以矿道并不深远。
两人一树一下子就走到了矿坑尽头,最里面还有一个推车倒在那里,四处散落著矿工丢在那的铁锄。
“动工吧!”
冷暮走上前,伸手轻轻地贴在岩壁上,一个短短的呼吸之间,附近的岩壁发出轻微的声响,然后一道道细纹,像蛛丝一样向外扩散蔓延。
朔华用手在龟裂的岩壁上一敲,原本结实的岩壁,随著他这么一个不算强大的力道,快速崩解,无数的岩石开始离开原来的位置,向下坠落。
这么多的岩石块,如果真的完全坠落到矿坑道上的话,恐怕会引起不小的声响,到时候外面还在吵架的几个守夜人,绝对会来一查究竟。
冷暮自然不会蠢到犯这样的错误,事实上,他从小到大,还不知道什么叫做错误。
岩块碰到地面那一刻,倏然化成黑灰色粉末,一下子将前方的坑道给掩埋一半,其中露出不少大大小小紫红色的矿石。
朔华伸手取起一块,模样有点像是地球上的紫水晶,却带著酒红,随著光线的不同,有时候竟会有一种手中的物体其实是一种液体的错觉。
酒泉石,一种佩戴时可让人头脑清新的宝石,如果晶矿够纯颜色够深的话,从小开始佩戴更会使头脑清晰,有利于记忆。
现在他手中的这一个酒泉石,像是刚转红的葡萄,并不是很深,体积也不太大,不过像这样小拇指指节大的一颗,也足够换取两个金币左右的价值,如果制作成饰品的话,依照师傅的技术不同,价值就有不同倍数的增加。
“化成灰的量太多。”
冷暮解析过的岩石,比女人脸上用的粉饼还要细,不过依照恒等定律,就算是岩块变成粉末,基本上它们的重量是一样的,体积也只浓缩到大概三分之一。
冷暮没说什么,很干脆地踏上那一堆的灰,继续刚刚的动作,而且一次比一次快,一下子矿坑就增加了四公尺的深度。
“他这是什么意思?”树海蹲在那一堆灰前,十指**比沙子还细的灰里,一下子如藤蔓般迅速伸长的指头,马上就捞出了一堆矿石,除了酒泉石之外,还有会随之而生的红晶,价值性稍微低一点。
“他的意思是,他只做他负责的部分,其他我们自己想办法解决。”
“我想也是。”
两个人认命的互看一眼后,一个取出空间里终于用得到的扫把跟畚箕,开始扫起灰尘,另一个则是一枝树枝拖过倒在一旁的矿车,另一枝树枝继续深入泥堆里,掏矿石兼分类清楚。
如果你以为可以把手放在那一堆泥上,一下子全部收进空间里的话,那就错了。
什么事在做的时候,都必须要有凭借,若是没有联系存在,就无法构成动作,就像一个点永远都只是一个点,要成为图形,必须要有第二、第三个点一样。
将东西收到空间,必须符合看到、触摸到,感觉到、想到,而那一堆沙子,每一个分子都是个体,你只能看到表面的个体,只能触摸到、感觉到部分的个体,你也只能想到大致上的位置,因此这证明了一件事,世界上没有完美,一样东西永远存在著一个称之为努力的缺口。
所以……他们必须认命来补这个努力的缺口。
刚开始,两个人都很本分地用手动,到后来,朔华直接一**坐在矿车边缘,扫把跟畚箕像是遇鬼了一样在半空中自行打扫,每次畚箕里的灰一满,就会移动到朔华面前,那双手轻轻一碰畚箕,畚箕消失再出现,泥沙失去了踪迹,全部先处理到空间里头。
而树海,早已经失去刚刚勤劳的分类精神,全部一古脑把石头扔进矿车,人则是不晓得埋到矿坑哪一个缝隙去睡大头觉,只留下手臂粗细的树根,在矿道中诡异地爬行。
数十位矿工做了几年的工作,让这三个看起来很悠哉的人一下子完成,原本一点也不起眼的矿坑,一下子暴增两倍以上长的距离,而且后面多出来的那一段,不但岩壁挖得长、宽、高一般工整,而且矿脉中的一个矿石都不曾错杀,就连本来应该脏兮兮的矿道,都被清理得算是干净。
不过,朔华一边看著扫把舞动,一边再次怀疑……
自己的能力,难道是以清道夫为终极目标?
**著动人的身体,趴在男人强健的胸膛上,感觉底下的呼吸起伏和沉稳的心跳。
纤细的手指移到自己胸前,轻轻地在胸口上的云朵状纹痕画动,微微的搔痒仿佛痒到了心里头,有种口干舌燥的鼓动,她很清楚这一种燥热,不是几口透彻的冷水就可以解决。
为什么来到这里?
这已经是第几次这么问自己?
这里比起她原来所在的星球并没有比较好,不但落伍,而且缺乏可以让自己更加美丽的物质,她是多么喜欢看每天花心思打扮得漂漂亮亮的自己。
在过去,她最讨厌的就是这样的环境,落后、野蛮、荒芜………那让自己觉得贫瘠。
但如果她依然在自己的星球上享受生活,那么她永远就只能在那个位置,一个受一般人羡慕,却永远也登不上最高点的次等者。
次等者……
她恨这个名词所代表的意义,她讨厌自己不管如何打扮,也比不上族长和长老她们的美貌,她怨自己永远都输人一等的脑袋。
但是她是美丽的,她是聪明的,只是这样的美丽与聪明,在家族里却显得如此平凡,每一次她所勾引上的男人,总是再见到族长她们时,便忘记她的美好与温柔。
如果她的心思单纯,也许世家大族这样的出身会是一种幸福。
可她想要更多,她想要拥有更多的权力,想要有更多的财力,她希望自己想要的一切都可以轻易得到,盼望这世间没有自己得不到的东西。
所以,当那人手中拿出钥石,等待她的答案时,犹豫仅仅只有一瞬间,在想起那个总是痴痴看著自己的男人的一瞬间。
她不觉得自己狠心,因为她从来不曾给过那男人期望,那男人也清楚彼此之间身分差异是多么的巨大,只能默默的守候一旁,从不敢说出一句表示心意的话。
偏偏有些事情,不是不说就永远不知,她不曾忘记每天回家那一杯永远热著的茶,每次天冷一早就会挂在衣架上的大衣,还有日日月月年年总是在视窗开著的兰堇,那是自己最喜欢的花朵。
于是,在她握住那一颗乍看之下一点也不起眼的钥石时,她问自己,你知道你将失去什么?
“妲塔……你看,今年**鸟又要过境了,真漂亮对不对?”
“哪里漂亮了?灰扑扑的,和它们的名字一点也不合。”
“妲塔,**……不需要美丽……因为**的本身,就是世界最珍贵的美,也许有一天,你……”
“我怎么?”
“我希望有一天,你能懂那种美,那种牵著手义无反顾的美。”
我不想懂……风磊……我永远也不想懂……
闭上双眼,不愿再想起那一张刻骨铭心的脸,她现在已经不在那,也永远不会回去。
永远不会!
“亲爱的。”
“嗯?”
“你不觉得我们的山寨小了点吗?”
卡蜡斯庌有个很美丽的妻子。
或者应该说,卡蜡斯庌曾经有个很美丽的妻子,只是那美丽已经枯萎,在她的手中顺著血液一点一点流失,如今陪伴著那曾经美丽的,也许只是一条条肥胖的蛆虫。
卡蜡斯庌永远也不会知道,他一直以为自己的妻子还活得好好的,虽然心里奇怪老婆怎么会一天比一天还要美丽,最爱的那对胸脯一天比一天丰满尖挺……
但,这不是很好吗?哪一个男人不希望自己的老婆可以这样?
只要卡蜡斯庌的心里一直有这样的想法,妲塔所下的魅惑术就永远解不开,当她是陪了自己十数年的妻子。
为了纪念那美丽女子的“退让”,妲塔留下了她那令人诟病的审美观,每天都缝出一堆拼布一般的衣服,在瞧见高大的卡蜡斯庌穿它时,笑声犹如风穿过银铃般清脆动人。
那悲哀的女人,原来她的存在感,也就仅此而已……她的人生除了这破碎的审美观之外,什么也没有。
所以妲塔握紧了那一颗石头,妲塔不想像她一样,妲塔要所有的人都知道自己是谁,要每一个人的心都永远为自己颤抖!
“小?青色可是菲嘉鼎鼎有名的大盗贼团,怎么会小呢?”
“但是,它也只是个盗贼团不是吗?”
“为什么这么说?你不喜欢在盗贼团里当我的压寨夫人吗?”那张粗犷的脸,稍微不高兴地狞起眉头。
“我不是这个意思。”妲塔仰起头来,双眼像是要滴出水一般,看著身下瞪著自己的健壮男人,乌黑细柔的长发随著她的移动,轻轻、缓缓地划过卡蜡斯庌的胸膛,在小小的**上停了一下。
卡蜡斯庌眯起双眼,这女人,越来越懂得怎样引起自己的**。
“我只是觉得,你是这么的强壮有力,拥有这么多的手下,还有这么多的财宝,但是,这样的你却只是个盗贼头目,你不觉得哪儿不对吗?
“我常常想啊!我的男人是这么的好,他应该住在雄伟的城堡宫殿里,可以在战场上骑著战马,举起战旗,一声令下……
“你想想,那千千万万人只听你命令,你看著那些畏惧你、尊敬你的人,在杀戮战场上,为了你的荣耀,付出每一滴血汗,那会是什么样的景色?会是多么伟大的光荣?”
“我只是个孤儿出身,哪来的机会去住在宫殿,去带领军队?”
妲塔说的,卡蜡斯庌怎么可能没想过?
从小到大,哪一个男孩不喜欢玩骑马打仗的游戏?看著军队从眼前宾士而过时,心中又有谁不是羡慕又尊敬?
“菲嘉的嘉纳烈一世,当年也不是什么贵族或是将军啊?况且你拥有的,可是比当年的他还要多?”
“你是要我造反?”
这事可不像杀人抢劫那样容易,一个不好,他的整个基业就什么都没了。
“我只是觉得也许当不成国王,但至少可以不用过这种人人喊打的日子,你说是不是?你难道没想过,可以过得一样好,却不会让人看不起的日子?我们有哪点不如人?只因为是盗贼?”
说话的同时,妲塔心里却是这样想的:“你将来会怎么样我并不在乎,如果你真有机会成为国王,那么也会是我的国王,若没机会,那至少可以成为我的踏板,帮我走到那一个位置……”
妲塔不点而红的朱唇勾起弯弯一笑,满意地瞧见那一张粗犷脸上的双眼,开始有了深思的表情。
暂时,先这样,只要他想,那颗心就会忍不住,念头就像一个种子,将它种下了,只要一点一滴灌溉,总有发芽的一天。
俯下臻首,伸出温热的香舌,从男人的唇角慢慢、慢慢划过下颚、突起的喉结,轻轻地在上头绕了个圈,含住,贝齿轻啮。
卡蜡斯庌吞了一口唾液,感觉喉头的湿热麻痒又滑了下去,在锁骨**了一下,顺著胸肌之间的沟壑往下滑,一路滑到了结实的腹肌上,陷入了深深的小小的凹洞中。
这时,他终于忍不住闷哼出声,换来身下银铃巧笑。
“还要……继续吗?亲爱的?”
一只大手用力将那抬起的小脑袋儿重新压了下去。
这就是答案……
顺著产量最丰富的矿脉挖取,半个晚上的时间,就装了半车矿车的宝石,这些宝石要是拿出去的话,恐怕连国王都会忘记自家宝库的丰厚而瞠目结舌,偏偏这三个人,一个是一百零一号冷淡表情,一个是根本看不到脸,最后的一个则是无聊到快要睡著的境界。
“树海?”
喊了一下,没反应。
“树海!”
“有!”一张爱困的脸,从石头缝隙里钻了出来,明明就是不需要用肺部呼吸的身体,还刻意地做出打哈欠的动作。
“啥事?”
“有挖到矿精吗?”
“啊?不晓得耶!我要翻翻看,刚刚那些全都是下意识动作。”
“换句话说,你的确是睡著了。”
“树是不需要睡觉的,是你聚集的光太舒服,我忍不住进行光合作用,你知道什么是光合作用吗?就是我们树啊,到了白天……”
“闭嘴!我们星球也有植物,我知道什么是光合作用,你只要回答我刚刚那个问题就可以了。”朔华已经够无聊的了,不需要在这种时候上生物课,来加速催眠。
“那你们星球的人,一定不懂得怎么尊敬植物跟老人家。”一张小嘴嘟哝的声音,在矿坑里回荡。
“你的样子像老人家吗?”
哼了一声,一双手在几秒之间延展成千百根细树枝,一下子全伸入了矿车之中,像在搅和什么一样,迅速挑选起宝石来。
“有耶!有耶!有挖到耶,还两颗!唉呦!”一棵酒泉石狠狠地叩上树海此刻长满树枝状植物的头颅,虽然不痛,但还是被打得整个后脑勺往后弯了一下。
“挖到也不说一声!你不用睡觉我们要!”树海手中两颗拇指大小的矿精,一下子飞到朔华手里,东西刚放在手中,就可以感到其中洋溢的能量,自掌心暖暖的往身体内部传递。
“东西到手的话就赶快走吧!已经快到工人上工的时间了。”看了手中的计时表一眼,只剩下大概半个钟头。
菲嘉计算时间的方式跟地球很像,但可能因为是星球自转速度不同,或是体积不同的缘故,一天虽然一样被分成二十四个时区,但是每个时区却是七十二分钟,每一天都比地球还要多出四个多小时。
这种计算方式,是因为他手中的计时表才知道,菲嘉的人并没有分到如此详细,餐馆的人对于时以下的时间划分,都是用沙漏分成五格来计算。
话一出口,岂知树海竟然发出诡异的笑容,朔华一看就知道不对劲。
“怎么?”
“那个……”小身子扭扭捏捏。
“矿工上工时间不是你之前告诉我的?”
“唉呀!你真聪明,我都还没说,你就猜出来了。”
“是吗?谢谢你的称赞。”语毕,刚刚还拿著矿精的手掌心,冒出一团呈白光状的火焰。
如果树可以流汗的话,那么想必树海此刻必然全身像刚游泳过一样精彩,但,树不会流汗,所以他只能干笑。
“别这样嘛!我只是想看看能不能挖到三颗,这样一人一颗的话,不是刚刚好吗?”
“所以你就假装忘记跟我说时间也许有更改?”
“嘿嘿!其实不是更改,是因为这些日子,正好有上头的贵族前来探查,小镇上的镇长为了表现出矿产收获丰富,所以这几天提早半个时区左右的时间上工。”
也就是说,现在工人们已经在洞口集合了。
朔华瞪了他一眼,心里并不很焦急或是火大,能获得三颗矿精的话,的确是比较好分赃,而且这些矿工跟守卫为难不了他们,树海也是因此所以才不是很重视计画。
不过这种事彼此心知肚明就好,若要合作,照规矩来是必定的,这可是一场会死亡的游戏,不是死了还可以复活重来。
“你知道我想说什么。”
树海耸肩,模样已经恢复成小孩型态,只是全身光溜溜的就是了。
“我知道,下次绝对不一意孤行,那现在该怎么办?”
三颗矿精是他的目的,另外,他还想确认一下这个男孩对紧急状况的反应。
朔华肚子里的想法,树海怎么不知道?
朔华在心里冷哼,手中一个收起的动作,一瞬间矿坑里产生一道急风,大量的氧气浓缩在三个人附近的空间,接著走到前方三公尺左右的距离,将刚刚全收到空间里的矿泥倒了一部分在前头,聚集矿坑中流动的水,覆盖其中。
“冰!”
原本软趴趴的矿泥,瞬间坚硬无比,同样的动作重复数次,一下子,一道乌黑的冰壁,就将整个矿坑隔绝成内外两层,由于矿坑内的光线并不强,因此那些矿工们到时候挖半天,也只会觉得工作变得凉爽,很难发现挖的其实不是岩石,而是一堆冰冻岩泥。
“冷暮,顺著矿脉挖出去。”
依照冷暮的速度,要挖出一条通道并不难,只是相信过不了多久,矿坑的异状就会被这些人给发现,违背了他们一开始不想太过明显的做法。
本来挖点东西走,就算被人察觉,也因为对方难以估计损失而且做法隐密难以追究,现在被树海这么一搞,小镇的镇长想必会气疯了。
冷暮一直没多说甚么话,他很相信朔华的能力,而且非常乐意可以继续手中的工作,因为一开始崩解岩块没多久,他就发现这是一种很好的练习方式,将一样的物质反复拆解,一个晚上的时间,就可以更熟练地去施展自己的能力。
而且在刚刚瞧见朔华重新造墙的那个动作之后,冷暮心里有了一个新的疑问与想法。
朔华可以分解掉任何一样他所探知的人跟物,那么,是不是也可以试著将这些分解掉的东西,重新再组合回去?
喧闹声,渐渐从岩壁的另外一头传来,朔华手中造墙的动作,几乎和他崩解岩石的速度一样快速。
发现,有同伴的生活,似乎……比一个人时来得有趣,也容易……
前提,同伴必须在不是笨蛋的情况之下。
第二章信任问题
那些矿工才进去矿坑内不久,就开始有人觉得奇怪,平常不用花一顿饭时间就可以走到尽头的矿坑道,怎么今天走了半天还走不到底?
而且越后面越奇怪,不但没有钉在墙壁上可以点的灯,整个黑暗的矿坑道在手中灯火照耀下,显得干净平滑许多,跟他们过去挖出许多乱七八糟坑坑洞洞的坑道,实在相差了十万八千里。
因为内部没有灯可以点,只好再跑出几个人去找了灯回来,一路大概每隔三十步远的距离就点一盏,在点了三十五盏的灯之后,才看到尽头。
后面也跟上来几个把工具移动过来的工人。
“怪了,今天矿坑里怎么这么凉爽?”平常进来都是又热又闷,空气糟到会呼吸困难。
“不但凉爽而已,你不觉得这道路好像比平常多了两倍远。”
“我觉得不止两倍,天知道我走了多久才把这些铁锄给搬过来,而且你们看,铁锄在那么远的地方,这几台矿车怎么会在这?”
“你们……想……会不会是见鬼了?”
因为矿坑内常常有意外发生,所以死过不少人,每次进来这个气闷又黑暗的地方时,他们很少会去提到这个名词,因此当这句话一问出来,在场的工人十个有九个脸都青了。
“闭……闭嘴,不要说那些有的没的,我们还是快点挖,今天镇长不是说有人要来看吗?不快点挖出点成绩来的话,就准备回家喝西北风了!”
工头大声喝止所有人脑袋里的想法,只是一开头的结巴,把这几句话的力量给消减不少。
既然工头发话了,那他们也不敢多说什么,赶紧上前取过铁锄,开始认命的在矿坑道里挖了起来。
挖酒泉石是有诀窍的,每次下挖的力道绝对不能过大,否则宝石容易因此碎裂,通常是选定一个目标,然后在岩石周围慢慢敲打出一个范围,借著岩壁因敲击而产生的裂痕,取下石块放进矿车中,再运出去让外面的工人检查研磨。
有时候,一块岩石里一颗宝石也没有,有时候里面可能蕴藏著四、五颗。
因此,当工人们用老方法挖出一块块岩石时,捧在掌心奇怪的冰冷温度,再加上刚刚的那些说法,就诡异的让他们头皮发麻……
他们赶紧将岩石放到矿车里运出去,没想到刚到门口,就瞧见一脸讨好模样的镇长,跟一个高大的男子。
看那男子的服装,应该就是大家所说的那位贵族吧!
“素敬大人,这就是采下来的原矿,等等经过工人用磨石器重新绞碎过,蕴藏在其中的宝石,就会一一显露出它的原貌。”
那位叫做素敬的男子,就是朔华他们在书店里遇到的那一个。
素敬看向矿车里那一堆乌黑的岩块,皱起浓密的双眉,然后上前伸手抓起一块“岩块”来。
“这是什么东西?”
那一句挟带著严厉的问句,让刚刚还讨好笑著的镇长傻了眼,而两个将矿车给运出矿坑的工人,在瞧见贵族大人手中的那岩块竟然开始滴水时,也楞住了。
矿坑里是偶尔会挖到泉水没错,但那只会让岩块沾上一些水,并不会像现在这样慢慢从岩块里渗出水滴,然后在那只大手中流淌。
“酒泉石的原石,不是吗?大人?”现场只有因为矿场太过脏污、很少过来探看的镇长搞不清楚状况,抖著一双手回答。
“这叫原石?”素敬一甩手,用力将那块被称为“原石”的东西,给摔到矿坑口的岩壁上,然后在众人的意料之外下,“原石”碎成细碎石状,其中还有一堆的粉末洒下来。
“怎么会这样?”
做了许多年矿坑工作的工人,忍不住上前探看,被摔成一堆碎粒的“原石”在阳光下被风这么一吹,竟然开始融化,用脚用力一踩,水分被压出,一下子就压成了扁扁的形状,然后可以看出,那是参了水的矿泥。
素敬冷冷看了镇长一眼,长腿一迈,快速地奔进矿坑坑道里,昏黄的光线、崎岖的坑道对他的行动一点也没有影响,只见他高大的身影,像风一样顺著坑道的方向前进,在瞧见坑道的挖掘程度明显不同时,他的双眼闪过锐利的光芒。
看那些矿工的表情,很明白是突发状况,代表在昨天之前,矿坑的进度与状况还很正常,然而只在一夜之间,就发生了如此奇怪的事。
不晓得是什么样的人,或者应该说是组织,竟然有能力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迅速挖掘出这么长的一条路径,而被挖出的那些矿石,想当然不可能好心留下,现在八成在那些人的口袋里,再难夺回。
快速的身影卷过一丝微风,停留在被吓著的众工人眼前。
懒得搭理这些愚蠢的下等平民,素敬伸手摸向矿道的尽头,果不其然,他摸到了和刚刚一模一样的触感。
像冰块一样温度的岩壁。
夺过工人手中的铁锄,用力一敲,感觉手中敲击到坚硬物品的震动,手腕都被震的发麻。
怪不得这些工人会没发现,连硬度都十分的相似。
那些人利用了矿坑的黑暗来做掩饰,如果不是他在外头发现那些原石的不对劲,恐怕当他进来之后,看著这黑黝黝一片的矿道,也很难去察觉其中的不同。
这到底是怎么做到的?快速无声无息地挖掘,在挖掘后制造出如此相似的岩壁,这是多么艰难的一件事,他实在是想不出在目前的高手组织中,谁有能力可以做到这一切?
“给我用力挖!”
素敬要看看通道的另一头到底有什么!若不是矿坑里的空气稀薄,他真想直接用火烤融算了。
“大……大……大人,究竟是什么回事?”气喘吁吁的镇长好不容易才跑过来,赶紧走到素敬的身边询问,怕就这样丢了自己的饭碗。
“你没眼睛吗?”
因为不用再顾忌会不会伤到宝石,一群工人迅速地增加速度与力量,一下子就将冰壁挖出了好大的一个坑,然而,坑里除了冰壁之外还是冰壁,没有人知道这一层不晓得怎样造出的冰壁,到底有多厚的距离。
素敬可没再多的时间可以在这里浪费!
