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勇闯盗贼山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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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轩辕志给了布兰妮《黄金斗气修炼方法》后,女孩极其用功,平常赶路的时候她就在马车里练功;但却从来没有问过轩辕志什么,不知道是不是天赋太好的原因,当初轩辕志练的时候可是知道修炼这黄金斗气的困难,而且第一次修炼的时候绝对是疼得要命;没想到那丫头却能忍住,这不得不让轩辕志刮目相看。
一路上走走停停,终于在离开村庄的第二天中午经入了肯德斯山脉,只有过了肯德斯山脉,麦加城,麦加城是一个大城,是朱雀帝国以魔兽森林接壤的西北省的省城。由朱雀帝国四大家族之一的西门家族嫡系子弟德尔斯担任城主。
只要到达麦加城就赶了一半的路了。只是这肯德斯山脉却不是一般人能过的;听麦克介绍说,这肯德斯山脉,那是盗贼横行,危险不断;过往的商队那次不是请一大队佣兵保护,才敢走这条路的。盗贼抢劫商队,一般是能吃下就吃下,吃不下或吃下后损失过大的话,就向商队索要过路费;
这些盗贼穷凶极恶,抢劫商队不说,还杀人灭口。不少倒霉的小商队遭其毒手。只有那些较大的商队好一些。因此商队对这里的盗贼惧怕不已,便想息事宁人,只要不是损失过大一般都是交一些金币保平安。这就间接助长了盗贼嚣张作风,盗贼更是横行。肯德斯山脉因此在商队里还有另外的一个名字“盗贼山脉”。
听捷克说麦加城城主也不是没想过剿灭这些盗贼,麦加城也出过几次兵,只是你麦加城的兵一到,人家就躲到山里,肯德斯山脉那么大,军队不熟悉地形,逮不着人家自己还碰一鼻子灰,经常被盗贼凭借地形偷袭。你一走,人家就继续进行那伟大而崇高的事业---抢劫。
听到二人的讲述,轩辕志脑袋灵光一闪,想到了什么,可仔细琢磨却不可得,只能不了了之。
“那你们来的时候怎么过来的?”轩辕志见他们将肯德斯山脉讲得危险无比,便开口疑问道。
“嘿嘿、、我们是跟着商队来的,在麦加城,有很多商队想要过肯德斯山脉,便招很多佣兵和需要过肯德斯山脉的人一起走,这样抵制盗贼也方便一点,曾加保命的机会嘛。”捷克不好意思道。
“你说我们怎么办吧?,在这等后面一起过的人,还是直接进入。”麦克问道,他现在是一切以轩辕志的话为准。
“不能绕过去吗?”轩辕志道
“能,不过要多走半个月,那样的话,你和媚儿就来不及参加艾伦学院的入学考试了,我们也要迟到。”麦克道
“那一般要等多久才能遇到其他的人或商队。”轩辕志道
“这可不一定,可能一会儿,也可能十天二十天,我们对这些也不是很熟。”麦克道
一听,轩辕志便皱起了眉头,这事实在不好办。不知道盗贼的实力与人数如何,如果不是很强有媚儿这个九级魔兽在,倒不是问题,只是那样媚儿就不能隐藏实力了,自己也要拼尽全力了。
于是轩辕志便开口道“盗贼实力如何?”
