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8:骷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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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赫里把肠子吐出了三尺三寸,胆汁吐出了68.342%,吃一点把心肝肺全吐出来。
葛洛姆笑弯了腰,笑断了腿,笑掉了十根肋骨,笑得自己差一点变成光明天使,笑没了自己。这是因为,在笑声中,他的灵魂完成了和赫赫里的完全融合。从此,这个世界上没有了葛洛姆,只有一个赫赫里了——神圣教会光明学院光明使者少年班的十四年级的学生。
赫赫里不再呕吐了,躺在地上,看着自己的宠物。在他看来,这个骷髅怎么看也不象是个讨人喜欢的宠物,却更像一个亡灵魔法师随便召唤出来的骷髅。想起刚才的那一幕,他又开始向上使劲,又要吐了。他努力控制住自己厌恶的纯生理的反应。努力端详着这个骷髅,努力找出它的优点。整个骨架个头不大,没有一般的骷髅兵高,看得出来他的前身并不是一个很高大的人,反而是像个女的。就这么一点点,和他原来设想的差不多。连骨头都不全,头骨上有一个鸡般大的窟窿,在这个窟窿的周围还有几条很显著的裂缝。这显然是被棍棒镰刀斧头锤子等钝器敲掉了,而非刀剑等锐器致死的。肋骨三少了三根,或许是在死后被野狗野猫之类的叼去充饥了。惟一的不同是它是宠物,而不是召唤兽。唯一值得自豪的就是它是赫赫里的,而不是张三李四王二麻子的。唯一的优点就是看上去充满了怨恨和邪恶。别说用它来战斗了,就是意淫……也没有意它的淫的。这个世界上有意淫骷髅的吗?如果有,赫赫里一定会拜他为师。
神之元在哪里?怎么一点也看不出来?赫赫里的大腿都要折了,脑壳都快要掉下来了,这个骷髅怎么看也看不出来,他和神界能有什么关系。难道说那些天上神界,历来以光明正大的自诩的诸神也会有怨恨和邪恶吗?
赫赫里努力控制着自己的精神力,慢慢地延伸过去,逐渐地和骷髅融合,开始尝试指挥它,他想测试一下这个也许是新品种的宠物技能怎样。但结果差一点让他把眼珠子气出来,这个骷髅似乎没什么能力,力量比一般骷髅大了一点点。赫赫里会的,它不会;赫赫里不会的,它更不会。
我靠葛罗姆,你是一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大骗子。
我靠,我现在骂你也没有用了。骂你就等于骂我自己。但是,我还要骂你,你生小孩肯定没**,有**也长在脑门上。
一阵从未有过的疲劳袭来,赫赫里知道经过这场自己史无前例的咒语念诵,已经耗掉了自己的太多的魔力。大悲大伤大仇大苦就是没有大欢大喜的精神折磨已经用完了自己那点可怜的精神力。有的只有晕菜的份了,原来的一切打算,全部落空了。不敢在那些狐朋狗友面前炫耀了,还得照样去寻花问柳,还得照样去花销自己那点可怜的紫金币,最重要的是马克逃跑了。
唉,操葛罗姆一千次**,也没用了。我怎么也地给你起个名字吧,说一千句一万句,你也算是我的宠物了。你的名字就叫死神妹妹吧。
至于它是不是死神,并不重要。重要的它必须是妹妹。他也不想深究死神究竟有没有没有妹妹。他把骷髅送走了,至于它走到哪里了。他一点也不在乎。但就在骷髅消失的瞬间,似乎感觉到它传过来一丝超越能量体的郁闷,好像是对这个名字不满吧。
不是开玩笑吧,我不是死神。
骷髅也会开玩笑。现在又轮到赫赫里晕菜了。
我得好好休息一下了。十四年看的书比这几个月的不知要少多少?
