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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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族艳炽,实在是极其美丽的国度,面对这样明净的景色,心中的烦乱忧心仿佛也能被洗涤一空——母亲的故国啊!
不得不佩服,被形容为自小在马背上长大的血族人,骑术实在精湛娴熟。
乐璇身在他的双臂环绕中,虽然头发与裙裾都被风吹得猎猎飞舞,身子却仍能稳如泰山。
这样无阻无碍地飞速奔跑在一片辽阔的疆域上,感觉真好!自由奔放,无拘无束,心情舒畅。
从来都不曾有过如此的轻松,轻松得忘记了所处的境遇、忘记了一切的背负,轻松得想要飞起来。
情不自禁地,乐璇逸出一串银铃般清脆的笑声。甚至当朱承熙用靴上的马刺夹马肚催动马儿提速的时候,她也不由自主地跟他同时喊出了一声“驾”!
回首,相视而笑。朱承熙的眼神这一刻突然温暖如旭阳。
乐璇,知道吗?这是我第一次看到你笑得如此恣意,第一次看到你符合年龄的天真。乐璇,这一刻,你的笑容让全世界都为之失色!
我是真的真的,深深喜欢你。
连日来,朱承熙只是带她游历于山水之间,别的话什么都不曾再提起。
入夜,天又开始变得寒冷。血族的白天与黑夜,温差向来悬殊。
今夜,他们栖息在一片白桦林中。
乐璇的身上,累赘的新娘装早已被换下,为了出入方便,也为了表示妥协配合,她穿上朱承熙准备的血族服装,与他身上的衣服配套,也是鲜亮的粉色,秀发束在一顶粉色坠珍珠又饰了白色翎毛的小棉帽里,窄袖,裙子及膝,下身是一条同色的紧身薄棉裤,一双雪白饰珍珠的中统毛靴。

典型的血族少女装束,极其便利于马上运动。乐璇穿了这身衣服看上去小了很多,仿如十五六岁的模样。
那个一直跟随于他们左右的粗壮汉子,一开始乐璇以为是车夫,后来知道他原来是朱承熙的心腹侍从,叫郎锐。此刻,郎锐在林子里打回了一些猎物,正生起了一个火堆。
坐到了火堆边,把已经冻得冰冷的小手放上去取暧,她总是很难适应血族的寒夜,尤其在这荒山野地,那风更像是冰刃一样刮得人刺骨疼痛。
这时,一条厚实的白狐毯子披到了她的身上,密密地盖住了她的双腿和大半个身子。
朱承熙在她的身旁坐下来,这些日子,他总是如此体贴而细心地把她照顾得周全,那全心呵护的样子,让她错觉他真的深爱自己。
默默地看着他动手在烧烤一只野兔,动作娴熟,也优雅。
这么多天的朝夕相处,她好像有一点了解他了,知道他很注重仪态,清高自傲,心机深沉,有时任性霸道,有时候还小心眼,很容易生气,但很快又主动来找她和好。其实,他是一个孩子气很重的男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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