这时,从矿坑口处又传来脚步声,矿坑道里一下子挤进了太多的人,呼吸更加困难。
“大人!大人!您要我跟踪的对象,今天准备离开镇上了。”那天被素敬派出跟踪的警备队员,一发现裘扎克佣兵团开始整理行囊,马上就跑来跟素敬报告。
素敬双眼一眯,看了那一层不晓得什么时候才可以打破的冰壁一眼。
“你给我好好待在这里,直到挖完这一层冰壁为止,我会回来看你怎么跟我解释。”
镇长在他凌厉的目光下,颤抖应允,还不知道要说些什么时,素敬便已朝洞口的方向快步离开。
真是一次不顺利的任务,不管是在那些卷轴上还是这些矿石上,他就像是缠上了厄运之神一样,烦得他直想杀人。
那两个小子,最好不要让他太烦心,不然的话……
朔华他们是在最后一刻赶回旅店的。
三个人一瞧见停在旅店不远处的马车后,二话不说钻了进去,其中朔华很干脆的占据大半个位置,闭上眼睛打算先好好睡上一觉再说。
很显然地,佣兵团里也就差他们三个没到,裘风确认他们到齐之后,没打算询问他们究竟跑到哪里去,回头马上就吩咐众人出发。
这时间,大部分的镇民都还没起床,因此马车行进的速度还算不慢,不时可以感觉到车轮底下的震荡,朔华干脆取出柔软的棉被铺在下头垫著,比较舒服。
昨天晚上这么一趟,最累的人就是他了,本来应该是冷暮,可那棵可恶的树给他突然来这么一下,让他用尽所有的力量去造该死的冰壁,害他刚刚差点由冷暮扛回来。
“太好了!一人一颗!”树海开心地把玩手中三颗矿精,果然如他所愿地在最后关头又挖出一颗来,如果他猜的没错,那个矿坑里的矿精,可能在今天就被他们给挖光。
反正那些非能力者也不会晓得这东西的用处,只会拿来镶在王冠上招摇,还不如让他们好好的利用一下。
朔华跟冷暮接过矿精,拇指大小的矿精和酒泉石一样呈现紫红色,但是却是深得近黑的紫红,只能透过微微的光线,射在手上仿佛真正的血色一般。
“想什么?”转头看向冷暮,刚刚他就发现他的沉默……虽然他本来就很沉默。
“怎么把分析过的东西重新融合。”
“听起来不错,真像我刚刚做的工作,能吗?”朔华马上就知道冷暮想法的由来。
“目前,没办法。”
“为什么?”
“我的能力目前是破坏、分解,必须要有一个起始,一个能让我可以聚集的能力。”冷暮心想,也许必须藉由杀害某些钥石拥有者,来达成这个可能。
“聚集?像我吗?树海也算是吧!”
“你是在提议我可以杀了你们?”冷暮的双眼眯了起来,看向朔华额上和树海脱掉鞋子的脚底。
三个人里,若说杀人的技巧的话,确实没有人可以阻止他。
仿佛没看到树海倏然睁大的双眼,朔华笑了一下。
“啊!这的确是一个方法。”
“你有病啊!干嘛跟他说这个?你以为他是那种‘因为是同伴就不杀’的人吗?”
树海低吼出声,迅速地将自己移动到马车另一头,会选择这两人当伙伴不是没有原因,早在之前,他便已从群树间,将两人的个性查得一清二楚,其中和朔华成为同伴是他的计画之一,只是没想到他竟然会找上冷暮,因此他也就不得已和这个似乎没什么道德感的人一起。
虽然树海必须承认冷暮的能力很强,而且能有效的保护同伴,不过树海早怀疑,有可能在被冷暮保护之前,就先被他给杀了。
“你会吗?”没想到有了树海的警告,朔华还是一脸蛮不在乎的表情。
冷暮看了他一眼,再看向瞪著他瞧的树海……
“你不会,你够聪明……他,我考虑。”
“噗!哈哈!真是好回答……哈哈……”
“你……你这话是什么意思?你的意思是说我很笨吗?不对,这不是我要说的!我要说的是……你难道不知道同伴必须互相信任吗?怎么可以打同伴钥石的主意!”
“同伴必须互相信任?”冷暮看了他一眼。
“需要我翻译他的意思吗?”朔华懒懒地睁开双眼,一副乐意效劳的模样。
“我又不是笨蛋,不用你翻译!”树海觉得差点**起来,“但是……不是我不想信任你好不好,你自己说,你难道真的不可能干我刚刚说的那些事?”
冷暮连看都没看他一眼,就已经眯起双眼打算休息一下,昨天累的人可不止朔华一个。
朔华笑了一下:“需要我帮他说吗?”
“不用,你又不是他,算了,是我理亏。”他不是那种不知检讨的人,这次的确是他自己的问题。
“你是故意的吧!”瞪了朔华一眼,觉得刚刚的话题根本就是他一人故意兴起。
朔华淡淡一笑。
“要怎么想随你……不过,你不觉得既然可以脱离过去那种无聊的生活,为什么不让自己过得自在一点?你离开森林,不是为了让自己陷入整天提防背后的生活吧!不累吗?”
他以前看到的,尽是那些勾心斗角的生活,对那样的日子,一点也不向往。
树海苦笑,想了想,干脆放弃思考,光凭脑袋的话,说什么他都赢不了眼前这两个人,他的特长不在这里。
况且就像朔华所说的,在不懂得谎言的树与树人之间生活习惯了,要过这种充满猜忌的人类生活,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都是你们这些人类害的。”树海很无辜的嘟哝,“要不是这五百多年来看太多你们人类的习惯,怎么会沾上这种恶习?”
而且说句实在话,如果不是因为人类的天性里似乎就有著背叛的存在,树海会去怀疑吗?
“这倒是实话。”朔华说道。
“你不反驳?”树海很讶异,那可以算是一句贬低人类的话。
“没什么好反驳的,那是事实,你在人类的环境里生活这么多年,就应该懂得,人类的辉煌来自于心,人类的落败也来自于心。”
因此,即使人类做出许多丑恶的事物,却同样有令人无法忘怀的感动在其中。
生为人类,他并不自卑,只要活得不违背良心,他甚至可以骄傲。
“你是一个好孩子。”树海叹息。
这句话却换来朔华的白眼……
“麻烦请你变成原形之后,再来跟我说这句话。”
被一个小鬼说“你是一个好孩子。”
有谁会感动啊!
“你不介意我撑坏这一辆马车的话,我就不介意用原形把刚刚那一句话重复一次。”
“说实在的,我一点也不介意你撑坏马车,基本上,会找你算帐的人是扎克。”
而朔华呢,顶多换一辆搭就是。
树海哼了一声,正想反驳,马车突然来个紧急煞车,里头的三人除了冷暮依然安稳地坐在原地之外,另外两人一个摔个倒头栽,另外一个直接抓著棉被卷成春卷。
被卷在春卷的那个在心里叹息,到底是佣兵团真的不好做?还是是他比较倒楣,所以老是遇到突发状况?
现在又怎么了?
现在又是怎么了?外头的裘风也很想问这一句话,他带领佣兵团这么多年的时间,像这样麻烦不断还真是少见,之前是青色盗贼,现在是镇上警备队。
这下可好,官兵强盗他全遇上了。
“请问各位有什么事吗?”
警备队员并不是什么特别有能力的高手,也不算什么官,再加上这里的警备队员态度向来不是很好,因此裘风咬著烟杆,依然坐在马上,也没打算表现出很尊敬的样子。
要不是他们算是官方势力的话,他早一脚把这些挡路的人给踹出去,每次收些入镇的费用就已经够讨人厌了,现在还想干嘛?什么时候增加了出城的费用吗?
几个警备队员互看了一下,也不晓得该怎么说,他们之所以拦住他们,纯粹是因为队长的吩咐,偏偏队长也没说清楚是怎么一回事,就急忙忙跑去矿坑了,现在叫他们该怎么回答。
“你别管那么多,等我们队长回来自有交代。”
“什么叫做我们别管那么多?要知道我们今天送的可是贵重商品,货物这种买卖的东西,自然是越早一天到越有好价钱,你现在拦著我们,到时若是有什么损失,请问找谁要?”
扎克可不怕得罪这些警备队员,要知道裘扎克之所以能一直屹立在菲嘉,靠的不仅仅是实力而已,背后若是没有些什么势力,怎可能顺利接下那些大大小小的官方任务?
警备队员也知道眼前这个佣兵团不是好惹的物件,但是既然队长都这么吩咐了,若是没做好的话,明天警备队的位置肯定就没有自己的份,此乃当下之急,为了讨口饭吃,他们不得不这么做。
“抱歉,可能耽误了你们的行程,但由于这是命令,我们也没有办法通融,一切请等我们队长回来自有交代。”反正既然是队长说的,那责任全推到队长身上就好。
队长?一个乡镇的警备队队长,通常是由首都的防卫军里调任,官阶与身分通常都是属于贵族里的低下阶层,有些则是立了功劳的平民,这样的身分,敢拦截一个强悍的佣兵团,富有的商队?想必身后还有更强大的势力在干涉这件事。
于是,裘风转头看了一直坐在马车探看外头的商人领队一眼,别看他胖嘟嘟一脸胆小怕事的样子,这队伍里头最不好惹的人说不定是他,平常掩饰得没人相信罢了。
清督自然没忽略裘风看他的那一眼,不禁叹息,他还以为可以一路顺利偷懒到首都,没想到事情竟然一件接著一件。
会是谁想拦他们下来?难道首都有人知道他们运送的是什么样贵重的货物吗?
“几位大人,如果可以,就别为难我们这些做小本生意的人,要知道首都里还有公爵大人在等我们运送的货物,如果迟了,几位大人是要我如何跟公爵大人交代?就说是富必喇的几位警备队员对我们的行程有意见?”
拿出手帕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圆润的脸庞笑咪咪的,只是另外一手取出的一把扇子,马上让所有警备队员变了脸色。
在瞧见扇面上印的狮子图腾家族徽章时,没有人不知道清督口中的公爵大人是指谁了。
菲落特公爵,菲嘉贵族上层里数一数二的人物,在军方里势力最强大,可以说就是当年以一团之力,灭掉邻近小国的贝加恩公爵了。
几个队员脸色发青地互看一眼,有些干脆就退后了几步,原本完善的包围网,立刻出现了缺口。
“我想清督先生误会了!”
豪迈的朗笑声自马车后传来,三匹健马卷起大量风沙,冲过后方长长一排货车,自然也穿过某一辆马车里的三双眼睛。
树海并不了解他是谁,因为朔华跟冷暮两人并没把那天书店里的事看得很严重,所以没跟他说。至于另外两位当事者,一个继续裹在棉被里嘟哝了一声麻烦,另外一个则很轻地转动了一下脖子跟手腕,骨头与骨头相合间传来的喀啦声响,仿佛预示了些什么。
“是我让警备队员在贵团离开前,先通知我一声的。”只是他要的只要“通知”他一声就可以,并没有让他们自作主张的拦人下来,这样他要做什么事情,不就所有人都知道了?还算什么秘密行事?一群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蠢人!
清督一眼就看出他是谁,也看出他所代表的麻烦人物,尽管还是带著笑容,心里却已经不晓得将素敬那一张笑面虎的脸给在脚下踏了几次。
“原来是素敬大人,小的无礼了,敢问素敬大人将小的商队拦下是有什么疑问吗?”
素敬虽然是个麻烦人物,并不代表他就会怕,反正两方代表的势力早就水火不容,而这一批货物是他必须保住的,若是让这个笑面虎有机会大作文章,即使那不算是个把柄,也损失良多。
清督笑得有多和蔼,参臣·素敬的表情就有多亲切,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在相亲,瞧两个人多高兴的样子。
但是就算每个人都知道事情不会这么简单,却没人敢表达……喔……有一棵树例外……
“人类,这就是人类,看看他们的脸,我的鸡皮疙瘩都要掉下来了。”
“树有鸡皮疙瘩吗?”同一辆马车里的“住户”自言自语。
“你干嘛一定要吐我槽?”
“我高兴。”
“你……”
第三章神秘的卷轴
“我想没多大的事,我请警备队长帮我拦住各位,是为了跟你们队伍中两个小兄弟商量一件事情。”
素敬知道,清督这次运送的货物,肯定有什么问题,但是要找麻烦,也必须在取得卷轴之后,现在还不是时机。
“两个小兄弟?”
这下子换清督心里满是疑惑了,他以为素敬是故意来找碴的,还是说他有什么特别的诡计想陷害他?
“没错,两个小兄弟,我昨天在富必喇的书店里遇到你们队伍里的两个年轻人,听老板说,他们将书店里的卷轴都买走了,偏偏其中一份,是我的主上特别想要收藏的珍品,因此我想请那两位小兄弟割爱,是不是可以将卷轴转卖给我,我会用两倍的金额买回。”
卷轴?他是知道右丞相大人的确是有收集卷轴的嗜好,但是事情真的如此简单吗?什么样珍贵的卷轴,会让素敬不计代价拦住他的商队想夺回?里面有什么秘密?
“既然如此,那我就没什么意见了,毕竟卷轴的归属不属于我,我看素敬大人亲自询问那两位小兄弟的意愿吧!”
“如此甚好。”笑了一下,一切都在素敬的计画之中,“麻烦请昨天在书店里相遇的那两位小兄弟出来一见好吗?”提高声音喊了出声,双眼谨慎地盯住每一辆有可能走出人的马车。
清督笑在心里,看他的样子,虽已经刻意掩饰,但是瞒不了他,那卷轴必然有什么秘密在。
过了一会儿,其中一辆马车,果然下来一个高大的身影,银色的长发随下车的动作飘扬,阴冷的目光在和素敬对视的那一瞬间,连看尽各色人马的他,都感到一阵颤栗。
“小兄弟,我刚刚所说的话,相信你听见了,想请问你愿意吗?”
如果真的让冷暮表示意见的话,他会直接把手伸到素敬的喉咙。
可惜现在他代表的还有另外一人一树,因此他点了一下头,从怀里掏出一份卷轴。
素敬很快地下马,接过他手中那一份卷轴,打开来看。
“不是这一份,应该还有其他的吧?”
于是,冷暮把手伸进马车里,很快一双黄棕色的小手又递出三份卷轴。
素敬皱了一下眉头。
“我知道要求太多,但能不能全拿出来让我确认?”他没时间玩这种游戏。
“太多。”身为一个有权有势的贵族,素敬的“请求”只换来冷暮两个字。
素敬克制住情绪,吸了一口气,拿过刚刚递来的三份卷轴一一确认。
“不是这三份。”
于是马车里又递出四份来。
素敬咬牙,再度将被耍弄的想法压抑下去,将四份卷轴一一打开,再次确认自己要的东西不在其中。
这样的行为到第五次,终于让素敬找到所要的东西,带著和刚刚同样温和的笑脸,把腰带上的钱袋递给连伸手都没打算的冷暮,等马车那双伸出来的黄棕色小手把钱收回后,才转身跟清督道了一声谢,同来时一样匆忙地离开。
清督的双眼看不出有什么波澜,在马车重新行驶后,骑著马来到三人所在的马车旁。
“小兄弟,你知不知道,你们刚刚已经得罪了什么人?”
一张孩童的脸露了出来……
“啊?得罪了谁?刚刚那位大人吗?为什么?是不是我们不应该拿他们的钱?”
多么无辜的一张脸啊!刚刚到底是谁在嘟哝人类恶心,老爱挂张面具在脸上的?
清督尽管和素敬半斤八两,一样属于老奸巨猾的人,但是毕竟可以算是同一个商队的人,因此对朔华竟然派出一个“孩子”跟他交谈,并没有太大的负面情绪波动,但他也知道了一件事,里头的两人,就像一开始他所想的一样,不是好对付的人物。
“这么说好了,我相信你们刚刚那些行为,并不是为了**参臣·素敬,想必是和我所想的一样,觉得那取走的卷轴必然有什么秘密在,而素敬取走哪一卷,秘密自然就在那一卷。”
树海笑了一下,朔华刚刚就跟他说过,这胖子跟刚刚那个大汉都不是容易应付的人,果然,马上就看出了其中一个关键所在,不过,也像朔华所说的,还不够看。
马车车门露出一张俊美、难得有表情却总是带著嘲弄的脸。
“你说对了几件事,也错了几件。”
“喔?敢问对了哪些,错了哪些?”
“对的是,刚刚我们的确用那方法确认了重要的卷轴是哪一卷,错的是,刚刚我们的行为,主要就是为了**那个叫做什么素敬的大汉,而那个大汉也不像你所想的那么容易,你真的认为他所取走的那一份卷轴,是他想要的吗?”
清督目光闪了一下,在这个少年的言语之下,他发现自己竟然很难保持脸部的假像,他的每一句话,都重重的打在心里。
像是觉得对他的打击还不够似的,朔华纤长的手握著一份卷轴,递到他的面前。
“想要知道他所想要的秘密吗?”
这少年是个恶魔!明知道他若是伸手取走了这一份卷轴,他所代表的势力,必然会卷进素敬跟这几个人之间的恩怨。而让他咬牙的是,他不能不拿。
接过朔华手中的卷轴收进怀里,“若真像你所说的那样,**素敬是主要的目的,那么,希望你的身后能有足够应付他的势力,不然,恐怕你们连今天都活不过。”
他看过他们的能力,但若只有这样,他们将永远活在被追杀中,那还不如早死早超生算了。
“我们不需要有什么足以应付他的势力,你有就可以了。”他一开始就是这样的打算。
“你!”
朔华目光转为冷然,“你知道吗?人之所以常常觉得自己高人一等,并不是没有原因,因为在人类眼中看来,他们所拥有的智力与武力,可以毁灭任何其他强大的物种,而我们也是,为什么**素敬?就因为我们知道我们所拥有的智力及武力可以毁灭你们,这个答案如何?”
清督该嘲笑这个少年的狂妄,但是他没办法。
清督被朔华眼中那种无情与气息给震慑住,下意识感觉到,他刚刚所说的一切,并不只是玩笑或是妄语而已。
但他们不都一样是人吗?为什么他的语气里,却仿佛代表著两种不同的生物一样?
于是,清督忍住满心疑惑,移动著庞大的身躯,就想回去重新整理一下思绪,一只棕黄色的小手却拉住他。回头,一双碧绿色的双眼十分无辜善良地看著他,水汪汪的。
“还有什么事?”
棕黄色小手张开,手心朝上,另外一只手指著他刚刚收进怀里的卷轴。
“大叔,你们人类的世界里,似乎有一种很特别的观念,而这种观念,我想身为商人的你,应该是不会不清楚才是,所以……”
清督的额头青筋浮现。一个饱满的钱袋,重重地放进棕黄色的小手中。
“谢谢惠顾。”
远处的扎克抬眉,清楚瞧见清督青筋爆开……
“你吓到他了。”
夜晚,因为和下一个城镇相距颇远,因此整个商队扎营在野外,树海瞧见清督自从和朔华对话开始,就一直一脸有如全家死光光的表情,不由得提醒一下好不容易才补完眠、从春卷里爬出来看书的人。
“你不用为他那颗胆囊担心,事实上,他经历过比我那番话更惊心动魄的场面,而且绝对比你想像中的来得多。”
“我才不是为他担心,是为我们担心,已经得罪了一个右丞相的势力,你不怕连这里都想把我们……”树海比出一个锯木头的动作。
“就因为我那番话,他才不会想把我们这样。”朔华很配合的做出一样的动作,不过他表情里的某些东西,让树海很想打人。
“怎么说?”老人家不跟小孩计较。
“你知道在人类的世界,最懂得疑神疑鬼的职业,就包含了政客跟商人两种,而这胖子,很明显的两种身分他都有了。”
“然后?”
请原谅他的木头脑袋,他还是不很懂得朔华想要表达的意思。
不远处的冷暮冷哼一声,他忍不住抓了个石头扔过去。
“然后很简单,别忘了他了解冷暮的可怕,还看过妲塔的能力,你觉得他会怎么想?”
杀了他们灭口?没有任何一个平凡人,会想对恶魔的同伴或是同类下手。
收买他们?和明知可能是恶魔的人合作,还要他们当手下,清督不会是头脑简单成这样的白痴。
那就只剩下一个办法了,既然杀不了他们,也不太可能收买,那不如利用素敬不可能留他们活口的可能下,偷偷帮他们和右丞相的人对著干。
这样一来,也许还可以和这几个人保持良好关系,另外一面,等于是无形中让右丞相多了一群神秘的敌人。想到这一点,清督一直青著的脸,终于恢复红润油光。
“看来他想通了。”树海嘟哝,没想到还真的跟朔华所想的一样。
“这叫人的劣根性,也是大自然的法则。”
“什么法则?”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因为我们比他们强大,只要他有脑袋,就知道欺善怕恶的道理。”
“为什么我觉得你的口气听起来,好像你和他们并不属于同一种生物?”
“因为那是事实。”
“拥有钥石,让你觉得高人一等了。”树海觉得这种想法要不得。
“那是事实,并不是我认为……树海,难道你觉得当有一天,你的能力可以离开这里,甚至回到你的故乡树人星时,你还能像记忆中的那样,让自己深根在泥土里,动也不动,整天就听著风传来树人之间的低喃吗?”
他记得吸血鬼的电影或是小说里,常常出现的对话。
“我们吸血鬼不过就是一种站在食物链顶端的生物,你们人类不也同样吃其他的动物?为什么你们无罪?我们就有罪?”
他们现在,就像是人形物种里的吸血鬼一样,也许有同样的样貌,同样的习性,但是,再也没有可能回到过去,和故乡里的人和平相处。
不是瞧不起那些没有钥石能力低下的人,而是就算他们不在乎,那些没有钥石的人,也会将他们当成怪物,人类的妒嫉心是很可怕的。
树海沉默,这数百年来的时间里,他从不曾想过这个问题,因为他是树人,在这个世界本来就格格不入,被当成妖怪也是理所当然,他并不觉得哪里不对。
然而,如果有一天他回到故乡呢?故乡没有人和他一样,知道树人星外的天地有多大,没有人可以和他一样使万物欣荣。
也许就像朔华所说的,在故乡其他树人的眼中,他很可能就像个怪物,一个受众树尊敬的怪物,或是受众树排斥厌恶的怪物。
而他自己,恐怕也无法再继续日日夜夜,岁岁年年都待在同一块土地上,看著阳光发呆,因为他知道,更遥远的地方有著什么……
“你很讨人厌你知不知道?”
朔华翻过一页,没搭理他。
“为什么要让我这么快去认清事实?你真的很讨人厌。”这样,树海的希望是不是就失去了意义?
树海没想过有一天,回到树人星时,他的朋友不但会不认得他,还会把他当成怪物……
这样,教他怎么继续坚持下去?
当初树海能孤单熬过数百年的岁月,为的就只是想有一天离开这里,回到树人星上,和朋友深深埋在土壤中,看著阳光发呆,就像……他在树人星发芽之后,每天会做的事一样。
“所以,你认清事实了?”
“那又怎样?我一点也不觉得快乐。”
“认清事实从来就不会是一件快乐的事,没有人喜欢强迫自己面对。”
“你不介意?”
“介意什么?”
“有一天你回到什么地球的时候,家人把你当成怪物?”
朔华笑了,那种笑,说起来其实不是笑,反倒是向一种自嘲,也像是在嘲笑什么。
家人?
别傻了,从他母亲去世之后,他就不觉得自己拥有过这东西。
“第一,我没家人;第二,我们地球上的人类,最多就一百多岁的寿命,你觉得我们能回到故乡的那一天,会是在什么时候?五十年后?一百年后?没有人能活到在我踏上出生土地的那一刻拥抱我。不会有人。”
在地球上,众神与万妖的故事里,没有一个故事是写著神妖像平凡人一样永远生活在小镇上,至今依然相处愉快。
若是有,就不会有无神论者了,神如果就在身旁,那还需要那些寺庙做什么?
