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富贵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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晕,我竟然睡到了第二天中午,这个张渔,也不叫我。我心中暗道。扭头看四周,营地上空荡荡的,只剩下皇上的大帐,还有几座小帐篷,孤零零地立在空地上,侧耳听听,四周一片寂静。
我心道:糟了,糟了,大军定是已经走了,周祥肯定也走了,都没来得及送他,居然睡到这么晚才起来,真是太不象话了。这里想着,忽见李正风和张渔从前面迎着我走过来,李正风看了我一眼,笑道:“好古,你醒了。”
我红着脸道:“是啊,张渔,你也不叫我,害我这么晚才起来。”
张渔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没有言语。
李正风转头看了他一眼,对我笑道:“你不知道,张渔早就想叫你了,是阿罕说皇上吩咐的,叫你多睡一会,谁也不许打扰你。”我听了他的话,心中伤感,低着头默然无语。
李正风微微一笑,又道:“你知道吗,皇上下了旨,要我和你今日就收拾行装,随他一起回大都。”
我叹了口气道:“是吗?皇上不是封了我为庐州州尹吗,怎得又要我回京呢?”
李正风道:“新的庐州州尹就要来了,你这次立下大功,皇上让你重回京城为官,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我闻言心中暗道:二哥果然对我起了戒心,要我回大都去。到了京城,就必须面对他,还有那个已经开始怀疑我的九王爷。还有驸马,我杀了他的侄子,他怎会善罢甘休?这条官场之路越来越凶险了,该如何应对呢?
即然少华也在大都,不如找个机会,好好问问他,探探他的真心。若是他愿意为了我放弃所有的一切,我就悄悄和他离开大都,走得远远的,从此再也不回来。可是,如果他不愿意呢?他现在是三品武官,家世又好,从小在丫环仆从的围绕中长大,过惯了锦衣玉食的生活,又有锦绣般的前程。荣华富贵,高官厚禄,大多数男人喜欢的东西,他都可以得到,我不过是个小小女子,他会为了我抛下这些吗?
李正风见我神情忧郁,心中疑惑:“怎么,好古不想回京城吗?”
我叹道:“是啊,做京官要受很多拘束,每日都得跟那些朝中权贵打交道,还要事事小心,低眉顺眼的做人,哪有到地方上,做个大权在握的父母官来得自在。”
李正风笑道:“皇上这么宠爱你,你何不向他上道奏折,要求外放地方。”
我苦笑道:“要真能这样就好了。”
李正风轻声道:“其实我很希望你留在大都,这样我就可以经常见到你,和你把酒言欢,也不失为人生一大快事。”他的眼睛看着我,眼中光芒闪烁。
我悄悄避开他的眼光,抬起头望着蔚蓝色的天空,一片片浮云从上面轻轻飘过,我看着它们,心中忽然涌起万千愁绪,只恨不得身子化作一道清风,飞上高高的苍穹,远离这尘世,从此再无烦恼和忧愁。

大都。
清晨,皇甫少华正在院中练剑,一个下人过来道:“少爷,也金将军求见。”
少华笑道:“是吗,快请。”说完忙收了剑,进房换了一身淡蓝色的锦袍,亲自到前厅中迎接。只见一个生得五大三粗,浓眉大眼的健壮男子,大踏步走进来,向少华拱手道:“皇甫兄,好久不见,一向可好?”
少华迎上去,执着他的手笑道:“也金兄,托你的福,我一向都好,快请坐吧,上茶。”说完拉着也金坐在茶几旁,下人捧了一杯茉莉花茶,送到也金手中,也金端起来尝了一口,不禁笑道:“我记得皇甫兄原来爱喝龙井的,怎得许久不见,改喝这种花茶了?”
少华脸上一红,忙岔开话题道:“小弟听闻也金兄上个月刚被皇上派到江北驻防,怎得又回了大都?”
也金微微一笑,脸上露出莫测高深的表情,压低声音道:“江北是个是非窝,迟早要出大事,小弟借了平章政事胡大人之力,方才脱身回来。”
少华闻言,心中恍然,想了想道:“如今江北换了哪位将军驻防?”
也金道:“左卫将军洪明海,他的心眼可比我多得多,最能胜任此职。”
少华微笑点头。也金又道:“皇甫兄,你回大都也有些日子了,每日闷在府中岂非无趣,不如和小弟一起到胡公子府上聚一聚如何?”
