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放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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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已经来临,春天还会远吗?
但是公牛乔却管不了那么多了。
每个月都有那几天,特别烦躁。
在它那豪华的单间里蹦来蹦去,栅栏,墙壁,都是它那锋利的牛角发泄的对象。栅栏坏了,墙壁破了,而它的牛角却一点事都没有。莱特怀疑那锋利的牛角比罗伊的双手大剑都还要结实。不过以公牛在罗伊家里如此尊崇的地位,要证实一下也是不可能的事情了。
雪已经不下了,天空也放晴了,在山上的一些低洼处,连雪都看不到,甚至还能发现嫩草发出的新芽。
公牛常去的地方是两座山的山坳里。那两座山远远看去就像像两个人一样背靠背坐在那里一样,莱特给他们取了个非常形象的名字,背背山。这山上远离人烟,是公牛乔非常喜欢来的一个地方。
这个地方有个非常著名的典故,经常被吟游诗人在酒馆里传诵,而经常去酒馆里打酒的莱特对此知之甚详。
传说两个非常厉害的天神相爱了,遗憾的是两人都是男性。众神之王得知之后怒了,但又同时被他们的真情所感动,失望无奈之下把他们打入凡间,让他们在下反思。两人对这违背伦理的事情也十分痛苦,但是对如此真挚的感情又难以割舍。于是两人背靠背做在那里时时反思,这到底是对还是错,久而久之就形成了背背山了!
不知道他们还要想多久才能想通,他们想通了之后知道这种爱是错的还好办,如果觉得这种爱是对的,那他们又能去哪里呢?是去冥界,还是留着这个世界,又或者被捉去天界接受惩罚?……唉!这个问题好难!
就在莱特为天神担心的时候,公牛乔已经把他背到了背背山了。
以其说是莱特放牛,不如说是牛放莱特。每次都是莱特坐在牛背上,悠哉游哉地来到山前。
在背背山中间的的山坳里,有一个温泉。地方非常隐蔽,不是乔带路的话,莱特根本找不到。一到温泉旁边,莱特和公牛就分头行动。
温泉很深,深不见底;泉水很蓝,比天空还蓝,清晨的泉面上笼罩在一片薄如轻纱的雾。
乔是一头奇怪的公牛,它不仅吃草,更喜欢吃肉。草是只有温泉旁边的嫩草它才会吃,肉却没有什么限制的了,甚至鱼肉也可以,而且不吐骨头的。
乔打猎更是一绝,它头上的角底部垂直向上,然后是一个很大的幅度弯弯曲向前,奔跑的时候就像骑士的长矛一样的凶器。乔体格健壮,浑身都是肌肉琼结,速度惊人,短距离爆发力更是不可思议。对付大一点的猎物当然是用头上的尖角野蛮地冲撞了,对付小一点的猎物却是靠它压倒性的体重了。就算是豪猪被他来个泰山压顶,也差不多是半身不遂了,更不用说野兔之类的了。
现在背背山几乎成为了公牛的领地了,乔打猎也不太容易了。背背山的动物们都熟悉了公牛的气息了,一有风吹草动就赶紧闪人。上树和入洞是最佳的选择,现在连野猪都学会爬树了,而且背背山都的动物们越来越有晚上活动的倾向了。现在公牛不得不跑很远才能可能发现猎物。
更多的时候是无功而反,默默地呆在温泉旁边吃一些旁边的嫩草。
老牛打猎的时候,莱特就在温泉的旁边钓鱼,捉虾。
每到中午十二点中的时候,温泉里的水就会流得急一些,这时就会出现一种虾子两寸来长,全身火红又透明,只有一层非常柔软的壳包裹。借着水流的翻滚,在泉水中嬉戏,警惕性非常高,偶尔会有一两只会浮上水面,好像睡着了一样,但在接触到空气的瞬间,虾子仿佛突然醒来,身体一弓,就急速下潜。这个瞬间就是莱特出手的最佳时机。眼疾手快的莱特,瞬间把一根拇指粗细的木棒放在了大虾下潜的必经之路,借助大虾撞上木棒的巨大反冲力,反弹上了高空。然后莱特张开嘴巴,迅速地移动到大虾降落的地点,接住大虾。
红虾是警惕性非常高的一种生物,水面上,或者水中有陌生的东西,它们是不会出现的,这就意味这你不能把棍子提前放到泉水里。红虾的速度非常快,在接触水面的瞬间就会像子弹一样急速下潜,所以莱特出棍的速度也要求达到非常高的速度,而且还要非常准的出现在红虾重心的位置上,这是一门非常高的技术。
