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迷途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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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蕾边想边幽幽的说出了昨天晚上在梦里听到的那首关于昙花的童谣,“昙花现,昙花开,昙花仙子坐花台,是非要你变一变。”
郑浩惊奇的望着她,好像看见了外星人一样,“你怎么会知道这首童谣?就是这首童谣,我想起来了,就是我听到的那首。”
“昨晚梦到的。”欣蕾沉思着,嘴却不自觉的张了张冒出了这几个字来。
几个人面面相视,各自带着自己的疑问,却也没有人再开口说话了。
凌风朝他们三个看了看,老早就想插嘴了,一直没有机会,现在他们两个都不说话了,终于轮到他了。
“根据我的初步分析,欣蕾梦到的童谣有可能是一种暗示,而我觉得那首童谣肯定有问题,或许根本就是一首吹眠曲。”
凌风的这一席话,引来了其他三个人的注视。
他被他们看得有点不自在了,将目光移到了桌上的酒杯上,端起来大力的喝了一口后说:“你们别这样看着我,我只是猜测而已,你们想啊,欣蕾昨天晚上梦到了那首童谣,而郑浩你也是今天听到那首童谣后才发生的事,难道这些都是巧合吗?还不足以证明那首童谣有问题吗?”
风啸婷眨了眨她那双闪亮的大眼睛,很不屑的插嘴道:
“可是,就算是能证明那首童谣有问题,又怎么样呢?也不至于要跑去警察局告那首童谣杀人吧?再说,也不会有人相信的。”
欣蕾憋了憋嘴,从深思中拉回思绪来,“那倒也是,不过那首童谣倒是给了我们一个很好的提示。那就是,这个案子不仅仅只是一件普通的杀人案那么简单。而且,我见过那个死掉的孕妇肚子里的婴儿,好像被人割走了皮肤似的,而且还被吸干了血。”
“那么说这首童谣就肯定有问题了,不然那些邻居也不会在听到童谣后都各自回家去,因为有人不想让他们看到一些事情。可是为什么那个人或者是那个东西要陷害郑浩呢?难道他和他们有仇?”凌风做出了这些推断来。
他的推断立即得到了欣蕾的否定。
“不可能,他我最了解了,不会有仇人的,再说了,就算别人要害他也不会在我家楼上,更何况那个真正的凶手怎么知道郑浩什么时候来我家啊?时间就算得那么的准?再说了,他怎么知道我们就一定会上去看啊?还能料到他会叫我去请保安?所以你的推断是有很多盲点的,被否决掉。”
“难道是巧合?”凌风怀疑的问。
“很有可能,或许凶手根本就不知道我们会上去,以及发现那么孕妇。但是这绝对不是普通的人为的,可是我想不通他要那婴儿的血和皮肤做什么?”
谁也没有说话,因为他们自己也找不到原因。
郑浩摇了摇头,显得很疲惫的样子,他的情绪是那么的低落,和以前那个自信、高傲的郑浩比起来判若两人。
“算了,我不想多说了,我只想泡个热水澡好好的清洗一下晦气。”
他自顾自的站起身准备离开,风啸婷也跟着他起了来。
风啸婷挽着郑浩的胳膊说:
“那我们先走咯!”
郑浩低着头,没有打任何招呼,就这样穿过人群,大步的走了V吧的玻璃门,出了去。
欣蕾本来想拦住他们,可是却找不到合适的借口。她一仰头倒在了沙发的靠背上,长长的叹了口气,宛若个三四十岁的女人。
凌风紧紧的盯着她,昏暗的灯光下,她的皮肤显得是那么的嫩滑,仿佛可以掐出水来,双凤眼加上长长的睫毛,真是迷人极了。
欣蕾一撑靠背,一下子坐了起来,吓了凌风一跳。他急忙将视线移开,慌张的端起桌上的酒来喝了一口,才又缓缓的放了下去。
欣蕾诧异的看着他,“你做什么?我也不是老虎。”
凌风虽然算是松了口气,但是还是又尴尬的端起了杯子,眼睛一直盯着杯子中的酒,“不是啊,我只是在想这整件事。”
“哦,有什么结论没?”欣蕾也端起了桌上的酒杯,小小的抿了一口酒后,再大力的喝了一口,脸上露出了个轻松的笑容。
“这酒不错,喝了让人浑身清爽,不愧是凤凰姐的杰作。”欣蕾赞美的朝吧台的那边看了看。
此时的吧台没有什么人了,凤凰姐做在吧椅上正看着他们这边。
欣蕾朝她扬了扬酒杯笑了笑,然后点了点头致谢。
凌风看了看表说:
“不早了,我送你回去吧!”
欣蕾一脸的为难,她根本就不想回家。
“可是,我不想回家。”
凌风诧异的看着她。
“那你准备在这里呆上一晚上?”
“当然不是,可能去宾馆。”
凌风的很是惊讶。
“住宾馆?”
“嗯~!”
“一个女孩子,不安全吧~!”