少华想了想笑道:“好啊。”两人携了手,出了府门,骑上马径往平章政事府而去。到了大门前,甩蹬下马,进了府,早有胡义真的长子胡德忠从里面迎出来,向两人拱手道:“两位将军大驾光临,有失远迎,万望恕罪。”说完便引着两人走到前面的小园中就坐。
这时座上已坐了两个人,一个穿着一身红袍,颔下蓄着一抹山羊胡子,红脸膛,圆眼,正是枢密院事陈国杰。
另一个穿着一身紫袍,长方脸,一弯薄唇,两道柳叶眉,肤色稍黑,年纪大概二十五六岁,腰上佩着一把镶着美玉的宝剑,生得倒还俊美,只是一双黑亮的眼睛隐约透着些邪气,正是皇太后的亲侄子,龙卫将军阿术。几个人一起见了礼,围着桌子坐下。
五个穿着丝织彩裙,插金戴银,模样娇俏可爱的小丫环,提着酒壶上来,给五个人满上酒,站在身后,手执纨扇为他们扇风。胡德忠端起酒杯笑道:“难得几位大人赏脸,到鄙人的府上来相聚,真是荣幸之至,这杯酒算在下敬大家的。”众人忙举杯道:“不敢,不敢。”将酒一饮而尽。
胡德忠轻轻拍手,一个穿着淡绿色锦绣罗裙,头上插满珠翠,面容秀丽,身材窈窕的少女,手抱琵琶慢慢走上来,向五人福了一福,坐在一旁的绣墩上,轻拨琵琶唱道:“说盟说誓,说情说意,动便春愁满纸。多应念得脱空经,是那个、先生教底?不茶不饭,不言不语,一味供他憔悴。相思已是不曾闲,又那得工夫咒你?”
她的声音清脆悦耳,又带着些俏皮,倒也十分好听。阿术率先击掌道:“唱得好,好曲儿,却是胡兄从那儿寻来的?”
胡德忠见他爱听,心里颇为得意,假意谦让道:“不过尔尔,让阿术兄见笑了。”
少华在旁听着她唱的曲子,忽然想到丽君,心中不禁有些伤感,拿起酒杯,又满饮了一杯酒。身后丫环忙给他倒上。这酒醇厚,略有些后劲,酒过三巡,几人都有些醉了。
阿术带着几分醉意,斜着一双亮亮的眼睛,看着胡德忠道:“听闻令妹绣了一幅牡丹富贵图,不知今日可肯拿出来给我们这帮兄弟鉴赏一番。”
胡德忠闻言笑道:“几位大人请随我来。”说完领着他们来到花厅中,指着厅上摆的那一面屏风笑道:“这面屏风便是出自舍妹之手,几位大人见笑了。”

阿术率先走过去看了看,笑道:“好,绣得好,胡小姐的刺绣果然不是凡品,世上又有几人能相比呢?”
陈国杰闻言也凑上去仔细看了一眼,笑道:“很好,把牡丹绣得栩栩如生,十分逼真,让人佩服。”
也金站在一边远远地看了看,笑道:“好是好,只可惜在下是粗人,看不懂这个,胡兄见谅了。”
胡德忠拱手道:“哪里哪里。”
少华闻言也走过去看了一眼,见那牡丹绣得十分繁盛,大朵大朵的绽放,红的象火,白的象雪,一派艳丽景象,让人看得眼花缭乱。不禁摇头莞尔,暗想:牡丹本是花之富贵者,这位胡小姐未能绣出这种花的高贵气质,反倒把它渲染得太过张扬,以至流于俗艳,未免可惜。
阿术在旁看着他道:“皇甫兄笑什么?”
少华忙微笑掩饰道:“没什么,确实绣得很好,这位胡小姐一定是位兰心慧质之人,才能绣出这么好的牡丹。”
胡德忠拱手笑道:“几位大人谬赞了,快快请坐。”又对丫环道:“还不快给几位大人倒酒。”丫环忙上前给众人的杯中满上酒。
几人看罢屏风,依然到座上坐了,喝了几杯,叙了回闲话,便开始谈论朝中政事,也金道:“听闻这次皇上亲自前往庐州平叛,是为了张好古那个汉官。”
胡德忠笑道:“是啊,这张好古自入朝以来,皇上一直对他宠爱有加,先是赐他府邸,后来又赏给他高官厚禄,这次杀了蒙古官员,也不肯降罪于他,此种恩宠,真是无人能比。”
阿术鼻中冷哼一声道:“不过是个年未弱冠的少年,也没什么出众之处,竟能讨得皇上如此欢心,岂不怪哉。”
陈国杰道:“将军此言差矣,张大人在朝为官几个月,做了不少为国为民的大事,皇上升他官职也在情理之中,至于这次在湖州错杀粘罕,也是出于无奈。”
少华闻言喜道:“陈大人说得是,在下也是如此认为。”
也金道:“只是庐州城本是一个小城池,又只有三万叛军作乱而已,皇上却派了五万蒙古精锐前去,还不放心,竟然亲自赶去,这种恩宠,自我朝开国以来,又有谁得到过呢?难道这位张大人不光才华出众,还精通媚惑之术不成。”
少华听他语气轻佻,心中不禁生起一股怒气,沉声道:“也金兄,你这话说得不对,在下与张好古相交甚深,知其为人最是光明磊落,且生性坦荡,根本不会做那些宵小之事。”
也金见他情急,笑道:“即然他未用媚惑之术,那么就请皇甫兄说说看,皇上为何如此宠爱这位张大人呢?”
