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的荷叶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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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一的门前有一棵芭蕉树,是选房子时特意看中的,才开始时是觉得风景好,可过不了多久,杨一就烦了,倒不是因为其长得过于高大而遮拦住了窗子,而是因为有雨的夜晚那滴滴哒哒的声音。
记不起有多少个夜晚,杨一是听着这样的声音睡觉的,每当这个时候,杨一就会想起前人所写的词:谁人无事种芭蕉,早也潇潇,晚也潇潇。是君心事多无聊,种了芭蕉,又怨芭蕉。
芭蕉遭人怨恨的原因在于叶的宽大,因为它永远也不会有风吹疏竹那种一通而过的感觉,那是一种挽留的声音,这样的声音对于一个孤单的人来说,有着莫名的刺激与烦恼。
玲子喊杨一去KTV,同行的还有玲子寝室的几个人。阿边这时候已经在千里之外的福建,而玲子还要一年才毕业。玲子寝室的人杨一都很熟,特别是玲子的好友珠珠跟谢三三,她们都随玲子喊杨一大哥。
既然是几个熟人,杨一也不推却。KTV昏暗的灯光,让人的压抑的情绪得到发泄,平时不敢有的表情都在这会发泄出来。包厢里就杨一一个男人,玲子知道大哥平时很无聊,所以隔三差五的会组织几个熟人一起聚会。
也许是快要毕业了,她们的行为都很狂热,动作很狂野。也不唱歌,就点了几曲迪士高跳舞,一阵疯跳。杨一躺在沙发上没动,他不太习惯展露平时不为人知的一面,尽管受环境的影响,他内心有一点点躁动。
音乐越点越劲爆,行为越来越放駭,几个长发女孩把头发垂下来,跟吃了摇头丸一样不停的甩动。杨一看着这些人,只觉得他们有相似的地方。有时候,就算千百人拥着,也不知觉的有孤单的情愫。杨一点了一首《男人的眼泪》,唱得玲子直埋怨:大哥真会坏气氛。
珠珠靠近跟前,递给了杨一一包酸梅。
“大哥,吃东西。”
“好”
“大哥,这么无聊,要不然我给你介绍一个女朋友吧。”
“行啊,我正有这个打算。”
“要什么样的罗?”
这问题问得杨一很沉默,什么样的女人能陪自己渡过一生?杨一后来说过,他对爱情还存在一种幻想,而这幻想需要两个坚毅的人来维护。
从KTV出来,玲子提议去吃夜宵,这提议得到了珠珠跟谢三三的响应,杨一自然没有异议。几人朝附近的夜宵摊走去,半路上看见一酒吧,玲子说:“我们去酒吧喝酒?”然后不由分说的拉着几人走进入了这叫“魅力”的酒吧。
学校附近的酒吧最大特色就是少了一般酒吧的暧昧,这里没有热舞的人,没有舞姿**的美女,没有那么多形形色色的酒,这里的主流是啤酒,三三俩俩的人坐在一起,小声的交谈,除了幽暗的灯光,这里跟露天的夜宵摊没什么区别。
杨一很少来这样的地方,尽管他是一个好玩的人,读书时最大的爱好就是跟同寝室的兄弟一起出去玩,去KTV,去大排档,去河边烧烤,但就是很少来酒吧,杨一觉得来酒吧喝酒很娘们,男人喝酒就应该在大排档,或者在哪个空地上,三五个好友坐在一起,用嘴对着瓶口喝,那才够爷们。
要了几瓶啤酒,要了几盘瓜子,就这样喝了起来。除了杨一外,几人都是女生,喝酒自然不会一杯一杯的拼酒,几个女生平时也不是喝酒的人,所以喝得很秀气。
三个女生中,玲子最沉默,珠珠最活泼,而谢三三属于文静的那种。三个人一样的高矮,一样的胖瘦,差不多也一样的爱好,看到三人,杨一就会想起人以群分这句话。
此时在酒精的刺激下,三人也活跃起来,在一旁讲个不停,杨一没有说话,就在旁边静静的坐着,看着三个脸红红的人。在不停闪烁的灯光下,杨一听着酒吧里充满活力的歌曲,突然有点头晕起来。
这一晚上,他们谈了人生,谈了理想,谈了很多周围的人和事,平时还算淑女的几个人,这毫无形象的半爬在桌子上,玲子站在凳子上大叫:

“你还记得吗?那次我们一起吃饭,就在风姿酒店的包厢里,等菜的工夫,我们用筷子敲碗,一起唱《挪威的森林》,也许我们再也回不到那时候了。”
“没有人能回到过去!”
