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五问政府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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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问政府定价?
前言:通过自来水涨价的实例,分析地方政府决策中应该注意和存在的问题,即程序是否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决策程序;价格调整的依据价格、成本是否清晰、准确;大量国有资金、民有资金流入股份制企业,监管是否得力、有效;决策的盈亏点,利大或是弊大。事实上决策正确与否,是地方政府有效、无效或低效的定量指标,是是否体现三个代表的试金石。
一问:自来水价疯涨的决策程序合不合法?
本地政府的一个价格通气会,事关国计民生的自来水价,说涨就涨了上来,在去年五月上涨25%的基础上,不到十个月又上涨60%,与去年五月前相比增涨幅度100%。在市场经济已经实行十余年的重庆,类似事件,绝无仅有。
百姓在思考,这接二连三的涨价,政府定价就合法吗?笔者指出,因其定价程序不合法,由此确定的价格也不合法!
根据1997年年底公布,98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下少数商品和服务,须由国家定价。
(一)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
(二)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
(三)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
(四)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
(五)重要的公益性价格。
显然,关系国计民生的自来水价格符合上述条件,因此纳入了国家规定价格的范畴。由于国家对由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十分慎重,所以严格地规定了此类商品和服务价格变动的程序。
《价格法》第22条规定: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开展价格、成本调查,听取消费者、经营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第23条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
问题在于,这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自来水多次的价格上涨,应该政府把关的价格,本地政府,竟执国家法律不顾,没有召开过一次价格听证会,而是采用涨了再说,其奈我何的独断专行手段。更谈不上,通过价格听证会公布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进行的价格、成本调查?
显而易见,这次调价,从法律这个角度,系地方政府公然地对国家法律的蔑视。这种事出现在中国的直辖市,更可见中国的法制建设,和法制的执行,离真正的法制社会和市场经济相距有多么遥远。
由于去年年初,政府公交车第三次调价价格听证会搁浅,本地政府不是改进自己的工作,认真进行价格和成本调查,拿出一个让人信服的涨价方案,而是简单地认为,老百姓难缠,干脆对国家**规定的价格听证会,忌韪莫深,实际上剥夺了老百姓、人大代表法律付于的相关权利。
因此,在接着进行的医疗服务费的上涨(成都市召开了价格听证会,导至上涨搁浅),以及本次的水价上涨,不仅不公布价格、成本调查,而且国家法律规定的听证会也可以弃之不开,就擅自决定其价格的上涨幅度,让直辖市重庆的法律建设在现有的基础上整整倒退了十余年。
有鉴于地方政府目无法纪的为所欲为,人大对政府行为监督的形同虚设。法制建设和经济相对发达地区的人大,相继制定了约束地方政府滥用权力的地方法规,充分发挥人大对政府的监督作用。2000年7月28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再次通过重大事项由人大拍板的地方性法规,把17项有关政府决策处理事项以及与人民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事项,列入了向人大常委会报告的范围。
如:教育基金使用管理情况,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扶贫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由财政性奖金投资的,对社会和民生有重要影响的建设项目立项,水电、煤气、医疗、公共交通等公用事业服务价格的调整,以及给社会造成严重损失的重大事件及其处理情况等等。
其中,包括了牵涉千家万户群众切身利益的自来水价格。显然,在我们这个国家自来水的定价非同一般,不仅要慎之又慎,而价格的出台,严谨的价格、成本调查、以及价格听证缺一不可,其重要性深刻地反映在广东人大的地方性法规中。
不明白地是本地地方政府,尽管身为中央直辖市,何以不顾体面,以权代法,胆大妄为,让人始终搞不明白?(第三次公交价格听证会,也是在有上千群众联名上书等重大事件发生之后,才召开的)
二问、自来水涨价的理由“投资的固定回报率”合不合理?
此次自来水调价,与以往的任何价格调整不同,只字不谈企业的经营状况,更回避价格、成本的备案、分析,而是公然抬出了一个惊世骇俗的“投资的固定回报率”,企图用此搪塞群众的责难?
按《价格法》有关价格听证会的要求,提出价格变动的应该是自来水的经营者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由于没有任何相关资料,所以市民搞不清楚,到底是政府在依法审核企业的定价,还是企业指导政府在邦它定价?
