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三章 暗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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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那些女人们每天要干的活当然不止是做伙房的下手。军中日开两餐,中间的那段时间我们也歇不了,还得和无数盆军中各级大小将军们换下来的衣物奋斗。双手从早到晚永远都泡在各种脏水里,皮肤被泡得发白,指甲也软软得似乎已经支撑不住眼看就要脱落下来。
然而这一切不过是**上的劳累而已,咬咬牙总能坚持,更让人受不了的是还要被那些低等士卒们突然骚扰。长期待在见不到女人的军营里,母猪也成了天仙,每次和那些女人结伴到营中各处收脏衣物的时候,我总能感觉到无数双饿狼般的眼睛在盯着我们,让人不寒而粟。这让我很快就学会了决不单独行动的准则,而且披头散发,把拿给我换上的唯一那套布裙弄得肮脏不堪,几乎到了让人看一眼就恶心的地步。
有时候,一边干着活,我自己也会呆一下,看着水里的倒影发楞。那个已经看不清面目的女人就是我吗?我吕雉,一生下来就是大小姐,后来又贵为汉王后,如今竟然凄惨到了这种地步。
逃是逃不掉的。虽然手脚没系枷锁,但身在重重包围的军营重地,周遭是无数孔武有力的男人,想潜逃出去无疑比登天还难。更何况食其下落不明,我也不能抛下他一走了之。可不逃的话,每一天都可能会发生一些我无法承受的事情。辛勤劳作倒不算什么,但若一时不够小心被那些男人玷污……
想到这里不禁毛骨悚然。
女人。确实有先天的弱势,这是我不得不承认地。
有时侯作为物质存在的这副躯体,本身就是我们最大的负担,一个永远无法抛弃的负担。
日子忽忽过了月余,在精神与**的双重压力之下,我觉得自己明显虚弱了很多。常常刚端起一盆脏水便眼前发黑,不得赶紧放下。整日浸泡在冷水之中,也使得四肢关节无时无刻不在酸痛。至少关节炎是逃不掉的了,我常常自嘲的想。其实就以年龄来说。我还年轻,可这样一副身体,大约是不会长寿的。
送我来的人并未提过我地身份,大概是看我这些日子一直安份守已。旁边那些对我一直时时戒备的楚军也放松了些,大概在他们想来,我至多也不过是个敌将家属而已,一个女人在军营里还能翻上什么天去。
一起劳作的那些妇人也明显对我亲近了些。她们都是附近的农妇。干惯了粗活,对那些于我必须咬牙强撑地活计,她们说说笑笑也就做完了,有时看我辛苦。还会搭上一把手。我心中感激,私下里将她们的名姓住家一一问了过来。
“问这些做啥呀。”她们哈哈笑着。
“有机会一定要好好谢你们。”我微笑了一下。
“谢我们?怎么谢?”她们扫了一眼我明显瘦弱的身体和脏得快要看不清五官的脸,“刘家地。你管好自己是正经。就你这副身子骨。折腾不了几天就得玩完。”说罢,粗野的大笑起来。
我默然。低头,洗洗洗。直到为首的那妇人唤了一声,才拎起一只粗木桶跟在她们后面到远处的溪边去打水。一只装满水地桶大约有五六十多斤重,刚开始的时候,我连挪也挪不动,现在走走歇歇居然也能将一桶水弄回军营。
打好水,回头见那些女人已经走了有二三十米远,心里顿时有些着急。千万不能落单,这地方偏僻,万一落单了,谁知道会发生什么。这么想着,奋力拎起那只重死人的水桶追了上去。
追了十几步,眼睛突然瞟到路边一棵大树,全身一震,那只水桶咚地一声沉重地落到了地上。
树干上刻着一个小小地简体“叶”字,旁边还划着三条细细的竖线。
“叶”这个字,由一个“口”和一个“十”字组成,结构简单,方便记忆,没人认识,容易被当**随手乱刻地线条而忽视。“十”右边尖上若再加上一个箭头,又可以充作方向指示,所以当初建立青鸟的时候,我便选择了“叶”字为联络暗记。
旁边的三条细线则代表了留记之人在组织里的级别。中央核心层的为三划,各地方的头领为两划,普通成员则为一划。

而我眼前的这个“叶”字旁边就刻着三条细线。
在彭城
面上,除了审食其,还会有谁?
