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黄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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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下午,布什拖回来两只外形类似于非洲狡马的四蹄动物,头上还长着两只弯曲的兽角。这并没有什么好稀奇的,奇怪的是他身后不远的地方居然还跟着一头体型较小的小狡马,可能是它们的孩子吧,布什解释道,跑得还挺快,我追了几次都没追上,不过它也不跑远,就呢么远远地吊着,一直跟着我。
这头小动物估计是被吓怕了,一看见人影就紧张不安,不停地在原地打转,看样子随时准备逃跑。
天色已近黄昏,气温迅速下降,瓦拉和瓦娜手脚麻利地收拾起猎物来,同样的活她们俩已做过不下千次,动作灵巧娴熟,不一会便将两具尸体处理完毕,切割好的肉条和内脏被悬挂在五米高的木架上,布什则拿着毛刷往上面涂驱虫剂。
这样的高度,郭嘉豪和吴欣即使想帮忙也是有心无力,只能站在一旁当看客。
远处传来一阵阵撕心裂肺的鸣叫,那是小狡马看到父母被剥皮分尸抑制不住的悲鸣,声音凄惨哀婉,闻之令人不禁心神伤感。
看着巨人将父母残余无用的尸骸抛进河水里,小狡马终于按耐不住心中的悲愤,鼓起勇气冲了过来,不知道是要和死去的双亲再见一面还是要与杀人凶手以命相搏。
布什一脚便将它踢晕了过去,对于这种还没发育长大的草食型兽类,他完全没有动手的必要。
正当瓦拉欲一刀斩断小狡马的头颅时,郭嘉豪出手了,他大喝道:“刀下留人!”
巨人们很奇怪地看着他,不知他为什么要出声阻止。
“我需要这匹马,它将成为我代步的工具,我需要他。”郭嘉豪的解释简短明了。
一只小兽而已,布什并没有放在眼里,很爽快地就答应了。
吴欣跑过来,抓着他的手臂,狠狠地在他脸上印了一个吻,刚才她被小狡马不顾生死的抗争吓呆了,没能反应过来,幸亏郭嘉豪出言相阻,否则看着这么一匹可爱的小狡马在眼前被活生生打死,她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原谅自己的。
被踢伤的小狡马得到了无微不至的关怀和照料。郭嘉豪和吴欣小心翼翼地将它移到屋旁的角落里,帮它检查伤势,用最好的草料来喂它,由于担心晚上气温低会将它冻坏,吴欣还特意取来了一大张兽皮将小狡马从上到下围了个严严实实。
在他俩细心的呵护下,小狡马的伤好得很快,三四天后便能站起来了,得亏它本身的身体素质足够好,就布什那一脚,怎么着也得有千把斤的力道。
又过了几天,小狡马彻底恢复了,撒开蹄子在草原上来回蹦跶,很是高兴。
怎么跟布什一个德行:好了伤疤就忘了疼!郭嘉豪心里嘀咕道。
对于郭嘉豪这个救命大恩人和这几天一直照顾自己的吴欣,小狡马显得很亲热,不停地用鼻子在他俩身上蹭来蹭去,神态亲昵之极,看来是把他俩当成自己的亲人了。
而对于与自己有着血海深仇的布什一家,小狡马的态度则极为强烈,从不肯让他们接近自己。即使瓦拉和瓦娜并没有直接伤害到它,它也采取了敌视的态度,而对于布什则更是如此,当然,这其中更多的是恐惧的成分,它不知道自己会不会某一天像父母一样被这个凶狠残暴的大恶人一棒打死。
小狡马全身披着一层褐黄色的毛发,跑起来的时候迎风飘舞,特别好看,郭嘉豪给他起了个富有诗意名字:黄昏。
黄昏躺着养伤的这几天功夫,他专门为它量身制作了一幅鞍鞯。黄昏年龄虽小,个头可不小,长得比六百万年前北京动物园里的犀牛还要壮,制作这么一幅特大号的马鞍,尤其是对于此前从无经验的他来说,确实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颇费了他不少力气。
北京郊区有几个很不错的马场,以前闲着没事的时候,老板常带着他去瞎逛,一边谈生意,一边遛马散心,富人的生活向来高贵悠闲。
马鞍是一种用包着皮革的木框做成的座位,内塞软物,形状做成适合骑者臀部,前后均凸起。一般使用牛皮包裹三合板木架,而后用钢板做为骨架。
