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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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朝旧都应天,十里秦淮艳名远播,后迁都京师,虽是少了春水荡漾、灯龙画舫,却也多了八大胡同、夜夜笙歌。
京中烟花之地,最出名的莫过于一座秀满楼,而说到秀满楼里最出名的姑娘,自是那色艺双绝,一曲霓裳舞得宛如谪仙的月娘。
当年那朵八面玲珑,风头无两的“解语花”红袖,似是已经没人记得。
又或许还有人记得吧,当初红袖姑娘为了情之一字闭门谢客也算佳话一桩。
然后两年匆匆过了,那些尚记得的人也不过感慨一句,这红袖姑娘到底是跟天底下许许多多聪明人一样,聪明一世,糊涂一时。
“经此一别,山高水远,后会无期,”红袖添香,仍是良宵花解语,静夜酒盈樽,“陆大人,各自珍重吧。”
“你……若是往后……”陆遥本想说,若是往后他们对你不好,若是你过得不舒心,就捎封信给我。但话到嘴边再咽回去,红袖远嫁蜀郡是她自己选的,他们待她好不好都是她的夫家人,陆遥一个外人身份尴尬,难不成要仗势欺人杀上门要人?那也忒地荒唐。
况且他若有心许给她一生一世,又何必现下放她离开。
“莫要再说了。”红袖到底是心思玲珑的,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也是糊涂一时聪明一世,痴痴迷迷等了两年是她自己愿意,了却前尘寻个归宿也是她自己愿意。
“只是……”红袖叫陆遥不要说,自个儿却忍不住,突地一笑,似真似假曼声低吟,“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纵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
“这两年你其实待我不薄。红袖知足了。”
“你的心思我不是不明白……可是陆大人……喜欢一个人,是乐意跟他一起生一起死的。”
“夜深了,陆大人请回吧。”
临了临了,她还是亦嗔亦怨地同他说了一句真心话。红袖为陆遥披好大氅,忍回眼底些许泪意。
可是还有句话她却怎样都说不出口,总想着如若不说还能骗骗自己,若是说了,就真骗不成了。
“陆遥,你只是不够喜欢我。”
陆遥确是负了她。他又何尝不知道,若真是喜欢一个人,无论风云莫测,无论乱世浮生,无论是死是活,能在一起一刹那,一须臾,一日夜都是好的。
于是他那看似为着她好,不愿牵连辜负她的心意,反正是负了她。
陆遥这辈子做过不少违心之事,却在这“情”字上头再不愿拂了自己的心思。红袖不是不好,两年拖拖挨挨也确非全是逢场作戏,只是“喜欢”二字太过玄妙,而两厢情愿又太过难得。
只是她终究没能做成他的“心上人”。
“陆遥……”红袖把人送到门口,终是忍不住拉过他的手,把自己的手贴在他的心口,指尖死死抠住衣裳,似是要在他心上掐出个印子,让它一辈子消不掉,他便一辈子忘不了。
“我真想知道……你可也会心甘情愿念着什么人,等着什么人……把她装进这里面,收着藏着……护上一辈子。”
有一夜陆遥梦见西湖。
应是西湖吧,裴剑文家在杭州,杭州最有名的可不就是西湖。
他是梦见与他游湖。
阳春三月,西子湖畔,肩并肩慢慢走。
他侧眼望向他,便见仍是少年华美,白衣胜雪,眼角眉梢俱是笑意。
也并没有说什么话,只是默默地往前走着,仿似要一直这样走下去,一直没个尽头。
后来突地下起一小场春雨。
水光潋滟晴方好,山色空朦雨亦奇。
细雨中不知是谁先停下来,只知道是他先凑近他,贴在他耳边轻唤了一声,“……陆遥。”
他像是伸手揽住了他,便如那夜一样,昏天暗地中那人紧紧挨着自己,呼吸带着酒气芬芳,带着融融热意拂过自己耳畔。
一样措手不及地……心猿意马。
但是在梦里,陆遥凝神细看,怀中却分明空无一人。
他有些茫然地举目四望,终见湖岸边隐隐约约立着一抹白影,而自己却是忽地站到了湖中断桥上。
似是在梦中重温了哪一日的隔水而慕。
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
而后望着望着便醒过来,仍是正月年下的冬夜,房外寒风瑟瑟,屋里却因地龙烧得太旺,昏昏沉沉地燥热。
陆遥推了推被子,背后亵衣已被汗沁湿地七七八八。
倘若梦见落雨是因这周身汗意……那身下未曾消退的**却又是为了哪般。
陆遥听着窗外冷风呼啸,不知自己究竟是梦错了季节,还是梦错了人。
自打做了那一场不可说的迷梦,陆遥就没一天安生过。
他自己心下不安生,便连旁人都不容得他安生。
红袖凄凄切切地问他,“你可念着谁?等着谁?心里又会装下谁?”
