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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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唐,那个报道你先自己赶,等我吃过午饭,再回来替你。”他要和女朋友培养感情去。
“不许走。”小唐突发神威,一记鹰爪功过来,将他揪了回来。
想走?没那么容易。虽说不应该棒打鸳鸯,可是这小子想在工作时间出去鬼混,不应该的就是他了。更不应该的是,他这一走,那篇报道在下班之前就赶不出来,报道赶不出来,就会连累可怜的自己和他一起被老编抽筋剥皮……
“洛小子,胆子越来越大了啊。老编交待的事你也敢混?走了,跟我回去一起赶报道,扒盒饭吧你。”
“他说得对啊,编字辈的人物最可怕了,惹谁也不要去惹他们。”甘平心有同感地拍拍他,恰好拍开了捉住她的大手,“我先走了,改天请你喝茶。拜拜——”
“平平,等——”眼睁睁看着她翩然远去,洛凡转头对上搅局的家伙,“你……”
“我是为你好……”自知传自白眉鹰王的鹰爪功还未出师,小唐忙松开手,连退数步,“你没听刚才那位小姐说,‘编字辈的人物最可怕了,惹谁也不要去惹他们’吗?更何况是咱们老编,老编哎!你确定你真要招惹?”最重要的是你小子想在老虎头上拔毛,也不要连我一起推进虎口呀。
最后一句话没有说出口,但,意思到了就好。
不管说什么,他的佳人都已经离开了,看来他只能和小唐一起回去工作了,洛凡温和地伸手(当然也可以称为巨灵掌),拍了拍唐姓友人的背(绝对的音效十足且让人记忆深刻地轻手轻脚),“小唐,谢谢你。”

噢,小唐不由地踉跄了下,几乎没当场喷出男儿泪,“不……不客气。”够狠。他咬牙忍下,“对了,洛凡,她不知道吗?”
“什么?”洛凡疑惑地和他对视。
他老兄八成是忘了他们是“采编”(就是记者兼编辑),也属人家小姐口中最可怕的编字辈的人物。哈哈哈……小唐露出坏坏的笑,这下可有好戏看了。
凡突然叫道。
叫什么叫?难道说洛小子终于也想到这一点了。小唐疑惑地看着他。而洛凡呢,只是突然想到甘平到现在还记不住他长什么样,他要想办法叫她记住他的长相而已。
唉,两位,请继续混吧,小心老编已在那方磨刀霍霍了……
情况有些奇怪。
不久之前,也就是距那次在报社的见面一个星期左右的时间,洛凡突然造访她家,并带来了一大堆他的照片。而她非但没有立刻将他轰出去,反倒睁只眼闭只眼,任由他将那些相片贴满了她家所有的墙壁……啊,是几乎所有的墙壁而已——他想贴进洗浴间时被她拦了下来。
记得当时侵入她的领土时,他用的借口是:“朋友间怎可对面不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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