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附庸与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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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大陆只有五个帝国,分别是莱特帝国、罗尔帝国、斯利加帝国、费尔达帝国、兽人帝国。大陆的中间的山脉被称为中央山脉,这里聚居这矮人族。在大陆的北面是整个大陆最大的森林,被称为‘特洛’森林,这里聚居这精灵族。
莱特魔武学院,有着悠久的历史,至今已有一千多年。学院的创始人,圣魔导师·哈里森与剑圣·汉克,当年都是传奇人物。莱特魔武学院与其他三个学院并称大陆四大学院。每隔五年,四个学院之间就会进行比赛,以决定学院的排名。在上届大赛,莱特学院获得亚军。学院是普通人通向成功的希望,同时也是那些贵族蛀虫的镀金之地。
达克看着帝都那高达30米的城墙,感叹一声,向城中走去。
“站住!你是干什么的?”卫兵将达克拦下。达克愣住了,一副不知所措的样子。“你们拦住我,有什么事情吗?”几个卫兵哈哈大笑,弄的达克更茫然了。低下头,看看自己衣服,又用手摸摸自己的脸。心想“我的衣服没有补丁啊,脸上也是干净的,怎么看也不像是乞丐啊,难道是我说错话,让他们笑的吗?”似是想通了一般,藐视的目光从几个人身上掠过。“我要进城办事,你们没有事情的话,我就不奉陪了。”说完,看也不看向城门走去。
“笃…笃…笃”,一小队骑兵向城门奔驰而来。为首两人,其中一人身穿银色战甲配白色披风,骑一匹骏马,骏马通体白色,像独角兽一样圣洁,这个男人给人一种很冷漠的感觉;另一人,同样骑着一匹白马,身穿五彩罗衫,姣丽的面容,让人心神荡漾。卫兵向两边一让,骑兵快速通过城门,同时有人大喊:“让开,让开…”
骑兵从达克身边跑过,卷起的灰尘呛的他喘不过气来。嘴里嘀咕“什么人嘛,城里骑马还骑的这么快,赶死去啊!~”
突然,前面的骑兵停下来。那个骑白马的美女,来到达克身前。趾高气扬的道:“你的魔法剑不错,卖给我,随你开价。”达克也不理她,还在剧烈的咳嗽着。看到达克不看她,还以为他被自己的容貌所震惊。一直以来,她对自己的容貌有着绝对的信心。然而达克的话,让她的信心受挫。“你这个人,很讨厌,难道你不知道吗?在大街上将马骑那么快,会撞到小孩子的。还让我吃了不少灰尘。”说完,用手拍着身上的灰尘。美女愤怒了,手紧紧的握着马鞭。
队伍中的一个小兵,叫嚣道:“哪来的土包子,我家小姐买你东西,是给你面子,不要不识抬举。”这个小兵想在众人面前表现自己,跳下马来到达克身前。忽然,谁也没有想到的事情发生了。达克一记右勾拳将小兵打倒在地,“我是一名剑士,你在我面前叫嚣,就是对我的挑衅。”其他的士兵都拿出佩剑,戒备着。似乎,一场街头“斗殴”就要激烈上演了。
“少爷,少爷”一个仆人牵着一个马车走了过来。达克分开人群,向仆人走去。浑然不在意还在生气的美女。身穿银色战甲的年轻人,在她耳边一阵低语。美女狠狠的瞪了达克一眼,便随年轻人走了。达克头也不回,继续和仆人聊天。
马车上走下一个中年人,恭敬的请达克上车。片刻便来到一座府邸,达克在前、中年人在后,走了进去。
中年人恭谨“少爷,请上座。”达克有些不好意思,谦虚道“斯坦利叔叔,我是小辈,哪里能坐上座。”原来此中年人是莱特帝国,斯坦利·布特伯爵。虽然是伯爵,但在帝都众多的贵族中,也只能算是中等。斯坦利伯爵并没有身处要职,所以在帝都中也不是很显赫。大陆很多传言都有夸大的成分,为了得到比较准确的消息与密文,前家族族长奥斯汀就创立了附庸家族。而斯坦利所在的布特家族,就是附庸家族。斯坦利伯爵是这一代家族族长。