“真是悲观的想法。”
“我有更悲观的,你想不想听?”
“那个?”
“就是你身后有一把刀,正想把你砍掉。”
树海在心里诅咒朔华一千万遍。
这是哪门子的悲观想法?
这是事实!事实好不好?要不是他们这次休息的地方,是在没半棵树的谷地上,没树可以警告他,否则他怎么可能有机会让这些混蛋近身!
摸摸差点被砍断的脖子,愤恨地伸出手抓住暗杀者的脖子,五指瞬间化成尖锐的树枝,刺穿脆弱的喉咙,鲜血沿著棕黄色的小手臂流下。
蒙面底下的双眼,无法置信地看著自己的鲜血从身上流逝,每一滴都不曾落入泥土,全数渗进那只抓著自己的怪手。
“下次杀人先搞清楚,通常会开花的树,都喜欢用鲜血跟尸体做肥料,呐!你看,我会开花呢!”翠绿的眼笑得多无辜,一朵粉红色的花朵绽放在另一只手的指尖,随著吸取的鲜血越多,花朵愈加绽放愈加鲜艳。
不是刻意,但也没有阻止清督把他们三个人的帐棚安排在角落远处,朔华张开双手,两朵火花绽放在手心,然后下一瞬间,鬼火一般连续飘起数朵一样的火球。
本来手中拿的刀,就要砍向这次任务的目标之一,然而这种诡异的景象,教蒙面人顿住了前进的身体,一双眼瞳孔微微放大。
“你们家大人没跟你说过,有些物件不要惹吗?”
蒙面者手中的刀颤动了一下。
“还有,你们大人也没教你……杀人的时候请小心背后?”
“啊!”
尖锐恐怖的嚎叫声,瞬间从喉咙蜂拥而出,不知在何时,他的背后已经飘浮著满满的白光火球。
火球沾染上黑衣的那一瞬间,火焰扑上身体所有可以燃烧的地方,黑色的表层一下子化为灰烬,原本古铜色的皮肤快速失去水分,从真皮底下冒出鲜红水泡,破裂焦黑,一双眼睛凹陷,闪烁白光的火苗,来自身体每一处脂肪化成体油,在火焰中啪吱作响。
朔华像是恶心地眯起双眼,身边的火焰却不曾停歇,仿佛感染一样,传布上每一个带著恐惧脸孔的黑衣人身上。
“啪!”
焦黑只剩下一点皮肉的骨架倒地,撞击地面的那一刻,像木炭一样的碎裂,只能从隐隐约约的形状之中,瞧见那惊恐至死的的表情,头颅三个暗黑的空洞,望向远方,再也没有人敢靠近一步。
但是很多时候,一件事情你去做了,并不代表你就有能力终止。
所有黑衣人,还在因恐惧而全身颤抖,处于失魂落魄的状况,一个冰冷的气息就蔓延而来。
毫无温度的手贴住后颈,然后黑衣人瞧见一张倒立在他眼前的脸,那张脸英俊的五官,即使是倒著看,也很难找出缺点,却偏偏一点表情也没有。
冷暮看著脑袋往后折一百八十度的脸,脸上一双睁得血红的瞳孔一瞬也不瞬地瞧著自己,血丝从眼眶周围迅速扩散,在月光下可以清楚瞧见黑色的瞳孔扩张。
生命,真是脆弱……
满意地收回手掌,接著瞬间就移动到另一个人的身后,这一次掌心稳稳地贴住脑门。
冷暮心想,这个人大概连自己死了都不清楚吧!
冷暮的力量,在之前矿坑的训练之下,变得更加灵活自如,瞧著掌心下呼吸间就成为只剩下内脏皮肉的躯体,他很清楚地感觉到自己究竟进步了多少。
“你们杀人一定要这么恶心吗?”
树海扭曲著嘴,看向冷暮脚边那溢满鲜血的“肉团”,觉得自己头上的叶子全都抖了起来。
“我已经很努力控制了。”回答他的是已经解决完范围内敌人的朔华。
他说的是实话,虽然他偶尔会练习发出这种散发白光的火球,但是拿来攻击人还是第一次,没想到会这么恶心,然而用都用了,反正都是杀人,在这种时候心软就显得非常做作。
“至于冷暮,我想他是故意的。”
像是在回应他的说法,又一个敌人在冷暮的手中成为肉团,只是这一次敌人的那一颗头颅非常完整的陷在自己身体里。
他不是在杀人。
他是在练习,把人当成工具在练习自己能力操作技巧,现在的他只要接触到敌人的身体,不用特意去触摸哪个位置,他喜欢分解哪个部位,就分解哪一个部位。
“真恶心。”
树海还是不能接受冷暮这种不把生命当作一回事的态度,自己杀人是因为这些黑衣人想杀自己,可以越快结束对方的痛苦,心里也就不会有愧疚或是抱歉。
而冷暮……
想来他根本就无法理解“愧疚、抱歉”是什么东西。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方式。”朔华弯身将手贴在地面,一瞬间附近的地面动了一下,然后一块巨大的泥块飞向半空,落在另外一头,只留下地面上一个好大的坑洞。
再伸手朝身边的尸体虚空一抓,一具又一具的身躯从半空中往挖出来的大坑中摆放,树海看了一眼,双脚动了一下,土地里冒出无数的树根,快速地将其他尸体移动到大坑中。
冷暮解决完最后一个敌人,发现他们的动作,也没说什么,弯身一手抓起一个,抛球一样把那些尸体给扔进坑里。
“你可以放心的是,虽然冷暮可能不太懂得感情什么的,但是你可以信任他的原则,那种‘把你当成同伴就不会违背你’的原则。”
所以,朔华可以很放心的把背后交给冷暮,打从一开始他发现冷暮在佣兵团待了那么长的时间,不曾让团中的佣兵在他眼前有所损伤之后,他就了解了这一种难得的原则。
树海看向完全不在乎他们两个人在说些什么的冷暮,再看向朔华,最后叹息。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感情很多时候并不可靠,但是这种对同伴不违背的原则,绝对比感情更来得难得。”
如果说,一开始朔华在马车里对树海谈论的信任,让他了解了自己的错误,那么这一刻,他就真正的明白自己开始可以接纳。
“我必须说,你说服人的能力还不错。”
朔华扬起右眉,“我有说服任何人吗?”
“是没有。”树海笑了,“你说服的是一棵树。”
朔华的唇角也勾了起来。
只是两个人的笑容都不是维持很久,因为他们发现冷暮看著那坑里尸体的目光。
“我想我的眼睛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吧?”朔华盯著坑里的东西。
“如果你看到的东西跟我看到的是一样的,那代表有两个可能,一个是我们的视力都没有问题,另外一个就是我们可能因为太过疲累,而产生幻觉。”
坑里只有一样东西……那就是尸体。
只是照理说,尸体应该是不会动的。
偏偏,他们看到其中几具骨架还算完整的尸体,慢慢地动了起来,然后用僵硬的动作,往坑上爬。
第四章恶灵无启
“见鬼了。”
尽管在经历了钥石的洗礼之后,对一些奇奇怪怪的事情已经不太惊讶,但是瞧见刚刚杀死的人竟然开始往坑外爬,那种感觉还是很毛,非常的毛。
“是见鬼了。”往后退后几步,三个人慢慢地会合。
坑里的尸体动作很缓慢,尤其是被朔华烧焦的那几具,根本就是动一步身上掉一块骨头,没多久,好不容易站起来的骨架,就又全散了开来。
这种模样,如果是在笑闹剧里看起来,一定是搞笑的一个段子,不过真实摆在眼前时,三个人没有一个可以笑出来。
先爬出矿坑的是树海杀的人,喉咙上还留著一个渗血的空洞,顶上的头颅却似乎不觉得痛一样,将头转向三人站立的方向。
“我猜它等一下会打过来。”
“这需要猜吗?”那只东西都已经开始在地上找武器了,不打过来才怪。
“我可不要吸它的血。”树海说道。
“它也没多少血让你吸了。”朔华答腔,基本上打穿动脉,血差不多都流光了。
“那现在怎么办?”树海又问。
回答他的是冷暮。
冷暮的手指向谷地另一头,那一头的景色黑压压的,如果不仔细看,还真的看不清楚有个白影正慢慢移动过来。
他们这一次休息停留的谷地,据裘风他们说,是佣兵和那些盗贼们时常发生冲突的战场。
因为谷地的附近充满坑坑洞洞的洞**,埋伏起来很方便,要休息也很方便,所以通常都是看谁先占了这一块地,谁就有战场上的优先权。
平常,这里也算是青色盗贼的地盘,不要看它距离他们的山寨颇远,由于富必喇是个油水丰富的商旅必经之地,因此当初青色获得这里前,还打了不少次的生死之战,损失了不少人马。
偏偏这一次,青色盗贼之前在裘扎克手中就吃了败仗,因此在佣兵团进来后,整块谷地几乎可以说是空荡荡的,什么人也没有。
朔华他们和其他佣兵团员都各自找了一个洞**休息,但除了他们三个之外,其他人都相隔十分的近,所以虽然刚刚阵势颇为浩大,尖叫声不断,在某人的吩咐之下,也没有几个佣兵过来察看。
这不是裘风跟扎克两人不顾情义,事实上,朔华也事先跟他们说过了,毕竟他们算是雇佣人马,不想暴露太多有关于他们几人的讯息给佣兵团知道,况且,那一群人在这种情况下能不能帮上忙,根本就是一个未知数。
但……现在他们三人为这一点,不晓得是该庆幸还是该难过。
庆幸的是,没人会被这一种景色给吓死。
难过的是,他们必须亲手解决这些自己刚刚制造出来的恶心东西。
远方白色的影子渐渐明显,从影子来的方向,可以看出其原本藏在谷里的某个洞**,而且没被那些检查状况的佣兵察觉。
当三人看清楚那白色影子的模样之后,心里也难怪那些检查的人没发现。
白色的影子,是一个覆盖著腐烂人皮的骨架,整个骨架上,可以说没有一块肉或是内脏是完整的,只有左胸肋骨后的那一颗心脏不同,那颗心脏看起来鲜红健康,很有秩序的跳动。身上沾染的尘土,一看就是刚刚才从坟墓里爬出来。
朔华的脑袋动得很快,马上就联想到古籍《博物志》里介绍的一种人种。
“无启民,居**食土,无男女,死埋之,其心不朽,百年还化为人。镠民,其肺不朽,百年复生。细民,其肝不朽,百年而化为人。接**居处,三国同类也。”
“啊?”树海满头雾水,他们树人星上可没文言文这一类的东西。
“一个传说,意思是古代有个国家叫无启,人民习惯居住洞**吃泥土,没有子女,他们的人民死了之后埋在土里,心脏不会腐烂,等过了百年,又变回人,另外还有两个国家也很类似,一个是肺部不会腐烂,一个是肝不会腐烂。”
“那是镠族跟细族,小子,这还是我第一次在这个地方,正确听到我来自何方的说法。”
在朔华跟树海解释的时候,那个白色的骨架就已经来到三人附近,刚刚从坑里爬出的尸体,全部整齐地站在他身边。
僵尸大军……玩游戏看到是一回事,真正对著一堆糜烂的**,又是另外一回事,朔华觉得快吐了……
“钥石。”冷暮从隐隐约约中,瞧见了那跳动心脏上的三道纹路,那三道纹路,很清晰地顺著心脏的血管显现。
“我就知道。”
朔华在心里嘟哝,果然古时候书里的怪物异人,为什么只在那时存在,现在却不曾听过,原来真的都是那些开门的人从远方送来。
“小子,你从哪里知道我们的来历?”
心脏跳动的骨架一边询问朔华,一边用眼洞里恢复的还不是很完整的两个眼球,看著依然在坑中努力爬出的尸体。
“你们真是太浪费了,这么棒的尸体……”骨架喃喃自语。
“书上写的。”
“是吗?那上头还有写什么?”
“没了。”他现在很想回地球在书上附注:这三种人,其实是来自其他星球的外星人。
“这样啊……那太可惜了……”
“哪里可惜?唉呦!”树海头上的细叶,被朔华扯了一下。
骨架“笑”了一下,“可惜这样一来,你们就不知道要怎样才能杀了我……”语毕,身边的尸体就像活著一样,摆脱了之前僵硬的动作,飞快地朝三个人冲了过来。
“都是你!”
“啊?”树海很无辜地看了两人一眼。
“你看,剩下来可以动的,都是你杀了的那几个。”
“我怎么知道它们还会再动!”树海还真是他妈的无辜,有谁杀人的时候会想那么多啊!
可恶!
站在最前方的树海,是第一个被攻击的目标,根本就连眨眼的时间也没有,拿著尖锐匕首的手臂,已经挥向他的脖子。
“怎么这次还是我?”
超委屈地喊了一声,原本就不高的身体突然矮了一截,下半身全都“落地生根”,上半身则用力挥开那具攻击他的尸体。
“我想……是因为它们没忘记刚刚是你杀了它们的。”
朔华迅速往后退,在这个星球生活超过半年,对它比地球还强的引力已经习惯,稍微可以恢复过去跑步的速度,不过还是跑不过这些曾经受训过的杀手就是了。
一旁的冷暮没有让同伴受伤的打算,长腿一跨,划出的力道在地上卷起一道沙尘,将尸体拦腰踹出去,一下子骨节折断的声音响起,飞出去的尸体成上下两节一百八十度折腰,碰一声倒在地上,四肢晃动了一下,无法直立起脊椎,在地上爬了起来。
躲到冷暮背后的朔华,并没有因此放松警戒,他可没忘记那一颗鲜红跳动的心脏上,刻画的可是三条纹路。
忽然,一个白影闪到他身边,朔华熟练的伸手一画一推,一道闪烁白光的火球瞬间化成一道墙,将自己围绕在中心点。
有医学指出,人类在死亡的一瞬间,体重会减少大约二十一克,那重量也许代表的就是灵魂的离开。
那么,朔华现在瞧见了为数甚多的“二十一克”,在自己身边围绕。
朔华眯起双眼,现在可以来猜测,三道钥石给予的能力,一个是指挥尸体,一个是操纵灵魂,那么还有一个呢?
“这是什么?”
树海用树根绊住那些没完没了的尸体之后,也瞧见了身边那些隐约可见形象的白影,可是当他挥出手臂时,却什么也打不到,原本一直平静的心里,终于起了不安的涟漪。
“刚刚被我们杀死的那些人的灵魂。”朔华伸手抓住冷暮,他正将最后一个靠近身边的尸体给打飞出去,两人移动到树海身旁,然后利用刺眼的火光围绕三人。
“它们怕火跟光,所以别离开我可以创造的范围。”
“问题是……我也怕啊!”树海哀嚎,把自己的形体弄得扁扁的,穿到两人中央,极力不让那些火光靠近自己,他可不想成为树人星第一个玩**的树人。
“小子,你懂真多,你叫什么名字?”骷髅脸上的腐肉,勉强撑起一个类似好奇的表情,让朔华差点没吐出来。
“问人名字之前,不先报报自己的才礼貌?”还有,你知不知道腐烂的骨架“笑”起来比刚死的尸体还恶心啊!
“我?你叫我‘无启’就好了。”
“我比较想叫你‘无耻’。”
“什么?”腐烂的骷髅,显然不晓得“无耻”这个中文发音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我觉得你的造型挺劲爆的。”
“你还没回答我问题。”看来又死又活不晓得多少次的人,不是那么容易被唬弄的。
“我以为你知道。”
“什么意思?”
“毕竟你人都还没到这里,就操控了那些尸体,所以我猜你的能力除了控尸、缚灵之外,最后应该是利用某些东西,来获得远处的资讯。”
非常满意地,朔华瞧见骷髅眼眶周围的鲜红肌肉动了一下。
“果然不简单,我的确是可以透过各种尸体的视线去瞧见我所想要看的东西,不过倒是听不到远处的话,所以严格说来,你还是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不过,我想那也不重要……等我可以**你漂亮的身体之后,想取什么名字就取什么名字,你也许会是我最漂亮的一个玩偶……旁边那个也不差。”
闻言,朔华浑身起一阵恶寒。
“喂!你什么意思!我就不好看吗?”对于自己严重的被忽略,树海忍不住伸出头来插科打诨一番。
“你是一棵树。”无启不屑地回答,擅长操纵尸体的他,一下子就看穿树海的本质。
“树也可以是尸体啊!”
“我对树的尸体没兴趣。”无启还想说些什么,突然感觉不对,一双浑浊的眼球愤怒地充起血丝来,“你们在拖延时间!”
“呵呵!被你发现了。”树海搔搔头,刚刚朔华就偷偷的吩咐他尽量跟那只怪物扯些有的没有的,虽然他不晓得为什么,不过也尽力照著办,没想到这么快就被发现目的。
“为什么……难道……我该想到的,你既然可以猜出我的出身,发现我的能力,自然也可以知道能力的缺陷!你想拖延时间等到天亮!”
朔华耸耸肩,他本来只是猜测而已,“是你自己证实了我的想法,这可不干我的事。”
“该死!你到底是从何得知这一切!”
他在这个世界待了超过一年,从来就没有人知道他的一切,因此对于心里想做的事,向来为所欲为,不曾遇到困难,而这个小伙子仿佛是他天生的克星,对他的老底了若指掌,若让这个小子活下去,那么他在这个星球不就不用混了。
“你不会想要知道的。”朔华干笑。
“说!”
“呵呵!咳!”叹了一口气,朔华一副非常惋惜的模样,“这些东西在我的星球,可以说是……基本常识。”
确实,古今中外,大家都明白鬼这东西怕日光。
“噗哈哈哈!有趣!真有趣!真的是太有趣了!”
突然,一个异于四人的声音从半空中传来,由于这声音来得太过突兀,就连冷暮也感到讶异。
底下四人抬起头,就看见一个长著翅膀的男人,手里拎著两个人飞在半空中,其中右手边金发的那个就是刚刚说话的人,也没等他笑完,原本拎著他的手就放了开来,害他笑声顿时中止在半空中,然后很狼狈的跌在地上,还滚了两圈。
“少泽!你就是看我不顺眼是吧!竟然这样把我丢下来!一点同伴的情谊都没有,也不想想我们相处了多久,这么冷淡,你伤了我的心知不知道?”
恍若他身上一点泥沙也没有,才刚站好身,就摆出一脸哀怨的表情,活像是死了丈夫的少妇一样。
“你有心吗?”
被叫做少泽的那位拥有翅膀的男子,拍著双翼缓缓下降,朔华这才有机会瞧见他手中拎著的另外一个人……
其实那也不能够说是人,比较像一个泥偶,五官身材都有,不过平板的很,朔华马上想起以前一些老旧的漫画,上面有模样十分类似的土偶,整体看起来像是长了四肢的仙人掌,有著空洞的两个眼洞,跟一张名画“呐喊”中的嘴。
要不然就是凸眼睛、肥短身材,怎么看怎么诡异的另一种土偶。
现在他眼前就有一只“仙人掌版”,差别在于这一只长著胸部,还穿著衣服。
“那是什么?”树海很小声地偷偷问,他觉得那个东西根本就是诡异到了极点。
“我怎么知道。”
“才怪,你刚刚的表情不是这么说。”
冷暮转过来看朔华,认同地点点头。
连冷暮都有反应,看来他刚刚八成有可能被“吓”到颜面抽筋。
“我真的不知道那是什么,不过,我看过很类似的东西,不过说了你们大概不会相信。”而且,他要怎么跟这么多的一群“外星人”解释地球上卡通漫画这一个名词?
“我可以理解,因为你刚刚好像看到冷暮在野地出恭一样吃惊,所以你说吧!我会有心理准备……我说的不是这种心理准备……呵呵……”树海向冷暮朝他伸过来的手掌干笑,他承认自己举例不当,谁让他现在脑子里最不可能的事就是他刚刚说的那一幕。
朔华觉得树海的本质可能是个被虐狂,否则明明是对他的火焰跟冷暮的残酷怕得要死,却偏偏老爱捋虎须。
“那个东西,我曾经在我们世界的书上看过不少次……不过通常都是出现在搞笑的桥段。”
冷暮跟树海还来不及吸收朔华给的资讯,那个“东西”已经稳稳地站在地上,扭扭捏捏地拉拉身上的衣服,发出一种非常非常奇怪的“啊──”声。
那种声音,感觉很像从山洞传出来的一样,有一种被束缚住回荡好几次的感觉。
“老实说,我非常能理解,为什么这东西出现在你们的书里,几乎都是在搞笑的桥段。”
树海觉得自己如果跟人类一样有神经这种东西的话,那他现在一定抽得很厉害。
“因为她的作用,很可能就是搞笑。”
朔华脸部表情要笑不笑的,他本来以为自己的接受能力在这几天后,已经磨练得非常强韧,脑子里可说是把所有神怪的资料都排列得十分清楚,就等出现在他眼前来印证而已,偏偏,竟然来个这东西,一个完全打破他设想的东西。
拎著那东西出现的少泽,似乎一点也不觉得他的同伴哪里奇怪,摸摸她的头之后,指指朔华这个方向。
结果没想到那个东西转过来,用空洞的眼眶朝向三人,然后突然从里头翻出两颗圆滚滚像是眼球的黑亮物体,盯著树海微笑。
“我想她爱上你了。”朔华忍笑解释。
树海瞪著他……“喂!请问你们究竟是出来做什么的?”
金发少年扬起双眉,伸手指指一直沉默在一旁的无启。
“本来,我们前几天经过这里时,发现这家伙的存在,于是想夺下他的钥石来玩玩,没想到今天一来,就看到你们先打了起来。”
无启的双眼冷冷地看著金发少年,再看向那尊奇怪的泥偶人,说也奇怪,不知为什么,他竟然觉得那个泥偶人对他会是一大威胁。
“啊!忘了自我介绍一下,我叫炼血,那个高高长著翅膀的帅哥是少泽,然后是可爱的妹妹泥泥。”
长著翅膀的男子,这时刚好把翅膀收起来,听见炼血的介绍之后,瞪了他一眼,“赶快把事情办一办,我们还有路要赶。”
“有什么关系,反正你可以飞。”话说完,赶紧跑离少泽身边十公尺那么远,他知道要是真的惹火这家伙,他打人都是不留余地,肯定会让他痛很多天。
无启看了看仍在幽灵惧怕的火焰中的三人,再看了一下似乎在说笑、其实已经蓄势待发的三人。
他能复活,但并不代表他是不死。
原本围在朔华三人身边的白影,突然间全数往新来的三人身上冲去,至于无启本人,早已经不知消失何方。
“少泽,去追他回来,泥泥,你不是要这些灵魂吗?快!”
炼血看了朔华三人一眼,似乎完全不担心把同伴留在这里会有什么危险,跟在少泽的身后很快追了出去。
猎物可是拥有三道钥纹的家伙,不是那么好对付的,弄不好,说不定他们两个只是帮无启增加心脏上的纹痕而已。
朔华不打算跟上去看,也如炼血所料,同样不打算攻击这个奇怪的生物泥泥,他收起火焰和身边两人慢慢远离战场,目光却紧盯著泥泥,想知道她会用什么办法,来解决这些触摸不著,又可以轻易伤害你的幽灵。
很简单。
方法真的非常的简单。
人偶泥泥只做了一件事而已。
那就是用力将她空洞洞的嘴撑到极限……
第五章镇魂人偶
所有还在附近的灵魂,就像遇到黑洞一样,在泥泥张开有八吋蛋糕那么大的嘴之后,白色的影子无法控制方向,一个又一个不断被吸入泥泥的嘴里。
白色的形影还隐约可以瞧见惧怕的表情,张著嘴却喊不出求救的声音来。
这该算是什么能力?
