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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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将数十辆车,上百匹马,弄成整齐有序的一排,安静地等待过洞,也不是很容易的事。幸好山洞前面有一大块平整的空地,能让老刀掌柜逐一安排分队。虽然累,还不至于漫无头绪。
“炽雪峰不是一个禁阵么?为什么这个洞可以穿过?”
身为医药队长的小冷这时无可事事,便跟随在花晓身侧,陪她静静地在一旁观看。
“所谓禁阵,封禁的是一切通行的道路。不是道路的东西,自然不在禁咒之列。”
小冷听得糊涂了:
“什么,这条不是路?那它是什么?”
花晓笑而不答,转开话题:
“金狐石收好,可别弄丢了。”
小冷的眼神黯淡了一下,却什么也没有再说。
为什么还是这样远呢,两人的距离。明明已经亲过她,而她也没有拒绝……那至少算是一种喜欢吧。
什么时候开始,自己也在意承诺这种东西了呢。
山洞并不大,也就仅容两辆马车并排驾驶的空当。洞内阴暗潮湿,洞壁上生满湿腻的青苔,洞底是一条铺满鹅卵石的溪流,溪水极细,在石间缓无声息地流动,偶尔消失不见,须臾又在前方不远处露出。
天色虽然已经微亮了,但是光线完全透不进山洞。火把之类的东西不是没有,然而花晓严格吩咐过,不许点火,因此洞内所有的亮光,全来自每队队长手中擎着的冷光石。
那一点幽微的,冰冷的光芒,在黑暗中能起的作用,顶多也就是标示方向,和安定情绪吧。要真正用来照路,那实在是笑话了。幸好洞内石块虽多。路却很平,车队一行人都是长途跋涉过来的,经验惯足,倒也不觉得有多难走。
眼看一路平平静静,前队就要到达出口,花晓正想稍稍松口气。忽听车队中央啊地一声惨叫,变故陡生。
阿华是个十岁的男孩,也是第四队队长阿重的弟弟。乱世之中,就算小孩,也早就懂事了。本来以他地年纪,应该是坐在车上的,但是一个叫庆明的青年因为腿有寒湿,不能入水。阿华就将位置让给了他,自己下车,牵着哥哥的手。一起步行。
四队的冷光石在阿重手上,几乎就悬在阿华头顶,所以阿华看脚下的路,也比别人清楚些。洞底晶莹地,闪烁着各种光泽的石子吸引了他的注意。好漂亮啊,偷偷地拾一个,应该不要紧吧。花夫人有命令,过山洞不准说话,不准乱跑。但没有说不准捡石头啊。小小的心灵里反复考虑了良久,最后还是抵抗不住闪闪发亮石子的诱惑,悄悄地觑了个空,迅速弯下身去。
嗒地一声,石子是捡到手了,因为动作过猛,放在衣襟里的金狐石却滑落下来,沿着地面滚了两圈。掉到阴影里再也看不见。阿华一急,放开阿重的手就跑了过去。阿重吓了一跳,还没顾得及追上去,就看到阿华的脚下,无声无息出现一道裂口,阿华只来得及惊叫一声,小小地身影就被整个吞没。随后,地面又恢复了原样,仿佛什么也没发生。
阿重脸都青了,抽出自己的腰刀。狠狠地往地面上便砍。旁边几个人也纷纷赶过去帮忙。手忙脚乱之际,地面突然微微震动了数下,几道黝黑狭长的裂口,象怪兽地嘴巴一样,再次张开。
这下连马匹也惊动了。几匹马同时人立而起,扬蹄惊嘶。
“不准停留,恢复队形,快走!”
伴随着这声轻喝,十数道碧索凌空而至。卷起受惊的马匹扔进裂口,又将裂口旁的几个人硬生生拖了回来,风驰电掣般拉向出口。
原本受了惊,混乱中的人群是极难安抚的。但这道声音太熟悉了,也太过具

了,但凡听到的人,基本都能安静下来,按照话里的脚步向外走去。那失去了马的两辆车,却是由两道碧索,紧紧地拉着前行。
“夫人,求您救救阿华,他才掉下去,一定来得及……”
所有人都出洞后,便看见阿重跪在花夫人面前,死死拉住她的衣摆,大哭出声。
而一向懒懒散散,很好说话地花夫人只是淡淡地站着,脸上毫无表情。
“不行。”
“为什么?他还是个孩子啊……求求您,夫人……”久久得不到回音,似乎终于绝望,阿重突然放开手,喃喃道,“那我去,我自己去……”转身向洞内奔去。
一道绿色的绳索将他紧紧捆住。
“将他看牢。三天之后,他爱去哪去哪,随意。”
冰冷的身影,转身,远走。
“那倒底是什么?”
重新上路前的一片杂乱中,小冷悄然走到花晓身旁。
花晓正对着地图计算行程,闻言也不抬头:
“你也看出来了吧?没错,那压根不是什么山洞。是一条叫作除涵的上古虫兽。它喜欢的食物,是人。”
小冷恍然,想到自己曾从一条虫子的肚子里经过,又有点恶心。
“难怪你不肯告诉他们。知道了大概没人还挪得开步。”
“也不全是为了那个。”花晓揉了揉手腕。使力过度,肢体现在还酸疼得紧,疏于练习果然要不得,“这条虫呢,是有人养了上百年的。我只不过无意中发现,悄悄借过一下而已。下次再来,它就不定还在这里了。不知道这事,对所有人都好。”
“当个城主真不容易。”小冷自然而然地接过她地手臂,帮着按摩,明明是想关心一下,话到嘴边,又**了惯常的讥讽,“累还要硬撑着,难不成是想搞块光明贤者的招牌。”
“承蒙吉言,若有那天,这牌子,呜,定当转赠。”
专业人士的服务就是不一样。花晓又酸痛又舒服,不住地咧嘴抽气,形象极是不堪。阳光淡,一来一去,吵闹声中,昨晚发生的事,似乎已同时被人遗忘。
如果这就是你想要的……我给。
吉尔镇位于炽雪峰山下百里之处。人口极少,居民多是矿工。
花晓本以为,到了吉尔镇,就能租用镇上的传送门去龙骨荒原,谁知到了传送站才发现,这里的传送器不但昂贵到天价,还特别简陋,每次只能传送一人,一天至多也只能传送六次。
魔法世界也兴偷工减料这种风气吗?遭到双重打击的花晓根本不想听什么能量法术流差之类的解释,但是在张牙舞爪了一番后,冷静下来地她,还是不能不接受这个事实:要么等上大半年,再花上一笔天价,将车队弄到龙骨镇;要么自力更生,继续往前走过去。
花晓烦躁不安地在帐蓬里转来转去。她知道这不是生死攸关的大事,但就是冷静不下来。一个字,累。
“笨女人。”
脑中突然传来一阵温热的感觉。很舒服,象柔柔的春水。
“你怎么来了,我没记得喊你啊。”花晓有点吃惊。刚才没有危险吧,怎么厉秋牌无线电也能自动接通。
“我不是来,是一直在。”厉秋纠正她的用词,“你多少天没睡了?精神力这么弱。唉,赶一个路也能赶成这样,该说你什么好。”
花晓突然恍悟。
什么叫物尽其用,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连幽魂也不可放过。而眼前,不,脑中这人,分明正是运筹帷幄,指点江山的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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