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俺写成这样的笔锋,大家还能看下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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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匠短文
年轻的时候,我曾经是个海军陆战队士兵。
每次执行任务的时候我都拿着从家里带来的45ACPANDER走在队伍的最前面。紧跟在我身后的是我的长官,他负责保护我们的左翼。接下来是卫生兵,右翼就交给他了。一只M60走在队伍中间,有麻烦的时候全都得*他,他可是我们的核心火力。还有一个倒霉蛋拿着177E2断后。只要谁发现敌人,就立刻大叫一声,全班的火力就会立刻压过去。
长官反复告诉我,不要管断后的弟兄叫倒霉蛋,可是直到今天我还是要说走在最后的就是倒霉蛋。如果有人从后面摸上来,最后一个准保是最倒霉的。有时候我们回到营地以后清点人数才发现断后的弟兄不见了。我们以后可能会发现尸体,武器肯定已经被拿走了。更多的时候我们连尸体也找不到,只能把那些弟兄的名字写在失踪人员名单里,过一段时间再从失踪人员里划去,转移到阵亡人员名单里。
敌人的伏击往往是从两翼发起的,指挥官和机抢手是首要目标,狙击手最喜欢攻击的就他们,这一点我早就知道。所以我宁可走在第一个,只要注意脚下的绊脚雷就好。
我不是军官,海军陆战队没有为我配发手枪,我只好用自己的枪。因为我走在最前面,对我来说最重要的是灵活、迅速、一枪制敌。M16太长了,足足990毫米,枪管会挡住我的视线。也许就那么0.1秒,决定我们全队生死。当一个人被223口径子弹打中的时候,他仍然可以站立,可以抬起手中的AK枪向你开火。像我这样用一只45ACP手枪就没问题了,只要我打中他,就足以让他向后倒下,就算他仍然可以扣动板机,子弹也全都打鸟了。
这枪原本爸爸的,不过现在它归我了。我七岁起就懂得枪械安全使用守则,懂得不用枪的时候要把食指放在板机护圈外面。十五岁那年我拥有了自己的第一支枪,那是一支老式的春田式步枪。我自己动手据短了枪管,加上瞄准镜导轨,把邮购的瞄准镜装在上面,把它变成了一支真正的狙击步枪。它的精度还不错,三百米上打出了1A的散布。
我的枪法也一直不错,我20发慢射的成绩是197环,和枪架子摆出来的差不多。但是我的速射成绩不好,只有190环上下,可是能比我更好的人也不很多。加入海军陆战队的时候我就想当一个维修营的枪匠,和那些工程师相比,我脑子里没有那么多公式,但是遇到问题的时候我知道该怎么做,而他们不知道。这也就是我和他们之间最大的差异。现在我才懂得,你可以显得比别人笨很多,那样的话大家顶多说你傻,你不能显得比别人聪明很多,那样大家肯定说你是疯子。
在那些日子里我一直做同一个梦,梦见将军握住我的手说:“小伙子,你出色的履行了对这个国家的责任,你有什么要求么?”然后我就毫无犹豫的说:“我想去当个专职枪匠”。这个梦从来没有变成现实。
从一开始我就知道,作为尖兵要和敌人短兵相接。我不怕这个。我可以迅速从掩体里探出头又缩回去,这是为了看清楚敌人的位置。接着马上再探出头,这次可就是实打实的攻击了。当尖兵最大的好处也就在于可以和敌人短兵相接,对双方来说机会均等,如同一次公平的决斗。谁反映更快、谁的枪法更准谁就能活下来。我是班里杀敌最多的一个,也是受伤最多的一个。因为我几乎从来不采取任何规避动作,一切都取决于那个瞬间。
