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本·西那《论灵魂》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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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各种作用及其缺乏,在前面那些一般命题中已经向你说过,其本原是一个同一的机能;至于这种机能的作用的不同,则属于在“种”方面是稳定性态者的范围,例如知觉和运动,或者这样一种知觉和另外一种知觉,这就是值得一个考察者加以考察的问题,例如他就可以考察:是否所有的知觉机能都是同一种机能,只是这同一种机能凭着它自身就会具有某一些知觉,这些知觉是可理解的东西,而又由于器官的不同,凭着不同的器官具有某一些知觉?如果可理解的东西与可感觉的东西属于两种机能,那么,是否一切在内部想像到的和在外部知觉到的可感觉的东西都是凭着同一种机能?如果那些在内部想像到的东西属于一种机能或几种机能,那些在外部知觉到的东西是否就属于同一种机能,而这种机能在不同的器官里造成不同的作用?因为同一种机能并不是不可能知觉到各种不同“种”和不同“属”的东西的,例如我们凭着学者们的理智的性态就知道这一点,凭着他们的想像的性态也知道这一点;或者,例如那些共同的可感觉的东西,人们曾经认为它们是大小、数目、运动、静止、形状,有时候就为每一种感官或者一定数目的感官所知觉到,虽然通过另一个感性对象为中介。其次,运动机能是否就是知觉机能呢?为什么这是不可能的呢?**机能本身是否就是忿怒机能呢?要是这样,如果它忽然遇到了快乐,它就以一种方式感受,如果它忽然遇到了损害,它就以另一种方式感受了。营养、生长和生殖的机能,是不是某种具有这些机能的东西呢?如果不是,它们是不是同一种机能,当事物没有为一种形式所成就的时候,这种机能就依据一种性态和一种形状,把养料推到这件事物的各个方面去,而当事物完成了的时候,这种运动就靠它自己推动,这只是因为形状已经成就,另一种形状还没有开始存在,大小已经达到一定的程度,因而这种机能不再完成它的任务,把多于已经消耗了的养料引进这个事物?要是这样,运动就会停止了。在这种情形之下,养料就会有一种剩余,适于生殖作用,这种机能可以使它达到生殖的肢体上去,就像它使养料达到这些肢体上来养它们那样。然而这种剩余超过了生殖的肢体所需要的营养量,它将适合于另外一个范围,于是,这种机能就因而自行处理这种剩余,就像它对于这些肢体的许多剩余物所做的那样。然后,在生命结束的时候,这种机能就会十分衰弱,不能把已经消耗的东西换上等量的待消耗的东西;于是,就出现消瘦了。那么,为什么有生长的机能,却没有消瘦的机能呢?作用的不同并不意味着机能的不同。因为同一种机能凭着它本身造成相反的作用;或者说得更明白一点,同一种机能凭着不同的意旨产生不同的推动作用;或者毋宁说,同一种机能有时在不同的质料中造成不同的作用。我们应当准备好这些疑问的解答,才有可能进而确定灵魂的各种机能,以及确定它们的数目是这么多,确定它们彼此不同,因为照我们的看法,这就是真理。所以我们说,首先,就机能在本质上和根本上是机能这一点而言,机能是对于一定事物的机能,它不可能是另一件与这件事物不同的事物的本原。因为,就它是对于这件事物的机能而言,它是这件事物的本原;所以,如果它是另一件事物的本原,就它是那第一件事物本身的本原而言,它是不会是这另一事物的本原的。