食其,他逃出来了?
我只怔了短短一瞬,便迅速捡起一块碎石,在那个标志边也划了个“叶”字,加上箭头,旁边刻上了四条细线,然后重新拎起了水桶向前面的那些女人追去,如果审食其逃出来了,看到我留下的标志,他肯定会来找我,而我现在要做的,就是尽量保护好自己,等他来接我。
得知审食其可能已经逃出来了,我顿时心头大定,觉得做事也更有力气些,难得比平时略早一些的干完手头的活,趁着军卒们都在吃饭,飞快的跑到通往住处的道路上又留了几个暗记,这才悄悄回到自己的住处。
躺在粗陋的草铺上,身体虽然累得疲倦,却睁着眼怎么也睡不着。这些年的岁月流光幻影般从脑海里一一掠过。
和审食其有了现在这种关系,是以前做梦也没想过的。秦末汉初对女子的贞操观念看得还没那么重,而来自二十世纪的我,在男女关系上终究要比这时代的女人要看得开些,但这并不是说就可以随便和某个帅哥上床。
以前偶尔看到一些女作者的穿越小说,一到古代,便泡尽天下美男,心里便觉得很是不耻。没有感情的**发泄,只是对自己和别人的不负责任。所以重生为吕雉后,虽然眼中见多了天下英雄,有俊丽如张良、陈平,有英豪如项羽,有高贵如子婴,有纯真平和如熊心,却不过只是欣赏一番罢了。唯有审食其,这个十多年默默无语跟在我身边的男人,我是真的动了心。
一个男人,不计得失,不计荣辱,不离不弃的跟在你的身边,把你的快乐看得比他的生命还要重要,这种感情其实早已超过了浅薄的爱与不爱。来到这个世界之后,我始终把自己套在厚厚的壳内,从没想过要对谁稍付真心,但水滴石也能穿,就算是个石头人,这十多年磨下来,也不能不感动。
而更重要的是,我知道这世上唯有他能让我敢以生命相托,唯有他能让我无条件的选择信任,唯有他能让我在疲倦的时候敢于把自己的脆弱暴露出来,而不怕受到任何一点攻击。
说实话,当初嫁给刘邦,一大部分是为了家里人,为了父母,为了妹妹。一小部分则是想着这个未来的开国之君,未必就如史书写的那般粗鄙,毕竟成大事者必有其非常之处。我终究是现代女子,预知了那么多事,难道还应付不了两千年前的一个男人?做了夫妻,多年相处下来,就算没爱情也能有几分感情。先结婚,后爱情,中国人祖祖辈辈也都是这么过来的,怎知我就过不了这种生活。
当心无所属的时候,倒也并不觉得这样活着有什么难以忍受。但现在心里有了一个审食其,想起也许还要回到刘邦的身边,便觉得痛苦得宁可现在就死去。
也许等审食其将我救出楚营之后,我和他正可以借这个机会远离这个纷乱的时局。楚营走失了我们,自然不好意思和刘邦提起,而刘邦,也未必就知道我陷落在楚军之中。战争中失踪的人太多了,生死都不知道,又哪里能找得出来。
就算离开了,只要青鸟和天隼还在我的手里,慢慢经营下来,也未必不是一股可以影响局势的力量,将来如意若真的遇到了波折坎坷,便把这股力量交到他的手里,有我们隐在背后支持,如意未必就斗不过那个可能出现的戚姬。
而且就历史而言,也许没有我的存在,如意自己会做得更好。一个过于强大的母亲对于正在成长中的男孩来说,总是一种潜在的压力。没有那个未来将权倾朝野的吕太后,也许如意反而能活得更像他自己。
我心绪杂乱,但慢慢的,一个意念却越来越清晰的浮出水面。
离开刘邦,也许现在就是最好的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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