根据近几月媒体的相关报导,倒是水务集团这家企业的涨价理由,不时在报端披露。津津乐道的一句话:是水价=成本+费用+税金+利润。这是一般企业的运作规律。接着报上登出了企业投资水务,国家规定8%-10%回报率,因为这句话只有说的人知道,市民却不清楚,包括那些高智商的大学经济学教授。
既然是市场经济,那么任何一种经济行为,有回报,也会有风险。这国家真的会这样说么?(地方政府确实有这样做的。比如本市政府,就把垄断经营的大桥建设用收过桥费的方式,固定回报,引资,为人民办好事,现在又感觉这回报比银行贷款还高,不划算,又要收回自己经营,他从来都没有想过从百姓中引资,让他们分享点旱涝保收的高回报)
由于有了所谓的国家规定8%-10%回报率这把上方宝剑,此次涨价成了有恃无恐。
当十余万重庆钢铁公司的工人,多数面临下岗的时候,这国家、这政府为什么不祭起这把上方剑保证他们有如此回报,让他们有饭吃,有班上,有工资拿呢?同样的道理,也应该适用于数十万兵器工业工人,内迁厂矿的职工,遗憾的是,这个时候政府强调的又是什么改革的阵痛,市场的无情。手心手背都是肉,你何以唯独心痛这工资、奖金、福利都是一流的么儿呢?
WTO的基本原则就是“国民待遇原则”,即在经济领域,对任何企业和个人应公平对待,一视同仁。
该原则的一个好处,是让所有企业都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公平竞争;也让所有企业都把心思放在自身经营管理上,而不是挖空心思去争“政策”。
而本市政府却恰恰相反,它苦心积累执群众的利益而不顾,为股份制企业谋利益,把百姓的钱转换成水务集团的股本金,与WTO原则背道而驰。
事实上,重庆水务集团一方面企盼固定回报率能够得呈,让他们肆无忌惮地疯涨水价,而在另一种场合他们又拒绝固定回报率以抵制外国资本的鲸吞。
法国水务在成都实现零的突破后,挥师南下,在重庆提出的方案与成都类似就是:出资建一座水厂,据其期望的投资回报率计算出一个售水量,再与市水务集团谋求签订一个“供水合同”,要求市水务集团包销其一定量的自来水,如这个量仍可能使其亏损,他们则要求政府承诺提高自来水价格。
市水务集团副总裁刘孟兰称,这种合作模式的实质就是固定投资回报率,只分享利益,而将风险转嫁给市水务集团,或通过提价转移到老百姓头上。这是水务集团和市政府绝不可能答应的。
他说,在招商引资上,市水务集团将本着“共担风险、供排水一体化、建管合一”的原则“择偶”,并希望以““区域合作”的模式进行“婚配”,即合作双方在一个区域内,合资组建一个产供销一体化的公司,通过双方努力经营、共担风险来获利。
这又是一个双重标准。只不过前者是国内企业,后者是与外国企业。试问,目前市水务公司强加在百姓头上的高额水费,是不是固定回报率,是不是旱涝保收无风险?这次水价疯涨后,市水务集团总裁武秀峰,信手拈来算了一笔帐,他是这样计算的:我市每年平均供水2.5亿立方米,调价后水费收入5亿元,按10%利润率计算,盈利为5000万元,……。
而这次涨价,预计三年内不再作调整(也就是说三年后还有可能涨,与法方说的,如果亏损政府应承诺提价又有什么区别?)也就是说,市水务集团提价就是正大光明,名正言顺,而法国人眼见亏损,也只有自己吞下苦果。天下那里有这种我涨价有理,是给百姓带来幸福,你涨价就是向水务集团、向百姓转移风险的道理?