所以,就各种机能之为机能而言,在第一性的意义上,它们只是一定的作用的机能。然而有时候可以承认,在第二性的意义上,本原是许多作用的本原,因为这些作用既然是作为分支,本原在第一性的意义上就不是它们的本原。例如看的作用在第一性的意义上只是感知一种性质的机能,凭着这种性质,在形体中(当这个形体拦在一个接受光线的形体与一个发光的形体之间时)发光的东西并不造成照耀;这种性质就是颜色。颜色就是白色和黑色。此外,想像的机能就是那种附着在物质事物之为物质事物的形式上的机能,这些形式乃是以一种不完全的抽象作用从质料中抽出来的东西,这一点我们在下面将要告诉你。再则,有时这是颜色或滋味或大小或声音,或者别的东西。(理智机能是附着在事物的形式上的机能,这是就形式独立于质料及其联系而言。)而且有时这是形状,并且有时是数目。有时候也可能是机能适合于一种专有的作用;然而那时它需要有另外一种东西与它连接在一起,使潜在的东西从而实现化,成为现实的东西。如果这种东西不存在,就不会有作用。因为,举例来说,这种机能有时是现实的作用的本原,有时又不是现实的作用的本原,而刚好相反,是潜在的作用的本原。例如,当意欲机能所产生的那种推动的意志由于有一个动机来自想像或理智活动因而成为可能的时候,运动机能就毫无疑问地会推动起来。所以,如果意志不是可能的,运动机能就不会去推动。从单独一种运动机能,以单独一种器官,只能产生单独一种推动,因为多数的推动是由于多数的运动器官;这些器官在我们身上就是肌肉。在每一条肌肉里面,只有一种特殊的运动机能,这种机能是只产生一种专门的运动的。有时候,同一种机能的印象联系到不同的接受者或联系到不同的器官上也不相同,这一点是大家都明白的。因此我们现在说,在第一种分类里面,灵魂的作用有三种:〔1〕动物与植物所分有的作用,例如营养、生长和生殖;〔2〕各种动物、大部分动物或大动物所分有的作用,其中并无属于植物的迹象,例如感觉、想像和随意的推动;〔3〕人所特有的作用,例如对可理解的东西的理解,技术的发明,对产生出来的东西的认识,以及对美和丑的分辨。因此,如果灵魂的各种机能是同一种机能,如果发生出植物的各种作用的机能,就是凭着一种第一性的发生作用发生出各种动物作用的那种机能,那么,那些有营养而无硬软感觉的植物形体或动物肢体的缺乏,就或者是由于缺乏这种机能,或者是由于质料完全不能通过这种机能来感受。但是,说质料不感受冷热,不接受冷热的印象,也不接受强烈的滋味和气味的印象,那是荒谬的,因为它感受到这些东西。因此,就只能是:这是由于缺乏这种像这样活动的机能。然而你已经发现了营养的机能;所以,这两种机能是不同的。此外,必不可免的是:灵魂的运动或者是通过绝对的位移而造成(但是每一个形体都以一种绝对的方式接受位移),或者是为了位移通过收缩和扩张而造成。在我们的形体里面,有一些肢体比肌肉更适于接受位移,并且其中有一种营养的生命,然而它们的运动却是不可能的。因此,在这种情形之下,原因并不在它们这一方面,而是在另一方面,这就是运动机能。同样地,在有一些神经里面,生效的只是感觉机能,而不是推动,而在另外一些神经里面,生效的则是运动机能;但是它们并不在什么值得相信的东西里面彼此争上风。有时候也存在着一种东西,与感觉在其中生效的东西相似,而在性质上超过这种东西,或者有所欠缺,有时候运动机能在其中是生效的。有时候存在着一种东西是这样的,但是感觉机能在其中并不生效。就是因为这个缘故,我们可以知道,眼睛的地位并不低于舌头,虽然舌头感受到邻近的味道,而就我们有味觉而言(我不是说:就性质而言),眼睛却感觉不到味道,也感觉不到声音。