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学那些事儿
起点副总@罗立-黑暗左手 微博称:所谓出来混总是要还的。今后大家要是再想看到某人的书,就玄乎了。
@梦入神机:某位副总,你到底看过判决书没有?在这里睁眼胡说八道封杀我。也难怪了,以你这种地位的小屁屁,是看不到判决书那种高层次机密的。
无罪的文学江湖:那是因为某人从枪手工作室买稿冲繁体收无线,赚钱赚的忘记自己屁股坐的位置了@侯小强 //@萧鼎: 哈哈哈,好犀利......今晚江湖又起波澜
无罪:扑街货是说你自己么?跳的都是内幕都接触不到的货色
@鲲鹏_编辑:这场官司不管最后结果如何,实际上是三方全输
@黄花猪猪: 最后的定论,我不赞成,你仔细想想一个仆街货成长的路程就行了。这次不是白金协议问题,这三方自己内心都清楚得很,没人是冤屈的,要论冤的这票,我会投给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