“不知道,不过,上次我们来的时候,出来就向我们商队索要过路费的人数有几百人之多,领头的三人分别一个中阶剑师、一个下阶魔导士还有一个上阶剑师,其中那个上阶剑师被人叫做三当家。”麦克有些感慨的说道
“嘶”轩辕志志咋一听到也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有点震惊于盗贼的实力;按照那个三当家的实力来看,那盗贼的老大、老二至少是大剑师的实力,甚至可能是剑圣。而且像跟三当家一起的两个剑师、魔导士高手,盗贼中不知道,还有多少。
要知道,剑师、魔导士不是说要就有的,大陆上几十亿人,修炼武技、魔法的人占总数的五分之四,但能达到剑士(中级魔法师)的人只占修炼人数十分之一,大剑士(高级魔法师)又只是剑士的十分之一(一些隐世高手不算在内),...依此类推,便可知道剑师、魔导士无论放在哪儿都是属于高手行列。

一个小小的贼窝竟然有如此多高手,还真有点不可思议。要是人人都有轩辕志神龙决这种绝世功法,还说的过去,不过明显不可能,那这个贼窝一定有问题。不过这明显不是轩辕志所关心的,他现在想得是自己这方能不能闯过去的问题。
媚儿身为九级魔兽,如果贼窝中的老大、老二都是剑圣级高手,那他们闯过去的机会不大,如果只有一个是剑圣级高手,那就由媚儿对付老大和老二、他轩辕志就能应付剩下的六到八个剑师级高手。他这段时间赶路的时候已经把斗气修炼到剑师境界了,再加上神龙决第二层威力堪比剑圣应付这些是没问题的。只是要尽全力而已。
加上麦克剑师、捷克大剑士的实力足以保护几女了,况且兰西她们又不是花瓶,露娜会骑士枪、兰西和尼雅是魔法师,加上布兰妮也修练了轩辕志给她的《黄金斗气修炼方法》功法,这可不是白练的,她们几个足以对付那些小喽啰了。
想到这些轩辕志已经有了决断,眼睛冒出熊熊战意,他自修炼神龙决来还没有真正的战斗一场,虽然以前斗过魔兽,但从没有像现在这样有挑战性。心中不禁热血沸腾。
麦克和捷克他们见轩辕志的神色就知道他的决定,不禁互相看了一眼,然后笑了笑,早就知道他不会退缩的。
告诉几女一声,几女自然是的不会反对轩辕志的,这样第一批敢挑战盗贼山脉的队伍诞生了。
轩辕志豪气的一挥马鞭,“啪”的一声马车向盗贼山脉进发!车后扬起一片尘土。
进入山脉,密林遮蔽了阳光,森林很潮湿,道路狭窄,马车颠簸的很厉害,因此轩辕志放慢了车速。
这里环境清幽,要是地球人到了这儿,一定以为到了森林公园呢,绝对想不到这里是让人谈之色变的噬人凶地。
“哈哈、、哈啊哈、、又来几个不知死活的东西,兄弟们,多久都没闻到鲜血的味道了,啊啊!今天又有机会杀人了,哈哈哈”轩辕志他们在马车上赶路,这时突然传来一个嚣张的声音。
接着就见,四周的密林中冲出几十个凶神恶煞的人,拿着刀剑等武器,择人而噬的样子要是一般人见了非要吓趴下不可。
“哈哈、、就你们几个人也敢创盗贼山脉,真是不知死活,不过我还得感谢你们呢!嘿嘿、、要不你们几个白痴自己送上门来,老子我还不知道要等多久才能杀人呢!哈哈啊哈哈..”为首的一个手拿巨剑,脸上有一道凶恶修长伤疤的中年男子獰笑道。
“是啊!多久没见着血了,现在的商队的都他妈叫那么多的佣兵,搞得我们只能收钱不能杀人,不爽啊!”傍边的那些小喽啰也发出嚎叫的感叹。
“上次巴克队长,他们去洗劫村庄,我们都没去成,这次终于能发泄发泄了,又能瞻仰队长您的风采了,又能感叹您的强大了,又能......”为首的凶恶男子身边的一龌龊男在那拍马屁道。他那话说得绝对能让人恶心死。说不定拍马屁就是他最拿手的杀人绝招。
而为首的凶恶中年男子却听得享受无比并发出恐怖的笑声。
其实他们这伙人只是一个巡山的小队,平时遇见战斗时跟首领当炮灰的角色,今天见着轩辕志他们人少,想冒充冒充狠角色,过过瘾。
只是他们不能过瘾,还会送死罢了。真是不知无畏啊!马上都要死了,还在那儿叫嚣。只能说他们倒霉,不然为什么偏偏他们这小队遇见轩辕志他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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