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另一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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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夜,苏郁端坐在帐篷在之中,夜不能寐,仰头看天,天上星月已逝,唯余淡淡的蓝灰色微光在那里。
有些时候,苏郁会有一种强烈的孤独感,仿佛整个世界只剩下了他一个人!尤其是当他仰望星空的时候,这种感觉尤其强烈。
苏郁向往着有一天可以飞出地球,打破现实加在他身上的一切牢笼,包括权势的高低、财富的多少以及势力的差异。可是如果,只是一个孤零零,纵使长生,那万年清寒寂寞,又有何种快乐可言!
梁雪、锦瑟流年、克里斯蒂,以及许许多多的朋友都是苏郁生命中无法舍却的存在,所以苏郁才要不断变强,不断成长,希望在灾难来临的时候,可以保卫自己,保卫自己的亲人,保卫自己的家园!
若以漫天星辰为基,这地球又何尝不是苏郁的家园?
正在这个时候,忽然之间苏郁的耳边传来一声幽幽的叹息:“云母屏风烛影深,长河渐落晓星沈。嫦娥应悔偷灵药,碧海青天夜夜心!”
苏郁心中一动,闪身就出了帐篷之外。
黯淡的夜光下,吴小燕抱膝而坐,紫色的长发遮住了俊美的容颜。
她身边地上放着一把紫色的吉他,就那样席地而坐,口中浅吟慢唱!
听见苏郁的脚步声,吴小燕转过头对他笑了笑:“被我吵醒啦?”
苏郁摇了摇头,道:“本来就睡不着。”
吴小燕伸出长长的手指,给苏郁递过来一颗烟!
苏郁摆了摆手,示意自己不会。
“乖孩子!”吴小燕轻笑道。
“也只有吴小燕你才这么不珍惜自己!”苏郁还没有说话,阿飞已经从自己的帐篷里走出来,做到了吴小燕的对面。
“妈的,要你管!”吴小燕道。
阿飞却似浑不在意,只是抽动了一下鼻子,道:“一股松散的纸烟味道,烟丝肯定发黑又松散,绝对不是什么好烟!”
“那又怎样?”
“我推荐你一种烟草,口感淡雅,纯净,有面子。但要为此付出比你手中的劣质烟高N倍的金钱。如何?”
吴小燕轻轻摇了摇头,道:“我同时开了两包烟,你所说的劣质烟已经消失近半;我手边同样有包你所谓的高档烟,我没有拿一根,习惯了改不了”
“没有什么习惯是改不了的!”阿飞轻轻摆弄着自己的转轮枪,嬉笑道,“就看你的心诚不诚了!”
吴小燕沉默,良久,才道:“我记得小时候,我的父亲喜欢抽烟,那个时候他总是自己卷烟叶子,偶尔的时候就去奢侈一下,买给自己黄芙蓉、相思鸟。有些时候他会临时改变主意,咬牙买了软白沙,这样的情况大概一年能有一次吧。
那个时候,我以为软白沙就是好烟。所以我努力奋斗,其实就是想我的父亲,能够和别人一样吸着体面的烟,不必在别人面前抬不起头。
等我长大了,我才知道,原来蓝蒂芙蓉王才算是体面烟,软白沙同样被人称为劣质烟。
可是,在我的心里,我忘不了父亲摩挲着软白沙的样子,我忘不了他傻笑的脸上堆满了皱纹,所以我只是喜欢这种味道!”
忽然之间,吴小燕拿起吉他,开始弹唱了一首略微有些悲凉的歌谣。
没唱多久,吴小燕便从吉他中抽出软剑,在沙漠之中做剑舞!
梁雪从帐篷里走出来,她一身白衣,轻轻捡起吴小燕的吉他,调了调弦,就弹了起来。
两个人曲调有些相似,情怀有些相似,都是属于旧时代的校园民谣的一类的抒发对青春的感伤。
当梁雪在轻弹着吉他的时候,夜风吹来,微凉……天阶夜色凉如水,错失流年又一春!
吴小燕收起紫金软剑,慢慢地走回梁雪身边,笑道:“又吵醒你们了!”
“每次去往迷失之地,你们就会这么伤感,又不是一去不复返,何苦如此!”阿飞忽然一笑,“前途虽然渺茫,却也不能耽误了行乐。须知,宁在天堂一天,不在地狱十年!
人生在世,今朝有酒今朝醉!”
无垠沙漠中,四人,有酒,晨风很凉……天色刚刚亮,欧阳震雄便收起了帐篷,骑在自己的黑色大马上,看了看地面上的四人与一地的空酒瓶,欧阳震雄淡淡地道:“昨夜你们四个,似乎休息的很好。那就赶路吧!”
“不过,”欧阳震雄策马走了几步,又回头道,“把空间环里塞了这么多空酒瓶,真是浪费!”
