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章 流浪的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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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尔的眼睛是碧黑色的,黑得不见一丝光明。
但他的笑绝对是甜美的,真诚的,温和又迷人的。这可能不是他的第一次约会,但绝对是公主的第一次。
女人对于有些事情,很难忘怀,尤其是生命中的第一次。
临近分别时,她不旦给了一块精致的随身玉佩给米尔,还送给了他一句话:“米尔……如果有一天,你来到达贡国,我想我肯定会嫁给你的!”
米尔没有说话,只是紧紧地拥抱公主,来了一段**的热吻。
“我一定会去的!”米尔在公主的耳边,轻轻喃道。
浪漫总是有的,只是很短,就像那一颗划过天际的流星。
※※※
但高个子却不同,他的嘴角一直挂着看似像傻傻地笑,幸福迷人的笑。
当一个人走起桃花运时,不管是矮人,还是人类,还是族类,女性一般都会拥在他的身边,为他歌唱。
他今晚玩得非常开心,从来就没有这么开心过。
他也恋爱了,一见钟情,爱上了曼迷林。
当米尔送别依依不舍的公主回凤凰旅店,突然看到个子矮小的高个子潇洒地拥着身材高挑的曼迷林,大步走进凤凰酒店时,他的眼睛像是看见了鬼一般,要掉出来了。
然后独自搔了搔头,再狠狠地扇了自己几下耳光,才确认眼前看到的是真的,不是幻觉。
“行,你这矮子有种!”米尔不由从心底开始佩服高个子的矮人勇气了。
※※※※
锈铁钉酒店,一个难听的名字,但没人敢怀疑这个名字起得不好。
当一个穷困潦倒的佣兵,用手中最后的一枚铁钉,打拼起家,直到这样的身家光景,是没有哪个人敢说不字的。这位锈铁钉酒店的最初创始人,虽然已经死去很多年,但他的传奇故事,仍在每一个佣兵的口中相互传诵。
锈铁钉的酒吧里通常都是人满为患,不管是白天还是晚上。
酒吧很大,昏红的魔法灯光,衬映着这里行行色色的佣兵们。
无疑每个人都在愉快地喝着小酒,拥着怀中的美人。
一个穿得十分潦倒的人类男子,身上着件几尽破烂的蓝色粗布衣衫,手里抱着一把破得不能再破的烂吉它,在酒吧的一个角落里,声嘶低歇的,唱着哀怨的的不能再哀的歌曲。
他在唱着他的贫困,唱得让任何人一听道这阵音乐,就会知道他现在没钱,非常没钱。所以在他面前的铜盆里,通常都会有一些热心地女士扔进去一些铜币或者银币。
他……其实不是在卖唱,他是在贫困中寻找灵感。
当然这些话,全是他自己说的,因为只要是经常光顾锈铁钉酒吧的佣兵,都会知道这一个,在贫困中寻找灵感的,自称为大陆第一呤游诗人的人,他一直寻找了六年,到了此刻还在寻找。
米尔褪去了白色的礼服,换上了那一套新兵的装束。
他发觉只有穿成这样时,整个人才会感到自在一点,或许贵族,并不适合他这种人。
在与公主的约会中,他计算过一共花去了二十七枚金币,包括那些鲜花,那些游玩的费用,他根本不在乎钱,却又记得这么的清楚。
而且此刻他走到卖唱的诗人面前,甚至扔下了一块金灿灿的金币。
金币一落盆,叮叮作响。
呤游诗人立即停下了嘶哑的嗓子,瞪着眼睛望着站在他面前的年轻人,这年头像这么大方的冤大头,还当真少见得很。
米尔朝他眨了三下右眼,又眨了二下左眼,最后还伸脚踢了踢那装满散币的铜盆。
“哦,大方的佣兵,你在我的眼中看来,真像是天神一般的伟大!你就像那天上的月亮,抚来了我创作的灵感。”呤游诗人的双肩一展,发出了内心由衷地赞美。