“我不期待回到过去,我只是希望我们能永远记得以前。”
没人记得我们是怎么停下来的,只知道我们那晚讲了很多的话。一直到深夜。
玲子醉了,其实另两个女生也醉了,只是没有跟玲子一样醉得疯狂,珠珠跟谢三三架着她的臂膀,一步一步地拖着她走。这个女生全然不顾路人的眼光,她伸开手臂,一边还大声叫着:
“看啊,我飞起来了,看我飞得又高又快。”
杨一很无语,好不容易几个人才把玲子弄到学校,一看表,已经是凌晨三点。
回到住所,杨一怎么也睡不着,他强迫自己不要去想与现实有关的东西,但头脑里始终有这样的画面,这一晚上,杨一失眠了。
直到第二天中午,杨一才醒来,头有点痛,连爬起来的力气都没有,整个身体充满着酸痛,四肢无力。躺了一会儿,实在不能继续待下去,挣扎着爬起来,打开收音机,用热水杯给自己烧了一杯开水,泡了一包方便面。
这段时间,方便面成了他的主食。杨一把方便面放在碗里,用刚烧开的水一烫,然后用包装纸盖住碗面,上面再放上一本书,闷上三十秒,这样煮出来的面,不仅有弹性有嚼头,而且方便面的香味全都出来了,如果能再放一点老干妈豆鼓,味道会更美。
这是杨一在寝室就练出来的绝活,寝室里的几个人都是野猫子,常常游戏到深夜,除了翻围墙出去吃烧烤外,简单美味的方便面就成了最佳选择。偶尔也会做一些别的东西,寝室里能利用的除了电热杯就只有电饭煲,杨一隔三差五的会用它煮点东西吃。有时候是煮鱼,把鱼跟几块肥肉放一起煮,放点辣椒,放几片白菜,放点盐就成了;有时候是煮牛肉,用五毛钱买点香料,跟牛肉放在一起煮上三四个小时,然后寝室的几个人围在一起吃牛肉,喝啤酒,没吃饱的人可以在牛肉汤里面下点面条。这样简单而幸福的生活是外面的人无法想象的,然而读过书的都会知道,这样做东西吃会多么快乐。
方便面刚吃了几口,手机就有信息提示,打开一看,原来是天天发来的。
“你在哪?”
“在家闭门思过。”
“别思过了,出来逛街了,外面的空气是多么美好啊,待家把你憋坏了,岂不是夭折了祖国一大好青年!”
“不去。”
“来落,来落,荷叶饭一份,玻璃瓶一个,你不是老早就想要一瓶子装硬币吗?”
“不去。”
“你来不来!”
杨一可以想见手机那头天天张牙舞爪的表情,再不去估计她就要发飚了,连忙说五一路见。
在广场附近杨一看到了天天,两人虽然在同一个城市,但相见的机会并不多,杨一喜欢一个人待在家里,而天天要忙于学业,偶尔周末,两个人会在一起吃餐饭。
天天的手里抱着一样东西,用报纸包着,想来就是那个玻璃瓶了。杨一喜欢玻璃瓶是受《十八岁的天空》的影响,他很喜欢玻璃瓶里装满硬币的味道。
“我不小心把瓶子碰了一格口子,坏了的东西你还要不要?”
“要。”
杨一回答的很干脆,这么小儿科的东西,杨一在小学时就不愿意玩了。打开报纸一看,玻璃瓶果然完好无缺,看到杨一似笑非笑的表情,天天转过身去,嘴里直嘟噜:“没劲加无趣。”
杨一把瓶子抱回去,将硬币掏出来,一个一个的数一遍,然后把钱丢到瓶子里,听着叮当直响。
这个瓶子一直摆在杨一家里,里面的钱却一直没有增加,反而有减少的趋势,后来,杨一碰上了心中的另一半,她带来一束勿忘我,买找到花瓶,于是这个瓶子彻底改变了它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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