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节 那萍水相逢的少女与狗以及夏日的哀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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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醒半睡中,甘梅听到了一声哽咽的哭腔,她痴呆呆地伸出羊脂似的白净胳膊,从被褥中撑坐起来,环视着黑洞洞的棚屋,费了老久,才醒悟过来,声音是自己发出来的。
大约黎明时分,天还是暗蓝色的,往常这钟点,花豆会拿毛绒绒的脑袋蹭自个的脸颊,讨要吃食,湿濡的鼻子凉凉的,老把她从梦乡中冰醒。
“别急,贪吃鬼,天再亮些,带你去河边摸螺蛳蚌壳。”甘梅脱口而出,手习惯性的半抬着,准备去揉小狗的头,直到扑了个空,少女才惊悚地忆起,那个小伙伴已然不在了。
顿时,她抱着膝盖,在黑暗中悲痛地颤抖起来。
花豆还是三个月前,来郯郡的路上,在野草堆中拣到了,也不知狗妈妈出了啥事,丢下了崽子不管了,很小的一只,路都还走不稳,趴在饿得哑哑叫唤,见到人,有气无力地呜咽。
抱起来轻飘飘的,拿糊米汤和嚼烂了的小泥鳅试着喂,居然奇迹般的活了下来。
既机灵又乖巧的小东西啊,整日相伴着形影不离,吃在一起睡在一道,圆圆的眼睛总是透着善意,即便经常汪汪的让爹觉得聒噪,随脚踹上一记,也不恼不记仇,每次见着爹爹从外头回来,总晃着尾巴热情地迎上去。
而遇到难过的事,甘梅躲到野外抹眼泪。花豆总一声不吭地蹲在旁,拿舌头舔着她地手,像是安慰像是开解。
也有威风的时候,有趟家里得了只鸡。舍不得吃,系在棚子里打算过几日卖掉,夜里却引来了偷食的野兽,不是黄鼠狼便是狐狸,棕黄色,尖嘴长身扇儿尾,个头比它大一圈呢。花豆警觉,发现了不速之客,龇着还不算硬的牙就勇敢地冲了过去,嚎叫声惊醒了熟睡中地爹娘,总算将家中难得的财产拯救了回来。
从那以后,娘也很喜欢花豆了,遇到吃鱼吃肉时的特意留下点,拌到剩饭中,当成奖赏。
甘梅在小狗的身上灌注了极大的爱。虽然只三个月,她已觉得,花豆就像个不会说话的家人,默默地陪伴着自己。
没人理解她的痛楚,反而觉得大惊小怪哩,不就是条牲灵么,逃荒地破烂户哪有闲情养着看家,把门大敞开着都没贼人看得上眼。肥了便该剥皮食肉。
哪怕是疼爱自己的娘亲,虽然责怪爹爹的残忍,但事后,还是抹泪熬了肉羹,让家人很多天没沾油水的肠胃享用了顿美味。
现实的苦难早就驱散了那点属于女人特有的感性。
狗死了,事情已经发生了,难道还像殡葬亲人似地入殓不成?只能用它的“剩余价值”。来让苦日子稍稍增添些许暖意。
甘梅一口没吃,只是睁着红肿的眸儿,愣愣地捏着熟山药,眼神飘忽,惟有细长的睫毛颤动着,表明这个大姑娘正强忍着内心地哀苦。
不是孩子呢,她清楚。即使闹腾个不休。哪怕把眼睛哭瞎了,花豆也不能活转回来。
她不恨爹不恨娘。甚至并不恨那个“侮辱”了母亲,祸害了花豆的男人,只是感到悲哀,心底冰凉凉的没丝暖意。
也许是为逝去的小生命,也许是为自己。
我们现在已知晓,这个肤白貌美的少女,乳名宝儿,闺名个梅字,乡下的穷苦人家没多大学问,不会给闺女琢磨那种风雅优美的名字,寻思着是初春出生的,梅花尚未谢,白粉粉地喜煞人,梅字虽不新奇却也朗朗上口,挺好听地哩。
至于小名,更是寄托了爹娘对她的厚爱,个农村女娃娃,谁不是随意取个好养活的粗俗浑名,宝儿宝儿,哪里是小家小户能用的,也不怕折福减寿。
十二岁时,那会还住在沛县,世道且太平,家中环境算安逸,村头遇到个讨吃食的相士,一见她便惊呼:“背后有紫气萦绕,这闺女往后了不得,夫家极富贵哩!”
“莫不是……县太爷?”爹欢喜得人都在发抖。
“县衙?你别坏了自个闺女的好命。”相士拿眼斜瞟了他一下,语重心长地说,“至少也是州府那一级的大老爷!”