“哦,能令人人值得敬佩的伟大艺术家,我……能不能冒昧地请你喝一杯啤酒?你知道的,我实在是不忍心,看着你的伟大喉咙受到创伤。”米尔开心的笑了,笑得非常爽快。

“哦,我发觉你不但是一个大方的人,而且还是一个好客的人,这种酒,我看来想不喝,都是不可能的了!”呤游诗人哈哈一笑,更加爽快,当然他没忘记去拿脚边的铜盆。
米尔微微一笑,朝酒吧的一个角落位上走去。
“喂,我亲爱的迷人小姐,快帮我拿最上好的啤酒来,嗯,我要摩洛领出产的啤酒,那里的啤酒,才是真正男人喝的!”呤游诗人往桌边一坐,便高声地朝柜台叫了起来。
他这一句话喊出,引来了矮人佣兵的一片掌声,一般的矮人都来自摩洛领高原。
“嗯,我亲爱的呤游诗人,你是不是忘了,是我在请你喝酒呢?”米尔说着责怪地话,但眼里却露着敬义,更透着兄弟般的情义。
而他的这位二哥,这位呤游了六年,寻找了六年灵感的诗人,也值得让他如此。
“你终于长大了……”呤游诗人凝视了米尔足足半晌。
忽然一把上前紧紧拥起米尔,又重重地拍了拍他的背膀,眼里翻涌着久别的兄弟之情。
“二哥!”米尔只觉眼眶一酸,情不自禁的喊出了内心早就想喊的话语。
“三弟!二哥今天真的很高兴,相不到我们又在一起了!”二哥愉快地道,分别六年的兄弟终于相聚,这无疑是值得庆贺的事情。
米尔只觉鼻子一酸,就欲落泪:“二哥,你受苦了!”
呤游诗人忽然一把推开米尔,大笑着道:“受苦?三弟,你真的傻了,我告诉你吧,摩洛领的啤酒,暴烈,后劲十足,如果今天不饮他十来打,我他妈明天就不卖唱了!哈哈!”
米尔眼中本来就在打转的泪水,被他这一句大笑,又给生生地压了回去。
他知道二哥生性就不喜欢哭哭泣泣,二哥一直都是非常洒脱的,他怎能让自己的眼泪,去打破二哥心中的六年隐痛呢?
六年前,他还只有十三岁,他的二哥也才十五岁。
他记得那天正下着灰蒙蒙的细雨,天色也很阴暗。二哥背着这一把吉它,那时候吉它还是新的,像那一年的二哥一样,青春又精力旺盛。米尔站在圣者学院最高层的楼顶,一直目送二哥离去,像八岁那年与二哥一起送别大哥一样,直到二哥的背影消失在路上,他就那么一直呆呆地望着,直到第二天的天明。
“你还过得好吗?”想着二哥的这六年,米尔没有了约会的心情。
二哥没有回答他,只是大笑着接过小姐送来的啤酒,又朝着小姐扭动的**,大力一掐:“爱丽丝,真谢谢你啊!改天我要请你喝酒!”
那名被他唤作爱丽丝的送酒小姐,对他的轻薄一点都不在意,相反还朝他笑道:“哎哟,我说你米逸啊,我今天可是第一百零八次接到你要请我喝酒了,可你好像从来都没有,哪怕请我喝过一次酒吧?啊,哈哈!”
送酒小姐大笑起来,连那些站在柜台的小姐们都笑了起来,其中一个还大声道:“那是因为他的钱全到了那些小姐们手中去了!还哪来的钱请你喝酒哦?当然咯,要是你没有丈夫,我想他肯定会天天请你喝酒的。”
米逸笑了笑,大笑。
米尔却在瞧在眼中,痛在心里。
从她们的笑声中,他听出了二哥过得并不是很好,但他也知道二哥并非没有本事去过上好的日子,只是因为他有任务。这些年来,圣者学院中那些关于暴风湾地区的信息情报都是由他收集起来的。
所以他只有贫困潦倒的在这酒吧中生活,选择了卖唱,选择了被别人白眼,选择了接受别人的怜悯,因为这一间酒吧,称得上是整个暴风湾地区的地下信息中心,情报的重要来源地。
当然,或许还有其他收集情报的方法。
但米尔知道,流浪是二哥的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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