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步行至黄昏(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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寡妇门前是非多。
沟子村谁都没想到,才半响功夫,崔家的媳妇雉娘就领回了个高高瘦瘦的年青汉子。
村头几个灰扑扑的娃娃正趴在刚抽出绿丝的杏树下,聚精会神地看着蚂蚁打架,很快,他们的注意力就被陌生汉子吸引住了,黑漆漆的眼珠子好奇又畏惧地盯着不肯挪开。
不光是娃娃们,就连大人也觉得古怪,别的且不说,光那短得见头皮的头发就有些骇人,他们当然不能了解在另一个年代,男士相当流行的桩子头,庄稼人虽然不像李庄几个夫子那般,能摇头晃脑地说出“身体发肤,授之父母,不可弃也”之类的道道,但隔三茬五的稍微修剪一番,拿淘米水洗干净头发,清清爽爽地盘个发髻,却是常事。
这是从爷爷辈传下的祖宗礼法,轻易不敢怠慢。
像那种披头散发,行为轻佻的二流子,得被人指着脊梁骨骂父母没管教好。
但就算是那些自称游侠儿的混混,也没像这样,几乎剃了个青皮头,莫不是个才在哪里犯了事,受了髡刑游街的逃犯?
这婆娘真真从哪里找来了个祸害?
又有人琢磨着是不是崔家媳妇招惹了什么歹人,受了胁迫?
想想也是,雉娘在村子里一贯柔弱和气,和谁说话都先堆满脸笑,怎么也和逃犯扯不上关系。
刚把这猜想一讲,几个半大的后生立即吼叫着站起来,拍着胸脯捏紧拳头想去理论一番,崔家除了雉娘,也只剩个年迈的婆婆,两个女人无依无靠的,少不得要乡亲们出拳助力。
咱沟子村再败落,也轮不到外人来随意祸害!
庄稼人的地域情节都是浓厚的,像护犊子般保护着自家村里的一草一木。
所以当李臣像拣到根救命稻草,眼巴巴跟着才认识不久的小媳妇,终于离开荒郊野岭,来到村落时,差点就惹上顿拳脚之灾。
“这是我哥,呃,远房的表兄,失散了好久,今儿天老爷开眼,半路上遇到了。”直到雉娘发现了乡邻的误解,急忙解释后,才平息了人们出于善良的怒气。
这是她和怪人事先约好的说辞,李臣身无分文,急需个落脚的地方,而雉娘像个男人般顶起崔家的大梁,早就有些力不从心。
“你就说是我远房亲戚,打江东来,家乡又乱起了黄巾,来投奔我家男人的。”雉娘说,“我也不贪你便宜,只要你有余力时帮忙打理下田地就成。”
“我……不会种田的活计。”李臣摸着平头,老老实实地回答,这事骗不了人,是骡子是马,到田里锄几把草就清楚。
“说不准你还真是哪里大户家的公子。”雉娘望了他半响,“不会就去学,我和你非亲非故的,只能帮到这步,想活下去,你只能依靠自个。”
有了崔雉娘做保人,接下来的事儿便很顺利,村边的山头上有处简陋的城隍庙,早先敬着尊不知名的社神,不过年景一直不好,十里八乡的恨它没有庇护四方,早绝了香火,荒废得连门槛都被人拾去当了柴火,勉强能遮风挡雨。
让崔家媳妇的堂兄暂住段时日的事没人反对,本来钩子村就是个杂姓村,没什么条条道道的宗祠规矩,而且几个辈分高说得上话的老人倒还乐见其成,在老一辈的眼里,社神没了香烛供奉,就失了灵性神位,变成土木疙瘩,但难保不会因此化为阴鬼,所以都禁止村里的后生入夜后,跑到城隍庙附近游荡。
现在有个年青汉子自愿住进去,拿阳气镇住,说不准能无形中化解个祸根哩!
