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秘密-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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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牙月,猫眼星,夜色朦胧,柳枝寂寞舞。
青色的墙壁,古朴的房宅。一棵桃树,独守此院落多少载?
是夜,正值三更时分,我跃上了林森大哥老宅的墙头,伫立良久。
我终于跳了进去。
又有一盏茶时间,我终于在桃树下挖出了一个塑料纸包。
我环顾了一下他的房间,可能是长时间没有人住,阴气森森逼人。我头皮发炸,跳上墙头,正要一跃而下。忽然——
有两束强光向我射来,我的眼睛发痛,什么都看不清,但我猜出是汽车灯。我暗道一声不好。立即又跳回了院里。
“兄弟,你还是出来把东西交给我们,保证有你的好处。有钱大家赚嘛。老大的财产可是弟兄们一起打拼来的。你不能一个人独吞。”外面有一个声音冲我喊。
这个声音很熟悉,可我就是想不起来是谁。
我冲外面喊:“你是谁?”
“哈哈,花落兄弟,我是你建燃哥呀,你记不得了?”
我当然记得,这建燃在飞龙帮排行第三,也算是飞龙帮重量级人物。不过因为当年他只判了五年,让众弟兄怀疑他一定向警方透露了些什么,但苦于没有证据,也就不了了之。
当年他就对老大的位置觊觑不已。此时此刻出现,大有蹊跷。
我笑道:“三哥在哪里发财呀?出来也不联系我?”
他在外面笑道:“现在联系也不迟呀,我才出来几天呀。总得站稳脚跟吧?兄弟,你在里面发现了什么没有?”
我叹口气:“妈的,也没有多少。只有几十万现金而已,在树底下埋着来。怎么,三哥也想要一分?”
建燃道:“不会吧。怎么可能只有几十万呢。兄弟,我可是听说树下埋着几千万呢。”
我此刻已经纸包藏到一个隐蔽处。我说:“你进来看看吧?”
他哈哈一笑:“兄弟,你当你哥傻呀?你在里面,我能进得去吗?这几年,刚才看你的跃墙的身手,大有长进呀。我可不敢冒险。最好你出来。我保证不会伤你一根毫毛。兄弟,我引你进大头帮吧。我们一起在省城混。怎么样?”
原来这小子入了大头帮,果然是有人出卖了本帮的秘密。只是他怎么知道这个秘密的?
我焦急万分,今晚要脱身难了。可是,突然听得外面有一个人喝道:“你们在这儿干什么!半夜三更的。”
我心下窃喜:是寻乐。不过转而又想,他三更半夜来这里做什么?
建燃说:“哦,警察兄弟,这么晚了。今晚上值班呀?”
“废话,你在这里干什么!”寻乐威严的声音。
建燃道:“他妈的,天太热了,睡不着。出来散步呀。这儿幽雅的很,又凉快,你说呢?”
寻乐说:“嗯,倒也是。这儿确实凉快。不过,三更半夜的,快回去吧。”建燃连忙说:“是是。该回去了。”说罢便听到了汽车发动的声音。接着听到建燃很高的说了一声:
“兄弟,一切小心在意呀。祝你好运!”
寻乐说:“我小心什么?”建燃说没有什么,便走了。
我知道他最后一句话是冲我说的。
如果钱和名单落入警察手里,那对谁都没有好处。
汽车走远了,我听到寻乐哼起了一支歌:“小城故事多,充满喜和乐——”
歌声渐远,我知道寻乐走开了。
我喘了口气,暗自庆幸他没有发现我。我再次拿出纸包,从一个墙角跳了出去。一口气跑回我的房子里。
纸包里竟然有一沓钱!!我估计有几十万!!