第二天清晨,赫赫里终于接受了自己的宠物是个骷髅的事实。在图书馆和学生宿舍两点一线中徘徊了大半年,赫赫里的心里早就长了半尺长的绿毛。
应该出去遛遛了。
一夜情深酒吧,在光明学院的北面仅有三个街区,年头很久了,一副破旧不堪的样子,规模倒也不算太小,这是佣兵工会在这里的任务发布地之一。因此光明学院的魔法学徒和各地的佣兵闲着没事,都愿意到这里来坐坐。凡是这样的地方,都少不了火热的应召女郎和那些充满脑子都是关于英雄梦想的女孩。她们经常出入这里,却是为了钓到什么她们心目中的白马王子。越是漂亮的女孩越是愚蠢至极,她们也不会用她们漂亮的脑壳想一想,真正的白马王子回到这样龌龊的地方吗?据马克说,女人的聪明程度与她们的漂亮程度是成反比的。当然任何事情都有例外,一般来说,一个女人,当她的漂亮和聪明成正比时,都将成为世界的灾难。光明学院位于王都沙柳城北面三十里,是个独立的城镇,由于光明学院的存在,使这里的繁华不亚于一般的城市。

哈哈,那不是赫赫里这小子吗?好久没见了,听说你做了变性手术啦?整个变了个人,脱胎换骨啦,还真准备当魔圣啊?
赫赫里一看,原来是斯马塔,一起打架泡妞十多年的朋友。斯马塔五大三粗,虽比赫赫里大了三岁,却比他晚入学一年。不过斯马塔还算有些天赋,比赫赫里早了小半年成为八级魔法师,目前正向九级魔法师努力。他老子是驻扎在西部边境城市罗莎城的一名骑兵中队长,他说他爹自小一直训练他成为骑士,却不知怎的又把他送进了光明学院。
赫赫里来到斯马塔身边坐下,一言不发,端起酒杯就干。接着哀叹一声。同桌还有三个,一看就知是低级贵族子弟的,佩着贵族学生常用的细剑,正和两个应召女郎嘻笑打闹着,都是他的损友死党。瘦高个子的是罗兰,他已经世袭了他爹的子爵,比赫赫里高一年级,明年就要毕业了,正在为达不到十级魔法师而犯愁呢。长的高大威猛一表人才的是邱吉尔玛,他老子就是斯玛他的父亲驻防的城市罗莎城的侯爵的小弟弟。邱吉尔玛和斯马塔是从小在一起长大,然后一起到光明学院上学,然后就是一起嫖娼,好的就差穿一条裤子了,就不知将来的老婆能不能分享。还有一位只顾的低头喝酒的,看见赫赫里来了也不肯抬头的,自称帅哥的扬戈维,他的脸长得确实帅气,是他们几个狐朋狗友的招牌。所有的泡妞行动都是他打前锋,然后才能排到他们几个。他不是贵族,但他爹已经捐了个侯爵,也算作贵族公子了。他是赫赫里的财神,没有钱了就向他借,当然全部都还了。在这一点上,赫赫里还算是说得过去,亲兄弟,明算账,有借有还,再借不难。今天他见了赫赫里待打不理,就是因为赫赫里上一次借他的二十个紫金币,已经小半年没还了。
马克教授能不能帮帮我的忙?
罗兰已经舌头也硬了,他很没自信地对赫赫里说。
没问题,这是就包在赫赫里身上了。
斯马塔大咧咧地说。
这可是你说的。我已经小半年没有看见他了。他跑到哪里去包养了,我都不知道。
赫赫里倒是实话实说。很多人都知道马克教授出去了,这可不是秘密。至于他为什么走的,到哪里去了,真是没人知道。
邱吉尔玛亲热搂过赫赫里身边的应召女郎的肩膀——
我说赫赫里老弟,这半年的日子里,没有你再,我们几个真是够郁闷的。帅哥亲自出马,可是总也不得手,总是眼看着到手的鸭子,动不动就无缘无故的他妈地飞了。别人就没你那么多鬼心眼子,花花肠子。你这是又出山了吗?来,先喝一杯!侍者,把你们亨利八世酒,再来两扎。我们今天晚上一定要把上一个,就算是把上个骷髅,也得弄。
邱吉尔玛的提议得到了所有人的拥护。五个人一起举杯,桌上的气氛渐渐到了**。两个女人被他们弄的不时发出放荡的尖叫,随着而来的就是他们几个无所顾忌地放开大嗓门的轰笑。
你们看,那边有个妞,惹人得很呐,啊,但是好象不大好对付,她身边有人耶。
罗兰暂时放下了他的心事,盯着酒吧的一个角落。
众人忙顺着他的目光看去——
我考,好一个活色生香的骷髅。
帅哥扬戈维终于发话了。这是他的口头禅,说明他要发起冲锋了。
看来只能智取,不能强攻。
作为这几个人的首领兼智囊,赫赫里终于发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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