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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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第二更)
“那你赶快告诉我怎么模拟。”奥贝斯坦急得要死。他似乎看见半神巫妖在向他招手了。
“我要……钱。”费圆球说。
“钱……我香蕉你个苹果。”奥贝斯坦说,“我是你的导师!你和我谈钱?”
“我……看过,学徒誓言……上面并没有,说,学徒应该,无偿地,告知他的导师,学徒,研究出来的魔法知识。”费圆球说。
“的确没有。”奥贝斯坦说,“但是你也不能跟我这么个穷巫妖要钱啊。”一般来说,学徒要帮导师干活,是没有什么私人时间自己做研究的。要是学徒除了完成导师的任务之外,还有时间做自己的研究,那说明学徒应该出师了。
“要不,我送你一个血肉傀儡怎么样?”奥贝斯坦说,反正第四层那个血肉傀儡制作的时候发生了意外,做坏了,卖不出去,干脆送给他好了。
“我要……钱。”费圆球说。
“这样吧,我在领地里面划一块地送给你,你想做什么做什么。”奥贝斯坦说。反正他的领地贫瘠的要死,除了魔法塔和城堡以外其他地方全都送给他的学徒也没问题。
“我要……钱。”费圆球还是坚持。
“真是个死要钱的!”奥贝斯坦大骂,“好吧,你要多少?”
“两万枚……金币。”费圆球说。
听到‘两万枚’的时候,奥贝斯坦还很高兴,毕竟2万枚银币换这么大一个秘密,还是很划算的,到听到‘金币’,脸一下就垮下来了(虽然巫妖没有脸),“两万枚金币?”奥贝斯坦咬牙切齿地说,“我当年跟议会买领地,也不过花了1万7500枚金币,现在你一下子就要我2万枚金币?”
那时候奴努努斯坦还是联盟刚刚从地精部落手中夺取的蛮荒之地,没有矿产,土地贫瘠,刚好摩力克也在光明教廷的支持下打了过来,谁也不愿意要,议会内部已经决议要放弃那一片土地当缓冲区了,这才让奥贝斯坦捡了便宜。
“那你可以……把领地,卖出去。”费圆球没心没肺地说。
“卖你个头!”奥贝斯坦说,“谁会买这么穷的领地……我是说,我在领地上投入了这么多的心血,别的不说,光建设那个魔法塔就花了多少钱啊!”
“你可以……把,魔法塔,卖掉。”费圆球说。
“我的学徒。”奥贝斯坦很头疼,这个夺心魔或者吸血鬼,有时候似乎什么都懂,有时候又似乎一点常识都没有,“魔法塔是不能卖的,也没有人会买。魔法塔里面有法师主人最深的秘密……”
“最深的……秘密,巫妖命匣?”费圆球问。
“以后不准提这个字。”奥贝斯坦气呼呼地说。命匣是巫妖最大的秘密,破坏了命匣,巫妖就死了。掌握了命匣,也就等于控制了巫妖。“而且别的亡灵法师也不会买,谁知道魔法塔的主人在魔法塔里隐藏了什么。法师塔都是自己建的。”
“那你,可以,把领地卖给,摩力克。”费圆球说。从亚历山大的记忆中,费圆球得知,每年摩力克为了防备亡灵入侵都要额外花费好几万金币,要是把领地卖给摩力克,他们获得了一个缓冲区,那就不用把边界的戒备等级升到那么高。
“你以为我没卖过……呸,什么卖。要是卖了我到哪里去。背叛了亡灵法师联盟的亡灵法师能去哪里?人类,矮人,精灵,兽人,巨魔,地精都讨厌亡灵,亡灵帝国又不收外人。”奥贝斯坦说,“我是和他们商量,只要每年交一些尸骨,然后再给我一些钱,以后的亡灵收割大家就做做样子算了……可是那帮混账拒绝了,那帮混账说什么头可断,血可流,绝对不和亡灵妥协。”
“再说了,我的学徒,你要会算账才行。”奥贝斯坦又想起一件事,“奴努努斯坦虽然贫瘠,但好歹也是边境领地,每年亡灵法师联盟给一千金币的补助。虽然少,可顶不住细水长流啊。一年一千,十年就是一万,一百年就是十万,要是你的导师大人成功的晋级成为半神巫妖,联盟就要永远给我每年一千金币……”
“为什么,不向银行……用这个,每年一千金币的现金流,抵押,借款?”费圆球说。
“银行?现金流?抵押?”奥贝斯坦名副其实的一问三不知,只听明白了借款。
“银行就是,专门借钱给别人的,机构。”费圆球说。

“哦,你说放高利贷的啊。那都是吸血鬼在干。”奥贝斯坦明白了,“你这是什么鬼主意,放高利贷的人,怎么肯借钱给一个巫妖领主?他们要怎么收回欠款?出动大军吗?借款都抵不上军费。”
“那您,可以,借多一点。”费圆球说,“比如,一百万枚,金币。这样借款,就能,抵得上军费了。”
“一百万枚金币……”奥贝斯坦被这个数字吓住了,“那要怎么还?整整一百万枚金币啊!当了我的命匣也还不上。就算是放高利贷的吸血鬼都脑残了,利息最低也得一分,一百万枚金币,每年就得10万枚金币的利息。你叫我从哪里弄每年10万枚金币还利息。”
“10万枚……金币,还不值得,出动大军。”费圆球说。
“那20万枚呢?30万枚呢?”奥贝斯坦大喊大叫,“就算不算复利,3年也30万枚金币了。30万枚金币,请雇佣军碾平奴努努斯坦,已经可以了!”
