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路遇小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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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路漫漫,那接下来什么来着,哎呀,难道我得少年痴呆症了。此刻的我正百无聊赖地趴在从不知名的角落里揪出来的——小毛驴身上,口里不断地吞云吐雾。注意,偶一纯良小宝宝,从来就不知道那些个吸死人的大麻、海洛因是什么东西。(请问:你是怎么知道有这两种东西的?再问:能否明确解释一下“知道”的含义?)
真是,废话那么多干吗,俺在做棉花糖吃好不好。红色的、绿色的、蓝色的、黄色的、紫色的应有尽有。不愧为我这个大天才做出来的东西——真乃不同凡响。(路人甲:“昨个还撕心裂肺的跟死了娘一样,今天居然能像白痴一样吃得一脸傻样)(偶狡辩:你个半辈子没见过猪跑的人,知道什么叫伤心欲绝,什么叫哭死是小,饿死是大吗?你啊你,说你什么好,你妈辛苦啊,这么多年养了一头猪啊!)
嘎吱一声响,嘎吱嘎吱两声,嘎嘎嘎嘎噶嘎吱,在我将要上房接瓦的前一秒,恼人的声音消失,眼皮底下突然出现一双鞋,哦不,是穿着鞋的脚,也不好,说的像分尸一样。其实就是一个人的腿,头顶的呼吸很沉重,“滴答”、“滴答”,有疑似一种在医学上称之为血液的液体滴了下来,在青草上开成朵朵绚烂的花儿。
如果头顶上的人对我痛下杀手的话,那么我一定会补他一脚,送他一程。但是,他没有,在我疑惑地抬起头来时,他竟然放下一脸的戒备,一路放心地倒了下去。而我也瞬间呆滞,那个人是小铭?(恩哼,大家不会忘记小铭我了吧,我和离染是青梅无猜啊)
在他将要栽到地上的那一刻,我毫无意识地接住了他。虽然我内心清楚,他一定不是小铭,因为小铭九年前就长这个样子,所以现在这个,难道是小铭的儿子,不对啊,他不该有这么大的儿子啊,这个怎么看也有十岁啊,小铭今年顶顶多二十岁,哪有本事生这么大个儿子。
想到这,又不禁疑惑,这小鬼怎么那么相信我,不怕我会害他?还是说我看起来实在无害。掏出小镜子,上下前后左右瞧了半天,我现在的形象那叫一个惊天地,泣鬼神啊。乱糟糟的头发,黑漆漆的大眼睛其实是很漂亮的,只是作为底色的那张脸真的也是黑灰一片,然后,时不时还能看到几点泥巴,越勾贱当年也不见得有我这么落魄啊。怪不得,他那么放心,估计以为我就算会拿刀,也不知道怎么砍。
死小鬼,小瞧我,我气闷地坐了半天,看我怎么治你,我从挎包里摸出一大把药丸,先给他吃了点止血的,消炎药等治疗的药。然后嘿嘿,又给他吃了黑脸药、笑春风、哭长城,顾名思义就是那些个能让他迅速学成某个剧种的变脸绝活的催化剂啊。
一会儿,某变脸人醒了,当事人似乎察觉到我做的那些“丧心病狂”的事情,马上冰冻起一张小强脸。可不是小强吗,都伤得没个人样了,居然还有脸活下来,虽说脸没事,可这不是在给我的小铭抹黑嘛。(小贴士:据生物学家研究所得,传授给胖妹妹——我们的生物老师,如今我们也了解到,在白垩纪恐龙灭亡了。)(某乙:废话,谁不知道。)(小:据说是小行星撞击地球导致的,所有生物都面临断子决孙的危险,然而,其中有一种生物,它顽强不屈地活了下来,它,屹立在世界的东方,如同那东方不败一样,成为了人们心中的——小强!!!)
俗话说: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虽说眼前这位长的疑似老乡,(各位有没有觉得“疑似”这个词会让人想起“**”呢?记得那段时间听得最多的就是疑似病例了,抖两下先)可是不得不承认我上辈子的近视眼还没恢复,不然怎么瞪了这么一会儿就眼皮发酸,直想流泪。我故作不屑地一扬头,其实是在拼命地逼回自己的泪水,我死命地用眼睛“吞咽”着泪水,累得我。
回过头,朝小小铭问道:“小子,光天化月之下,你害本姑娘弄得一身血,没脸见人了,你说,该怎么补偿我?”说着,也不等他答话,安禄山之爪已然出动,并且成功地在他的衣服里搜刮到一叠银票。而他,奇怪,没有一点不乐意的意思,反而乖乖任我上下其手,不怕我卖了他?