其中过程看似简单,实际上对力量,时机,技巧的要求非常严格。讲究的是准和巧。即便以莱特四五年的练习,成功的概率也仅为五五之数。
这种虾子味道十分鲜美,根本就不用再放调料,而且本身的温度就很高,也不用再烤过了,入喉即化,那温暖的滋味,顺着喉咙向下,感染了每一个细胞,让每一个细胞都充满了能量。这种滋味让莱特久久沉醉。
今天收获非常丰富,竟然有三只倒霉的虾子撞上了莱特的棍子。莱特心满意足地咂吧了下嘴巴,回味了一下那美妙到了灵魂的滋味。
虾子如此美味,也十分难得。仅仅在中午时分才偶然会出现。所以每当这个时刻,莱特会精神高度集中地看着泉水,即便如此,三五日没尝到鲜的日子也是有的。所以今天的收获算是十分丰厚的了。
正午时分已经过了,莱特还恋恋不舍地趴在泉水岸边,一动不动地举这木棒,希望老天会给他来个惊喜。直到感受到大地在颤抖,背背山在怒吼。
莱特知道,老公牛回来了,而且收获不小。果然看到一个高大的身影,屁颠屁颠地蹦了过来,每一步跨越都掘起**,高高地跃起,然后重重地落下,大地仿佛也随着他的身躯一起一落了。
待公牛乔一摇一摇地走到身边,莱特才看清楚,乔的两只尖角上各自挂了一只野兔,两只野兔都瘦得不成样子了,由此可见乔对此处的生物的心灵上造成了多大的伤害。白天不敢去吃草,晚上由于习性和天敌的关系更是不敢出去吃草,只有傍晚和早上才是安全的进食时间。造成了过冬储备严重不足,现在寒冷还未彻底地过去,两只兔子就跑出来哆哆嗦嗦寻找食物,结果被乔逮了个正着。
双兔角上挂,安能辨我是雄雌?莱特和乔都没有母兔优先的概念。两只兔子都被莱特拔了皮,洗剥干净了,放在架子上烤。这是莱特和公牛共同的午餐。
莱特继承了他父亲的优良传统,对味道特别敏感;又继承了他母亲的厨艺,火候的把握和调料的控制十分有一套;并且由于罗伊的恋爱的秘决的影响,“要抓住一个女人的心,必须得拴住一个女人的胃。”所以莱特的厨艺非常高明。加上小孩子的创新意识,和乔的神农精神,莱特发明了很多奇怪的调料和食物。
能不能拴住女人的心,莱特没有把握。但公牛乔是彻底赖上莱特了。连别人给他喂草料他都不吃,非要经过莱特的手他才肯吃,好像莱特的手有神奇的魔法一样。

莱特慢慢翻转架子上的野兔,金黄的色泽,诱人的香味,让乔的口水流了一地。
好像感觉到什么,莱特和公牛一齐回头,发现什么都没有。原来是心理作用,人牛对视一眼又转头盯着那两只金黄的野兔。
“你们好,在烧烤吗?”一个充满磁性的中年声音冒了出来。
莱特和公牛乔都吓了一大跳,再次回头,看到一个身着贵族服装的中年男子出现在身后。
男子深蓝的头发,黑色的眼睛,配上温和的微笑,仿佛春回大地,身上暖洋洋的,并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这会儿,莱特也缓过神来了。“是的,先生。如果不介意食物粗鄙的话,一起来吃点吧!”莱特有礼貌地回答到。在贵族府里呆了这么久,又偶尔会和小朋友们一起上礼仪课,莱特自认为还是十分有贵族气质的,这几句话也感到相当得体。
“那真是我的荣幸,如此鲜美的食物还是粗鄙的话,我看再也没有不粗鄙的食物了。”
“呵呵,谢谢您的夸奖,先生,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莱特说出了心中的疑问。
“是的,我们在罗伊家的农场里见过,那时候你身边的小牛才刚出生。你也才五六岁吧,没想到你还有印象!”贵族男子说道。
“哦!我也记起来了,你就是罗伊府中的那位贵客,您记性真好,我叫莱特。”莱特兴奋地说道。
“我叫麦迪文,莱特这个名字真不错。”贵族男子礼貌性地伸出手来跟莱特握手。
“没想到能在这里碰见您,您在这边等着,我去在拿些调料来。”莱特转身跑去温泉旁边的一个地方,移开一块几十斤重的大石头,露出了一个洞口,从洞里里拿出了一个拳头大小的铜瓶。
公牛乔一看两眼放光。
莱特熟练地把铜瓶里的调料洒向野兔,同时得意地介绍道:“这是我特制的一种调味品。它的成分都是一些在山上野生的植物。有些有点辣,有的有点麻的,还有一种会发出香味的草,我把它们晒干碾碎了之后就装在了这个铜瓶里,烹调的时候,就会把它拿出来,洒在食物上面。味道有点奇特,等下您尝尝。”莱特自豪地说道。