冯凤挑眉轻笑地问他,“小陆……你可是也存了什么念想?”
陆遥不是不知道厂公话中试探之意。自己与冯笙不同,与冯凤真算起来,无非是五分养育之恩,五分师徒之义。
他跟了他这些年,为着权势也好,为着名利也罢,总归是得图点什么才能让厂公放心。
可若说到念想……
陆遥沉默半晌,饮尽杯中残酒,抬眼望定冯凤笑道,“……那属下便斗胆向厂公要一样东西。”
“你这孩子倒精乖,顺竿儿爬的本事比谁都好,”冯凤听全陆遥的话,撂下酒盅大笑,“罢了,打小到大我还真不记得你主动跟我要过什么,别说是把破剑,这府里头的库房就敞开了随你挑吧!”
自古名剑辈出,史载无数,其中自是有真有假,那真的几把中,便有三把落在冯凤手上。
冯凤自己的佩剑名唤“赤霄”,初现于秦朝,传说中持有赤宵宝剑的青年出身乡野,却生来身附七十二天相图,自曰是真龙降世,后凭一己之力斩妖蛇于丰西泽,身周云气笼罩,云中可见赤龙游弋。
那青年便是斩蛇起义的汉高祖刘邦,而赤宵剑正是一把帝道之剑。
除却“赤宵”,剩下的两把剑名唤“干将”、“莫邪”。《吴越春秋•阖闾内传》曾记:“干将者,吴人也;莫邪,干将之妻也。干将作剑,金铁之精不流,莫邪投身于炉,金铁乃濡,遂以成剑,阳曰干将,阴曰莫邪。”
干将造剑本就是吴王逼迫,不成则死,才有莫邪殉情铸剑一说。后世传奇又道,干将念及爱妻,私藏阴剑,将阳剑献于吴王,却引来杀身之祸,临死之际莫邪剑忽从匣中跃出,化为一条清丽白龙飞腾而去,吴王所佩干将亦不知所踪。
而当日千里之外的贫城县畔,一个叫延平津的大湖里却突然出现一条白龙,护佑当地百姓年年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县城的名字也由贫城改为丰城。

可是当地人却时常发现,这条白龙几乎日日都在延平津的湖面上张望,眼中噙泪,若有所盼。
然后六百年过去,丰城县令雷焕偶然在修筑城墙时掘出一个石匣,内得一剑,剑身赫然刻着“干将”二字。雷焕欣喜非常,自是将这传诵已久的名剑随身携佩。
后有一日,雷焕途经延平津湖,腰中佩剑突从鞘中跳出跃进水里。正值惊愕之际,水面翻涌,跃出黑白双龙,向雷焕点头致谢,复双双潜入水底不见。
冯凤手中的干将剑早在陆遥行弱冠礼时便赏了他,莫邪却一直藏于冯府,岁月尘埃落了满匣。
实是冯凤自己也清楚,陆遥这孩子从小少言寡语,心思稳重,又怎会一两句话便试出深浅。可如今陆遥竟是开口要了这把莫邪,便连冯凤也难得生出几许好奇。
传说虽不足信,但干将莫邪确是剑分阴阳,既寓意一世情深不寿,也寓意世世不离不弃。若说赤宵是把帝道之剑,干将莫邪正可谓是两把挚情之剑。
冯凤自己无情无欲,近几年却也替陆遥指过两门亲事。当然其中不乏利益考量,但无论哪桩也没有委屈陆遥的意思。
婚事陆遥自是一一婉拒了,只说大事未定,何以成家。冯凤却也明白,陆遥怕是无心一辈子耗在这权势官场,推托借口而已。
此厢冯凤尚以为陆遥心如止水,波澜不兴,却未曾想,那把莫邪这便忽地有了主家。
实则陆遥自个儿想的还没冯凤深远。剑的典故他自然知道,可若是真送出去……
暄妍园里雪已化了七成,几树白梅也快过了花期。陆遥独坐亭中,望着一地残雪黄泥,满目斑驳荒凉,又突地想起有人问过他府里闹不闹鬼,不由低头敛目,掩去眼底笑意。
酒已尽,人已散,他却仍冷不丁地便想起他,想起他的烈酒,他的梅花,他的白衣白马,他的快意恩仇。
还有那样一场不可说的迤梦……不可说的**。
在陆遥心中,裴剑文永远是卓然鲜明的。譬如惊蛰春雷,譬如芒种艳阳,譬如天地之初第一场暴雨,洪荒暗夜第一颗陨星划过天际。
譬如这世间所有最鲜明不过的东西,**地灼痛他的眼。
陆遥慢慢合上眼,便见仍是满园素白,腊梅如雪。有人翩然而来,正正立在自己眼前,落英缤纷,眉目如画。
好一纸酣畅淋漓的泼墨山水。
“平生不会相思,才会相思,便害相思。”
陆遥从不知道自己也会想起这些女儿家的闺怨词句,腻腻歪歪,不清不爽。
他只知道,莫说自己与裴剑文不同路,便是同路……跟那个人谈什么情爱纠葛,未免也太过滑稽,太过荒唐。
他只知道归根结底无非是两句话:
他好像等到了。
他好像等错了。
那夜被冯凤问及念想,陆遥心下清楚,哪怕说句场面上的“唯愿追随厂公一生一世”都比讨一把剑搪塞过去要周全许多。
可若真是搪塞倒好了。
只怕是电光火石间,他头一瞬便想到一场酒醉之约:
“你若什么时候有心抽得身来,只要还认我这个江湖朋友,天南漠北,高山大河,我裴剑文定会奉陪到底!”