事实上,外国资本进入中国提出投资固定回报率,是违反市场经济规律的,也可以说是一种无奈。请问谁搞得清楚这工资、奖金、福利在全市一流的市水务集团,靠垄断经营,何以年年叫苦喊亏损?他那一本天书似的烂帐,你弄得明白是亏是盈?这种顾虑包括香港、澳门、台湾的资金进入也不能例外,所以才有峨公岩大桥、黄花园大桥、渝澳大桥引资的固定回报率一说。
现在议论的焦点,不在投资回报率是否正确,而在于这种固定投资回报率,市水务集团就可以畅行无阻?笔者认为,政府的这种纵容,其一,违反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此法不可取,其二,让国家投资,用于保障人民基本生活所需的自来水供应,眨眼间变成了集团的股份制产业,而且通过涨价,将它再投资的一部分转嫁到百姓身上,无偿地变成了股份制企业的资本金。
(付贴:外资与大陆谈判:按照市水务集团的公式:价格=成本+费用+税金+利润,最搞不清楚的是费用和利润。成本好算,因为你必须交待影响产品价格的一二三;税金也不难,你销售一吨水他就收你的一吨水的税;而费用呢?对于这种饭碗铁定的企业,非生产人员的增加,费用也增加,另外医药费无止境的报销,费用也会增加,再加上与水厂价格没有直接关系的不自量力的巨额再投资,其费用的转嫁,也可以让费用增加,如此等等,你让他算,盈利也可以算为亏损,直接导致利润的消亡。而在中国若大的一个直辖市政府,却拿这种非法的费用摊入,没有办法。而进入大陆的台湾企业,却没有这样的问题,明显的感觉得出在治理国家方面存在的差距,大陆政府再不改进,只是一味的空谈,行么?)
三问、自来水公司是亏损或是盈利?是微利或是暴利?
对所有依靠政府定价维持生存和发展的过去的国有垄断事业,如今的国有垄断企业的经营状况,可以说至今没有一个搞得清楚。因为按照政府确定政府定价和指导价的责任,这件事应该是政府的事,他都搞不清楚,谁还搞得清楚。
这一方面说明了政府的失职,另方面也说明了有关部门对国有资产和与国民生活息息相关的相关价格极不负责任。
难怪,只要一开价格听证会,几乎100%通不过。难道说百姓不通情达理?如果你都像重庆第三钢铁厂那样发不出工资、奖金,不报销医疗费,用不着烟囱不冒烟,百姓都能感觉得到这个企业确实恼火,确实亏损,需要同情,像自来水厂则需要国家、社会帮助。
事实却不是这样,当今社会能报销十万、二十万医疗费的可以说,非这几个垄断企业莫属。不信,你只要去各级医院查一查。
凑巧,最近重庆晨报一场有关重庆餐饮业发展的大讨论,向我提供了了解自来水价格定价原则的机会。当餐饮业老板提到WTO国民待遇原则,不要政策优惠,只要公平对待,一视同仁,对高过3.42元立方米的水价提出质疑的时候,重庆水务集团经济运行部的负责人如此回答,合理的水价由“成本+费用+税金+利润”组成,以我市最近价格为例:民用水价每吨2.00元,工业用水2.25元,商业服务业用水3.00元。
民用水价格低于商业用水的价格在于,民用水价历来是按保本的原则定价,主要是根据老百姓的收入和承受能力考虑,并未考虑市场运作的“有利可图”。
而商业用水则是按合理的水价来定,即包括了成本、费用、税金、利润等方面,因而自然就比其它用水水价高出一截。
说得有理,照这位先生言之成理的说法,那么,请问在去年五月前,贵集团公司制定的价格中,对于商业,是否考虑了有利可图,而且这个利,也不是一般的所谓的微利。此其一。
其次,民用水历来仅考虑保本,那么建筑用水,工业用水,你肯定不会手下留情,仅限保本,无利可图,必然是有利可图罗!
那么就有了一个自来水价格保本、盈利的参照物。
2001年5月前
自来水保本价1.00
自来水盈利价1.25(工业)利率25%
1.50(建筑)利率50%
自来水暴利价2.00(商业)利率100%
以上数字表明,本地政府口口声声,同意涨价的自来水公司的真实经营状况,资料显示,即使政府把握了它的定价权,自来水公司的盈利仍十分可观,所以他能大把发钱,大把花钱(如报销医药费)就不足为奇了。

改革的二、三十年间,不少人的收入增长幅度大约是十倍,而相应的物价增长均未低于十倍,其中,医药增长上百倍,自来水增长数十倍,你能说这百姓的生活水平能有多大提高?