“那只是……军费,”费圆球早就算清楚了,“只要你尽早,把钱都,花出去。那他们要收回……本钱,就要占领,领地,每年接受,1千金币的,补助。算上,占领的,费用,至少要60万。”
“那也最多是6年!”奥贝斯坦说。
“算复利……5年。”费圆球说,“我查过……资料,资金,充足的话,巫妖升级成为,半神,巫妖,只要5年。”所谓充足的资金,是大约80万枚金币,还有20万剩余,到时候从中扣两万下来,应该是很容易的。“成了,半神,巫妖,不死了,钱就慢慢还,好了。”
“成了半神巫妖还还什么钱!”奥贝斯坦忍不住憧憬,“随便望哪个位面一躲,他们都找不到人……5年那是理论上的数值!”奥贝斯坦说,“光是筹措材料,5年就不一定能办好。”5年,不成功即成仁,把生命寄托在一次赌博之上,这可不是奥贝斯坦的处世方法。“不要讨论借款了。”奥贝斯坦说,“利息实在是吃不消。”奥贝斯坦从来不向别人借钱,借了钱要付利息,每过一天,利息就增加一点……那就像刀子剜肉一般(虽然巫妖没有肉)。
“那就让……王尔德去借,”费圆球说,“他只是,一个黑骑士。借两万枚,金币,应该没问题。”
“对啊。”奥贝斯坦也赞同这个意见,“可以让他去借钱,到时候还不起就把王尔德卖了……”不过他又想到一个问题,“可是王尔德用什么作抵押呢?没抵押别怎么肯借两万枚金币给他?”
“用,现金流。”费圆球解释说,“每年铁定的一千枚金币补助,这个,就叫做,现金流。”
“原来这个叫做现金流啊。”奥贝斯坦恍然大悟,“收入就是收入嘛,还现金流。”夺心魔用的词真是古怪,“可是两万枚金币,每年的利息最少也是2千枚金币。一千枚金币不够啊,连利息都还不上。而且别人不认这个抵押啊。”奥贝斯坦说,“吸血鬼不认这个抵押,他们只认地产,黄金古董,魔法物品。”
“真是……落后。”费圆球说,摩力克连收入流打包再发债券都有了,亡灵这边居然还只认实物。
“落后?”奥贝斯坦问,“借钱不要抵押怎么行?”
“你,借给王尔德一些,魔法物品,拿去抵押,不就行了?”费圆球说。
“我可没打算还钱。”奥贝斯坦说,“那借出去的魔法物品不就白便宜吸血鬼了?”不过奥贝斯坦自己想到了解决办法,“我把那些卖不出去的血肉傀儡拿去抵押……血肉傀儡勉强也能算魔法制品。不对,是王尔德把卖不出去的血肉傀儡拿去抵押,然后借钱,还不出钱了……”
“就把,王尔德,交给借钱的,吸血鬼。”费圆球也同意把王尔德卖了。
“还是不行啊……王尔德的主人是我,要是王尔德还不出钱来,他们会追到我身上的……这样吧,我把王尔德送给你,血肉傀儡也送给你。就当两万枚金币了。”奥贝斯坦终于想到了一个好法子,“然后你自己喜欢拿去借钱也好,拿去打仗也好,都和我没关系了。”
“这……也可以。”费圆球答应了。
“现在几点了?”奥贝斯坦看看沙漏,吓了一跳,“我的学徒,我们险些又浪费了50枚金币。反正实验做完了,谈判的事情也不急于一时,赶快把实验室退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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