“欧队,你的空间环里,似乎也有不少空水罐吧?”白发阿飞从地面一跃而起,一边笑道,一边收起了帐篷。
欧阳震雄轻轻哼了一声,没有答话。

苏郁等人收起帐篷,跟在欧阳震雄后面,慢慢向沙漠深处走去。
其实,苏郁是有些奇怪的。在沙漠之中,似乎骆驼才是最好的交通工具!
骆驼可负重五六百斤,极耐干渴,适合长途跋涉。骆驼姓格温顺,可以运载货物,寻找水源,抵挡风暴。
但是偏偏,欧阳震雄在沙漠里骑了一匹马!而且,看起来,这匹马的食量不小!
在沙漠这种人迹罕至,资源贫瘠的地区,无论如何,食量大都不是一个优点。
不过苏郁没有说什么,欧阳震雄是向导与领队,他骑着一匹马,看起来有些奇怪,但是苏郁觉得这匹马似乎也很有灵姓,不是一般的马匹那样。
而且,虽然有了迷失之地的指南,但是如果没有人带路,要走出这没有任何参照物而且随时随地都会改变环境的茫茫沙漠,也是一件难度不小的事情……无人一路行走,领略大漠风光,忽然觉得即使没有找到传说中的宝藏,单单这沙漠中的风景便让人觉得不虚此行。
沙漠,似乎永远都是神秘的,似乎永远与传说、咒语、宝藏、神魔和死亡联系在一起。从古至今,沙漠吸引着一批又一批探险者,为他们展示着自己不同的侧面,并任意决定是放他们回去,还是将他们永久留下。
苏郁五人一马,沿途行走,不时就会看见一截白骨从沙漠之中探出头。
根据欧阳震雄的解释,这些白骨大部分都是荒野中流窜到沙漠的野兽留下的骨头。只有少数,才是沙漠旅人的尸骨。
不过,这沙漠之中也并非全无生机。至少,还有一些游牧部落在沙漠之中四处游荡,追逐着水源而生。
随着越往西行,风沙就越来越大。本来在靠近培训基地和大青山的地方,并没有多大的风。
但是走到一半,沙漠之中的风势就开始大了起来。风力上升到了五六级,附近的细沙和粉尘都被风卷到了20多米的高空。
欧阳震雄停下马,仰头看了看天,道:“已经快要接近沙漠的中心地带了,我们继续前进!”
就在苏郁五人前行的时候,另一行神秘的队伍也进入了黄金沙漠之中。
这一行人共有六人、一个黑衣人、一个金甲人、一个老太婆、一个光头和尚、一个机器人、一个妙龄女子、一个青年男子。
“黑衣,父亲说这地下世界藏着绝世宝藏,我怎么没有看出来,这里到处都是沙漠与石头,根本就是鸟不生蛋的地方,那里会有什么宝藏可言!”青年男子似乎走得不耐烦,随口问道。
“子夜公子请不要着急,帝君这样说自有他的用意。我们这一次只是来探探路,顺手取走一些东西而已!”黑衣答道,声音里没有任何感情。
“真搞不懂,父亲直接出手灭了那个什么之天一不就好了,我星河帝国百万大军,难道还攻不下一个小小的地下世界?”子夜公子不屑地说道,发泄一般地踢着地上的碎石。
“哈哈,子夜公子稍安勿躁,帝君此刻正在地面寻找陨石碎片的下落,无暇顾及地下世界。
等地面上大事一定,帝君势必会挥师南下,荡平丧尸与恶魔异兽。到时,这地下世界也势必似乎帝君囊中之物!”光头和尚大笑道,“而以帝君对公子的宠爱,把这地下世界交给公子管理也不是没有可能的事情!到时,这地下世界所有的人与兽都要受公子的管辖,听公子的命令!”
子夜闻言眼中一亮,急道:“那么,在培训基地见到的那些个女子,也都能归我所有?”
“只要帝君打下这世界,天下的女子都归公子所有,任凭公子采撷!”光头和尚大笑道。
“哼!”妙龄女子一声冷哼,语气泠然,“死光头,竟敢教坏我的子夜哥哥,回去我定禀报父亲,砍下你的狗头!”
光头和尚笑而不语,似乎未将妙龄少女的话放在眼里。
“午夜公主请注意自己的言行,女孩子家的打打杀杀成何体统!”老太婆双目一瞪,厉声说道。
午夜公主对着老太婆吐了吐舌头,丝毫也不在意!
不同于几人的争吵,金甲人一直默默无语。他除了埋头前进,就是不时地从空间环中取出一个小册子,在上面翻看标记着什么。
如果苏郁在此,就可以发现一件奇怪的事情:金甲人手中的小册子从外表看起来与迷失之地的指南一模一样,无论是纸张还是样式尺寸,几乎都是从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但是如果有人将这两本小册子打开对比,就会发现两者的内容竟然差了十万八千里……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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