乡亲邻人说江湖神棍地话不能全信,可爹偏听进去了,认了死理,总是感慨万分地絮叨,“我岂不是能做刺史的岳父泰山?啧啧,几世修来的福气啊。”
年岁再长大些,青春气息正是最浓烈美丽之时,出落得瓷娃娃似的,水灵极了,日头再猛烈也晒不黑皮肤,旁人都惊诧地说,甘家的梅丫头投错了胎,哪有半分庄稼人的影子,活活个富贵人家千金小姐的派头身段。

已有媒婆来替人提亲了,爹一个都看不上眼,还刻薄地嘲讽,“祖上福薄地白身寒门,还想娶咱家地金凤凰?我呸,有多远走多远。”
如此来往了几遭,没人再愿意上门了,暗地里嘲笑说这甘家也不掂量下自个的身份,异想天开,闺女再漂亮,也不敢和姓甘地做亲家。
时光悠悠,一晃甘梅就是大姑娘了,硬没嫁出去,为此娘亲哭闹了好多回,直说爹鬼迷心窍,把女儿耽误了。
“你个蠢婆娘懂个屁!人家相士都说过,要慎重,可不能坏了命道福祗!”爹张嘴就骂,又慈祥地对甘梅说,“好闺女,你爹我晓得轻重的,一定给你寻个有贵气的好人家。”
甘梅觉得爹的眼神,不像是在看女儿,而是瞅着件金光闪闪的活宝贝。
姑娘只想自己能赶快嫁出去,她不挑剔也不祈盼什么,管夫君是老头还是残疾,只要能让疼她亲她的娘脱离苦海,就值得了。
爹不依,还是白日做梦地等着贵人从天而降,从而一举翻身,过上气派富贵的生活。
对甘爸而言,可能这也算癔病的一种吧,都已经败落到了没家没田,住草棚让婆娘出卖身体的地步了,再没点美梦来麻痹自己,那他还不如死了的好。
这心态可怜而且可恨。
从河边传来的细碎微风,轻轻撞着从棚顶的茅草梢,甘梅拿手背擦干净湿润的眼角,悄悄起身,蹑手蹑脚地摸出门,屋檐下垂着张还没干透的狗皮,姑娘忍着辛酸,咬着嘴唇,不让自己再哭出来。
一张毛皮晒干了,能卖十来文钱,爹交待过,不准碰,但甘梅下了决心,无论如何,要让心爱的小伙伴入土为安。
她听着棚屋里隐约的呼噜声,解下狗皮,死死抱在怀中,朝河畔走去,寻了处背阴的角落,没锄头铲子,拿手挖,勉强弄出个小坑,安静地把花豆仅存下来的事物埋葬了。
“这儿靠河,如果有魂灵,记得自个抓鱼虾吃呀,咱花豆最聪明的,会扑哧扑哧地刨水哩。”姑娘惨笑着,站直身子,回首望着晨雾下的家,发了阵呆,然后头也不回的朝郯郡走去。
她准备把自己卖出去。
这会李臣才刚起来,正在客栈底楼的堂中吃早食,一碟冻干肉加碗鸡丝烩面,正吃着香呢,听见跑堂的伙计在门口赶人,“去去,哪来的寒碜人,这儿是随便进来的么?”
“我找人。”回话的是个声音挺好听的姑娘,略有些耳熟,但想不起来哪里听过,李臣随意抬头望过去,差点一满口面堵到嗓子眼里。
居然是前天夜里寻欢时,碰见的那个妇人的女儿。
“喂,活计,我认识她。”李臣拍着胸,咳嗽着吞下食物,然后喊道,本来不关他啥事的,但当时差点睡了这丫头的娘,又瞧见她死了狗,哭得凄惨,多少是因为自己,有点内疚。
也不知她入城要找谁,想着唤过来问问,只要事不太难办,能帮点忙最好。
“吃了没。”等女孩在旁边的席案坐下,李臣和蔼地问,又琢磨肯定没吃,便让伙计再去端碗鸡丝面来。
“昨儿我找徐家姐姐打听过,你们是住在这里。”少女微耷着眸儿,“所以想来寻你谈笔买卖。”
什么徐家姐姐大概就是招待崔启年的舟娘吧,赖汉嘴贱多话,亲热时连自己住哪都讲出来了,李臣一边暗自责备,一边吃惊地询问,“敢情你是找我?买卖?”
“那天看你的语气,似乎挺有钱的,吃条不值钱的狗,就拿金银朝地上撒,让我爹趴那摸了好久。”姑娘轻轻地说,“又是外乡人,正好,呐,愿意买我么?做妾做婢都成。”
她的表情平静得没半丝波澜,仿佛嘴里说的是别人的事情,只是提起狗时,稍稍顿了顿,“一栋宅子,几亩郯郡边的上等田地。”
“可干嘛找我,而且,你也不必……”李臣既是震惊又是摸不着头脑。
“因为有钱,我又认识的,只有你。”姑娘捂着胸口,“别嫌贵,我应当值这个价。”
ps:据明朝陈嗣源所写的《汉昭烈皇后墓碑》所载,甘夫人名梅。
甘梅的年龄有两种说法,一为188年,一为166年,前者太小,刘大纳她时还不满十岁,简直太禽兽了;后者太大,按习俗,早出嫁了。
所以本文中甘梅的年龄为在下虚构,不必深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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