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遇怪医拜师学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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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了丐帮之后,乞丐们的日子果然好过了起来,再加上我们时不时的帮街上的人做点好事,人们也不再像从前那般瞧不起我们,还时不时地周济我们,我让他们尽量多收集一些有关政治上的和经济上的信息,为将来创业打好基础。平时便没事就和二狗子,啊不,现在该叫林无忧了。他本是孤儿,二狗子一直是小名,见我给自己起了名字,便央求我给他也起一个。他没有姓,便要跟我一个姓,我给他起名无忧,字莫愁,他也挺高兴,到处宣传他的新名字,别人叫他小名还不让叫了。
转眼间两年过去了,这期间,我先是利用所学的知识帮一家快关门的布庄躲过危机,使其免于倒闭,布庄老板万分感谢,送来重金酬谢,之后景德镇小财神之名便传了开来。凡是他指点过的店铺无不生意兴隆,许多店家都以能得到小财神的指点为荣,甚至不惜以重金买其点子。是的,我做的便是金点子买卖,当然我是处于幕后的,一切都由林无忧出面,外界可都认为小财神是个男的呢。这个林无忧,当初可真是看走眼了,没想到小脸洗干净后竟不比那个小正太差,尤其是一双星星眼,又爱笑,虽然才12岁,还是个乞丐,但整天穿得整整齐齐、干干净净的,倒也得到了镇上不少小姑娘的喜爱,小嘴又甜,经常出去都是满载而归的。不过关于金点子的事,他倒是处理的不错,颇有大人风范,对于我时不时冒出的主意都佩服不已,我便多了个崇拜者。那个小正太叫李煜,不用怀疑,就是和李唐后主同名,人家爹爹是个秀才,虽然死得早,可好歹给他起了个好听的名字,这小子长得如此俊秀,说不定长大了就是个风流才子呢。于是我便出钱给那些适龄的孩子请了个夫子,当然我也是会一起去的,毕竟这里的字我还都不会写呢,当初第一次看到的时候我还当它是鬼画符呢。虽说能够出口成章,可这字不会写还是挺丢人的不是,于是我便光荣地成了一个小学生。一起学习的还有一个叫刘明浩的少年,14岁,听说读过几年书。家里遭了变故才成了乞丐,全家就剩他一个了。这刘明浩倒也是一个清俊少年,可惜不是我喜欢的类型,平时话也不多,但对我倒是颇多照顾,无忧说他喜欢我,我耸耸肩,不置可否,毕竟帮派里只有我一个女孩子,他对我有些照顾也是很正常的,不是么?
这两年,我用卖点子赚的钱,开了一家客栈,颇有创意的起了个“一般人家”的名字,无忧觉得这名字不好,一点都看不出是个客栈,不如叫同福啊,悦来什么的。俗!我嗤之以鼻,哼,出钱的是老大,我高兴,我乐意!他便不再说什么了,倒是帮着我忙来忙去,俨然以掌柜的居之。我也便由他去,反正我也懒得管理,便把工作都丢给他处理。当然,店里的员工基本上都是帮里的成员,干爹(丐帮成立以后我正式认了大叔做干爹)对我的行为倒是一如既往的支持,不加干涉,也不知他哪来的信心,就那么相信我能做好,我才十岁好不好。不过干爹这样做我还是很感激的,不是他的信任,我哪里能做的如此风生水起?
丐帮人数不断扩张,已经有近五千人了,大多都在其他县镇,干爹也在其他地方建了分舵。江南一场水灾,估计帮众又会暴增。当然,帮内还是有精英的,像刘明浩已经是六袋长老了,无忧身上也挂了五个袋子,袋子越多,代表地位越高,能力越强,这都是我根据小说里的丐帮制度实施的,干爹这个帮主也做的不错,还挺服众的。
我是不带袋子的,嘿嘿,我嫌带着挺丑的,照这样发展下去,我衣食无忧的安逸生活就能过上了,呵呵,我边在心里得意的想着,边朝镇外的山上走去。
山里有个山谷,叫不归谷,常年烟雾缭绕,人进不去,倒是经常看到有动物跑进去,却没人看到它们跑出来,人们便称之为不归谷。我没兴趣探险,但这谷外有个湖,景色非常美,没事的时候我便喜欢在这里坐着发呆,这里俨然已经成了我的私人之地。
我习惯性的躺在湖边的石头上小憩,悠然间听到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没见过这有什么猛兽啊,难道是蛇!我一惊,忙睁开眼,只见一条一尺多长的小蛇正无辜地看着我,就在离我脸二十厘米左右的地方!我忙向后退去,只见那蛇浑身金黄,煞是好看,小眼睛一只盯着我看,见我向后退去,便又往前游。听说有颜色的蛇都是有毒的,我满脸恐慌,好不容易得到重生,我可不想再死一次。我吓得不敢动弹,只见那蛇竟状似亲昵地靠过来,还用小头蹭了蹭我的胳膊,别呀,我欲哭无泪,你要是一口下去,我就得去见上帝了。

“女娃娃别怕,小妖这是喜欢你呢。”一白发老头凑了过来。
这人什么时候出现的,我竟一点都没有发觉。什么,这是他的蛇?