说到人的机能,对于这个问题,我们马上就要说明,它的本质并不是印在质料里面的,并且我们将要说明,在一切有关动物的活动中,都是需要一种器官的。然而各种感觉和想像是属于另外一种物质机能的,这种机能并不是运动机能,虽然它出于运动机能;并且我们马上就要说明,各种运动机能也以一定的方式依靠感觉机能和想像机能。当你明白了这一点,以及我在原则方面将要向你说的东西的时候,你就会很容易知道,在我们加以排列并且一一列举的那些机能之间,是有一定的区别的,这就是:一切机能都具有一种第一性的作用,它与任何一种别的机能都没有联系,别的机能所具有的第一性作用,是与它的第一性作用不同的。
我们现在就来把各种灵魂一一确定下来,从而列举出灵魂的各种机能,然后我们就来从事说明一切机能的性态。我们说,依照第一种分类,灵魂的各种机能分为三个范畴。第一个范畴的灵魂是植物灵魂;它是一种具备器官的自然形体的第一成就性,这是就这种形体产生、生长和营养而言。然而,养料乃是一种形体,这种形体有一种特性,可以同化于以它为养料的那个形体的本性。所以它是作为一定数量的消化了的东西添加在那个形体上面。第二个范畴是动物灵魂;它是一种具备器官的自然形体的第一成就性,这是就这种形体认知特殊事物并且作随意的运动而言。第三个范畴是人的灵魂;它是一种具备器官的自然形体的第一成就性,这是就人们认为它能够执行那些由经过反省的选择和经过辨别的谋划而造成的活动而言,也是就它能认知普遍的东西而言。要是没有这种习惯,①那么,如果我们要想概述灵魂,而不是概述灵魂对于这种作用所具有的机能,最好的办法就是把所有的“第一”成就性设定为第二成就性的描写中所陈述的一种性态。因为成就性是被放在灵魂的定义中,不是放在灵魂的机能的定义中的。你马上就会认识到动物灵魂与知觉机能和运动机能之间的差别,以及理性灵魂与用于前面所指出的那些事情的机能、与辨别以及其他各种机能之间的差别。如果你要想作深入的研究,适宜的办法是把植物灵魂设定为动物灵魂的“种”,把动物灵魂设定为人的灵魂的“种”,而在较为特殊的东西的定义里面放进较为一般的东西。然而,当你就灵魂在它的动物性和人性中都具有特殊的机能来考察灵魂时,也许你是会满足于我们所说过的话的。①指将灵魂分为植物灵魂、动物灵魂和人的灵魂的习惯。——译者植物灵魂具有三种机能:〔1〕营养机能,这种机能按照它所处的那个形体的要求,把异于它所处的那个形体的形体加以改变,并且把这个形体连接在那个形体上,来替换其中已经消耗了的东西;〔2〕生长机能,这种机能在它所处的那个形体里面,用已经与这个形体同化了的形体,按照它在长、宽、高三个方面的比例造成一种生长,从而达到生长的完成;〔3〕生殖机能;这种机能从它所处的那个形体里取出一个潜在地与之相似的部分,借助其他与这个形体同化了的形体,完成创造的作用和混合的作用,使那个部分现实地与这个形体相似。按照第一种分类,动物灵魂具有两种机能,运动机能和知觉机能。运动机能是依照两个范畴:它之为运动机能,或者是因为它激起推动作用,或者是因为它发生影响。就运动机能激起推动作用来说,它是意欲和**的机能;这种机能,当一种可欲求的形式或者要避免的形式印在我们下面将要讲的那种想像中时,就激起我们将要讲的另一种运动机能去运动。它有两个分支,一个分支称为**机能,这一种机能激起一种运动,凭着这种运动,接近那些被认为必需的或有用的东西来寻快乐;另一个分支称为忿怒机能,这一种机能激起一种运动,凭着这种运动排斥那种被认为有害和有破坏性的东西来求胜利。