谑趣杂言之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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谑趣杂言之六
…说退局
文/文钦
近来突然间想起了过去的几件事,说来也颇有些意思。
刚参加工作时,单位上要从每个人的工资中按月扣上五元钱(那时月资几乎没有过百的),作为福利基金,以备职工急时借用。有三四年之久,我也没有什么事,从没有想借用;后来孩子要临世了,正值月末与月初交接之时,我去借钱,竟然一分也没有的,不管我说什么理由,就是没有钱;经查所有的钱全被几个领导借了,我第一次发现,为职工服务是一个幌子,我声明退出了。
保险公司刚设立时,工作人员几番上门,苦口婆心的动员参加简易人身保险,其实一月也交不了多少钱,却有许多的好处,终于打动了我的心,我参加了。后来有一件事要理赔时,却折腾了不少时间,申报(包括单位的证明与介绍信)、核查、公告等有诸多环节,光是那个核查我就接待了几次,先是代办员,随后是公司的这个员,那个长的,半年多时间过去了,只得了一句结论:不符合条件。同时在电视上也看到了深圳的一个老太太领着七岁的孙子与保险公司打官司的案例,一个概念保险公司总是想方设法推卸责任,因此我声明退了。

在我投保的同时,妻子在给家庭财产投了保,并附了财产清单,有二十多项,其中有两辆自行车。时日不久,自行车被贼光顾了,按照保单我们去申请理赔,保险公司的人只问了一句:“在哪丢的?”我们如实回答是在街上,最后得到的答复是你的财产移动后被盗的,不在保险之列。真的让人有些不可理喻,我买自行车的目的就是为了让它移动我的来,不是我有意要移动它,也不是固定的放在那里看的,既然不赔,却要让我为之付费投保。没有办法与之理论,我又只能退出。
上述事例都已过去二十多年了,细思想却也是有意思;任何事情的两个方面中,弱者的一方有理也是难讲清的,用我们当地的话来说,我只有躲了,不与你淘神(费神、争执)了。
2008.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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