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节 男儿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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娲城南。
“冲天豪气,自在我心中!轻名利,结豪雄,笑谈中,生死同——!”
刚刚打劫了一支袁军抢粮部队的裴元绍情绪大好,袁术军的装备辎重虽然不怎么样,可总算兵器、甲衣这些基本的作战所需还是一应俱全的,相比较之下,裴元绍手底下的这支黄巾军可就象是土八路了,什么都靠从敌人那里缴获。
“渠帅,这曲子听着真带劲,你给我们唱唱吧!”见裴元绍心情不错,一旁的军士鼓动道。
“呃,一不小心哼了几句意气感叹,这可如何是好!”听到这么一问,裴元绍一张白皙的面孔立时涨得通红,不知该如何回绝那一双双殷切的眼睛。
“是呀,大哥,刚才我也听到了,这几句话就是合我胃口,教一教吧!”周仓咧着嘴,挺着一把磨得锃亮的长刀,兴奋的叫喊道。
“也罢,自作孽不可活,谁叫自己嘴把的不严!”裴元绍无奈的苦笑一声,点头算是应允了,然后就独自一个人去挖空心思补全这一首《男儿赋》的全文了。
这一首男儿赋的歌词,最近一段时间总会在裴元绍的心头闪现,仿佛它们一早就积存在于他的心底,只是在这时回忆起来似的。
经过一宿的苦思冥想,在把眼睛熬红的同时,由裴元绍编撰的战歌《男儿赋》正式出笼(此处笋衣注:男儿赋仿北宋贺铸六洲歌头,作者无名氏),全文如下:
冲天豪气,自在我心中!
轻名利,结豪雄,笑谈中,生死同。
提长剑,御骏马,七尺身,未曾恐,蹈火从。
我辈纵横,斗勇城南东,碧血如虹。
……
一诺千金重,争功蔑伤痛,长啸当空,显雄风。
聚我族众,饮酒轰,日日共,未有梦。
战鼓催,旌旗动,我自心如火,刀剑丛,向前冲。
有尔翁,厉声斥:“汝为虫!”
恨无长缨,戳他个窟窿,复问可曾悔?
齐道:“男儿至死,丹心不动!”
高昂的战歌在山岗荒野间回荡,这一首《男儿赋》相比大汉朝流行的以‘兮’字作感叹结尾的汉赋要通俗直白得多,也更容易为不识几个字的普通士兵接受,其中‘轻名利,结豪雄,笑谈中,生死同。’还有‘聚我族众,饮酒轰,日日共,未有梦。’这些文字表达的就是乱世中黄巾军将士心中最真挚的感受。
当然,从严格来说,这首《男儿赋》并不能称之为赋,因为它完全不符合汉赋的格式,在文采、韵节上也是漏洞百出,就内容而言,也远没有士大夫阶层中流行的汉赋‘辞藻华丽,穷极声貌’。
这样的赋要是让朝廷里的那些士人大夫听到,肯定会被讥笑嘲弄,在正式的赋文中,是绝对不可能出现“有尔翁,厉声斥:‘汝为虫!’”这样粗鄙的对话的,但也正是这样**裸的问话,却真实的贴近了这个时代最普通民众的生活,更能为最广大人群所接受。

建功立业,光宗耀祖。
自汉武征伐匈奴以来,大汉朝军队的战歌无一不以上面八个字为宗旨,是的,谁不想成就一番伟业,可是一将功成万骨枯,作为一个小兵,死亡随时随地相伴,位于金字塔顶端的那个位置实在太过遥远。
与之相比,大碗喝酒,大口吃肉,结义兄弟,同生共死——,这样的内容无疑更贴近实际,不需要豪言壮语,不需要太多的修饰形容,只要轻轻一哼,就有成千上万的兄弟心有戚戚,不自觉的齐声哼唱,不用多久就能汇成一首壮阔而无法阻挡的洪流。
——。
五月三十日。
发生于陈县的这场搏杀战终于划上了句号。
狂妄自大的张勋终于再无法忍受巨大的伤亡了,攻城战迟迟没有进展,军中粮秣无继的日子也越来越长,逃兵开始增多,加上两个副将雷薄、陈兰又皆是出工不出力的样子,他就算再想破城,也没有办法再留在陈县了,除非他愿意光杆一个守在营寨里。
退兵!
袁军在抛下将近二千余具尸体于城下之后,仓惶退却,一路之上却又遭到趁火打劫的裴元绍部的袭击,沿途遗弃兵器辎重无数。
偷鸡不成失把米。
张勋灰头土脸的败归淮南,出征时的一万精兵临了回到寿春的,连一半都不到,其中除了战死在陈国的士兵外,更有许多士卒在逃亡途中脱离部队不知去向。乱世之中,诸侯扩充实力本来就是不知三七二十一,兵卒大多是强抓来的,这样的士兵忠诚度自然不会太高。巨大的损失让一向心高气傲的袁术恼怒不已,当即下令将张勋投入监狱待斩。
幸好这位打仗不行但拍马溜须本领不错的张大将军事先和女儿通了气,经过一阵温软柔和的枕边风吹拂,美人坐怀的袁术大手一挥,免了张勋的死罪,调任淮南尹,淮南尹管辖地区主要是寿春一带,这里本是故楚之郢都,现为九江郡的郡所,乃两淮最为富庶繁华之地,张勋去了军职立马摇身一变成了财神爷,自然不会有什么报怨。
张勋没有获罪,可是战败的责任总得有所承担,于是乎雷薄、陈兰两个没有多少根基的倒霉鬼就成了替罪羊,不仅麾下部曲尽数被袁术所夺,而且还被贬到地偏人稀的小县,不过,袁术可能怎么也没有想到,在几年后的某一天,他会沦落到投奔雷薄、陈兰的地步,而他更不可能想到,雷薄、陈兰对今日贬谪的事情耿耿于怀,拒不收纳落魄之极的袁术。
陈县保卫战给予了袁军以沉重打击,但同时,战争带来的破坏也是难以想象,数年间积累起来的财富被挥霍一空,繁华的城镇成为焦土,百姓流离失所,耕田成了牧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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