“等会我拿个铺盖卷给你,”崔雉娘见事说定了,小声叮嘱李臣,“庙里有几年没人打理了,你抽闲扫扫灰,将就着住下。”
……
等忙完一切,天也全黑了,庄稼人夜间没什么娱乐,除了每年的几个节气能热闹会,一般都早早入睡,或者磨着家里的婆娘再生几个崽娃,月亮一出来,整个村庄就阴阴沉沉地寂寥了下来。
崔雉娘心怦怦跳着,像在社戏上敲响的大鼓,一下接着一下,秀气的鼻尖上聚着汗,今天的事完全超脱了她以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小心谨微别惹麻烦的性格。
她一时心软,行了善事,诓骗了全村人,带回个无家可归的古怪男人。
也不知将来是福是祸。
她在家前伫了阵子,轻轻推开虚掩的院门,隔壁养的大黄狗听到脚步声,隔着篱笆呜呜低嚎了几声,大概是嗅到了熟人的气息,不一会就没了声响。
屋子里黑漆漆的,她舍不得点油灯,摸黑从灶台上找到了木勺,从缸里舀了水咕咕灌下,冷水入腹,才逐渐解了燥热。
“是雉娘么?”隔间里有人咳嗽着问。

“婆婆,我把你吵醒了?”小媳妇急忙摸了进去,借着冷清的白月光,望见婆婆起了身,批着衣裳坐在床沿边。
雉娘的婆婆四十多岁,假如在另个年代,这岁数的女人还算个“俏大嫂”呢,但这年月女人嫁得早,如果赶着媳妇的肚皮争气,她早就当上奶奶抱上孙娃了,穷困和劳作让她已完全不像个中年妇人,头发斑白,满脸横横叠叠的皱纹,沧桑和暮气过早的在她面容上呈现出来。
风扯着裱在窗棂上的烂旧布,发出窸窣细微的响动,老人侧着耳朵,像是再听,又像是在发呆,半响,她才掩着胸口,长吁了口气,“是风哩,刚才迷迷糊糊地,似乎听到有人敲窗子,还以为他的魂儿回来了,想见咱娘俩一面……”
月光白惨惨的,雉娘不由得在心底泛起了恐惧,她偷偷吞咽着唾沫,小心翼翼安慰婆婆,重复着连自个也开始不相信的话,“他不会有事的,婆婆别多想了,小心愁坏了身子。”
“他命硬,小时连相士都讲,‘别人吃糠他吃白米’,命里有紫气大富贵哩。”老人耷拉着眼皮,嘀咕着,“那相士可灵验呢,该不会出错的,不会错的……”
直到夜半,雉娘才安抚着婆婆睡下,闹了半宿,小媳妇的瞌睡早飞没了,她慢慢走到窗边,天依旧黑沉。
她突然觉得自己,就像个迷途的旅人,在黄昏下的旷野徘徊,夜以至,却不知能否再次看到光亮的黎明。
同样焦虑的,不止小媳妇一个人。
李臣正**着上身,穿着条四角裤头,汗流夹背。
这城隍庙简直和乞丐窑没什么区别,半扇矮墙都坍塌了,头顶的瓦片被吹跑了一半,直接抬头就能瞧到夜空,最要命的是,墙角有股沉积的骚臭味,大概有附近的住户,砍柴路过时,将这儿当成了避风的茅房。
他收拾了大半夜,总算在西墙角清扫出一圈勉强够干净的空地,人累得不轻,却怎么也睡不着。
铺盖是一张又薄又破的碎布毯子,上面针脚密密麻麻,缝了一层又一层的补丁,轻飘飘的,李臣干脆披在身上,筋疲力倦地瘫坐在没了门槛的庙门口。
不远处一堆篝火半明半灭,李臣刚把随着自个穿越而来的事物全烧掉了,也没什么好东西,一件T恤衫,一条牛仔裤,旅游鞋和装着几百块钞票的钱包。
只有串钥匙他想了半天,留了下来,权作为纪念。
闲暇时他也看过一些乱七八糟异时空类的小说,不过李臣终究不会把妄想和现实混为一谈。
从崔雉娘嘴里听到“黄巾”这个名词后,李臣来到破庙干的第一件事,就是将这些古人无法识别的东西处理掉。
他可不愿因为几件衣裳,几张再也派不上用场的票子,被人视为用行符治病来蛊惑人心的黄巾余党,招惹杀身之祸。
李臣是个聪明人,即便在穿越前的那个时代,他也算得上混得不错,读书时是令同学羡慕的秀才,才出校门,旁人忙着找工作,他就开始谋求着创业的机会,父母总夸养了个不用操心的好儿子,朋友们也信赖他,遇事总会问问他的意见再做决定。
但这一切,只局限于繁荣的都市生活,在这个年代,一个懂得耕种的农夫,一个有点膂力的猎户,都比一个读书人更容易活得安稳。
他强压着内心的惶恐、迷茫,努力保持冷静,来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措施。
“汉末?贼老天,王八蛋蛋,我日你祖宗日你先人。”李臣咒骂着,最终接受了这个无可奈何的事实。
这夜,二十二岁的李臣再一次改变了自己的理想,童年时他想当个老师,半大的小伙子时,他想成为灌蓝高手,走进社会后,他想创造自己的事业。
但现在,他只祈望,能安安稳稳地活下去。
※※※
天刚蒙蒙地透出一点光,崔雉娘黑着眼圈,拿着筲箕准备给家养的鸡洒把食料。
她家的那只老母鸡可是宝贝,每天都能从窝里摸出个鸡蛋,小媳妇儿爱惜的不得了。
刚出门,她就望见篱笆外,伏着大坨黑乎乎的东西,似乎还在蠕动,惊得雉娘心一抽,怕是撞到了游魂野鬼类的脏东西。
走近点才看清,那个本该睡在破庙的怪人,正靠着篱墙,把身体缩成一团,边用力将毯子裹紧,边吸着被冷风冻出来的鼻涕。
“崔家嫂子,给套衣服,再给双鞋我吧,这狗天道,夜里和清早都冷得要命,”怪人勉强露出讨好的笑容,脸皮泛红,“田里耕种的把式,也劳驾抽空教教,我发誓,除此再也不麻烦您家了。”
崔雉娘愣了半天,小媳妇儿突然发觉,她拣了个来祸害自个的冤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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