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风起云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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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淡淡的声音在天地间响起,接着一个青衣男人突兀的出现在了战场之上,男背着一把长剑,剑身轻鸣,一对剑眉煞是惹眼,凭空站在阿修罗正对面数百丈之外。
夜叉见到青天衣男出现,眼神一缩,手中混沌叉颤了一颤,嗡声问道:“你是何人,有何资格评价?”
青衣男看了夜叉一眼,淡然道:“你值得我出手。”
阿修罗一笑,不以为忤,突然问道:“鸿钧是你什么人?”
男似乎有些意外,却还是回答道:“家师。”
阿修罗轻笑一声,道:“早听说鸿钧收了三个有趣的徒弟,今日一见,果然不凡,你今日到此何干?”
青衣男正是通天,通天道:“找一个值得我出手之人出手。”通天说话直接、简洁,正如他的剑一样,笔直,没有弯弯绕绕,他练的剑道便是我即是剑,剑即是我。
阿修罗笑着道:“吾今日乃为万妖盟而来,不妨待吾击败万妖盟,改日再战。”阿修罗知道了通天的身份,心头一惊,想不到鸿钧那总是什么都不在乎的家伙也派徒弟出世了,更想不到的是鸿钧的一个徒弟修为竟比孔宣高上一分,直追夜叉,天知道鸿钧一身修为到了何种境界。
“不必,你心中已无战意。”通天转身朝着夜叉道:“通天,请指教。”一股冲天的剑意瞬间弥漫整个战场,凌厉至极,令所有人心头不由生出一股寒意,连雨也奇迹般的突然停住了。夜叉更是首当其冲的感受到了剑意,知道今日遇上了高手,不过夜叉性本就好斗,脑又是一根筋,不似阿修罗般有许多顾忌,见通天主动挑战,便要迎战。夜叉道:“如此甚好,吾许久未见修为如此高的后天小辈,上次有一个孔宣,千年前有一个准提,不错,不错!”
天鹏与天罡大圣看着战场上换了主角,一颗提着的心微微放了下去,至少赢得了一丝喘息的时间,只是不知道那个通天有何本事敢向阿修罗、夜叉叫阵,希望他支持得久一点。
阿修罗见夜叉应战,眉头微微皱起,却不便当场责怪夜叉,这家伙喜欢按自己喜好行事,遇到修为不错的人手便要痒起来。看着地面的妖兵大败,下令翻天过去收拢残兵,与预备队一千妖兵整合在一起,以待决战,又撤回了天上两千妖兵,后退百里。万妖盟的两路妖兵也趁机撤后了百里,天鹏命小妖上山通知山上留守的小妖和红一离开。通天与夜叉之间的战斗,即使是天仙在场,一个疏忽被波及到,便是身死魂灭的下场。
通天不与阿修罗一战。只因阿修罗心中还有牵挂。没有了战意;但夜叉不一样。自通天出场。一直都充满战意。就象一头猛兽。随时伸出自己地爪准备接受任何其他野兽地挑战。从不放松。这才似乎他通天要找地对手。心无战意之人。即便胜了又有何用?
通天人如其剑。一出手便是全力一击。没有任何试探地招式。他选择地对手都值得他全力出手。而不值得他全力出手之人。不是他地对手。通天也不屑与他们动手。
通天地长剑一出手便带着一股绝世地煞气。杀气冲天。那是一把杀戮之剑。虽然拥有一个温柔地名字。青萍。但那只是鸿钧一相情愿地想要中和通天地一身杀伐之气。若没了杀气地通天。还是通天吗?地仙界地通天教主杀伐一生。曾摆下鸿蒙第一杀阵。诛仙剑阵。以一对四尚不退让。这才是通天!宁折勿弯。高傲如剑!

混沌叉上钻出了三道混沌气流。本是四道。却被孔宣一拳轰碎了一道。四道混沌气流一出。混沌叉附近地空间开始塌碎。却又在天地法则地修补下瞬间恢复。混沌叉所过之处。空间不断破碎、恢复。如此反复着。
“轰!”青萍剑刺在了混沌叉上。附近大片地空间破碎。一股肉眼可见地狂暴灵气四散开去。连同八万里天鹏山主峰在内地数十座山峰崩塌。化为粉末。只有山门前那两块石碑还完好无损。不知是什么材质所雕;大地亦被四散地剑气刻下了无数道龟裂般地痕迹。满目创痍。
两人全力一击。势均力敌。青萍剑嗡嗡直颤。似乎极其兴奋;混沌叉也在夜叉手中连连跳动。象是高兴遇到对手一般。
通天左手轻柔地抚过剑身,神态专注、恭敬,颤抖平息。“我之道,便是剑之道,我练剑数千年,在西昆仑除了老师,无人是我对手,我便以山上一块无名巨石为我试剑石,直到一月前,我以此剑劈开巨石,剑法始有所成,剑名青萍。”
“我于数万年前诞生灵智,身边有一叉相随,灵智诞生之时又是夜间,所以我名夜叉。我于混沌中练叉万年方才出世;此叉诞于混沌,威势不凡,于天地规则有损,故寄存混沌之中数万年。”
通天浑身气势暴涨,一道凝实的剑气透体而出,高有千丈,直冲云霄,通天长剑再次刺出,剑气附于青萍;夜叉手中混沌叉直接穿越空间,击在了剑气中段。“轰!”剑气破碎,四散飞溢,一丝混沌气流也夹杂其中,碎成一缕缕。
……
……
百里之外,红一与天戍站在云端远远的以神识观看两人一战。
红一一身黑衣飘飞,白发批肩,问道:“老大的伤势如何了?”亢仓自被夜叉所杀,红一心魔祛除,心境修为提到了一大截。修为到了红一这个境界,单纯的修炼已经起不了太大的作用了,心境的提高才能使修为更上一层楼,所以修为越高的人,心灵上的破绽就越少,心境修为就越高。而能有助心境提高的,便是机缘,机缘到了,看着一棵小草也有可能修为自上一层楼。没有那个机缘,即便苦修万年,修为也可能原地不前。
所谓三贫三富不到老,贫是劫富便是机缘。红一经历兄弟被杀一劫,贫了千年,直到今日夜叉杀了亢仓,才消除心魔,机缘不可谓不神奇。若非亢仓自己找死,送到夜叉手中,以八鳞的修为尚且奈何他不得,天戍又能起什么用?亢仓不死,红一的心魔还不知何年何月才能消除。而杀死亢仓的竟是夜叉,红一不由得感慨不已,修为不到,始终受天道所制,机缘便是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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