“哦?那我到要试试。”麦迪文笑着说道。
莱特一只手滚动这架子上面的木棒,一只握着瓶子,把调料均匀地洒在烤兔上面,一股辛辣清爽的香味飘了出来,顿时让大家眼泪鼻涕都流出来了。尤其是乔,鼻涕和眼泪流出来的同时,口水也大把大把地往下淌。
不久,麦迪文就分到了一块鲜美的兔肉,看着金黄的兔肉,闻着这奇特的香味,麦迪文似乎有些犹豫。
莱特看到连忙解释道:“您放心,绝对没毒副作用的,我和乔已经吃了很多次了,就是不知道您喜不喜欢,反正我们对这种味道是十分喜爱的。”
“乔是谁啊?”麦迪文问道。
“乔就是躺在你身边的公牛,这是我给他取的名字。”莱特大口咬了一块兔肉,“请放心品尝吧。”
麦迪文心心里想:哦,原来牛也是会吃肉的,我一直以为牛只是吃草的。看来书上的东西也不能全相信啊。
乔也衔着属于他的兔子放到了一块草地上,躺在一边。吃一口嫩草,就咬一块兔肉下来,十分惬意,如果放一壶酒在旁边,莱特怀疑它都能吟诗了。
麦迪文轻咬了一块兔肉,含在口中,慢慢地嚼着。一股奇妙又刺激的感觉从舌头中弥漫开来,慢慢地渗透到灵魂深处。全身的血液仿佛都沸腾起来了,当把兔肉吞下肚里的时候,全身所有的部分都在狂喊着一个声音。“爽啊!啊!**!”
麦迪文现在也是一把鼻涕一把眼泪了,不由赞叹道:“高度的烈酒,也能产生这种感觉,不过完全没有这种调料来得直接,强烈和直接。这是一种来自嗅觉,味觉,视觉的,触觉的全方位的刺激。真没想到一种调料竟能带来这么刺激的感受。这真是奇迹啊,就是炼金术士也要为你的发明所惊叹的。”
莱特都快被他夸得有些不好意思了,“麦迪文先生,您太夸奖我了。炼金术士对烹饪才不感兴趣呢。我听大人们说过,炼金术士研究的对象是金属,魔法,毒药之类的东西。”
“不错,女巫和炼金术士是不可能发明出这么神奇的调料来的。为了纪念一下这历史性的时刻,我决定庆祝一下。”
说完,麦迪文手上出现了两个酒杯,和一瓶红葡萄酒。
“麦迪文先生您真厉害,您是魔术师吗?刚才你突然出现在我背后,现在你又变出了红酒和酒杯,比马戏团里的魔术师厉害多了,一点破绽都看不出来。”莱特崇拜地说道。
“呵呵,魔法只是我的业余爱好,其实我是一名魔法师。”麦迪文回答道。
莱特惊讶地看着他,说道:“啊!那太了不起了!居然是一名会魔术的魔法师。我们镇上教堂里那个老魔法师伊扎诺除了会发光之外什么都不会,麦迪文先生您会发光吗?”
麦迪文看出来了,这孩子的惊讶多数是一种礼貌的行为,看来不拿出点手段来还真镇不住这么个小孩了。麦迪文平静地说道:“当然。”
麦迪文知道莱特所说的是圣光球,一种治疗性的魔法。为了在小莱特面前炫耀一下,麦迪文直接在身前凝出一个拳头大的光球,发出乳白的光芒,即使阳光也不能忽视它的存在。如此明亮的光球,莱特却一点也没感觉到刺眼,相反还有一种温暖,柔和的感觉。
“麦迪文先生,原来您也会发光啊!那个老头经常说,放眼整个洛丹伦,会发出这样光球的人不超过五十个,而能把光球搞成那么大的人,全世界也就他一个而已。当然这些都是他喝醉了酒的时候才会说的。”
“哦?他发出的光球有多大啊?”全世界能发光的人很多,几乎只要是男巫,圣骑都会发出白色圣光,不过都是手上或者身体发出光来。在体外能凝结成光球的魔法师,起码要达到大魔法师的水准了。
“他发出的光球有脸盆大小。”
哦!那一定是幻术了。火球有脸盆大还差不多,而用圣光体外凝结成球,有拳头大小已经是光系魔导士的水准了。大家都知道光系魔法是用来救人的,再大就不太可能,也没有必要。
麦迪文笑着说道:“呵呵!能发出脸盆大光球的魔法师,那确实是十分稀有了。即便能在体外凝结成光球的人,在整个洛丹伦大陆也不会超过一百人。”
“有一百人那么多啊?”莱特意识语气不对,马上改口道:“那也是很少的了。”
麦迪文感觉莱特非常可爱,于是有了收徒的念头。
一百人在一个小孩子看来是非常多的了,毕竟小孩子只能看到实在的东西,完全没有抽象的数字概念。而这一百人放在整个洛丹伦大陆的话那可是非常稀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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