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分析反沉迷,致意它如何实施 (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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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日突然看见报纸上说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要开发《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说是经过调查认为三个小时游戏时间是“健康游戏时间”,一旦超过这个时间,游戏就会以扣除经验值和掉宝率的方式来对游戏者进行惩罚,“令玩家无法依赖长时间在线来获得经验值的增长,从而有效控制在线时间,改变沉迷网络游戏的不健康上网习惯。……对不健康游戏时间内的游戏收益进行惩罚性削减;科学地控制游戏的间隔时间,迫使玩家合理地安排学习、工作、休息、娱乐时间。”
看完了文章,我在充分理解和佩服诸“有关部门、专家、教育工作者、家长”的苦心的前提下,用3个词来表示我的感受:“可笑、荒唐、愤怒”。
网上的新闻帖还是官方一贯的口吻,口口声声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自然最大,这个理由非常充分,为了祖国的将来嘛。
我想请问:“谁来保护我们成年人的合法游戏权利?”
我今天29岁了。我有自己的工作,有自己的家庭,有自己的朋友***。
我热爱游戏。我最喜欢的娱乐方式就是在工作之余,和老婆坐在电脑前,冲一杯咖啡,然后一起在虚拟的世界里悲欢离合,爱恨情仇。
凭什么要以你们所谓的“不健康游戏时间”对我进行惩罚?你们凭什么权力来“迫使”我“合理”地安排学习、工作、休息、娱乐时间?宪法哪一条规定?又或那一条民事或刑事法律赋予你们这条权力?又有哪一条法律规定各大公司和我们游戏玩家有义务要使用你这个系统?
作为成年人,我到底有没有权利安排自己的娱乐方式和娱乐时间?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你们作为官方机构,凭什么影响或者试图影响我的游戏权利和我的游戏生活?
如果可能,如果这条莫名其妙的规定真的影响到我的生活,我会尝试起诉,我尽力维护我应得的权利。
保护未成年人有很多方式。现在网吧一律对未成年人说NO,这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如何限制甚至制止未成年人游戏,也有很多可行的办法,例如身份证号码的登记限制等。说更难听点,家长们都干什么去了?一个真正负责任的家长,根本就不可能让自己的孩子走到逃学这一步。换句话说,如果你的孩子已经在逃学打游戏了,只能说明你这个家长更本不称职!!!孩子平时想的什么,孩子平时喜欢的什么,孩子如何安排自己的娱乐时间,你们作为家长,知道吗?关心过吗?难道让他们吃饱穿暖,然后用棍子迫使他们坐在教室里,这就叫教育?这就叫关爱?
每次看到报纸上报道XXX又逃学打游戏,XXX又偷钱上网,我真想问问,到底是游戏诱惑的问题,还是你们家庭道德教育的问题?
我从小就喜欢打游戏,也可以说痴迷,也可以说热爱。但我小时候从来没有逃课去玩过游戏,为什么?因为我自己心里有一个衡量,知道什么是能做的,什么是不能做的。那些哭哭啼啼的家长们,你们的孩子心里有这个衡量吗?或者说你们根本就没有教过他如何判断正与误?
孩子们都是有思想的。简单粗暴的灌输教育往往适得其反。多少儿童心理学家和真正的教育学家都在呼吁用心关爱下一代,去理解他们的想法,和他们做朋友。可是有多少人响应他们的呼吁呢?记者们,家长们甚至官员们,却都把口沫飞溅在游戏的身上!游戏现在可是大有“红颜祸水”的味道。
商纣迷恋妲己而亡国,妲己几乎成为了妖女的代言人,而且从此有了“红颜祸水”一词,仿佛一切亡国的起因就是因为她们长得太漂亮,以至于让君王不理朝政。后来有历史学家问人们:“商灭国,到底应该责怪商纣,还是应该怪责妲己?”历史上那些丰功伟业的帝王们,哪一个又不是嫔妃成群?为什么同样是君王,唐太宗就没有被美色所误,而建设了强盛的国家呢?
我想问问这些领导和家长还有所谓的教育专家们,孩子不思学业,到底是应该怪游戏,还是应该怪教育方式?