“老头,快把它拿开。”我生气道。
“女娃娃真是太不懂礼貌了,算了,谁让你是小妖选的传人呢。拜我为师吧!”老头摇了摇头说道,一手提起小蛇。
找传人?有你这么找的吗?不过,这越是高人就越是古怪,想到他可能是传说中的高人,我的恐慌一下子消失了。
“你是谁?都会些什么?先申明,不高明的东西我不学的。”我一脸你不是高人就闪一边去,别浪费本小姐时间的表情。
“我乃怪医慕容无敌,无间门门主,金螭乃我门圣物,一代一个传人,由金螭选出,本门技艺,随便拿出去一样都能称霸武林。你说高不高明,小丫头?”老头骄傲地说,一脸能入我门是你的荣幸的表情。
怪医?这倒是听过,丐帮就是消息最灵通,就是那个有时候医人不取一文,有时候又索要千金,前阵子更是嚣张得在静王爷几千近卫军钱遁逃,就是不肯救静王世子。倒是个有个性的人物,呵呵,我喜欢。
“那好吧,看在你如此诚恳的份上,我就姑且答应了你吧。”我笑眯眯地说道。
“女娃娃占了便宜还卖乖,也罢,倒有点像我的性子,还不喊声师傅听听。”
“呵呵,叫老头多亲切啊,不是吗,老头?”忘记哦依旧笑眯眯地看着因我这句话而气得跳起的慕容无敌。
“罢罢罢,跟我走吧。”老头提起我,刚要施展轻功离开,我忙说,等我和家人说一声。
和老头回到“一般人家”,无忧不在,给他留了信便跟老头走了。反正“一般人家”有无忧照应着,根据我的管理模式也不太可能倒闭,丐帮又有干爹在,没什么好担心的。至于道别嘛,算了吧,以后还是会见面的,不是么?况且我在信中已经说明了离开的理由和去处,应该没什么关系吧,就算有什么也是可以体谅的吧。算了,别去想了,说不定是我自己想太多了。想想干爹自己这两年还不是经常离开小镇为帮内的事奔波着,我去学艺也就几年的功夫,没事儿的。我这样自我安慰着,离开了小镇。途中碰到刘明浩,我也只是随意地打了个招呼,并没有太招呼他。
跟着老头一直向山里走去,不一会儿便到了不归谷,原来他就住在不归谷啊,果然是怪人住怪地方。
一路上老头并没有说话,倒是他手腕上的金蛇小妖一直讨好地对我点着头,我也便朝着它微笑,它立马高兴得甩甩尾巴。有这么高兴么?我不禁有些郁闷。
进了谷中,跟着他走着奇怪的步法,估计是什么五行八卦之类的,很快便来到了谷中的住处。
“以后你便住这间屋吧。”老头指着最左边的那间说道,“收拾完了就给我做饭去,厨房就是那间最小的屋子。”说完老头便自顾自地走了。留下满脸黑线的我,合着你找徒弟就是为了找一煮饭婆啊,您也不看看我像是会煮饭的人么?就算会我也只会泡面好不好,可是您这有面让我泡么?
当然,老头回来是见不到香喷喷的饭菜的,只见那本该在厨房忙碌的小人儿正坐在床上倚着墙打着瞌睡,嘴角还有显而易见的晶莹液体,不知做了什么梦,竟带着微笑。
这女娃娃,比老头我还懒,看来这顿只能采些野果了,等她醒了有她好受的。心里这样想着,可还是轻轻地带上了门,似不忍心打搅到她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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