我曾经和一个手持AK47的敌人面对面的近距离交火,用手里的45口径ANDER把他打死了,尽管我身上也被穿了个洞。那个笨蛋不如我灵活,谁让他拿着那个又大又笨的家伙。他还愚蠢的向我扫射,子弹几乎全都打飞了。从那以后,我一直对M1911的威力赞赏有嘉,在近距离上,它的效果和7.62口径步枪没什么两样。那次我伤的很重,几乎要死了。子弹射进我身体的时候,我整个人都向后飞起来了。我唯一的感觉就是我要死了。伤口并不很疼,却难以容忍。我甚至想要尽快死掉,让这一切全都结束。从医院出来以后,我得了勋章。
有一天我们正在营地休息,上官把我们紧急集合起来,说是长官的长官的长官来了。可我根本不知道他是谁,他不是在梦里认识的那个将军。他把我从队列里拉出来,问我是不是可以在瞄准镜里看着敌人被打的脑浆迸裂,如果没打中就立刻补上一枪。当时我毫不犹豫的回答:“没戏。我只想当个枪匠”
他们还是不由分说塞给我一只雷鸣盾700,据说是因为我的回答非常果断,丝毫没有拖泥带水。这把枪刚刚到我手里的时候不过是一件大路货,凡是没经过我的手调教的武器我都认为那是大路货。
战争结束后,我读到了这样一段话,战争就如同一架巨大的绞肉机,把所有人的都卷进去了。被卷进去的人又变成绞肉机的一部分,把更多的人卷进去。其实生活是一架更大绞肉机,把你卷到很多原本和你不相干的事情里去,你不得不去。当时我被战争卷进去了,如果我不杀死那些人,那么我的朋友都会死的。虽然我自己并不太在乎死活。
当时战场上特别缺乏狙击手,战前我们从来就没想过要训练狙击手。于是长官的长官的长官只好临时从普通士兵中抽调枪法好的人充当狙击手。尽管和我一起接受短期培训的个个都是神枪手,可我们对于狙击手这个行当还是一无所知。
我曾经给那些无知的电影导演写信,以便让他们知道他们对于狙击是多么无知。导演以为看上去越漂亮的枪就一定越准,以为狙击手总是蹲在楼顶上等待目标出现,现实当中只有笨蛋才那么做。
作为一个专业狙击手,他选择的一定是一支老式的手动步枪,就如同我当时使用的雷鸣盾700那样。只有这样的枪才会准,那些半自动步枪上可以移动的零件太多了,无法保证每次射击的重复性。一个专业的狙击手也决不会选择制高点作为隐蔽所。只要你开了一枪,对方就能从声音和地形上判断出你的大概位置。他们的自动步枪、.50口径机枪、RPG、甚至迫击炮,能用上的所有武器都会朝你所在的方向开火,而制高点则肯定首先遭到打击。他们这时候从不怕浪费弹药,保命才是更要紧的事。
这个时候我也从来不动,他们就是想用火力覆盖把我从隐蔽所赶出来。我也不会还击,只要我打了第二枪,他们就可能判断出我的精确位置,那我就死定了。火力打击结束之后,我就得赶紧溜。他们肯定要组织搜索行动,这时候他们也不怕死人,如果不把我找出来,他们以后肯定还要死更多的人。但是所有这些并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对方也有狙击手。对方的狙击手可以准确的猜出我藏在什么地方,高诉他们的人该向什么地方开火,自己躲在隐蔽所里等着我因为恐惧而慌不择路。
我每次执行任务之前都要把子弹一一立在指尖上好好挑选,挑出来的优质货,让子弹飞行的更快,更平稳,在枪管上捆两根树枝作为伪装,选一个半山腰建立隐蔽所。然后是长时间的等待,也许几个小时,也许一两天。最长的一次我连续潜伏了七天,目标出现以后开一枪,然后忍受时间或长或短的恐惧,看着炮弹在我附近爆炸,看着.50口径机枪打倒我身边的灌木,等他们搜索行动开始之后溜掉。
这就是我当狙击手的生活。我不是王牌狙击手,不想当个偏执的杀人狂。米妮以前是我的第二狙击手,帮我观察搜索目标。早就认识米妮,他以前是机枪手,就是走在队伍中间拿着M60的那个家伙。之所以叫他米妮是因为他长着一张和米老鼠一模一样的脸,无论谁看他的脸都想笑,而他对此也毫不介意。但我和他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当别人问他是不是愿意在瞄准镜里看着敌人被打碎脑袋的时候,他毫不犹豫的回答:“没问题”。