少华朗声道:“张大人文采风流,心地仁慈,又有治世之能,且对皇上忠心耿耿,能得到皇上的宠爱,也属理所当然之事。”
胡国忠见他们争论,忙在旁打圆场道:“今日本是朋友相聚,不可再论朝廷之事,还是听曲子吧。”说完对歌女示意。
歌女含笑点头,手抚琵琶唱道:“滴不尽相思血泪抛红豆,开不完春柳春花满画楼;睡不稳纱窗风雨黄昏后,忘不了新愁与旧愁;咽不下玉粒金波噎满喉,照不尽菱花镜里形容瘦。展不开的眉头,捱不明的更漏。呀!恰便似遮不住的青山隐隐,流不断的绿水悠悠!”
歌声带着些淡淡的哀伤,十分动听。只是少华已经无心听曲,心里想着也金的话,暗道:难道皇上宠爱丽君,真的还有别的原因吗?一念及此,又忙摇头打住。皇上天纵英才,年轻睿智,是一位英明仁德之主,无论人品,胸襟,气度,都没有任何可指摘之处,自己身为臣子,又怎能妄自揣测君心。
还有丽君,她和自己相识两年,彼此的了解不可谓不深。自己更没有理由怀疑她。想到这里,疑虑渐消,只是脸上仍不禁露出焦躁之态。阿术看了看他的脸色,笑道:“这首歌太过忧愁,不如换过一首欢快些的吧。”歌女闻言只得又拨动琵琶,轻声唱道:“喜你天生成百媚姣,恰便似活神仙离碧霄。度青春,年正小;配鸾凤,真也巧。呀!看天河正高,听谯楼鼓敲,剔银灯同入鸳帏悄。”
众人听了歌词,一起击掌笑道:“好,这才是好曲儿呢。”
阿术听完曲子,又道:“胡兄,今日怎得不见令妹?”
胡德忠闻言笑道:“舍妹今日一早就随家母到佑民寺上香去了,现在应该回来了。”

话音未落,屏风后忽传来一阵环佩叮当之声,只见一位穿着一袭粉红色曳地长裙,腰上束着绣着牡丹花的华丽丝带,云髻上插着一枝五凤挂珠钗,描着两弯细眉,面颊红润,身量苗条,体态婀娜的妙龄女子,带着一个穿红衣的小丫环,从里面姗姗走出来。一直走到桌前,向几人弯腰施了一礼笑道:“几位大人大驾光临,秀珠有失远迎,万望恕罪。”
几个人忙拱手笑道:“不敢,不敢,胡小姐可千万别这么说,折煞我们了。”
胡德忠笑道:“秀珠,快过来。”胡秀珠慢慢走到他身边,脚步移处,带起一阵浓郁的香风,送到众人鼻端。少华不易察觉地皱了皱眉,心想:这些女子都爱涂脂抹粉,却不知年轻女孩儿自然的模样儿才是最美的。丽君天生丽质,美得不可方物,就从不用这些妆饰。想到这里,转过头看了胡秀珠一眼,见她生了一双细长的丹凤眼,艳红的嘴唇,鹅蛋脸儿,脸上薄施了些脂粉,项上戴着一个镶珍珠的金项圈,灿灿生光,耀人眼目。心中不禁暗道:这位胡小姐的模样气质倒与那牡丹花颇为相似。
胡秀珠的母亲本是蒙古郡主,身上流淌着一半草原人的血液,性格开朗大方,不拘礼数,不似其他汉人女子般腼腆羞涩,又与这些人相熟,并不拘束,转身轻轻坐到胡德忠身边的椅子上,抬起一双水汪汪的丹凤眼,正待说话,忽望到对面的少华,只见他生得面如冠玉,唇若涂朱,鼻梁高挺,举止有礼。眉宇间英气勃勃,腰上佩着一把银鞘的宝剑,衣饰华贵,显是富家公子,却没有富家公子的纨绔之气,反倒带着一种潇洒飘逸的气质。大出自己意料,不觉一愣,又见他也转眼看着自己,一颗心登时怦怦地跳个不停。忙红了脸娇笑道:“这位公子贵姓大名,看起来有些面生呢?”
胡德忠笑道:“秀珠,这位是皇甫将军,他以前从未来过我府上,所以你未曾见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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