朔华突然想到土偶这东西,在远古时代,几乎都是从陵墓旁挖掘而出,有专家说,这是活著的人怕死去的人在底下寂寞,所以塑造一个个的泥偶来陪伴死者。
但奇怪的是,既然是陪伴,为什么有许多大量出土的人偶,看起来却一点也不像人类?
现在他大概可以知道原因了。
看来这些土偶的意义不仅仅在于陪伴,而是在于镇魂。
“真是有够强悍!”树海瞪著那个瞬间把附近所有灵魂全吸进嘴里的土偶人,心下实在是佩服,要知道,那可是刚刚他们三人都不晓得如何对付的东西耶!
“呵……呵……”仿佛听见他的称赞,吸完灵魂的泥泥,又很扭捏地拉拉身上的衣服,看了树海一眼,发出其实不太像是笑声的声音。
“她说什么?”
“她爱上你了。”朔华把刚刚讲过的话重复一次。
树海跳脚!
“唉呀!泥泥,你动作会不会太快了,全都吸光了啊?”炼血从刚刚冲出去的地方,又冲回来,不过身上的衣物很明显不太一样,本来很整齐的军装式外衣,现在变得破破烂烂,底下还有不少流著血的小伤口。
“啊……呵……”泥泥跑上前,摸摸那些伤口,表情像是很难过。
“没事,那家伙比我们想像中的难应付,竟然召出一堆灵魂,每一只都硬的很,不晓得已经炼了多久的时间,超强的!”
炼血一点也没有因为失败而难过,一副好战的情,仿佛随时随地只要相遇,他就可以冲上去干一架。
“呵啊……”
“人喔?被他给溜了,叫了一堆灵魂应付我跟少泽,等我们脱身,人已经不晓得跑哪里去,少泽说他再飞一圈找找看,找到我们再过去,那些灵魂一定修炼了几百年,超强的,赞!你吸起来一定很爽!唉呦!”
听他这么说,害羞的泥泥用力地拍了他肩膀一大下,差点把人给拍飞出去。
炼血摸摸肩膀,抬头才发现,之前那三个人根本就没在听他们两人对话,早就不晓得在什么时候,把残局收拾的干干净净,正漫步走回休息的地方。
“喂!你们那什么态度?我们好歹救了你们一命,也不懂得感谢一下。”炼血义愤填膺地朝三人吼。
“我们看起来像是需要你们救吗?”朔华摸摸下巴,回想刚刚的情况,他不记得自己曾经出现过无意识状态,放出什么SOS的信号弹啊?
“难道不是?刚刚是谁被一群灵魂围著,想出去也出去不了的?”
“啊!你说那个啊!”
朔华才刚表现出一脸恍然大悟,正想好好揶揄眼前这个看起来颇为直爽的小子时,身边突然出现一样东西,马上让他也被吓了一跳。
一边的冷暮,竟然从空间里掏出一个像是机关枪的武器,只不过枪管口径却有散弹枪的大小,现在口径的部分,正对著炼血的方向。
炼血好像没意识到自己正站在枪口前,一脸新奇地看著那个武器,他最爱研究这些东西,可惜他还没有机会开口询问,冷暮立刻让他亲眼了解到这东西是做什么的。
一道火光乍现,一颗火球在不到一秒钟的时间飞射而出,炸成数百颗同样大小的火球,然后一瞬间每个人眼前一片白茫茫,炙热的气流不断扑上身,勉强睁开双眼,只能瞧见流动的火光竟然组成一道火墙,不断在空气中燃烧蔓延。
那火势之惊人与速度,竟然将四周的氧气都瞬间净空,无法呼吸。
如果有人正好在这火流墙的范围内,用膝盖想也知道会发生什么事,瞬间燃烧成焦尸可以说是必然。
树人星没有科技,因此树海不可能带这种东西到这颗星球,而朔华不过是一个大家族中不受重视的子弟,自然也没有钱去买。
但,冷暮可不是生在没有科技的星球,也不像朔华一样无钱无势,在当初他拥有可以毁灭一颗星球的武器藏量,如今带一部分过来,不过是小CASE。
他只是不想用而已,用这些东西杀人太容易,那跟当初他在自己星球上的生活有什么两样?
不过……他不想用,并不代表他一定就不会用,他不过用行动证实,刚刚所谓的“危机”,根本就不需要炼血出手解救。
“他奶奶的,这个武器真赞,老兄,卖我好不好?”炼血一点也没被这武器的威力给吓跑,相反的,他的双眼只差没有变成心型而已。
“还是你想用换的?我看看喔!”根本就不等冷暮回答,他已经开始从自己的空间里掏出一样又一样千奇百怪的武器,有的东西看起来跟地球上的武器差不多,有的却长得很奇怪,说是武器,反而像是什么诡异艺术品,甚至连会动的生物都有。
“收回去!”
炼血还在忙著找东西跟冷暮换,原本追逐无启的少泽,已经在这时飞回来,收起翅膀就降落在炼血旁边,一个拳头朝他脑袋砸下去。
炼血也不生气,只是脑袋被打了一拳时,像是想通了什么一样,露出奇异的表情。
“如果你都不喜欢的话,那就只剩下这个了。”
炼血手中掏出一个像是控制器的东西,轻轻一按,一架大约两公尺五十公分的人形装甲,立刻出现在所有人眼前。
炼血跃到前方,人形机甲弹开前方的外壳,露出里面仿佛流动著萤光的线路,炼血一个后退,和朔华差不多高度的健壮身体,马上和装甲合为一体,刚刚弹开的钢片重新收回,把炼血给包覆进去。
一个充满著流线弧度的装甲机器人,立刻出现在眼前。
“这一组人马……真像是从漫画里跑出来的。”朔华头痛地叹气,现在又来一个小型钢弹,看来他必须把会出现的人物,扩张到妖魔神怪以外的区域,有些钥石的拥有者,似乎跟冷暮一样,都是从高科技星球过来的。
这点的确是他疏忽了。
冷暮对装甲类的东西还颇为熟悉,装甲在他的星球,一般都是利用于太空工程中,像这样战斗式的可说没有,看来这个炼血所生存的地方,也许比他的星球的科技还要更高也不一定。
根本不容许他们有更多的思考时间,炼血脚往地面一蹬,大地突然微微震动,高大的金属身体架构以和体重完全不相称的速度冲了过来,手中扛著一把刚刚还被丢在地上的大型机枪,轻而易举地抬起枪口对准三人。
“我老爸说过,如果东西买不成换不成,那就只好委屈一下,用抢的了!”他不但来自于高科技的星球,还是来自于盗贼之家,不能买就抢,一向是他的家训之一。
朔华冷哼,他早猜到这几个人不是那么好对付,在这一群钥石能力者中,不是和对方成为伙伴,就是杀了对方获得钥石。
可以看出,这三人一开始就不是想找他们当伙伴,那么追击不成又回来的原因就很简单了。
炼血可没打算让他们有反击的机会,当机枪抬起的那一刻,不管有没有瞄准,子弹便已经快速地扫射出去,一边的少泽再度飞上天际,双翼一个抖动,洁白天使般的羽翼乍放出针刺般的光芒,数以万计的光羽飞射而出,连同炼血的子弹,将下方土地打出千百个小洞来。
“真狠!”树海嘟哝著钻入地底,下一刻从炼血的脚边出现,双手化为尖锐无比的树枝,从装甲外壳缝隙之间穿了进去,用力划开里头的物质。
虽然上面飞的那一只也很强,但是地面这一只很明显地威胁性最高。
冷暮一开始就先将朔华给甩上半空中,同时从空间取出一个像是小盾牌的东西,将上头的按钮一压,厚实的小盾牌立刻延展成薄片般的大盾,扎实地将身体每一处掩盖,提著盾身体往前一冲,人已经来到装甲背后,一只长手贴住装甲的后背。
在装甲里的炼血,马上发现不对,回身想给在后头捣乱的冷暮一拳,没想到底下的树海正好深入到他的内部,尖锐的枝干插进体内,痛得他差点大叫出声。
“少泽!泥泥!”
少泽皱眉,没想到这三个家伙竟然比想像中扎手,将双翼并拢,俯身往炼血背后的冷暮冲去,企图伺机偷袭专心对付炼血的冷暮,万万没料到的是,朔华的声音也在此时响起。
“冰锥术!”
在被冷暮甩上半空之前,他就已经开始凝神准备来一场大一点破坏,因此即使知道很有可能在冷暮上抛的力道用尽时,向下摔得头昏脑胀,他还是专注地完成自己的攻击。
冷暮跟树海早就知道朔华不会如此轻易甘休,因此当眼角瞥见他半空中的身影时,十分有默契地往反方向退去。
果然,比刚刚子弹还有光羽威力更加惊人的东西,大范围不断的从天空中笔直落下,有五、六岁孩子手臂粗的锐利冰锥,在重力加速度下,瞬间把原本已经坑坑洞洞的地面,毁坏的几乎看不出原样。
一根根的冰锥打在地上全都发出沉重的声音,还引起烟沙滚滚,根本来不及移动的炼血三人,被打个正著,泥泥的身上立刻多出好几个洞,炼血尽管已经尽量用身体帮少泽挡住,但来不及收起的翅膀,还是被冰锥刺得鲜血淋淋。
不过最凄惨的还是炼血,身上的装甲虽然坚硬,但是在重力加速度下的冰锥,可是连汽车钢板都有办法穿透,一下子身上的合金钢甲马上多出几个凹洞,有的冰锥还插在上头,深入装甲里的人身上。
“他奶奶的,这次买卖一点都不划算。”炼血骂道。
朔华也很想跟他说这句话,刚刚他落地时,冷暮跟树海两人差那么一点就没接到,不得不庆幸自己命还颇硬,差点就摔得骨折脑震荡。
“炼血,你没事吧?”
少泽很快地从地上爬起来,戒备地挡在炼血身前,冷暮回给他一个冷笑,将刚刚示范过的火墙式机枪提了起来,对准三人,敢惹他的人,他向来不会给他们好过。
“没事才怪。”
他觉得自己的命起码去掉了一半,“他奶奶的,没想到他狠,他们更狠,这三个家伙到底是从哪里跑出来的?”
“啊……啊……”泥泥也很快从地上爬起来,冲上去挡在少泽面前把两人护著,嘴巴一张,所有人都可以听见那种灵魂尖啸般的声音,整个空间仿佛因为这一声声的尖啸,痛苦得连天地都开始震动起来。
“你给我停下来!”炼血在这时候赶紧站起来,捶了泥泥的脑袋一下,尖啸声顿止,所有人马上觉得轻松许多。
委屈地摸摸自己的头,泥泥啊了几声。
“你想玩到两败俱伤啊!”他不是没看过泥泥的终极大绝招,那跟本就可以说是损人损己的招式,他们三人本来是来夺取别人钥石的,可不是来自杀,没必要把自己一起赔进去。
“喂!你们,我们这次就打到这里,我猜再玩下去,谁也得不到好处,那不如休息一下,我想你们应该也是为了增幅器才往首都走,到时候我们等著瞧,不会再像这次这样让你们。”
也都怪炼血太相信刚刚看到无启跟三人的那一场架,还以为他们就这么点能力,原来只是他们不擅长对付无形之物的攻击而已。
“大话谁不会讲。”树海撇撇嘴,一脸不以为然。
可惜距离太远,炼血没听到,他忙著奋力抓起翅膀受伤无法飞的少泽跟泥泥,装甲背后的飞行系统启动,三人立刻像火箭一样直冲上天。
“跑得真快。”树海不甘愿的冷哼,今天这几仗打得还真是冤枉,累死他了。
“你不杀了他们?”朔华看了一下冷暮,觉得他会这样就放三人离开,是一件很奇怪的事。
“刚刚打的时候,我摸了他的装甲一下。”狭长的双眼看著天空,没有表情的脸庞,终于露出十分难以意会神色。
朔华抬眉,若有所悟地望向毫无踪影的天空,要像这样完全看不到影子,不晓得要冲多高才有可能。
刚刚连续三场架,几乎把所有力量耗光,疲惫像潮水一样滚滚袭来,如果再打下去,朔华八成是第一个阵亡的,幸好炼血那家伙不晓得他的底线,跑得比谁都还要快。
“很累?”树海看他根本是用昏倒的方式直接往地上坐。
“那是我目前的极限。”要不是在这之前已经在矿坑中练习了无数次凝冰技巧,否则朔华也无法肯定,自己能将这个想了很久的招式给应用出来。
“很不错了,才半年的时间,还没有增幅器,连矿精都还没吸收的状况下,你够强了。”
树海语毕,不远处的天空,突然一块黑色的物体落下。
“咯当!”好大一声。
冷暮看著那块他已经十分熟悉构造的合金铁板,冷硬的脸上微微露出笑容。
“咯当!咯当!”接下来就像下雨一样,一块接著一块的铁板,顺著一道直线不断落下。
树海怎么看这东西怎么眼熟?
不晓得是不是产生了幻听,他觉得远方有人在哀嚎。
“愿主好好照顾你们,因父,及子,及圣神之名,阿门!”非常虔诚地,朔华坐在地上,在额头画了个小十字,然后点额心、点胸口,再点左右肩膀成一个大十字。
“你们觉得我们还有看到他们的机会吗?”
树海一脸冷笑,跟冷暮一起耸了耸肩。
“好吧!那解散,剩下的明天再讨论,大家先休息去了。”
“派出去的人呢?”
素敬手指敲著房里香楠木雕刻成的书桌,心中不好的预感,让他越来越烦躁。
他派出去的人都是他直属手下,身手多好他很明白,若是像过去每次派他们去执行任务一样,现在早就该回来跟他报告才是,怎么可能让他等到了半夜却一点消息也没有?
“大人,目前没有一个出任务的队员回来,需要我去察看吗?”
一个黑衣人站在素敬的后面,全身除了黑之外没有太多线条的简单军装,代表著他隐密的身分,他在素敬身边已经有将近十年的时间,素敬手中的杀手几乎都是他一手训练而成,因此心中的著急一点也不下于他的长官,只是因为后天的培养,喜怒不形于色而已。
素敬皱眉,他是想派人去察看到底怎么一回事,如果往最坏的方面想,派出去的那些人已经全数被灭口的话,这种可怕程度的敌人他再派人出去,不过是削弱自己的力量而已。
他有想过那两个男人绝不是简单的家伙,所以特地派了不少的人马前去,但最坏的情况却不是他所能预估的。
“再等一段时间看看吧!若真还是没人回来回报,我会亲自去看看发生了什么事。”
“大人,这太危险。”
素敬挥手打断他的劝告。
“孙华,我知道他们是你培养出来的弟子,但也是我相处已久的好属下,我想亲自去看看发生了什么事,否则我心里永远不安,你知道我的个性,剩下的话就不用再多说了。”
孙华的双唇张了又闭,闭了又开,最后终于点点头。
“我知道了,全依您的吩咐。”
叹息,伸出大掌拍拍手下的肩膀,他希望情况不会比他预料的最坏情况还差……
矿精的吸收十分简单。
只要把矿精握在手中,感觉其中的能量,然后想像自己正在吸取,一股热流便会从掌心和矿精接触点上,不断的向身体涌入。
那种感觉比地球上什么按摩、推药、芳香疗法都还要来得爽,就像用热水洗净身上的脏污,却连身体内部的疲惫都一起洗去一样,顺著每一道血管,打通脑海让整个回圈贯通,顿时有一种即使没有翅膀也可以飞起来的飘飘然感。
怪不得树海会喜欢。
这种感觉真是棒呆了,尤其在发现身上的能量,多到可以轻易使用之前觉得困难的冰锥术时,朔华不但身体觉得舒服,就连心里也感到满足。
“嘿嘿!你们看!”
树海在吸收完矿精的能量之后,抬起他小小的脚掌,原本底下的小圈圈变成两个,其中一个颜色比较淡,原来的那个比较深。
朔华微笑,不过那笑容让树海忍不住抖了一下。
“很棒!非常棒!既然我已经称赞完了你的进步,你是不是应该告诉我一件你似乎忘记了的事?”
“什……什么事?”树海心里发毛。
“记得昨天晚上,那三个人在离开前,说了些什么吗?”
他就知道凭朔华的记忆力,该来的一定躲不过,忍不住哀声叹了大大一口气。
“你是说那增幅器的事?”
“除了这个还有什么吗?我相信拥有众多树当眼线的你,一定早就知道这件事,为什么不跟我们说一声?”
怪不得他还在想,怎么钥石能力者会一个接著一个出现?他记得轩泽说过,能力者的人数虽然相当多,但是也不可能多到像便利商店一样,几乎每个巷口都差不多有一家,这也太巧了吧?一个晚上就遇到四个?
“那个增幅器,在它原来的位置上,已经超过六百年了,你们知道吗?”这就是树海不想说的原因。
“你的意思是说,虽然每个人都知道它的位置,却始终不曾有人得到它?”果然有问题。
“没错。”
树海点点头,想起当年他知道这件事时,那些树与树之间传来传去的流言,每一道资讯,都在说明那个增幅器所在的位置,就像一个设计得再好不过的陷阱一样,所有能进入到内部的人,都是有去无回。
他和他的伙伴才认识不过几天,他可不想一开始就被埋没在那里。
“知道为什么吗?”
“我如果知道,就不会瞒著你们了。”危险通常来自于未知。
“地点是在首都附近没错吧?”
树海点点头,这个炼血之前就有说过了,朔华会知道并不稀奇。
“是在皇者陵墓中?”
闻言,树海的身子顿了一顿,讶异地抬头看向那一脸带著诡异笑容的少年,因为布帽而造成的阴影,让那一张脸看起来深沉许多,尤其是从他这个角度看来,几乎只能瞧见那一双薄唇微勾,给人一种神秘,又什么都被他看透的感觉。
“你……怎么会知道?”树海一直以为这算是一个秘密,他几乎敢打赌,即使是炼血他们,顶多也只能查到地点位于首都附近的郊区,再多一点的话,就是郊区绿荫森林谷地的某一处。
只有极少数的人,会知道那里隐藏著一个皇者陵墓,五百多年前,去那个陵墓寻找增幅器的能力者,没有一个回来过,树海几乎以为只要他不说,也许再也不会有人知道。
朔华从空间里取出一个卷轴。
“还记得这个吗?”
“难道……这就是之前那个参臣·素敬要的东西?”
“没错,而且我敢打赌,皇者陵墓里头不但藏有增幅器,还有著官家所需要的东西和……阴谋。”
展开手中的卷轴,之前朔华会故意分好几次交给参臣·素敬看的原因,一是为了灭灭他的威势,二来可以从中知道他要的大概是哪一份。
再说,就算卷轴真的被素敬收走,在这之前,朔华也已将全部内容记了起来。
卷轴上是用墨水写的文字,意思很简单,一般人都看得懂。
亲爱的大人,有太多年未跟您见面,不知院里的那棵绿树是否跟当年一样,依然可以容纳多人在荫下乘凉?
小人我在皇城落根,已不知何年才能归故土,这是离开故乡者都无法预料的吧!
如今我也步入老年,有一天终会等到埋土于洞中,也只有那一刻才知早年的选择,是否真的左右了小人的一生。
今天托小儿金泰送信给您,一并附上驯养的猎鹰玄武一只,羽色模样皆最,唯憾喙缘在一次狩猎中受损,小人心中只能怪责自己疏忽,望大人不会因此将此鹰藏于室,给予玄武飞翔的天空,您给了玄武机会,也是给小人机会,在远方,小人必日日跪求天神,祝您健康万安。
“我看不出这封信有什么秘密。”
“它隐藏秘密的方式,只要知道了,就能明白有多简单,但是若是不知道的人,老实说,也许看了千次百次,依然只会觉得这不过是一封家书之类的卷轴而已,你仔细看第一段第三句,里头字句起头音相同的,有“里”跟“绿”两字、“一”跟“样”两字,再来第四句里有“依”跟“荫”两字,“然”跟“人”两字,用这个方法一一挑出字眼,然后把不可能凑成句子的字去掉,剩下来的就只有……”
绿、荫、皇、者、入、洞、择、右、金、鹰、喙、中、藏、玄、机。
“绿荫皇者,入洞择右,金鹰喙中藏玄机……他奶奶的,连这样你都解得出来,这么说来,那天拦住我们的素敬,大概也是想入洞的人之一,哇咧!这不就代表到时候抢夺的人中,还有官家会一起跟著搅和?”
到时恐怕不是混乱而已,大概会血流成河,他几乎可以想像到时候的情况。
“到时入洞的会不会是素敬,我不清楚,不过代表他那一方的人,是一定会派出人马的,而且我把卷轴也交给了胖子,如果他们能解得出来,到时代表官方的可就不只一边了。”
“总而言之,你就是想加进这一锅烂粥里就是了,我们才三个人耶!而且你也看过无启这些人的能力,跟他们混著打,可以说是毫无胜算。”
朔华收回其实是他重新抄过的卷轴,一把火将它烧得一干二净,看看冷暮,再瞧瞧树海。
“谁说要和他们一起混著打了?在我们家乡,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混水摸鱼,也就是说情况越乱,对实力还算不足的我们,其实反而越有利,只要运用的好,增幅器的主人未尝不可能是我们。”
“混水摸鱼?”
朔华拍了树海的头一下,“别想了,离首都还有很远的距离,你这榆木脑袋多的是时间慢慢想。”
“我算是杉木的一种,不是榆木。”树海开口抗议,不过当他看到朔华那类似冷笑的表情之后,就知道自己很可能又在某些地方被他揶揄。
“算了,大人不跟小孩计较,我要休息了,别吵我。”
“呵呵!树不是不用睡觉吗?”
两颗白眼果子,算是给朔华的回答。
第六章塔尔玛城镇
离开富必喇之后,接下来进入的城镇塔尔玛,算是一个大城。
城里的商业,主要以花卉、工艺、服饰为主,在这里,拥有最精良的裁缝跟工匠,不管是菲嘉国的贵族,或是其他国家的有钱人,都以能拥有此地的珠宝、服饰为傲,也因此,这里人民的生活水准可说是相当高,不管是公共建筑还是私人住宅,都做得十分雅致可爱。
“但是这是表面。”
扎克把身体横挂在马上,像货物一样很没有形象的一起运进城里,这几天的路上,他一直很好奇在离开富必喇的当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什么样的方法,可以把一片平坦的谷地给弄得坑坑疤疤,比战场上刻意用来绊马用的坑洞,还来得惊人。
冷暮就算了,反正扎克从来没想过可以从他嘴里套出点什么东西,偏偏另外两个,嘴巴也像蚌壳一样闭得死紧,一句话都不说,害他现在身心受创到连好好坐在马匹上的力气都没有,还得张著嘴,替他们讲讲当地的民情风俗。
“一般游客会到的地方,就是城中心,城主府邸附近,周围官家办公场所……这里生活富裕,建设得美轮美奂……
“再来就是买卖区,在塔尔玛南边,各地货物集散,佣兵工会和商人工会都在这个区域……
“这里货物多,来往的人各异,所以早在七年前,城主干脆在商人工会的请求下,建立了拍卖场,有空你们可以去看看,里头偶尔可以挖到不少好东西。
“再来,就是一般平民住宅区跟贵族住宅区,平民就住东边,贵族或有钱人住在北边,那剩下唯一一个西边……”
“贫民区。”
朔华在马车里,瞧著路边穿著破烂的孩子躲在巷口,眼中对街道上来来往往人群身上的亮丽和手中的食物,有著无法掩饰的渴望。
“你很清楚嘛!”