战争结束的时候他已经是我的长官了,在整个战争期间他一共狙杀了187人。他用的也是由我调校的一支雷鸣盾700,就连他枪上那个Utral瞄准镜都是我帮他邮购的。直到现在他成了国防部的头头儿,他还是认为雷鸣盾700是最适合作为狙击枪的。
他曾经恳求我把他的枪改装成可以使用弹匣供弹的,我知道那会让我们两个都送命。米妮每次都在枪里装满五发不同的子弹,每次都要把子弹打光才算罢休。第一发是穿甲弹,用来打穿敌人车身上的装甲,打死驾驶员或者车长。第二发是燃爆穿弹,可以打穿并引燃油箱,第三发以后米妮装的都是普通子弹,打死从燃烧的汽车上跳出来的人。这样的攻击会让我们培上性命。
现在我对战争厌恶透了,只有在逃避死亡的时候我才是勇敢的。现在我和过去不同了,我感到身心疲惫。我已经不敢和敌人短兵相接了,那实在太疯狂。小时候我只喜欢贝多芬,因为他是悲剧性人物,只有悲剧才是深刻的。我不喜欢莫扎特的华丽和乐观。但是现在我知道了,如果世界上还有什么音乐被保留下来,那一定是莫扎特的作品,只有天才和傻瓜才能在任何时候都保持乐观向上的精神。莫扎特无疑是前者,我不是。
战后我没能从事自己喜欢的职业,没能当上枪匠。那时候有很多和我一样大的孩子从战场上回来,大家都没有适合的工作。米妮重新上了大学,我没那么幸运。可能是那时候我的运气不好,起码不如后来那么好吧。我成了个警察,算是子承父业。我想成为警局里的枪匠,他们说不需要。我想加入SWAT特种分队,当一个狙击手,他们也说不需要。他们需要我当一个普通的巡警,我接受了。
直到现在我还是喜欢穿一身黑色,就如同当年作警察的时候那样。发给我们的黑色制服是纯毛和化纤混纺的,无论我在车里坐多久都不会起皱,就算粘上了土也只要一掸就掉。我和同事就开着车在我的警区里逡巡,每天碰到的都是违反交通规则的和酗酒闹事的。有一次我们接到电话,一个女人报告说他丈夫虐待她,原因是他丈夫非要让家里的狗和他们一起。
我所负责的警区很平静,一个月我也用不着拔一次枪,有那么几年我干脆就没朝人开过枪。后来就不一样了,墨西哥人牙买加人、厄瓜多尔人、哥斯达黎加人、还有亚洲人多起来了,这个街区就变得越来越乱。本来安分守己的好孩子都学坏了,我拔枪的次数也越来越多。
我成了同事们当中的红人,他们喜欢让我替他们调校轮仓重心位置。开始的时候是我周围的同事,后来连其他单位的人也来找我。那时候我只收他们很少的钱,因为我喜欢干这个。我调整出来的枪都特别准。尽管有些人一年也不见得朝罪犯打几枪,但是真到了那个时候他们需要自己的武器准确可*,也就不在乎多花那一点钱。

日子一天天的就那么过去,我虽然不像后来那么富裕,但我过的也还不错。我腰上的枪也从老LT换成了92SB,这种枪刚刚在上市不久我就买了一把。我非常佩服自己的眼光,几年以后军方搞了一次著名的手枪测试,92SB不作任何保养的打了12000发子弹没发生一次故障。用力把它摔在地上也不会走火。把它在泥浆里沾一下,抹掉枪口上的泥就可以继续放心使用。不过驱使我换枪的主要原因在于那支老LT的火力不够,一次只能装7发子弹,没法对付那些装着75发弹鼓的A也不行,但终归好一些,双排弹匣能装15发子弹。
后来我又自己买了一支P7,作为我的备用枪。它太昂贵了,足足花掉我1220块。我早就想要这支枪了,总觉得太贵。直到后来上级命令我们必须配备备用枪,我才为自己找足够的理由把它买下来。这支枪复杂的一-塌-糊-涂,也好用的-一-塌-糊-涂。它没有真正的保险装置,只有枪把上的一个击锤开关。当你拿起枪准备射击的时候,攥紧握柄的同时就把击锤开关就打开了,放下枪开关就被关掉了。我从来没见这样的天才设计,看到它我就想骂人,为什么我想不到这么高明的结构呢。P7的威力和一支大型手枪没什么两样,但它很小巧,可以放在口袋里,别人根本看不出来。现在你该明白为什么警察都把手放在裤袋附近了,裤袋里放着他们的备用枪。