至于就其发生影响来说的运动机能,乃是在神经和肌肉里面所激起的一种机能,这种机能能够收缩肌肉,把连在肢体上的筋腱和韧带引到本原的方向上去,把肌肉放松或拉长,使筋腱和韧带与本原的方向相反。至于知觉机能,一共分为两个范畴:其中的一种机能是在外部知觉的机能;另一种机能则是在内部知觉。在外部知觉的机能就是五种或八种官能。其中有视觉;这是一种建立在凹神经中的机能,它感知一种印在水晶体液中的形式,和一些有颜色的形体的形状,在那些实际上透明的形体中,颜色是达到光滑的形体的表面的。其中有听觉;听觉是一种建立在散布于听道表面上的神经里面的机能,它感知一种形式,这种形式是由于打击者与被打击者之间压缩的空气的激动而来到神经的,被打击者猛烈地抵抗空气,于是发出声音。这种激动接着达到藏在听道腔中的平静的空气,并且以一种与它自己的推动相似的推动使这种空气发生运动;这种相对于神经的推动的波一接触到,人们就听见了。其中有嗅觉;这是一种建立在脑子前部两个类似**上*的小丘里面的机能,它感知由吸入的空气带进脑子的东西,这种东西来自混在空气中的蒸气所发出的气味,或者来自因一个有气味的形体发生变化而渗入空气的气味。其中有味觉;这是一种建立在分布于舌体上的神经里面的机能,它感知贴近舌头的形体的溶解了的味道,这些味道混在适于吞咽的体液中,在这种体液里发生一种引起变化的混合。其中有触觉;这是一种建立在整个身体上皮肤和肉的神经里面的机能,它感知接触到身体并且凭着相反的性质影响身体、改变身体的形状或者改变其组合的性态的东西。这种机能在有些人看来似乎不是一种最后的“属”,而毋宁是一个包括四种机能的“种”,或者更可以说,这种机能是全都分布在整个皮肤上面的。其中的第一种辨别热与冷的差异;第二种分辨湿与干的差异;第三种分辨硬与软的差异;第四种分辨粗糙与平滑的差异,只是由于它们结合在同一种器官上,因而使人们以为它们在本质上是统一的。至于在内部知觉的那些机能,有一些是感知感**物的形式的机能,另一些则感知感**物的观念。在知觉机能中间,有一些是既感知又发生影响的,另一些则只感知而不发生影响;其中有一些是凭一种第一知觉感知的,另一些则凭一种第二知觉来感知。形式的知觉与观念的知觉之间的不同,就在于形式是内感官与外感官一同掌握的东西;然而是外感官首先加以掌握,然后把它送到内感官去。例如,羊知觉到狼的形式,我的意思是说狼的形状、容貌和颜色;诚然这是羊的内感官知觉到的,但是首先知觉它的只是羊的外感官。至于观念,则是灵魂从感**物知觉到的东西,而外感官并未先知觉到这件东西。例如,羊在狼身上知觉到仇敌的观念,或者知觉到使它必须害怕和躲开的观念,而感觉根本知觉不到这个;所以在这里首先以外感官、然后以内感官从狼身上知觉到的东西,就是宜于称为形式的东西;内部机能不必以感觉从狼身上知觉到的东西,则是宜于在这里称为观念的东西。有作用的知觉与无作用的知觉之间的分别,就在于有一些机能的作用是将所知觉到的一些形式和观念与另一些形式和观念组合起来,以及把它们与其他的一些形式和观念分开来。因此在知觉到了以后,它们还对它们所知觉到的东西起作用。至于无作用的知觉,则在于形式和观念仅仅印在一件东西里面,而它根本不在内部造成一种凭借选择而完成的活动。第一知觉与第二知觉的区别,就在于第一知觉是以某种方式对于形式的现实化,而这种现实化是已经直接由事物本身提出了要求的。第二知觉则是联系着把一件事物带来的另一件事物而对于这件事物的形式的现实化。在动物的内部知觉机能中间,有一种机能,即臆想或通觉,是建立在脑子的第一室中,它凭着自身接受一切印在五官中并且来到这个脑室的那些形式。