同样是学生,同样生在网络游戏泛滥的年代,为什么一样有那么多人考上清华北大,而同样有那么多人考不上专科线?
电子游戏从中国登陆开始,各种言论层出不穷,这个行业也背负这莫名其妙的道德压力和舆论压力。我们不禁要问:游戏到底做错了什么?
请回答我,领导们、专家们、家长们。游戏到底做错了什么?
游戏的错,就在于它太好玩了,太引人入胜了。以至于不能忘怀,是吗?
游戏的错,就在于它适合年轻人的口味,很受年轻人的欢迎,以至于成为一种风尚,是吗?
这些观点,让游戏和妲己似乎成为了同样一种角色。
如果消灭游戏能让学校里所有的孩子们不再逃课,能让所有孩子的考试成绩全部优秀,能让中国的教育水平提高一个档次,能让中国人的素质提高一个档次,能让中国经济腾飞一个档次,我举双手赞成。
又换个角度说,我不知道那些发达国家是否对游戏产业有这么多的限制。如果没有,天哪,那恐怕他们的教育体系即将崩塌,学生们将全部沉迷游戏,估计经济崩溃也就在这十几年了……看着美国、日本、欧美等国家逐渐被我们优秀的、不会玩游戏的孩子们一一打垮,这是多么大快人心的一件事啊……只希望我的有生之年能够看到这一幕……
再换个角度,在电子游戏没有出现的70,80年代,逃学,不爱学习的的孩子少吗?每个学校还不是有那么多……那时又是什么诱惑他们呢?为什么换到今天,游戏们就成为了一切成绩下滑,学生逃课的借口呢?
最可笑的莫过于当年“电子海洛因”的称谓了吧。该记者把游戏与“海洛因”相比较,当时真的是一石激起千层浪……于是乎,无数在麻将和电视里渡过漫长岁月的家长突然发现自己的孩子爱上了玩游戏,甚至为之做出了很多出轨的行为。家长们愤怒了,一起来声讨这害人的游戏——游戏啊游戏,你为什么有这么大的诱惑力?你为什么要这么好玩?你要不是这么好玩,我们的孩子也不会逃课了,他们就会乖乖地坐在教室里,成为一名又一名名牌大学的学生……很多中小学校也发起了浩浩荡荡的反游戏签名活动,为了我们祖国的明天而抵制游戏。

十年过去了,“电子海洛因”灭亡了吗?没有。
我们这热爱游戏的一代人垮掉了吗?没有。
真正发生的事实是:中国的网络游戏产业又落后国外十几年!就在中国又闹又跳地抵制“电子海洛因”的时候,韩国和美国的游戏产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我们可以看到,如今在中国称雄一世的网络游戏,有几个是中国自己国产的?
当年那个喊叫着“电子海洛因”的记者同志,他是否知道每年全球游戏业有上百亿美元的市场?他是否知道游戏业为中国贡献了多少GDP,解决了多少人的就业问题?他是否知道,娱乐是人的本能需求?
鼠目寸光啊!朋友们!为什么在中国总有这种鼠目寸光而又自鸣得意的行为?
任何愚蠢的行为和言论都将在历史前进与经济发展的车轮前被碾得粉碎!