有点发潮,不过肯定还能花。我心下狂跳,把那沓钱翻了一翻。竟然发现中间夹着几个胶片。我知道这就是所谓的把柄。还有一个老式的录像带。不过,现在哪里去找老式的录像机?看来我什么也看不到。
只得悻悻而睡。
第二天,我很想把这些东西送去影像店洗出来,但想了半天,为不出意外,还是作罢。
大家可以想像,我为了抑制我的好奇心,思想斗争了好久。
我最后还是在当天深夜把这些东西埋到了一个隐蔽之处。
我本来想烧掉的,但又想到秘密已经暴露,就算烧掉也会有麻烦。所以打消此念。我相信我这样做是对的。
三天后,我收到了林森写给我的信,也明白了他让我去上海的原因。

在林森二十多岁的时候,曾经游历四方(那是他在信里说的,其实我觉得“流浪”或是“逃难”更准确些,他因为偷东西犯了事,跑出来了)。
在某一日流浪到了一个城市。在那里,他看了一场马戏表演。是上海某马戏团在当地演出。
其中有一个节目是一女孩骑在马背上秀双节棍,因为舞的有点模样,所以喝采声挺高的。那女孩也特高兴。
这个女孩留给林森特别深的印象。表演结束后,林森到后台找到了女孩,想要切磋一下。
女孩心高气傲,不把林森放在心上。因为她从小就玩双节棍,自以为凡人难以企及。
林森笑道:“如果你输了,就要拜我为师。”女孩说,行,不过如果是你输了,就给本小姐行三个大礼。

林森奇道:“怎么喜欢让人行礼呀?”女孩说,妈的,在团里我最小,从来都是我给师兄弟们行礼,从来没有人给我行过礼,所以想找个给我行大礼的人。
所谓行大礼,也就是跪头。
林森答应了。当下两人在地上垒起两叠砖头。女孩舞起棍来,听得一阵爆豆般的响声之后,一叠砖倒地,没有一个完整的。
林森笑了笑,也舞起了双节棍,但听得一阵当当的响动之后。砖块摇了摇了,却并未倒地。
林森说:“我住在长江旅店,如果想拜师就来找我吧。”说罢便飘然而去。
女孩喊道,你这人怎么搞的,明明是你输了——
不料话未落,身后的砖块哗啦而倒,也是没有一块完整的。
女孩大骇,容颜失色。
但凡行家都知道,双节棍最难的便是在力道的掌握上,最高境界便是收发自如,能够完全的控制每一招的力度。砖碎而仍能令其不倒,便是李小龙在世也怕难以做到。所以女孩惊骇,也在情理之中。
第二天,那个马戏团里发生了一件大事,他们的双节棍小童星失踪了!……
这个马戏团里的小姑娘就是这样成了我大哥林森的女朋友。
这个小姑娘叫宛玉,我大哥林森带着她回到了小城。
两人沉浸在甜蜜的爱情里。
林森每天都将自己的平生所学悉心授她。
于武学一道,两人可谓知己。有一日,宛玉问,你的师父是谁?
林森说,自己年幼时特别崇拜李小龙,所以买了个双节棍每日里乱比划,总是想着能拜李小龙为师。有一日,作了个梦,梦见李小龙说要收他为徒,并指点双节棍的技法。他朦朦胧胧地在梦里学起来,仿佛过了几个月,略有所学。可是一觉醒来,也不过睡了几个小时。后来,他才听说李小龙在那一年死了。所以他以为是李小龙在天显灵,授他技法。从此每日里苦练苦悟,直到今日。
宛玉表面点头,心里却是不信。不过像林森这等功夫,却也非得名师指点才是可能。
林森二十多岁,虽然大宛玉七八岁,但却也算是初恋,正儿八经的第一回恋爱。所以是真正爱她的。林森为了两人将来考虑,一脚踏入黑道。不久,他的功夫遍征服了很多的小混混,不久便成立了飞龙帮。……
小城地处晋东一带,虽然小,但藏龙卧虎,有钱人着实多,他们虽然从来上不了《福布斯》,但他们的财富绝不在《福布斯》上的那些人之下。一方面他们的财富是不宜张扬的财富,因为他们是靠地下的煤发的财,钱的颜色是用民工的鲜血浸红的……,另一方面,晋商自古便理天下之财,票号曾经遍我中华大地,故而在理财方面自成一套,虚名儿早已看的透了。
虽然如此,但是树大招风,有钱人的名声还是在民间秘密流传。所以谁有多少财富,谁是靠什么起家,本地百姓都有个底。这也就为林森打造他的财富名单提供了条件。
当财富名单终于打造成功后,林森心里想着的便是怎么样保管并利用它,如果丢失了这些东西,林森的命也就算玩完了,那些名单上的人是不会放过他的。
有一日,林森看了一集电视叫《雪山飞狐》,里面有一个情节是苗人风将藏宝图藏在他妻子的玉簪里,稳稳当当的保存了下来……心下大喜,暗叫一声:有了!
于是他也将财富名单上的人全部记在一张纸上,做进一个纯黄金打造的蝴蝶结里,带在了宛玉的头上。宛玉见是黄金所制,只戴一日便收藏起来。
而他在树下所埋的,是一些物证,但如果没有那份名单,这些物证将毫无意义。而只有名单,也是不起作用的。这便是我大哥林森的聪明之处。
不过聪明反被聪明误了。
宛玉其实并不爱他!
宛玉从小便爱武,所以对于武学一道痴迷至深。她一心所想的,只是林森的双节棍绝技,一朝学到手,便弃他而去了。
可怜林森一招未留,悉心全授。宛玉发现再也从他这里学不到什么东西之后,便溜之大吉了。
对于钱财,宛玉倒是不太上心,并没有带走多少钱,不过,那个蝴蝶结却带走了,她说那时为了纪念与林森这一段时光!
林森如热锅上的蚂蚁般,不知道如何是好,在他眼里,所有的钱都比不上这个蝴蝶结重要呀。
不过好在无人知道这个秘密,别人只知道他对象跑了。
虽然,认为秘密外泄的可能性不大,但是林森还是心里有点忐忑。
这成了他的一块心病。
于是他在给我的信里这样说:“那个蝴蝶结里藏着我的爱情,花落,你帮你的大哥把这份爱情寻回来吧,毁掉它,希望宛玉永远也不知道这里面有我的爱情……”这段话如果被外人看见,肯定认为这写信人有神经病,不过,我知道,这“我的爱情”其实指的就是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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