再看近一、两年疯涨的自来水,不难发现,影响自来水成本的人工、电力、药剂,折旧,江河的流水,并没有大的变化?那么去年五月的涨价,和今年二月的涨价,把其利润率,推到了一个让人吃惊的暴利时代:
2001.5-2002.2期间
自来水盈利价1.25(民)利率25%1.50(工)利率50%
自来水暴利价1.85(建)利率85%2.25(商)利率125%
2002.2之后
自来水暴利价2.00(民)利率100%2.25(工)利率125%
2.60(建)利率160%3.00(商)利率200%
利润率的计算,以2001年5月前的数据作为参照,因为短短两年不到的时间内,影响自来水价格的因素,并没有疯涨。
以上数据,欢迎市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领导和员工更正、赐教。
那么,对于如此暴利,地方政府何以还要为它的涨价大开绿灯呢?唯一的解释,一是当官者只当它的官,如同植树造林一样(植了几十年,到头来还是植树造“零”),只听下面的,下面说了算,自己又不深入实际调查研究。
再有就是将政府应该承担的责任,向市民转嫁,通过涨价把百姓的资产无偿地转变成重庆市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扩大再生产的投入,最终变成它的资产。其作法与二十余年前,电信靠收取用户的高额初装费扩大资产规模如同一辙。
不同之处,当时电信实行的是计划经济,而现在则是实行的市场经济。在这个时候,沿用原来的老办法,显然违背了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遗憾地是,在重庆居然还行得通,但却苦了老百姓。(难怪,世界都盯紧了中国自来水这块让人鲜香唾涎的瘦肉。国家统计局最近的报告让人耳热心跳:外资在中国最有利可图的产业是自来水厂,其利润和成本比率是所有外商投资产业项目中最高的。笔者的推算印证了这一结论,需要说明的是,咱中国人也不是傻儿,比外国人聪明得多,外国人要修好水厂,供水后,才能买二元多钱一立方,咱中国重庆水照旧,钱照收,价照涨,你也只有干瞪眼)
此处举一个实例,看政府如何将他的承诺转嫁到可怜的中国穷百姓身上。2001年12月17日重庆晚报五版消息“北部新区将注入优质水”,文中提到一个事实:“新建管网,引入梁沱水厂优质水,水质达到欧共同标准……”这是长安福特公司在北部新区建厂前与市政府达成的协议之一。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从本月开始市水务集团拟投资4.39亿元,建设北部新区及渝北区供水工程,污水截流干道工程。这一工程将包括建设兰家院、人和、鸳鸯三个加压站、两路调节池、梁沱水厂二期工程以及动工建设73.18公里输配水管道工程。此外,还将投资1.8亿元新建46.642公里的污水截流管线。
可以清楚的看出,是外国老板投资建厂市政府必须提供优质水的需要,带动了又一耗资6.19亿元的工程立即上马(因为只有外国人喝优质水有时间要求,而中国人么?市水务集团承诺,此次水价调整后,将加紧实施“净水工程”让市民喝”上放心水”。看来只有达到欧共同体标准的水才叫放心水,而我们现在喝的水都是不能让人放心的肮脏水了?)。
钱由那来,涨价,在百姓身上取土啊!这就是重庆水价,何以不经审计、不经听证程序,得以疯涨的真正原因所在!
取得如此好的结果,也出乎水务集团武秀峰总裁的意料,他曾讲过:水价改革牵涉千家万户,武秀峰自认是如履薄冰:经测算,如果现在将水价提到2元/吨,重庆市自来水企业将走上良性发展道路,百姓喝上优质健康的直饮水就并不遥远。
但是这样的模式百姓会乐意接受吗?水务改革只算经济帐不算社会帐显然行不通,武秀峰的难题也是整个水务行业的难题。(摘自,“重庆大禹”武秀峰经济界人物大写意2002-01-05重庆晚报聚焦五版)
如果说对自来水的利润有真正了解的武秀峰先生,对涨价的暴利心知肚明,当时还心有余悸的话,那么后来由政府出面的定价,却达到了他认为理想的要求(所谓良性发展,就是说不管上百亿的投入也好,或者无止尽的挥霍也好,都有一个稳定的收入来源偿还,这就是涨价从百姓身上所得的暴利,难怪,外国投资者谁个看了不眼馋)
四问:大量国有资金、民有资金流向一个企业,谁在监管,谁的股份?会不会滋生**?