“没什么不安全的,我也不是小女孩了。”欣蕾耸了耸肩,一脸的不在乎。
“为什么不回家?”
“不想回去。”
“那,那……”
欣蕾看着凌风半天那不出来下一个字来急了,“有什么话直说好了,我最怕人家吞吞吐吐的了。”
“那去我家吧,至少我可以保护你。”
凌风握了握拳头,现实了一下胳膊上的肌肉。
“你那是肌肉还是肥肉哦?”欣蕾明知道他的身体很壮实,还是忍不住要讽刺一下。
“不信你捏捏。”凌风展示着左臂上的肌肉靠了过来。
欣蕾伸出她那纤系细嫩白的手指,往他的手臂突起的肌肉的地方使劲的掐了下去,可是由于那些肌肉太结实,一点肉也掐不到,倒还将手指弄疼了。
凌风被欣蕾那表情弄得哈哈的笑了起来,“我就说我有能力的,你害不相信,证实了吧?那你去我家不?”
“你家?”欣蕾嘟起小嘴上下打量了一下他,看起来倒还算是正派。
“可以考虑哦!”她朝他眨了眨眼睛,翘长得睫毛在眼睑上一上一下的,就像在跳舞一样。
“反正总比你住宾馆强吧!”
“嗯,那倒是,好吧,本小姐就勉强去屈就几个月吧!不过我可是不会付钱的,而且一切你要包干,当然不包括帮我洗衣服”
“啊!几个月?还要包干?”凌风一惊,整个身子往后一仰,那表情太夸张了,几乎要让人跌破眼镜。
欣蕾故意很不屑的瞟了瞟他,又嘟起了小嘴,说道:
“怎么不愿意啊?那算咯~!我还是去住宾馆好了~!”
凌风立刻笑了起来,朝她挤眉弄眼的,“住咯~!反正也不是养不起你,只要你不天天买别墅,是绝对没问题。”
欣蕾惊讶的盯着他,半天没有收回落在他脸上的眼神。直到凌风干咳了两声,她才意识到自己有多失态,不过凌风的这个比喻实在是很恐怖呢,天天买别墅,天啊,那要多少钱啊?难道这小子是个砖石王老五?
……………………………………
站在吧台外面和凤凰姐寒暄了几句,才直到原来凌风也是这里的常客,可是在见到阎王之前,欣蕾却从来没有见过他。
欣蕾站在V吧的门口朝身后高高的招牌忘了上去,彩色的V字,纯色的吧字,这搭配真的是很稀有。
凌风站在马路边等着的过往的的士。不知道为什么,这会的士的生意特别的好,来一辆就被人上前拦走了。
欣蕾本不喜欢打的的,可是她的车却还在修理场,上次被自己不小心亲了下柱子,还好刹车及时没撞到,可是车身却被刮花了不少,开修理厂去喷漆去而来。后来她又是住院的,也倒没时间去看车了。
欣蕾朝凌风很无奈的耸了耸肩,问道:
“你没有车吗?”
凌风的表情很尴尬,他小声的说:
“我不是和你一起来的吗?我的车还在警察局的停车场。”
欣蕾差点晕倒,早知道他有开车来,还用打的过来,真是晕死这个男人了。
“那你家离这里远吗?”
凌风有些不可思议的瞪着眼睛看了看她,虽然不明白她这句话的意思,但是,还是笑了笑,说:
“就在前面,过两条马路就到了。”
“那走吧~!”
“去哪里?”
“当然是你家啊!”
“走路?”凌风不敢相信的盯着往前走了好几步的欣蕾,用一种诧异的眼神盯着她渐渐远的背影。
“当散步。”欣蕾头也不回的说。
……
欣蕾的最后三个字成了他们这一路上的末章。他们都不知道开口要说些什么?甚至不知道要如何开口。
欣蕾低着头走在人行道的靠里面,郑浩则在外面,他们并排着。
欣蕾低着头,在心里琢磨着要找个什么话题,这样还要呆上好一会的时间,太无聊了。可是,刚才的问题讨论的也太过复杂了,现在散步就当是中场休息,还是换个轻松的话题比较好,可是不讨论那个问题,要说些什么呢?
气氛变得越来越尴尬了,他们都低着头,各位走着自己的路。
凌风感觉到了气氛的不对,他本想说个笑话缓解一下气氛的。这时,他们刚好路过一个巷子口,墙的转角处突然窜出一个飞奔出来的男人。
欣蕾被那男人奔出来的男人撞了个正着。
她一个踉跄,后退了好几步,身子往后一仰,一只脚早已离开了地面,手在半空中划动着,她试图用手来保持平衡,可是一点作用也没有,虽然不高的高跟鞋足以让她站立不稳而失去平衡。
她的身子继续往后倾倒着。
幸好她今天穿的长裤,要不然就春光大露了。
还好凌风反应快,一把抱搂了她的腰,她才逃过了一次与地面亲密接触的难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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