这支P7给我带来了好运,买了它以后没多久我就结婚了。我是在野战医院里认识我妻子的,她当时是个27岁的年轻护士,而我只是个不满18岁的毛头小伙。我妻子以前有过一个丈夫,在战场上阵亡了。我认识她的时候,她是我的长官的情人。我把她抢过来了,从此就再没让她离开我。当然怕长官报复我,他可以命令我执行最危险的任务,可是没过多久我就调离原来的部队当了狙击手。多年来父母一直无法接受她,不是因为年龄的问题,而是他们无法接受一个异教徒作为儿媳妇。我妻子是犹太人。我实在不忍心再让她等了,她已经不再年轻了。
结婚以后的我是最幸福的。虽然我不能从事自己喜欢的职业,起码我还是把我爱的人娶回了家。没有比这更好的了。妻子每天等我回来,听我讲上班时候发生的有趣的事情,她给我讲刚刚听到的有关邻居的趣闻。因为她是护士,和我一样要倒班,所以我们经常有充裕的时间在一起。和她在一起的时候,我有种很踏实的感觉,我不会再漂泊不定了,无论她在什么地方,那里就是我的家。我们憧憬着去欧洲度假,憧憬着拥有我们自己的海滨别墅,当时看起来这一切非常遥远。
一个夏天的晚上,我和同事一起拘捕一个小混混的时候出事了。那个小混混企图抢我的枪,我猛地向后一跳,顺手从裤袋里拔出P7,朝他连开三枪。P7比一般自动手枪的反应速度快很多,和联动左轮手枪一样快。P7救了我的命。小混混倒下死了。他该死。如果他不抢我的枪就什么事也不会有,既然他要抢抢,目的就能是杀死我。我的行为从法律上是绝对说的过去的,他没有按我说的话去做,还企图袭击执法人员,我是为了自卫才打死他的。
这一切是在瞬间发生的,就如同我以前在丛林里和敌人短兵相接的那些瞬间一样。但我的同事没看到这一切,他在朝小混混的哥儿们叫喊,让他们站远一点。我的同事没法在法庭上为我作证。小混混那群哥儿们证明事情发生的时候我的同事是背对着我的,他们还证明我是如何毫无道理、残忍的向他们的朋友连开三枪。这简直是笑话,无论是我在战争中得到的经验还是当警察时所受的训练都要求我向目标连续射击,直到他倒下为止。检察官问我曾经杀过多少人,有多少是用手枪再近距离杀的,有多少是用狙击步枪杀的,就好像当年我在那个鬼地方作战完全是因为我自己喜欢杀人。
官司闹得沸沸扬扬,不知怎么就成了政治问题和种族问题。那段时间我的压力太大了,夜里总是梦见当狙击手的日子。那时候我们遇到都是身经百战的敌人,知道应该尽可能伏下身子躲在掩体后面前进,但是他们不能保证自己的头一点也不露出来。露出来的部分可能只有一个老鼠那么大,我所做的就是在800M外打中一只快速移动的“老鼠”,然后再瞄准镜看着这只“老鼠”血花四溅。
妻子劝我给米妮打个电话,看看他能不能帮我。他竟然也做相同的梦,这实在让我感到惊讶。于是我和米妮又聊起过去发生的事情,米妮问我妻子是不是还好,当时他特别妒忌我能和胸部那么美的女人约会。听他这么说我简直想揍他,就像过去那样用子弹匣敲他的脑袋。不过米妮还是帮了我大忙,他运用自己的影响力帮我解了围,不过我不能再当警察了。
从此以后我经常和米妮通电话,有时候在夜里两三点听他唠叨他那支雷鸣盾700,还有他的太太,他的狗。更多的时候是说战争期间的事。我们以前的长官现在是一家干洗店的老板,卫生兵后来当了大夫,国防部找到那些倒霉蛋的尸骨了……等等。米妮总忘不了夸奖我的技术如何如何之高,妻子也鼓励我自己开业当一个专职枪匠。
要不是妻子和米妮,我肯定早就垮下来了。有了他们我不但挺了过来,而且比以前过的更好。米妮有很多朋友,他把他的朋友们介绍到我这里帮他们改抢。他的朋友都是真正懂抢的人,即使开始的时候还对我半信半疑,只要坐下来听我聊上半个小时或者看看我以前帮米妮改的枪,他们就立刻高高兴兴的把自己的枪放在我的工作台上。我以前当警察的时候也认识了不少朋友,其中很多成了我的客户。他们当中也有很多人已经不敢再让我给他们改抢了,因为他们怕承受不起那么高的费用。其实只要我有时间,还是很乐意像以前那样帮他们。但是我真的太忙了,米妮和他的朋友们神通广大,竟然为我争取到了海军的一笔订单:按照射手的要求改装20把M40A1和25。那是我接过的最大的生意,足足忙了一年。
