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61(续)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0061(续)
有了这些前缀,一种类似于黑龙江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新的农业生产组织机构就呼之欲出了,那些建国后在存在大量荒地的偏远地区或是有着外地威胁的边境省份由现役军人成建制的组建的生产建设兵团确实在发展经济保障粮食供给卫国戍边保境安民方面立下了汗马功劳。
后来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作为国内和世界上唯一的屯垦戍边的半军事化组织,除了在维护国家统一和新疆安定发挥中流砥柱的作用之外,还是我国不多的能进行集约化规模化大生产的农业生产单位。
陈剑锋的方案就是以现在的各个生产建设部队为基础,吸纳农场盐场和各个施工队的人员组建半军事化的农业生产机构,为了迎合当前的国内政治形式命名这个机构为“民军”,作为三农改革的先锋,以后就以民军为主体,在部队和政府机构的协助下,逐步在鲁北建立起以民军为主体的农业生产体系和基层政权机构。
参照后来的民兵组织结构把民军分为基干民军指的是未婚但已成年未加入军队服役的健康男女青年,普通民军是已婚但未在军队服役的青壮男性。
基干民军独立编制,根据需要由行署征招并统一分配,作为预备兵源先编入新兵训练部队接受军事训练和文化教育以及技能培训,除了作为军队的预备兵员外,还将为工厂企业提供预备工人,基干民军从性别结构上看主要是女性居多,所以在接受短期的军事训练后主要的分配方向是适宜女性特点的职业,男性民军主要的分配方向是企业厂矿,在确定分配地点后基干民兵将重新编制并定期接受军事训练和文化学习。
普通民军最基本的单位是民军个人配偶以及年老和未成年的家人组成的家庭,这个家庭作为一个民军兵员,统一调派形成编制,组成诸如农场养殖场牧场这样的生产单位进行集体的劳动生产。
为了避免集体劳动出现大锅饭人浮于事的现状,又为了防止分田到户重走小农经济下的小生产模式,一种新的产权关系和劳动作业方式和与之配套的制度必须建立。
100--200名民军组成一个连,一个连就是一个农场,在农场里单个民军拥有一定面积的田地,负责这片田地的日常管理,耕田播种灌溉收获以及突发性的灾害的防治由农场统一作业,种子化肥农药由农场统一调拨分配,种植计划也有农场根据上级计划和本农场条件拟定后报上级批准实施。
在农场的机制内,单个民军既是自己所管理土地的拥有者又是农场的职工,在农场统一的集体劳作中,在他的地块,他是雇佣者,雇佣农场其他人为自己劳作,并按规定的价格支付费用,种子化肥农药以及灌溉用水都要支付费用,自己的地块上的出产尽管不能由自己支配出售,但却能按市场价格或合同价格折价,抵消前面花费和支付的租金税收后的所得就是自己的收入。
民军另一个身份却是农场的职工,所以在他出工包括在集体劳作中在自己地块干活都能获得一定的工钱,农场内比如大车牲口以及磨坊等非田地生产工具和资料的所有者也分解到单个民军或是由多个民军合股共有,农场和民军使用这些工具都是需要给付费用而不是调派。
在对农业生产收获等涉及经济方面的关系处理上,农场只是一个协调者管理指导者的角色,而不是其中的利益分配者,其最终的利益结算由单个民军主导。
为了防止单个民军依靠自己家庭劳力进行劳作而不依靠农场的集体劳作导致重新走回小农经济的老路,单个民军管理的地块的面积要大大超越其自己劳力能劳作管理的面积,这是一个措施,另外就要从种子化肥农药灌溉等方面以及制度合同来促使民军采用这种大生产。
当然最关键的是要让民军切实感受这种新型的劳作方式的收益要远远大于自己仅依靠家人的小生产的收益。
这里面涉及的东西千头万绪,利益纠结也是诸多方面,比如在同一农场内因为地块的不同,导致农田的等级也有细微的差别,如何做到公平的分配田地是一个问题;比如浇地,离水源近的地块浇地成本肯定就低,意味着支付的费用就低,但在同一农场内有统一的价格,这就又出现新的纠结。诸如此类的琐事很多,如果不都事先做出预防性的举措,单单依靠个人的觉悟道德来协调不是长久之计,所以必须有制度化的规定,而且是极为细致的制度。