其次是想像或成型的机能;这种机能也是建立在脑子前室的末端中的,它保存通觉从五种特殊感官接受来的东西,这种东西在离开那些感**物以后,便留在这个脑室的末端。然而要知道,用来接受的机能,是与用来保存的机能不同的。这一点可以举水为例,因为水具有接受形迹和迹象的机能,总之,具有接受形状的机能,然而根据我们在下面将要向你作出的补充说明,水是没有保存形状的机能的。当你要想知道外感官的作用、通觉的作用和成型机能的作用之间的分别时,你可以回想一下落下的雨点的性态:我们看到一根直线;你再回想一下转动着的直的东西的性态:我们看到它的末端像一个圆圈。但是我们不能知觉到这件东西像直线或者像圆圈,除非我们分几次去考察它。外感官是不可能把它看两次的,而只是就它所在的地方来看它。然而,当雨滴印在通觉里并且在形式从通觉中消失之前停止了的时候,外感官是就它所在的地方知觉它,通觉则把它当作在它曾在过的地方、当作在它已经来的地方来知觉它,所以它看到一根转动的或直的线。但是决不能把这种作用归之于外感官。至于成型机能,则感知这两件事并且理解这两件事,虽然事物已经消失了,离开了。然后是那种联系到动物灵魂则称为想像机能、联系到人的灵魂则称为认识机能的机能;这种机能是建立在脑子的中间室里面的,靠近虫状突起,它有一种特性,可以把想像中某一些东西与另一些东西随意组合起来和分开来。然后是评价机能;这种机能建立在脑子中间室的末端里面,它知觉那些出现在特殊感**物中的非感性的观念,例如当羊断定应当躲开这只狼和好心看待这只羊羔时,它身上就有这种机能。此外,看来这种机能是有自由组合和分开想像的东西的作用的。其次是保存和回忆的机能;这种机能是建立在脑子的后室里面的,它把评价机能从特殊感**物中由非感性观念所知觉到的东西保存起来。保存机能与评价机能的关系,就像那种所谓想像的机能与通觉的关系那样,而评价机能与观念的关系,则像想像与感性形式的关系那样。这就是动物灵魂的各种机能。至于人的理性灵魂,它的机能是分为行动的机能和认识的机能,而由于同名异义的缘故,这两种机能都称为理智。行动的机能是一种推动的本原,它凭着理智的明证,根据大家认为与一些专有的特殊活动有关的那些意见的要求,把人的形体推向这些专有的特殊活动。它与意欲的动物机能有一种关系,与想像的和评价的动物机能有一种关系,并且与它自身有一种关系。它与意欲的动物灵魂的关系,是这样一个范畴:有一些为人所专有的性态,由于这个范畴来到它自身之内,凭着这些性态,它可以迅速地行动和感受到一些东西,如耻辱和尊严,欢乐和悲愁,以及诸如此类的东西。它与想像的和评价的动物灵魂的关系,是这样一个范畴:当它要去发现可以产生和可以消灭的东西里面的情况,以及发现人的技艺的时候,它就趋赴这个范畴。它与自身的关系,是这样一个范畴:在这个范畴里面,在实践理智与思辨理智之间,产生出一些意见,这些意见关系到行动,一拥而出,流布开来,好像已经为人熟知的样子(例如胡说是可恶的,不义是可恶的),而并不是由于确立证明以及从一定的前提确立类似证明的东西,以便把它们与那些根本理智原则区别开来,那些前提,在《逻辑》那几卷里面,我们已经宣告过是特殊的,虽然在加以证明的时候,它们也取得列于理智原则的地位,这一点你在《逻辑》那几卷里已经知道了。这种行动的机能,应当根据我们将要讲的另一种机能的那些规范的要求,来支配形体的其余的机能,以便根本不受这些机能的影响,而相反地要使这些机能受它的影响,居于服从的地位,它自己则除外,这样,它就不会从形体得到一些容许自己受指导的性态,这些性态是由自然形体得来的,就是这些性态,被称为卑下的伦理习惯;或者说得更明白一点,它必然不接受影响,不能受领导,而相反地,它必定要支配和拥有高尚的伦理习惯。