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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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七走了三个月后,耿忠明给他在市郊最好的墓地买了个位置。牌位竖起来了,香炉摆设好了,花圈装饰上了,才发现缺了样最重要的东西——照片。
傻七冤枉倒霉的活了23年,可怜身前竟连一张照片也不曾留下。后来耿忠明在数码相机小伶一堆照片某张的拐角处找到了傻七的小半张脸,便像宝贝一样的珍藏了起来,用钻石相框嵌着,放在了床头。从此他数夜数夜以泪洗面,不断回想着那天和小七最后的交会:从成谕家出来小七就示意想去看看江,说当时和爹爹小三走散的时候,就是在那条江边碰着了他的……耿忠明以为小七是怀旧,便欣然带他上了最豪华的游船。傻七趴在栏边呆呆的看着江水,许久没有动静,末了跟他比划着请求:俺想喝点热水,你能帮我拿吗?
耿忠明没得话说,转头就去船舱里取水。回头还不放心的瞅了傻七几眼,只见他呆呆的看着自己,还挂着淡淡的微笑。那天出门他是给傻七裹了件紫色的羽绒服的,傻七白白小小的脸趁着紫色的衣服,趁着身后的碧水蓝天,好看得不得了……
可是后来,后来……
每当后来再想起后来两个字,耿少都会哭得像个泪人。他知道这辈子不会再有像小七那么招他喜欢的男孩了,也知道这辈子是不可能跟人结婚生子了,他错了,错得一塌糊涂,却永远没了补偿的机会。
接下来的数年里,耿少终于死灰无燃的堕落了下去,公司经营的每况愈下,无心工作,只每日借酒消愁狠抽烈烟。后来投资彻底失败,连耿家大宅子也变卖了出去,一个人租了个小房间,孤苦伶仃的继续鳏夫的苦闷日子……
小三家。
小三在得知傻七死讯的时候就寻死觅活的要跟去了。说到底,那是他那么那么喜欢的这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人,虽然现在有个还不错的老婆,虽然有个白白胖胖的大儿子,也不能替代这个可怕的事实带给他的震撼和痛苦。不顾耿明丽的反对,他带着小十四回了农村,陪着他孤单的老爹继续过朴实的农民生活。并不算长久的夫妻生活却已让耿明丽这个大小姐不忍心离开她的傻丈夫,收拾行李气哼哼的跟了去,只图夜里心头空荡荡的时候有个男人能抱着她入眠……不过入乡就得随俗,从此耿小姐挑水挑粪除草插秧喂猪喂牛赶驴驾马捆稻收割成了名副其实的农村妇女,虽然每每她也气得累得不想活了,可是她已经喜欢上这个傻丈夫了,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道理她还有什么好说的?更何况即使回去城里,老哥那幅要死要活的样子她更是见不入眼,还不如留在这里图个清静……还有那个大胖小子,对她倒是还不错,又壮壮高高的天生一副干农活的好把式,四五岁的时候就满地跑帮爹娘干活分忧了。夫妻两喜欢他自是当然,只不过每每闲下来的时候,小三就会瞅着流口水打呼噜的小十四,不断不断的叹气,叹气……

林家。
傻七死了以后,好像维系着耿林这对老情人之间最后的一跟藕丝也终于断掉了。虽然林成谕心意没变还想跟老情人重修就好,耿忠明却终究没了那份心,怒骂摔打了几次后,林成谕也只好知趣的灰溜溜的离开了,只偶尔买些吃的用的去探望几分。不过他郁闷的事情可不止这一件,而是他命中注定的大克星——小伶!林老头在小伶十二三岁的时候终于撑不住老骨头蹬了褪,可是律师宣布遗产分配的时候你道是啥?所有流动不动资产全划规长孙女林嫣伶名下,长子林成谕只享有部分财产的使用权!律师一读完林成谕简直炸了,可铁证如山老头的亲笔书写哪容得半点反驳?几番争斗之后他终于灰溜溜的缩了下去,变成了一个在女儿的施舍下身存的窝囊老爸……事实上,他后来曾被冷如冰山的厉害女儿赶出家门若干次,次次都是厚着脸皮硬挤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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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荏苒,一转眼,当时的那个哑巴小伶已经20岁了,高挑美艳,聪明绝顶。提前读完了某知名大学本硕连读的课程,她一边担任林成油脂集团的董事职位,一边积极热心的从事公共慈善工作,数次拨出巨额款项资助敬老院、孤儿院、残疾人救助中心等。由于天生貌美才高又心地善良仁爱,一时间成了社会上响当当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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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完结了,耶!轻松——^0^
砸偶吧,把这些坑都胡乱折腾完了偶就可以专心去学习了……(骗谁=-+)
偶爱傻七,偶爱阿孝,偶爱阿奴,偶最爱被虐的PP傻傻小受^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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