由于涨价,大量的民间资金源源不断流向重庆市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由于三峡的治理迫在眉睫,国家上百亿的资金,也流向了市水务集团。所以,在这成百亿的资金中,哪些是国家的投入,哪些是该公司的借贷,哪些又是民间的资金,通过巧取豪夺,变为公司的私产,如果没有可靠的机构专管,有谁又能分得清?
毕竟,重庆市水务集团只是一个股份制企业,如果帐目上任其混乱,势必衍生**,到时准保不会出不知天有多高,地有多厚,只知道自己有能耐的大案、要案,因为过手的钱实在是太多太多了。
比如,国家的专项资金投入。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公布的《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2001-2010年)》未来十年,国家将投入392.2亿元巨资防治三峡库区及其上游的水污染。
重庆作为库区防治重点,将获得其中的213.1亿元,按照规划,2003年前,国家首批投入用于库区生活污水处理的款项58亿元,以确保三峡工程二期蓄水前,完成17个污水处理厂,12个重点小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去年底13个污水处理厂已经动工。而民间用于污水处理的资金,没有算在水价中,而是单列为污水处理费与水资源占用费,由市水务集团代收,显然也成了它囊中之物。其金额为1.05亿元/年(按供水2.5亿立方计算,今后还有可能增加),十年就是10.5亿元,这笔收入,仅涉及污水治理一项。
而这次涨价的年净收入1.875亿元,十年就是18.75亿元,两项相加近30个亿。只要你知道这取之于民脂民膏的钱,年年都在收,你就可以想见市水务集团在地方政府的扶持下,富得岂止是流油,说他富得流金也不过份。
显然,是中央政府和百姓的资金支撑着市水务集团。而市水务集团的经营管理,并没有实质性的大变化(尽管可以送他一个雅号重庆大禹),以供、排水管道的安装为例,如果说,还有一个专业安装公司的名外,其施工过程却与以前大不相同,因为若大中国对现代工程的管理,唯一的方法就是承包,在第一线操作的,就是来自农村的农工。
你可以说,质量由质检来保证,那么这工程投入又该怎样来折算,如果我们看一看,有关的大大小小的头头们,购买的花园小区的豪宅,市水务集团及其下属的排水、供水公司拥有的数十辆高级豪华的轿车,就自然清楚了。
不分清楚股份的来源,成绩就会算在他一人的身上,上百亿资金的使用,不加强监督,势必出现**,中国的现实,谁也逃脱不了这一法则。不信,走着看,话说回来中国的政策就是让一部分先富起来,现在是让水务集团富起来的时候了(当然也将有一部分穷下去)。
五问:自来水价疯涨对社会的影响是利还是弊?
最近两年,公务员增加了五次工资(当然准事业的水务集团也不例外,武老总月收入也不会低于一万),所以谈到自来水涨价对民众的影响,市物价局王胜利局长是如此的不当一回事,一家就那么七、八元钱么?我说,这点钱,对于你来说,只相当于一包拿不出手的中档烟钱,但对于百姓这可是十斤米钱,可以管几天的饥饱。
对于涨价,反应最直接应该是百姓,因为他不可能一日不吃水,不用水,胳膊扭不过大腿,没有法,只不过不平静的心里总要骂上那么几句。何况政府对人民又是那么的关怀备致?拿养老金的,不是要给你增加四、五十块钱吗?够你交水费的了,即使还有其它这价那价要涨,你也可以应付一阵子。
至于提高生活水平么,有饭吃,总比旧社会没有饭吃好(可惜昔日的旧社会现在却看病不要钱,读高中也是义务教育不要钱)!