“这世上没有一个只存有富裕的国家城市,只要有人富裕,就有人穷苦,这是必然的。”所以在朔华的世界,那颗蔚蓝的地球上……乌托邦永远只能是梦想中的城市,至今无人能实现。
这个世界,仍处于君主制度,对于社会的理论,可以说是连个雏形都没人能提出,因此扎克对于朔华的话,也只能似懂非懂的耸耸肩。
“也许你说的对,再来,工匠等技能师工作的地点,就在贫民区边缘,那也是一个好地方。”
扎克一边说,眼角没忽略马车里那个绿色头发的诡异小鬼,凑到朔华的耳边说了点什么。
“干嘛这样神神秘秘的?透露点消息吧,就算是报答我刚刚说了那么久的辛苦啊?”
“是你自己要说的。”
树海要笑不笑地对他说,从刚刚他就觉得耳边吵得要死,讲的那些东西,他从城里的大树小树耳语中就可以知道,要不是朔华想听听看有没有特别的,他早一个甩手把人给挂到一旁的树上去,好好跟他的同伴聊聊。
“这甚么话?”
“人话……”树海没忽略掉身边两双眼睛很怀疑地看了他一眼。
“别这样嘛!跟你们讲了那么久,没有功劳也有苦劳,跟我说一下那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怎么会有一堆坑洞,还有一堆的尸体?说一下有什么关系?”
“副团长大人,其实怎么一回事,你心里也有一点底不是吗?”就凭那天他们跟参臣·素敬之间的互动,佣兵团跟清督胖子之间的关系,他不相信他在心里会连个谱都没有。
马车在这时停了下来,扎克笑笑地直起身,“大概了解跟确定是不一样的,况且,你知道我除了佣兵团副团长这个身分之外,还有什么职业吗?”总是懒散的双眼闪过一丝精明。
“你可以称呼我为冒险者,只要是危险,都喜欢凑上一脚的冒险者,皇者陵墓可不是一个容易观光的好地方!你说是不是?”凑到马车车窗边,最后的几句话只有马车里三人听得到,最后的目光直直盯著朔华,岁月给他的历练,在此时才真正透露点玄机来。
哼!好一个老家伙!
朔华勾勾手,让他更靠近马车一些。
“你喜欢危险,那你知道我们代表的危险有多高吗?”
“小子,喜欢**自己人生的人,不会计较这些。”
“即使像这样……”朔华伸指轻轻一点,突然间一把火烧掉了扎克前额的一撮头发,瞬间又熄灭在他眼前,明明靠他如此之近,却连一点点皮肤也没伤著。
“连何时会遇上危险,连自己死了也有可能不知道的经历,你也想试试?”朔华问道。
扎克撇嘴,摸摸额上那一撮就这么消失的“秀发”,无所谓地一笑,“你知道为什么裘风有妻子有儿女,我却不曾想过创造一个家?”
“不是因为你女人太多,怕一旦结婚会被先剖成上百块?”
扎克刚刚还很有智慧的笑容,一下子变得很干。
“呵呵!这也是原因之一啦!但是真正的原因在于,我不希望自己哪一天死了,留下的人却必须日日夜夜去著急我什么时候回来。”
朔华抬头盯著他的双眼,就这点来说,他的个性比朔华的父亲还来得好。
朔华的父亲,明明知道家族不会喜欢他娶一个美貌却无背景的女人回来,却还是因为那时爱她而娶了她,然后因为想要权力,想要得到爷爷的认可,于是又冷落、放弃和母亲在一起的生活。
“好吧!既然你都这么说了,那我……考虑考虑,麻烦请让开一下,你挡到车门了。”
“娘的,你这小子够狠,我等你……考虑考虑!”扎克咬牙,转身驾著马匹跑到队伍的前头,快速地配合裘风命令手下分配好所有的工作,脸上的表情完全看不到刚刚咬牙切齿的模样,又是一脸痞子样。
“你不会想加个一般人当伙伴吧?”那就像个只能用一次的盾牌,很容易坏,又修不了。
朔华下车,看著扎克老练的动作与不动声色的态度。
“在这个世界,他才是最好的导游不是吗?”
参臣·素敬紧握著双拳,看著属下挖出来的大坑里,所藏著的东西。
那一块一块完全不成形状的肉块,根本已经不能被称为尸体。
杀人者人恒杀之,这是在斗争中不灭的定理,只是在敌人的最后,通常他们都会留给这些死者最后一丝尊严,即使他们再也瞧不见。
杀他属下的人,完全不把人当人看。
什么样的手段,什么样的心态,竟然会把人的遗体给毁成这样,叫他如何也拼凑不成一具。
“很壮观不是吗?”身边的黑袍者,似乎一点也不为眼前的惨状震惊,如果有人从他的下方往上望,还可以瞧见一道诡谲的曲线,构成那一道曲线的肌肉,非常不自然地颤动。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目光扫到这个告诉自己手下被埋在哪里的男子,尽管的确从他口中得到确实的位置,但并不代表他跟这个黑袍者之间有什么交易开始。
“没什么,感叹而已。”
“你到底是谁?想要什么?”
他从来不相信会有人平白无故的帮助自己,尤其这个黑袍者,看起来一点都不像是什么善心人士。
“我是谁你不用管,我只是想从你这里得到那三个人的消息。”
“哪三个人?”
“不用故作无知,你既然会派人杀他们,自然就很清楚我说的是谁。”
素敬从小就生在有权有财的贵族之家,除了长官之外,平常他最讨厌别人用这种命令的句子跟他说话,尤其还是一个看起来鬼鬼祟祟,连真面目都不敢表露的人。
“我知道又如何,凭什么我就该告诉你?孙华,留几个人将这些遗体安排好,我们走!”
素敬跃上马就准备离开,他还有很多事情要做,目前,报复还不能成为第一个要务。
黑袍底下的目光一闪,怒意飞逝其中,只是速度非常的快,连黑袍人自己也不觉得曾经动怒。
“凭这个。”一只手突然取出一把像是标枪一样的武器,孙华几人一见,立刻警戒地围绕在素敬的旁边,深怕他借机伤害自己的长官。
那只瘦弱且显得干涩的手,也不见他多么用力一甩,手中的标枪立刻射入不远处马匹的双眼中,可怜的马儿只来得及嘶喊几声便倒地不起,双眼间的鲜血不断溢出。
素敬冷笑。
“是很准,力道也很强,那又如何,我身边多的是可以比你更强的手下……”
话未结束,黑袍者轻笑,伸手一个上抬的动作。
“那这个呢?”
刚刚还倒地的马匹,忽然在地上挣扎起来,接著慢慢如同生前一样,先将前肢立起,最后一个用力,站立时美丽神俊的模样,再度出现在所有人眼前,只是诡异的是,它的头上还插著原来的那柄标枪,双眼从温和聪敏的乌黑,变成了浑浊的灰白。
马儿快步地跑到黑袍者身边站立,那只刚刚还用标枪射死它的手,重新握住标枪收回,脑门上的伤口依旧在,也还流淌著鲜血,只是那匹马却好像没有感觉一样,叫都不叫一声。
饶是见过各种场面的素敬,握著马疆的双手,也忍不住微微颤抖起来,摒著气息,完全不将心里的恐惧显露于外,静静地看著那个黑袍人。
“你到底想要什么?”他不是人!他是什么东西?
“我刚刚说过,那三个人的行踪。”
“那三个人曾经得罪过你?”
黑袍人跃上马,微微地抬起头,这时众人有机会真正瞧见他真实的模样,顿时忍不住狠狠地深吸一口气。
他们肯定遇上了地狱来的恶鬼,这个人绝对不会是人!
没有人可以在头颅明明只有一半皮肤覆盖的状况下,还好好活著。
“得罪过我?这样的说法,其实不完全正确。”无启轻轻地摇摇手,黑袍底下的枯瘦手指比起之前,其实又完整了许多,只是素敬等人自然不可能知道,光是他现在这副模样,就已经够吓人了。
“只是里头有个小子懂得太多秘密,让我想留他活著陪我玩玩也难,况且,我的手下里,很少有像他这样漂亮聪明的……不过……这与你有什么关系?你只要负责带我去找到他,然后你连动手都不用动手,我来帮你报了这个仇,不是你我都得利吗?”
无启的口气十分和缓,仿佛和认识的人聊著「明天可不可能下雨”一样,但不完整的双眼中,透露的讯息所有人都可以轻易感觉到。
这不是要求……他们敢打赌,如果不答应……
“我知道了,有关你的事,我不多问,但是……要我们带著你有个条件。”
要是无启有眉毛的话,一定会高高抬起,他还没想过一个没有钥石能力的人竟然敢跟他谈条件。
“你说说,我考虑看看。”无启觉得自己是个很和气的人。
“我的条件很简单,你尽量不要出现在其他人面前。”
“啊!原来是这个,放心!我这模样自己也觉得有碍观瞻,没必要到处献丑,不过……那是暂时的……”
“什么意思?”
不完整的眼球,冷冷的盯著素敬。
“我似乎记得,我刚刚跟你说过什么来著?”
素敬双手一僵,他恨这怪物跟他说话的口气。
“我知道了,你的事我不多管,但,如果必要,希望你尽量配合我们的行动。”
“帮你杀人?”他见过太多这种官方的人,会有什么样的行动,他再清楚不过,“放心,我非常乐意。”
拍拍**散发阴冷气息的马匹,那种生命流转到自己体内的感觉,比起吸收矿精或是钥石来,还真是不分上下。
他喜欢生命……
那种将生命化为自己一部分的感觉……真的……很好……
整个商队和佣兵团,会在塔尔玛停留大概两天到三天,做货物的卖出与买进动作,除了被分配到要镇守岗位的佣兵之外,其他人在下褟之后,就全跑光了。
朔华是最慢离开旅店的。
树海去跟其他的树交流,似乎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要问。
冷暮如同往常一样,去买一些奇奇怪怪可以增加实力的东西。
他本来也想跟著冷暮一起去,后来,当他从视窗瞧见那些游荡在街道上面黄肌瘦的小孩时,顿时失去了兴趣。
他不是有同情心的人,自己一直是这么觉得,因此看著这些小孩,他其实没有太多的感觉,因为这就是命,生在什么样的家里,就会有什么样的童年,活下去,全看自己有没有尽那一分努力,有没有得到那一分机运而已。
只是,无法否认的是,看著这些孩子,心中多多少少会难过。
“哥哥,能不能给我一枚铜板?”刚踏出旅店没多久,一个肮脏的孩子就立刻跑了过来,拉住他遮风用的外衣,如柴般的小手,一看就知道已经很久没好好吃过。
和其他仍待在角落看著的孩子比起来,这个孩子大胆许多,而且旁边那么多的人不选,偏偏找他一个,想来有他认人的一套。
朔华微笑。
“你觉得你为我做了什么,所以我必须给你一个铜板?”笑容底下是再现实不过的话语。
孩子楞了一下,以前这样做的时候,通常不是换来一顿打,就是好心的给他一枚甚至更多一点的铜板,这是第一次有人这样问他。
只是,他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从很小开始,每次饥饿时,他就只能学邻居家孩子这么做,虽然不是每一次都可以拿到铜板,但是偶尔却可以换来自己甚至全家的一餐温饱。
他从没想过,铜板这东西,也许是要帮人做些什么,才能换得。
“那……哥哥,我可以帮你做些什么?你才能给我一个铜板?”一双黑色的眼瞳闪烁,在那张黑黑清秀的小脸上格外耀眼。
聪明的孩子。
朔华真心的笑了,这个孩子就像他的面貌一样的聪明,只懂得跟别人求取而不是争取的人,他连说一句话都觉得累。
“这样好了,等等我想到哪里,你就带我到哪里的话,每到一个地方,我就给你一个铜板。”
严格来说,这是变相的捐款,不过,反正在这个世界,钱对他来说不但容易得到,且根本就不重要。
闻言,小脸亮了起来,但更令朔华欣慰的是,他还问了,“除了这些,还有什么我可以为你做的吗?”
“很好的问题。”朔华从空间里取出一包湿纸巾,帮他把一张小脸跟身体都擦干净,“我会在这里住上大概两三天,除了带我到我要去的地方,我给你一个铜板之外,我吩咐的事情你帮我做好,我就给你十个铜板……
“然后在我离开的前一天,我会问你一个问题,答的好,我也许会给你不只一个银币。”
蓝色的眼睛没人能看出底下的思绪,面对这一个贫穷的孩子,一个他觉得颇妙的想法和之前的念头慢慢地合并,仿佛觉得目前为止的生活还不够刺激似地,他相信这个想法若是实现,这一块大陆……甚至是这一个世界,必然会有惊天动地的改变。
改变一个世界……
没人能否认,这一个念头听起来异常令人动心。
他对权力没兴趣,不过要是可以利用机会来翻天覆地,未尝不是人生的一种乐趣。
奇异地笑容,缓缓勾上唇角,抬头仰望著他的孩子,只觉得这个哥哥笑起来真是好看,心里并不知道,这个笑起来好看的哥哥,正在动他人生的歪脑筋。
“真的会给我一个银币?”
“我说过的话,从来就没有不认帐。”不过他目前为止,也没答应过什么人承诺就是了……
孩子眨了眨大大的眼睛,终于笑了起来。
“大哥哥你叫什么名字?”
“朔华,你呢?”
“雷圣。”小娃儿似乎觉得自己的名字很棒,念的时候还不自觉地挺了挺小小的胸膛。
“雷圣,很好的名字,那现在先带我四处看看吧!你应该知道这个地方哪里有最特别的东西吧?”没树海在一旁,他相信自己还是找了一个不错的当地导游,年纪尽管小了一点,但是有时候小孩子反而会是最知道一个城市秘密地点的人。
雷圣果然很用力地点头,“我知道哪里有特别的东西,但是,那个地方我不能进去,因为……”小小的牙齿咬了咬下唇,“因为我没有钱可以进去,而且身上的衣服太旧了。”
“哪里?”
“甲倚拍卖场,我听那些来来往往的商人说,那个地方最可以找到特别的物品,不过在平常的日子都是采寄放拍卖,就是卖主订一个时间,买主用手中的价码卡写下喊价,放在价格栏。”以一个孩子来说,他口齿十分清晰。
朔华大概可以理解这种拍卖方式,有点类似画廊卖画的方法,会将喊价和买主大名放在拍卖物的下方,若是喜欢这一幅画想要竞价,就到柜台填资料取一张卡片,在卡片上写下大名跟出价,柜台的人自然会帮你放上,直到有人超过你的出价或是拍卖日期结束为止。
毕竟这时代可没网路,限期拍卖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可是在每个月的月底,会举行一次即时拍卖,那时候拍卖的东西都比较好,要不然就是卖主比较急用钱,最盛大的拍卖在年底盛会,那时会有很多很多的商人聚集在这里,非常的热闹。”
这个拍卖场,可以说带动了本地的经济,也让他们这些孩子有机会找寻更多的财路,通常每到这些即时拍卖的日子,他几乎都可以过几天温饱的日子。
“你知道的不少。”
“还好啦!因为我很喜欢听那些商人讲些外地的故事,所以虽然没进去过,不过听了不少,大哥哥,你要去吗?再晚一点就有即时拍卖喔!”
进城的日期,清督可是算得好好的,身为一个商人,怎么可能会错过这些也许有机会可以大赚一笔的机会?
“那走吧!”
朔华倒想看看这样的城市,可以出现多少能让他惊奇的东西。
第七章甲倚拍卖场
甲倚拍卖场并不是这个大陆上最大的拍卖场,最大的拍卖场在首都,不过因为这里的拍卖场是随时随地都开放,并且常常有当地最精细的绣品出现,因此每次参加拍卖的人都相当多。
到了会场,朔华才知道想进去的人太多,因此有设下条件,条件之一是你必须要有钱,身上至少必须带有二十个以上的金币,至于条件之二、三、四等等其他规则,只要你能满足条件一并且超越很多,有机会巴结一下门口管事的话,就没什么问题。
朔华不是斤斤计较的人,不过,他不想花冤枉钱,去巴结一个没办法给他什么好处,或是一点都不讨他欢心的人。
所以,他选择了另一种方法进场。
“大哥哥,你真的要卖掉你的娃娃吗?”
这句话乍听之下还真的很有问题,不晓得的人还以为他在买卖人口,前面加个冠词更耸人听闻,不但卖人口还是卖自己的孩子。
“那种东西,我不需要,卖了也好。”他把一个音乐娃娃交给管事拍卖,因为他是卖主,所以自然就可以进场,这样一来不但省了一笔巴结费,还可以清一下身上的垃圾。
“可是那娃娃看起来好漂亮。”雷圣从来没看过那么精致还会唱歌的娃娃,他绝对肯定,就连城里的小恶霸纳甲家里,一定也没那么特别的东西。
这大哥哥一定很有钱,否则怎么舍得把这种东西卖出去,而且还一脸不在乎。
“垃圾。”这两个字朔华说的很轻,雷圣也没听清楚。
那个娃娃是父亲带著姑姑的女儿来看妈妈时留下的东西,他没忘记他的堂妹抓著娃娃随手就往旁边扔,然后跟父亲哭著这里有多无聊,什么东西都没有,父亲只好早早带人离开,让妈妈露出失望的眼神。
那时候,他本来想把这个娃娃直接往垃圾桶丢,是妈妈说它很漂亮,放在客厅里装饰也好,他才放过它一马。
后来被迫离开出生的小岛到城市居住,客厅里的东西是仆人帮忙包裹的,等到了公寓他才发现这垃圾,想起母亲爱惜东西的眼神,他一直没扔掉。
现在他也没扔掉,他不过是卖给另外一个也许会懂得珍惜的人而已。
“小子,你怎么也在这!”
他才想带雷圣找个位置坐定,不远的地方一个再熟悉不过的声音,就响了起来。
朔华抬头一看,果然那个大呼小叫的人就是扎克,而身边那个胖子不是清督是谁?
“有规定这地方我不能来吗?”
“是没有,不过你来这里做啥?买东西?你有二十个金币?卖东西?这个倒比较有可能,你们这三个人莫名其妙的,说不成有一堆的怪东西可以卖。”
扎克摸摸胡子没剃干净的下巴,也不管雇主还在旁边,就陷入沉思猜测起来。
不过,他所猜测的方向挺准就是了。
“没想到你可以用的地方,不只是下半身而已。”朔华淡淡地看了他们一眼,转眼仔细打量整个拍卖会的场地。
这里跟地球上音乐会会场或是巨蛋根本没得比,充其量不过是一个勉强可以挤下四百个座位的演讲厅而已,不过以这个时代的科技跟需要来看,的确算是一个不错的场地。
整栋会场建立得美轮美奂,一边的柱子每根都刻有无数精美的雕像,头顶上所挂上的吊灯也都经过仔细设计,除了造型优雅,也不容易有燃油的异味,场地固然是密闭式,不过通风十分良好。
这时,底下已经陆陆续续不少人找好位置坐下,至于楼上的包厢,通常都是有权有财,和能卖出高价商品的卖主所拥有。
扎克很悲哀的觉得,好像在心里深处,自己开始习惯被虐待了,对于朔华一点都不像是赞美的话语,除了苦笑,也很难找到其他办法应对。
“难道我在你心里的形象,就剩下这样?”他明明记得,之前也很威风地在他面前杀敌,那种满身鲜血的残酷,应该是比什么风流往事还更令人难忘吧?
朔华很想回答是。
不过想想,接下来若真的要和这家伙成为同一队伍的伙伴,还是不要太伤他脆弱的心灵。
所以朔华没回答,拉著雷圣的小手,走到其中一个屏风隔著的小包厢坐下。
被拉著小手的雷圣,看看自己脏脏的手指头,再看看朔华干净修长又优雅异常的手,眼睛眨了眨,瞧见一旁小茶几上的手巾,赶紧拿过来把自己的手跟朔华的手擦了干净,然后再怯怯地伸了过去,握住。
瞧见他的动作,朔华没说什么,就这么让他握著自己的手,露出微微的浅笑。
一边的扎克嘴巴张了又合,眼睛转了一圈,咂咂嘴,大手拍拍脑袋,再拍拍连话都没机会说上半句的清督的肩膀,示意他可以找另外一个位置坐好。
这小子,冷淡归冷淡,不过……
他喜欢……
树海坐在城镇广场的大树下,已经忘了有多久的时间。
塔尔玛也许是身为艺术之都的关系,就连市镇的风景也修饰的美轮美奂。
许多来往游客会经过的地方,尤其是建筑物两旁,一律只能建盖白色房子,白色房屋的门口是美丽红砖道,砖道中央每隔一段距离就会铺上一些彩色石头,组成各式各样的几何图形。
但是树海最喜欢的,从来就不是这些人工的建筑。
他喜欢街灯与街灯之间,那一棵又一棵蓬勃生长的行道树,这些树的名字,菲嘉国的人叫紫舞。
因为每到了开花时节,这些树会开出一朵一朵、怎么也不可能数得清的紫色垂挂小花朵,像结实累累葡萄般连接垂著的花朵,在季节之风吹来时,紫色的花瓣满空飞舞。
那时映著白色的建筑,红色的砖道,点点绿色的墙面爬藤,整个市镇,美得就像是一幅无法捉摸的画,仿佛只有在梦里才能瞧见。
他没瞧过到那时候会有的美丽。
但是他曾在群树的风言风语中听闻。
如今他坐在这一片树下,用只有树与树之间才能听懂的语言,听它们说自己可以拥有多好的美丽,听它们在这个市镇里,看过多少的故事冷暖。
树人星没有人类。
树人星只有总是屹立在同一个地方的树,或是活了六百年、终于可以化型的树人,因此在树人星里的生活很平淡,淡得连自己已经活过六百年可以四处走动也无法察觉,常常屹立在同一块土地千年,然后死去。
曾经,他也觉得那样的生活很好。
尽管平淡了些,但……因为没有人告诉他还有另外一片天空,所以依然可以拥有那种平淡的快乐。
他回不去了吧?
当朔华用直接的语言警示他时,眼眶竟然会有些泪……
树怎么会有泪水?
但他的确感觉到那些忍著的泪,他知道就如同朔华所说的一样,他再也无法回到树人星的生活。
没有一棵树,一个树人会懂得什么叫做流泪。
他越来越像个人类。
一阵微风徐徐吹来,几句只有树之间才能听得懂的细语传进他的耳中,原本望著天空发呆的眼睛,因此微微眯了一下。
现在果然不是发呆的好时机,如果他刚刚听到的东西没错的话,有麻烦的东西跟上来了。
“还有多远,美人?”
“呵呵!大概还要一天的行程吧!那个人类很危险喔!树海。”
“我知道。”说起来,那种东西应该不完全算是人类吧?
“我们能帮忙吗?”
“有需要我会跟大家说的。”
“好……树海,别难过了喔!”
“啊?”
“大家看得出来。”
“有那么明显吗?”呆滞地发出傻笑,有点意外这些美丽的小树们竟然会安慰他。
“你说呢?呵呵!”突然,风明明不是那么的大,附近的所有绿荫小树却传来有如笑声一样的沙沙声响,几片叶子因此而掉落,让路上的行人讶异地抬头,瞧见绿叶飞舞的景象。
“呵呵!原来真的这么明显啊!我会很好的,谢谢大家关心,顺便帮我看一下我另外几个伙伴在哪里好吗?”