我的名气越来越大,生意越来越多。枪匠这一行所能挣的钱比一般人想象的要多的多。譬如说在密根州,花上五百块就能拿到一把M1911ltander45ACP(就是我在战争中经常用的那种枪)。但谁也不能拿这样一把枪参加比赛。lt和Sprgfld垄断了整个M1911市场,却不懂得怎样造一把好枪。但我懂。我可以替客户把枪完全拆开,对必要的部分进行打磨抛光,拆掉原来的准星,换上一个加高了的,再换一个可调照门。要是客户需要还可以装上光学瞄准具和激光瞄准器导轨,为了这些工作,我至少收一千五百块。没用这些钱可以买四把新枪了。我敢打赌,不可能用2000块买到一支在75打出0.5A散布的枪,而我改装的枪可以轻而易举的做到这一点。
就在我的生意如日中天的时候,有个绅士拿着一把44口径自动马格南来找我,要我帮他改枪。没有沙漠之鹰以前,44ATAG是威力最大的自动手枪,全不锈钢结构,这在当时这也是空前的。但是这枪设计上有缺陷,大概每三十发就要卡一次壳,所以现记得这支枪的人不多了。我对这支枪进行了仔细的调校,克服了卡壳的毛病。按要求装上了激光瞄准器和瞄准镜,因为客户说他要用这把枪狩猎。这支枪在200M距离上的精度和步枪不相上下,非常准,是我的得意之作。我当时简直想把这支枪从那个人手里买下来,为这个我甚至坐卧不宁了一阵子。
做完这笔生意后,我和妻子就去欧洲度假了。这是我们第一次去欧洲,玩的非常开心。特别让人高兴的是,我妻子怀孕了。我早就想要个孩子,从我认识我妻子的那会儿就想要。于是我们又匆匆忙忙的结束假期,回到了家里。这时候我已经把44AUTAG的事情抛在脑后了,没想到这时候事情又找上门来了。
报纸上已经把这件事情炒的沸沸扬扬,说是著名枪匠和臭名昭著的连环杀手有牵连。凶手在高速路旁的加油站附近朝无辜的市民开枪,用的是一支44AUTAG。凶手所用的这支枪非常准确,而那正是经我改装的。事情很明显,我并不知道那个人是连环杀手,也不知道他拿枪干什么,他告诉我要用这把枪狩猎。我是无辜的。可无论如何也改变不了一个事实,因为我的原因,17个人死了,每个人都被准确的击中了头部。是我改装了那支枪,是我让它变得惊人的准确和可*。
我觉得自己就如同当年Derger一样。当年林肯就是被Derger手枪暗杀的,害的那家武器公司不得不改名为Derrger。我没法改名,现在不是林肯的那个时代,我的照片反复出现在电视上和报纸上,现在谁都认识我了。米妮这次帮不了我了,妻子也帮不了我。
政府收回了所有的订单,米妮的朋友也不来了,因为他们不能和名誉不好的枪匠为伍。还是有很多人来找我改枪,甚至比以前还多,但我觉得那些人都是变态狂,看到电视上的报道才来找我的。现在我只是私下里替一些相互了解的朋友改枪,数量也很少了。
我之所以还干这个行当,是因为我还要替我的妻子和孩子着想,我实在没有什么其他技艺。我一生的一切都是和枪相关的,但是现在我必须远离它了。没事的时候我经常看看照片,那是我刚刚加入海军陆战队的时候拍的。有些照片上还有我妻子,那时候她可真漂亮。看完了照片我就去看挂在墙上那些枪,我小时候用过的春田式步枪还在那里安静的挂在那里,还有我在海军陆战队时用的ltander,这些枪都是经过我手改装的。
妻子肚子里的孩子一天天长大,我,妻子,还有我的朋友们都在期待这个孩子的诞生。你知道为什么每次有小孩诞生,大人们就如同过节一样么?因为每次一个孩子诞生,就意味着一个希望。
PS就这水平了,有人看吗?
脚像踩在灌水靴子里一样,而且坐不久,大家再忍耐几天,反正俺把下礼拜强推给推掉了,估计还得写一个月公众版,咱们慢慢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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