不过有时也可以承认伦理习惯也与形体的机能有联系。然而,如果形体的机能得到了胜利,就会有一种主动的性态;这样,这种理智就会具有一种被动的性态了。但是所有的性态都应当称为伦理习惯;乃是从一件单独的东西产生出一种这样做的伦理习惯,又产生出另一种那样做的伦理习惯。但是,如果它们被克服了,它们就会具有一种被动的性态,对于这个,一种主动的性态并不是外来的;所以,它也会作为两种性态和两种伦理习惯而存在,或者说,伦理习惯是单一的,但具有两个方面。但是,我们身上的那些伦理习惯之与这种机能相联系,只是因为人的灵魂,象后面将要看到的那样,乃是一个单一的实体,这个实体与两个方面有一种关系和一种比较,一个方面是在它以下的,另一个方面是在它以上的。它对每一个方面都具有一种机能,凭着这种机能组织起它与这个方面的联系。所以,这种实践的机能,乃是灵魂由于与比它低的方面相联系而具有的机能,这就是形体以及对它的统治。至于思辨的机能,则是灵魂由于与在它以上的方面相联系而具有的一种机能,为的是使它被动,使它从这个方面有所取得和接受。所以我们的灵魂具有两个方面:一个方面向着形体,但是这一方面决不应当接受一种为形体的本性所要求的印象;一个方面向着那些最高的本原,然而这一方面应当经常从那里接受,从那里承受影响。因此,从低的方面产生出伦理习惯,从高的方面产生出各种科学。这是实践的机能。至于思辨的机能,则是一种接受从质料抽象出来的普遍形式的印象的机能。所以,如果这些形式是凭着它们的本质而抽象出来的,灵魂在自身中掌握这些形式就比较容易,如果它们不是这样的,就要通过灵魂对它们的抽象作用,使它们中间没有任何与质料有联系的东西,它们才会成为抽象的。不过这种方式要在以后再说明。这种思辨的机能与这些形式有种种不同的联系,这是因为应当接受某种东西的那件东西有时是潜在地接受的,有时是现实地接受的。根据在先的东西和在后的东西,我们说潜在性时,有三种意义。因此,我们把一种绝对的倾向称为潜在性,从这种倾向并不产生任何现实的东西,也不使产生某物的东西得到现实化,例如幼儿在很幼小的时候的书写能力。我们也把这样一种倾向称为潜在性,对于这种倾向来说,只有一种东西现实化了,而凭着这种东西,它有可能进而直接得到现实,例如已经长大并且认识墨壶和芦笔以及字母的笔划的少年儿童的书写机能。我们也把这样一种倾向称为潜在性,这种倾向已经为实践所完成,并且凭着实践,已经开始成为这种倾向的完备状态,当它愿意的时候,就可以动作起来,而不需要再去取得它;相反地,只要一下决心就行了,例如精通书写艺术的书手不写字时的机能。第一种潜在性称为绝对的和质料的潜在性;第二种潜在性称为可能的潜在性;第三种则称为潜在的成就性。然而,思辨机能对于我们说过的那些抽象形式的关系,有时候是那种绝对潜在的东西的关系;这是当灵魂的这种机能还没有从对它存在的那种成就性接受某种东西的时候,于是我们把它称为质料理智。我们称为质料理智的这种机能,是这个“属”①的每个个体都具有的,我们称它为“质料的”,只是因为它类似第一质料的那种准备状态:本身没有一定的形式,完全可以接受任何形式。①指人类。——译者有时候这种关系是那种可能的潜在的东西的关系。这是因为在质料的潜在性中,已经有一些第一性的可理解的东西达到了现实,我们是由这些东西并且凭着这些东西达到第二性的可理解的东西的;我所谓第一性的可理解的东西,是指一些前提,这些前提之未得到同意,并不是由于尚有所待,也不是因为赞同它们的人觉得可以有一瞬间不去赞同它们,例如我们相信全体大于部分,一些各自与一物相等的东西彼此也相等。