那沙沙落叶的确是群树的笑,笑里并没有任何嘲讽的意味,很单纯的因为他傻傻的模样而笑,因此带著欢愉的声音,在树海的耳中听起来,就像是美好的天籁,心情瞬间开朗不少。
不过,现在心情好多了,接下来要干的事情可不容易啊!
也不晓得那怪物心里在想什么,当天得罪他的可不只他们三人,还有那个叫什么血炼的三个家伙,尤其其中一只土偶还是他的克星,怎么会选择来追自己三人呢?
得赶紧先通知朔华跟冷暮才行,不晓得他们两个想出可以对付的办法没有。
“树海,你那个叫冷暮的同伴,现在正要进人类的拍卖场,另外一个已经进去了。”
不会吧!
他们两个人好像就是有办法凑在一起,明明不是同时间出发的啊!
算了,凑在一起也好,省得他多走一趟,尤其他才不想一个人跑去通知冷暮,跟那个冰块沟通只有朔华才做的到,否则以他的脑袋,两人要是讲起话来,绝对是鸡同鸭讲。
“我走了,希望下次再来有机会看你们开花的模样,一定很美。”
“呵呵!”
听著众树那种融于自然之中的笑声,他突然觉得,其实回不去也不是那么难过的一件事。
即使不在树人星,一样都有可以和他说话的伙伴,哪一天他弄懂了钥石最终的意义时,也许还是可以在这星球上找一块地方,好好地生根,闲来无事捉弄一下人类,也是个不错的消遣啊!
朔华自然不可能知道树海目前的情况。
他坐在看台上,当冷暮冷著一张脸走进来时就已经发现他的存在,伸手晃了一下,那高大的身影很快地就来到一边的座位上坐下。
锐利的双眼往雷圣的方向一瞄,再看向朔华。
“小导游。”非常简单的解释,但是冷暮了解的点了点头,他当然不可能从这么简单的三个字里就猜出朔华的打算,不过他也明白,他会把一个男孩子带在身边,绝对不是那三个字所代表的意义那么简单而已。
但,那不关他的事,各自有各自的游戏可以选择。
“我就知道一定会看到你。”
拍卖场上所谓的隔间,其实并不是非常的隐密,这是为了可以方便调整每个空间的大小以容纳更多的人潮而设计。
每一个隔间与隔间之间,其实只用木制的屏风遮著,每个直立的屏风都可以移动,如果来的团体太大时,就可以移动这些屏风来调整隔间大小,因此一开始就选择在朔华旁边落坐的清督、扎克两人,马上就发现冷暮的存在。
可就像平时相处的状况一样,对于扎克的话,冷暮连理都没理,从小茶几上取过茶壶,替自己倒了一杯热茶,专注地等待拍卖会的开始。
他一样是选了一样东西在这里卖,而且他很清楚,那样东西大概会引起一些他所想看到的争议。
他和朔华其实还有一点很大的不同,两人都喜欢把水给搅混,但朔华是带著一点好玩和研究的心态,并且将结果控制在可以解决的范围中,而他却是纯粹地觉得无聊想看热闹,看这些人的反应能不能让人生不会那么无趣,至于会发生什么样的结果,他完全不想去控制。
原本一直没说话的清督,隔著屏风的间隙,看著两人平淡得好像之前什么也没发生过的表情,本来一向沉得住气的他,终于忍不住开口。
根据不久前手下带来的资料,他对这几个人的好奇心是越来越重,尤其他们所做的事情,还严重关系到他的势力背景,一个弄不好的话,恐怕不只是在旁边看一场好戏而已,连自己也会被陷入这一团烂泥中。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对他们那种完全找不到一丝可以下手的态度,心里会有很严重的不安。
“那天,你们解决的,是素敬派来的杀手是吧?”
废话!
连扎克都知道对这个问句,眼前这两个人大概是连理都不会理。
果然,连一个转眼的动作都懒得给。
不过清督也没有觉得自己就这样会获得答案,因此他喝了一口茶,清清喉咙,决定只要能不危及到自己的小命,他今天一定得打破沙锅问到底,不然他连接下来该怎么做都很难安排。
自从朔华的出现开始,他的计画可以说是全乱了。
“你们知道用那种毫不留活口的手法,将来和素敬之间绝对不可能有转圜的余地吗?”
还是废话,不过这次朔华看了他一眼,那种转眼间眼里所含的意义,让清督羞恼地涨红了脸。
他们敢做,自然就没想过要跟参臣·素敬之间有什么转圜,况且要他们留下活口,让活口去形容自己伙伴死得多凄惨?
这要是一种可以让彼此有通融空间的做法的话,想出这个主意的人,必定是个白痴。
朔华的眼神里就有这样的意思,因此清督马上就明白自己说了多愚蠢的话,下一个问句差点问不出口,还在脑中想了好几次,确定没有疑问才敢说出口。
他奶奶的,连跟公爵大人说话都没这么局促紧张,为什么面对这两人时,他一颗心却跳得好像要蹦出来一样?
扎克在他身边,用可怜的眼光偷偷打量,老实说,他跟冷暮相处的时间还算是久,对于朔华这个少年也有一小段时间,太了解这两个人如果要让一个人难堪的话,可没有人阻止得了,因此就算清督是他佣兵团长期以来的雇主,他也没办法帮得上忙。
“拍卖开始了。”
朔华从容地为自己再倒上一杯茶,暗示那个几乎完全失去平时镇定的商人,他若再不问出想要问的问题,他可没多的注意力去回答。
“素敬要的这一份卷轴,到底有什么意义?还有,你们应该很清楚富必喇最近出现了一个悬案,矿坑遭到偷挖这件事的真相吧?”
前面那个是疑问,后面那一个问句就带了点威胁的意味。
“胖子。”
“什么?”由于在场里就他最胖,因此下意识地清督就忍不住应声,应完之后才发现那两个字代表什么意思。
从来……从来没有人在明知道他是谁的状况下,还叫他胖子!
刚刚好不容易退红的脸,一下子又成了猪肝色。
真……可怜……
扎克撇过脸,假装一点都不知道刚刚发生了什么事,打从心里同情非不得已必须跟朔华交涉的雇主。
“卷轴的意义,我想你的势力里,应该没有笨到连解出答案的人材都没有,至于矿坑那件事,是我们做的又如何?还是你想跟我来一个买卖,我将这东西卖你如何?”
一颗耀眼的酒泉石,突然出现在朔华纤长的手指间,闪耀光芒的宝石,在五指中打转,在清督的眼睛异常刺眼。
这少年,带著一张漂亮冷淡的脸,没想到个性竟然嚣张到如此的程度,之前不但在马车里公然藐视他,现在竟然还将犯罪的证据握在手中,似乎一点都不担心他会做出什么样的举动害他。
扎克眨眨眼,觉得自己突然一头冷汗,这个少年怎么老爱做出这种刺激老人家心脏的事?
偷挖了别人的矿,还要别人买下,这世上大概也只有他做得出来而已。
手中的那一颗酒泉石还在转动,楼下的拍卖却已经开始,第一件物品送上了看台,有人喊出了一口竞价。
第八章音乐娃娃
一般城镇,通常会将墓地盖在居处的周边,菲嘉国的人民一向有拜祭祖先的习俗,因此城镇外的墓地离城镇并不远,规划也十分整齐,墓地旁几乎都有一个小屋子,让看管墓地的人居住。
只是离塔尔玛还不到一天距离的小村子锡如,它旁边墓地里头的小屋,却不像以往一样,有个看守人无聊的在里头打瞌睡。
那个总是会在这个时刻睡在小床上的看守人,此刻就躺在屋中的地板上,一股已经呈现暗红色的液体,从趴下去的脸面慢慢溢出。
冰冷的躯体旁,一个黑色的身影躲藏在阴暗的角落,动也不动的身体,会让人以为他跟地上看守人一样,都早已经失去生命。
事实上,要如此说也可以。
这个黑色的身影,的确曾经是一个失去生命的尸体,不过现在又复活而已。
似乎感到外面的日照已经减弱了些,原本一动也不动的人影终于晃了一下,盖在身上的黑袍被一只枯瘦的手撩起,露出底下苍白却拥有萧瑟气息的脸庞,不能说非常英俊,但可相当吸引人。
只是吸引人的部分只有一半,另外一半的脸笼罩在黑影中,隐隐约约能瞧见苍白皮肤下新生的血红色组织。
无启很满意地摸摸脸庞,他跟著那个叫做素敬的人短短一路下来,就杀了不少埋伏路途中的探子,那些连消息都来不及得知一点的探子,全成了他的食物。
听起来有点骇人,不过就是如此。
能让他迅速恢复原来模样的办法,就是将别人的生命纳为自己的一部分,有些被他用来恢复自己的容貌、身体组织,有的则成为他的力量。
感觉身体流过每一处的生命气息时,僵硬的脸庞,终于露出一个像是笑容的表情,同时,外头的阳光也真正地落下地平线。
他双手往上一扬,许多白色透明的人形从土地里慢慢浮起。
有些型态比较明显的人形,很快地整理好自己的状态,沉默地移动到无启身边站定。
另外那些比较透明的人形,看著自己的模样,稍微感到一阵恍惚之后,就好像脑中浮现什么命令一样,非常缓慢地转向无启所站立的方向。
形体越是明显的灵魂,跟在他身边的时间越久,越透明的自然就是才刚成为他的部下。
不过,最好的助手,不是这些从平民坟墓找来的灵魂……
指尖抵著右颊,转动不甚灵活的眼珠子一个一个扫过去,正想著该去掉哪一个干脆化为自己的力量时,一个带著犹豫脚步的人影,出现在墓地的入口处。
那人影自然是看到了满地的鬼影幢幢,但因为是命令所在,他也只能忍著全身的颤抖,咽了下喉间的唾液,僵著身体只差没同手同脚地朝小屋走过去。
“无……无启大人……”
“有事?”眼珠子从上到下,从下到上看了这个传令兵一眼,瘦小的身材,平凡的外表……
无启决定放他一马,他对这种平庸的灵魂和身体没有兴趣。
“素敬大人说该出发了,他在前面的城镇等您。”传令兵咬著牙才把这几句话给说完,心里觉得自己八成撞了什么邪,才会倒楣到这种程度,专门负责通知这个……妖怪各项命令。
“今天有任务吗?”
“好……好像是没有,素敬大人并没有交代。”
无启哼了一声,一旁的灵魂就像是得到了命令一样,挟起无启的身体,在传令兵面前飘了起来,瞬间从他的面前飞过,往小村子的方向飞去。
飞……飞去?
传令兵只楞了一下就立刻反应过来,赶紧转过身,那转身的速度之快,差点左脚拐到右脚跌个狗吃屎。
“无……无启大人,您不能飞过去啊!现在还没入夜,要是让小村子里的村民看到了,那会……会……”
会怎样他也不清楚,不过不用脑袋想也可以知道一定不会有好结果,小村子里的村民,不像他们这些待在素敬大人身边已久的杀手,多少磨练过心智才能接受这种妖怪的存在,要是让村民看到了……
无启只留下一声冷哼。
他才不在乎那些村民是不是会因此而吓死或吓疯,事实上他要的正是这个,他无法忍受自己这种鬼模鬼样太久的时间,他怀念完整躯体的自己,那样行动起来会方便许多,力量也强大许多。
所以虽然这个小村子里的村民不多,但已经够了。
够他汲取足够的灵魂跟尸体,重新塑造自己……
“如果你能低价让我收购的话,我全买下来也没关系。”
在拍卖场上,清督凸著双眼,紧瞪朔华手中的酒泉石,就算明知它的来历,不过身为一个商人的自觉压过一切,反正东西都已经偷挖来了,素敬在没有证据的状况之下,也无法查出个什么所以然来,这东西值钱的很,既然有货,他何不趁机海捞一笔?
五指间的酒泉石落入掌心,一握,美丽的酒红色宝石马上消失在掌心,除了冷暮之外,没有人能瞧得出他如何做到这一点。
“那……等拍卖完之后再说。”他卖了音乐娃娃进来这里,可不是要聊这些无聊的事情的。
“你!”清督张口,想把人的注意力给拉回来,但是想到两人的能力,还是只能硬生生地把问话给吞了回去。
天知道他有多想利用眼前这两人的能力,尤其在发现素敬一向自傲的暗杀兵不但无功而返,还赔上所有的性命之后。
这几个人真的是强到不可思议的境界,若是能将他们的力量掌握在手中,想必将来要完成的事情绝对会容易许多。
但能用什么样的方法呢?
威胁?逼迫?
他不认为有办法一瞬间灭掉一群暗杀兵的人,能让他有威胁逼迫的机会。
利诱?
看这几个人能如入无人之地一样,把矿坑挖出那么长一段距离,盗取大量无法估计的宝石,那么钱这东西,想必也无法说动人心。
权力呢?
这是最不好控制的拉拢人心办法,尤其是像这样有能力颠覆一切的人,一个不小心,可能连自己都覆灭在他们的手中。
念及此,清督觉得自己的脑袋终于到达无法负荷的状态,他几乎可以肯定想破头大概也得不到什么有用的结论来。
这一头清督还在烦恼,拍卖会场上却已经接连卖出不少奇特昂贵的物品,这些东西,对于来自文明科技较高的两人并没有太大的吸引力,几乎可以说是喝著一杯茶冷冷在看底下喊价者的姿态,并从其中猜测这些人的身分和影响力。
没多久的时间,朔华拿出的音乐娃娃就摆上拍卖台,拍卖师用朔华所教的方法,将一个小巧美丽的钥匙**娃娃的背部,连续转动数圈到底,当手放开的那一瞬间,坐在拍卖台上的娃娃动了起来,不但手足舞蹈,嘴巴还张开,唱著一首并不属于儿歌或是古典乐的歌曲。
漫天的话语纷乱落在耳际你我沉默不回应
牵你的手你却哭红了眼睛路途漫长无止尽
多想提起勇气好好地呵护你不让你受委屈
苦也愿意
那些痛的记忆落在春的泥土里
滋养了大地?开出下一个花季
风中你的泪滴滴滴落在回忆里让我们取名叫做珍惜
让我们懂得学会珍惜
〈《春泥》,曲:庾澄庆,词:伊能静〉
娃娃唱歌的时候,身体里有个很美的音乐陪伴,只是菲嘉的人们不懂那些歌词里的声音,只觉得这首歌是那样的好听,那音乐他们从来不曾听闻。
正当众人还在猜测是谁做了如此精致的娃娃、甘愿卖出时,一道听起来一点也不输给娃娃的轻柔声音,在拍卖会场上飘起,只是这一次唱的,不再是他们听不懂的语言,而是重新翻译过的字句。
那声音唱得很美,再加上歌词的意义,几乎是所有人立刻沉醉在其中。
朔华知道,当年母亲会留下娃娃,并不只是因为娃娃本身的无辜,也不是因为它的精致美丽……为的,是里头一唱再唱的歌曲。
风中的泪滴,其实来自母亲的双眼,滴滴落在回忆之中,偏偏却只有他能珍惜,真正该看到、该掬起满手泪水的人,却在带走堂妹那天之后,很少再回到那一栋空荡荡的屋子。
湛蓝的眼朝拍卖场下方望去,轻易地就瞧见那个望著娃娃唱歌的女孩,乌黑的长发在风中摇曳,健康白晰的肤色,一双勇敢的双眼,原本该是黑白分明的眼瞳,染上了红丝,一滴滴晶莹的泪水在其中聚集,然后顺著光滑的脸颊一颗……一颗落下。
朔华的心蓦然一动。
他知道在这个世界里,也许能有机会遇到同样来自地球的人,他也曾猜想那些人可能的模样,但千想万想,却从来不曾想过会在这样的场合,这样的情景下相遇。
底下的女孩,似乎可以感觉到他心中的悸动,仰起优美修长的颈子,干净清澈的双眼就这么望进他的眼中。
原本唱著歌的粉色双唇,在双眼乍放光芒那一刻笑了,笑得如阳光灿烂,如春花一样美丽。
悬在下颚那透明的泪珠,终于在这一刻落下,落在彼此将来永远无法忘怀的回忆里。
“这是怎么一回事?”
当素敬听见外头惊恐的尖叫声时,连忙带著部下从旅店的房间里冲下楼,冲下楼的短短百步之间,发现店里的旅客,甚至是从外面冲进来的村民躲的躲、叫的叫,完全失去理智一般疯狂。
素敬正讶异究竟出了什么事时,万万没想到一出旅店的大门,瞧见的竟然像是一场人间炼狱般的场景。
外头已经入夜,华灯初上,原本应该是辛苦工作的人,回家和家人团聚吃饭的场景。
如今却只瞧见最前方数十个血淋淋的人体,手中拿著家里头的刀具或是农具,一路凡是经过民房就破门而入,抓出里头早已经吓得找不出半点力气的居民,一刀就这么砍下去,尖锐的刀口刺穿心脏,尖叫一瞬间中止在半空中,而显得更加悚然。
如果就这么结束,居民也不至于吓得连逃跑的力气都没有。
只见刚刚还尖叫著被刺穿心脏的村民,倒下后没多久,就拔出体内的凶刀,带著空洞的眼神,转身面对刚刚保护的家人,一点表情也没有地划过还叫著爸爸、喊著名字的儿女跟妻子。
死亡仿佛就像传染病一样快速,鲜血不断从村外蔓延至村内,一下子整个小村子充满著鲜血腥味,每个街道都可以瞧见红色的液体流过,而那些滴淌著血液的人体,无异是没有呼吸地在村子里晃动,寻找其他依然生存的猎物。
素敬不用猜也知道这是谁干的好事,怒火完全无法克制地冲上脑袋,几乎抹灭所有的理智。
为什么?
为什么要残杀这些无辜的村民?
他虽然同样满手血腥,手底下毁灭过无数的生命,可是他深信死在自己手中的人不是敌人就是恶徒,因此不曾有过后悔,但是现在他知道的那个凶手却不是如此,根本是恣意地抹灭生命存在的价值,毫不在乎别人的死活,单纯为了追求力量而杀。
“无启!”
狂怒的吼叫声瞬间压过小村的尖叫求救声,那个罪魁祸首的名字,响彻在这一个恐怕再也无法安和快乐的村子。
“有事吗?”
如幽魂一样,刚刚还被喊著名字的人很快地出现在眼前,原本腐烂的脸庞,此时此刻竟然再也找不到一丝破碎的伤痕,瘦而苍白的脸上,一点良心不安或是愧疚的表情也没有,那可以说是斯文清秀的面目,还可以隐约感觉到藏在其中的满足愉悦。
“为什么这么做!”
菲嘉国政治上的势力即使分为两股,但两股力量却都算是尽心尽力在保护这个国家,为国为民,是素敬从开始为政,甚至是懂事以来就被灌输的信念,如今这个恶魔打破一切。
“为什么?这个问题问的还真是蠢,一点意义也没有。”
无启仍带著僵硬的脸立刻就露出讽笑,身上不断有白色的光芒往体内钻进去,每当一个白光消失在他的体表,露在衣服外头的肌肤就更像一般正常的人类。
无启的国度是一个非常奇怪的地方,那里只存在像他这样的人类,怎么出生的连自己都不清楚,只知道破土而出之后,他们就开始懂得如何去掠夺生命。
因为无启的族民出生率十分低,因此刚开始的时候,除了他们之外的生命体,仍然足以他们吸收维持生命。
但当岁月消逝,不死的特质和依旧出生的新族民,让他们星球上的生物一日比一日减少,直到有一天,整个星球除了他们这些不死族人之外,再也找不到其他的生命体。
但是不吸收生命,就会觉得饥饿,一般的人类一旦饥饿过度,就剩下死亡一条路,偏偏他们却不会死亡,饥饿永远陪伴著他们。
再坚强的意志也敌不过饥饿的威胁,尤其是那种无法止息的饥饿感,更令人疯狂。
因此,他们开始吞噬掉族人的生命。
就算过去曾经是最好的伙伴或是同乡,再多的感情在永无止境的饥饿下都失去意义,他们只能掠夺族人的生命,直到自己生命衰弱,必须终结埋葬于土地,然后再随著时间过去醒来,继续感觉饥饿与掠夺。
所以,无启并不知道自己究竟活了多久的岁月、多久的时间。
过去的时间对他来说,仅有掠夺和饥饿两种感受,他知道自己有一天会疯狂,但在疯狂或是被族人掠夺生命之前,他总觉得不能停止这样的人生,总觉得也许有一天会有所改变。
事实上,的确有了改变,忘了是哪一天,他面前出现一个他无法掠夺的生命,交给他一个不起眼的石头,然后送他到这个满是生命体的世界。
没有人懂得他的心情有多激动,没有人会了解那种不断掠夺不用担心饥饿,甚至可以恢复原来样貌的感觉有多么的好。
他不可能会懂良心跟感情是什么东西,也没想过要去学会。
他所想要的,就是无止境地将可以看见的生命体纳为己有,并且有强大的力量。
像那个把石头交给自己的那个人一样,拥有可以穿越任何世界空间的力量,这样他再也不会尝到饥饿是什么样的感受,终有一天他会遗忘那种刻骨的痛苦,然后再开始思索良心跟感情究竟是什么……
所以参臣·素敬问的问题,对他来说可以说是蠢毙了,一点意义也没有。
生命之于他,不过是一种可以增加力量的食物。
这也是为什么他可以在来到这个世界短短的时间内,获得如此强大的力量。
无启根本没停止过掠夺,就算跟这些人合作也一样。
等到他找到那个知道自己弱点的少年,将他纳为自己的一部分,控制他的躯体为他增加力量时,这些人一样也会成为他身体的一部分,每个人……都一样。
“停止你的举动!”
素敬不可能知道他内心的想法,他现在只恨自己没有能力毁了这个怪物,他不会把这一个村庄的惨事当成是他自己的过错,虽然合作的时间不长久,但他了解就算他不把这个恶魔给**谷,他一样会自己离开原来的地方造成恐慌。
“停止?好吧!”僵硬的脸上露出勉强算是笑容的表情,只是那种笑,让所有在场的人全冷了下来。
他们是这个国家的菁英,向来走在前线善于观察环境,怎么可能没发现现在发生了什么事。
原本充满尖叫的小村子,突然间再也听不到一丝恐慌的声音,四周没有跑动的人群,只有张著空洞的双眼原地摇晃著的尸体,安静得连血液滴落的声音都可以感觉。
无启之所以停止,乃因为这村子里再也没有一个可以杀的村民。
全都死了。
“你这个恶魔!”
素敬咬著牙,他该怎么做?他究竟该怎么做才可以毁了这个恶魔?才可以阻止这种恐怖的杀戮?
“恶魔?新的名词。”在他的世界里,可没有恶魔这种角色。
“你这个恶魔!我会带你去找那三个人,很快就可以找到那三个人,你放心!很快!”
素敬没有阻止无启的能力,也许那三个人有,尽管这很可笑,必须靠敌人的手来杀死恶魔,但,他要让他们狗咬狗,让他们自相残杀,直到终结这一场完全不受控制的故事!
第九章遇上天籁
音乐娃娃最后是由首都一名知名的贵族买下,据说是要准备送给他即将要过生日的女儿。
管他那是不是真的,那对朔华来说一点也不重要,就像他之前对雷圣所说的一样,既然之前当它是垃圾卖出去,没有人会对一样垃圾有所挂念。
只是,在无意中跟那个娃娃有了牵连的女孩,此刻被邀请上楼,坐在朔华和冷暮的面前。
她的出现,对朔华来说,就像是他乡遇故知一般,有种亲切感,而对冷暮来说,如同过往,什么也不是。
“你也是钥石的能力者?”