公开对此次自来水价格疯涨提出异义的是饮食行业,借讨论行业发展之机,提出了不要优惠政策,要求公平待遇的主张(商用与民用比,又贵了1元/立方)。
而第一个采取断然措施,拒绝使用自来水的是另一个政府部门环卫,当自来水价提升到每立方一元的时候,感到用水压力,环卫只好让所有的洒水车全部停摆,大街上主干道、次干道,一律停止了用洒水车冲洗(尽管只冲洗道路两边)。
代之以环卫工人的叉头扫把的干扫。大处讲,确实起到了节约用水的作用,因为它跟本就不再用水,小处讲,要想干道的路面彻底冲洗一次,那么就得靠天老爷下一场倾盆大雨,不如此,那自来水你用得起么?(怪说不得,那大街上绿化的树木,情愿干死,也无人用水养护,因为死了又可花钱买?网友说,没有投资,哪来回扣?)这种现象出现在重庆已经好几年了,不知国内其它城市是否也仿效咱直辖市的节水榜样。
综上所述,如果说政府出面涨价,百姓别无它法非吃此自来水不可的话,那么最大的弊,就是你政府自作自受,失去民心,尽管眼下百姓只有忍气吞声,有话无处诉说,咒骂你也听不到。
但他会去比较,比较解放前的国民党,现在的台湾,更远一点就是这些官们常去的外国罗!如果同一个价钱,充许百姓自己选择的话,敢说,他第一个选择是找外国公司,因为爱国付出的代价,是被爱者对你的伤害。他不爱你,只要你爱他,这爱能维持得久吗?
本文从法律、市场经济的角度,探讨了重庆市疯涨的自来水价,至于它的利和弊除文中提及外,就只好留待历史来评说了。欢迎市水务集团针对本文发表自己的意见,让市民对自来水价格这门高深的学问,有一个起码的、稍为准确和科学的认识。
02-03-12P8:35初稿02-03-31修订
3.15,笔者将亲临解放碑,向重庆市消费者协会转交此文
第1条回复:作者:王灰(2002-04-0113:29:33.0)
帖主研究令人感动,但我担心重庆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未必当回事儿.老百姓心里一本帐,坚持那么几年,外资外商入围,坚决同国内垄断行业拜拜.
第2条回复:作者:阳关(2002-04-0221:37:53.0)
能发这篇文章,真的好感动!想了很多途径,包括上诉法院,律师讲都不可能行得通。
眼睁睁目无法纪,你还拿他没有办法,有人说,找人大,真那么费力么?
第3条回复:作者:太湖之风轻轻吹(2002-04-0515:42:36.0)
国家太大,要搞好,难!
第4条回复:作者:不想看就别看(2002-04-0516:03:25.0)
市物价局王**一定是武老总的朋友吧!这种情况到处都一样!
第5条回复:作者:不想看就别看(2002-04-0516:15:22.0)
如果你那里的商品房价格,自来水价格,液化气价格不正常的攀升,你那里某些管理部门的掌权人一定给搞定了。
第6条回复:作者:一把钝刀(2002-04-0516:39:52.0)
太长了,只看了一些主要内容!
我认为,还是地方利益集团在作祟。
大家想想自己所处城市的供水系统人员的工资福利就知道了,打破个别利益集团的垄断是改革的大势所在!
为什么在体制内外的差别是如此之大?谁又是既得利益的保护者?我至今想不明白!
第7条回复:作者:一把钝刀(2002-04-0516:51:50.0)
更正,应是---为什么体制内外的差别是如此之大?
————
2008.09.12注:
原来政府定水价,把市水务集团便成了能够个人随时可用的钱袋:见“13、政企不分或是神奇的股改第四种模式?”一个不报亏盈,不报成本漫天涨价的市水务集团为何为另一国企市城投公司欠银行的13亿烂帐买单!!!
正是这种目无法纪的行为,上行下效,造成了渝贪“风起云涌”
简介如下:
重庆市经济开发区巡视员、原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唐文峰“风”
江北嘴中央商务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原市规划局副局长梁晓琦“起”(正厅级)涉嫌受贿1500余万2008.9..3日被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市一中院受理。
重庆市九龙坡区区长黄云“云”(正厅级)涉嫌受贿200余万元2008.9..3日将开庭审理。受贿232余万元,原九龙坡区长认罪(2005.09.05)
重庆市规划局局长蒋勇“涌”(正厅级)(今日报载:对蒋勇已提起公诉)
……——
关于渝贪“风起云涌”以下文章有详细介绍:
地产规划引发重庆官场大地震
http://www.xiaoshuodaquan.com.cn2008年04月19日03:37华夏时报
http://www.xiaoshuodaquan.com.cn/china/dfjj/20080419/0337477149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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