是的。无论你们怎样一厢情愿地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经济发展的浪潮终将决定一切。
话说回来,我承认很多未成年人确实无法把握自己的行为,在游戏的诱惑前做出了错误的选择,对此我也深感焦虑。怎样让他们明白游戏与现实的差别?怎样让他们清楚工作与娱乐的定位?这恐怕需要家长、学校、社会的多方努力。而这其中归根结底,家长责无旁贷!怎样教育孩子,不在今天的讨论范畴,也许我们改天再谈。我只是想简单地问一句:简单地对游戏进行限制,能消除孩子们强烈的好奇感吗?那些整天忧心如焚的家长们,你们知道自己的孩子为什么会痴迷游戏吗?或者说,游戏到底是什么在诱惑他们,你们知道吗?他们第一次接触游戏是什么时候,你们知道吗?他们最喜欢玩的是什么游戏,你们知道吗?或者说,你们根本就不想知道?为什么你们不能尝试着去理解他们的想法,然后走出一条最适合自己孩子的道路呢?简单粗暴和不耐烦的教育方式,只能让孩子的逆反心理更加强烈。
其实生活中我遇到的莫名其妙的事情还有很多。例如让网吧只能营业到晚上12点的规定。奇怪了,我愿意上网到天亮,网吧愿意提供这种服务,我们又没有对第三者造成利益伤害,没有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凭什么不让我上到天亮?我自己的生活方式,你凭什么来干涉?有句话说得好:“也许我不同意你的话,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这下好,我还没开口呢,先给我贴一封条儿。
当然,说了这么多,我们也从来没有询问过未成年人的意愿。当然了,谁叫他们未成年呢?谁叫他们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呢?活该做说不了话的弱势群体吧,我们大人们会给你们安排好一切的。你们要做的,就是读好书,睡好觉,高考考个好成绩,上个好大学,找个好工作,成家立业。我唯一的希望,你们长大后,要记得自己年少时那些天真的想法,并尝试着去理解你们的孩子,让他们健康成长。
之后我再来谈谈对这套系统该开发和实施的质疑!
首先一个问题: 它会不会修改网络游戏的源代码?
从它的功能可以看到,它有减少游戏经验值和掉宝率的功能,所以它有很大的可能会对游戏的源代码进行修改。这样一来这套系统的实施就必将牵扯到一个知识产权的问题!试问你有什么权利擅自修改别人的游戏?如果这个游戏是代理商自主开发的,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那还好说。例如网易的大话,和盛大的传奇。那么既然你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代理商签了协议,我改你的游戏自然理所当然。(不敢想象!大话谁跑钱不要N个小时?设定掉宝0难道别人辛辛苦苦跑完200环结果什么也没有!那玩家不要闹翻天!) 但如果代理商只有运营权,没有知识产权,如魔兽世界,RO,等等。那么试问那些游戏产商比如暴雪会允许你擅自修改他的游戏产品,明目张胆的侵犯他的知识产权吗?这样的话,那所谓的协议也就是一纸空文!
也许有些人会说,很多网络游戏公司把经验的修改和掉宝率的修改也划分给代理商运营权利里面了,那反网络沉迷系统修改的就只是代理商的运营权利,不关游戏厂商的事,也就不存在知识产权的问题了。 这种说法确实合理,所以问题的关键就是代理商是否拥有自主修改经验值和掉宝的权利?例如9C他有权利修改经验和掉宝吗? 有的话,修改魔兽的经验和掉宝(也仅仅是经验和掉宝!)就成为可能,反之则必将触犯法律! 其实9C要是聪明,这时候完全可以私下联系暴雪,提出修改和约,自愿放弃修改经验和掉宝的权利,那么9C签下的反网络游戏沉迷协议也就立刻变成一张废纸!
以上是实施中可能遇到的第一个问题,然后是第二个问题,试问作为广大的消费者我们怎么可能无视自己的消费者权益无端受到破坏? 大家都知道玩魔兽绝大多数是成年人! (记住大学生,甚至许多高中生都已经年满18岁了)我们选择了魔兽这个网络游戏产品!我们购买了点卡!我们申请了帐号,当然我们也就签定了使用这个游戏产品的合约,试问我们申请帐号时所选择同意的那条游戏和约,包括我们玩游戏时必须点的暴雪的游戏合约,那里面***的有那一条规定了我们上线超过5小时就要没经验没掉宝??如果没有,那么你现在突然单方面的修改对我们的游戏服务,难道不是擅自侵害消费者的利益吗?就好比我去商店买台电脑,买的时候告诉我提供3年保修,2年后坏了,我去找商家修。结果人家笑咪咪的说:“不好意思,你的电脑买后的一个月,我们就自己改成1年保修了,所以你的电脑不能保修。谢谢合作!”我靠,这可能吗?所以如果这象系统真的实施,也必将遭到游戏消费者的质疑和起诉!
我不知道那些新闻属的“老总们”有没有考虑上面的两大问题,也许他们甚至对什么是网络游戏这个概念都还搞不清楚。还是那句话,我反对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但责任绝对不仅仅是游戏!同时我更反对对我的消费者权利,娱乐权利和人权肆意的践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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