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纵论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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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十点钟左右,在宝善街东边一座小型的院落里。
古应春在院门里面来回走动,不时走出院门,探头看看远处幽幽的弄巷尽头,嘴里嘀咕着“怎么还没来?”
这座小院落就是阿云姐在上海的家,它是古应春花钱买下来送给她的。古应春常年在上海工作生活,在“会乐堂”里遇上了阿云姐,两人是一见钟情,不久便缠上了。后来,他为了工作生活方便,也为了给阿云姐一个交代,就在这里安了一个家,平常他都是住在这里,由阿云姐伺候他。阿云姐因为有了依靠,在“会乐堂”里也是闲人,一般不出堂的。
十点半的时候,古应春终于看到一顶小轿抬着他最信任的朋友胡雪岩来到了门口。
“雪岩兄,你可来了,还以为你不来了呢?”古应春上前搭了个手,帮胡雪岩从轿里拉了出来,随手递上十几个铜板打发了轿夫。
“临时有点事情,耽误了点时间,”胡雪岩抱拳告了个罪,笑道,“小兄弟来了没有?”
“还没呢!”古应春语气中带着一丝焦急。
“别急,我想他不一会儿肯定会到,咱们到屋里喝茶等他吧!”胡雪岩拍了拍他的肩膀,宽慰了一下,对于他的担心,表示理解。
“好吧!”
随后,二人并肩向院内走去。院内布局很简单,前面一个简易的花园,中间是一条石子路,一直通往正厅,正厅两边各有几间厢房。二人穿过了花园,来到了正厅。
“胡老爷来了!”随着一阵悦耳的声音响起,阿云姐已经掀帘而出,袅袅向正厅走来,“快请坐吧!”
此时,她是粗衣布裙,系一条青色围裙,铅华尽去,没有一点在“会乐堂”的浓妆艳抹,已经俨然成了一个贤惠的良家妇人的样子。她一面用围裙擦着手,一面含笑着迎上来,乌黑的秀发衬着那张白里透红的鹅蛋脸,那番风韵,着实妩媚撩人。
许是经常来此,胡雪岩也不客气,含笑着点了点头,单手撩起衣摆,便在旁边的椅子上坐了下来。古应春也跟着坐了下来,向阿云姐问道:“酒菜都准备妥当了吧?”
“都妥当了!”阿云姐一边给二人倒茶,一边细声娇道,“就等胡少爷来了!”
大约十一点半钟,胡升雷才在王六的带领下,穿墙过弄的找到了这家门口贴着大大“古”字的院子。叩门进入,还好,没有走错门。安排了王六二人在附近酒馆里等自己之后,他便随院主人走了进去。
由于院主人对他格外热情,所以胡升雷一进入这家院落,就有一种宾至如归的感觉。他步履轻快的来到了正厅,卸去毛巾和长袍,便在主人的盛情邀请下,坐上了主位。
“还以为小兄弟不来了呢?”胡雪岩开玩笑的说道。
“怎能不来呢?就是有天大的事,我也会把它扔在一边,赶来赴会的!”胡升雷正色说道。
“对,对,一看兄弟就是守时忠信之人,老胡又说笑了!”古应春忙在旁边附和道,那看着胡升雷的目光似是有点焦虑,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
两世为人的胡升雷怎能不明白他此刻心里想的是什么,旋即笑了笑,伸手从怀里掏出那张银票,用一个极为潇洒的动作放到桌上,说道:“古大哥,这是五千两银票,京城诚如钱庄的票子,全国通用,你看看,若没有问题的话,就收下,然后我们痛痛快快的喝酒聊天!”
“这,这……”骤然间看到如此大数目的银票,古应春显然非常激动。虽然以前也看到过几千几万的票子,可是他觉得从来没有这么激动过。他哆嗦着嘴唇,支吾了半天,觉得什么样的感谢话似乎都表达不了自己此刻的心情,遂站了起来,想要给胡升雷恭恭敬敬的磕上一个头,用来谢恩。
“古大哥,你这是干什么?”胡升雷急忙站起来,抬手阻止了他,“我们都是朋友,相互帮忙都是应该的,搞这套就不好了!你这不是扇我的脸吗?胡大哥,你说是不是?”
胡雪岩也站了起来,笑道:“是啊,玉白老弟,你就不要太客气了,赶快把银票收起来吧。都是自己人,太客气了,反伤了兄弟感情!”说着,他拿起银票,硬塞到古应春的手里。
“这……小兄弟,大恩不言谢,我给你写个借条,保证以后一定连本带息还上,雪岩兄,你就给我们做个证人吧!”
“这样也好,你就快写吧,我给你们作证人!”
“不用写了,我信得过古大哥!”胡升雷潇洒的摇手道。
“一定要写的!”古应春坚持说着,便起身要去拿笔墨纸砚。胡升雷还是坚持不要欠条,于是两人就僵持了下来。
眼看着自己笼络人才的计划就要大打折扣了,胡升雷心里暗暗着急,最后只好故作气愤的样子,对古应春大声说道:“古大哥,我是真心实意想和你做交心的朋友,这银子既然借给你了,就是信得过你,何必搞得像做买卖那样一本正经?你是不是看不起兄弟,想让我难堪啊?”
“这……”古应春顿时被胡升雷一通歪理说的怔在那里,不知如何回答。
看到胡升雷气愤的样子,胡雪岩微微一笑,赶紧向古应春打眼风,说道:“玉白,你就先收下吧,欠条的事以后再说,我们先吃酒聊天!”