谁曾打马江南,暗忖乱世人也要有个归宿。
而后逝水流年,心底所有觉着不错的归宿竟都变作了一句醉话。
陆遥独坐在暄妍园中,慢慢静心想得通透。
这把莫邪送出去,他既不指望裴剑文能懂得其中深意,也更不会告诉他干将在自己手上。只当是送了把好剑给他,也算赔过了那把飞天。
至于裴剑文是酒后失言也罢,酒后吐真言也罢,他都不在意了。
便连那场约定成不成真都不在意了。
也许山高水远相隔千里。
也许江湖官场泾渭分明。
也许此生此世再不相见。
但是只要自个儿心里清楚,有一把剑一直陪着他,而另一把剑一直陪着自己,似乎也就够了。
“大哥,想什么呢,那么入神?”
便是这日,冯笙抽空过至陆府,一路寻到暄妍园中,正见陆遥枯坐出神,心下不由暗叹一声,面上却仍是笑着招呼。
“你今日倒有空?”陆遥回过神来,转头望向冯笙揶揄一句,“无事不登三宝殿,你不是又闯了什么祸,央我替你善后吧?”
“你当我是七岁还是八岁?”冯笙走进亭中坐定,摇头笑道,“忙里偷闲罢了。”
“那不如晚上留下来一块儿吃个饭,有什么想吃的……”陆遥打住话音,也笑着摇了摇头,他怎么还真当他是七、八岁小儿一般哄弄。
“…………”冯笙静了半晌,开门见山道,“督主可跟我说了,你跟他要了那把莫邪,还问我你最近是不是有了中意的姑娘,又让我劝你先别急着谈婚论嫁,等到春末正事办完再说。”
“……难得厂公也会操心这点子闲事。”陆遥随口敷衍,心中暗自苦笑。
“大哥……”冯笙犹豫片刻,还是追问一句,“剑是送给谁的?”
“……你也不认识,莫问那么多了。”
半晌两厢无话,冯笙突地深吁口气,轻声叹道,“眼看这就立春了,咱这北边儿却还是冰天雪地的。倒是江南……再过几日,便是片桃红柳绿了吧。”
陆遥闻言心中一动,可看冯笙面色,却也没什么心照不宣的神情。
实是只有冯笙自己知道,他因着那腔不能明说的心思,有些事上便比陆遥敏锐许多。
当日三人你来我往,怕是陆遥自己还不明白时,冯笙便已看出端倪。
乱花渐欲迷人眼,谁人眼中刹那沉迷神色,刹那冰雪消融,又想瞒过谁。
“……剑还放在你这儿呢?”
“嗯。”
冯笙心中再叹口气,苦笑暗忖,罢了,既然各人有各人的劫数,便各好自为之吧。
“大哥……其实诸般道理古人都说过了。”
“…………”
如同小时一起望着满院花草枯荣,现下他陪他一起望着凋落泰半的白梅,低声念道:
“有花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我是代表“贴完文还要废话”的分割线——————
一,干将莫邪的故事有很多,比如也有一说是莫邪铸剑时没死,只把头发指甲扔进炉子里了。
不过俺为了狗血,特地选了最惨的那一版……||||||||
二,有没有人恨小陆对不起红袖姑娘?对不起,表恨他,要恨就恨俺吧orz
只是我觉得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纵然千好万好,等上十年八年,但偏就喜欢不上,这事儿又能咋办?orz
况且……斜眼看→___→,陆大人,您伪装成直人二十六年,其实就是个BI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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