女孩点点头,美丽的脸庞淡淡地笑了开来。
她有著一张漂亮的脸,小而挺的鼻尖,大而明亮的双眼,还有不粗但是浓的黛眉,还有微薄却丰润的双唇,每一个五官看起来都颇具匠气,但组合起来,却不像朔华或是冷暮那样华丽地引人注目,不过有种会让人越看越觉得亲切和温柔的感觉。
“你不曾使用过你的能力吗?”若她是一个出色的能力者,想必树海早就在进城之前跟他说一声,但树海没说,这代表眼前这个女孩子也许是能力太差、或是根本很少使用,再不然就是个性让树海觉得讨厌所以不想说。
看这个女孩干净的眼睛。
答案不可能是后面那一项。
“我很少使用,你叫什么名字,我叫程天籁,你可以叫我天籁就可以了。”像水滴一般干净的声音,听起来使人安心舒畅,可是朔华就觉得哪里听起来怪怪的,好像有种特别的腔调。
“你可以叫我朔华,旁边这是冷暮,这是雷圣。”
简单介绍过旁边的人,然后他终于知道那种特别的腔调源自于什么原因。
这个女孩的耳朵里头塞了一个肤色的东西,那个东西虽然他没真正的见过,但是在网路上瞧过,那是一颗小型的助听器,小小的塞在耳朵里,加上天籁又留著长发,如果不是很注意的话,根本就不会发现。
“你听力有问题?”
但,她刚刚明明就可以正确认出娃娃所唱的歌,自己也唱得很美。
天籁一点也不介意这种其实有点冒失的问句,因为她身为一个听障者已经有好多年的时间,身边的人一定都会注意到,也或多或少会询问,然而像朔华问得如此直接不带任何避讳,反而让她觉得很轻松。
“我从小听力就有障碍,必须带著助听器才能听见别人说话,所以讲话有一点点口音,可能发音不是那么的标准。”
“不会,你说的很正常,只是有一点鼻音。”
天籁笑了。
“那是因为有钥石,我的能力并不是很明显,它让我变成像是海豚一样,我可以感觉到声音的频率,然后借著这些频率去类比,或是去知道远方所发生的事情跟位置。”
天籁在这个城里待了快一年,却很少离开过,中间她有看过几个拥有钥石的人经过,但是这里头没有人觉得她的能力有任何的作用,因此从来不曾邀请过她。
“是吗?”
如果现在树海在一旁,一定可以看出朔华的脑子起码转了十来圈,而且肯定会开口说他又再动什么鬼主意?
可惜现在在场唯一一个看出朔华脑袋已经有主意的人,是几乎不太多话的冷暮,从刚刚到现在他一直冷著一张脸,无声无息的在没有人注意的情况下,迅速买下几样奇特的物品。
朔华的确是在动天籁的主意没错,从刚刚她一解释自己的能力时,朔华就知道她其实会是一个很好用的伙伴,她根本就是一台会动的雷达,不但可以侦测附近地形,还可以计算敌人数量,甚至将来还能预查陷阱。
“你要不要加入我们?”
天籁眨了眨眼,这是她第一次听到有人这么迅速地决定邀她加入队伍。
眼前的这个少年长得俊美异常,活生生就像是从电玩、漫画里跑出来的人物,而且还是那种加强美型版,只是那张漂亮的脸,原本应该很适合像阳光一样灿烂的笑脸,偏偏却冷淡的很,偶尔双眼闪动目光,却令她觉得像是遇到了老谋深算的狐狸一样。
像他这样的人,应该是很聪明吧?
不但聪明而且有魄力,再看看旁边那一个活像是移动式大型冷冻库的高大俊男,老实说,这样的组合非常的吸引一个女孩子。
虽然说女人是一种感情的动物,跟男人那种感官的动物比起来,感情胜过一切,但,只要是人都爱美,哪一个年轻的女孩子,不喜欢整天可以跟美男子说话?
“你们是坏人吗?”天籁同样不是一个喜欢想很久的人,对成为一个龟毛的少女更是兴趣缺缺,几乎是当下,她马上就有了决定。
“是自私的人。”朔华想了一下,深深地打从心里觉得这是最好的回答。
天籁眨眼的速度慢了半拍,然后露出会心一笑。
“真是好答案,那接下来的日子,请多多指教。”
“哪里,哪里……对了,我刚刚忘了跟你说,我们的队伍里除了我跟冷暮之外,还有一个队员是一棵树,再来,我们的仇家不少……啊!还有,接下来我们要做的事情,可能会有生命的危险……我想想,还有什么事情是我没讲到的?”
刚刚还很冷淡的脸,突然露出突然想起什么事情的模样,接著双唇就一连串爆出天籁需要花很多时间去消化的“新资讯”。
她觉得自己的脸很可能有发黑的迹象,认为自己可能要睡一下才会好一点。
“那个……真抱歉,我有重听,可以麻烦你把刚刚那些话再重复一次吗?”小手在耳朵里按了一下,清秀的脸庞仿佛刚刚什么东西都没听到一样。
朔华的右眉扬了起来。
怪了,怎么他们的团员,好像个个都有一张很机车的嘴?
“没问题,我再重复两次也可以,我刚刚说,我们的队伍里,除了我跟冷暮之外,还有一个队员是一棵树,一棵有六百岁树龄的国宝级老树……
“再来,我们的仇家不少,还有,接下来我们要做的事情,可能会有生命的危险……
“我想想,刚刚说的话,应该都有讲到了吧?”
俊美的脸,终于露出和天籁相遇以来最灿烂的一个笑容,只是非常可惜的是,她不但没有觉得温暖,还有点背脊发冷。
“你想,我还有机会下船吗?”
朔华眼角望见急急忙忙从外头冲进会场的那棵六百岁国宝级老树,脸上“灿烂”的笑容很难放下。
于是,用这样一张发自内心的笑脸,对天籁摇了摇头。
“如果你不想死的话,我想应该是没有,容我为你介绍我们另外一个团员……树海,这里,来见见我们新的同伴,天籁!”
树海根本就是嘴巴张得老大来面对这个突然冒出的队员,非常地没有形象。
会出现这一副面目的原因之一,是因为他跑得很喘。
关于这点,虽然朔华有怀疑过,树这种非动物,是不是真的有肺这个器官可以用来喘息,不过既然树海对这种COS人类到拟真度百分百的情况有如此大兴趣,那他也就不多说什么。
原因之二,就是他实在没办法相信,朔华这家伙,竟然可以每到一个地方就收一个队员,尤其现在,这家伙竟然似乎还有把扎克给拉进队伍的打算……圆滚滚的大眼瞄过那个小小一直拉著朔华右手的小娃儿,千万别告诉他这个小鬼也会是队员之一。
“你可以告诉我,你究竟想把队伍扩大到什么样的程度吗?”他非常需要这个答案,免得他每见到一个队员,就失去形象一次。
朔华用左手的手指点著下巴,眼睛根本就没看著处于惊讶状态的老树,因为他发现拍卖会场上似乎抬进一个颇为庞大的东西,根据不小心露出布幕外一点点的模样和形状来看,跟地球上的火箭炮挺像的。
于是,眼角看了一边的冷暮一眼,如果他猜的没错,这家伙八成将自己的私货拿出来卖了。
真想问问他到底扛了多少的军武到这里来,如果可以的话,他挺想要一把类似沙漠之鹰的东西玩玩。
“根据我玩onlinegame的经验,一个队伍最好是可以有五个人左右。”
“onlinegame是什么东西?”
“线上即时游戏。”温柔的天籁很好心地帮朔华解释,虽然她认识这少年才不到半天的时间,但不晓得为什么,她就是猜得到,他绝对不会开口解释这种名词。
“线上即时游戏。”这种简单的说明,对树海来说有跟没有一样,有谁看过一棵树能玩游戏的?况且树人星是根本没有科技的星球。
“我有类似的东西,你想玩吗?”天籁觉得用说明的不如实际操作,马上从空间里取出一台笔记型电脑打开,她在里头放了三个电脑RPG的游戏,空间里还有将近一百种游戏的光碟片,这是当初出发前怕新的世界会很无聊,从电子商场里搜刮来的。
树海看著那一张充满善意的脸庞,差一点就回答好,但是思绪一转,才发现自己跑来拍卖会的重点根本就不是这个。
“谢谢!你真是一个好孩子,跟这家伙差太多了,但是这不是重点,重点是那个家伙跟上来了。”他一点也不想跟那种东西再打一次,心里头完全没有个主意,感觉差透了。
“你是说无启?”尽管脑袋一心多用,但是朔华还是很快地猜到树海口里所说的那东西是什么,毕竟现在的仇家虽不少,绝大部分还是可以被称为人类,剩下几个不太像人类的就是那尊土偶跟无启。
泥泥那一组人马天知道摔死了没,就算没摔死,也说过到首都再交手,那唯一会追著他们跑的,就剩下一个。
“就是他,我听这城里的伙伴跟我说,他现在就在离我们不到一天距离的一个小村,而且他身边好像还有一批人马在。”
还有一批人马?
“参臣·素敬?”
“咦?会是他们吗?为什么他们会走在一起?”
树海的那些“美树”朋友们可不太会记人类名字,而且不会八卦那些没兴趣的政治议题。
它们平常聊的,不过是今天天气真好,看今天的湿度,晚上应该会下点小雨,还有多久的日子,就可以准备开始开花等等这一类的季节**谈,若不是无启实在是太特殊,就跟朔华当初从天上跌到树上一样特殊,它们也不太可能会知道无启追他们的这件事。
因此,当朔华说猜测那批人马应该是素敬的人时,树海只是楞了一下,倒没有怀疑朔华的说法。
“当初我们杀他手下的地方是无启的老巢,炼血那些家伙既然走了,他自然会回来看看,也许正好在半路上遇到素敬,然后发现彼此目的有相同性,干脆一起合作。”
素敬那家伙还真有胆量,竟然敢跟那种恶魔一样的人物在一起,什么时候被杀都不晓得。
“那现在我们该怎么办?”
朔华一点也没有因为他的话而显现出紧张或匆忙的情绪,注意力大部分还是在拍卖会场上冷暮卖出的那一个军火上,由此可见他多想搞一把这东西,他相信那是地球上绝大多数男人的通病,不管是不是想杀人,能有一把枪在手就是能爽在心口。
“看你要干什么都可以。”
“你怎么那么悠哉啊!我敢打赌他想下手的对象,你肯定是第一个。”
“哼!”
想到无启盯住自己仿佛是什么特别限定收藏品,他就觉得全身不舒服。
“你不用想那么多,他的能力并不包含飞过来这种本领,也不会空间移动,等到交手恐怕也是在明天晚上。”
“你不打算收拾行李先跑?”
“没必要,总是会有被追到的那么一天,何必跑?少窝囊了……你还有比较方便操作的吗?”
后面那一句话是在问冷暮,拍卖台上那个东西,不是他扛得起来的,他敢打赌,那东西根本就是针对冷暮星球上的人所设计,像地球人这种体格,就算是练过,也不会有人想要扛一个大铁块四处跑,麻烦!
冷暮直接从空间里,丢了一把像是小型乌兹冲锋枪的银色武器给他。
朔华笑了,非常满意手中这一把东西,不但线条简单优雅,看起来操作也十分容易,对准,然后按下按钮。
他没问冷暮价钱,冷暮也没跟他要,自然的就像两个人的空间根本就是互通的。
树海没说啥,他早就习惯这两个人的行为,他相信要是他跟冷暮要也会是同样的反应,冷暮根本就一点也不在乎那些东西。
“那你到底打算怎么办?我可不想在这里等人来杀。”虽然他觉得自己很可能是最不受无启欢迎的收藏品,毕竟他是植物不是动物,就算他死了也只会变成一棵树,到时候看他怎么去操纵一棵树。
“放心,你乖乖去行晚间的呼吸作用,要不然就是跟天籁解释一下整个状况,让她了解一下目前我们这艘贼船的情形,等到明天早上,你还可以逛个街还是继续光合作用,到了晚上谁死谁活还不晓得!”
蔚蓝的双瞳转深,优雅的唇线轻轻勾起。
那个不死人,真的以为他可以无敌吗?
隔天的天气,并不是那么的好。
从早上开始,天空便飘起朦胧的小雨,因为天气正好要转凉,所以在这种时候淋雨的话,会觉得有种渗透入骨髓的冷,街上的行人因此少了不少,一堆人躲在屋里,尤其是旅店,显得非常拥挤。
跟一堆人挤在一起,绝对不是朔华的习惯,他跟著一大早就已来到旅店门口等他的雷圣,撑起母亲当年在台湾这个小岛旅游时买的人工制二十四道伞骨雨伞,让那种充满中国风的山水绽放在这个异世界,看得一些想出门又不想淋雨的佣兵们目不转睛。
这个世界还没有真正发明出一把实用的伞,有类似的东西,但造价昂贵又容易坏损,有的还三不五时会渗点小雨,因此,当他打起这一把连自己都非常喜欢的伞时,跟在他身边的雷圣眼睛睁得好大,似乎很想伸出手来摸摸。
“雨水可是神的恩赐,你们人类真不懂的享受。”
两人后面其实还跟著一棵树,当雨落下的时候,他可以说是唯一不抱怨而且欢迎的人。
跟在两人后面逛了不少的商店,只是啥东西也没买,他对这些人类使用的东西一点兴趣也没有,不管是用的还是吃的,毕竟商人卖东西是以卖给人类作为考量,他是一棵树,要不是怕惊世骇俗的话,他可以连衣服都不用穿。
“那是因为树不会淋了雨就感冒。”对于他的抱怨,朔华只说了这么一句话。
逛了半天的城市,几人终于在一栋白色小屋子外停了下来,早从自己的能力中感觉他们到来的天籁,在他们还没伸手敲门时,就把门打了开来。
这里是她住了快一年的地方,当年她就是落在这个城镇的附近郊区,在拍卖场上卖掉一些女孩子的水晶发饰之后,换来不少金钱,干脆在这里买了一个小屋住下,有空做点手工饼干,卖给那些从来不晓得点心可以如此细腻的有钱人食用,生活可以说是过得十分安逸平和。
“东西好了吗?”一见面,朔华连招呼都没打,很直接地说出目的。
“好了,进来吧!”天籁并不介意,温柔地笑了笑,接过朔华收起的伞放在一旁滴水,然后在雷圣的眼中,像是变魔术一样,变出一盘仍是热呼呼的点心递给他,让他坐在一边的小椅子、小茶几上吃。
朔华马上就看见他要的东西,天籁昨天取出过的笔记型电脑就放在桌上,超薄的液晶画面上,有著整个城市和附近的地形图,甚至连市政厅里的地窖、警备厅的地牢都画得非常清楚。
“我学过电脑立体绘图,没想到可以跟自己的能力配合得这么好。”
天籁很高兴得意地用滑鼠在介面上操作,每点一下地图就可以前进或是转动,虽然是一个晚上赶出来的东西,但是电脑无敌,几乎可以说是几个点就把整个图画了出来,并没有想像中那么费工夫。
“你……的笔记型电脑可以一直用?”朔华突然问了一个完全不相干的问题,这让天籁楞了一下之后,从空间中取出其他备用的电池。
“这个,我来之前在公司买下的新产品,太阳能充电器,只要把充电电池放进来,靠著光线就可以重复使用,这东西还没在市面上贩卖,是我打工的公司研究部的朋友问我要不要,我跟他拿的,很棒吧!可惜那时候只有一个,你需要吗?”
“偶尔借我用就好了。”他现在几乎都用脑袋在记事情,并不是那么需要。
“没问题……对了,你要这些图做什么?”
“对付一个不死人。”
“有用吗?”
“不晓得,我只是想引他到对我们比较有利的地区而已,没想到你会画得这么仔细。”
“这应该算是称赞吧?”天籁转了一下眼睛,然后看著朔华,这可是她熬夜做出来的成品,应该有一点回报是不是?
朔华怎么可能不懂她的意思,微笑道:“谢谢,辛苦你了。”
“不客气,你该多笑点,明明笑起来就是很好看。”她很喜欢笑,因为小时候只要她笑著,关心她的长辈就会忘记她本身的缺憾,脸上不会皱著眉,和她说话的人们,也不会频频看著她的耳朵,好像不这样注意,她就不懂得他们在说些什么一样。
因此,她总是用最快乐的笑容去面对他们,让彼此都可以忘记一些其实并不需要记得的事,这样生活可以容易一点,心中的负担可以轻一点。
朔华没说什么,他跟她最大的不同,在于他的生长环境,是那种就算笑得跟阳光一样灿烂,也不会有人多爱你一点的地方,因此他从来不觉得整天挂著笑容有多好。
“这是哪里?”他指著一堆几乎都是用低矮建筑构成的区域。
“贫民区。”
天籁很快地回答,她常常会来这里,并不是像什么故事中的善良女孩一样来这里分食物或是帮忙,她都是来这里向那些有著一点技艺的贫民,订做手工艺来布置小屋,或是转手卖给一些商人,有时候则是雇用些妇人来帮她整理家务,做些点心。
在她的心里,她并不认为这些贫民需要的是施舍,她帮的是那些懂得怎么帮自己脱离困境的人,虽然穷困,但凭一己之力来维持生活,这样的人值得别人为他付出。
“那这里呢?”
“春日广场,这里是一般人民平常可将一些农作物拿来曝晒的地方,因为会比较杂乱,所以当初就决定盖在周边。”
“晚上应该不会有什么人吧?”
“嗯!不一定,有些农作物需要长时间接触空气,因此有些人就会留在那里的临时小屋看守,不过像今天这种下雨的日子,我想应该是没有什么人才对。”
那很好,他要的就是人越少越好的地方,不然以无启那种可以利用灵魂杀人,然后被杀的人又成为僵尸的能力,恐怕在他们还没有打起来,就先被那些东西给打死。
“我觉得要想办法别让城里的人在晚上出来,门最好都锁死。”树海终于知道,原来这家伙并不是完全没有准备,而且看他那样子,恐怕早在跟无启打过那一战之后,就已经开始想著解决的办法。
“我已经跟冷暮说了。”
“怪不得我今天早上就看不到人,你叫他去做什么?”
“我没叫他去做什么,我只跟他说,别让这城里的人在晚上出门而已。”
冷暮不需要朔华命令他去做些什么,他自己本身才是懂得命令的那一个人,只是换了个世界,他不想重复同样高高在上的生活而已。
听见朔华的回答,树海突然觉得一阵冷,他已经开始胡思乱想,那个冷酷的人,会用什么样的方法,去制止这些平民在晚上离家……
此刻即将步入夜晚时分,坐在旅店大门的天籁,原本正在跟雷圣说些格林童话的小故事,但在夕阳落下后,大概又过了将近一个小时,她突然抬起头来,遥遥地望著城门的方向。
“来了,距离城门大概还有五公里左右的距离,前面的人速度很快,后面……”感觉到这里时,黛眉微微讶异地扬起,这大概就是大家口中的僵尸了。
“后面有不少没有热度的生物,行动比一般人奔跑的速度还要慢一些。”
“你直接说尸体就可以了,比较不花时间,我们走吧!树海,等一会看你的了。”朔华从椅子上起身,“语重心长”地拍拍树海的肩膀,然后示意天籁跟雷圣两人躲好。
“还有我!”扎克突然背著两把刀从楼梯上跳下来,嘴里还咬著还没啃完的鸡腿。
朔华停了下来,然后露出明显不怀好意的笑容。
“你确定?会死喔!如果你不幸阵亡,我们可没办法好好埋你,为了避免敌人操控你的尸体,可能会麻烦冷暮把你身上每一根骨头都粉碎会比较安全一点,否则你的刀法这么好,我们很难应付。”
朔华每说一句,扎克的脸就青一点,尤其到后来那几句像是称赞,实为暗损的话时,他整个脸根本就是处于癫痫状态,只差没口吐白沫而已。
“你刚刚是在称赞我吗?”
“是啊!不高兴?”
“老实说,我很难觉得愉快……我该跪拜叩谢吗?”
“如果你想做的话,我不会阻止,走了!树海,记得。”没时间跟这个大叔在这里哈啦,语毕,跟在冷暮的后头快步朝目的地春日广场奔去。
“为什么是我!”树海觉得有种想要仰天长啸的冲动,他今天听到计画的时候,就抗议过这种不平等的指派任务,但是朔华只回了他一句话,就让他完全没有反驳的余地。
“谁让你最没吸引力。”
最没吸引力?
当年他在树人星可是一等一的美树,是无启那家伙不懂得欣赏……算了,他也不想让他欣赏……
就因为他“最没吸引力”,所以他就必须倒楣地扮演一个无辜散步到城门的队员,然后要想尽办法一个人将所有的目标给引到春日广场,这其中还不能用遁走的,这真是太过分了。
也不想想以物种来说,他是一棵只能处在原地的大树,以现在的模样来说,他只是一个十岁左右的孩子好不好!
不用遁走那他怎么跑得过?
“自己想办法。”
这就是那个智商超高、脑力无敌的人给他唯一的答案,也是他想仰天长啸的原因。
因此当他嘴里不断地碎碎念,念到城门口,原本总有守卫的城门,果然在冷暮不晓得用什么手段办到之下,空荡荡地只剩下两个可以说是送死的人,毕竟城门口若是无人的话,实在是太可疑。
那两个城卫还很悠哉地聊著天,对于拖著脚步走近的树海,只看了一眼没多注意,他们不认为一个半大不小的娃儿可以做些什么。
他们不知道的是,他们眼中的那个娃儿停在城门口的同时,身体已经有一部分钻入地底,用难以想像的速度向城外蔓延,然后从尾端感觉到地表的震动之后,以著一定的速度缩回。
树海在同步计算时间,计算这两人还有机会可以逃走的时间。
“喂!你们两个,不想死的话,最好开始准备逃跑了。”
不到一公里。
守卫其实已经可以听见马蹄声,但是因为树海的话,而将大部分的注意力都集中在这个心里不晓得在想什么的大胆娃儿身上。
“小娃儿!你家里的人没把你管好是不是?都什么时候了,快回家去,要不然等一下大叔我把你抓到牢里关起来。”
九百公尺。
“我是一片好心,不然的话,你们可以仔细听听看城外有什么声音。”
“哼!什么声音?我只听到一个小鬼在这里闹。”
八百公尺。
“你们想死的话就算了,我已经比朔华那家伙还好心,至少提醒了你们,不相信我的话,找死就是你们自己的事情了。”
七百公尺。
“他妈的臭小鬼,在这里装大人说啥……”
“喂!真的有声音,是马蹄的声音,你听!你听!不过好像不多。”另一个守卫赶紧拍拍队友的肩膀,吸引他的注意力,然后两人同时转头看向城外。
六百公尺。
若是在白天,这样的距离已经可以看到远处风沙滚滚,甚至还可以清楚瞧见有多少人马,但是现在已经入夜,因此两个城卫只能眯起双眼仔细瞧。
五百、四百………
两个人两双眼睛,终于瞧见月光底下几个黑色的身影,不过这个时间入城的人虽少,但也不是啥奇怪的事,因此刚刚还开口骂树海的城卫,十分尽责地走向前,取过一边的火把,把手扬高挥动,示意马匹慢慢停下检查。
只是那些马匹上的骑士并没有理会他,依然用全速宾士的速度往城门口冲。
这时候,两个城卫终于将来人的模样看清楚,一共是七匹黑马,七个黑衣骑士,只是这七匹黑马身上却淌著鲜血,原本应该灵动的双眼,呈现灰白色浑浊,其中一匹的额心,还有著一个黑洞。
马上七个骑士,一个穿著黑袍瞧不见模样,另外几个却穿著盔甲,但是身上有著一股恶臭,那浓烈的味道,让两个守卫直接就在原地吐了出来。
“他妈的,这什么味道,怎么臭成这样,明明距离还……”剩下的话根本就来不及说,黑马上的黑骑士,手中长刃一挥,刚刚还震动的喉头,喷出炙热的血液,将对面另一个城卫洒得满头。
摸著脸上的血,城卫撑大双眼,想说什么却张著嘴一句话也说不出口,他一辈子都没想过,会有看见队友喉咙被割掉一半、头颅垂在背后的那一天。
树海看了那个黑袍者一眼,也很确信黑袍底下的双眼瞧见了他,于是立刻装出一脸惊讶的表情,骂了一声“他妈的”,提起一双细腿,一开始还狼狈打了个滚从地上爬起,再转头看了那个黑色的身影一眼,然后用最快的速度往春日广场跑去。
耳边传来另一个守卫的尖叫声,树海心里叹息生命消逝的速度真快,也咒骂朔华最好是可以把这个家伙完完全全收拾掉,他可不要再有像这样狼狈的演出机会。
树海很悲愤……他到底是哪条纤维装错了位置,会觉得跟这个少年成为伙伴是一个好主意?