既然从现实的东西的观念看,质料理智还只不过是具有这种能力,这种潜在性就称为装备理智。这种理智与第一种潜在性没有现实的东西可认识,而应当在它开始作现实的考察时去认识。有时候,这种关系是那种与成就性相联系的潜在的东西的关系;这是因为在这种潜在性里已经有一些可理解的形式进一步现实化,这些形式是在第一种可理解的形式之后得到的,而装备理智并没有现实地考察它们和转向它们,而好像它们是已经囤积在它的里面似的;当它愿意的时候,它就现实地考察这些形式;于是,它就认识它们并认识到自己已经认识它们。我们把它称为现实的理智,因为它是这样一种理智,当它愿意的时候,它就认识,而不必费力先去获得,虽然与在它之后到来的东西比较起来,我们可以把它称为潜在的理智。有时候这种关系是绝对现实的东西的一种关系。这是因为就这种理智现实地考察可理解的形式而言,这种形式呈现于理智之中;所以理智现实地认识形式,并且认识到它现实地认识形式。其中进而现实化的那种东西,我们称为获得的理智;它之称为获得的理智,只是因为我们马上就会明白,潜在的理智之过渡到现实,只是由于一种永远现实的理智;当潜在的理智以某种连接作用连到这种现实的理智上面的时候,一类从外面得来的形式就印到它的里面。这也是那些称为思辨理智的机能的各个等级;并且,在获得的理智里面,完成了动物这个“种”以及属于这个“种”的人这个“属”;而且在这种理智里面,人的机能已经同化于全部存在的各种第一本原。现在我们就来考察这些机能的性态,研究一些机能怎样统治另一些机能,一些机能如何为另一些机能服务。的确,你发现获得的理智是首领;一切都为它服务,它是最高的极限。然后装备理智为现实的理智服务;而质料理智就其中有倾向而言,是为装备理智服务的。然后实践的理智为一切理智服务,因为由于思辨理智的完成作用、纯化作用和净化作用,是存在着形体的联系的,这一点在后面将会明白,而实践的理智则支配这种联系。然后评价的理智为实践的理智服务,而评价的理智则有两种机能为它服务,一种在它之后,一种在它之前。所以,在它之后的机能,就是把评价的理智所带来的东西加以保存的机能,也就是记忆,在它之前的机能,就是全部动物机能。然后想像的机能有两种活动方式不同的机能为它服务。意欲的机能以参议的方式为它服务,用某种刺激把它激动起来;想像的机能以提供其中囤积的形式为它服务,这些形式是可以接受组合和分离的。然后这两种机能是两个集团的首领。至于想像的机能,有臆想为它服务,臆想又有五官为它服务;至于意欲的机能,则有**和忿怒的机能为它服务。**和忿怒的机能有肌肉中的运动机能为它们服务。在这里动物的机能就结束了。其次,各种动物机能有各种植物机能为它们服务,植物机能的第一种和首领是生殖机能;然后生长的机能为生殖机能服务;然后营养机能为这两种机能服务。然后四种自然力量为这些机能服务。在这四种力量中间,消化力一方面有同化力为它服务,另一方面有吸引力为它服务;而排斥力则为这三种力量服务。然后有四种性质为这四种力量服务,但是热有冷为它服务,因为或者是冷为热准备一种质料,或者是冷把热所准备下的东西保存起来。冷在那些包含在各种自然偶性里面的力量之间是没有位分的,它只是供以后随着来的东西利用。这些力量都有干和湿为它服务。那里就是各个等级的机能的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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