斯坦利伯爵的坚持,让达克很无奈,只好与其平起平坐。聊了一些无所重要的事情之后,达克将父亲的亲笔信交于伯爵。等伯爵将信看完,达克说出了自己的意思“叔叔,在莱特魔武学院学习期间,我将使用布特家族的身份。我的真实身份请帮我保密。还有一个请求,希望你能答应我。”斯坦利伯爵,恭敬的回道“少爷,您的意思我明白。我会办好的。您有什么需要就请说。”达克回忆一下,然后说道“你的小儿子阿尔瓦今年也15岁了吧,让他和我一起去学院学习。”斯坦利伯爵,听到之后,很激动,颤抖着回答“少爷,感谢您对阿尔瓦的培养之心。我会让他培您一起去。”达克有些默然“斯坦利叔叔,你不用这么说,其实我最讨厌的就是贵族礼仪。明明我是晚辈,你是长辈,却弄的这么复杂。以后没有我家族人在的时候,我以长辈称呼你。你要是反对,我就住到酒店去。”
伯爵点点头,看向达克的目光变了,从恭谨变成敬佩。
第二天一大早,达克就将阿尔瓦叫起来,去逛帝都。
达克就像一个乡下人进城一般,对什么都很有兴趣,左逛右逛就像个天真的孩子。阿尔瓦对达克的乡下气,没有任何感觉。阿尔瓦在小时候,就见过达克。记得那是达克12岁那年,看过达克一天的训练,小阿尔瓦被达克的执着、勤奋所征服了。达克练功时的样子,被他深深印在脑海之中。此时此刻,小阿尔瓦作出一个影响自己一生的决定,将忠诚献给主人达克。
两人路过一家武器店,走了进去。这家小店规模不是很大,属于前店后厂。墙上挂着很多宝剑,各种盔甲用架子支撑着放在地上。一进店铺,阿尔瓦就被挂在左边墙上的一把细剑吸引了。他的样子被达克看到了。达克对他微笑一下,走到柜台。向老板询问价格之后,将细剑取下。此剑全长约五十五厘米,剑宽约四点五厘米;剑身与剑柄,通体黑色;用手轻轻一弹,剑身轻微颤抖,发出清脆的声音。在手里耍了一个剑式,递给阿尔瓦,“试一下感觉”。阿尔瓦接过细剑,看了又看,爱不释手。
“这把剑在锻造时,掺有一半的黑铁,是高级武器。五百个金币,不二价。”阿尔瓦听到老板说的价钱,一脸无奈之色,摸了摸钱袋。向老板问道“可不可以便宜一些?”老板摇了摇头。达克适时的插话“老板,这把细剑,掺入的黑铁绝没有你说的那么多,四百金币,怎么样?”老板犹豫一下,咬牙说道“好吧,看你的朋友这么喜欢,我就亏本卖给你。不过,要现金,不接受划帐。”达克面露微笑“紫金币,可以吗?”从钱袋中拿出四十个紫金币,放在桌上。与阿尔瓦走出店铺。老板一脸愕然,豆大的汗珠从脸上流下,显然是有些害怕。紫金币是大陆面值最高的货币,使用者均是贵族或名士。(注,此处的名士是指高阶位法师、剑士及一些特殊职业者。)
阿尔瓦捧着细剑,很是高兴“谢谢您,主人。”达克看着他高兴的样子,自己心里也很高兴,“走,回家吧。距离报名考试还有二天时间。明天,我们出来品尝美食。对了,我比你大一岁,以后叫我哥哥。主人我听着不舒服。”
“这……”阿尔瓦有些犹豫不决,从小根深蒂固的贵族观念不是轻易能动摇的。
“哎呀,你就不要这么婆婆妈妈的了。像个女人似的。”阿尔瓦激动的点头答应,为遇到这样的主人而庆幸。
两人向家走去。达克与阿尔瓦超越主仆的友谊,在后世的传记体史书‘圣达菲的荣誉’中这样记载。
“达克在莱特魔武学院学习期间,与阿尔瓦所建立的深厚友谊。是他博大胸怀的体现。同时也因为这份友谊,使得达克·布伦达·圣达菲数次从死亡的边缘平安度过。这份友谊被世人所称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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