农场如连长和里面的文书会计等必不可少的管理者很可能会成为新的官僚,如何防止这个问题很关键,首先必须肯定他们的工作,一个好的管理者创造的效益不是一个普通的劳动者能匹敌的,其二要防止他们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谋私。
在连级农场,连长也有自己的地块,但除了对自己地块日常的管理需要自己实施,其他的劳作和其他民军一样都是由农场统一实施的,但连长和其他管理者按照级别职务可以由政府主管部门予以报销一定的份额,连长和其他管理者的收入要和普通民军有一定得差距。
大同社会是不现实的,平均主义更不现实。各个民军除了耕作等需要集体劳作的作业,平时的田间管理是由自己进行的,收成多少全靠自己的管理,因为即便是集体劳作也是他监督下进行的,如果他认为做得不够格可以返工甚至拒绝付费。
这样民军的收入就与自己的地块的经营管理直接挂钩,保证了责权利的统一,能够调动民军的生产劳动热情,而农场在种植计划种子化肥农药等代表的技术支持和市场信息指导又在一方面上保证了这种农业是近现代化的大生产,田地由政府划拨出租加上农场的结构同时也保证了政府对农业改革的主导地位。
政府和农场以及单个民军的利益划分是政府收取租金税收同时以合同价收购农产品,农场收取管理费和技术指导费以及收入的分成,单个民军收入收成剩余所得和工资收入。另陈剑锋有所顾虑的是其中政府行为太多了,但在初期不得已采取这种权宜之计。
建立这种农场制度的最深远意义是逐渐的减少农民,因为在这个农场里单个民军所管理的田地是最少要达到百亩,以家庭的主要劳力民军及其配偶再加上一个两个老人,就是一人至少要负责三十亩左右的田地,传统的绣花版的耕作方式必然无法管理这样大的地块,所以必将采取“粗放式”的农田管理方式,通过新种子和施用化肥应该能弥补耕作方式改变降低的产量。
现在几乎全靠人力,但陈剑锋有信心在几年后实现部分农业机械化,那时就势必进一步扩大单个民军的可耕作面积,就势必进一步减少农民的数量。
而在陈剑锋拟组建的第一批普通民军中,根本就没有青年人,他们将全部被推向工业和第三产业,首批普通民军的成员主要来自难民灾民和少数寿光北部的民众以及那些轻刑罚的劳改犯,基干民军的征兆范围将在局势稳定后扩大到鲁北全境。
通过拉大民军和原有的农业人口中的租佃农的收入差距,吸引租佃农加入普通民军,使得原有的地主和自耕农缺少劳力无法维系原有的生产方式,迫使他们出让转卖土地,使得护军使署能够从开垦荒地获得土地来源到利用原有田地,对这些田地是采用赎买还是征用的方式,陈剑锋还没有最终的决定,一切至少到来年开春甚至是秋后才有定论。
即便是普通民军,也会接受军事训练,并挑选其中年龄较轻身体健壮的人组建民军中的军事组织,而农场的连一级将代替原有乡村的村级行政机构,营一级将代替原有的乡级行政机构,结合大量征召基干民军,普通民军的异地安置,彻底破坏原有农村中的士绅地主和宗族势力的统治基础,粉碎他们对农村政权的把持。
农业的近现代化改革和其他方面的近现代化改革是息息相通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否则如何消化因为农业改革所产生的大量富余人口和劳动力,农业的改革启动必须要与工业化同时进行,否则农业的改革也势必不会成功。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鲁北的区域能不能承受因农业改革和工业化的发展加大的对土地市场的需求,扩充地盘又是下一步的迫切需求,也是动力,从某种意义上讲,殖民主义正是这种需求的产物。
陈剑锋有信心在鲁北能推行这种全新的农业生产模式,事实也证明了他的判断,而民军模式则是成为鲁北扩张新区及快速稳定新区的有利法宝,在以后民军的重要作用愈发的凸显,这是陈剑锋现在始料不及的….
书书网手机版 m.1pw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