“喂,小朋友,你,不会——脑子有病吧。我抢你钱你不反抗?有你这么做人的吗?一点都不爱惜财物,你活了大半辈子,不对,你一小屁孩,居然不好好学习生财之道,倒像是随时欢迎别人来抢劫一样。也不知道是哪根筋搭错了,哎,可怜的孩子啊。”说着,还用手装模做样地摸摸他的额头。
奇怪的是,他居然对我的话无动于衷,依旧努力克制着变脸药的效果,对于我的动作也不予理会。这下轮到我犯难了,不是说额头是学武之人的禁忌吗,一碰就会死人的。(这个鹿死谁手,还得看是哪个胆大包天的兔崽子是谁,吃饱了撑着想找死,当然偶绝对不是“鹿”那一队的,偶是胜利女神永远的爱仆)
“墨即。”小小铭冷不丁蹦出俩字。“啊?”什么跟什么啊?“名字,”依然凉凉的语气,惜字如金。“哦,”我晃晃脑袋,墨即?怎么觉着这么耳熟泥?略带疑惑地望向他,“你认不认识寂铭?”
小小铭的睫毛微微得以常人无法看见的振幅颤了颤,抬起眼眸,似是下定了某种决心般,开口道:“我十岁那年因受伤而失忆,之前的事一概忘记了。”“那你今年几岁?”我急急地问道。
他那张怪脸上类似出现了一种叫做‘好笑’的表情,只是在重重表情的遮挡下,看不真切,“应该是十五吧!”什么叫应该是十五,看来这大千世界果真是无奇不有,自己几岁还不确定,有个性。
噫嘘唏,怪事年年有,今年何其多,哎,“墨即墨即奈若何?”不禁长叹一声。他的神情似乎有点哭笑不得,接着却是说了句足以令我的魂去趟地府再转回来的话,“我已经是你的人了,今后我就靠你了。”我想如果我现在有茶喝的话,我一定回毫不吝啬地喷他一脸。可是,我没有,所以我只能对着他干瞪眼。
话说,我的思想趁着与他瞪眼的功夫早已忙开了,哎,我还就想不通了,咂的我这么受欢迎泥,而且还老少通吃啊。这不,前脚刚走一大的,后脚就跟来一小的。不过有追随者总是好的,红花也得有绿叶衬啊,不对,口误,口误,是美女要有英雄配。
想哪儿去了,我干咳一声掩饰自己的走神,再看小小铭的反应好象已经习惯似的。“呵呵,我说小即啊,小即,我看不如叫小**,顺口点。(其实我前前任老班叫‘小鸡’,上任老班叫‘老鹰’,人家还是使徒)你要跟着我可得受苦啊,而且还要无怨无悔的为我服务,你,你难道吃饱了撑着想找气受。?”我像人贩子拐卖小孩子般对着小鸡和蔼可亲地教导着。希望能打发他的兴趣。
“孩子,莫要误入歧途啊,为,为```”我突然为不出来了,因为我跟他压根没什么关系,让我上哪去找个词啊,为娘?为师?为兄?要不就用‘为人’将就一下吧。可怎么感觉听起来好象我以前不是人啊。
不管了,小子,非让你滚蛋不可,让你跟在我身边,我还怎么找美男啊!“恩哼”我清清嗓子,装出一副色狼样,露出一张十成十的奸人嘴脸。(就汪精卫那样的)“小鸡啊,姐姐我四海为家,居无定所,生活艰巨,日日夜夜为谋生而奔波,根本无暇顾及你啊。所以啊,”一边说着,还不忘拿眼瞅瞅他的反应。
啥?他居然在这时候还能心平气和地抱着双肩摆POSE,还是一副习以为常的样子,我怒我上前一手抬起他的下巴,另一手则抚摩着他的脸颊,作流氓状,“做我的人,是要身心共奉的哦。”
看着他隐隐着红光的脸,我知道他一定会拒绝,因为这是对他这种人的侮辱。可是天空依旧那么蓝,阳光依旧那么灿烂,却偏偏一大群乌鸦呼啸而过,“呱呱”,伴随着小鸡凉凉的声音:“我同意。”说着还吻了一下我还搁在他脸上的手,我的薄面腾的就烧起来了,天啊,我居然被一小毛孩亲薄了。
看想小鸡,突然发现小鸡的眼睛亮闪闪的,里面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我不明白。这样的性格像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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