最后,古应春只得被迫收起银票,不再提什么打欠条的事。然后他唤来阿云姐,上菜加酒,热情的招呼起两个贵客来。虽然是自家做的菜,却是十分丰盛,上海本地的特色菜料,加上阿云姐的妙手加工,荤素搭配,色香味俱全,一连十多个碟子端上来,菜香弥漫,顿时惹得在座的男人们口水欲滴。

“阿云姐,你别走了,也一起来吃吧!”见忙里忙外、好一顿辛苦的阿云姐送完菜要走,胡升雷忙习惯性的挽留道。
“没有这个规矩的!”阿云姐笑了笑,婉言辞谢。
“又没有外人,”胡雪岩接口说道,“正好小兄弟也是苏州人,是你的小老乡,老乡见老乡,好好诉诉乡情嘛,玉白,你说呢?”
“没事,就坐下吧!”古应春心情颇好,也没有说什么破了规矩的话,顺水推舟的应承道。
听得三人都要自己留下,阿云姐心想,再客套就显得生分了,坐就坐下吧,老爷不胜酒力,待会儿他喝多了,自己也好替他照料一下席面。随即,她便不再客套,坐了下来。
席间,阿云姐打横作陪,一面尽女主人的职司,斟酒布菜,一面见空跟胡升雷闲聊几句苏州的事情,苏女的口才本就不错,她又经过历练,因此胡升雷听了觉得她措词得体,落落大方,好感顿生。
酒席开始时,三个男人还有点放不开,待到几杯老酒下肚,酒到微醺,男人们的谈兴才渐渐豪爽起来。
“听说了吗?江浙一带的白莲教要效法‘洪杨’起事了,这世道是越来越乱了。”古应春喝了一口竹叶青,低声向四周看了看,神秘兮兮的说道。
“你从哪知道的?这么大的事,那白莲教难道不知道保密?”胡雪岩捯了一颗花生米放到嘴里,边嚼边满不在乎的问道。
“嘿嘿,消息是从租界洋人那传来的,应该错不了,听说白莲教还买了一百多条洋枪呢!”
“哎,这白莲教真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啊,你说嘉庆朝那会儿,朝廷费了多少财力物力人力去清剿他们,现在呢,又要出来闹腾了,这到底什么时候是个头啊?”胡雪岩猛灌了一口竹叶青,语气中带着一点忧国忧民的情绪。
“到头?哼哼,我看没个十年八年的,这匪患是平不了了!”古应春又向四周撇了一眼,低声说道,“听洋人说,‘洪杨’的太平军现在士气如虹,攻城掠地,所向无敌,朝廷派过去的十几万大军都被他们打得落花流水,溃不成军……这次,说不定‘洪杨’还真的能成气候了!”
“古兄,我看你是对太平军太乐观了。诚然,这‘洪杨’现在是很厉害,但是,我认为这只不过是短暂的现象而已,绝不会长久下去。为什么这么说呢?
其一,他们以那个老什子夷教‘拜上帝教”为教义,崇尚那些子虚乌有的天父天兄之类的鬼神,什么拜天地不敬父母,什么‘男行’、‘女行’,乌七八糟一大堆,简直是一派胡言。这些叛经离道的东西,有哪一点与我们九州大地的儒家传统相符?没有一点一样的地方。正所谓天下还没有到手,伦常名教倒已经先扫地了。试想,若天下百姓都信了拜上帝教,那我们中国人不就都成‘洋夷’了嘛!简直是荒谬至极!天下百姓不过是一时被他们愚弄,一旦百姓清醒过来,就绝对不会再信那个洋神教,那时拜上帝教必将分崩离析。
其二,我虽读书不多,却也知道东汉的黄巾起义是以太平道的名义,黄巾军的下场诸位都知道。这洪杨一起事,便起了个太平军这样不吉的名号,注定了他们必将败亡。
其三,太平军刚刚起事,就封了一大堆这个王那个王,这个丞相那个丞相,一副暴发户的样子,目光短浅,连最起码‘高筑墙,缓称王’的道理都不懂,如此张扬,肯定会招来朝廷的疯狂绞杀。还有,他们这么多王,一旦取得一点小胜利,肯定会因为争权夺利而造成诸王内讧,那么朝廷只需抓住机会一举便可以打败他们了。这样的例子,史书上记载的不胜枚举。
其四,太平军是打着平分田地的口号起事的,现在那些地主士绅们受害不大,所以都抱着旁观的态度,一旦太平军真的损害了天下地主士绅的利益,他们必定会倾力支持朝廷绞杀太平军。天下地主士绅那么大的能量,岂是他小小的太平军能够抵挡的?
凡此种种,无不暴露了洪杨起事必将败亡的命运!两位兄弟,以为然否?”
“噗——”听了胡雪岩的高谈阔论,一直静心聆听的胡升雷终于忍不住把喝到嘴里的美酒吐了出来。他满眼震惊的看着自信满满的胡雪岩,目光里竟是不敢置信的神色。
这个家伙不会也是穿越来的吧,乖乖,怎么他对太平军和“洪杨”的下场评论的这么精辟?晕,简直和自己知道的历史差不多,**不离十啊。强人,真不愧是历史上有名的强人!
“胡大哥,你说的真是太好了,太让我佩服了。来,兄弟敬你一杯!”胡升雷从震惊中清醒过来,端起酒杯,对胡雪岩说道。
“呵呵,过奖了,这都是自己没事瞎琢磨的,今天借这个机会一吐为快,让小兄弟笑话了,”胡雪岩谦虚的笑了笑,端起酒杯,对仍愣在那冥思苦想的古应春说道,“玉白,一起干吧!”
“啊……干,一起干!”被阿云姐碰了一下,古应春立刻清醒过来,忙不迭端起酒杯,“雪岩兄,平常看你大大咧咧,没想到还有这番见识,佩服,佩服,我也来敬你一杯!”
“那我们三人一起干一杯吧!”胡雪岩说完,带头一仰脖子喝了下去,其他两人也跟着喝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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