郭嘉豪制作的是一般马场常见的“高桥马鞍”。高桥马鞍区别与普通马鞍的主要方面是马鞍两端从平坦转为高翘,这样限制了骑手身体的前后滑动趋势,提供了纵向的稳定性。
除了马鞍以外,另一项必不可少的装备是马镫。它通过固定双脚提供横向稳定性,同时在马鞍的协助下将人和马结为一个整体,使骑兵利用马匹的速度进行正面冲击成为可能。

西方学者曾这样评论进入欧洲的匈奴人携带的新装备:“马鞍是人与马完全结合在一起的关键。匈奴人独特的马鞍引起了罗马人的惊奇。他们的马鞍不像罗马人的那样由裹住马肚子的皮革制成,匈奴人的马鞍的特别之处在于它有一个两头高的木制托架。这样不论马怎么跑,骑士们都能稳稳地坐在马背上。……相反,罗马人笨拙的骑术使不少骑手经常在战斗中失去平衡,而从马上掉下来,这通常很危险,有时甚至是致命的。……除了马鞍,匈奴人还从亚洲带来了一项在当时具有革命性的创新:欧洲人从未见过的马镫。为了防止腿在长距离的骑马后会疲劳,人们在马鞍上系上了绷带、皮带或者用一种亚麻织成的腿带。这样,脚就有了可踏的地方。……尽管当时这种马镫还不完善,但它给骑手们一种安全感,同时也能让他们在马上站起来向各个方向转身。由于有了木马鞍和马镫,匈奴骑手们能在骑马的过程中朝每个方向射箭。”鞍镫的引进,在欧洲来讲是一件大事,正是它使骑兵取代步兵成为中世纪战争的主力,“一旦马镫成为8世纪的法兰克人通用之物,马匹不仅能用于迅速集中力量,并且也能用来作战了。速度可以转化为突击。”“马镫使中世纪穿戴沉重的铠甲的封建骑士得以产生。”由此可见其重要的程度。
跃马奔腾、长风扑面,已经有六百万年没有体验过这样豪爽的感觉了,与心情的爽快相反,马背上的郭嘉豪姿势生硬僵化,两只手紧紧地抓着缰绳,生怕一不留神就会摔下去。
黄昏也是首次驮人奔跑,虽然以它健壮的体格来说背个百十来斤重的人毫不在意,不过对于骑手来说,坐骑奔跑的平稳性才是最重要的。因此这就大大限制了它奔跑的姿势和速度,人和马一边跑一边摸索着配合,契合度逐渐提升。
骑马的姿势其实并没有什么严格的标准与限制,电视转播的赛马比赛中,骑手通常将臀部离开鞍子高高抬起,上身与下身成90度角,使原本竖直的上身和马背一样成了与大地平行的姿态。在一些外出旅行的年轻人身上也会看到这种职业味很浓的骑姿。
草原上的牧人策马奔跑的姿态和赛手不同。真正的牧人骑马是身不离鞍的,当马跑起来的时候,牧人把臀部贴在鞍上,双腿紧紧地夹住马的身体,上身略微前倾,身体随着马的起伏,人与马完全成为一体。
去过内蒙腹地和四川松潘草原漫游的游客,可能会看到牧人慵懒地歪坐在马上,任马儿徜徉,仿佛大病初愈经不起颠簸,又好像万里奔波终于望见了自己的帐篷于是不再心急火燎了一样。有些牧人完全不使用鞍子,生怕鞍子磨破马的脊背。他们不赞同古代铁尔美索斯人“马是敌人和异邦人”的看法。另外有的牧人使用鞍子却不把脚放进马镫,这样在身体摔下马背时不至于因抽不出脚而被奔马拖在地上。这并非一定之规,随个人喜好和技术高低而定。
草原不是讲究速度的世界,生活的本领只有一小部分与速度有关。牧人的骑姿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黄昏很聪明,不几天便适应了这种奔跑方式,这令郭嘉豪很满意,状态逐渐回复的他现在也能在马背上做一些自认为很酷的动作了。黄昏的背脊平坦宽阔,这也有利于他的发挥。
看着他整日在荒原上纵马驰骋,吴欣很是羡慕,嚷嚷着也要试一试。郭嘉豪抱着姑且试一试的态度把她拉上了马背,没想到黄昏居然一点都不受重量变化的影响,依然跑得潇洒飘逸,健壮的体格令他啧啧称奇。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了,每当夕阳斜照,辽阔的荒原上总是呈现一幅美女英雄共乘一骑策马伴游的动人场景,二人时而舞缰狂奔、时而漫步踱行,亲亲我我的恩爱场面看的瓦拉和瓦娜艳羡不已。
宝马良驹,美人在侧,人生如此,夫复何求!
“你啥时候也能学人家一样浪漫一回?”瓦拉撒娇道。
“操!你让老子到哪儿去找能驮动咱们三个的狡马?”布什梗着脖子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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