第十章夜袭
“你是怎么让这城里的居民都乖乖待在屋子里别出来的?”
从旅店奔往春日广场的路上,朔华就发现,果然每一条街道上的屋子大门都紧闭,有的甚至连灯火都不敢点燃,造成原本应该灯火通明的一座大城市,现在却只能隐约见到灯光忽亮忽灭。
他早知道冷暮一定可以办到,但如此有效率他不禁好奇。
这也是扎克的疑问,事实上,因为他一直都待在城里,不像朔华跟树海两人根本就是埋在天籁的屋子里不出来,所以他大概知道一点。
就是在离晚餐还有一个时区的时间时,城主派出所有的警备兵,以放射状方向前进,在城里的每一个小区域下达命令,并且要求所有街上的人民,将这个命令传达给其他不知道的人。
这个命令就是,今天太阳下山后,所有城民不得继续在街上游荡,根据可靠消息指出,晚间会有大量的敌人来袭,为了生命著想,请严守在家的规定。
而这个可靠的消息从哪儿出来……扎克看了正在活动手部关节的冷暮一眼。
“城主在我手上。”
依照往常说话的方式,冷暮非常简短地揭露一项惊人的事实。
朔华对这样的事实并没有太多的惊讶,因为换成是他,八成也是这么做最快,而扎克的下巴却差点掉了下来。
“你绑架了城主?”
“借用。”鉴于曾经合作过不少时日,对于扎克多余的问题,冷暮还是非常客气地回了他一句。
“这哪是‘借用’?我想那个城主大人一定不想让你‘借用’对不对?你……该不会在现场杀了不少人,让城主吓到,他才乖乖地发布那些命令的吧?”
不过,所谓的客气,就仅发挥在刚刚那么一句,现在这么一堆的蠢问题,冷暮连听都没听进去一个字,瞧见朔华拿出之前他给的枪在研究,伸手帮他按了几个键,用行动来教他如何在最佳状态中使用。
“算了,我换个问题,等等我们要打的东西,究竟是什么?”他虽然是来凑热闹,却不想因此而死,所以还是要问个清楚。
“死人,会动的死人,等等你要是遇到会动的尸体,就砍到它不会动为止,光砍头没有用,那些尸体还是会拖著没有头的身体攻击,最好的方式,就是四肢都截掉,头顺便砍掉,否则很吵。”
扎克用力拍两颊,而且是连续拍好几下,因为他觉得自己的面部肌肉抽个不停,尤其听到最后,他总觉得朔华的重点根本就是“很吵”这两个字,一点都不觉得“砍四肢”或者是“头顺便砍掉”这些字句有多血腥。
“为什么那些尸体会动?”
“废话,自然是有人操纵,所以,如果你不小心被砍死了,在死之前麻烦先砍断自己的四肢,免得到时候麻烦。”
现在连拍脸颊都没办法制止脸部肌肉的抽搐,于是扎克只好干笑。
“好的,如果到时候我还记得的话。”
“来了。”冷暮望向通往春日广场的其中一条街道,除了隐约的马蹄声之外,还可以听见树海非常不甘愿……甚至有点凄厉的哀嚎声。
“好假。”他敢保证树人星绝对没有电视剧这种东西,要不然树海的演技也不会惨成这样。
扎克从好不容易坐热的台车上下来,拍拍裤子上粘的不少的谷物,然后原本还带著谷物清香的空气,瞬间传来一股不可思议的恶臭。
“他奶奶的!这是什么味道?”
“尸臭!”
刚刚还在惨叫的树海,突然一瞬间从那一头消失,然后在他脚边钻了出来,在他的身边慢慢凝型,然后撇嘴回答。
“你还是用遁走了。”
“你觉得我跑得过那东西吗?”
仍像树枝一样的手,指著那个冲出街口的黑色骑士,空气中那股恶臭就是从骑士身上传出的,盔甲底下还可以瞧见腐坏的液体滴落。
朔华瞄了一眼树海短短细细的两条腿,没说话。
但,就是因为他没说话,树海更觉得一肚子火,正想来个破口大骂,街口的七个骑士却已经到齐,其中之一的黑袍者直直盯著朔华瞧。
“穷追不舍。”朔华觉得全身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没想到我们这么快又见面了。”无启拉下罩著头的黑袍,露出苍白却已经完整不再有任何腐坏现象的脸庞。
老实说,要不是知道他究竟是怎么样的一个人的话,也许还能称赞他长相不差而且有一股冷残的气息,让人会忍不住背脊发寒。
“不用废话,想打就打,我想这几只应该是你的珍藏吧?”可以臭到这种程度的尸体,想来绝对是已经储存良久,不会是把这些东西都放在他的空间里头吧?
“是我刚到这里的收藏,不但完整而且力量强大。”没说的是,一再历练过的尸体,吸收了敌人的血之后,会越来越强大,他的六个骑士,早就不知道杀过成千上百的人,那力量可不是一般人可以相比。
像是在回应他的话一样,腐臭的骑士整齐划一地挥动了手中的长剑,但见白色刀光一闪,春日广场上硬石铺成的地面,突然多出六道深深的刀痕。
朔华等人眯起双眼,心里各自有了打算,向来都是冲在前头的冷暮先站直身,脸上依然是面无表情的淡漠。
对他来说,敌人力道强弱他完全不在乎,只要让他碰触到的东西,一旦分解完组织,就算是再硬的合金钢铁,都可以被他瞬间化成分子,细小飞散。
对于他的动作,无启冷笑。
“我知道你的毁灭度有多强,所以这些不是给你的,你的对手在这里。”
枯瘦的手一挥,同样六个骑士骑著战马出现,不同的是,这六个骑士并没有任何腐臭的味道,也没有形体的存在,他们犹如被浓缩的雾气一样,飘荡在空间之中。
这次,冷暮难得皱起眉,朔华抓住他的手,拉下他的身在他耳边低语,然后又交给他一颗圆球状的物体。
他们两人的动作,让无启目光闪烁了一下,高举的手放下,十二匹战马往前直奔而去。
朔华从来就不喜欢照著别人的计画行事,更别提一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的冷暮了。
虽然十二匹马的方向,尸骸的部分是朝朔华奔去,死魂的部分则是往冷暮的方向飞去,两个人却转身背对背,位置一换。
“火墙术!”
一道火墙竖立在地面达七尺高,顿时将冲过来的死魂遏止在半途,接下来看朔华一个冷笑,双手向外挥出两下,一个五角型的火墙,瞬间包围躁动不安的死魂,高扬的手很缓慢的收回,奇异的是,那些火墙也跟著慢慢一点一点地将距离缩短。
对于这种意念间的能量操纵,他可以说是越来越熟悉,除了力量受限之外,几乎只要是他脑袋所想的,都可以办到。
另一头,冷暮身形早已飞射而出,比较特别的是,这一次他不再是空手,两手各多了一把笔直的长剑,两把剑的模样十分普通,事实上,它的本质也单纯,根本就是纯粹的铁做成。
这样的剑,一般来说,根本无法和敌人的武器对砍,纯粹本质的武器可以说是最脆弱的,冷暮会用像这样如此脆弱的武器,自然有他的原因。
原因来自于朔华之前曾经跟他说过,在他的星球上,有一种功夫叫做“隔山打牛”,原本他都是用双手接触敌人攻击,在一般时候的确就可以轻松应付,但是不是每一个对手都是那么容易近身,尤其如果对方有武器的话。
提示这么一点就够了,因此他让人打了数十把纯粹的铁剑,一开始,几乎是当他开始运用分析能力时,铁剑立刻就化成铁灰,一瞬间被风吹得散落,然后在他毁了不晓得多少把的铁剑之后,终于让他掌握到隔著物品去分析接触到铁剑物质的方法。
所以……
足足有两公尺长的铁剑,瞬间敲上前方两个尸骸骑士的长剑,接触到武器的同时,两把铁剑被斩成数段,铁块以重力加速度落在地面,发出撞击声,接著,冷暮放开手中的剑,将双手递到前方黑色的盔甲上。
他一点也不担心尸骸握著的那两把长剑,会趁机斩断他,因为当他开始瓦解盔甲的同时,再次挥动的两把长剑,在月光下化成点点银灰,如沙漏一样,在半空中顺著尸骸骑士挥剑的方向,洒出半月飞砂。
没有思考能力的尸骸似乎开始疑惑,浑浊的眼珠子看著抓空的手掌,一时之间不晓得该继续挥动手臂,还是用手抓住身旁这个带著银色月光的高大男子。
这就是无启为什么会想要朔华的原因。
他收服的尸骸几乎没什么智力,这几个已经算比较好,活著的时候脑袋早已习惯作战,因此就算死了脑袋不太管用,但是却还拥有自我作战的意识。
相比之下,过去用习惯脑袋的朔华,是不是也还能带著智慧的作战?
如果是,无启等于多了一个强大的兵力,他多想要实验看看。
口中念著像是咒语般的低吟,两个不晓得该怎么做的尸骸骑士,终于有了其他的动作。
只是,在场的不只朔华和冷暮。
无启跟六匹尸骸骑士的马,在不知不觉中被固定了位置。
无数深色的树根,沿著广场上的石头缝隙钻出,然后密布无启跟骑士所在范围,等到确定包围住所有人后,细而坚韧的树根破土而出,将所有的马蹄捆住锁死,任由那些马匹再如何愤怒的挣扎喷气,也逃不开纠缠。
扎克最擅长的,就是在这种敌人受牵制的情况下攻击了。
但闻一声似乎十分兴奋的呼啸响起,两道比月光还要耀目的光弧,闪进敌人的阵营之中。
刚刚被冷暮瓦解兵力的两个骑士首当其冲,还打算下马好好跟冷暮打一场的腐坏躯体,在刀光下被斩成八段,喷溅著恶臭的黑色浓血,掉落在石地板上的身体,依然不甘愿的蠕动。
“哼!”
如果无启的尸骸会这么简单就被解决的话,也就不配他练这么久的时间。
无启的手伸向破碎的尸体,五指向掌心内部一收,刚刚还四散的躯干,犹如磁铁正负极互相吸引一样,在地面上拖出一长条的黑血痕迹,然后聚合。
刚刚失去作战能力的尸骸,再度成为可以作战的兵力,一伸手就往冷暮的脖子上抓去。
“愚蠢!”
冷暮难得在作战中说话,跟没有大脑的尸体作战,让他觉得十分无趣,从空间里再度取出两把和刚刚一样长度的铁剑,模拟出跟扎克一样的动作,甚至还要再快一些,将好不容易聚合的尸骸重新分成数块。
可这一次,无启再也没有聚合的机会,刚刚尸骸骑士手中的长剑发生了什么事,被冷暮斩断的尸体就同样发生什么事,落在地上的尸体化成一摊说不出是什么东西的暗色物体,然后风一吹动,暗色的物体就减少一些,空气中也多了一点恶臭。
“老兄,你千万不要跟我说这东西会在空气中散布,然后吸到鼻子里,我会吐。”
手中没闲著的扎克,在其他四个骑士的攻击之下快速闪躲,他发现这四个骑士的力量,根本就不是一般人可以比的,他的刀每次跟对方的武器对砍,就会多一个缺口,让他差点没心疼死,虎口震得几乎破裂。
“放心,吸了不会死,臭的是空气中的分子而已。”朔华将被困在火墙中的六匹死魂骑士收成像关在笼子里一样,就连上下都铺上一层火焰。
不过他知道这并不是办法,这些死魂只是怕这些火焰,却无法真正的伤害他们,他们真正怕的东西是日光。
“虽然我不是很懂你说的是啥东西,但是恶心就是恶心,要是我三天吃不下饭的话,那可就糟了。”
无启冷眼看著自己的骑士失利,虽然怒火不断上升,但是并不代表他今天就这么输了。
只在一个意念之间,那些被他收著没有纳为身体一部分的死魂,在眨眼间尽数放出,整个广场布满鬼影幢幢,令人头皮发麻的鬼啸声,再度在耳边缠绕不去。
不会这么简单,他要做的绝对不只是如此。
鬼啸响彻天际的那一刻,街道上开始传来撞击和尖叫声,速度虽然缓慢但数量众多的尸骸,开始向城里的居民掠夺生命,就像在上一个村子一样,直到整个大城里再也没有任何一个活人为止。
这才是他最大的力量……
躲在旅店里的天籁跟雷圣两人,原本就乖乖地在房间里头做自己的事。
天籁一边为雷圣说著以前小时候听来的故事,一边打理房间,所幸冷暮跟朔华都是十分爱干净的人,整个房间可以说是有条不紊,比较需要弄干净的,是树海每次变身时都会留下的一些尘土。
只是,当故事还没说到一半,她便感觉到一股诡异的波动在四周蔓延。
转头,雷圣惊恐地冲到房间窗口往外瞧。
天籁闭上双眼。
很多,非常大量的无生命物体正朝整个城市散开,她可以借著声音中来回碰撞的频率,将整个城市的情况,在脑海里画出一个图形。
“这是你的能力,你该懂得如何用最强的方式去运用。”
白天,朔华这么告诉自己。
“我让你画这些图,一部分是为了观察这一个城市的型态,但最大的一部分却是因为你,看著这些图形,将其记在脑海,每一栋屋子,每一条路线,不要小看这些一点一滴小小的细节,以你的能力来说,它会是你活命最好的帮手。”
张开双眼,这次连她不重用的耳朵,都可以借著助听器,听见旅店大门用力敲击的声音,被命令躲在旅店不准出去的佣兵跟旅客,开始慌了起来。
“当然,如果你不像我一样这么冷血,这些线索不但可以救你自己,还可以救更多的人。”
快步走过去,抱起雷圣,冲出房门,入眼正好瞧见全部带上武器准备打起来的佣兵,还有那个她在拍卖场上遇过的商人清督。
“别打开门,如果还想活的话,照著我的话做。”她没忽略躲在门两边,正准备在敌人破门而入时给予强力一击的佣兵。
清督楞了一下,想起她算是那几个可怕的人的伙伴,因此朝裘风点了点头。
“大家注意,照这个女孩的话做。”
“叫我天籁就好,时间剩下不多,等一下所有人跟著我走,路上可以救多少人就救,不能救就不要勉强。
“这一次的敌人,绝对是你们过去没遇过的,他们是被人所控制的尸体,跟他们打,毫不留情的打断四肢就可以,你们要记得一件事,如果谁逞强导致自己有了危险,一旦死了,你们也会变成同样的东西攻击你们的朋友,所以千万不能手下留情。”
刚说完,旅店最脆弱的木窗首先被一把斧头用力破了开来,一股恶臭立刻朝旅店四散,所有人都可以从那一个不算小的破口,瞧见一张狰狞腐烂的头颅。
胆子小一点的人已经尖叫起来,他们是和佣兵团一起住在这个旅店的游客。
“走吧!他们还没有到旅店的后门,路上看到落单的尸体,能砍掉多少就砍掉多少,尽量保住性命。”朔华有说过,这一次的敌人,最难应付的不是在于那些会动的尸体,而是在那些受到控制的灵魂。
因为旅店盖的地方,通常都非常接近城门,因此他们这一群,可以说是首当其冲的物件。
没多久,那一扇窗就被破坏得彻底,值得庆幸的是,这些尸体没有什么思考的能力,用最笨的方式往视窗爬,守在附近的佣兵几乎是一刀一块肢体,迅速将想要爬进旅店的尸骸,给斩得毫无行动能力。
“走吧!”
她已经感觉到尸骸正往旅店的四个方向包围,若是等他们包围成功,以他们这种不怕痛、数量又多的攻击方式,就算裘扎克佣兵团再如何强大也没用。
抱著雷圣,快速地往后门离开,刚出后门,就听见那些尸体喉咙所发出的奇怪声响。
天啊!她是喜欢玩游戏没错,但是并不代表她想要亲自体验这种“恶灵古堡”的惊悚啊!
“啊!”
雷圣从她的肩头往后望去,瞧见起码有二、三十个尸骸已经绕到后门来,有些尸骸的模样十分可怕,拖著长长的内脏让所有看到的人都快吐了,有些跟在天籁后头跑的旅客,其中几个女孩子先哭了起来,手脚发软必须让人拖著跑。
“哭什么!快用力跑,自己想死的话就算了,还想拖著家人一起死吗?”她最讨厌动不动就哭哭啼啼的人,哭有什么用,哭又不能解决所有的事。
“小妞,你真悍。”一个被裘风命令过来守护她的佣兵,吹了一声口哨,完全没想到这个模样漂亮,干净斯文的女孩子,骂起人来还颇有气势。
“我可以把这句话当作称赞,往右走,快!他们要包围过来了。”
天籁一点也不介意别人觉得她这样的一个女生个性太强,只要能活下去,只要可以得到幸福,那又有什么关系,她希望有一天,可以遇上一个相爱的人,那么,那个人必然是因为自己的一切而爱上自己,不会因为自己“悍”而退步。
“那的确是称赞。”佣兵接过她怀抱里的雷圣,笑了一下,他们这些在生死关头看多了的人,可不在乎一个女人是不是乖巧可人,能让他们不担心,能让他们觉得有个家就够了。
“谢谢!”
天籁笑了,她可以看出这个佣兵眼中的真诚,发现和过去的现代世界比起来,这一些用生死来为生活努力的人,视线似乎更加的宽广,有更多的包容。
“啊!”不远处的民房,在撞击声过后传来尖叫,可以想像里头的人在瞧见这些尸体时有多么的恐慌。
天籁顿了一下,她想救这些人……但……如果她带人冲过去,后面的这些人会来不及往安全的方向撤离。
“你可以说我残忍,我不介意。”
她又想起早上问起城里的居民该怎么办时,朔华的回答。
以他跟冷暮的能力,明明就可以让这些人民保住性命,但是他并没有去做。
“为什么?”
“你有没有想过,今天你从地球来到这个世界,除了获得一个新的生活这个目标之外,你在这里的身分算是什么?”
“身分?”
“没错!身分,你代表的是一个外来者,一个为了达成希望,而在这里获取一些东西的外来者,或是你想成为一分子?一个会生活在这里,会和这里的许许多多人培养感情,甚至有一天属于这个世界里某一个国家的子民?”
“这有什么差别,我们都在这个世界里生存不是吗?”
朔华将她房里柜上一本写著这个世界许多传奇故事的书,放在她手中。
“差别在于,如果你只打算当一个外来者,那么你可以像这本书里的神祇一样,指点这个世界的人该怎么走,然后让他们自己决定,是不是照著你的教导去做,去改造这个世界。
“这样的你,看著他们就好,即使心存不忍,也不该参入其中,你只能试著告诉他们该怎么做。
“可是,如果你想当这其中的一分子,那么就像这本书里的英雄跟伟人,领导他们,带领他们,为这个世界的兴衰,为这个世界的人民而痛哭或欢笑,至于结果,我想这些书的最后都很清楚告诉你这两种身分的差别何在。”
到现在,她还不是非常能体会朔华话里的意义,也无法真正的做出决定,所以她才会顿住身形,犹豫自己该怎么办。
只是裘风并没有给她太多的时间,裘风了解她在犹豫什么,因此两个人互看了一眼之后,裘风叫了几个佣兵去帮那些人民,并且以自己的性命为重,在救了那些人之后,想办法跟上队伍,他会留下讯号。
天籁知道,留下讯号,并不能真正引他们躲过那些尸骸,但,不容她多想,似乎冥冥之中,有些什么已经为她做了决定。
那天,是塔尔玛这一个繁华的大城,被永远记在历史上的一天。
之所以记载,不再是因为它的繁华、它的美丽,或是等等其他原因。
菲嘉国的历史,甚至是后来的每一个朝代,开始有所谓僵尸一说,起源便记载于塔尔玛的历史中。
即使后来它恢复繁华,当每一个人踏在这土地上时,都会想起这么一天,这么一个故事。
尽管无启所操纵的尸骸没有智慧,但是以他们的人数,和那种只有被砍断四肢才能够阻止其前进的攻击方式,让就算已有了戒备的人群依然手忙脚乱。
尤其不幸没有照顾到的地方,一旦增加伤亡,相对的也就是增加敌人的数量。
卢克跟其他三个伙伴,在团长的命令下,深入民宅之中,去解救那些只懂得喊救命的人民。
才刚到街口,就瞧见为数不少的尸骸,在突破民宅大门的防备后,拖著沉重的武器,朝有生命气息的方向前进。
屋子内只有一对母子,此刻母亲正抱著儿子,脸色惨白地看著那几个腐烂的敌人,刚刚还能发出口的尖叫声,此时此刻却一句话也喊不出来。
“他奶奶的,恶心毙了,动手!”
确定附近的尸骸短时间内不会有机会攻进来之后,卢克抢先进了屋内。
手中的大刀一挥,目标十分明确地先把尸骸拿著武器的手斩断,接著跟进来的同伴默契十足,三人大刀一挥,剩下无法动弹的躯干跟头颅,睁著无神的大眼瞪著他们瞧,嘴里不时地发出诡异的吼声。
母子俩恐惧地看著依然慢动作的肢体,在卢克大手一拉之下,终于有点力气站了起来。
“卢克,快!旁边的跟过来了。”
两个佣兵看著门外,发现这些尸骸虽然没有智慧,却仿佛知道敌人在哪儿一样。
甚至原本有些还在用斧头劈门的尸骸,在发现了他们之后,也停下手中的动作往他们的方向过来。
他们不知道的是,不是尸骸懂得先攻击他们,而是在另一头的无启,可以轻易地藉由这些尸骸的双眼去发现目标,并且下令他们攻击。
卢克也瞧见了那些不停往这里涌来的尸骸,赶紧一手抱起男孩,跟在同伴身后快速离开。
当他们一边用刀子劈开赶上的尸骸,一边找寻团长留下的讯号前进时,发现又有不少地方传来叫声。
在叫声戛然而止的那一瞬间,可以瞧见有白色的身影,从刚刚尖叫著的民房穿墙而出,接著穿进隔壁民房的大门,里面的人在完全不知道的状况之下,立刻就被夺走了性命,灵魂和身体同时变成被操纵的傀儡。
“该死的!这要怎么打?”
终于了解到自己的能力,根本就没办法解救更多的人之后,卢克等人气得差点吼出来。
但是他们是却无法停止步伐,他们已经清楚看见,那些白影正以惊人的速度,往他们的方向前进。
难道……他们今天就要死在这里吗?
——恶灵无启·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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